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把承兌匯票拿回來,背書一下就不用寫證明了。
2、如果寫證明就這麼寫:
證明
茲證明,我公司與××公司,於××年××月××日,進行××買賣,採用承兌匯票結算,承兌匯票號碼:××,承兌匯票金額:××元,出票人:××,承兌行:××,我公司前手背書單位:××
特此證明!
單位名稱: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