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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方協議違約

欄目: 協議書 / 釋出於: / 人氣:1.97W

畢業生們正熱烈討論著有關毀約的種種問題:

三方協議違約

“毀約之後,就沒有北京戶口了!”

“去年毀約,要不要向學校交違約金?”

“請問××公司的毀約金是多少?”……

大學畢業生在尚未簽約之際,就“未雨綢繆”,做好了毀約的準備,在當前的

就業形勢下,這不能不說是個奇怪的現象。為此,記者對學生、學校和用人單位做了一番調查。

大學生:先有保底的,再找更好的

華東理工大學XX屆畢業生王某,去年夏天剛剛參加工作,他在某高校的bbs求職論壇裡,介紹自己的求職經歷時說:“春節前,我就被南京一國有企業錄用並簽了就業協議,然而春節後上海一家公司的錄取名單上又有我的名字。相比之下,我更喜歡後者,於是就和南京的單位毀了約。”

王某的經歷很有代表性。面對就業壓力,如今有不少大學生為了“保底”,先逮住一個單位就籤,等到日後收到工作地點、薪水福利和發展空間都更好的公司的offer(錄用通知)時,便“改旗易幟”。先就業,再擇業。先有保底的,再找更好的。就業困難的現實和人往高處走的觀念讓畢業生很自然地做出了毀約的選擇。

當然,也有一些學生本來並沒有打算毀約,但參加工作以後,卻覺得單位不適合自己。一旦找到心儀的去處,他們也會毫不猶豫地走。

“當前一些不合理的制度也是造成畢業生頻繁違約的原因之一。”南京大學就業指導中心的孫老師告訴記者,在現有的體制下,公務員、研究生的錄取結果以及出國的簽證都要到來年三、四月才能出結果,而到那時,好單位早已完成招聘工作。許多考研、考公務員、出國的同學為了穩妥起見,就傾向於先找個單位簽約。正忙於考研的南京大學中文系的陳同學,前不久先後收到了一家報社和南京市政府某機關的錄用通知,她計劃先和機關簽約,如果能考上研究生就毀約。

用人單位:我們很被動

用人單位的招聘都是帶著崗位來的,從網上通知到校園宣講會到接收簡歷再到筆試、面試,為了招募到合適的員工,用人單位要花費大量人力和財力。而“如果大學生突然毀約就會讓我們很被動”,南京交通運輸集團人事部的張先生說。

一般大學生提出毀約的時候,所有的招聘活動都已結束,原來候選名單上的學生,多半已經和其他單位簽約,如果再從這些人當中挑選人員來填補毀約學生的空位,就可能造成新的毀約,形成惡性迴圈。

按照有關規定,大學生毀約要賠付一定的毀約金。但這並不能有效地阻止大學生毀約,對他們而言,一份更好工作的價值遠遠超出這筆錢。不過對於用人單位來說,畢業生毀約就意味著招聘程式的重新開始,單位工作也可能因為沒有招到合適員工而陷入被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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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提醒:簽約非兒戲,三思而後行

校方在大學生毀約事件中承受來自兩方面的壓力。一方面是用人單位有意見;另一方面,則是大學生十多年寒窗苦讀,希望找到一份滿意工作的理想。

南京大學就業指導中心的樊老師說,大學生的學費都是家長們一分一分省下來的,家長含辛茹苦也是為了孩子能有一個好前程,校方理解學生的苦衷。但學生毀約,不僅損害個人的誠信度,對學校的信譽也有不良影響,並可能影響下一屆學生的就業。XX年初,某名牌大學商學院的10名同學與南京某紡織公司簽約,但是後來只有兩人去履約。該公司氣憤之餘,決定不再到該校招聘員工。

從法律的角度看,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就業協議屬於勞動合同,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的規定,擅自違約將依法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雖然一般的用人單位不會為此糾纏,但如果毀約造成嚴重後果,畢業生就會惹上麻煩。

一些就業專家提醒,大學生簽約時一定要三思而後行,切忌未就業先毀約。如果只想通過找一份工作落戶,或者轉移人事關係,在與用人單位簽訂合同時,合同期限不宜定得太長。在簽訂合同時,還要充分注意有關毀約後造成的保密、培訓費用、服務期限等違約責任的規定,避免產生糾紛。

昨天,在上海財經大學舉辦的“XX年上海地區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解析”講座上,市教委有關人員透露,學生與用人單位違約,所支付的違約金將有上限,最高將不超過學生所能獲得的一個月工資。

據介紹,今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將於下週起陸續發放到每一位畢業生手中。與以往的就業協議書相比,最大的變化是對學生違約後所需支付的違約金作了上限的規定。以往的違約金基本由企業決定,幾千元是一個“基本行情”,多的可以達到數萬元。而今年的就業協議書上就明確規定了違約金的上限,最高不能超過學生一個月的工資。

市教委學生處有關負責人提醒,就業協議書是學生與用人單位簽署正式勞動合同前保障學生權利的重要證明,學生應該對其中的各項條約仔細研究,如協議中規定企業的試用期最長不能超過半年、試用期間仍能享受保險等。協議書的有效期在正式勞動合同簽署以後就失效了,學生們要牢記這一點,以能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

(二)違約

有簽約就有違約,而在現在的找工作形勢下,違約也成了非常普遍的現象。下面,跟大

家說一下違約時的注意事項。

首先再次強調一點:簽約是一件非常嚴肅的事,一定要認真對待。不要隨便籤約,更不

要隨便違約。它帶來的,是對公司、學校和你個人聲譽的損害。

所以在些提醒大家:一定要想清楚再簽約,尤其是自己肯定不想去的單位,更不要隨便

籤。一旦違約,無論對公司、學校還是個人,都會造成巨大的傷害。同時,你可能會為自己

的違約行為付出巨大的代價。

大部分人準備違約,無外乎一個原因:遇到了更好的單位。而一個基本的違約流程是:

1、與原單位協商,向原單位接收違約,按照三方協議規定,交納違約金(有些單位不收違

約金),從原單位開出退函。

2、從新單位獲取接收函。

3、拿著原單位退函和新單位接收函到就業指導中心領新三方(有時也不需要接收函)。

4、拿新三方與新單位簽約。

這個過程中,關鍵在於第一步:如何與原單位協商,拿到退函。具體的情況,不同單位

不一樣,有的單位可能會拖很久,例如,華3通常到3月份才給開退函。所以,如果新單位的

簽約時間很緊,而原單位又不會很快給你開退函的話,那結果很可能是:你兩家單位都籤不

了,失業了。

所以,提醒同學們在決定違約前一定要計算違約成本,想清楚以下問題:

1、新單位是否比原單位高一個檔次?即:是否值得為了新單位而違約原單位?如果兩家單

位差不多,建議最好不要違約。

2、新單位給的最晚簽約期限是什麼時候?如果跟原單位提出違約,能否在新單位的簽約期

限前辦完?如果沒有把握,建議不要違約。

3、原單位以前是否有過成功違約的案例?影響如何?如果以前的違約案例大多不順利,建

議不要違約。

這裡面,最關鍵的因素就是:原單位對待你違約的態度。畢竟,這是一個非常不好的行

為,對單位造成損失,對個人聲譽和學校聲譽都會造成很壞的影響。這個態度決定了你能否

順利違約、違約需要的時間,以及能否及時與新單位簽約。

個人建議:

1、與新單位坦誠相告,說明自己的情況,詢問能否寬限時間。新單位也許不接收違約的學

生,也許不會給你放寬時間,這樣的話,你就不有費那個勁了。當然,你也可以不說,但你

必須確保,在新單位簽約期限前,你能順利跟原單位辦完違約,拿出新三方。否則,你極有

可能面臨竹籃打水一場空的危險。

2、與原單位一定要好好協商,態度誠懇一些,說清楚自己為什麼違約,併為自己的行為向

對方道歉。同時,要儘可能減少你的違約給學校聲譽造成的損失,因為那家單位很有可能因

為你的違約而改變對天大學生的印象,明年就不來天大的,受害的還是下屆找工作的同學。

所以,要想辦法來彌補。通常,可以寫一篇態度誠懇的公開道歉信;給單位寫一份內容詳細

的建議書,對單位未來的發展、明年的招聘工作等提出一些自己的建議;向單位推薦幾個自

己的同學,希望能給他們機會。記住:當你放棄機會的同時,別忘記了給周圍的同學爭取機

會。要多給自己攢rp。

總之,還是那句話:自己做事要經過慎重考慮,不要輕易的簽約,更不要輕易的違約,

那樣無論對誰都是巨大的傷害。對於你的每一個決定,自己都要為此承擔相應的後果和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