1.負責擬定全域性後勤保障、行政事務、財務管理規章制度。
2.負責單位船艇、公房的維修管理。
3.負責機關辦公用品、裝置的採購和使用管理。
4.負責機關倉庫的管理。
5.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財務預決算、國有資產、專項資金管理。
6.負責漁政裝備計劃工作。
7.負責直屬單位的財務監督和內部審計工作。
8.負責機關日常會計核算和會計檔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