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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

欄目: 辦法 / 釋出於: / 人氣:2.75K

高新技術企業在市場上具有優勢,今天小編就給大家帶來最新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

最新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扶持和鼓勵高新技術企業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以下稱《企業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以下稱《實施條例》)有關規定,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的高新技術企業是指:在國家重點支援的高新技術領域內,持續進行研究開發與技術成果轉化,形成企業核心自主智慧財產權,並以此為基礎開展經營活動,在中國境內(不包括港、澳、臺地區)註冊的居民企業。

第三條: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應遵循突出企業主體,鼓勵技術創新、實施動態管理、堅持公平公正的原則。

第四條: 依據本辦法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可依據《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以下稱《稅收徵管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實施細則》(以下稱《實施細則》)等有關規定,申請享受稅收優惠政策。

第五條: 科技部、財政部、稅務總局負責全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的指導、管理和監督。

第二章 組織與實施

第六條: 科技部、財政部、稅務總局組成全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稱“領導小組”),其主要職責為:

(一)確定全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方向,審議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報告;

(二)協調、解決認定管理及相關政策落實中的重大問題;

(三)裁決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事項中的重大爭議,監督、檢查各地區認定管理工作,對發現問題指導整改。

第七條: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科技部、財政部、稅務總局相關人員組成,辦公室設在科技部,其主要職責為:

(一)提交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報告,研究提出政策完善建議;

(二)指導各地區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對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的監督檢查,對發現的問題提出整改處理建議;

(三)負責各地區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備案管理,公佈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名單,核發高新技術企業證書編號;

(四)建設並管理“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

(五)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八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門同本級財政、稅務部門組成本地區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機構(以下稱“認定機構”)。認定機構下設辦公室,由省級、計劃單列市科技、財政、稅務部門相關人員組成,辦公室設在省級,計劃單列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門,認定機構主要職責為:

(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每年向領導小組辦公室提交本地區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報告;

(二)負責將認定後的高新技術企業按要求報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對通過備案的企業頒發高新技術企業證書;

(三)負責挑選參與認定工作的評審專家(包括技術專家和財務專家),並加強監督管理;

(四)負責對已認定企業進行監督檢查,受理、核實並處理複核申請及有關舉報等事項,落實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提出的整改建議;

(五)完成領導小組辦公室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九條: 通過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其資格自頒發證書之日起有效期為三年。

第十條: 企業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後,自高新技術企業證書頒發之日所在年度起享受收稅優惠,可依照本辦法第四條的規定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稅收優惠手續。

第三章 認定條件與程式

第十一條: 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一)企業申請認定時須工商註冊滿一年以上;

(二)企業通過自主研發,受染,受贈、併購等方式,獲得對其主要產品(服務)在技術上發揮核心支援作用的智慧財產權;

(三)企業主要產品(服務)的技術屬於《國家重點支援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範圍;

(四)企業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佔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於10%

(五)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實際經營期不滿三年的按實際經營時間計算,下同)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佔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小於2億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於4%;

2.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2億元以上的企業,比例不低於3%。其中,企業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佔全部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於60%

(六)近一年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佔企業同期總收入的比例不低於60%。

(七)企業創新能力評價應達到相應要求。

第十二條: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程式如下:

(一)企業申請

企業對照本辦法進行自我評價,認為符合認定條件的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註冊登記,向認定機構提出認定申請,申請時提交下列材料:

1.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

2.證明企業依法成立的相關注冊登記證件;

3.智慧財產權證明材料、科研專案立項證明、科技成果轉化、研究開發的組織管理等相關料;

4.企業高新技術產品(服務)的關鍵技術和技術指標、生產批文、認證認可和相關資質證書、產品質量檢驗報告等相關材料;

5.企業職工和科技人員情況說明材料;

6.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出具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研究開發費用和近一個會計年度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或鑑證報告,並附研究開發活動說明材料;

7.經具有資質的中介鑑證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包括會計報表、會計報表附註和財務情況說明書);

8.近三個會計年度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

(二)專家評審

認定機構應在符合評審要求的專家中,隨機抽取組成專家組,專家組對企業申報材料進行評審,提出評審意見。

(三)審查認定

認定機構結合專家組評審意見,對申請企業進行綜合審查,提出認定意見並報領導小組辦公室。認定企業由領導小組辦公室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公示10個工作日,無異議的,予以備案,並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公告,由認定機構向企業頒發統一印製的“高新技術企業證書”;有異議的,由認定機構進行核實處理。

第十三條: 企業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後,應每年4月底前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填報上一年度智慧財產權、科技人員、研發費用、經營收入等年度發展情況報表。

第十四條: 對於涉密企業,按照國家有關保密工作規定,在確保涉密資訊保安的前提下,按認定工作程式組織認定。

第四章 監督管理

第十五條: 科技部、財政部、稅務總局建立隨機抽查和重點檢查機制,加強對各地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的監督檢查,對存在問題的認定機構提出整改意見並前期改正,問題嚴重的給予通報批評,逾期不改的暫停其認定管理工作。

第十六條: 對已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的企業,有關部門在日常管理過程中發現其不符合認定條件的,應提請認定機構複核,複核期間暫停企業享受稅收優惠。複核後確認不符合認定條件的,由認定機構取消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並由主管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符合認定條件年度起已享受的稅收優惠。

第十七條: 高新技術企業發生更名或與認定條件有關的重大變化(如分立、合併、重組以及經營業務發生變化等)應在三個月內向認定機構報告,企業更名的,經認定機構稽核符合認定條件的,重新核發認定證書,編號與有效期不變;企業發生與認定條件有關的重大變化的,經認定機構稽核符合認定條件的,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不變,不符合認定條件的,自更名或條件變化年度起取消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

第十八條: 跨認定機構管理區域整體遷移的高新技術企業,在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有效期內完成遷移的,其資格繼續有效;跨認定機構管理區域部分搬遷的,由遷入地認定機構按照本辦法重新認定。

第十九條: 已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認定機構取消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

(一)在申請認定過程中存在嚴重弄虛作假行為的; (二)有嚴重偷、騙稅行為的;

(三)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有嚴重環境違法行為的;

(四)未按期報告更名或與認定條件有關重大變化情況,或累計兩年未填報年度發展情況報表的。

被取消高新技術企業資格的企業,按《稅收徵管法》及有關規定,追繳其自發生上述行為之日所屬年度起已享受的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

第二十條: 參與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的各類機構和人員對所承擔的有關工作負有誠信、合規、保密義務。違反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相關要求和紀律的,給予相應處理。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一條: 科技部、財政部、稅務總局根據本辦法制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由科技部、財政部、稅務總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自20xx年1月1日起實施。原《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國科發火字[20xx]172號)同時廢止。

基本優勢

1、促進企業科技轉型

創新是企業發展的根本動力,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政策是一項引導政策,目的是引導企業調整產業結構,走自主創新、持續創新的發展道路,激發企業自主創新的熱情,提高科技創新能力。

高新技術企業圖片2、提升企業品牌形象

說明負責人具備較強的創新意識、較高的市場開拓能力和經營管理水平。說明企業是國家重點支援的具有高成長性的企業,具有較好的潛在經濟效益。

3、享受稅收減免優惠政策

經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可執行15%(認定前25%)的優惠稅率,稅率降低10個點,稅額減少40%。

4、提高企業市場價值

證明企業在本領域中具有較強的技術創新能力、高階技術開發能力,有利於企業開拓國內外市場;是企業投標時的重要條件。

5、提高企業資本價值

高新技術企業是吸引地方政府、行業組織對企業實施優惠政策和資金扶持的重要條件,也更具有吸引風險投資機構和金融機構的實力,從而推動企業快速投入到產業化經營中去。

優勢分析

成本領先分析

根據波特的理論,成本優勢是企業可能獲得的競爭優勢之一,基於此,許多企業將成本管理提高到了戰略的地位,制定了成本領先的目標,加強了企業的成本控制和規劃。儘管影響企業成本的因素很多,但從戰略的角度來看,主要有規模經濟和學習曲線效應。

一項價值活動的成本常常受制於規模經濟。規模經濟產生於以不同的方式和更高的效率來進行更大範圍活動的能力;產生於更大的銷量中分攤無形成本和研發費用的能力;也產生於隨著一項活動的擴大,支援該項活動所需基礎設施和間接費用的增長低於其擴大的比例。規模經濟的關鍵是需求要有價格彈性,然而,高新技術產品的創新程度很高,具有較強的壟斷性,沒有完全替代品,因而其需求的價格彈性較小,價格和銷量之間缺少必然的聯絡。另一方面,高新技術產品的供求雙方存在嚴重的資訊不對稱,顧客無從得知什麼樣的價格才是合理的,所以降價並不一定能帶來銷量的增長,規模經濟效應也就無從發揮。

學習曲線是企業獲取成本優勢的又一重要因素。一項價值活動隨著學習而導致其效率提高,隨著時間的累積其成本會下降。學習隨著時間的推移而成本降低的機制包括勞動效率的提高,資產利用率的提高和原材料更適合於工藝流程等。也就是反覆做同一件事可能發現更有效的生產方法。然而高新技術產品的創新性較強,這意味著原有產品和工藝流程持續的時間可能較短,而通過學習提高效率直至降低成本需要較長的時間。同時,高新技術企業產品的更新換代比較快,因此,它可能面臨著不斷向上位移的學習曲線,產品的單位成本由於分攤了新產品的研發費用而難以降低,成本領先優勢難以獲取。

差異化分析

隨著市場競爭越來越激烈,市場營銷面臨越來越嚴重的同質化,不但是產品的同質化,甚至連營銷策略和技巧都趨於同質化,企業紛紛陷入價格戰、廣告戰、終端戰和促銷戰的泥潭之中,所以追求產品和營銷模式的差異化已經成了企業持續獲得動態市場競爭優勢的必然戰略手段。 無論是成本領先還是差異化,其最終目的都是為了獲取高收益。如前所述,高新技術企業實行成本領先戰略難以奏效,因此,差異化就成為其必然選擇。而差異化營銷戰略的選擇又是高新技術企業發展過程中的自然結果。高新技術企業的最大特點在於其創新動能和創新能力較強,而創新與產品的差異化是正相關關係。進一步講,差異化又與產品的相對價格成正比,而高的相對價格就意味著高收益。創新而獲取高收益會反過來會刺激企業加大研究開發的力度以促進創新,這是一個良性迴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