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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秀教師評分細則(精選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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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秀教師評分細則 篇1

為了進一步健全和完善教師管理制度,逐步建立起一種客觀、公正、科學的評價考核機制,引導、保護和發揮廣大教師教書育人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提高全體教師教書育人的積極性,為教師成長、成才樹立榜樣,激勵全體教師不斷進取,結合我校實際情況,開展“優秀教師”評選活動,特制定本考核細則。

優秀教師評分細則(精選5篇)

一、組織領導

在校委會的領導下,成立優秀教師評審小組(即考核小組),組成人員包括領導班子成員、老年教師、中年教師、青年教師、女教師。

二、評選物件

本學年度在教學第一線的教師(包括班子成員)

三、評選時間

一學年評選一次

四、評選比例

按教師總人數的10%進行評選。

五、評選條件:

1、熱愛教育事業,熱愛夾板中學,教育思想端正;

2、為人師表,嚴格執行教師職業道德規範;

3、刻苦學習,勤于思考,教學上有創新精神,積極參加教科研活動,承擔對外開課任務;

4、嚴格執行課內規則,按質按量出色完成課堂教學任務,學生滿意;

5、教學質量顯著,期中、期末考試所教學科成績在同年級比較有很大提高;

6、幫助差生,關心困難生,在轉化後進生方面有明顯成效有典型事蹟;

7、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一票否決,不得申報評優或照顧職稱評優:

(1)不服從分工與安排,造成學校工作無法正常執行者;

(2)病假、事假累計超一個半月者;

(3)教學工作失職,教學質量倒數第一,或有曠課現象,屢教不改且造成惡劣結果者;

(4)違背教師職業道德或受黨紀、政紀處分者;

(5)態度惡劣,謾罵學生,歧視學生,體罰、變相體罰或其他言行不當,導致師生關係緊張矛盾尖銳,多次私自停學生的課或趕學生出課堂造成嚴重後果、發生過教學事故且屢教不改者。

六、評比細則

本細則主要從德、能、勤、績四個方面進行量化考核。

(一)、師德師風(10分)

1、政治思想方面(3分)

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認真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和法規,忠誠黨的教育事業,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2、遵紀守法,為人師表,有良好的職業道德(3分)

全面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依法執教,有團結協作精神。熱愛教育事業,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人格,批評和抵制有害於學生的行為。

3、熱愛本職工作,關心和支援學校工作(2分)

模範遵守學校規章制度,組織紀律性強,不遲到早退,無缺席曠課現象,積極參加學校及教研組的各項活動,積極完成學校、教研組交給的管理及其他工作。

4、集體觀念強,克服自由主義(2分)

關心學校發展,維護學校聲譽,能從大局出發,不說不利於學校發展的話,不做不利於學校發展的事,個人言行不能影響工作秩序、他人工作,團結同志。

(二)、教學能力(20分)

1、課堂教學(4分)

嚴格按照課程表上課,個人未經同意不得擅自調課(在教導處備案除外);教學認真,能駕馭課堂,維護課堂秩序;貫徹以學生為主體的教學原則,講練結合,培養學生動腦、動口、動手的能力,精心上好每節課。違背以上規定的一次扣任課教師0.5分。

2、認真備課(4分)

按時限制訂教學計劃,要求任務明確,重點突出,措施具體,有創見,進度合理;教案能體現把握教材體系,超前備課,教學目標明確,重難點突出,有實現目標的教學過程和作業檢測,有學法指導及板書設計,力求有創意不照搬參考書。重視教學中的資訊反饋,及時積累個人實踐資料,期末寫出有一定價值的總結,學校組織的開學、期中、期末檢查(含班主任、教研組)每缺少一次扣1分。

3、教研組活動,互相聽課(4分)

教師要按學校要求完成聽課任務,每學期至少8次,教研組成員應團結協作,積極完成本教研組長分配的任務,按照學校要求每學期(或學年)承擔校級公開課(或彙報課),少一次扣1分。

4、學歷要求與繼續教育(4分)

教師必須做好再學習和終身學習,學歷過關(本科記2分、大專記1.5分、中專記1分),要按上級部門的要求完成每年的繼續教育任務(完成記2分)

5、教學管理(4分)

所有教師記2分,校長加記2分,副校長、主任加記1.6分,副主任、共青團書記加記1.3分,報賬員、教研組長、班主任加記1分、學籍管理員、圖書管理員、安全報告員等加記0.5分。

(三)、工作考勤(15分)

1、模範遵守工作紀律(5分)

組織紀律性強,不遲到早退,室內上課中途不無故離開教室,不在工作時間辦私事,工作時間不在辦公場所下棋、打牌、上網聊天、玩遊戲、炒股,監考、評卷期間遲到、早退、脫堂、看書報、不負責任,以上現象發現1次扣2分,2次記0分,屢教不改者,勤方面總成績記0分。

2、嚴格執行請假制度(5分)

堅持出滿勤,監考、評卷期間不準假(除婚喪嫁娶產等假)。不履行請假手續,每學期擅自離崗,法定節日、寒暑假期、婚喪嫁娶產假、突發情況放假等期滿後應及時到崗,無故拖延者(除人力無法抗拒的自然因素外)1次扣2分,2次記0分,3次以上勤方面總成績記0分。病假累計每週扣1分;事假每3天扣1分,扣完為止(婚喪嫁娶產假等除外)。

3、工作量完成情況(5分)

能按所在學校實際滿負荷工作,能接受完成學校安排的臨時任務。工作量不足的,每少一個標準課時扣1分,不接受臨時任務一次扣1分,扣完為止。

(四)、工作實績(55分)

1、教學成績(40分)

各級組織的統一考試中,以所授學科成績最好的計分。凡達到平均分的記25分,按年級平均分的離均差,滿分為150分的學科每5分劃為一個檔次,滿分為100分的學科每3分劃為一個檔次,每個檔次或加或減0.5分,所得數字再乘以所授學科的係數,所得到的就是教學成績的最後得分。中學學科系數:語文、數學、英語為1.4;物理、化學、生物為1.2;政治、歷史、地理、資訊科技、體育、勞動技術、美術為1.0。國小學科系數設定如下。語文為1.2;數學為1.1;英語、品德、科學、體育為1.0。

2、學科競賽(4分)

培養輔導學生參加各級組織的學科競賽、體育比賽、文藝匯演,學科競賽獲得校級前三名的,給予指導教師依次加2、1.5、1分,獲得鎮級前三名及優秀鼓勵獎的的,給予指導教師依次加3、2.5、2、1分,獲得縣級前三名及優秀鼓勵獎的,給予指導教師依次加3.5、3、2.5、2分。體育比賽、文藝匯演獲獎的,給予指導教師各獲獎等級加分獎勵較學科競賽加分標準遞減0.5分。培養輔導學生參加各級組織的學科競賽、體育比賽、文藝匯演,獲市級以上得加4分

3、教研成果(4分)

評為校、鎮、縣級優質課、教學能手、學科帶頭人、優秀教研組長的,分別加1、1.5、2分。縣級獲獎論文按一、二、三等獎分別記2、1.5、1分,市級、省級以上分別記3、4分,同一篇論文多層次只記最高等。

4、榮譽獎(2分)

獲優秀班主任和優秀教師,校級加1分,鎮級加1.5分、縣級加2分,不累計記分。

5、先進個人表彰和社會組織獎(2分)

個人因工作突出受到校級以上表彰的優秀黨員以及特殊貢獻獲獎的,按下面標準加分:校、鎮、縣級優秀教師分別記1、1.5、2分。

6、進步獎勵附加分(3分)

與上學年升級統考對比,每進一名遞加1分,累計加分不得超過或等同於本次考試第一名。

七、政策性加分

職評加分:模範履行教師職責,教學任務完成良好,學校考慮照顧職評加分。在出現差額需競爭時,即將職評的教師照顧加5分參與競爭。

八、其他事項

1、申請評優的教師需要向校委會或教導處提出書面申請,填寫夾板中學評優申請表。

2、校級優秀教師由學校推薦,原則上優先獲得縣級優秀班主任、優秀教研組長、優秀教師等榮譽,優先考慮外出參觀、學習、培訓。

3、校級優秀教師(包括優秀班主任、優秀教研組長和年度考核評優)經評分獲得者,實行述職制度。必須以書面報告形式把工作實績、工作經驗、工作感受等在全體教師會議上述職,相互學習經驗,共同提高教學水平。

4、校級優秀教師相關材料存入本人檔案,作為教師職稱晉升、崗位聘任、年度考核評優等重要依據之一。

九、附則

本細則從即日起試行,不盡事宜再行商定。

優秀教師評分細則 篇2

第一條 為充分調動廣大教師的教育教學積極性,鼓勵教師積極投身教育教學工作、探索教育教學改革,爭先創優,促進我校教師隊伍整體素質和教學質量的提高,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評選範圍與比例

1、評選範圍:在崗教師,評選校級以上的優秀教師教齡不得少於三年。

2、評選比例:由學校行政會集體研究確定或根據有關檔案確定。

第三條 優秀教師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1、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

2、忠誠教育事業,愛崗敬業,認真執行黨的教育方針,遵紀守法,模範執行《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

3、認真完成本職工作,教學成績顯著;

4、關心學生,身體力行,傾情奉獻,事蹟突出。

第四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推舉為優秀教師候選人

(1)不服從工作任務安排的;

(2)所在工作崗位發生過安全責任事故的;

(3)有曠工現象或學期病事假累計超過十天的;

(4)有亂收費、亂推銷、亂攤派、公款私用行為的;

(5)猥褻、體罰或歧視學生的;

(6)用辱罵、打架鬥毆等粗暴手段解決衝突的;

(7)有“黃賭毒邪”等嚴重違反社會公德等行為的;

(8)工作“懶散慢”,崗位常規工作完成差;或違反效能建設和工作作風建設規定,受到各級通報或批評的;

(9)教學質量特差的;

(10)受到學校紀律處分或違反法律法規的。

第五條 評選程式

(1)學校行政根據優秀教師評選條件,在廣泛徵求意見和認真審查有關材料的基礎上提出優秀教師候選人推薦人選。

(2)成立“優秀教師評選工作領導小組”,對優秀教師候選人推薦人選進行評議,確定優秀教師候選人。

“優秀教師評選領導小組”由班子成員、工會團隊負責人和教師代表組成,由校長任組長。其成員為優秀教師候選人時應當迴避。

(3)召開教職工會議,對優秀教師候選人予以表決。教職工會議參會人數不得少於學校教職工總數的三分之二,參會人員過半數贊成的候選人即當選為優秀教師。

表決工作由工會主持。

第六條 獎勵辦法

由頒獎單位確定。

第七條 本細則適用於“師德標兵”、“優秀班主任”等專項優秀教師的評選,同時著重考慮其專項條件。

第八條 本辦法由校長辦公室負責解釋,自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五日起實施。

優秀教師評分細則 篇3

各教研組:

為加強教師隊伍建設,促進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發展,鼓勵廣大教職工積極開拓進取,獎勵先進,鞭策後進,營造積極向上的教書育人氛圍,經研究特制定本辦法。

一、評選範圍和物件

學校優秀教師評選物件是:全校從事教育教學工作的一線正式教師。

二、評選條件

(一)、師德高尚,近三年師德考核均為優秀。

(二)、近三年來在教育教學改革方面勇於探索、創新,並有以下至少四個方面的成果(其中第一項為必備):

1、所帶班級學生學科成績綜合評定為好、非考試學科教師所帶班級學生學習興趣濃,素質好,特長明顯,得到學校及同行認可。

2、輔導學生參加學科各類素質教育競賽並獲得良好成績。

3、承擔區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本學科公開課、示範課、教材教法報告、教育教學方面的專題講座等並有良好的效益。

4、承擔或參與區級及以上級別教科研課題;在教育教學刊物上發表過有關教育教學的論文。

5、注重專業發展,對任教學科具有較深厚的基礎理論知識和教學專業知識。在教育行政、教學業務部門組織的各類教育教學評優活動、教師專業素質、技能比賽中獲得良好成績。

三、組織保障

學校成立優秀教師評選領導小組。

組長:周冰、蔡丹

副組長:王勇軍、王幸峰

組員:鄭曉琳、李萍、蔡芳

四、評選程式

教師自薦—組內推薦—學校領導小組稽核---公示名單---上報教育局。

五、指標分配

每組限報1人,學校上報4人。

六、優秀教師評分標準:

1、獲得省級及以上優秀教師、優秀班主任等稱號的得8分。獲得市級優秀教師、優秀教育工作者、優秀班主任等稱號的得6分。獲得區級優秀教師、優秀教育工作者、師德標兵、德育先進工作者等稱號的得4分。獲得省、市、區骨幹教師稱號的分別記6分、5分、4分。 獲得其它部門評選榮譽稱號的,按省、市、區級分別記5分、4分、3分。

2、學年度考核優秀者得2分。

3、優質課(講課、說課):省級(含省級以上)8分;市級一、二、三等獎分別記6分、5分、4分;區級一、二、三等獎分別記5分、4分、3分;校級公開課2分;到區外學校上課,獲得好評記4分;參加“吳天祥”小組活動獻課教師每人記3分、評議記1分。

4、獲獎論文、課題研究、案例、教學設計、課件:一等獎:按國家、省、市級分別記5分、4分、3分;二等獎:按國家、省、市級分別記4分、3分、2分;三等獎:按國家、省級分別記3分、2分。

5、發表論文、案例、教學經驗文章:按國家、省、市、區、校級(有材料說明)分別記8分、6分、4分、3、2;。

6、輔導學生競賽獲獎:一等獎:按國家、省、市、區級分別記6分、5分、4、3分;二等獎:按國家、省、市、區級分別記5分、4分、3分、2分;三等獎:按國家、省、市、區級分別記4分、3分、2分、1分。

7、承擔公開課、示範課、教材教法報告、專題講座:按國家、省、市、區分別記按國家、省、市、區級分別記6分、5分、4、3分。

8、期中、期末考試按班級層次前三名分別記6分、4分、2分。

9、考勤:全勤記6分,事假-0.5分/天,病假-0.1分/天,遲到0.2分/次,例會缺勤-0.5分/次。早退、曠工不計分。

10、評為校先進教研組,組長記2分、組員記1分。評為區先進班級,班主任記3分,科任教師記2分;評為區先進教研組,組長記3分、組員記2分。評為市先進班級,班主任記4分,科任教師記3分;評為市先進教研組,組長記4分、組員記3分。

11、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予以一票否決。

(1)一年內病假累計15天以上,事假累計7天以上;

(2)出現重大安全事故;

(3)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4)有不良言論作為造成惡劣影響的;

(5)師德行為失範,受教育主管部門通報批評或處罰的;

(6)體罰或變相體罰造成嚴重後果的;

(7)從事有償家教者;

(8)期中、期末考試在年級組中連續居末位者;

(9)無故曠工達一天者;

(10)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學校安排工作;

(11)不接受學校安排的工作造成工作量不滿者;

(12)上級及學校各類教育、教學工作過程檢查,不符合要求者;

(13)黨支部、校長室及各職能部門佈置的有關應交材料未交者;

12、按上述各項加分累計分數。對參評教師排隊,按給定的指標數上報。

優秀教師評分細則 篇4

本次匯演評分採取彩排與正式匯演累計計算,評委不給本單位節目打分,組織獎由領隊依據彩排和匯演情況投票選出,創作獎由演出評委在彩排時評出。

計分辦法:本次匯演採用10分制,現場打分,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取平均分數,在平均分數的基礎上,原創節目加0.3分,領導參加演出的節目加0.2分;自演節目(沒有外請演員)加0.2分。

表演獎評分標準

評分標準包括主題與內容、表演技巧、舞臺效果、整體效果四個方面。

一、主題與內容(滿分2分)

1.主題鮮明,立意新穎,表現形式多樣、恰當。

2.內容健康向上,能較好地展現市政公用行業職工開拓創新、朝氣蓬勃的精神面貌。

二、表演技巧(滿分5分)

1.演唱:字正腔圓,吐音清晰,感情投入,節奏恰當,音色清晰而有質感、音準及高、低音把握準確,颱風自然高雅。

2.舞蹈:舞蹈表演富有感染力,有較好的舞臺效果,動作整齊,演員表情豐富,服飾搭配合理。

3.曲藝小品:語言詼諧幽默、通俗易懂,表情生動,動作配合恰到好處,多人配合默契。

4.詩歌朗誦:朗誦者普通話標準流暢,感情充沛,背景音樂創作、伴舞、場景設計與內容和整體演出效果相協調。

5.器樂演奏:具有正確的演奏方法、演奏姿勢和演奏狀態,樂曲演奏規範、流暢和完整,基本功紮實,具有正確把握節奏、力度、速度、音色及音準的能力,能較好地體現樂曲的內容與風格,具有較強的樂感和藝術表現力。

6. 其它:根據本標準之水平作相應評分。

三、舞臺效果(滿分1.5分)

1.精神飽滿,朝氣蓬勃。

2.講文明禮貌,儀表大方得體。

3.上下場從容大方,不造作。

四、整體效果(滿分1.5分)

1.節目內容具有一定深度和內涵。

2.現場氣氛熱烈,觀眾反應較好。

3. 舞臺畫面富於美感。

創作獎評分標準

1. 在創作精神上,主題鮮明,健康向上,要充分體現行業特點,突出服務理念,展現本單位職工幹事創業、拼搏向上的精神風貌,具有一定的思想性、教育性、群眾性、藝術性及娛樂性。

2. 在創作內容上,充分體現主題,有濃重的節日氣息和鮮明的時代感,具有較高的藝術水準和較強的藝術感染力。謳歌市政公用職工在“建功立業”、“公共服務改善年”活動中愛崗敬業、無私奉獻的典型事蹟,展示市政公用行業職工良好的精神風貌。

3. 在創作形式上,突破傳統形式,有獨特的創意,把思想內容、藝術形式融為一體,給人以激勵、奮進和感染力。

優秀組織獎評分標準

1. 指導思想明確,組織工作紮實有序,單位對整個匯演做出突出貢獻。

2. 按匯演要求按時上報各項材料,包括活動節目報表、影音資料等。

3. 節目整體質量高,形式新穎,效果突出。

4. 嚴格執行規定,積極配合、支援匯演工作,大局觀念、整體意識強,組織有序,服從安排。

5.單位推薦的主持人入選或達到選拔標準。

優秀參與獎評分標準

1. 評選範圍聘請專業人員創作或表演的節目。

2. 節目內容健康,體裁新穎,格調高雅,充分體現主題,有濃重的節日氣息和鮮明的時代感,具有較高的藝術水準和較強的藝術感染力,為整場演出增添光彩。

3. 一切服從大局,嚴格執行規定,按程式辦事,組織有序。

主持人選拔標準

1. 參選資格

本單位正式職工或特邀專業主持人。

2. 參選條件

語言表現:普通話標準,音色適合大型文藝晚會,具有較強的語言組織及駕馭能力,語感良好,語速適中。

臨場發揮:不緊張不怯場,能較好地把握控制整場演出,具有一定的藝術感染力和舞臺表現力,能通過自身個性與舞臺演出的有機統一形成觀眾喜愛的主持風格。

文化素養:具有較高的文字基本功和綜合素質。對整場演出具有強烈的責任感,在工作中有合作意識和團隊精神。

綜合素質:形象氣質端莊大方,瞭解市政公用行業基本概況及行業特點,能很好的展現市政公用行業職工朝氣蓬勃、積極進取的精神風貌,堅決服從局工會的工作安排及調配,全力對待每場演出和彩排。

優秀教師評分細則 篇5

一、內務管理(30分)

1、棉被摺疊整齊,左邊床位靠左上角、右邊床位靠右上角擺放,枕頭放在棉被上,蚊帳要向兩旁夾緊。

2、鞋類應排放整齊,鞋尖朝外,不要露出床的邊緣,襪子應放在鞋裡。

3、牙刷、牙膏等應放進牙杯裡,毛巾應整齊晾在線上,其它物品應進櫃並鎖好。

4、衣服應摺疊整齊,並放進櫃子裡,不能隨意擺放。

以上不歸位的,每項每人次扣一分。

二、衛生情況(30分)

1、應保持宿舍清潔。地板、門窗、陽臺、衛生間等要打掃乾淨,值日學生應及時把垃圾倒入垃圾桶,應保持宿舍內無異味。

2、公共衛生區應及時清掃乾淨,並做好維護工作。

3、不往後窗、公共區亂扔雜物。

以上沒做好的,按每人次1分扣除。

三、紀律(40分)

1、按時就寢、按時起床,出操應做到"快、靜、齊"。

2、上課期間,不經允許,不得進出宿舍。

3、午、晚休時應按時全部到位。休息時做到不講話、不吵鬧、不做其它影響同學睡眠的事。

4、愛護公共財產,做到不亂塗亂貼。不擠在同一床睡覺,不點蚊香,不私拉電線,嚴禁拳擊腳踢門窗。

5、不帶貴重物品進宿舍,應把面值較大的錢交於班主任代管。

6、離開宿舍時務必關好門窗、水、電。

以上有違反者,每人次扣一分,情節嚴重者,扣三分。造成財產損失的,要負賠償責任,並接受校紀處分。

四、對獲得"文明宿舍"稱號的發給流動紅旗。

以上未盡事宜,若有其它情況,由生管酌情扣分;有好人好事的,應給予適當獎分並公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