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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醫療廣告管理新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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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 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令第26號《醫療廣告管理辦法》已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決定修改,現予公佈。下文是小編收集的關於醫療廣告的最新訊息,僅供參考!

新版醫療廣告管理新規定

20xx年新版醫療廣告新規定

第一條

為加強醫療廣告管理,保障人民身體健康,根據《廣告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中醫藥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醫療廣告,是指利用各種媒介或者形式直接或間接介紹醫療機構或醫療服務的廣告。

第三條

醫療機構釋出醫療廣告,應當在釋出前申請醫療廣告審查。未取得《醫療廣告審查證明》,不得釋出醫療廣告。釋出醫療廣告的有效期為一年,並嚴格按照核定內容進行廣告宣傳。

第四條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負責醫療廣告的監督管理。

衛生行政部門、中醫藥管理部門負責醫療廣告的審查,並對醫療機構進行監督管理。

第五條

非醫療機構不得釋出醫療廣告,醫療機構不得以內部科室名義釋出醫療廣告。

第六條

醫療廣告內容僅限於以下專案:

(一)醫療機構第一名稱;

(二)醫療機構地址;

(三)所有制形式;

(四)醫療機構類別;

(五)診療科目;

(六)床位數;

(七)接診時間;

(八)聯絡電話。

(一)至(六)項釋出的內容必須與衛生行政部門、中醫藥管理部門核發的《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或其副本載明的內容一致。

第七條

醫療廣告的表現形式不得含有以下情形:

(一)涉及醫療技術、診療方法、疾病名稱、藥物的;

(二)保證治癒或者隱含保證治癒的;

(三)宣傳治癒率、有效率等診療效果的;

(四)淫穢、迷信、荒誕的;

(五)貶低他人的;

(六)利用患者、衛生技術人員、醫學教育科研機構及人員以及其他社會社團、組織的名義、形象作證明的;

(七)使用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名義的;

(八)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第八條

醫療機構釋出醫療廣告,應當向其所在地省級衛生行政部門申請,並提交以下材料:

(一)《醫療廣告審查申請表》;

(二)《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副本原件和影印件,影印件應當加蓋核發其《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衛生行政部門公章;

(三)醫療廣告成品樣件。電視、廣播廣告可以先提交鏡頭指令碼和廣播文稿

中醫、中西醫結合、民族醫醫療機構釋出醫療廣告,應當向其所在地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申請。

第九條

省級衛生行政部門、中醫藥管理部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20日內對醫療廣告成品樣件內容進行審查。衛生行政部門、中醫藥管理部門需要請有關專家進行審查的,可延長10日。

對審查合格的醫療廣告,省級衛生行政部門、中醫藥管理部門發給《醫療廣告審查證明》,並將通過審查的醫療廣告樣件和核發的《醫療廣告審查證明》予以公示;對審查不合格的醫療廣告,應當書面通知醫療機構並告知理由。

第十條

省級衛生行政部門、中醫藥管理部門應對已審查的醫療廣告成品樣件和審查意見予以備案儲存,儲存時間自《醫療廣告審查證明》生效之日起至少兩年。

第十一條

《醫療廣告審查申請表》、《醫療廣告審查證明》的格式由衛生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規定。

第十二條

省級衛生行政部門、中醫藥管理部門應在核發《醫療廣告審查證明》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將《醫療廣告審查證明》抄送本地同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

第十三條

《醫療廣告審查證明》的有效期為一年。到期後仍需繼續釋出醫療廣告的,應重新提出審查申請。

第十四條

釋出醫療廣告應當標註醫療機構第一名稱和《醫療廣告審查證明》文號。

第十五條

醫療機構釋出戶外醫療廣告,應在取得《醫療廣告審查證明》後,按照《戶外廣告登記管理規定》辦理登記。

醫療機構在其法定控制地帶標示僅含有醫療機構名稱的戶外廣告,無需申請醫療廣告審查和戶外廣告登記。

第十六條

禁止利用新聞形式、醫療資訊服務類專題節(欄)目釋出或變相釋出醫療廣告。

有關醫療機構的人物專訪、專題報道等宣傳內容,可以出現醫療機構名稱,但不得出現有關醫療機構的地址、聯絡方式等醫療廣告內容;不得在同一媒介的同一時間段或者版面釋出該醫療機構的廣告。

第十七條

醫療機構應當按照《醫療廣告審查證明》核准的廣告成品樣件內容與媒體類別釋出醫療廣告。

醫療廣告內容需要改動或者醫療機構的執業情況發生變化,與經審查的醫療廣告成品樣件內容不符的,醫療機構應當重新提出審查申請。

第十八條

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釋出醫療廣告,應當由其廣告審查員查驗《醫療廣告審查證明》,核實廣告內容。

第十九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省級衛生行政部門、中醫藥管理部門應當收回《醫療廣告審查證明》,並告知有關醫療機構:

(一)醫療機構受到停業整頓、吊銷《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

(二)醫療機構停業、歇業或被登出的;

(三)其他應當收回《醫療廣告審查證明》的情形。

第二十條

醫療機構違反本辦法規定釋出醫療廣告,縣級以上地方衛生行政部門、中醫藥管理部門應責令其限期改正,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核發《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衛生行政部門、中醫藥管理部門可以責令其停業整頓、吊銷有關診療科目,直至吊銷《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釋出醫療廣告的,按非法行醫處罰。

第二十一條

醫療機構篡改《醫療廣告審查證明》內容釋出醫療廣告的,省級衛生行政部門、中醫藥管理部門應當撤銷《醫療廣告審查證明》,並在一年內不受理該醫療機構的廣告審查申請。

省級衛生行政部門、中醫藥管理部門撤銷《醫療廣告審查證明》後,應當自作出行政處理決定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通知同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當依法予以查處。

第二十二條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對違反本辦法規定的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依據《廣告法》、《反不正當競爭法》予以處罰,對情節嚴重,造成嚴重後果的,可以並處一至六個月暫停釋出醫療廣告、直至取消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的醫療廣告經營和釋出資格的處罰。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當對負有責任的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給予警告或者處以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的罰款;醫療廣告內容涉嫌虛假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可根據需要會同衛生行政部門、中醫藥管理部門作出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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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稱武總二院是三甲醫院,但它的廣告依然是違法且虛假的

前段時間看到知友魏則西過世的噩耗。他走之前,我就看過他生前寫過的所有答案,包括他被百度醫療推廣欺騙的經歷。今天看到@百度推廣 發了一篇公關文

稱他們得知此事後第一時間檢查了搜尋結果稽核,保證魏則西所去的武總二院是個正規醫院,還自稱「我們願繼續努力,接受監督,不給虛假資訊和違法行為留下任何可趁之機」。

然而百度在說謊,武總二院的廣告就是一個徹徹底底違法的廣告。

首先我們想重現一下魏則西那時的搜尋結果。哦很遺憾這是做不到的,因為百度公關文一發出來就把「滑膜肉瘤」這個搜尋頁面的所有推廣都撤消了,前三頁一個廣告沒有,看起來跟個業界良心似的。(三天前還不是這樣呢,遺憾當時自己沒截圖)

百度的廣告不是武總二院的廣告,而是「武總二院腫瘤生物治療中心」的廣告!

而20xx年9月1日開始實行《醫療廣告管理辦法(修訂稿)》(意見徵訂稿) 中規定:

「第五條 非醫療機構不得釋出醫療廣告,醫療機構不得以內部科室名義釋出醫療廣告。」

即使武總二院如百度所說是家公立三甲醫院,百度接受了其下屬腫瘤生物治療中心的廣告,依舊是違法的。(其實我們知道這個所謂的腫瘤生物治療中心八成是武總二院出售給莆田系醫院的科室了。這也是為什麼醫療廣告管理辦法要禁止科室打廣告,否則被出售的科室掛羊頭賣狗肉,醫院說科室已經被出售所以不負責任,廣告商和平臺說醫院是有三甲資質的,誰都沒責任了,患者冤死。)

即使排除這一點,這些醫療廣告照樣不合法

「第三條 醫療機構釋出醫療廣告,應當在釋出前申請醫療廣告審查。未取得《醫療廣告審查證明》,不得釋出醫療廣告。」

百度檢查過武總二院和德勝門中醫院的《醫療廣告審查證明》嗎,請出示。

「第六條 醫療廣告的表現形式不得含有下列內容:

(二)說明治癒率或者有效率;

(五)涉及醫療技術、診療方法、疾病名稱、藥物的;

(七)使用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名義的;

(八)利用患者、衛生技術人員、醫學教育科研機構及人員以及其他社會社團、組織的名義、形象作證明的。」

在我提供的「橫紋肌肉瘤」搜尋結果頁面上出現的武總二院廣告,直接在搜尋結果上寫著「提高兩倍五年生存率」,違反了第六條(二)中的「不得說明治癒率」;

在「纖維肉瘤」的搜尋結果頁面上,還是「武總二院」的推廣,直接出現了「生物免疫診療」字樣,違反了第六條(三)中的「不得涉及診療方法名稱」。

更不用說百度的每條醫療推廣都掛著明晃晃的各種疾病,按照六條(三),醫療廣告表現形式內不得涉及疾病名稱。

另外,當我點選了「軟組織肉瘤」搜尋結果中的「武總二院」推廣後,我再次搜尋「軟組織肉瘤」,百度提供的結果完全變了

也就是說當你可能有了解某家莆田系醫院/科室的意願後,百度會更加喪心病狂,全部給你呈現這家醫院的推薦,不像之前那樣隱蔽,連醫生和聯絡電話都推薦好了。

光這個頁面,把《醫療廣告管理辦法》第六條違反了個遍。

辦法說「不得使用解放軍和武警名義」,這頁面掛著「軍隊權威腫瘤專家」;

辦法說「不得涉及醫療技術」,這頁面掛著「5A靶向生物治療」;

還有這個李慧敏醫生,我去查了一下這個人,百度還給她建了一個百度百科:李慧敏——二炮總醫院細胞免疫治療中心主任

其實還有個差不多內容的互動百科

李慧敏,中華醫學會腫瘤專業委員會委員、中國人民解放軍第二炮兵總醫院細胞免疫治療中心主任,從事腫瘤科研與臨床治療二十多年,是國內最早一批開展腫瘤細胞免疫治療的專家之一。發表論文數十篇,曾獲4科學技術獎二等獎1項、軍隊醫療成果三等獎2項。擅長各種原發瘤和轉移瘤的治療,尤其善於將細胞免疫治療與常規療法進行個性化結合治療。

不是武總二院嗎?為什麼變成二炮總醫院了?好吧,也許是跳槽了。

我搜索了一下「國家科學技術獎 李慧敏」,確實是有這麼一位李慧敏女士,但是人家是建鐵路的;

然後搜尋了一下「中華醫學會腫瘤專業委員會」,好像並沒有這個組織存在,存在的是「中華醫學會腫瘤學分會」。而腫瘤學分會的歷任成員中,沒有找到李慧敏的名字;

用百度圖片搜尋搜李慧敏的百科頭像,

找到了二炮總院細胞免疫治療中心的網站,看著和武總二院腫瘤生物治療中心一個性質,都是軍隊醫院被出售的莆田系科室建的網站。還有那個北京肝癌醫院……

再搜尋李慧敏發的論文,發表在中文期刊上,限定在醫學、醫藥、藥學領域,與癌症有關的僅僅一篇,是哈醫大遺傳研究室的同名者發的。有可能李慧敏發的都是英文文獻吧,不過嘗試了幾個關鍵詞都沒有和什麼「細胞免疫」治療癌症相關的,不對,應該說根本沒找到什麼「細胞免疫」療法,用什麼搜都是搜不出來的。

然後再搜尋這個李慧敏醫生,倒是在搜狐找到了她的三篇防癌指南。李慧敏:警惕!三種常見癌症早期症狀易忽視 (好像喜歡給騙子醫院發軟文的不僅僅是百度,搜狐也不甘落後呢。)莆田系醫院的虛假且非法的醫療廣告在網路上連成了片。不僅百度推廣在幫他們作惡,時至今日,包括搜狐在內的哪個入口網站沒有他們的軟文呢(順便一說這違反了《醫療廣告管理辦法》第十五條)。患者在百度上搜索一個疾病,先看到了莆田系醫院推薦,點進去有個完整的官網,官網上有先進技術和主任醫生的介紹,百度知道里有人問這種先進療法怎麼樣,大家都說好,而主任醫生有百度百科和互動百科,稱她是中華醫學會成員,得過國家科技獎,搜狐給醫院發過專題新聞介紹他們治癌經驗,主任醫師在搜狐上寫過疾病預防小知識,這倆都能通過百度新聞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