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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學校安全責任書(精選17篇)

欄目: 責任書 / 釋出於: / 人氣:3W

國中學校安全責任書 篇1

1、學生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的安全事故,學生自行外出或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安全事故;放學後、節假日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自行到校發生的安全事故。

國中學校安全責任書(精選17篇)

2、學生在教室、寢室私自生火取暖,使用大功率電器,亂接電線發生的安全事故。

3、學生在校外無營業執照和衛生許可證的攤點購買、食用食品發生安全事故。

4、學生參加各項體育活動、試驗等,要在老師的指導下規範操作,學生未按照老師的要求私自違規操作規則發生的安全事故。

5、學生翻越或拖拉圍牆、欄杆、門窗,在教室、走廊和樓梯間追逐打鬧,私自進入施工地區,私自下河、塘、池、沼、水庫等地玩耍和游泳等發生的安全事故。

6、學生個人玩火或在校外林區或其他地方燃火發生的安全事故。

以上各條未涉及到的有關方面,參照教育部出臺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執行。

班主任簽字:

家長簽字:

學生簽字:

__X中學

20__年3月1日

國中學校安全責任書 篇2

為了加強對學生的教育和管理,確保學生在校期間正常地學習,健康地成長,為青少年健康成長創造良好的環境,根據《義務教育法》、《教師法》和《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規的要求,結合學校實際特與家長簽訂學生人身安全責任書。

一、學校方面

1、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學校應結合校內的實際情況,對學生提出具體要求,使學生明確安全事故可能涉及的方面。增強學生的安全意識,培養學生自我保護能力,做到警鐘長鳴。

2、學校應經常對校舍和教育教學設施進行檢查,及時採取措施,排除安全隱患。

3、學校對在校生病及發生意外或者不按學校要求私自回家的學生,及時通知家長。

二、家長方面

1、根據《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父母或其它監護人應依法履行對子女的監護職責和撫養義務,並遵守國家各級政府制訂的法律法規。

2、 教育子女在學校要聽從老師的教導,遵守學校規章制度

3、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應教育學生在校期間遵守校紀,不打架、不罵人、不攀高爬低、不到危險的地方去玩。如學生不遵守校紀校規,打架鬥毆,或因其它違紀情況造成人身傷害的,學校負責處理事件,根據情節輕重,責成當事人家長承擔一切責任。

4、父母或其他監護人要負責並督促學生在校學習期間按時上課、活動,如果無履行請假手續學生未到校上課,私自外出玩耍,校外就餐住宿等,所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有父母或其它監護人承擔。

5、放學和上學父母或其他監護人要負責按時接送,否則在途中發生的一切人身財產安全事故,由家長或其他監護人負責,如:學生放學後不回家,私自在學校、路上、街上、工程工地、河灘、荒山或與校外人員玩耍造成的人身財產安全事故,責任有其父母或其它監護人承擔,學校不負任何責任。教育子女離校期間,在家或外出的活動安全,有外出活動須有家長親自陪同,詳細指導活動以防不測。確保學生在家或其它任何場所的人身安全。

6、有乘坐送子車的學生,應乘坐手續齊全的車輛,家長要與車主簽定安全責任狀。學生放學後到坐車期間的安全由車主負責,這一時段發生一切事故,學校不負任何責任。

7、在校外住宿學生家長要與房主簽訂安全責任狀,確保學生住宿安全。

監護人簽名: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初級中學

年 月 日

國中學校安全責任書 篇3

為了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避免學生傷害事故的發生,提高防範意識,劃清責任界限,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網路,特簽訂本安全責任書。

(一)權利與義務

1、學校應當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自護自救教育,建立健全安全制度,採取相應措施,預防和消除學校存在的安全隱患。一旦發生學生傷害事故,學校應當及時救助受傷害,學校並及時通知家長,發生重大傷亡事故的,要及時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及有關部門報告。

2、學生家長作為學生的監護人,應當依法履行監護職責,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管理、保護工作。一旦發生學生傷害事故,一定要保持冷靜,剋制情緒,不得在事故處理過程中無理取鬧,擾亂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或侵犯學校、教師以及其他工作人員合法權益,應當積極配合教育行政部門的調解,達成諒解,取得問題的圓滿解決;雙方達不成一致意見的,可以提起訴訟。

3、學生要認真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提高自我保護意識,避免和消除相應的危險。

(二)事故與責任

學校:

1、學校、班級、教師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教育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實行安全責任制;校長對全校安全負責,班主任對班級的安全負責。學校與各班簽訂安全責任書。

2、學校要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法制教育,檢查安全工作。班主任老師每學期第一課應是“安全法制教育課”。用《國小生守則》、《國小生日常行為規範》來規範學生的言行,提高認識,防患於未然。

3、嚴禁教師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如因此造成後果的由教師本人負責;但屬履行職責,進行正常的批評教育,出現意外後果的,由學生方負責。

4、教師或工作人員在履行職責過程中,違反工作要求、操作規程、職業道德造成學生傷害的,由教師工作人員本人負責。

5、學校開展校內外集體活動,因組織不周,造成意外傷害的,學校應承擔一定的責任;由於學生不聽指揮,違背有關規定,造成意外傷害的,學生應承擔一切責任。

6、學生在校園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學校有責任積極配合家長向保險公司申請索賠。(指已參加保險的生學)

7、學生在校期間(規定上學時間),校方有責任保護其不受非法分割。

8、來自學校外部的突發性、偶發性分割造成的傷害,學校不承擔法律責任。

9、學校不知道或難於知道學生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異常心理狀態而造成的傷害,學校不承擔法律責任。

10、在學校管理職責範圍之外發生的傷害,學校不承擔責任。 學生與家長:

11、不喝生水,不吃腐爛水果以及變質食品等,不買零食尤其是地攤上的小食品,養成良好的衛生不習慣,預防中毒現象發生。

12、嚴禁在校內追逐打鬧,打架鬥毆,吸菸酗酒,做危險性遊戲。如有違反,造成學生傷害的,由過錯方承擔責任。

14、嚴禁學生騎摩托車,在校園內使用手機,一旦出現後果,由學生自己負責/

15、嚴禁玩炎、玩電、玩水、玩炮、玩銳刃鈍器,一旦出現後果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16、不按規定亂吃亂住造成意外後果的,由學生方負責。

17、嚴禁學生在教室焚燒廢紙、點燃蠟燭、亂拉電線,否則一旦出現意外,由學生自己負責。

18、日常上課時間,學生不得隨意外出,有事外出,要向班主任請假,經准許後方可出門,否則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由學生方承擔一切責任。

19、放學後、節假日或假期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自行到校發生的傷害,由學生自己負責。

20、學生自行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意外傷害,由學生本人負責。

21、學生自行外出或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傷害,由學生自己負責。

22、嚴禁學生到網咖上網,由此而造成的意外傷害事故,由學生自己負責。

23、凡走讀生在校外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概由家長負責。

24、學生在校外造成社會危害,由學生方負責經濟賠償;觸犯法律的,由公安部門依法處理。

25、學生入校後,自行車一律存放在規定處,禁止亂擺亂放;嚴禁在校園騎自行車,如有違背出現事故的,由學生本人負責。

此責任書一式二份,自簽字之日生效至學生轉學或畢業終止。

__國小  負責人簽字:

班主任簽字:

國中學校安全責任書 篇4

貴 家長

學生是家庭的希望,祖國的未來,與我輔導中心共同教育好自己的孩子是每個家長應盡的責任和義務;讓每一個學生都健康成長,早日成為國家棟梁,也是我輔導中心和家長共同的願望。

安全重於泰山,是我輔導中心工作的重中之重,為進一步加強學生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使安全防範措施落到實處,切實保障廣大師生的生命安全,為青少年健康成長創造良好的環境,我輔導中心特與家長簽訂學生人身安全責任書。

1、我輔導中心要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文明禮貌教育、道德教育、法制教育, 使其具有一定的安全意識和安全防範能力,做到警鐘長鳴。

2、做好與我輔導中心的聯絡和溝通,請將聯絡電話準確無誤的告訴班主任,以便和您及時取得聯絡,以形成學校、社會、家庭相結合的教育網路。

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父母或其它監護人應依法履行對子女的監護職責和撫養義務。

4、對父母外出打工的留守兒童,家長更應妥善安排,委託監護人做好學生的安全、學習、生活等工作。

5、父母或其它監護人要經常對子女進行法律知識教育、安全知識教育、教育學生注意防火、防電、防食物中毒(不吃零食,不吃三無食品)、防交通事故、防人身傷害、防疾病等教育,禁止學生騎車上學,確保學生的一切人身財產安全。

6、夏天炎熱,教育學生不到陸渾渠、池塘等有危險的地方玩耍,以防溺水事故的發生;教育學生放學、上學途中不繞道,放學後要及時回家,不到網咖上網(休息日家長更應注意)、不到建築工地或渠邊玩,不單獨外出遠行。

7、父母或其它監護人應教育學生在我輔導中心輔導期間遵守校紀,不打架、不罵人、不攀高爬低、不到危險的地方去玩.不許學生帶管制刀具上學,如學生不遵守校紀校規,打架鬥毆,或因其它違紀情況造成人身傷害的,一切經濟損失由其監護人負責。

8、父母或其它監護人要負責並督促學生在我輔導中心輔導學習期間按時上課,有事要請假,事畢要消假,學生不能請假的由家長代請,如果無履行請假手續學生未到我輔導中心上課,私自外出購物,就餐等,所發生的一切事故,我輔導中心不負任何責任,責任有父母或其它監護人承擔。

9、放學和上學父母及其它監護人要負責按時接送,否則,在途中發生的一切人身財產安全事故,由家長或其它監護人負責,我輔導中心不負任何責任。

要經常和我輔導中心保持聯絡,對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其它生理、心理狀況異常的學生要及時通知我輔導中心,密切與我輔導中心配合,確保學生在校、在家或其它任何場所的人身及財產安全。

監護人簽名:

輔導中心蓋章:

年 月

國中學校安全責任書 篇5

為了確保學生上學期間的人身安全,明確責任界限,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網路,根據上級檔案精神,結合學校實際,特簽訂本安全責任書。

1、學校經常進行安全法紀教育,檢查安全工作。家庭教育是學校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作為學生法定第一監護人的家長有責任教育子女遵守法紀,用《國小生日常行為規範》和《中國小生守則》來規範子女言行,做到家校教育合一。

2、嚴禁在校內追逐打鬧,不做危險性遊戲,不跨越欄杆,不爬圍牆,上下樓梯不擁擠,集體活動時一切行動聽指揮。如有違反,造成傷害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3、學生之間違紀造成傷害的由肇事方負責,並承擔一切費用。

4、學生不準騎自行車上學,否則,如發生意外事故一切責任由學生家長負責。

5、嚴禁學生擅自到溝塘、水庫、江河游泳、洗澡,否則造成意外事故一切由學生方負責。

6、搞好衛生防疫,避免流行性疾病的傳播,注意飲食衛生防止食物中毒,學生不準亂吃零食,如因亂吃喝造成意外後果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7、學生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只准乘坐有證件的客運車輛等,否則發生事故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8、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鞭炮、玩銳刀鈍器物等,一旦出現後果,由學生自己負責。

9、學生應嚴格遵守《中國小生守則》、《國小生日常行為規範》和學校安全制度,因違反上述規定或有關規定造成的後果,由學生自己負責。

10、學生在校園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學校有責任配合家長向保險公司申請素賠。(指已參保學生)

11、凡學生在校外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概由學生家長負責。要懂得自我救助和社會救助,如110、119、120、122等號碼的功能。

12、學生在上學或放學途中,家長應督促他們按時到校,按時離校。不準在途中玩耍。學生因病因事不能到校,家長必須向班主任老師履行請假手續,學生上學或放學要求家長接送,確保孩子上學或放學途中的安全,如果出現任何事故責任自負。(上學時間:12:00;放學時間4:10。)

13、學生在校內外,因不可抗拒力或意外遭受侵害,學校不負責任。學生在校內外遭受到不法侵害,由司法部門追究加害人責任。

14、家長監管時間段: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下午4:10第二天早上12:00;週末以及節假日由家長全天監管。

15、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儲存一份。家長一份,本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到X年12月31止。

班主任(簽名): 學生(簽名): 學生家長簽字:

國中學校安全責任書 篇6

學校安全工作事關師生個人安全,事關千家萬戶,事關社會和諧穩定。因此,全校教職員工要同心同德,齊抓共管,決不能掉以輕心,要警鐘常鳴,要常抓落實,要常察細看,消除隱患。為有效保障校園安全,分工合作,責任到人,爭創平安和諧校園,特定以下措施。

一、健全組織,落實職責。

成立學校安全領導小組,校長為組長,分管副校長為副組長,其他行政人員為成員。領導小組要負責全校師生人身安全和財產保護的領導工作,做好宣傳、教育、檢查、督促和保護等工作,在重視健全組織的`基礎上,切實加強制度的落實。要求各分管中層人員及班主任、體藝組、任課教師及後勤人員能各司其職,管好自己的面,管好自己的線,管好自己的點。學校安全由校長負總責,是第一責任人,承擔領導責任;分管領導為第二責任人,承擔管理責任;具體執行人是直接責任者,根據過錯行為的性質和錯誤責任的大小,承擔過錯責任。

二、履行職責,切實開展工作。

學校安全教育領導小組負全責,在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各組織及有關人員要履行職責,切實做好工作。

1、值班老師要早到校、遲離校,經常在課間巡視各班情況,及時阻止學生可能發生的打架鬥毆現象,及時解決學生間的爭端。加強護校工作,尤其是夜間,除了照看校產外,要注意檢查各場所,防止校外不良分子混入,杜絕侵害師生人身安全和偷盜公私財物事件的發生。對責任心不強造成事故及不良後果的,追究當事人直接責任。

2、各班主任要在每天的晨間談話和班會中加強安全教育,如交通安全、活動安全、衛生安全等,切實做好學生思想品德教育、紀律教育、食品衛生安全教育、交通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法制教育、禁毒教育、反邪教警示教育工作,及時發現存在安全問題的學生物件,運用表揚和批評相結合的方法,搞好本班安全教育活動。對午膳生尤其要重視教育檢查,保持清潔,預防傳染病發生。對本班的電器及線路要經常檢查,及時消除隱患。

3、德育線要切實加強學校安全檢查。加強學生行為規範教育,強調九個“不準”:不準帶小刀來校,不準課間劇烈活動,不準吵架,不準擅自游泳,不準與校外閒散人員勾結欺侮本校同學,不準毀損公物,不準敲詐同學,不準爬圍牆校門,不準攀高顯能。加強警校掛鉤,堅決打擊侵犯人身安全和損壞財產的違法現象。要建立完善規範的安全教育檔案資料,實行科學化、規範化管理。

4、傳達人員負有護校責任,要堅守崗位,上課期間平時不準學生出大門,對來校的校外人員及車輛,要主動詢問來校原因,並及時登記。學校門衛管理員要嚴格門衛管理制度,加強學生出入校門管理,請假的學生須憑經班主任簽字的書面請假批准單,方可放行離校。外來人員須做好登記後方可進校,但在上課期間拒絕來訪。對滯留校門口及學校周圍的校外閒雜人員要密切注意,勸其離開,有重大問題及時告知校領導。

5、總務處要經常檢查校舍安全、電器安全、消防設施的完好情況,發現隱患及時排除,要使用和保養同步進行,每學期至少一次全面檢查和維護,確保校舍安全牢靠。同時教育學生自覺愛護校產。

6、體藝組要每週檢查好運動器材的安全狀況,從學生身心健康出發,上好課,安排好活動,要和學校德育活動、團隊活動、班隊活動相結合,豐富校園生活。要始終搞好“兩操兩課”,“一小時陽光活動”,降低近視率,提高體育合格率。體育活動和課外活動時一定要向學生強調安全注意事項。

7、偶發事件首見責任制。學校內發生的偶發事件或者發現學生的危險行為,每個教師都有責任承擔起阻止、彙報、救護的責任。不論何班學生、是否任課、是否分管,發現學生的危險、錯誤行為或有害於學校的人和事,首見老師都應迅速處置,馬上彙報,召集人員解決,學校每位教師都不應推諉、視而不見、漠不關心。如果發生因沒有盡職的事故,首見教師要追究責任。

8、任課教師課堂負責制。任課教師負責本節課本班學生的教育教學、偶發事件的處理、安全等方面的工作。要關心學生的思想、學習和生活,特別要做好心理障礙生、學困生、特困生的思想工作,教育工作要特之以恆。課內發生的事件一般由任課教師自己處理,任課教師不便處理的,班主任協同處理。

校長兼安全領導小組組長:

教職工:

國中學校安全責任書 篇7

尊敬的學生家長:

安全責任重於泰山。為進一步加強學生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使安全防患措施落到實處,切實保障學生的人身安全,為學生健康成長創造良好的學習和生活環境,特與學生家長簽訂安全責任書,內容如下: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應依法履行對子女的監護職責和撫養義務。

二、家長應瞭解學生遵守學校常規要求情況,做到家校聯合,齊抓共管。

三、家長要對學生進行如下安全教育和管理,教育學生自覺遵守安全常規:

1.教育學生嚴格遵守學校的作息時間,按時上學,按時回家,不在路上逗留。

2.教育學生自覺遵守交通規則,未滿12週歲學生不騎自行車上學、放學。過馬路走人行橫道線,左右看,做到無車確保安全時通過。暑假及外出期間不得乘坐無證車輛、超載超速車輛及小貨車、農用車等非客運營運車輛,杜絕多人乘坐電動三輪車和摩托三輪車。

3.教育學生不要在無家長監護下到河邊洗手或洗澡。

4.教育學生不到危險的地方玩耍,不翻院牆,不在有電的地方經過和逗留,不爬籃球架、牆壁、登樓梯扶手等。

5.教育學生不私自帶小刀、鐵釘、打火機等危險物品到學校,不玩易燃易爆物品,如煙花、爆竹等。

6.教育學生不做危險性遊戲,不追逐、打鬧,不打架鬥毆。如發現打架鬥毆一律開除。

7.教育學生注意食品衛生安全,防止食物中毒。注意個人衛生,防止流行性疾病的傳染。

8.教育學生不進電子遊戲廳和網咖玩遊戲,不看淫穢書籍、圖片、影視等。

四、請家長遵守交通法則,遵守學校規定,維護好路隊秩序,在接送範圍內接送學生。

五、上述要求希望家長教育學生認真遵照執行,如因家長安全教育不得力,學生不遵守學校安全規章制度,造成學生安全事故的,其責任由學生家長自負,與學校及班主任無關。

六、本責任書一式二份,學校家長各存一份。本責任書如有欠妥之處,以國家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準。

班 級: 學生姓名:

學生家長(簽字): 家長電話:

校 長(簽字): 校長電話:

XX國小

20xx年9月

國中學校安全責任書 篇8

一、學生出勤:

1、建立學生到班點名制,對於曠課、逃學學生要進行記錄,並及時通知家長。

2、教育好學生在校期間一律不準私自離校,有事、有病必須請假,必要時需要家長陪同後方可離校。

3、學生有事出校必須持有班主任簽字的請假條,嚴防學生私自外出。

二、平安校園:

1、在校長室領導下根據建立平安校園工作計劃,制訂切實可行的學校安全工作計劃。

2、組織學生集體活動前必須擬定安全預案和做好必要的紀律教育,做到安排詳細,組織周密,分工明確,責任到人,杜絕各類事故的發生。學生進行校外集體活動必須經校長批准後方可組織。

3、在校期間經常檢查水,電,防火,防盜,住宿設施等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如有意外立即報告學校領導和相關部門,迅速處理解決。

4、嚴禁學生攜帶易燃、易爆、腐蝕性強、劇毒等危險物品進入學校。嚴禁學生在校期間使用電爐、電熨斗等,不準私拉電線,隨意安裝電器裝置。

5、定期對學生的攜帶刀具進行排查、收繳,對特殊學生加強教育,與家長聯絡,與班主任協作,做好耐心細緻的工作。

6、學生在校內發生任何事故要及時報告學校或相關部門相併迅速採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把事故傷害減少到最小程度。

7、重視傳染病的防治與管理工作,堅持學生定期健康體檢制度,必要時進行晨檢制度,規範檔案管理,認真分析體檢資料,發現問題及時轉告學生家長。

三、教育常規:

1、督促和指導各個年級組、各個班級做好學生的日常行為規範工作,避免發生校內傷害事故;督促班主任維護學生上下樓道和進出校門的秩序。

2、通過主題班會、國旗下講話等多種形式對學生進行多方面的安全教育,教育重點為安全法制教育、交通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食品衛生安全教育、傳染病防治、體育活動安全教育、學生集合集會安全教育等,以提高學生的安全防範意識。

3、做好學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幫助學生解決困難,樹立良好的意志品質和健全的人格,使其健康成長。

4、做好師生的防病治病的管理工作和學校衛生工作,杜絕各類傳染病在學校傳播。加強對學生的安全自救、自我保護知識的教育,衛生知識的教育,增強學生自我防範的能力、疾病的預防和救治能力。

5、要教育學生正確處理同學之間的糾紛,學生之間有矛盾要請求教師、學校調解,決不能感情弄事、義氣弄事,嚴禁任何人把事態擴大,矛盾激化。

四、社會力量:

1、健全社會、家長參與的學校安全機制,發動社會力量和家長協助做好節假日、雙休日、寒暑假的學生安全工作和對學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2、加強與校外輔導員及治安民警的聯絡,防範校外閒蕩人員與校內少數品行較差的學生相互勾結、滋生事端。

3、加強對學生的法制教育,通過法制副校長每學期召開法制教育現場會或者報告會,進一步提高師生的法律意識,增強法法制觀念,師生遵紀守法率達到100%。

4、要及時掌握校園周邊環境變化及社會不良因素向學校滲透的動態,發現情況要及時反饋給校長室,通過鎮政府及有關部門給予嚴厲打擊和制止。

國中學校安全責任書 篇9

安全工作無小事”,“責任重於泰山”。為確保國家財產和全校師生員工的生命安全,維護學校和社會的穩定。根據《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追究的規定》和《安全生產領導職責》精神及相關會議精神,按照屬地負責、分工負責的原則,全面完成學校安全工作任務,特制定各部門安全工作職責,希遵照執行

一、學校安全工作職責。組織有關安全常識、法律、法規的學習和會議,培訓相關人員,解決相關經費,協調相關部門預防和處理安全事故,對各部門發履行安全職責情況進行考核和獎懲,籌集經費,排除危房和危險點,購置消防器械;督促各部門制定相關制度,消除安全隱患,及時向上級部門彙報和積極妥善處理突發事件;做好內保工作;按時間向上級部門彙報安全工作和接受安全部門的檢查。

該項第一責任人總務主任。

二``行政分管班級領導安全工作職責。積極配合學校安全工作,接受學校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的領導,督促分管年級組長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負責處理分管年級學生的安全事故,協調好家長、學校間的關係,制定分管年級的各種安全制度,負責對分管年級的安全工作進行考核和獎懲,負責對分管年級學生大型活動安全的佈置和監督,積極穩妥地處理各種突發事件並及時將情況報學校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按規定向學校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彙報工作和上交安全工作總結

本專案級責任人總務主任。

三``班主任安全工作職責。認真配合學校安全工作,接受學校安全工作分管年級領導的領導,負責對學生進行安全知識、自救常識的教育,培養安全自救能力,上好安全教育課和對學生進行思想品德公民道德教育,制定班級安全制度,及時化解學生間的矛盾和排解學生間的糾紛,負責學校大型活動中的安全工作的佈置和監督,糾正學生中的不良行為。防止學生集體食物中毒,進行防火、防盜、防騙的“三防”教育,積極穩妥地處理學生中的突發事件,防止事態的擴大,按時間向分管年級行政領導彙報安全工作,及時完成各種材料。

此項第一責任人為各班班主任。

四``食堂、後勤安全工作職責。認真配合學校安全,接受學校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的領導,做好食堂購物監管(不得購買腐爛變質,無商標,無產地,無合格證的“三無”食品),防止食物發生和防止病從口入的衛生工作,按時檢查學校電路、供水裝置及炊事用具,一經發現安全隱患,及時維護(先維護後請示)負責處理食堂及後勤安全事故,穩妥處理突發事件,及時上報,按時檢查實驗保管室儀器藥品狀況,防止有毒物品外洩,按時彙報安全工作,及時完成各種材料,此項責任人為總務主任。按時向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彙報安全工作,認真總結。

該項安全工作責任人總務主任。

該職責從3月開始執行!

國中學校安全責任書 篇10

貴家長:

為了深入貫徹國家有關法律和上級各有關部門關於進一步加強學生暑假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防止和減少各類事故的發生,保證學生的人身安全,敬請各位家長在暑假期間督促好貴子女遵紀守法,注意安全,根據上級教育主管部門的要求,學校和家長簽定__年暑假期間學生安全目標責任書。希望您協助學校做好以下工作:

教育子女增強“安全第一”意識,學會一些自我防範、自我保護的知識和本領。

嚴禁孩子到池塘洗澡、戲水或玩耍。

家長密切關注孩子的思想動態,教育或監控孩子不得擅自離家、外出,教育引導孩子不組織或參與有損於社會安全穩定的活動。

注意交通安全。孩子外出應有家長陪同,行走或乘車應請注意安全,在公路上要靠右行走,橫穿馬路要從斑馬線通過,交叉路口、轉彎路口、陡坡注意來往車輛。不要乘坐無牌、無證的車輛。

要防止壞人的侵害。不要單獨外出遊玩,購物要有家長同行;不搭陌生人的便車,不接受陌生人的錢財、玩具、禮物或食物。不讓陌生人進入家中,不在他人面前炫耀父母的地位或財富,以免招致麻煩。不去網咖上網,不玩無益的網路遊戲。要學會使用“110”報警電話,但切忌隨意撥打,否則要負法律責任。

要注意防止觸電防地震。不讓孩子隨意觸控電器、插座等有電源性物品。遇到雷雨天氣,千萬不要站在高聳的物體下,如旗杆、高樹、電杆、煙囪,不要靠近有金屬物的地方,不要收看電視,不要打電話。

注意飲食衛生,防食物中毒。不隨便吃腐爛、變質的飯菜、瓜果。不偷摘別人的果實,以防噴灑農藥,發生中毒,不要隨意吃不衛生的零食,不喝生冷水。

不準進行不安全的戲鬧。如拋石頭、土粒、雜物、彈弓、木棍、鐵器、刀具等追逐打鬧開玩笑。

莊稼是農民的勞動果實,家長必須對學生進行教育,杜絕學生破壞莊稼的事件發生。否則,一切後果由自己承擔。

放假期間,學生每天自測體溫,注意預防各種疾病。

家長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監護人,擔負著教育子女成長的義務,望能在假期配合學校抓好安全工作,讓子女從小成為文明、守紀的好公民。

學生姓名:

家長姓名:

班主任(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國中學校安全責任書 篇11

孩子是祖國的未來,民族的希望,在關注孩子健康成長的同時,我校要求家長們時時刻刻以身作則,並及時加強對子女交通安全、遊戲安全、活動安全、游泳安全、防火、防電、禁毒、防綁架等教育,增強“安全無小事”的意識,教育子女有關常識,注重引導、培養和提高子女自救自護的能力,做到責任到位,確保安全。

學生在校期間,教師要對學生進行安全管理教育,校外由家長負責,在校外學生髮生交通意外、溺水、中毒、觸電、打架鬥毆等惡性事故由家長負責。為了學生的安全,做到分工合作,責任明確,學校與家長簽訂以下安全責任書:

一、教育子女按時到校上課,有事或有病必須向學校老師請假,放學及時回家,注意道路交通安全、瞻前顧後,做到“一看二聽三通過”,不得在公路上追逐、打鬧、嬉戲,低年級的就學子女需要家長親自接送,以防意外。

二、教育子女在學校要聽從老師的教導,遵守學校規章制度,確保課間活動的安全,及時將子女的病情告之學校領導或有關老師,加以防範。同學間的玩耍應該有禮、有度。嚴禁在校內打鬧。不準打架鬥毆,不準攜帶管制刀具以及其它危害他人生命的器械。

三、學生嚴重違反學校紀律,屢教不改,學校不將該生列入各種救助、補助物件。 四、教育子女在雙休日、節假日期間在家或外出的活動安全,如有外出活動須有家長親自陪同,詳細指導活動以防不測。

五、教育子女在家中不得獨自使用有關電器裝置,要了解用電常識,不得使用液化氣燒火,不得將子女獨自一人反鎖在屋裡,確保安全。

六、教育子女上下課、放學時進出教室和校門不得擁擠,不得在教室、走廊、過道追逐打鬧,特別要注意低年級孩子上下樓梯的管理。

七、教育子女嚴禁擅自外出,野炊、燒烤,要學法、知法、守法,做好防火、防震,平時不與陌生人接觸來往,以防上當受騙。

八、教育子女不吸菸,不飲酒,嚴禁在學校內燃放煙花爆竹,禁止攜帶煙花、爆竹、火柴、打火機等易燃易爆物品進校,不得使用學校帶電物品。

九、教育子女不進入歌廳、舞廳、遊戲機室。

十、注意食品衛生安全,不吃“三無”食品及過期變質食品,防止食品中毒。 十一、陪同子女外出時,子女著裝醒目,並注意乘車安全,未滿12週歲的子女嚴禁騎自行車上路,嚴禁摩托車後載有未滿12週歲的子女,嚴禁駕駛“三無”摩托車或已報廢的摩托車運載子女。

十二、禁止子女帶刀具、彈弓和其他危險物品進入校園,禁止子女玩各種危險遊戲。 十三、禁止子女玩火、玩水。玩電。

十四、嚴禁子女酗酒鬧事、猜拳、打架鬥毆。

十五、禁止子女爬高上梯、跳教室宿舍窗臺、外出遊走。

十六、建立學生外出請假報告制度,不管在家或在校,需要外出時,都要向家長或老師講明才能外出,以免老師、家長擔心。

十七、子女患有特殊疾病或具有特異體質,家長必須告知其班主任。

十八、學生在校生病,由班主任聯絡家長送去就醫。家長接到通知後,必須迅速趕到。

十九、嚴禁孩子擅自離校出走。

二十、教育孩子認真遵守《新民中心校學生宿舍管理制度》,注意住校安全。

為了您的子女的安全、家庭幸福,特擬定此責任書,以示責任。本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學校: 班級:

班主任(簽字):

學生(簽字): 家 長(簽字):

國中學校安全責任書 篇12

學校 ___________ 班級___________ 班主任____________

根據中央和省、市、縣有關安全工作的要求和責任到人的原則,為了確保學生的人生安全,認真抓好學生安全教育以及管理的需要,經班主任、家長商議簽訂本責任書。

一、班主任要採取多種形式廣泛開展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增強學生的安全意識,提高自我保護能力。

二、班主任要做好學生的安全工作,建立班級安全制度。

三、班主任平時要加強教室、樓道、操場等地方的安全檢查,及時向學校報告有關情況,消除安全隱患。

四、學生在校內遇到危險情況時,班主任要挺身而出,保護學生的人身安全。

五、家長是學生的主要監護人,對學生的安全負有主要責任,要認真學習安全知識和安全法規,家長不要讓學生乘坐超載、超速、無證車輛,注意交通安全,如家長未按要求,學生出現安全問題,概由家長負責。

六、家長或監護人要經常提醒學生注意安全,並加強安全教育,嚴禁學生下河、塘、堰、池洗澡或玩水。

七、當在園內發生安全事故時,家長或監護人應積極地與班主任配合,採取積極措施救助受傷學生。

八、符合下列條件的即可確定學校無過錯,不負責任:(1)損害事件的發生與學校的設施無關,或者雖與學校的設施有關,但學校的設施並無缺陷;(2)學校或教師履行了應盡的教育管理職責,損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發生;(3)學生自殺、自傷,或在對抗性或具有風險性的體育競賽活動中發生意外傷害的;(4)其它意外因素造成的。

九、本責任書從簽字之日起生效,由學校保管。

家長簽字:

班主任簽字:

__學校

__年_月_日

國中學校安全責任書 篇13

為了提高鍋爐房安全管理水平,確保鍋爐安全執行,特簽訂本責任書。

一、安全工作崗位職責

1、在司爐工作中要自覺遵守勞動紀律和工作時間,在操作過程中要密切關注鍋爐的執行情況。

2、必須做好鍋爐裝置的維修保養工作,保證鍋爐本體和安全保護裝置等處於完好狀態,鍋爐裝置執行中發現有嚴重隱患危及安全時,應立即停止執行。

3、完善鍋爐裝置檢查、維修和保養,要定期檢查鍋爐本體和安全保護裝置、儀表及及輔機的損壞情況。一旦發現問題,要及時維修。每年暑假期間,對鍋爐要進行認真的檢驗、維修和保養。

4、搞好清潔衛生工作,鍋爐管理人員應對鍋爐房裝置及內外衛生區域每週搞一次清掃工作,平時每天都要保持整潔衛生。

二、獎懲辦法

1、本責任書的實施情況,作為工資發放的依據之一。

2、對責任心不強,玩忽職守,違反有關規定,造成安全事故的,學校將追究司爐工的責任。

三、說明

1、本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2、有效時間:擔任司爐工期間。

3、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和司爐工各執一份。

司爐工(責任人)簽名:

校長簽名:

解特阿熱勒鄉寄宿制中學

二x年十月二十日

國中學校安全責任書 篇14

為了維護學校的正常教學秩序,切實為廣大師生創造一個良好的工作,學習環境。根據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行政規章的規定,並結合我校實際,現就門衛的安全責任明確如下:

一、門衛負責學生出入的安全工作,加強學生進、出校安全教育,以增強學生的安全意識和安全防範能力,門使之養成良好的安全行為習慣。

二、嚴把入口關,嚴禁閒雜人員進入校園內,凡校外人員進入校門,須經接待人員同意,並認真作好外來人員的記錄(何時來校、姓名、性別、年齡、尋找物件及出校時間)。

三、嚴把開、關校門的時間。節假日期間,任何人不經領導同意一律不得入校。

四、平時學生因病、因特殊事出校,須由班主任親自送出校門,門衛不許讓學生獨自出校門。

五、家長到校找老師或給學生送東西,門衛不得讓其入內,須和班主任聯絡,由班主任親自接待,也可由門衛在適當時候將東西轉交給學生。

六、門衛必須堅守崗位,(國小學生安全責任書)不得擅自離崗,如因擅自離崗而發生安全事故,由門衛負責。

七、對進入校園尋釁滋事者,要堅決予以阻止,並及時與學校領導、派出所聯絡,以確保師生安全。

八、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門衛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即產生法律效力。

責任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國中學校安全責任書 篇15

為加強學校安全防範工作,強化學校管理,消除不安全的隱患,杜絕危害事故的發生,建立良好安寧的教育、教學環境,搞好學生安全管理工作,特擬定班級安全管理責任狀,由學校與班主任簽訂責任書。

1、班主任為本班的直接責任人,必須與學生簽訂安全責任狀。

2、班主任經常利用晨會、班會組織本班學生認真學習《國小生守則》、

《學生日常行為規範》及學校各項規章制度,安全教育的重點放在宣傳和普及安全知識上認真學習《中國小生安全須知》、《中國小生自我防範安全常識》、《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利用黑板報等加強安全知識的宣傳。

3、班主任把普及安全知識列入計劃 要有安全記錄。向學生傳授安全防範和自護自救常識,教會他們在危害和災害面前自救自護的措施。

4、採取措施,做好轉化工作,有效地預防和控制在校學生違法犯罪現象,強化學生學法、知法、守法利用法律來保護自己的意識,控制群體事件的發生。

5、班級組織外出活動,要充分考慮安全因素和防範措施,嚴格實行審批制度,凡組織學生參加春遊、秋遊、遠足等戶外集體活動,必須制定周密計劃 ,由學校報總校審批。

6、強化學校、家庭、社會和學生的安全意識,通過召開家長會,使家長和學校配合,共同防止學生在校內外發生意外事故。

7、發現班上學生未到校上課,要及時通知給家長。

8、對因玩忽職守,違反有關規定,造成事故的,學校將追究責任人責任。

x學校 (章) __ 年級班主任:____

__ 年_ 月_ 日 __ 年_ 月_ 日

國中學校安全責任書 篇16

為了有效地防範校園安全事故的發生,保障師生和學校財產的安全,全校每位教職工都有維護校園安全和加強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的義務,要充分認識安全工作重要性和防範重特大事故的重要性,對安全檢查的狀況詳細記錄,實行“首遇職責制”,學校和各部門安全第一職責人首先承擔事故職責,其他職責人也將逐一視情節輕重,承擔相應職責。

一、學校校長為安全第一職責人,分管領導負責具體事務,全校各辦公室負責人、各班主任分別為辦公室、班級安全第一職責人。

二、學校和各部門安全職責人應當履行下列校園安全職責:

1、高度重視校園安全工作,學校主要負責人親自部署、參與,分管領導要親自抓。並結合我校特點對全校師生進行教育,落實各項安全職責制。

2、全體教職工要熱愛學生,不訓斥、不辱罵、不打罵、禁止體罰學生,對學生間操、課外活動、外出活動、課間活動等狀況都要加以關注、觀察,發現有危險的行為,要及時進行制止和教育,教育學生時要有耐心、重疏導。

3、班主任要加強常規法制、紀律和安全教育,教育學生遵守交通規則,遵守校規校紀,不做危險遊戲和動作。

4、值周教師務必全天在校,負責課間和課外的衛生、紀律檢查和學生安全。經常巡視校園,及時發現危及校園不安全因素。要做好就餐學生安全衛生工作,校長和主管領導要堅持每一天親自品嚐飯菜,以防止師生食物中毒。

5、使用各專門教室的教師和各辦公室負責人要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指導學生正確使用電教儀器和設施,嚴禁違章操作。各室負責人下課或放學後應關好各室門窗、電燈、電腦,檢查裝置使用狀況。

6、總務處要定期檢查各種教學、生活設施,做好防火、防盜、防毒、安全用電工作,確保師生安全健康。節假日做好安全保衛工作。

7、財務室和檔案室要做好安全工作,注意防火、防盜。圖書室要做好防黴、防塵、防潮、防火、防蛀工作。實驗室要認真做好防火、防盜、防毒、防腐、防潮、防鏽工作。

8、開展勞動技能教育和參加社會實踐活動,務必確保學生安全。嚴禁以任何形式、名義組織學生從事接觸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險的勞動或者其他危險性勞動。組織學生外出群眾活動,須經學校批准同意後方可外出。課任教師應配合班主任做好學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9、下班時各辦公室、教師負責人要檢查門窗是否關好、電源是否關掉。門衛把好大門,嚴禁閒雜人員進入校園,嚴格執行外來人員登記制度。

三、學校安全職責追究。

全體教工要嚴格按照分工切實履行安全職責,一旦因主觀原因,疏於防範,玩忽職守,在職責範圍內引發安全事故將逐層追究相關領導及職責人職責,學校將上報教育局並根據實際狀況,對其予以經濟與行政處分,必要時追究刑事職責。

學校安全第一職責人: 其他安全職責人:

國中學校安全責任書 篇17

為加強對大學安全管理,保障學生生命安全,維護學生正常教學秩序,根據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學校與學生及家長或監護人共同擬定如下安全管理合約:

一、學校責任

1、學校要切實抓好對學生的安全教育。堅持以班或學生為單位,集中與分散相結合的辦法對學生進行經常性安全教育和自護自救知識教育,教育學生自覺遵守交通規則,努力培養學生優良行為習慣。

2、學校應切實加強對學生在校期間的安全管理。

一是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預案,強化過程管理,定期開展安全督辦檢查,及時消除各類安全隱患。

二是加強交通安全管理,建立上學、放學路隊管理制度。實行按學生居住性區域編排路隊,指定路隊長專職負責,形成相互監督機制。加強教育學生上學,放學途中不得搭乘三輪車,小四輪、拖拉機等不符合規定的交通工具。學校報批的集體活動需集體乘車(船)時,學校必須與交通(航管)部門取得聯絡,乘坐正規載人客車或船隻,嚴禁租用農用車或證件不齊全及車況差的車輛(船隻)。

三是加強飲食衛生安全管理。學校應加強對學生的健康教育,上好衛生健康教育課,並通過多種形式廣泛開展愛國衛生科普知識宣傳,教育學生不吃生、冷、黴爛變質食物,以增強學生衛生意識,培養學生良好的衛生習慣。凡有住宿生的學校應不斷改善食宿條件,向學生提供符合要求的食品和飲用水。以班級為單位,根據不同季節定時或不定時地檢查學生自帶菜,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禁止食用。學生在校期間突發疾病,學校應及時送醫院就診並立即通知家長或監護人到醫院為學生治療,由家長或監護人承擔一切治療費用。

四是加強其它安全管理。教育學生嚴格遵守學校的校紀、校規,並根據學生年齡、認知能力和法律行為能力的不同,採用相應的預防措施對學生的安全予以管理和保護。對學生具有危險性的行為,如:擅自下河洗澡,不請假擅自離校、課外時間打鬧。在樓梯間擁擠、攀爬翻越護欄、觸控電器或違章使用電器以及在集體活動中不聽指揮擅自行動和可能危及他人安全的行為等,應及時告誡、糾正,必要時應責令其寫出檢查或依據校紀校規給予一定的處分。對不聽卻阻、拒不改正的要及時告知其家長或監護人,並認真做好記載。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學校要禁止學生參與抗洪搶險和撲救火災等活動。

3、學校應將作息時間準確無誤的告知家長或監護人,以便家長或監護人加強對學生禹校期間安全的監管。

二、家長或監護人的安全責任

1、家長或監護人必須配合學校加強對學生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學生非在校期間的一切安全責任應由家長或監護人負責。

2、學生上學或放學途中必須使用交通工具時,家長或監護人應監督學生乘座正規的人客車或船隻,禁止學生乘坐不符合規定的車輛。家長應主動與學校加強聯絡,及時反映學生的情況,並共同對學生加強教育,防止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

3、學生在校期間患病時,家長或監護人應儘快將其接送醫療部門治療。學生上學前,家長或監護人應注意瞭解、觀察學生身體狀況,如有不適,應阻止學生返校及時予以必要的治療。學生若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異常心理狀態的,家長或監護人應及時、如實告知學校,嚴重者應辦理休學手續,予以休學治療。

4、學生在校期間嚴重違反學校的規章制度和紀律,其行為危及個人及他人安全,造成不良後果的,家長或監護人應承擔相應的安全責任和經濟責任。學生在校期間擅自離校的及其行為應由個人負責,家長或監護人自接到學校告知時起,應承擔學生的安全監護職責。

5、學生離校期間(學校組織活動時間以外)其交通及其他安全由學生本人負責,家長或監護人負責監管。

三、學生的安全責任

1、學生必須嚴格遵守《中國小守則》、學校紀律和學校安全管理制度,自覺遵守交通(航運)規則,遵守法律法規,努力增強自我保護意識。因違反校規校紀,違反法律造成安全事故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2、在校期間,嚴禁打鬧;不在樓梯間推搡、擁擠;不攀爬、翻越護欄;不購買食物三無食品和黴爛變質食物。放學、上學途中切實做到:遵守路隊紀律。服從路隊長管理:不搭乘和使用農用車及各種不安全交通工具;嚴格遵守交通規則;不攔車、扒車;不騎自行車帶人;不下河(溝、渠、塘、庫)洗澡;不攀高登險;不玩火,燃放鞭炮,不做不安全遊戲和活動。

3、在校期間或參加集體活動時,未經教師允許,不得私自離校(離隊)外出和單獨行動。學生放學後或節、假日期間,不在學校逗留,遊玩。其它未盡事宜,按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相關規定執行。以上內容,學校、家長或監護人,學生應嚴格遵守,並自覺履行各自責任。如因學生或家長不遵守合約規定造成的安全事故,其後果學生本人或家長(監護人)自負,學校概不承擔責任。

4、學生在校期間必須聽老師的教導和管理,如果不服管理一意孤行,出現意外學校不負責任。

本責任書自簽定之日起有效。有效期為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請家長仔細閱讀,認真簽字(蓋章並簽字)。

學 校(章):

家長或監護人(蓋章並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