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評分規則
評分採取10分制。評委根據評分標準,公正、客觀地評出各參賽者得分。然後去掉一個最高分與一個最低分,取平均分作為比賽成績。
二、評分標準
(一)主題與內容(2分)
1、內容健康、主題鮮明,積極向上, 具有一定的教育意義,能展現新時代小學生的精神風貌。
2、主題鮮明,立意新穎,表現形式恰當、活潑。
3、內容健康向上,能較好地展現開拓創新、朝氣蓬勃的精神面貌。
(二)表演技巧(4分)
1、演唱:音色明亮、純淨,吐字清晰,音準與音高無誤,節奏恰當,氣息自然、流暢。歌曲演唱完整流暢,表現力豐富,能表現歌曲內涵,有感染力,能給人以美的感受。歌伴舞表演自然,聲情並茂,把握對樂曲旋律及歌詞的理解,演繹歌曲的內涵。
2、舞蹈:對舞曲音樂的理解準確,舞蹈動作吻合音樂旋律,富有節奏感。動作流暢協調,整齊優美、展示出穩定性、柔韌性、靈活性,表現力和技巧性強。舞蹈表演具有時代感、抒發健康情懷,內涵表現的飽滿、流暢,展示國小生風采。
3、詩歌朗誦:吐字清晰,普通話標準,正確把握詩歌節奏。朗誦熟練,聲音洪亮,能夠脫稿。感情飽滿真摯,表達自然,聲情並茂,朗誦富有韻味和表現力,能與觀眾產生共鳴。能通過表情的變化反映詩歌的內涵,形式富有創意,伴歌或伴舞與詩歌朗誦協調。
4、曲藝小品:表演投入,語言詼諧幽默,通俗易懂,多人配合默契,能調動觀眾觀看熱情。神情並貌,道具逼真,人物語言富有個性,形象飽滿生動,能表現題材的內涵。表情自然,動作配合恰到好處,口齒清晰。颱風好,能面對觀眾,情節銜接得當。
5、合唱:合唱人數全員參加;合唱隊著裝整齊,精神飽滿,颱風良好,隊員表演力強;全隊上下場整齊、迅速、安靜。演唱內容符合主題,積極向上;曲目有一定的難度(提倡多聲部和豐富的和聲表現);曲目長度不短於3分鐘,不超過6分鐘。演唱整齊,作品處理得當,音色優美,表演完整;準確掌握音準、節奏,符合曲目的速度要求;演唱有強弱和音樂感情的處理,有較好的藝術表現力、隊形變換等增添歌曲的表現力。
6、其它:根據本標準之水平作相應評分。
(三)舞臺風度(2分)
1、演出服裝統一整潔大方,姿態優美,流露出藝術氣質,營造出良好的舞臺效果。
2、精神飽滿,朝氣蓬勃,出、退場從容大方,表演從容自然流暢,乾淨利索,體現文明禮儀。
三、綜合評價(2分)
1、以上各項整體結構合理,整體佈局較佳者。
2、節目內容具有一定深度和內涵,現場氣氛駕馭能力,能積極與觀眾進行情感交流。
本次文藝節目表演評分採用十分制,去掉最高分和去掉最低分,以該節目的平均分為該節目的最後得分,具體評分細則如下:
一、 思想內容健康向上,能夠體現大學生的特點,具有時代氣息,給人以美感。(1分)
二、 服裝美觀大方,能夠充分展示大學生的精神風貌,給人以美感能夠充分。(1分)
三、 舞臺形象自然大方,精神抖擻,自然協調,熱情愉悅。(1分)
舞蹈類
1、 表演全過程系統、連貫,動作優美大方,整齊規範,表情生動,
上、下場秩序好。(2分)
2、 舞姿優美,節奏感和韻律感強,動作流暢、協調,表現力強。(5分)
聲樂類
1、 能夠正確的表達出歌曲的思想感情,面部表情豐富自然,表演動作大方得體,合唱隊形整齊,聲音和諧、均衡。(2分)
2、 咬字準確,吐字清晰,聲音圓潤,無跑調和伴奏脫節現象。(5分)
樂器類
1、 演奏姿勢正確、大方,手型指法把位正確,演奏過程連貫。(2分)
2、 音高、音色,節奏準確,無停頓錯音現象,合奏音樂要統一和諧。(5分)
綜藝類
1、 劇本創作主題突出,思想性強,題材新穎,故事情節合情合理,內容完整、健康,富有創意和表現性。(2分)
2、 語言生動,吐字清晰,無錯字忘詞現象,表演過程連貫,動作大方,表情生動。(5分)
一. 節目導向:滿分20分
1、政治導向正確,旗幟鮮明地宣傳黨和政府的方針、政策;滿 分 10分。
2、社會與生活導向正確,弘揚法制觀念,反映社會重大問題、熱點問題;滿分5分。
3、文化導向正確,堅持真善美,弘揚時代主旋律;滿分5分。
4、如出現嚴重導向錯誤,整個節目為零分。
二. 節目內容:滿分40分
1、節目總體策劃出色,文化品位出眾;滿分8分。
2、節目選題貼近性強;滿分8分。
3、節目主題突出,內容真實準確,知識含量高;滿分8分。
4、節目表現形式新穎,事件、人物和細節的選取典型,富有視 聽表現力和情感衝擊力;滿分8分。
5、節目結構安排邏輯清楚,繁簡得當;背景資料運用充分,分 析深刻,評論恰切;滿分8分。
6、如有虛假報道和有償報道,每條扣10分。
7、節目內容與欄目定位不符,可酌情減分。
三. 電視技術:滿分20分
1、鏡頭規範,構圖嚴謹,善於用光,畫面富有表現力、衝擊力;
滿分5分。
2、聲畫有機協調;現場聲與同期聲運用得當,現場感強;滿分 5分。
3、鏡頭語言清楚,剪接流暢;滿分5分。
4、節目整體包裝得體,片頭片花製作有新意,特技製作富有藝 術性;滿分5分。
5、視訊、音訊技術質量出現明顯硬傷,或字幕錯誤,酌情減分, 分值控制在0—10分之間。
四. 主持人/嘉賓:滿分20分
1、主持人適合欄目風格,服飾得體,氣質風度富有親和力;應變能力強,駕馭現場情緒、氣氛的能力突出;滿分10分。
2、嘉賓選擇適合欄目風格,嘉賓表現突出,主持人與嘉賓交流融洽,互動良好,現場氣氛和諧富有感染力;滿分10分。
3、如無嘉賓,則此大項分值僅評主持人,滿分20分。如嘉賓、主持人均無,則此大項分值用於評價解說,滿分20分。
本著公平、公正的原則,為了更客觀地做好本次活動的的評分工作,特製本標準。
一、每個節目滿分100分。其中表演狀態20分;節目內容取材20分;表演藝術水平20分;節目背景設計10分;節目時間控制10分;節目整體感覺20分。去掉一個最高分,去掉一個最低分,取平均分為最後得分。
二、細則:
1、表演狀態(20分):演出服裝、化妝到位5分,表演者動作恰當得體5分,表情自然大方5分;整體狀態控制較佳5分。
2、節目內容取材(20分):創意新穎5分,自然健康5分,能展現當代中學生的精神風貌10分。
3、表演藝術水平(20分):朗誦、相聲、話劇、小品等節目,表演者:吐字清晰5分;語言流暢5分;整體水平感覺10分。歌曲演唱者:聲調準確5分,音量控制適中5分;整體水平感覺10分。
4、節目背景設計(10分):以背景音樂的選取與節目內容的整體搭配為主。
5、節目時間控制(10分):整體時間要求3------10分鐘;不夠3分為太短,超過15分為太長。節目時間太短或太長應酌情扣分。
6、節目整體感覺(20分):此項在以上各項評分的基礎上進行評分。以上各項整體結構合理,整體佈局較佳者酌情給分。
寶雞園丁中學
20xx年11月20日
一、評分規則
評分採取10分制。評委根據每部分評分結果,明確給出總分,然後去掉一個最高分與一個最低分,取平均分作為比賽成績。
二、評分標準
(一)主題與內容:(2分)
1、主題鮮明,立意新穎,表現形式恰當、活潑。
2、內容健康向上,能較好地展現開拓創新、積極向上、朝氣蓬勃的精神面貌。
(二)表演技巧(4分):
1、演唱:字正腔圓,吐音清晰,節奏準確,聲線優美動人,能處理好歌曲氣息。
2、曲藝小品:語言詼諧幽默、通俗易懂,表情生動,動作配合恰到好處,多人配合默契。
3、舞蹈:動作整齊優美、舒展大方,表情自然合乎音樂情節的要求,服飾與所表達的藝術形象相協調。
4、其它:根據本標準之水平作相應評分。
(三)舞臺風度:(2分)
1、精神飽滿,朝氣蓬勃,儀表大方得體。
2、上下場時秩序井然,表演從容自然流暢。
(四)綜合:(2分)
1、節目內容具有一定深度和內涵。
2、觀眾反應較好。
三、獎項設立:
本次演出根據綜合得分高低,評出特等獎1名,一等獎 3名,二等獎6名,三等獎 8名,優秀獎若干名。
一、聲樂比賽評分標準
1、嗓音條件好,聲音自然、流暢,咬字吐字清晰;(2分)
2、音準、節奏無明顯出入,與歌曲伴奏配合熟練;(2分)
3、歌曲選擇適當,演唱完整,熟練,並有一定的技能技巧和唱功。(2分)
4、表情自然大方,富有感染力。(2分)
5、理解歌曲內容,表現力強;(2分)
二、器樂比賽評分標準
1、 參賽樂曲健康向上,藝術性強,適合自己的實際水平;(1 分)
2、 技術嫻熟,演奏連貫流暢,藝術表現力強;(3分)
3、 樂曲風格把握準確,音樂表現生動、形象;(2分)
4、 上臺落落大方,精神面貌好;(2分)
5、 音色優美,富有感染力。(2分)
三、舞蹈比賽評分標準
1、內容選擇好,主題突出;(1分)
2、舞蹈編排有藝術性,新穎別緻;(2分)
3、肢體能協調配合,舞姿優美、形象;(3分)
4、服裝適合舞蹈內容、風格;(2分)
5、根據舞蹈內容與風格,表情自然大方,有感染力。(2分)
四、戲曲類:
(一)清唱: 1、演唱者對地方戲曲唱腔的基本規律和規範要求,有較為準確的把握; 2、演唱吐詞清晰,發音正確,行腔流暢,音準好; 3、演唱聲情並茂,與伴奏音樂契合,具有一定的藝術感染力; 4、每個清唱節目不超過5分鐘。
(二)、彩唱 1、主要演員對錶演的地方劇種和所選摺子戲中扮演的角色有較準確的把握,能夠完整地演唱和表演,與配戲演員配合默契; 2、演唱、唸白吐詞清晰,發音正確;行腔流暢,音準好,與伴奏音樂契合; 3、唱、做、念、打、“四功”和口、手、眼、身、步“五法”基本符合地方戲曲的規範要求; 4、扮像好,演唱和表演聲情並茂,具有一定的藝術感染力; 5、每個彩唱節目控制在8—12分鐘以內。
五、小品類:
1、主題、題材好,內容健康向上,最好能反映青少年的生活;
2、具有一定的戲思想劇衝突,思想性、藝術性、觀賞性結合較好;
3、語言生動、形象,符合劇中人物性格特徵;
4、對話清晰、準確,聲情並茂;人物造型把握較好,表演生動、逼真,具有一定的藝術感染力;
5、每個節目不超過15分鐘。
六、曲藝類:
1、主題、題材好,內容健康向上,形式新穎,生動,思想性、藝術性、觀賞性結合較好;
2、演員對所表演的曲種有較準確的把握,具有一定的說、唱基本功;
3、說、唱吐詞清晰,發音準確,表演生動形象,具有一定的藝術感染力;
4、每個節目不超過6分鐘。
七.其他類滿分10分,去掉一個最高分,去掉一個最低分,算出平均得分即為參賽節目得分。 1、內容健康向上,能較準確地表現主題,有創新意識,支援原創。佔2分。 2、節目主題鮮明,立意突出,題材新穎,詼諧、幽默。佔3分。 3、表演大方、得體,配合默契,
情感真摯,有強烈的感染力。佔3分。 4、體裁不限,服飾搭配符合作品的風格特色。佔2分。
一、評分原則:
評委必須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對每一個節目進行客觀、正確地評價。 二、評分細則:
注:特邀嘉賓表演的節目、公司家屬(含小孩子)友情演出的節目不參與評分,但可以給以鼓
勵獎。
三、評選方案:
1、本次節目現場評分,現場統分,取平均分、現場頒獎。
2、評委:X1名(待定)合計11人;
3、每個節目結束後由統分人員收取評委的《評分表》,統分後交禮儀小姐傳送至主持人 4、評分點主要為:颱風、流暢性、內容、表演技巧四個方面。
5、統分時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其餘分數累加後計算平均分數(總分/*),最後得分即為該節目的最後得分,每個節目滿分10分。
6、如出現評委中有演員角色的情況,未公平起見,請在表演結束後回到評委席,自己可以給自己的節目評分; 四、獎項設定:
一等獎一名:團隊獎金800元, 單人獎金500元 二等獎二名:團隊獎金500元, 單人獎金300元; 三等獎三名:團隊獎金300元, 單人獎金150元; 四等獎四名:團隊獎金200元, 單人獎金100元; 鼓勵獎四名:獎金50元/人
制定: 稽核: 批准:
節目評分標準
一、 評分標準:本次比賽採取100分制,最高分100分,最低70
分。
1、 主題與內容(滿分20分)
(1) 主題鮮明、立意新穎、表現形式恰當、活潑。
(2) 內容積極向上,能展現開拓創新、朝氣蓬勃的精神面貌。
2、 表演技巧(滿分50分)
(1) 演唱:字正腔圓,吐音清晰,節奏恰當,聲音優美動人,能處
理好歌曲氣息。
(2) 舞蹈:動作到位,舒展優美,表情豐富,合乎曲情,與表演的
題材相協調。
(3) 曲藝小品:語言詼諧幽默,通俗易懂,表情生動,動作配合恰
到好處,多人配合默契。
(4) 器樂演奏:演奏技法熟練,對作品有較強的理解力,對作品的
詮釋得當到位,使人產生共鳴。
(5) 其他:根據本標準為依據做相應評分。
3、 舞臺風度(滿分20分)
(1) 精神飽滿,朝氣蓬勃。
(2) 將文明禮貌,儀表大方得體。
(3) 出,退場從容大方,乾淨利索。
4、 綜合評價(10分)
(1) 節目內容具有一定深度和內涵。
(2) 觀眾反映較好。
二、 記分方法
1、 各評委根據評分標準,客觀準確的為參賽節目給出得分,分值保留整數。
2、合分統計時取平均值作為參賽節目的最後得分。
20xx“魅力華天”春晚節目評分細則
一、評分方法: 1、採用10分制評分。
2、評委打分精確到小數點後兩位,若出現同分,則精確到後三位,依此類推。
3、評委打分彙總後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取平均分。 4、附加分由公證員與統分員共同評定,加入節目的最後得分中。
二、評分標準:
A、表演技巧(滿分10分) 1、舞蹈類:(總分10分)
① 群舞演員動作整齊優美,舒展大方、節奏準確明快,表情合乎音樂情節的要求,服飾與所表達的藝術形象相協調;(3分) ② 音樂效果良好,律動性強,作品完整;(3分) ③ 演員富有激情,整體效果良好。(4分)
2、歌唱類:(總分10分)
① 演員服飾得體、儀態大方,動作自如;(3分)
② 演唱音準、節奏準,吐詞清晰、節奏恰當,聲線優美動人,能處理好歌曲氣息;(3分)
③ 聲情並茂,作品表現完整。(4分)
3、小品、相聲類:(總分10分)
① 作品健康向上,有較好的社會效應;(2分)
② 演員舞臺目的明確,動作協調自如,語言吐字清晰、詼諧幽默、通俗易懂,普通話標準,表情生動,多人配合默契;(3分)
③ 演員能準確理解作品,把握作品個性,並能創作性的體現。(5分)
B、舞臺風度(滿分10分) 1、精神飽滿,朝氣蓬勃。(4分) 2、講文明禮貌,儀表大方得體。(3分) 3、上下場從容大方,不造作。(3分)
C、綜合(滿分10分)
1、節目內容具有一定深度和內涵。(5分) 2、觀眾反應較好。(5分)
三、評分細則(滿分10分) ① 時間緊奏,進出場有序(1分) ② 服裝整潔、得體(1分)
③ 題材新穎,內容健康,富有時代特色(4分) ④ 動作規範,富有表演藝術(4分)
四、附加分
經理上場加1.5分;經理串場加0.5分,每個節目附加分最高不超過1.5分。
20xx“魅力華天”春晚節目統分表
統分員: 日期:
公證員: 日期:
本著公平、公正的原則,為了更客觀地做好本次活動的評分工作,特制定本標準。
一、評分
每個節目滿分10分。其中表演狀態2分;節目內容取材2分;表演藝術水平2分;節目背景設計1分;節目時間控制1分;節目整體感覺2分。九個評委去掉一個最低分和一個最高分,再取其他七個的平均分為該節目最後得分。
二、標準
細 則 標 準 分 值 備註
1.表演狀態
(2.0分) 演出服裝、化妝到位 0.5分
表演者動作恰當得體 0.5分
表情自然大方 0.5分
整體狀態控制較佳 0.5分
2.內容取材
(2.0分) 創意新穎 0.5分
自然健康 0.5分
能展現當代學生的精神風貌 1.0分
3.
表
演
藝
術
水
平 歌曲演唱(2.0分) 聲調準確 0.5分
音量控制適中 0.5分
整體水平感覺 1.0分
舞 蹈(2.0分) 動作整齊優美、舒展大方 0.5分
有創造性和一定的難度 0.5分
節奏感強,表情合乎音樂情節的要求 1.0分
器 樂(2.0分) 姿態自然大方 0.5分
演奏熟練程度 0.5分
整體水平感覺 1.0分
4.節目背景設計(1.0分) 以背景音樂的選取與節目內容的整體搭配為主。 1.0分
5.節目時間控制(1.0分) 整體時間要求3—8分鐘;不夠3分為太短,超過8分為太長。節目時間太短或太長應酌情扣分。 1.0分
6.節目整體感覺(2.0分) 此項在以上各項評分的基礎上進行評分。以上各項整體結構合理,整體佈局較佳者酌情給分。 2.0分
本次比賽採取去掉一個最高分,一個最低分,百分制記分的方式,具體評分標準如下:
一、節目思想內容健康向上,能夠體現學生的特點,具有時代氣息。(10分)
二、 服裝美觀大方,能夠充分展現中學生的精神風貌,給人以美感。(20分)
三、 舞臺形象自然大方,精神抖擻,無扭捏作感,無偏臺現象。(15分)
四、 每類的“節目效果”分數標準分別如下:
一、聲樂類: 1、 能夠正確地表達出歌曲的感情,高低音演唱自如面部表情富自然,表演動作大方得體。合唱隊形整齊,聲音和諧、均衡。(15分)
2、 咬字準確,吐字清晰,聲音圓潤,無方言、跑調、與伴奏或伴奏帶脫節現象。(40分)
(二)舞蹈類:
1、表演全過程系統連貫,動作優美大方、整齊規範,表情生動、形象,上、下場安排合理。(15分)
2、舞臺方位、人體方位、眼位、手位協調一致,有節奏感、韻律感,無脫節失誤現象。(40分)
(三)器樂類:
1、演奏姿勢正確、大方,手形、指法、把位正確,演奏過程系統連貫。合奏隊形整齊。(15分)
2、音高、音色、節奏準確,無停頓、錯音現象。合奏音色要統一、和諧。(40分)
(四)綜藝類:
1、表演全過程系統連貫,動作大方、表情生動(15分)
2、語言生動,吐字清晰,無錯字、忘詞現象,兩人以上的節目要配合默契。(40分)
為繁榮文學藝術創作,促進全縣文化事業發展,現根據《中共酉陽土家族苗族自治縣委辦公室、酉陽土家族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設立酉陽土家族苗族自治縣文學藝術獎的通知》(酉陽縣委辦發[20xx]36號)檔案精神,結合我縣近年來文學藝術事業發展的實際,制定縣首屆政府文學藝術獎評獎實施細則。
第一章 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繁榮發展我縣文學藝術創作為目的,堅持先進文化的前進方向,堅持“文藝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宗旨和“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弘揚主旋律,提倡多樣化,通過獎勵優秀作品,交流和總結藝術創作經驗,促進創作思想和藝術水平的提高,促進文化藝術的繁榮和發展。
第二章 評選原則
(一)堅持思想性、藝術性有機統一的原則。參評的作品應是貼近實際、貼近生活、貼近群眾,積極反映時代變化,深入挖掘時代精神,展示豐富多彩的現實生活,塑造真實、感人的藝術形象,具有藝術獨創性。
(二)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三)堅持導向性、權威性的原則。
(四)堅持少而精、寧缺毋濫的原則。
第三章 參評作者、作品的範圍和參評條件
(一)作者範圍。
凡戶籍在酉陽縣,或在酉陽縣工作五年以上,擁有法定的著作權或著作擁有權者,均可申報參評。如我縣作者與縣外作者合作的作品,我縣作者必須是主要創作者,並應徵得縣外作者的同意。
(二)作品範圍。
文學作品與文藝理論類:小說、詩歌、散文、影視劇本、文藝評論、文藝理論(含群眾文化理論文章)等。
演出、電視劇(片)、廣播劇作品類:音樂、舞蹈、戲劇、雜技、曲藝、民間文藝、電視劇(片)、廣播劇等。
書畫攝影類:美術、書法、攝影等。
傳統工藝類:雕刻、鑲嵌、剪紙等民間傳統工藝。
(三)時間範圍。
首屆政府文學藝術獎參評範圍為1997年6月18日至20xx年6月31日期間,公開出版、發表、展出、演播的文學藝術作品和工藝美術作品。
第四章 獎項設定
根據我縣文藝創作發展的現狀,縣首屆政府文學藝術獎擬設4個獎項、18個獎額,名次不分先後,獎項和獎額可以空缺。具體如下:文學作品與文藝理論類設獎10個;演出作品類設獎4個;書畫攝影類設獎3個;傳統工藝類設獎1個。以上4個獎項均為作品獎,對每個作品(特別是綜合性藝術門類)包含的小門類不再作更細的劃分。
第五章 評獎標準
以作品本身的思想性、藝術性為主要依據,注重社會影響力。
獲全國“五個一工程”獎、全國“群星”獎、中國少數民族文學“駿馬獎”、重慶市“五個一工程獎”、重慶市文學藝術獎等獎項的作品,自動進入縣政府文學藝術獎終評程式。
(一)文學作品與文藝理論類。
1、縣級以上(含縣級)出版單位發表或出版的文學與文藝理論作品。
2、具有較高的思想、藝術水平,並且在製作、裝幀、印刷質量上達到較高的水平,在讀者中產生較大社會反響的作品。
(二)演出、電視劇(片)、廣播劇作品類。
1、參加縣級以上(含縣級)政府部門舉辦的宣傳、文化、廣電、文聯絡統演播、比賽並獲得等級獎,同時產生一定社會效應的作品。
2、縣屬廣電單位錄製或參與錄製(參與策劃、確定選題、組織創作、承擔資金)並且擁有版權或評獎申報權的電視劇(片)、廣播劇,在市級(含市級)廣播電臺、電視臺播出,具有一定的收視、收聽率,社會反響比較大的作品。
(三)書畫攝影類。
參加縣級(含縣級)以上政府部門舉辦的宣傳、文化、廣電、文聯、工藝美術系統展出、比賽並獲得等級獎。
(四)傳統工藝類。
參加縣級(含縣級)以上政府部門舉辦的宣傳、文化、廣電、文聯、工藝美術系統展出、表演、比賽並獲得等級獎。
第六章 組織領導
縣委、縣政府成立縣首屆政府文學藝術獎評審委員會。
由縣委副書記任名譽主任委員,縣委、宣傳部長和縣政府分管副縣長任主任委員,縣委宣傳部聯絡文藝工作的副部長、縣文聯主席任副主任委員,縣文廣新局、酉陽報社、電視臺、人事局、財政局、民宗局等單位負責人任委員。評獎委員會辦公室設在縣文聯,由文聯主席兼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縣首屆政府文學藝術獎評選日常工作。
評審委員會與分評委會的主任、副主任及委員由評獎委員會聘請。
第七章 申報程式
(一)作品申報。
1、填寫申報表。
2、參評作品的樣片(電視、廣播、音樂、舞蹈及戲劇作品完整、清晰的1/2錄影帶、CD、VCD、DVD光碟、錄音帶;戲劇、廣播劇作品提供文字指令碼;音樂作品需提供詞、曲譜)。申報前請認真檢查報送作品的畫面和聲音質量。
3、圖書、文學作品的樣書,美術類作品的影印件。
4、創作、出版、發表、表演者的書面介紹,字數在500字之內。
以上材料均一式5份。文字材料請使用A4紙列印或影印。
第八章 評獎程式
(一)個人申報或單位推薦。
(二)評審小組初評。
(三)評委會定審。
(四)評審結果公示。
(五)縣政府表彰。
第九章 頒獎
對獲獎作品授予“酉陽縣首屆政府文學藝術獎”榮譽稱號,並頒發獎金。
第十章 評獎紀律
凡參與評選的作品有弄虛作假、剽竊他人成果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參評資格,並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或行政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