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洪家村村民委員會
乙方:農業面源治理有限公司
因乙方專案開發租用位於二級電站50畝山林及水庫庫尾約100畝土地(土地租用協議另已訂),而土地地面現有村民青苗,現乙方代表村民要求甲方對該土地土面青苗進行補償處理,為明確雙方權益,雙方達成以下具體事項:
第一條:青苗補償範圍:東至河,南至蔣衛全房屋西3米,西至原楊眼塢老路,北至村國外松林,陳平承包山及老石坎水庫庫尾。
第二條:青苗補償款總額為拾壹萬玖仟玖佰貳拾貳元壹角,其中有青苗補償費壹拾萬肆仟肆佰貳拾貳元壹角,墳墓遷移補償壹萬伍仟伍佰元整(詳見農戶補償清單)。甲乙雙方簽字後,乙方一次性支付完畢
第三條:青苗補償款由乙方支付給甲方,甲方再支付給每戶村民。
第四條:協議簽字生效後,該土地上附著的一切青苗均歸乙方所有,甲方和村民不得對其進行處置,如有矛盾由甲方負責處理。
第五條甲方有權對乙方與村民之間關於青苗補償的有關事項提供一切便利。
附件:青苗補償區域圖
以上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此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附件同樣具有法律效果。
甲方:洪家村村民委員會
X年XX月XX日
乙方:農業面源治理有限公司
X年XX月XX日
甲方:
乙方:
因甲方發展需徵用乙方土地,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徵用方應對所徵用土地上的青苗予以補償。現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相關補償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本次青苗補償的範圍:東沿;南至新水渠;西至甲方公司圍牆;北至。(見甲方新增用地紅線圖)
二、此次補償的青苗品種及數量經甲乙雙方現場驗收後確定,甲方按與乙方協商確定的單價,支付乙方青苗補償費XX元。(詳情見附表)
三、本協議簽訂後五個工作日內,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所有青苗補償費。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費用後,應負責做好甲方徵用土地的協調工作,確保土地徵用的落實。
四、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簽約時間:X年XX月XX日
甲方:河北九瑞麟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乙方:
乙方地址:XX市(縣)XX鎮(鄉)XX村
乙方身份證號:
根據《合同法》和《土地管理法》以及相關的法律法規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並經乙方村委會證明。現就甲方建設用地範圍內的地上青苗進行補償。達成如下協議:
一、經村委會證明乙方有權與甲方簽訂本協議。並且有權領取屬於乙方所有權或管轄範圍內的青苗補償款。
二、在甲方建設用地範圍內,乙方享有補償權利的全部內容如下:
以上青苗補償款合計為(小寫):XX元(大寫):人民幣XX元
乙方簽字:(蓋章)
三、甲乙雙方共同對甲方建設用地範圍內應當補償的內容和情況進行核實並予以公示。如果公示之後無人對乙方的權利人身份、補償的數量、補償的金額、乙方與甲方簽訂本協議的權利、乙方領取補償款的權利等事項提出異議。則甲方將根據本協議約定的補償金,自協議簽訂日起,一次性支付給乙方,乙方收到款項後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礙甲方施工。甲方不再支付任何款項給乙方。
四、協議實施後,地上所有物盡歸甲方所有,由甲方進行處置,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對已補償的青苗等物及區域內的土地再次進行種植和利用。五、簽署本協議時,乙方應當向甲方提供其作為補償權利人的證明資料。包括身份證,家庭戶口本,農村土地承包協議書等。
六、村委會作為本協議的見證方,對乙方的合法村民身份,被補償青苗所有人的身份及補償標準、數量、補償金額發放等相關事宜,給予見證、監督、證明。
七、本協議如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當地法院起訴。本協議自甲乙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蓋章):
乙方代表簽字:
見證人簽字:
簽訂日期:X年XX月XX日
當事人: (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當事人: (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四川省三臺縣
事由:當事人(甲方)於20__年5月份僱請當事人乙方餘以義在建築工地做倒水泥的散工。當事人餘以義在當月12日傍晚6時30分做完工作收拾工具時,由於收拾工具捲揚機的撿線的操作失誤,被捲揚機從二樓拉跌到樓下,造成手和身體受傷,後被送市人民醫院治療,經過醫院天的治療,現當事人(乙方)及其家屬強烈要求甲方補償其人身損害賠償,離職回家治病,現經雙方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當事人餘以義及其家屬自願要求辭職回家治療。
二、甲方當事人一次性補償乙方當事人餘以義的人身損害賠償費、護理費、回家治療費、誤工費等一切費用共8000元(人民幣捌仟圓正)。
三、乙方當事人在20__年5月21日前的醫療費6231元、住院伙食補助費用420元、住院期間護理費400元、CT檢查費2291.7元,共9342.7元,由甲方負責。
四、乙方簽訂本協議後不再屬於甲方的員工,今後發生任何事情與甲方無關。雙方永不追究。
五、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雙方簽名生效。
甲方: 乙方:
在場家屬:
20__年五月二十一日
甲方:中扶建設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蘋果園四區 5號樓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一致,現甲方針對20__年與乙方就蘋果園
交通樞紐H地塊廉租房專案工程施工工地噪音、夜間施工、揚塵等情況造成的'擾民事宜,達成如下補償協議:
一、 甲方一次補償給乙方擾民費每戶¥800.00(捌佰元整)
二、 付款時間及方式:
付款時間:20__年10月30日
付款方式:現金支付
三、 乙方需保證不再向甲方索要任何費用,不再投訴甲方,或干擾 甲方專案工程施工執行。
四、 本協議為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之結果,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 甲乙雙方已經全文閱讀並無異議。
五、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當事人各應以此為據,信守承諾,全面切實履行本協議。
六、 本協議有效期至20__年12月30日,簽字生效。
甲方: 簽名: 乙方: 簽名:電話: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