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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安全責任協議書(精選12篇)

欄目: 責任書 / 釋出於: / 人氣:2.33W

學校安全責任協議書 篇1

為了確保學生輔導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界限,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網路,根據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結合我校輔導站實際,特簽訂本安全責任協議書。

學校安全責任協議書(精選12篇)

1、學生的監護人為學生的父母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其監護關係不因學生的入學而轉移給學校,學校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關係。監護人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學生在校期間輔導教師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2、學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財產損害的,由其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學生在校期間發生損害賠償糾紛,按本協議第3條處理。

3、學生在校生活、學習期間,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體受到傷害和財產受到傷害的,應由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因自身造成傷害的,由本人負責。如給他人造成傷害的,一般由學生或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如能夠證明教師有過錯的,按教師過錯的大小確定教師應承擔的賠償責任。學生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4、符合下列條件即可確定學校無過錯:

(1)損害事件的發生與學校的設施無關,或者雖與學校的設施有關,但學校的設施並無

缺陷;(2)學校或老師履行了應盡的教育管理職責,損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發生;(3)損害事件不屬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直接所致;(4)地震、洪水等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或來自校外突發性、偶發性侵害造成的損害。

5、學生放學後應立即離校回家,非學校或教師的原因學生在校內滯留、嬉戲玩耍,造成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賠償責任。學生上學、放學、離校、返校途中發生的傷害事故,以及課間、中午休息和雖在校內但是由學生之間造成傷害事故,學校不承擔賠償責任。禁止學生在校內“瘋打鬧”,如果不聽從教育發生事故者,責任自負。

6、嚴禁教職工侮辱、毆打、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因此造成後果的由教師本人負責。

7、上課期間,學生未到校或私自離校,學校知道後應及時通知學生的監護人,學生因此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8、學生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出現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負責;嚴禁在校內騎自行車,違者出現事故,學校不負責。

9、學校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銳刃鈍器物等,因此發生的賠償糾紛,應由肇事者承擔負責。

10、學生在校外食宿和購買零食吃造成意外後果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11、嚴禁學生私自到河邊、溝堰等處洗澡,學生違反規定造成意外事故,學校不負責任。

注:家長若不履行以上協議,學生可不參加輔導班學習。

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學生在該校輔導學習期間。

該協議書一式二份,班主任存一份,學生及學生家長留一份。

甲方(蓋章):西拉科學校 輔導教師(簽字):

乙方(學生): 學生監護人(簽字)

學校安全責任協議書 篇2

為了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界限,落實安全責任措施,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上級有關檔案精神,結合我輔導班實際情況,特簽訂本安全責任協議書:

1學生的監護人是學生的父母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其監護關係不因學生的入學而轉移給本輔導班,輔導班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關係,監護人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學生在輔導期間輔導單位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2全體補課學生都要接受領航輔導班的法制紀律安全教育,保證遵守《中學生日常行為規範》以及領航輔導班紀律安全制度,服從本輔導班紀律安全管理。

3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有事有病必須由學生本人或者家長提前向輔導班老師當面或者打電話請假,說明情況,不得代別人請假。 4注意交通安全,預防交通事故的發生。特別注意橫過馬路和馬路拐彎處的車輛,騎車回家的同學更要注意。由於冬天天氣寒冷,路面遇下雪天氣比較溼滑,寒冬臘月路上車輛較多,學生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出現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負責。

5不得攜帶、窩藏管制刀具、棍棒、氣槍、紅外線手電筒等進入教室。不玩危險性的玩具。

6不抽菸、不喝酒、不賭博、不看“黃色”書刊、音響視訊。不進網咖等各種娛樂性場所,不打架鬥毆,不滋事尋非。在上課期間外因打架鬥毆或者參與打架鬥毆造成自己或者他人受傷的,由學生及其參與者負全部責任,觸犯國家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7同學之間發生糾紛要及時報告老師,通過正常渠道解決,嚴禁私下糾集他人或者社會閒散人員打架鬥毆,或以威脅、恫嚇等其他方式進行解決,因第三方的原因造成學生身體受到傷害,由第三方承擔賠償責任;如給他人造成傷害的,由學生及其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8不準私自去水庫等外出游泳 釣魚、溜冰,不到施工場地和危險樓房、危險地段、橋樑等危險地帶遊玩和逗留。學校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水,玩甩炮,火炮。因上述行為出現事故的由本人承擔全部責任。 9日常上課期間,學生未到校或私自離校,輔導班應及時通知學生的監護人。若學生因此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學校不承擔責任.學生放學後應立即離校回家,非輔導班或老師的原因學生在校內滯留,嬉戲玩耍,造成傷害的,輔導班不承擔賠償責任.

10在校外住宿的學生應注意火爐、煤氣罐等煤氣中毒、電熱毯觸電、著火等安全隱患,不住危房,晚上應該熄滅火爐並且保持煙筒以及房間空氣流動暢通,發生事故的,輔導班不負任何責任。

11學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財產損害的,由其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學生在校期間發生損害賠償糾紛,按本協議第6、7、8、9條處理.

12學生應該學會自救和互救。若發現同學出現安全事故,要及時向老師或者家長報告,最大限度的減少損失。

13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學生在該輔導班補課期滿為止

補課單位 (蓋章) :

學 生(簽字):

監護人(簽字):

20xx年x月x日

學校安全責任協議書 篇3

為了進一步加強學生安全工作,依法保障學生校內外人身安全,明確學校與家庭的職責與義務,根據上級有關要求,特與學生家長或監護人訂立如下協議:

甲方:皖維學校

乙方:學生家長或監護人

一、共同責任

1、學生安全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學校、家庭都應加強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組織學習安全知識,提高學生安全防範意識,提高學生的自我保護能力。

2、嚴禁學生往返學校途中自行搭乘無牌無照的非客運機動車、超載車。不染髮,不著奇裝異服,不帶易燃易爆物品、管制刀具等進入校園。

3、教育學生不買不吃“三無”、假冒偽劣、過期變質食品,嚴防食物中毒。

4、雙方共同做好學生防火、防水、交通、用電、飲食常見流行性疾病、體檢等工作。

5、自覺履行相應的手續和記載。

二、甲方責任

1、學校做好學生在校期間學習、生活、活動等方面的安全保障工作,提供必要的安全設施和採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制訂嚴密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應急預案。

3、通過學生向乙方告知學生在校作息時間,如因氣候變化等須改動應主動告知。

4、學生在校生病或意外受傷,班主任將在積極送治的同時第一時間告知家長或監護人接回。

三、乙方責任

1、由於自身身體原因(包括殘疾)在學校造成的任何安全事故都由乙方承擔。

2、學生在星期中因故要離校或因故不能按時到校,乙方要及時、主動向班主任或學校說明情況,並履行請銷假手續。學生如因學校不知情而私自走親訪友或參加其它危險活動,所造成的不良後果一律由乙方負責。

4、學校上課時間,乙方不得隨便到教室喊學生,更不得在校園內大聲喧譁。

5、學生在校期間因不守規章制度造成自己或他人傷害事故的由乙方負主要責任,在校外發生的意外事故均由乙方負責。具體處理辦法按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處理。 此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班主任簽字:

學校安全責任協議書 篇4

為加強我校校園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建立安全的校園育人環境,學校實行校園安全責任制。

一、目標與任務:

學校校園安全目標:保持學校政治穩定和良好的校園治安秩序,確保師生員工和學校財產安全,實現全年無重大刑事案件,無火災,無重大治安案件及重大責任事故。

1. 保持政治穩定,反對邪教,防止和杜絕集體上訪、罷工、罷課、失洩密等影響社會和校園安定的重大事件發生。

2.維護校園治安秩序,防止和杜絕各類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重大責任事故發生。健全完善各項治安管理、安全防範制度和措施。完善校園安全防範機制。使校園“五防”(防火、防盜、防毒、防暴、防意外傷害事故)工作落到實處。

3. 建立校園安全責任制度,完善校園安全防範管理責任制。

二、責任與要求。

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部門要按照《校園治安安全責任書》所規定的目標任務,層層分解落實責任,確保校園治安安全任務的完成。

1. 部門負責人為本部門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承擔該部門安全工作的全部責任。

2. 層層落實校園安全責任。各部門要根據校園治安安全目標的要求與下屬教職工簽訂目標責任書,確保校園安全工作落到實處。

3. 制定教育計劃,對教職工、學生進行法制、紀律、消防、安全常識、安全防範等教育。增強法制觀念,提高安全防範能力,提高遵紀守法的自覺性。

4. 加強對本部門物品和重點部位的管理,要根據實際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防範措施,把安全責任落實到人,保證學校財產的安全。

5.各部門要認真組織好部門內部的集體活動,活動前要進行安全教育,要可靠的安全措施,杜絕人身傷亡事故和其它意外事故的發生。嚴禁組織無安全措施的集體活動。

6.做好外來聘用人員(包括建築工人、臨時工)的管理、教育工作。要按學校有關規定對本部門使用的臨時聘用人員嚴格管理,嚴格進行核查登記,辦理各種使用、暫住手續。堅持“誰用人,誰管理”的原則,教育外來聘用人員遵紀守法,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杜絕發生各種不軌行為。

7.建立校園安全工作檢查制度。各部門每季度至少要對本部門的治安安全工作情況檢查一次,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整改,本部門不能整改的要分析原因,提出建議,寫出報告,報學校安全領導小組,由學校校園安全領導小組研究整改。

8. 建立校園安全工作檔案,逐步使校園安全工作規範化、制度化。

9.對校園安全重點要害部位的防火、防盜,要落實防範責任人和防範措施,確保重點要害部位的安全。各部門的消防安全責任按照《金山區第一實驗國小消防安全制度》的規定執行。

三、考核與獎懲。

1. 學校每學期組織一次校園安全工作檢查,對重點要害部位進行不定期抽查,每年底進行一次大檢查。

2. 根據《金山區第一實驗國小校園安全責任書》考核合格的部門,在年終考核的基礎上,評選出學校安全工作先進集體及先進個人,予以表彰獎勵。

3.對不合格的部門實行“一票否決制”,本年度不能評為先進集體,主要負責人不能評為先進個人。對出現責任事故的單位,視情節對該部門及其主要負責和當事人予以通報並給予適當的經濟處罰,情節嚴重的給予行政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四、其它:

本責任書有效期為籤之日起至 年 月 日。

學校校園安全領導小組負責人: 責任部門負責人:

(籤) (籤)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學校安全責任協議書 篇5

鍾屯鄉中心校

1、嚴格執行門衛24小時值班制度.非本校師生進入學校,一律要先做好登記手續,經有關責任人簽字後,方可放行.家長找學生,上課時間不準進入,一律在校門口等待.上學時間內,學生出校門,必須要有班主任(或科任教師)簽字,並做好出入登記.非本校車輛未經允許不得入內。本校師生進出校門一律登記。

2、在校期間為上班時間.上班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不得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

3、認真分發全校報刊雜誌和信件,做到準確,及時,不積壓。

4、保證學校公有財產的安全,如有損壞、丟失按價賠償。提高警惕,發現異常情況就立即報警或告知學校領導。

5、保證學校大門口的暢通無阻,保護學生的安全,發現打架鬥毆的現象及時阻止處理,並上報有關領導。

6、嚴格禁止教師、學生拾易燃、易爆、有毒化學藥品、危險品等進入學校。

7、值班值宿人員在校內不得飲酒和留他人住宿,發生意外與學校無任何責任。

學校每學期對全校安全工作進行總結評比,對安全工作責任落實好,達到要求的給予表彰獎勵。對未實現安全責任目標和安全責任要求並造成一定影響的給予批評或其它處理。對造成重大責任事故的,中心學校和區教育局追究其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本責任書一式二份,學校和責任人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學校校長(簽字):

安全主管(簽字):

門 衛( 簽字 ):

年 月 日

學校安全責任協議書 篇6

為加強學校安全防範工作,強化學校管理,消除不安全的隱患,杜絕危害事故的發生,建立良好安寧的教育、教學環境,搞好學生安全管理工作,特擬定班級安全管理責任狀,由學校與班主任簽訂責任書。

1、班主任為本班的直接責任人,必須與學生簽訂安全責任狀。

2、班主任經常利用晨會、班會組織本班學生認真學習《國小生守則》、

《學生日常行為規範》及學校各項規章制度,安全教育的重點放在宣傳和普及安全知識上認真學習《中國小生安全須知》、《中國小生自我防範安全常識》、《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利用黑板報等加強安全知識的宣傳。

3、班主任把普及安全知識列入計劃要有安全記錄。向學生傳授安全防範和自護自救常識,教會他們在危害和災害面前自救自護的措施。

4、採取措施,做好轉化工作,有效地預防和控制在校學生違法犯罪現象,強化學生學法、知法、守法利用法律來保護自己的意識。

5、班級組織外出活動,要充分考慮安全因素和防範措施,嚴格實行審批制度,凡組織學生參加春遊、秋遊、遠足等戶外集體活動,必須制定周密計劃,由學校報總校審批。

6、強化學校、家庭、社會和學生的安全意識,通過召開家長會,使家長和學校配合,共同防止學生在校內外發生意外事故。

7、發現班上學生未到校上課,要及時通知給家長。

8、對因玩忽職守,違反有關規定,造成事故的,學校將追究責任人責任。

x學校(章)

xx年級

班主任:

xx年xx月xx日

學校安全責任協議書 篇7

根據中央和省、市、縣有關安全工作的要求和責任到人的原則,為了確保學生的人生安全,認真抓好學生安全教育以及管理的需要,經班主任、家長商議簽訂本責任書。

一、班主任要採取多種形式廣泛開展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增強學生的安全意識,提高自我保護能力。

二、班主任要做好學生的安全工作,建立班級安全制度。

三、班主任平時要加強教室、樓道、操場等地方的安全檢查,及時向學校報告有關情況,消除安全隱患。

四、學生在校內遇到危險情況時,班主任要挺身而出,保護學生的人身安全。

五、家長是學生的主要監護人,對學生的安全負有主要責任,要認真學習安全知識和安全法規,家長不要讓學生乘坐超載、超速、無證車輛,注意交通安全,如家長未按要求,學生出現安全問題,概由家長負責。

六、家長或監護人要經常提醒學生注意安全,並加強安全教育,嚴禁學生下河、塘、堰、池洗澡或玩水。

七、當在園內發生安全事故時,家長或監護人應積極地與班主任配合,採取積極措施救助受傷學生。

八、符合下列條件的即可確定學校無過錯,不負責任:(1)損害事件的發生與學校的設施無關,或者雖與學校的設施有關,但學校的設施並無缺陷;(2)學校或教師履行了應盡的教育管理職責,損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發生;(3)學生自殺、自傷,或在對抗性或具有風險性的體育競賽活動中發生意外傷害的;(4)其它意外因素造成的。

九、本責任書從簽字之日起生效,由學校保管。

家長簽字:

班主任簽字:

二〇一 年 月 日

學校安全責任協議書 篇8

為了全面貫徹落實“預防為主,安全第一,綜合治理”的工作方針,不斷增強教師的綜治安全防範意識,堅決杜絕意外事故的發生,確保校園平安穩定、教育教學工作順利進行,促進學校和諧發展,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教師自身安全責任

1、自覺主動學習國家的法律法規及有關安全工作的規章制度,模範履行教師職業道德規範,提高自身修養。

2、自覺遵守交通法規,安全行車、規範停車,不酒後駕車,不無證駕駛。

3、外出時,要維護教師形象,注意人身安全,做好自我保護工作。

4、在日常工作中做到安全用電,不擅自拆卸或安裝各種電器裝置。

5、參加學校組織的各種活動及公益勞動,做到遵守秩序,注意安全。

6、在實驗、計算機、體育教學活動中,做到正確操作,正確使用各種儀器裝置、器材和藥品,切實保障自己與學生的安全。

7、在八小時工作之後的業餘時間內,不要進行酗酒、賭博等不健康的活動;在校內更不能酗酒、賭博。

8、上班期間,若非工作原因,無辜不請假外出,造成的安全事故責任自負。

二、維護學生安全工作職責

1、在工作中每位教師要關心、愛護學生,要尊重學生人格,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保護學生的合法權益,不給學生佈置過量的懲罰性作業。若因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後果的,學校視情節輕重追究其責任。

2、每位教師要教育學生在校園內不追逐打鬧,不隨意攀登校內建築物及大型器械,不準在樓梯的扶手上滑溜和走廊的護欄上攀爬,若發現學生進行不安全活動時,要及時進行制止和教育。

3、任課教師要遵守“誰上課誰負責”的原則。在教學過程中有義務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細心觀察、瞭解學生在課堂上的表現,防止學生之間發生口角,避免由於出現打架而導致安全事故發生。

4、任課教師在教學中必須堅守崗位,不得中途擅自離開崗位,不準學生隨意私自離開教學場所,不能將學生驅趕出教室,不能以任何理由讓學生離開校園,對學生突發疾病、意外傷害等事件,要及時通知班主任或學生家長,並妥善處理。無辜擅自離開崗位造成的安全事故,該任課教師承擔一切責任。

5、任課教師上課要嚴格點名制度,若發現學生缺勤,要仔細詢問其原因,若情況異常,要及時告知班主任及值周領導,並妥善處理。

6、任課教師在教學中要對學生進行實驗課、計算機課、體育課安全教育,指導學生正確操作,增強學生自我保護意識,要仔細檢查教學場所及所使用的實驗儀器、電源、藥品和體育器材等,消除隱患,避免由於教師或學生使用不當而導致安全事故。

7、按時放學,未經學校許可,不得提前放學。放學後,任課教師若滯留學生,必須自己在場,不允許出現學生在、老師不在的現象。

8、任課教師要了解和掌握基本的安全常識和急救知識,一旦發生安全事故,應及時組織救護,保護現場,及時告知班主任和受傷學生的家長,並向學校彙報。若遇重大災難性突發事故發生,應本著先救護學生的原則及時撤離學生,最後教師方能撤離出危險區域。

9、任課教師組織開展各種校外活動,必須經學校批准,要充分考慮到各種安全因素,確保學生人身安全。

10、學生參加本校各種訓練隊、興趣小組活動,其安全由指導教師負責。

11、班主任對班級安全工作要做到“高度重視,警鐘長鳴,制度健全,措施有力,常抓不懈,確保安全”。經常到班級教室觀察、定期檢查供學生教育教學及開展活動的一切設施,發現問題,及時上報,及時整改,及時排查。

12、放假前各班要利用班(團)會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做到安全教育經常講,安全問題天天提,不斷增強學生的安全意識,並有記載。

13、班主任要結合自己的工作,重點對學生進行防火、防電、防盜、防雷擊、防溺水和交通安全的常識教育。

14、班主任要加強飲食衛生安全教育工作,教育學生注意飲食衛生。不買、不吃過期、變質或不符合衛生標準的食品,防止食物中毒和傳染病。

15、在組織學生集體外出活動前,應制定切實可靠的安全保衛措施和應急預案,並預先向學校申報,等學校審批後方能行動。在活動期間,應協調各帶隊教師管理好學生,及時妥善地處理好各種突發事件。如遇到較大突發事件,應及時報告學校。

三、責任要求

每位教師都是自己所負責的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未完成責任目標、發生事故案件的教師,學校將取消其參加本年度所有評優評先: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的,要依據有關規定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教師個人各執一份。

學校校長: 卜立新 主管領導:

包組領導(簽名): 班主任(簽名)

任課教師(簽名):

年月日

學校安全責任協議書 篇9

為了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避免和減少學生傷害事故的發生,提高防範意識,劃清責任界限,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網路,特簽訂本安全責任書:

(一)、權利與義務:

1、學校應當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採取相應措施,預防和消除學校存在的安全隱患。

2、學生家長作為學生的監護人,應當依法履行監護職責,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管理、保護工作。

3、學生要認真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提高自我保護意識,避免和消除相應的危險。

(二)、事故與責任:

1、學校、班級、教師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教育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實行安全責任制;校長對全校安全負責,學校各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安全負責。

2、學校要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法制教育,檢查安全工作。

3、嚴禁教師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如因此造成後果的由教師本人負責;但屬履行職責,進行正常的批評教育,出現意外後果的,由學生方負責。 4、教師或工作人員在履行職責過程中,違反工作要求、操作規程、職業道德造成學生傷害的,由教師或工作人員本人負責。

5、學校開展校內外集體活動,因組織不周,造成意外傷害的,學校應承擔一定的責任;由於學生不聽指揮,違背有關規定,造成意外傷害的,學生應承但一切責任。

6、學生在校園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學校有責任積極配合家長向保險公司申請索賠,與教師無關。(指已參加保險的學生)

7、 學生在校期間(規定上學時間,課間、午休除外。),校方有責任保護其不受非法侵害。

8、 來自學校外部的突發性、偶發性侵害造成的傷害,學校不承擔法律責任。

9、學校不知道或難於知道學生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異常心理狀態而造成的傷害,學校不承擔法律責任。

10、在學校管理職責範圍之外發生的傷害,學校不承擔責任。

11、不喝生水,不吃腐爛水果以及變質食品等,不買零食尤其是地攤上的小食品,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預防中毒現象發生。

12、嚴禁在校內追逐打鬧,打架鬥毆,吸菸酗酒,做危險性遊戲。如有違反,造成學生傷害的,由過錯方承擔責任。

13、嚴禁玩火、玩電、玩水、玩炮、玩銳刃鈍器,一旦出現後果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14、嚴禁學生在教室焚燒廢紙、點燃蠟燭、否則一旦出現意外,由學生自己負責。

15、日常上課時間,學生不得隨意外出,有事外出,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由學生方承擔一切責任。

16、放學後、節假日或假期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自行到校發生的傷害,由學生自己負責。

17、學生自行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意外傷害,由學生本人負責。

18、學生自行外出或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傷害,由學生自己負責。 19、嚴禁學生到網咖上網,由此而造成的意外傷害事故,由學生自己負責。

20、不準學生騎自行車上學,由此而造成的意外傷害事故,由學生自己負責。

21、學校應加強食品衛生安全教育,不準學生買其它食品食用,不食來歷不明的食品,學生中餐由學校統一免費提供,學校供餐食品學生必須一次用完,不能帶出學校或自由留取,若因違反造成的一切事故由學生方自己負責。

22、凡在校外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概由學生家長負責。

23、學生在校外造成社會危害,由學生方負責經濟賠償;觸犯法律的,由公安部門依法處理。

此責任書自簽字之日生效至20xx年元月20日終止(由學校儲存)。

校長(簽字)或蓋章: 學生家長: 班主任: 學生姓名:

20xx年3月1日

學 生(簽字):

學校安全責任協議書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學校)

乙方:________________(學校學生及家長)

安全問題直接關係到每個學生及家庭的幸福,應給予高度重視。為了進一步增強師生安全防範能力,遵守各項安全規定,讓家長與學校一起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與管理,使廣大學生健康成長,依據《中學生守則》、《中學生日常行為規範》與《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特對安全責任簽定以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對學生安全紀律的規定:

1、學生必須嚴格遵守縣教育局及就讀學校的安全、紀律規定,嚴格約束自己的言行

2、嚴禁到教學樓、辦公樓、宿舍樓頂去做任何事或玩耍;

3、嚴禁在房簷、窗下、巖下、坎下看書學習或逗留玩耍;

4、嚴禁在樓臺、過道追逐打鬧,推壓陽臺欄杆,下樓、梯坎時嚴禁推擠、追逐;

5、嚴禁私自到江、河、塘、水庫等不安全處洗澡、洗衣物等;

6、打掃清潔時,要確保安全,嚴禁身體探出窗外抹擦玻璃;

7、嚴禁在校內外聚眾尋釁滋事、打架鬥毆,更不準攜帶管制刀具、槍械、易燃易爆物品等進入校園;

8、嚴禁私拉亂接電線,不得在教室、寢室使用電爐、電炊壺等,嚴禁在教室、宿舍等處玩火、燒煮食物等,嚴禁在宿舍區點油燈、蠟燭等;

9、嚴禁學生抽菸、喝酒,更不得酗酒、吸毒;

10、嚴禁男女生互串宿舍、嚴禁留宿校外人員;

11、嚴禁學生及校外人員在校內騎車;

12、必須遵守交通規則,注意交通安全;騎車不得超速、超載行駛,不準強行超車,不準騎車追逐嬉戲;

13、學生在校期間不得隨意出校門(包括課間休息、課間操、早晚自習期間),住校生在放學或下晚自習後均不得隨意出校門。有事需要出校時必須向班主任和門衛請假,經同意後方可離校。

14、住校生不得到校外留宿,必須按時就寢。

15、嚴禁學生在沒有家長監護下到校外租房留宿;

16、嚴禁到校外上網或到兩室兩廳一房一吧(電子遊戲室、檯球室、卡拉OK廳、舞廳、茶房、網咖)玩耍;

17、嚴禁與他校學生結夥玩耍,更不得與社會青年來往;

18、上課期間,學生不得以任何藉口相互串聯。週末有班級確需聯誼時,必須事先向所在學校的班主任、政教處報告,經同意後方可進行;

19、學生患疾病或出現其它意外情況,必須及時報告班主任、後勤,配合學校和醫院的救治;

20、遵守學校規定的其他安全條例。

第二條、甲方的安全責任:

1、負責對學生進行安全紀律教育:

(1)利用班團活動、集會、廣播、學習園地、櫥窗等陣地對學生進行安全紀律教育;

(2)定期或不定期邀請兼職教師舉行安全法紀報告會,對學生進行安全、紀律、法制教育;

2、對於學生髮生以下傷害、死亡或財產損失等事故,學校和教師均不承擔任何責任:

(1)私自下水游泳死亡或負傷;

(2)私自亂拉電線、點蠟燭及吸菸、吸毒等致人死亡、傷害及造成財產損失;

(3)酗酒致人傷亡;

(4)故意翻窗爬牆及樓道上打鬧追逐致人死亡或傷殘;

(5)違反規定騎車致人死亡或傷殘;

(6)藉故報復他人致人死亡或傷殘;

(7)違反規定接觸或破壞學校重要安全設施、有毒藥品致人死亡、傷殘及造成財產損失;

(8)學生放學離校以及在校外發生傷害事故(包括在學生自行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的;在學生自行外出或者離校期間發生的;在放學後、節假日或者假期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者自行到校發生的);

(9)地震、雷擊、颱風、洪水等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造成的傷害;

(10)來自學校外部的突發性、偶然性侵害造成的傷害;

(11)學生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異常心理狀態學校不知道或難於知道的傷害;

(12)學生自殺、自傷的;

(13)在對抗性或具有風險性的體育競賽活動發生意外傷害的。

第三條、乙方的安全責任:

1.學生必須嚴格遵守本協議第一條中的各項規定;

2.學生家長負有對子女進行安全紀律教育和管理的責任;

3.學生違反本協議而造成第二條第2款中的各項死亡、傷害及財產損失情形,均由乙方(學生及家長)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4.學生或者未成年學生監護人由於過錯,有下情形之一,造成學生傷害事故,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1)學生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違反社會公共行為準則、學校的規章制度或紀律,實施按其年齡和認識能力應當知道具有危害或可能危及他人的行為的;

(2)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學校、教師已經告誡、糾正,但學生不聽勸阻、拒不改正的;

(3)學生或者其監護人知道學生有特異體質,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之學校的;

(4)未成年學生的身體狀況、行為、情緒等有異常情況,監護人知道或者已被學校告知,但未履行相應監護職責的;

(5)學生或者未成年學生監護人有其他過錯的。

5、 甲、乙各方在指定的地方簽名,明確本協議的要求和承諾對學生安全教育的責任。

四、學生通宵不歸或到網咖等場所玩耍所出問題,概由乙方負責。學生嚴重違反校規校紀,經累教不改者,將退回原籍。

五.協議為格式合同,在雙方簽定前甲方對每一條款都作必要的解釋,乙方對不瞭解或者不明確的內容都提出處理並獲得滿意答覆時正式簽字。

六.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學生在本校畢業後自行失效。

甲方簽字(蓋章):高石九年制學校(電話: )

班 級:_____年級_____班

乙方簽字(蓋章):_____學生_____家長(電話: )

年 月 日

學校安全責任協議書 篇11

博愛雙語國小學校食堂安全責任書

為確保師生人身安全,根據上級有關安全工作要求,本著服務師生,安全第一的原則,經學校與食堂承包人協商簽訂本責任書。

一、牢固樹立“優質服務,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識,強化安全防範措施,排除一切不安全因素。

二、採購糧油、蔬菜必須渠道正常、票證等手續齊全,且保證在運輸、儲藏方面無汙染。

三、飯、菜熟透,不向師生供應生冷、黴變食品,嚴防食物中毒事件發生。

四、食堂所有從業人員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執證上崗。各食堂必須辦理衛生許可證。

五、協助值日教師維護好飯場秩序,嚴防擁擠、燙傷等不安全事故的發生。

六、嚴禁閒雜人員進入操作間。加強水源、電源管理,使用電器必須規範操作,經常檢查線路,防止火災發生,定期清洗水塔,保證用水衛生。

七、要定期對食堂灶具進行消毒,定期打掃環境衛生,定期進行滅蠅、滅鼠工作,認真做好防疫工作。

八、學校要儘可能創造條件,為食堂正常運作提供良好環境。

九、安全工作實行責任追究制,發現不安全事故,視具體情況進行嚴肅處理,重大問題交由上級機關甚至司法機關處理。

十、本責任書每學年度簽訂一次,一式二份,學校、食堂工作人員各存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校長(蓋字): 食堂工作人員(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學校安全責任協議書 篇12

“安全責任重於泰山”。為了督促班主任竭力盡智地做好學生的安全管理工作。特簽訂如下責任書。

一、班主任有向學生宣講安全知識的義務和責任。要經常向學生進行防暴、防盜、防火、防水以及交通安全、飲食衛生等安全知識的教育,防微杜漸,增強學生的安全防範意識。

二、班主任要對學生進行日常行為規範的教育,禁止學生在走廊、樓道等公共場所追趕擁擠、打鬧,杜絕到江河游泳,杜絕持械鬥毆、群毆等惡性事件;凡學生在校期間因人為因素造成的人身傷害、財產損失等,班主任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三、禁止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禁止侮辱學生人格,禁止將學生趕出課堂,凡由此引發的安全事故由教師本人負責。

四、班主任要堅持做好學生考勤,學生有事或有病要離校必須有書面請假條;學生不假離校,班主任要及時調查清楚學生去向。不請假離校一天,要通報學校與學生家長,否則,班主任要負責。

五、學生身體有特異或有特定疾病的,班主任要及時摸清,通知各科任教師予以注意;並及時通報家長,要求配合與支援。

六、班主任要經常深入班級,排查安全隱患,發現安全問題及時上報學校,消除隱患;發現學生有異常表現,要及時做好思想疏導工作。因班主任沒及時發現、及時處理學生糾紛而引發的安全事故由班主任負全責。

七、班主任要經常深入寢室進行巡查,發現安全隱患及時處理,並經常性的將情況反饋到政教處。班主任沒處理或沒及時處理而造成不良後果的由班主任與相關人員負責。

八、勞動時不安排學生爬出窗外擦玻璃或做其他有危險的工作。

九、火災、地震、水災等突發事件時,應及時組織學生有秩序疏散。

學校校長(簽字):

安全主管領導(簽字):

班主任(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