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充分調動子公司管理人員積極性,確保公司下達給下屬子公司年度經營目標的實現,(以下簡稱甲方)授權給以為第一責任人的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負責該公司的經營管理。
按照責、權、利對等的原則,雙方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20xx年度經營目標責任書,以明確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本責任書一經簽字即對甲乙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
一、目的
建立公司對下屬子公司的經營目標責任考核體系,以加強公司對下屬子公司的有效監控;在以子公司經理負責製為核心的基礎上,充分調動下屬子公司經營管理人員積極性,充分挖掘人力資源潛力;推動子公司乃至整個千聖源鐵公司經營管理工作逐步向理性、科學、精細和規範的方向發展,用科學的指標評價體系替代粗線條的考評;推動下屬各子公司管理手段和經營風格的轉變,增強子公司管理層的責任意識和經營管理能力。
二、2020xx年度考核期間: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必須為乙方經營活動提供必要啟動資金、裝置、後勤等支援和保障;
2、甲方有責任努力降低公共費用開支,減輕子公司公共分攤費用負擔;公共費用為各子公司所在專案及人員來公司總部所發生的費用;
3、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經營管理活動進行檢查和監督,並提出改進意見;
4、甲方有權在乙方經營活動出現失控或重大失誤而乙方又無有效解決辦法時,決定終止本責任書的執行;
5、連續一個季度未完成相關業績指標,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警告;
6、連續兩個季度未完成相關業績指標,甲方有權終止本責任書(新建子公司適當放寬1月)。子公司經理兩年內公司不再委派至其他區域任子公司經理;
7、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經營業績進行定期審計與考核。
8、因客觀條件導致子公司業績異常時,甲方有權調整子公司經營目標。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及公司制訂的各項管理規定。
2、乙方負責“甲供、甲控材料”投標的資訊蒐集,以及代辦中標後的貨物配送工作,“甲供、甲控材料”的銷售毛利按20%分配給子公司。
3、乙方應在計劃年度內完成淨利潤萬元;
注:(1)淨利潤率=稅前利潤總額/實際銷售收入;
(2)淨利潤=銷售收入—銷售成本—管理費用—銷售費用—財務費用—公共分攤費用—稅金;
(3)銷售成本:直接工資、直接費用(運輸費、水電費用、固定資產折舊、子公司人員差旅費);
(4)管理費用:差旅費、電話費、招待費、辦公費;
(5)銷售費用:招待費、佣金;
(6)財務費用(按實際發生額計):利息、銀行手續費;
(7)公共費用攤銷(按實際發生費用):公司職能部門的費用及上繳國家的各項規費等;
(8)稅金(按實際發生額);
(9)按專案分擔公司的固定資產原值和20xx年度折舊;
(10)其它各項費用依實際發生情況負擔。
4、乙方應在雙方簽字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內向甲方提供具體的、可操作的、可實現的、有時間性的目標實施詳細計劃,在獲得甲方批准後以此作為對乙方進行績效考評、監督和控制的依據。
5、乙方必須定期或不定期地按甲方要求報送(提交)與經營活動有關的各項檔案和資料,包括:
(1)年度、月度等各項工作計劃執行情況的分析報告。
(2)各種財務報表。
(3)年度銷售政策及實施情況的跟蹤報告。
(4)甲方要求提供的其它檔案和資料。
(5)考核第一季度未完成業績指標,乙方須書面向總經理說明未完成原因,並拿出改進措施。
6、乙方享有對子公司其他經營管理人員的管理權。
7、乙方享有經營管理人員任用和辭退建議權。
8、乙方擁有對子公司全體員工的考評指標體系設計,考評方式和分配方案決定權,但是方案必須提交總經理核准後方可實施。
9、乙方應接受甲方季度、年度考核,年度考核指標包括淨利潤、貨款回收、費用控制三項,季度考核指標包括銷售額、貨款回收、費用控制三項,工資獎金核算標準。
10、子公司經理制定本子公司員工獎金的發放方案,年終由公司財務管理中心、行政管理中心考評後稽核,報總經理審批後發放(子公司獎金分配比例為:經理:副經理:其他員工=60%:20%:20%)。
五、其它
1、本責任書相關內容分別由公司綜合管理中心、財務管理中心負責解釋、修訂。
2、本責任書由公司總經理和下屬子公司第一負責人簽署後生效,並對雙方都具有法律約束力。
3、本責任書一式三份,公司綜合管理中心、財務管理中心、下屬子公司各持一份。
*有限公司:
子公司:
日期:20xx年月日
總經理:
子公司主任:
日期:20xx年月日
為了確保集團公司20xx年度各項經營計劃工作指標得以實現,經集團公司與各子公司責任人共同商討,確定全年工作責任目標如下:
一、經營目標:
1、全年總收入xx元;
2、全年支出xx元;
3、上繳公司管理費xx元;
4、淨利潤額元;
二、管理目標:
1、全年不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
1)因失職或玩忽職守引發的員工死傷事故;
2)因失職或玩忽職守引發的公司重要財產報廢、損毀事故;
3)因失職或玩忽職守引發的火災、水浸、惡性治安事故;
2、全年不發生重大質量事故:
1)工程專案倒塌或報廢;
2)由於質量事故,造成人員傷亡或重傷3人以上;
3)直接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上;
3、設施裝置的使用完好率達96%以上。
4、員工上崗培訓合格率達100%。
5、員工對公司的滿意率達90%以上;
6、內部資料規範、齊全。
三、服務目標:
1、管理服務工作客戶滿意率達95%以上;
2、客戶投訴處理及時率達到100%;售後服務及投訴回訪率98%;
3、重大投訴全年控制在客戶總數的2%以內。
重大投訴:
1)子公司承諾或合同規定提供的服務,沒有實施或實施效果有明顯差錯,經客戶多次提出而得不到解決的投訴;
2)由於子公司責任給客戶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人身傷害的投訴;
3)有效投訴在一個月內得不到合理解決的投訴。
4、重要投訴全年控制在客戶總數的15%以內。重要投訴:因子公司的管理服務工作不到位,有過失而引起的投訴。
5、輕微投訴限時、隨時解決。輕微投訴:因子公司的設施、裝置和管理能力問題給客戶造成的生活、工作輕微不便而非人為因素造成的影響,可以通過改進而得到解決或改進的投訴。
6、每季度開展一次客戶互動或走訪活動。
四、經營責任人的權力和義務:
為保證上述經營責任目標的實現,經營責任人的權利如下:
1、依據崗位任職要求及工作表現對下屬員工具有任免、調配、獎懲及員工解聘的建議權。
2、依據子公司的經營工作進展情況申請專項經營管理資金和其他資金支援。
相關義務:
1、接受集團公司的統一領導,執行集團公司各項管理制度。
2、定期向集團公司做經營管理工作彙報,不得隱瞞經營過程中的實際情況。
3、確保經營責任目標的逐步實現。
4、自覺接受集團公司各職能部門的監控、考評、檢查,接受集團公司領導的監察和工作指導。
5、積極配合集團公司完成其他專項工作。
6、積極做好員工的思想教育及技能培訓。
五、工作目標考核與獎罰:
1、考核:
1)每月月工資的10%作為預留工資,根據考核結果每半年兌現一次;
2)每月工作實行月考核打分,月考核成績與收支指標作為預留工資的發放依據。
2、獎罰原則:
1)以淨利潤額作為提取獎金的基數;
A、未完成淨利潤目標總額,基礎工資按年薪分月發放,子公司總經理10萬/年,常務副總6萬/年,部長4.5萬/年,科員3萬/年,其他人員2.5萬/年;
B、超額完成淨利潤目標總額,超額部分按照4/6分成,個人4成,公司6成;
2)獎金提取的係數為0.2,獎金數=獎金基數*係數;
3)以費用節約或超支作為獎勵及懲罰的基數;節約部分20%作為子公司獎金,80%上繳給集團公司。超支部分必須報集團公司總經理和董事長執行計劃外審批手續,經過審批核準的,子公司承擔80%,集團公司承擔20%,未經計劃外審批的,由子公司全額承擔。
4)管理目標的完成情況: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或重大質量事故,扣發直接責任人年度工資50%及集團公司處罰。
5)服務目標的完成情況:
重大投訴、重要投訴超出規定標準,扣發直接責任人年度工資10%。
3、獎金分配:
所得獎金的80%歸經營責任人,其餘20%由經營責任人拿出分配方案報集團公司後全員分配。
4、其他:
1)績效掛構的核算期為一年,年度終了,於次年一月份清算;
2)因工作需要調動崗位,以財務帳面為依據按實際情況分別計算原崗位和現崗位應得獎罰;
3)離職和被公司辭退人員不參與獎金分配。
4)若發生不可抗力而致使經營責任目標無法完成,則本目標責任書失效,遺留問題由集團公司與經營目標責任人共同處理
5)本經營目標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6)本經營目標責任書解釋權在公司。
子公司經營目標責任人:
集團公司領導:
為充分調動公司管理人員積極性,確保公司下達年度經營目標的實現,按照責、權、利對等的原則,公司(甲方)與(乙方)簽訂20xx年度經營目標管理責任書,以明確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一、目標經營期限:
自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
二、考核方法:
實行百分制;其中:經濟指標占80%、目標期基礎管理佔10%、目標期黨建、精神文明佔10%。
三、乙方目標期內主要經濟指標(80分)
1、糧油收購任務萬公斤。其中:小麥收購任務萬公斤、玉米收購任務萬公斤、其他糧油收購任務萬公斤。
2、簽訂訂單小麥萬畝;履約率90%以上。
3、當年預購定金回收率100%。
4、本年度核定的費用指標萬元,嚴格控制,不得突破。
四、乙方目標期內主要工作任務(10分)
1、認真學習、貫徹執行國家糧油購銷政策,文明經商,誠實守信,嚴格執行甲方各項管理制度、規定和決議,確保乙方生產經營和各項管理工作有序開展。
2、嚴格按照(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書)規定的要求,做到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有制度,至少每季度組織一次安全學習教育和安全工作檢查,並有記錄和整改措施。確保目標期內不得發生火、汛、盜、電等違規操作(包括藥品和儲糧)等安全事故。杜絕造成重大損失或人身傷亡事故,對安全生產實行“一票否決制”。
3、認真按照“儲量技術規範”和有關倉儲管理制度、規定的要求,積極開展倉儲“規範化管理”建設工作,做到工作規範化、日常化、程式化,並有年度工作計劃,有定期自查記錄,有整改措施。努力降低保管費用,確保儲糧安全。
4、訂單工作:做到政策宣傳到位、訂單到戶,訂單面積佔區域播種面積95%以上,履約率90以上。
5、制定年、季度學習計劃並認真組織實施,重點加強對全員糧油形勢與政策、職業道德、職業素質、職業技能和規章制度等培訓、學習和教育,強化員工隊伍建設,以黨建、精神文明建立活動為載體,積極培育企業文化,全年無違法亂紀案件。
三、黨建、工會工作(10分),按與集團公司簽訂的責任書和本地黨組織相應的考核細則考核
1、按照年初確定的經濟指標和工作任務,由甲方組織績效考核領導小組對乙方進行全面考核。
2、甲方對乙方年度考核與考核期內不定期考核、綜合評價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3、本《經營目標管理責任書》年終經營管理綜合考核、分年度量化考核分在80%以下(不含80分)、或完成年度經營目標未達到70%、或糧油倉儲規範化管理得分在90分以下(不含90分)、或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乙方負責人自動辭職。
4、乙方完成確定的目標任務,甲方獎勵乙方經營者基礎獎金額為萬元,對超出部分或未完成部分按2%予以獎罰。(以5000噸為基準數,獎金25000元;5000噸至10000噸,每噸獎勵1元;10000噸以上每噸獎勵2元),實現目標任務未達到60%的不予兌現獎金。
5、本目標管理責任書由於政策變動、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無法履行時,允許變更和解除。
6、本目標責任書實施辦法,最終以集團公司年終考核結果為準。
甲方:分公司
負責人:
乙方:分公司
負責人:
簽訂日期:年月日
為了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健全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杜絕重特大事故,避免和減少各類旅遊安全事故,根據《安全生產法》、《山東省安全生產條例》和市旅服委、高新區管委對旅遊行業安全生產管理目標的要求,高新區旅服辦和內各旅遊企業簽訂以下旅遊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書。
一、 目標
1.不發生企業職工責任死亡事故。
旅遊星級飯店不發生賓客責任死亡事故或直接經濟損失30萬元以上的事故。
2.旅行社在組織旅遊過程中不發生因組織不當造成遊客死亡或直接經濟損失30萬元以上的事故。
3.旅遊景區不發生遊客責任死亡事故或直接經濟損失30萬元以上的事故。
4.執行好《山東省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條例》,不發生有重大影響的社會綜合治安事件。
二、責任
為了實現上述目標,各旅遊企業必須採取有力措施,切實履行下列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山東省安全生產條例》等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政策及工作要求,旅遊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目標明確、措施有力。
2.建立健全企業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生產工作有計劃、有落實、有總結。落實企業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和職責。
3.建立和完善企業內部的安全生產責任制,按照企業負責人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的原則,逐級層層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落實企業內部各級、各崗位的安全生產責任。
4.旅遊企業提供的旅遊產品和服務應對客人人身和財產安全負責,並符合有關安全標準的要求。
5.開展多種形式的旅遊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活動,按要求認真做好員工的安全知識、救護常識培訓,提高旅遊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和安全素質。積極開展公眾旅遊安全宣傳教育,為提高全民安全素質做出努力。
6.認真組織開展企業內部的安全生產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要及時整改。一旦發生旅遊安全事故,要及時配合有關部門調查、處理、並妥善做好善後工作。
7.做好旅遊安全生產的防範工作,建立健全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體系和旅遊安全生產保障體系,並適時進行演練,提高事故的預防能力。
8.及時準確地向有關部門報告本旅遊企業發生的事故和重大事故隱患。
本著“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責任書籤字人如工作變動,接任人為自然簽字人。
三、 履約期限自簽訂本責任書至下年度簽訂責任書止。
責任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為確保 物業管理處年度計劃目標得以實現,經公司與相關目標責任人 (級別 )共同商定,確定物業管理處年度工作責任目標,並由目標責任人代表物業管理處簽署確認。
一、物業管理處人員定編表
二、責任目標
(一)工作質量指標
(二)經濟指標
由人工、物耗及管理成本三部分組成。(管理成本:指在工作職責範圍內,需要其他部門支援完成所產生的一系列費用和各項外包費用等。)
1、物業專案經濟基本指標為: 萬/年;(50分)
2、物業專案經濟奮鬥指標為: 萬/年;(100分)
3、專案全年經濟指標型別及計算方式:
(1)專案全年實際發生經濟指標值在基本指標與奮鬥指標之間則按金額換算分值。既:基本指標值R全年實際發生經濟指標值R奮鬥指標值。計算公式:經濟指標分值=基本指標分值+{(基本指標值-全年實際發生經濟指標值)÷[(基本指標值-奮鬥指標值)÷(奮鬥指標分值-基本指標分值)] }
(2)專案全年實際發生經濟指標值在基本指標以上則採用同比按金額換算分值。既:全年實際發生經濟指標值>基本指標值。計算公式:經濟指標分值=基本指標分值+{(基本指標值-全年實際發生經濟指標值)÷[(基本指標值-奮鬥指標值)÷(奮鬥指標分數-基本指標分數)] }
(3)專案全年實際發生經濟指標值在奮鬥指標以內則採用同比按金額換算分值。既:奮鬥指標值>全年實際發生經濟指標值。計算公式:經濟指標分值=奮鬥指標分值+{(奮鬥指指標值-全年實際發生經濟指標值)÷[(基本指標值-奮鬥指標值)÷(奮鬥指標分數-基本指標分數)] }
三、目標責任人權力及義務
(一)權利
1、人事管理權
(1)對管理處領班(隊長)以下各級員工的組閣權、任免權、招聘及解聘權;
(2)對物業管理處部門主管、副主管、領班(隊長、)財務人員的任免、調配、解聘的建議權;
(3)依據公司各項管理制度及本年度管理指標對本管理處全體員工的績效考核權;
(4)薪資標準範圍內的調薪建議權。
2、財務管理權:遵照相關標準作業規程。
3、管理決策權
(1)主持管理處的日常管理工作;
(2)組織實施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的工作目標、工作標準、工作程式、管理制度;
(3)主持召開物業管理處的各類工作會議;
(4)稽核管理處各類經濟合同。
4、申請支援權
(1)依據物業管理處的工作進展情況申請專項經營管理資金和其他資金支援;
(2)申請修改物業管理處的組織架構和人員定編;
(3)申請業務支援。
(二)義務
1、接受公司的統一領導;
2、向公司做工作彙報;
3、確保責任目標的實現;
4、自覺接受公司各職能部門的監控、考評、檢查;
5、積極配合公司完成其他專項工作;
6、保證管理處各個標準作業規程的貫徹執行;
7、保證管理處的操作不違背國家的法律、法規;
8、保證員工的生活、工作秩序;
9、保證員工的整體操作技能和工作質量;
10、為公司培養、儲備人才。
四、公司權力及義務
(一)權利
1、有對管理處所有員工的勞資關係及員工檔案資料的管理權;
2、有對管理處的運作狀況(工作進度、標準、質量、成本等指標)檢查、監督及處置權;
3、有要求責任人出示、收集、解釋各類資料、報表、原始憑據、記錄的權力;
4、有對管理處財務運作狀況的審計權、監控權;
5、有對目標責任人的績效考評權、獎懲權;6、專項事件的調查及處置權。
(二)義務
1、及時提供合適的業務支援;
2、提供資訊支援;
3、提供資金支援。
五、管理處管理人員級別及薪資:管理處管理人員採用年薪制,其中年薪的25%作為年度績效工資於本年度末下年度七年級次性計發,年薪的10%作為月度績效工資均攤入全年按月計發,其餘65%作為月度基本薪資均攤入全年按月計發。管理處各級管理人員級別及薪資如下:
(一)一級管理處主任:年薪:元(待議)
(二)二級管理處主任:年薪:元(待議)
(三)三級管理處主任:年薪:元(待議)
(四)主任助理:年薪:元(待議)
六、目標考評及獎罰
(一)公司負責對目標責任人分月度及年度進行考評,整個責任目標採用百分制,其中工作質量指標占60%分值,經濟指標占40%分值。目標責任人負責對責任專案員工進行月度及年度考評。
(二)公司財務部定期或不定期的監控、審計、檢查物業管理處財務管理、資金運作、成本支出及其他財務工作。檢查標準、辦法依據行業法規、公司財務管理規定及本目標責任書。
(三)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目標責任人的績效考評,考核週期貫穿整年度、月度。考評標準辦法依據公司績效考評相關標準作業規程和本目標管理責任書。
(四)創收加分及提成:各管理處創收提成專案包括特約服務、增值服務,管理處以年度為統計單位對創收按總金額折算為加分計入年度經濟指標考評,並進行分段式提成。折算方式:年度創收加分=專案年度創收總金額÷[(基本指標值-奮鬥指標值)÷(奮鬥指標分值-基本指標分值)]。
1、管理處年度創收總金額在50000元(含50000元)以內的,管理處按總金額的30%比例提成,其中管理處主任有權提取管理處提成總金額的20%,其餘部分由管理處主任進行二次分配,但必須報公司稽核備檔。
2、管理處年度創收總金額在50001元至100000元的,管理處按總金額的40%比例提成,其中管理處主任有權提取管理處提成總金額的20%,其餘部分由管理處主任進行二次分配,但必須報公司稽核備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