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字第××號
茲證明××××(單位全稱)於××××年×月×日經××××(批准機關名稱)批准成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五十條之規定,具有法人資格。〔其法定代表人是××(職務,法人住所在××××××。〕
中華人民共和國××省××市(縣)公證處
公證員
(簽名)
××××年×月×日
注:中括號中內容可根據當事人要求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