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案材料
報案人:陳明全,19xx年**月**日出生,四川省南溪縣南溪鎮,聯絡電話:。
報案請求:對、以涉嫌詐騙立案偵查。
事實與理由:
20xx年4月5日經翠屏區小碑巷新易房介負責人中介,報案人與就轉讓宜賓市翠屏區衣服街58號2-5-12號房屋房折達成協議。約定王金龍將上述房屋永久轉讓給報案人,轉讓費為182800元。協議簽訂當日支付定金3000元,20xx年4月13日付清餘款,並辦理交房手續。20xx年4月13日報案人支付了餘款179800元。報案人總共支付了王金龍182800元房款後,王金龍並未將上述房屋交付報案人。
報案人於是找到中介方,在協調下,報案人於20xx年4月26日與王金龍達成協議,王金龍允諾於20xx年6月27日交房,否則退還報案人全部房款。其間報案人多方打聽得知上述房產的產權人為天主教宜賓教區,承租人為楊啟雄。20xx年6月27日王金龍仍未交房以種種理由推脫拒絕退還房款。
報案人認為王金龍既非產權人,又非合法承租人,將他人房屋轉讓給報案人,涉嫌詐騙犯罪,中介李興華明知房屋產權人、承租人均非王金龍的情況下予以中介同樣涉嫌違法,因此請求公安機關對王金龍、李興華以涉嫌詐騙立案偵查,並責令其退還報案人全部房款。
此致
翠屏區公安局
附:證據
報案人: 20xx年7月6日
報案材料
XX市公安局網監:
我叫(XX公司),性別X,民族X,X年X月X日生,身份證號碼:,住址X,工作單位X,聯絡電話。
我是遊戲的愛好者,在X遊戲X區X伺服器,20xx年X月X日,我在X地方上網玩遊戲時,一位名叫X的玩家在網上(地方)叫賣裝備,X其聯絡電話是:X。
我就在(地方)用電話(手機或固定電話或小靈通或IC卡號碼)打電話與其聯絡,其叫我將錢匯入其指定的帳戶,我於X(時間)在X(銀行)用X(姓名)身份證的存入XX元,然後與賣主聯絡,其(或關機或者別的情況)。這時我知道自己被騙了。
特此報案。
以上本人(本公司)提供材料完全屬實,並願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報案人:(簽名,捺印,公司或單位報案需加蓋公章)
時間:XX年X月X日
附:匯款憑證影印件、本人及匯款人身份證影印件:
對方帳戶名:
帳號:X銀行,號碼
賣家電話號碼為:
報 案 材 料
公安局:
X年底,我公司對財務進行正常核算時,發現存在短款問題,隨後公司即請會計事務所進行財務審計,發現短款 元,銀行帳少 元。這些問題均出現在X年期間,且為出納工作範圍內的問題,事發時我公司出納為。
,男,漢族,X年X月XX日出生,X年底被公司聘為財務人員,崗位為出納。事發後公司要求其退賠,但其離開公司後不知去向。我公司認為,域利用職務之便竊取公司財產,其行為已構成刑事犯罪。為維護公司財產不受侵害,我公司特向公安機關報案,追究其刑事責任,並賠償公司損失。
此致!
X有限公司
X年X月XX日
報案材料
報案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聯絡電話:
報案請求:
請求依法立案追究聚眾強搶我司搶劫罪的刑事責任; 事實與理由:
*年*月**日,與我司簽訂了一份,約定:雙方在大陸合作銷售。但由於市場原因,我司一直處於虧損的狀態,因此,要求退出合作。*年*月*日,我司經多方籌款向退還了其所有投資款,同時,也簽字確認已結清投入我司的投資款並與我司解除合作關係。然,收到退還的投資款後卻以威脅、暴力等手段(均有錄音或錄影證明)要求我司再行支付“高額利息”作為補償,在遭到我司拒絕後,於*年**月**日下午召集大批人員將我司位於倉庫裡的財物強行搬走,在*日下午又夥同等人將我司及倉庫的貨物強行搬走。據我司財務初步統計,兩次聚眾強搶我司,涉案金額人民幣多萬元,給我司造成了嚴重的經濟損失。
綜上所述,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用聚眾強搶等暴力手段搶走了我司價值人民幣*萬元的財物,已觸犯刑律。報案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八條之規定特向貴局報案,請求立案並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的規定追究搶劫罪的刑事責任。
此致
公安局
報案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