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資源局:
茲有 身份證號:
辦理用地位置座落在 村(居委會), 申請使用土地的範圍包括了本人位於其用地側的 建築物用地,該建築物是由本人建造使用,所佔用土地 辦理土地批准和土地登記手續,現本人對該建築物所佔土地合併到 申請登記的宗地使用無異議。
特此證明
證明人: (簽名)
x年月日
國土資源局:
茲有 x x x 辦理用地位置座落在 x x x 村(居委會),持有土地批准證書號碼為 x x x 的土地(變更)登記手續,申請使用土地的範圍包括了本人位於其用地 x 側的 x x x 建築物用地,即地號為 x x x 的宗地圖所示 x 號至 x 號界址線包含(穿過)的建築物。該建築物是由本人建造使用,所佔用土地 x x x 辦理土地批准和土地登記手續,土地使用權屬於 x x x ,現本人對該建築物所佔土地合併到 x x x 申請登記的宗地使用無異議。
特此證明
證明人(建築現使用者): x x x (簽名)
二00 x年 x月 x日
區城鄉建委:
同意 等 戶村民在 鎮(鄉、街道) 村(社群) 組利用集體土地建房,該地塊總面積平方米,其中建築佔地 平方米,所用土地屬於集體建設用地、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 特此證明
注:建設農戶名單詳見集體土地村(居)民聯建房建設業主基本情況統計表。
國土部門簽章:
年 月 日
茲有鎮村組村民,世居本村,農業戶口,該戶房屋建於年,延用至今,經核定,該戶現有住房層間,用地面積 平方米,因該戶保管不善,遺失土地使用證一份。
特此證明
國土所
年 月 日鎮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