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工作範例 辦公範例 個人範例 黨團範例 簡歷範例 學生範例 其他範例 專題範例
當前位置:三優範文網 > 書信 > 責任書

裝修人員安全責任書(通用5篇)

欄目: 責任書 / 釋出於: / 人氣:8.92K

裝修人員安全責任書 篇1

為了確保市場管理區域內公共設施的安全和施工安全,維護信陽國際商城市場秩序,本施工單位在為租戶做商鋪裝修時嚴格遵守下列規定:

裝修人員安全責任書(通用5篇)

一、認真貫徹國家、省市和上級勞動保護、安全生產主管部門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消防工作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有關勞動保護法律、法規、條例及規定。

二、負責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生產現場教育,督促施工人員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規程,按照規定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和消防措施,負責日常的安全檢查、監督工作。

三、嚴格按照向經營管理公司申報的裝修方案作業,自覺接受經營管理公司對裝修過程的檢查。

四、裝修施工期間嚴格遵守經營管理公司各項安全、防火管理制度(在裝修過程中,所選用的材料必須符合消防要求,並不得埋壓、遮擋消防設施,不得堵塞消防通道,不得隨意挪動消防箱、滅火器等消防器材。燈箱內應刷防火塗料二遍,射燈周圍做隔熱處理。所有線路必須按要求穿防護管,接頭必須有接線盒,杜絕電線接頭外露。線路必須接要求使用2.5平方以上的單股銅芯阻燃線,所用電器材料須有國家相關質量認證的合格產品,日光燈採用全封閉金屬外殼電感式鎮流器燈架,射燈採用12V低壓,有防爆玻璃保護等)。如有違反,則願意承擔因此產生的一切後果。

五、施工現場保證不亂潑水、不亂扔垃圾、不亂堆物、不亂接電線;裝修現場不使用液化氣罐、不留宿,配備滅火器等,如有違反經營管理公司可收回違反者的出入證,取消其施工資格。

六、施工期間要保持樓層公共設施的清潔和完好,如有損壞,須照價賠償損失,情節嚴重追究其責任。

七、嚴格執行防火、防爆制度,室內不得放有易燃易爆物品和進行木工、油漆作業時現場不準吸菸、不使用明火,嚴禁使用電爐及碘鎢燈。在電焊、氣割等使用明火作業前,必須向管理處提出動用明火申請,得到批准後並做好防護措施。違反規定,每次罰款200元。

八、因裝修施工造成管道堵塞、漏水、漏電等事故,施工方負責修復,並視情況予以必要的賠償。

九、在裝修活動中嚴禁發生影響建築結構和使用安全的行為。

十、禁止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的建築裝修材料和設施。

如有違反以上規定的行為,本施工單位與商戶願意接受經營管理公司的處理,並承擔全部責任。

施工單位(蓋章):

商戶(簽字):

聯絡方式:

施工責任人(簽字):

年月日

裝修人員安全責任書 篇2

甲方:

乙方:

甲方將成都市屋面遮陽蓬工程承包給乙方,乙方應確保施工期間的施工安全。為明確責任,做好施工期間的安全工作,特簽訂本裝修施工安全責任書,具體內容如下:

1、乙方應做好在裝修期間裝修員工的治安管理工作。裝修期間不得出現打架、鬥毆事件以及給甲方造成負面影響的其他事件。

2、施工期間住在施工現場的施工人員應嚴格注意自身形象,不能大聲喧譁、打鬧,做出有損甲方形象和違反《社會治安管理條例》的事情。

3、乙方應在施工現場設立安全警示牌。在高架上施工應做好各種安全防範措施。

4、施工現場嚴禁吸菸。在施工期間應加強施工現場的防火工作。

5、乙方因施工需要,拉接臨時電線或使用電熱工具必須符合安裝規範,嚴禁私拉亂接。

6、乙方必須堅持每天檢查施工用電情況,並於每日施工結束後關閉電源。

7、乙方應嚴格施工現場的管理,對所有的裝修材料應碼放整齊,裝修垃圾應及時清除。

8、乙方應隨時接受甲方管理人員的監督檢查,對提出的不安全隱患立即整改。

9、乙方施工人員在施工中應注意施工安全,嚴禁違章施工。對施工用的腳手架和施工電器應嚴格檢查,預防安全事故的發生。對在施工過程中所發生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負責承擔。

10、本責任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負責人簽字(蓋章):

日期:

甲方工程監管人簽字:

甲方工程監管人電話:

乙方負責人簽字(蓋章):

日期:

乙方工程負責人簽字:

乙方工程負責人電話:

裝修人員安全責任書 篇3

甲方:

乙方:x

為深入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進一步提高安全生產意識,落實安全管理制度,強化施工專案部安全管理。結合我工地實際情況,完善我工地安全目標管理,切實以“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來指導我們的工作提高責任心,杜絕各類事故的發生,保障工人的身體健康和國家財產不受損失,我公司(專案部)特與你單位簽訂以下安全生產責任書。

一、操作前必須做好自身安全防護,確保個人和他人的安全。

二、嚴格執行焊工安全操作規程,電焊工必須持證上崗。施工操作人員必須認真執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

三、電焊機、電焊機的外殼必須符合要求;必須接地良好,其電源的裝拆應由專職電工進行。

四、防雨、防潮要做好,把線、地線禁止與鋼絲繩接觸,嚴禁用鋼絲繩或電機裝置代替零線。

五、工作結束,應切斷電源,將裝置收入庫中。

六、認真按照高空作業的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操作,施工作業中用水、電、火的運用必須同甲方和工程開發單位提前協商,確定使用程式及範圍。

七、施工作業過程和外出工地中因工作過失造成的人員傷亡事故,由乙方自行負責,甲方不負責任何連帶責任,同時乙方還要承擔地方政府對甲方的事故罰款費用及按《安全生產法》的規定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八、施工過程中乙方人員必須要保護好施工現場各項設施、裝置的完好性和成品保護;嚴禁破壞、亂搭、亂拆等現象。如有損壞,將由乙方負責承擔一切恢費用。

九、嚴禁拋擲、在架體上嬉戲、打鬧,材料應放在指定的地點分類堆放整齊。

十、乙方必須做到安全文明施工,配備發放勞動保護用品,並正確使用,佩戴,堅持安全定期檢查,及時整改和消除作業中安全隱患與不安全因素。

本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人或委託單位代理人:

日期:

負責人:

日期:

裝修人員安全責任書 篇4

本人願意在物業­­­­­­­­­­­­­­­­­­­________閣________房裝修期間,擔任防火責任人,並嚴格做到:

1、負責對進場裝修的所有人員進行防火安全和工地管理制度的宣傳教育,使施工人員提高安全意識,自覺遵守有關安全操作規程和制度。

2、裝修施工過程中,嚴格要求所有人員遵守消防法規的有關規定,確保施工安全。

3、採取有效的安全防範措施,避免火災的發生。在施工作業現場每50平米配備一個滅火器,施工現場應至少配備兩個滅火器,並放置於明顯、易拿的位置。

4、在施工中不大量使用易燃材料(易燃材料須做防火處理),注意裝修材料合理堆放,裝修垃圾及時清運,保證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暢通無阻。

5、施工用電需配備專用開關箱,開關箱內設漏電保護器,開關箱電源線採用橡膠電纜,裝修過程中用電遵守操作規程,做到安全用電。

6、保護好小區原有的消防設施,不發生意外情況,嚴禁動用消防器材;如需對裝修戶消防設施進行改造,必須經市府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施工。

7、如需明火作業,須經管理處批准後方可作業。作業時,就近配備足夠的滅器,並遠離易燃易爆材料及物品。

、不在工地內使用電爐、電熱棒等電熱設施,不使用高瓦數照明燈,嚴禁使用煤氣。

9、因施工需要使用碘鎢燈、電焊機等,須經管理處批准後方可使用。

10、不擅自改動煤氣管道、供電/智慧化線路。

11、施工現場禁止吸菸,如有吸菸者按情節輕重進行相應處罰。

12、凡因違反上述規定所發生的消防事故,由發生事故的施工單位、個人及僱請施工的業主,按規定承擔一切經濟及法律責任。

裝修施工單位:

聯絡電話:

防火責任人:

身份證號碼:

裝修人員安全責任書 篇5

為確保華辰尊園**204室裝修工程區域裝修期間的安全,遵照江蘇省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實行安全管理責任制,現業主(甲方),與_______________(乙方),訂立裝修安全責任協議書如下:

甲方:

1、 協調乙方進場施工事宜。

2、 負責協調乙方施工中用電、用水和動火事宜。

3、 甲方對乙方施工中的消防安全有監督的權力,在發現乙方施工有不安全的因素,有權責令乙方整改,如乙方不合作,管理處有權停供水、電及要求乙方立即離場。 乙方:

1、 負責裝修區域施工期間的各項安全責任,並保證施工人員不得在本小區內喧譁、賭博、酗酒、偷盜、鬥毆等行為。

2、 乙方施工人員名單應送到甲方備案。所有施工人員,裝修、裝飾材料應從指定的電梯及路線進出,乙方施工人員一律禁止到非工作範圍亂走。

3、 設立現場安全負責人,向甲方瞭解與施工相關的消防安全事宜,並對施工安全負責。

4、 用電、用水和動火應得到甲方批准後方可進行:

5、 施工區域禁止吸菸,並保證已開通煙感,溫感探頭不受遮擋。

6、 施工區域應配備消防器材,手提滅火器數量不低於1個/50m2。發生事故應及時處理,迅速通報甲方,並如實報告事故原因,保護現場,配合調查。

7. 現場當日裝修廢料應該按照小區物業規定及時清理,不得留在宅內過夜,施工廢料或垃圾嚴禁阻塞消防通道,嚴禁遮擋、挪用消防設施,保證現場清潔。以上工作須有專人負責。

8.乙方施工人員下班前,應認真檢查施工現場,防止留下火險隱患,人員離開前須將電氣裝置電源切斷。

9.乙方應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乙方對甲方進行的監督檢查應積極配合,並制定安全制度。

10. 整個裝修施工期間安全乙方自行負責,與甲方無關。

11、本協議一式三份,物業管理處及業主/租戶、裝修人員各執一份。

物業管理處_______________

(業主/租戶)簽章 ______________

裝修人員簽章 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