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證明怎麼開?
離職證明是一段勞動關係結束的憑證,也是這份工作經歷的憑證。離職證明應該包含員工姓名、身份證號碼、入職日期、離職日期,所在部門、擔任職務及其他競業協議需交代的事項,並加蓋公司公章方可生效。且離職證明應該開2聯,公司留存一份,員工留存一份。
對於員工來說,一份離職證明是勞動關係結束的憑證,主要用於提供給新公司作為入職材料,表明你已與之前公司撇清了關係,可以安心進入新公司上班了。另一方面離職證明也可作為產生勞資糾紛時的重要憑證。基於其用途,離職證明應該包含員工姓名、身份證號碼、入職日期、離職日期,所在部門、擔任職務及其他競業協議需交代的事項,並加蓋公司公章方可生效。
對於公司來說,開具離職證明,也將自己與員工劃清了界限。公司應將員工在司的基本資訊留存好,並將離職證明編號,以便日後查證。
為了離職證明的權威性,防止他人冒用公司開具離職證明,在公司存根、員工留存的兩聯離職證明間蓋騎縫章。
姓名: , 身份證號碼: 男, 自___年 ___年 月 月 , 日入職我公司擔任 部 一職,至 日因個人原因申請離職, 在此一年間工作 良好無不良表現. 經公司慎重考慮...
王某某自20xx年12月1日入職我公司擔任某某部門某某崗位,
期間曾被授予“某某”稱號(榮譽)
經公司慎重考慮准予離職,已辦理交接手續。
因未簽訂相關保密協議,遵從擇業自由。
特此證明。
公司蓋章
日期:年 月 日
同志於 X年 X 月X日至 X 年X月X日任職於X公司,於X年X月X日正式與我公司解除勞動關係,特此證明。
X公司(或人力資源部人事處)蓋章
X 年 X 月 X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