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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安全責任書(精選13篇)

欄目: 責任書 / 釋出於: / 人氣:2.43W

教師安全責任書 篇1

教師工作安全責任書

教師安全責任書(精選13篇)

為加強學校安全工作,增強教師的安全意識,保證學生健康成長,我校根據上級檔案指示精神,特制定教師安全工作責任書。具體內容如下:

1、學校每位教師都有責任向學生進行有關安全方面的教育。

2、學校每位教師不管在什麼地方發現學生有不安全的隱患時,能自己解決的自己解決,不能自己解決的都要及時向學校分管領導彙報,不能袖手旁觀。

3、任何教師不經教導處批准不得隨意調課。只要在教室裡上課的教師就是第一責任人。

4、不管上什麼課,只要用教具、學具的教師(比如剪刀、酒精等)課前都要向學生進行安全教育。

5、要做好學生交通安全工作,加強對學生交通安全知識教育和養成教育,培養學生遵守交通規則的良好行為習慣。

6、要把防火安全問題放在突出的位置來抓。各位教師及負責專用教室的教師要對危險線路、漏電插座、可燃氣體、危險物品的管理等問題進行重點排查,不留“死角”,對發現的問題,要立即處理,不得拖延。

7、班主任是安全第一責任人,要加強學生安全教育,如出現因學生引起的事故,直接追究該班主任的責任。

8、任何教師不得私自留學生,只要學生在教師就在。如果確實要留,必須事先通知家長,並且要保證學生回家的安全。

9、如出現重大安全事故,首先發現的教師就是第一責任人,要及時向校長報告,並積極實施救護。對推委扯皮、隱瞞、拖延不報的,將根據情節輕重嚴肅處理。

10、加大學校周邊環境的整治力度,突出抓好學生迷戀網咖問題的治理,加強學校、家庭和社群的聯絡,做好學生的思想教育,使學生遠離網咖。

11、教師在上課前必須清點學生人數,對於缺勤的學生要及時瞭解學生缺席原因,並進行適當處理。

12、教師在任何時間嚴禁體罰與變相體罰學生。

應急措施:

不管在什麼情況下,學生一旦發生意外,責任人不等、不拖立刻送往醫院,同時通知家長及學校有關領導。責任人要在醫院陪同,不得隨意離開,不允許責任人把學生交給醫生和通知家長後,就無事大吉。

上述內容,望全體教師認真遵守,如果因教師玩忽職守而導致發生安全事故,則有當事教師承擔所有的經濟責任和所有的法律責任。

教 師 (簽字) 校 長(簽字)

東後完小(章)

20xx年2月14日

教師安全責任書 篇2

1、加強課堂紀律的控制,嚴防學生在課堂上出現喧譁、打鬧等不良現象。上課前首先清點班上的學生人數,如發現學生無故曠課,必須第一時間通知班主任,並作進一步處理。

2、上體育課、實驗課和電腦課時,教師須事先向學生講清講明安全操作程式及注意事項,做好安全防範措施。

3、教師必須保障上課期間學生的人身安全,學生在課堂上發生安全事故由上課教師負責。

4、嚴禁教師體罰、變相體罰、漫罵或驅趕學生,如因此造成的後果由教師本人負責。

5、關注學生的思想和行為表現,耐心細緻地做好思想教育工作。發現學生身體不適或行為出現異常,要及時詢問、教育或聯絡班主任、家長,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6、學生因病因事需請假的,必須持班主任或校方開出的通行條方可離校,教師不得擅自讓學生離開校園。

7、下午放學,由最後一節課的授課教師負責課堂最後一分鐘安全教育。

8、重視加強學生的日常行為教育,嚴禁學生在校園內追逐打鬧、上下樓推擠、攀爬護欄、圍牆、樹木、籃球架等公共設施或進行具有危險性的遊戲,一旦發現以上情況,應及時對學生進行阻止和教育,並聯系班主任,情況嚴重的應上報學校。

9、教師發現校園內責任區存在安全隱患,應及時上報學校。

10、本安全責任書的落實情況,將作為對教師年度考核和評優的依據之一。

11、學校對各崗位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實行責任追究制,對因教育管理不力、玩忽職守或違反規定而造成學生安全事故的,要追究其相應的責任;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的,根據事故的性質和嚴重程度,追究其法律責任。

此安全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與科任教師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20xx年3月9日至20xx年8月31日。

(學校蓋章)

學校負責人簽名:

教師簽名:

20xx年3月9日

教師安全責任書 篇3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校園傷害處理辦法》,為了確保中學部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切實保障師生的生命和財產安全,杜絕各種事故的發生,每位教師都有義務維護校園安全,都應當自覺遵守“學校安全管理制度”:

1、教師必須上好課表中所排列的屬於自己的課(包括早、晚自習、班會及活動課),因特殊原因(包括請假)需要調課者,必須報教導處審批,等批准備案後,調課才能生效。凡因未按時上課,缺課或調課後,被調者未履行職責,造成的學生違紀、違法或者傷害事件均由當事人負責。

任課教師都要確保上課學生的安全。“誰的課堂誰負責”,教師進入課堂首先清點學生人數,對於缺勤的學生要及時瞭解情況,及時通知班主任。凡因學生曠課沒有及時彙報所造成的不良後果,學校要追究當事教師責任。

凡遇突發性事故(如火災、地震等),上課教師為當事責任人,應及時處理並上報學校,如未妥善處理而造成不良後果,學校要追究當事教師責任。

2、體育教師上體育課要將學生限定在操場上、在自己的視力範圍內活動,教育學生按老師規定的專案進行規範訓練。物理、化學、生物任課教師要教育學生按實驗操作規程做實驗,告訴學生不按操作規程去做,容易出危險,如果不聽勸告,取消做實驗的資格。理、化、生教師原則上不允許讓學生幫忙拿實驗用品(尤其是化學藥品),如果確實需要學生幫忙,要和學生一起拿。

3、每位教師都有詢問、阻止外來人員進入教學區的權力。每位教師都有義務向學校治安領導小組反映校園記憶體在的安全隱患,如能排除應當盡力排除。

4、教師同學生進行個別談話,一般情況下不要鎖門,對於女學生的教育要注意時間、地點、方式和方法,儘量避免不必要的麻煩。

5、對校園內出現的突發事故,第一見證人要採取相應措施,並及時報告相關部門的領導。

6、教師辦公室要保持潔淨,物品擺放要整齊。

注意:(1)不要將貴重物品放在辦公室,辦公室無人時要注意鎖門,以防丟失物品。(2)注意節約用電。天氣晴朗,室內光線好,請不要開燈。長時間離開辦公室要關閉飲水機電源。(3)辦公室嚴禁私拉電線,嚴禁使用學校規定以外的電器。

7、嚴禁任課教師擅自將學生趕出教室。凡教學需要帶學生外出實踐,實習者,須提前報主管校長審批後,經核實確有安全保障的前提下,方可進行,當萬一發生不安全事故時,承擔組織者的教師要負主要責任。

8、教師要努力學習,提高認識,轉變觀念,要尊重、關心、愛護學生,特別是要對“問題學生”給予更多的關愛,加強溝通,注意引導,耐心說服,循循善誘,禁止簡單急燥,野蠻粗暴的進行有辱學生人格的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的行為。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要根據情節和造成的影響進行查處。要做到依法、有據、合情、入理,造成傷殘、致死等嚴重後果的,要依法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

9、負責晚自習的教師要增強責任心,上自習要認真核對人數,如有出入要及時和班主任取得聯絡,要關注學生的動態,確保上課的效率。下課後,督促學生儘快回宿舍。值班教師要在各樓道口值班護送學生下樓。確保學生安全上下樓梯。

10、凡不按上述要求去做、造成事故的,要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11、此責任書資簽定之日起,有效期一年。

任課教師簽字:

學校負責人簽字:

年月日

教師安全責任書 篇4

學校安全涉及千家萬戶,責任重大。為了確保師生的生命安全。維護學校和社會的穩定,保障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按照部門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學校與你簽訂本責任書。班主任是本班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本班的工作安全負責,依法實施各項安全措施,具體職責如下:

1、班主任應對本班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教給學生必要的安全防範知識。督促學生認真遵守《學校安全守則》。

2、班主任放學後應及時督促學生在規定的時間內離校,按時回家。學生未離校前,班主任不能提前離校。班主任應教育學生自覺遵守交通規則,注意路上安全,杜絕國小生騎車上學。

3、 班主任應教育學生在課間文明休息,不準追逐打鬧,在教室內進行任何的體育活動。

4、 經常巡視檢視教室電器、門窗等,發現有一切不安全因素應及時報告,學生行為中存在不安全因素要及時制止和教育。

5、班主任應教育學生不準帶任何管制刀具、火源到校,發現帶有管制刀具、火源的應立即收繳,情節嚴重的應及時制止和教育並及時通知家長。

6、 班級中出現偶發事件、突發生病應及時報告學校通知家長,並及時送到醫院就醫。

7、 教育學生不私自修理燈管、電氣裝置,以免觸電。

8、 學生未按時到校,班主任應在第一時間通知家長,瞭解學生情況。出現學生出走、打架等突發安全事件,班主任應及時報告學校,並一起進行妥善處理。

9、 班主任若組織學生集體外出活動,必須先上報學校同意後,制定好安全措施,方能外出。

10、 學生進行大掃除時,班主任應到現場指揮,督促學生按學校相關規定進行,提醒學生注意安全。

11、 教育學生在體育運動時聽從指揮、注意安全、遵守運動規則。

12、班主任要認真參加學校安全值班,切實旅行職責。

13、 教書育人,為人師表。不得歧視學生,不得諷刺挖苦學生,不得以任何理由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不得停學生的課,以免各種不安全事故發生。

14、 弱班級學生出現安全事件,班主任、相關教師應立即趕到現場進行疏導、安排救治,處理相關事宜。若因班主任教育不當或管理不力、處理不當造成安全事故的應依法承擔相應責任。在上班時間出現安全事故、偶發事件,而班主任不到現場及時處理的,按班主任失職處理,並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以上各條,作為學校對班主任年度安全工作目標的考核依據。如因班主任工作疏忽,造成安全事故的,將視情節輕重嚴肅處理和追究責任,直至追究法律責任。本責任書一式兩份,班主任和學校各執一份。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學校(蓋章) 校長簽字

(蓋章)

――――年級 班主任簽字

20xx年11 月 21日

教師安全責任書 篇5

新房中學教師20xx-20xx學年第二學期

安全目標責任書

為落實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切實保障教師和學生的安全,建立“平安校園”,特簽訂教師安全目標責任書。

一、教師自身安全責任

1、教師要按時參加學習,學習國家的法律法規及有關安全工作制度,加強師德建設,提高自身修養。

2、教師不乘坐或駕駛無牌無證的各種機動車輛,不在酒後駕駛各種機動車輛。

3、教師外出時,要維護教師形象,注意人身安全。

4、教師日常工作中做到安全用電,不擅自拆卸或安裝各種電器裝置。

5、教師參加學校組織的各種活動及公益勞動等,要做到遵守秩序,注意安全。

6、教師在實驗、體育教學活動中,做到正確操作,切實保障師生的安全。

7、教師要安全上網,凡利用網路傳播病毒、反動資訊、色情資訊、垃圾郵件的違法行為必須嚴厲打擊。

8、教師在業餘時間,應不酗酒、不賭博,不參加不健康的活動,維護教師自身的形象。

二、教師安全工作職責

1、教師有責任向學生進行有關安全方面的教育。若發現學生進行不安全活動時,要及時進行制止和教育,特殊情況下向家長和學校報告,不可擅自處理。

2、教師在工作中要關心、愛護學生,要尊重學生人格,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保護學生合法權益。若因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後果的,學校視情節輕重追究其責任。

3、認真做好值周工作,加強課間巡視,及時有效地處理偶發事件、阻止學生玩不正當或危險性的遊戲。

4、教師不得私自留學生,若有事需留學生,教師必須在場,並事先告知家長,不能出現教師已離校,學生還留在學校的管理盲區。

5、教師未經教務處批准不得隨意調課,無特殊情況,課堂中不得中途擅自離開。

6、學生集會、大掃除、社會實踐活動等,任課教師和下段教師均要進入相應的班級,維持秩序,做好安全工作。

7、要關注學生行為。學生出現行為異常時,要及時詢問、家訪、教育,防止意外發生。具有特異體質或疾病的學生,要有記錄,必要時給予特殊照顧。

8、按時放學,未經學校同意,不得提前放學。若遇惡劣氣候,要及時引導學生安全離校。

9、要做好學生交通、防火安全教育。各班教師要對危險用電線路、漏電插座、危險物品的管理等問題進行排查、不留“死角”,對發現的問題要立即報告處理。

10、無論在什麼情況下,學生一旦發生意外,教師應不等、不拖,及時處理,並送醫院救治,同時通知家長和向學校領導報告。

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教師一份,學校一份,有效期一年。

學校校長:左雷恆 學校教師:

聯絡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納雍縣新房中學

20xx年8月25日印製

教師安全責任書 篇6

教師安全工作責任狀

為確保全校師生的生命財產安全,增強教師安全防範意識和責任意識,明確崗位安全職責,根據上級的要求,特制定教師安全工作責任書。

一、按照“誰上課,誰負責”的原則,教師對本教學班學生安全工作負全責,承擔本節課和本崗位學生安全管理責任。

1.上課時,任課教師是學生安全的第一責任人,負責本節課內學生學習活動的安全,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並彙報。組織活動應做好學生安全保護工作。

2.發現學生身體不適,應及時通知班主任及學生家長。

3.每節課前清點人數,對缺勤學生要及時瞭解原因,必要時與班主任、家長溝通。

4.綜合實踐課、勞動課、美術課等使用刀具等工具,教師一定要進行指導,學生在上課時,特別是在操作時,老師不能離開現場,下課後清點工具並歸位。

5.實驗課教師不得讓學生直接接觸有毒、有害物體和氣體,實驗前教師一定要進行安全教育,明確注意事項和操作規程,認真指導,下課後要把儀器、藥品等歸位,關掉電源等。

6.體育或其它活動課不得讓學生離開集體,課前要教育學生,活動要講究方式方法,力求做到適時、適量、適度;教師要把學生控制在自己的視線範圍之內。掌握特殊體質學生的情況,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

7.學校內進行維修時,上課時間,科任教師要教育學生不要靠近、進入施工現場,防止發生意外事故。

8.在微機室、實驗室等上課的老師,要引導和組織學生排隊前往,下課後按順序排隊依次回到教室,嚴禁學生在走廊或樓梯上推搡、打鬧。嚴防因教師指揮不利,課前電源、器材、備品檢查不到位或教學組織不當,操作不規範,導致的火電災害和導致學生人身傷害。

9.音樂和體育教師在教師用品的搬運和安裝過程中,不得學生參與,以免造成學生人身傷害。在教學過程中認真關注特異體質學生,講解指導到位,嚴禁實施動作不符合學生身心發展規律的教學方法,避免學生受到傷害。

10.上課期間,學生因特殊情況提出離開學校,必須有家長(或親屬)到校或與家長認真進行溝通後教師方準給假。學生應持班任教師假條離校,值班門衛應認真查驗核實,並做好登記。

11.正確處理好師生關係,不得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留懲罰性作業,對學生進行語言傷害,人身攻擊,影響學生身心健康或造成一定傷害和影響。

二、本著“誰的崗位誰負責”的原則,根據有關規定,下列情況引起安全事故,視情節輕重,追究教師相應行政和經濟責任,並在年終考核中扣除相應的分數。

1.教師負責自己所使用專用教室及教具、電教裝置等物資的保管和安全檢查。教育學生要愛護公物。放學後,要切斷所有電器的電源,門、窗要上鎖。每天堅持做好自己

所負責專用教室的設施裝置的日常檢查,發現問題和安全隱患要及時與後勤取得聯絡,妥善處理,避免因發現不及時,報告不及時造成學生人身傷害事故和安全事故。

2.上課時教師管理不到位,離開教學現場或曠課而致使學生出現受傷等安全事故;不按時放學,學生在放學途中出現意外事故。

3.課間學生髮生意外事故,樓內由樓層護導員負責,樓外由操場護導員負責,中午在校吃飯學生髮生意外事故班級內由班任教師負責,走廊由樓層護導員負責、操場由操場護導員負責。

4.校內外大型活動時,教師無故未到場,班上的學生出現踩踏等安全事故。

5.因未盡到教育的義務,或教室裡有安全隱患未及時排除並未及時向學校反映,因而使學生出現的安全事故。

6.學生私自逃學未及時與家長聯絡並未向學校反映的;家長已向班主任通知學生有特殊疾病,教師未採取相應措施使該學生在教學活動中造成傷害事故。

7.因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教師語言或行為不當所引發的意外事故。

8.遇緊急情況發生,教師和相關人員未到場或未在第一時間趕到所負責場所,出現踩踏等安全事故。

三、本著“誰的職責誰負責”的原則,根據有關規定追究該教師相應的責任。

1.按照學校的特定時間安全工作崗位職責,要求教師必須在指定時間指定地點堅守和執行本崗位工作(包括放學、眼操、間操、大課間及學校統一組織的大型的安全演練和一切教育教學活動),在崗必須認真履行崗位職責,防止學生傷害事故發生。

2.全體教師應在事故發生的第一時間及時處理並報告直接領導(包組領導)和主管領導,防止因處理不及時或遲報、漏報、瞞報造成學生傷害和財產損失。

3.每一位教師都要教育學生在校園內不追逐打鬧,不隨意攀登校內建築物及大型器械,不準在校園內撕瘋打鬧,不準在樓梯扶手上滑溜和走廊的護欄上攀爬,若發現學生進行不安全活動時,要及時進行制止和教育。

教師的安全工作考核與文明班評比,與評職、晉級、選拔、評優選先掛鉤,並且實行重大安全事故一票否決制。

此責任狀一式二份,校方和教師本人各保留一份,適用時間為20xx年4月至20xx年12月

校長簽字:

教師簽字:

20xx年 4月 1 日

教師安全責任書 篇7

為進一步加強課堂安全管理,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深入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消除安全隱患,防止各類事故的發生,根據上級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與教師簽訂安全工作責任書如下:

1、任課教師是課堂學生安全管理的第一責任人。

2、不準隨意離開課堂。預備鈴響及時進教室,按時上下課。杜絕離堂空堂。

3、不準體罰學生或變相體罰學生,要保證教學過程的安全性。 4、要教育學生遵守學校規章制度及安全管理制度,及時制止學生的危險行為。要結合學科特點,實時進行安全教育。

5、不準組織或安排學生從事不宜的勞動或其他活動。對已知有特異體質或特定疾病的學生,要作好安全保護工作。

6、對突發疾病或受傷的學生,應及時採取措施救護,並報告學校及監護人。

7、任課教師在組織體育教學或參加校外活動時,應事先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在可預見的範圍內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8、進入教室後應檢查學生的出勤情況,若發現有學生末到課堂,應及時報告學校、班主任及監護人。

9、學生進校後,教師不準以任何理由讓其離校。特殊情況需有教師或家長陪同。

10、按時放學。放學後,若滯留學生,任課教師必須在場,不能出現教師已離校,學生還留在學校的現象。

11、為維持正常的教學秩序,任何教師未經教導處同意,不得擅自調課;無特殊情況,課堂中途不得擅自離開,若確要離開,要請其他教師暫代為管理學生,被請教師為課堂安全責任人。

12、學校實行“首遇負責”制度,首先遇到事故的教師是第一知情人,要切實負起責任,及時處理,及時彙報。教師一旦遇到事故就要高度負責,妥善處理好事故。對“首遇”而不負責任、採取迴避態度的教師,定為師德不稱職,年終考核定為不定等次;導致事態擴大、出現重大事故的,上報上級主管部門給予紀律處分。

學校對教育管理不力、玩忽職守、違反制度而造成事故的教師,根據後果嚴重程度給予相應的處分,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學校(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任 課 教 師(簽字):

教師安全責任書 篇8

為切實加強幼兒園幼兒接送車的安全工作管理,確保本:

一、接送老師應主動配合司機按照“先接遠再接近”“;

二、工作時要本著“服務幼兒,方便家長”的宗旨,認;

三、必須嚴格遵守幼兒園校車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確;

1、嚴格執行園車安全管理責任制,明確崗位職責,並;

2、嚴格執行校車接送制度,按要求為每位幼兒做好接;

3、嚴格做好交接工作;

4、加強對幼接送車教師安全責任書

為切實加強幼兒園幼兒接送車的安全工作管理,確保本園接送車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特簽訂接送車教師安全責任書:

一、接送老師應主動配合司機按照“先接遠再接近”“先送近再送遠”的原則科學合理地安排幼兒接送路線及接送時間,按遠近編排好座次表。

二、工作時要本著“服務幼兒,方便家長”的宗旨,認真負責、細心穩定、熱愛幼兒,尊重家長。

三、必須嚴格遵守幼兒園校車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確保接送過程每個環節的安全,並要求做到:

1、嚴格執行園車安全管理責任制,明確崗位職責,並認真履行。負責做好幼兒上、下車安全及與家長的交接工作。

2、嚴格執行校車接送制度,按要求為每位幼兒做好接送卡,一人一卡,做到憑卡接送。如果家長沒有按時到指定地點接送幼兒,不得擅自將孩子放下車或讓熟人順便帶走,而應帶孩子返園,並與班級老師做好交接工作,以便及時通知家長。

3、嚴格做好交接工作。對班級教師、家長的有關通知或口信儘量做到傳遞無誤。每天出車前要自己清點幼兒人數或接送卡。下車前要檢查車內有無漏下的幼兒,車窗有無關閉好,確保接送工作無誤。

4、加強對幼兒的安全教育,增強其安全乘車意識,做到頭手不要伸出窗外,不在車內行走、打鬧,確保乘車安全。

四、園車在接送幼兒途中如遇到交通事故,應採取緊急措施,並

積極配合交通部門進行事故處理。園領導應及時將事故情況報教育主管部門。

五、按要求填寫好交接登記和接送登記。

六、本責任書一式二份,幼兒園和責任人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生效,有效期一年。

單位(章): 負責人(簽字): 責任人(簽字):

教師安全責任書 篇9

為了全面貫徹落實“預防為主,安全第一,綜合治理”的工作方針,不斷增強教師的綜治安全防範意識,堅決杜絕意外事故的發生,確保校園平安、穩定、和諧發展,教育教學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責任書:

1、任課教師要遵守“誰上課誰負責”的原則。在教學過程中有義務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細心觀察、瞭解學生在課堂上的表現,防止學生之間發生口角,避免由於出現打架而導致安全事故發生。

2、任課教師在教學中必須堅守崗位,不得中途擅自離開崗位,不準學生隨意私自離開教學場所,不能將學生驅趕出教室,不能以任何理由讓學生離開校園,對學生突發疾病、意外傷害等事件,要及時通知班主任或學生家長,並妥善處理。

3、任課教師上課要及時檢查學生數,若發現學生缺勤,要仔細詢問其原因,若情況異常,要及時告知班主任及當日的值日領導,並妥善處理。

4、在實驗課、活動課、體育課教學中,任課教師要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指導學生正確操作,增強學生自我保護意識,要仔細檢查教學場所及所使用的實驗儀器、電源、藥品和體育器材等,消除隱患,避免由於教師或學生使用不當而導致安全事故。

5、任課教師要了解和掌握基本的安全常識和急救知識,一旦發生安全事故,應及時組織救護,保護現場,及時告知班主任和受傷學生的家長,並向學校彙報。

6、按時放學,未經學校許可,不得提前放學。放學後,任課教師若滯留學生,必須自己在場,不允許出現學生在、老師不在的現象。

7、任課教師組織開展各種校外活動,必須經學校批准,要充分考慮到各種安全因素,確保學生人身安全。

8、學生參加本校各種訓練隊、興趣小組活動,其安全由指導教師負責。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教師個人各執一份。

教師安全責任書 篇10

安全責任書

“為每一位學生的終身發展服務”是之源學校的辦學宗旨。為實現這一宗旨,我們必須做好每一項工作。接送學生是各項工作中的重要一環,為確保接送安全,特擬定以下責任書:

1、凡在我校參加工作的教師必須服從接送安排,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參加接送工作,如有特殊情況必須請假並說明理由。

2、凡參加接送工作的教師必須準時到崗,學生離校日上午九點,學生返校日上午十點。

3、凡參加各線接送工作的教師必須隨車,不得中途下車。

4、護送教師必須準確統計學生數,確保學生安全,準時往返。

5、學生如有臨時變動,必須與線路負責人和家長聯絡,做好電話記錄(記下通話內容、時間、來去電號碼)。要有證明人和本人的簽字,出現問題由自己負責。

6、車輛停靠時需密切注意來往的其他車輛,學生上下車、過馬路,護送人要下車迎送,護送學生到達父母身邊或安全地點,,車未停穩不得讓學生上下車。

7、護送人要做到“兩懂兩會一監督”,即:懂得相關法律法規、懂得救助知識,會提示駕駛員安全行車不搶道,不搶時,會提示學生乘車安全,監督駕駛員違法行為,同時禁止同駕駛員閒談;每次發車前要求駕駛員檢查車輛,時時處處強調慢行,道路狹窄處要下車檢視,組織學生下車,不得強行通過。

8護送教師每次接送學生後要向德育處彙報學生往返情況,並由德育處做好記錄。

9做好兩個登記:

(1) 登記接送時沒有家長在場的學生,事後與家長聯絡並提出要求。

(2) 登記提前到校沒有說明情況的學生,事後進行教育並聯系家長。

10非護送人員不得搭乘學生專車,護送教師有權拒絕駕駛員搭載乘客。

11如在接送學生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要及時向學校領導報告,並迅速與交管部門,急救部門等進行聯絡,及時救助學生,確保學生生命安全。

12接送安全是重中之重,希望每位參加接送工作的教師要高度重視,不得馬虎,懈怠。如因工作失誤、玩忽職守等造成的後果由護送教師承擔相關責任。

13此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與接送教師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一年。(X年9月1日---X年9月1日)。

學校(蓋章)

校長(簽字): 接送人員簽字:

教師安全責任書 篇11

為進一步加強課堂安全管理,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深入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消除安全隱患,防止各類事故的發生,根據上級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與教師簽訂安全工作責任書如下:

1、任課教師是課堂學生安全管理的第一責任人。

2、不準隨意離開課堂。預備鈴響及時進教室,按時上下課。杜絕離堂空堂。

3、不準體罰學生或變相體罰學生,要保證教學過程的安全性。 4、要教育學生遵守學校規章制度及安全管理制度,及時制止學生的危險行為。要結合學科特點,實時進行安全教育。

5、不準組織或安排學生從事不宜的勞動或其他活動。對已知有特異體質或特定疾病的學生,要作好安全保護工作。

6、對突發疾病或受傷的學生,應及時採取措施救護,並報告學校及監護人。

7、任課教師在組織體育教學或參加校外活動時,應事先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在可預見的範圍內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8、進入教室後應檢查學生的出勤情況,若發現有學生末到課堂,應及時報告學校、班主任及監護人。

9、學生進校後,教師不準以任何理由讓其離校。特殊情況需有教師或家長陪同。

10、按時放學。放學後,若滯留學生,任課教師必須在場,不能出現教師已離校,學生還留在學校的現象。

11、為維持正常的教學秩序,任何教師未經教導處同意,不得擅自調課;無特殊情況,課堂中途不得擅自離開,若確要離開,要請其他教師暫代為管理學生,被請教師為課堂安全責任人。

12、學校實行“首遇負責”制度,首先遇到事故的教師是第一知情人,要切實負起責任,及時處理,及時彙報。教師一旦遇到事故就要高度負責,妥善處理好事故。對“首遇”而不負責任、採取迴避態度的教師,定為師德不稱職,年終考核定為不定等次;導致事態擴大、出現重大事故的,上報上級主管部門給予紀律處分。

學校對教育管理不力、玩忽職守、違反制度而造成事故的教師,根據後果嚴重程度給予相應的處分,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學校(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任 課 教 師(簽字):

教師安全責任書 篇12

為了全面貫徹落實《**省學校安全工作暫行規定》及《**市學校安全工作實施意見》等檔案精神,全力做好學校的安全穩定工作堅持誰主管、誰負責誰在崗、誰負責和安全工作與業務工作相結合的一崗雙責原則,學校與全體教師簽訂安全工作崗位目標責任書。

1、在教育教學活動中始終把安全教育滲透到課堂教學中,加強學生的安全教育,認真ѧϰ相關的法律法規和《**省信訪條例》《**市第九中學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熟悉各項預案內容,掌握預案步驟和職責,做到心中有數。課堂包括自習課、輔導課、實驗課等教育教學活動,上課教師是本堂課的安全第一責任人。要針對不同的教學活動,提出有針對性的安全要求和措施。

2、不體罰和變相體罰、諷刺挖苦學生,不出現因管理不善引發矛盾糾紛,家長上訪、學生出走、致死致傷等訴訟事件。

3、課間、中午、晚自習、晚休檢查等值班期間,要按時到崗履行職責,對不按時到崗或不履行職責擅自離開崗位的,其間發生安全事故由值班教師負責。

4、課堂內學生髮生安全事故或矛盾糾紛,積極主動的採取措施,防止事態擴大,同時上報班主任、年級組和學校。

5、任課期間要及時清點本班學生人數,對不明原因缺課的一定要和班主任取得聯絡,弄清原因記錄在案。

6、學校為每位教師配備的計算機由使用者保管,期間若發生計算機被盜、遭到雷擊或因自己區域內的線路漏電發生的失火等安全事故由教師本人負責。

7、私自帶學生出入校門而引發的學生傷害事故,由帶領學生出校門的教師負全部責任。

8、學生不在教室內上課或開學後不能及時返校時,應及時與家長或班主任聯絡,查明原因,瞭解情況後並做詳細記錄。向年級組彙報由年級組長彙總後報政教處備查。

9、教師上自習課或輔導期間,不準私自離開教室,沒有學校同意不允許任何人到教室找學生,更不允許將學生帶出教室,否則發生事故由任課教師負責。

10、教師要嚴格履行自己的職責和義務,嚴禁失職瀆職行為發生。

11、對教師在工作中犯故意、過失、重大過失而造成學生傷害、家長訴訟、上級批評等嚴重不良後果的,根據情節輕重,給予直接責任人通報批評。造成學校經濟損失,根據有關規定學校將依法向有關責任人追償,有關責任人瀆職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有效期自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止,每位教師和學校各儲存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主管校長(簽章):

任課教師(簽字):

20xx年1月

教師安全責任書 篇13

為了建立德育為首、教學為主、安全第一的和諧、全體教職工都要掌握有關安全知識,要學會應對突發事件。做到人人都是安全員,人人都是責任人。為明確安全職責,經學校校委會研究,制定《××國小擔任實驗課教師崗位安全責任書》,由學校與擔任實驗課教師簽訂實施。

一、實驗課任課教師要教育學生按實驗操作規程做實驗。上課教師必須對在實驗課室上課的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要求必須遵守安全制度和操作規程,確保人身及裝置的安全。對違反規定者,必須停止其實驗,教育後再做實驗。

二、使用電熱器等裝置必須遵守學校有關規定。

三、實驗課室內嚴禁吸菸。危險物品(易爆、易燃、劇毒、強腐蝕)必須要有專人負責妥善保管。

四、消防器材按規定放置,不得挪用。要定期檢查,及時更換失效器材,保證正常工作狀態。

五、用電裝置要經常檢查,防止漏電。破損的插座插頭要及時更換。教師離開實驗室以前,必須進行安全檢查、關好水、電和門窗等。

六、建立儀器裝置臺帳,領用、歸還必須履行相關的登記手續,教學用具不準私人借用,發生問題由管理人負責。

七、每學期必須按程式和相關規定核對清理一次危險物品。

八、其它人員(常規使用除外)使用實驗課室必須經校長、教導處同意方可使用。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與任課教師各執一份,責任人在該崗位工作時該責任書始終有效。

學校(蓋章):

簽字人: 責任人簽字:

x年 x月 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