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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商務合作協議書十五篇

欄目: 協議書 / 釋出於: / 人氣:5.49K

電子商務合作協議書 篇1

甲方:_________

電子商務合作協議書十五篇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鑑於:

1.甲方擁有國家正式授予的音像、軟體、電子出版物、圖書雜誌的出版和發行權,擁有進行網路電子商務的合法權利。甲方長期從事音像、軟體的製作出版和發行,具有廣泛的市場基礎,同時甲方一直致力於計算機軟體和網路應用軟體的開發,在電子商務的應用軟體及企業內部外部的計算機管理方面具有長期的開發經驗和應用背景。

2.乙方作為具有出版物合法經營權利的單位在國內及市場上有著廣泛的知名度,乙方對於電子商務的發展也有著深刻的認識,願意積極地參與並利用電子商務開展經營活動。乙方也希望通過與甲方的合作加快應用電子商務的進度,以最快的速度極大的佔領市場,提高經濟效益。

3.甲乙雙方本著發揮各自在節目製作、出版、發行和零售領域的優勢,互利互惠,共同促進電子商務在中國應用的目的進行合作。

故此,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在存在的以上合作基礎的前提和合作總原則的指導下,達成電子商務合作協議,協議如下:

第一條 名詞定義

除非本合同的條款或者內容中另有規定,以下名詞具有如下意思:

1.音像產品:由國內正式出版、發行或經國家有關部門批准直接進口的以模擬及數字方式儲存的主要用於連續播放的由國家管理部門定義為音像製品加以管理的產品,目前的主要形式有CD、VCD、DVD、錄音帶、錄影帶等。

2.軟體產品:用於計算機和其他具有強大計算功能的裝置使用的可以用於進行再次開發創作,或可以作為再次開發創作其他產品的基礎工具的產品。

3.電子出版物:由國內正式出版、發行或經國家有關部門批准直接進口的以數字方式儲存的主要用於非線性互動式使用的由國家管理部門定義為電子出版物加以管理的產品,目前的主要形式有CD-ROM、DVD-ROM等。

4.代理銷售:指根據國家的有關管理規定,經版權所有人或版權的合法受讓者許可行使展示、銷售該版權產品的權利。代理銷售方式包括代銷、經銷現結等。

5.智慧財產權:

(1)定義:依據中國的法律規定權利人所依法享有專利權、著作權、商標權、商業信譽和商業祕密的權利;

(2)擔保與賠償:合作一方由於侵犯他人的智慧財產權而造成對另外一方的損害,責任方同意為對方的損失進行賠償,主要包括:訴訟費用、律師費、向第三者支付的賠償費及其他費用。雙方合作期間的有關智慧財產權的應負法律義務並不隨雙方合作的終止而終止。 6.合作雙方:指簽訂本合同的甲方和乙方

7.售後服務:指甲乙雙方為了共同進行電子商務而為涉及到雙方合作產品時為使用者及對方提供的退貨、換貨及價格保護等。具體內容在本合同其他條款中說明。

8.終止合同:指暫停執行雙方簽訂的合同條款。

第二條 授權代理銷售的產品

1.甲方自行開發、製作、出版的擁有合法智慧財產權的音像產品、軟體產品、電子出版物。

2.甲方從其他擁有合法智慧財產權的權利人處或合法的出版經營單位得到並允許甲方向乙方提供用於銷售的音像產品、軟體產品、電子出版物。

3.甲方授權乙方代理銷售的具體產品名稱和有關內容見本合同的附件或雙方就具體產品另行簽定的協議。

第三條 合作內容

甲方責任與義務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電子商務合作協議書 篇2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賣雙方本著公平、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經協商一致,就_________電子商務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商品基本狀況

1.商品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品質/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產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商品價款

商品單價為_________,總價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共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寫)元。

第三條 支付條款

1.付款程式選擇以下第_________種:

(1)先付款後發貨;

(2)先發貨後付款。

2.雙方商定選擇以下第_________種付款方式:

(1)銀行匯款

買方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商務合作協議書 篇3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法人代表: 身份證號:

註冊地址: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法人代表: 身份證號:

註冊地址:

甲乙雙方經平等、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就雙方合作建立電商公司達成如下協議,並願意在此基礎上雙方共同遵守,精誠合作,互相支援,共同發展。

第一章 總則

1. 合作內容:

甲方是擁有品牌、設計、生產、經銷及零售實體,此次合作首年甲方將針對電商平臺設計開發生產出兩個系列以上的品牌產品,並授權乙方對該品牌產品在網際網路上的商標使用權。

乙方擁有專注於面向消費者的電子商務(B2C)的運營團隊,憑藉自身的技術實力和在電子商務方面的運營經驗和能力,雙方合作成立公司運作以銷售甲方擁有的品牌商品為目的的電子商務平臺。

2. 合作方式:

甲乙雙方共同出資成立電商公司,甲方通過提供專供電商運營的廚房電器品牌商品以及相關資源,乙方則負責為甲方該項品牌產品提供運營服務,該運營服務包括網站/網店建設、運營、廣告推廣、客戶服務、物流配送、收款結算等服務。雙方建立電商戰略合作關係。並按本協議第三章的約定共同承擔風險以及分享收益。

3. 合作及授權期限:

合作期限為___年,自_______年____月 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15天內辦理有關手續。

第二章 權利及義務

A.甲方權利及義務

1. 甲方保證在網際網路上所銷售商品的合法性,並對所提供的所有產品承擔所有責任,包括並不限於智慧財產權、產品質量等。

2. 甲乙雙方共同制定面向會員的產品批發、零售指導價格分級原則,甲方負責監管。

3. 甲方負責提供網上合作平臺所售商品並保證穩定的庫存。

4. 甲方應按照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為建設網上合作平臺所需要的有關產品圖片、資訊、介紹、市場及宣傳等文件內容;並負責協助乙方辦理網上合作平臺經營許可的各種資質。

5. 甲方有義務依照雙方共同制定的客戶服務規範對網站銷售的產品進行退換貨處理;

6. 甲方負責監管乙方運營期間各方面工作進度。

B.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1. 乙方負責產品的銷售和營運,並保證當年的銷售額為20__萬為目標銷售額,如果完成不到當年預定目標70%以上,乙方必須與甲方共同承擔甲方所有出資資金50%的風險。

2.乙方應於每週結束的次日,每月結束的三日內,每年結束的次月10日前向甲方提供每週、月、年的銷售報表、銷售分析、退換貨分析、當前庫存資料分析以及客戶瀏覽記錄和購買習慣分析。

3. 乙方應確保乙方運營的網上合作平臺的資訊系統效能滿足合作需要的技術規範。

4. 乙方負責網上合作平臺的如自有平臺和品牌建設、網店設計、網店建設、網店運營、網店推廣、電話客服。

5.乙方不得銷售任何假冒或仿冒甲方授權品牌的產品。

6. 乙方在銷售活動中不得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消費者權益和他人合法權益,也不得損害甲方權益,不得做出有損甲方授權品牌形象的行為,否則由此產生的責任概由乙方自行承擔,並且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

第三章 投資權益及收益分配

經甲、乙雙方同意,以雙方共同註冊成立的電商品牌以及運營載體“______電子商務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______公司)為專案投資主體。

1. 資金方面,甲方出資叄拾萬元整(30萬元)佔投資比例49%,甲方佔有專案49%的股份,享受專案49%的分紅。乙方以技術出資,佔投資比例51%。乙方佔有專案51%的股份,享受專案51%的'分紅。

2. 資金賬戶由雙方共同成立的公司進行管理,資源方面,甲方負責提供產品品牌、倉儲等資源;乙方負責提供電商運營管理與技術資源。

3. 甲、乙雙方成立新公司後,財務管理與資金賬戶上獨立管理獨立核算,並絕對接受甲方的監控。

4. 專案公司成立後將組建新的營運團隊及管理制度,專案公司所有配備人員必須由甲乙雙方共同簽字稽核同意才能入職。

5. 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方面:

甲乙雙方(後面稱為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其核算原則為:獨自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

合作所得毛利在依法納稅前提下,除去各項運營成本,提取儲備基金、生產發展基金、職工福利獎勵基金後,其餘為紅利,按股分配:甲方:49%;乙方:51%。

在合作債務承擔上,合作雙方對合作債務在出資範圍內,按出資和分紅比例承擔虧損。

6. 共同投資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共同投資人同意:

轉讓共同投資於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以上述股份對外出資或者更換事務執行人。

7. 投資的轉讓

共同投資人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全部共同投資人同意;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權利。

8. 其他權利和義務

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資人不得私自轉讓或者處分共同投資的股份;共同投資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記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資額;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後,任一共同投資人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按各共同投資人的出資比例分擔。

第四章 財務的管理與貨款結算

1.______電子商務有限公司財務負責會計以及出納事宜,財務管理上獨立操作,負責定期對官方網上商城所售商品對賬、結算,並且在資金上管理接受甲方的絕對監控權。

2.關於商品的物流配送方式雙方約定:由甲方負責倉儲,乙方負責提貨、校驗並對消費者發貨。產品的所有權在銷售給消費者之前均屬於甲方所有,乙方不享有產品的所有權。

3.乙方在客戶服務時接到客戶反映發現有甲方多發、錯發的貨物以及品質問題的時候,應做好詳細記錄,同時應立即通知甲方。

4.甲方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及其它法規、部門規章和國家強制性標準的規定,對存在質量問題的售出商品提供無條件退換貨服務,對非商品質量問題(商品不影響二次銷售)的售出商品提供7日內可退換貨服務、15日內可換貨服務。甲方通過乙方售出的商品,由乙方代表甲方為購買使用者完成上述售後服務。

5.雙方以自然月為對帳結算週期,______公司財務人員應於每月10日前向甲方出具上一個月對帳週期實際發生的結算金額對帳通知單,甲方在收到財務對帳通知單3個工作日內將對帳通知單回執返回至______公司。如甲方對乙方提供的對帳單有異議,雙方可通過對帳方式進行核對。雙方對結算對帳單確認無誤後向甲方帳戶匯入上月的貨款(以現金支票形式結算)。

第五章 商業保密條款

1. 商業祕密:任何一方公開或未公開的任何技術資訊和經營資訊,包括但不限於:產品計劃、銷售計劃、獎勵政策、客戶資料、財務資訊等,以及非專利技術、設計、程式、技術資料、製作方法、資訊來源等,均構成該方的商業祕密。

2. 保密:雙方對在本協議下知悉的另一方的任何商業祕密均負有保密義務,任何一方在任何時候均不得向第三方披露另一方的商業祕密,非經另一方書面許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任何一方違反本條規定的,應全額賠償另一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直接和間接損失。如果損失難以計算,則由雙方酌情協商。

3. 本協議終止後至少1年內,雙方仍然負有本條款項下規定的保密義務。

第六章 違約責任

1.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嚴重違反本協議,造成本合同約定的合作業務無法經營或由於一方不履行本協議規定的義務、經通知糾正後15日內仍未糾正的,視作根本違約,守約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如雙方同意繼續合作,違約方仍應賠償守約方的經濟損失。

2. 乙方保證所提供的技術裝置的正常運作,如完全因乙方技術裝置原因給消費者造成相關損失,由乙方承擔所有責任。

3. 如因為不可抗力導致技術故障,進而影響服務的不能履行或履行延誤,從而導致消費者理解錯誤而造成的任何損失,雙方均不負責任。

4. 不可抗力:在合作期間,由於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或其他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協議的履行直接被影響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報通知對方,並應在十五天內提供事故的詳細情況及協議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檔案。按照事故對協議的履行的影響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協議、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協議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協議。

第七章 爭議解決方式

1. 一切由執行合同引起或者與合同有關的爭議,均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應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2. 本合同未涉及的部分,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第八章 協議的生效、終止及其他

1. 本協議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正式生效,有效期一年。協議期滿前一個月若雙方均未以書面形式提出異議,則本協議自動延期一年,延期期數沒有限制,直到雙方提出異議為止。

2. 若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後雙方不再續簽新的合同的,則乙方應在合同終止後的7日內清除完畢網站上的所有授權品牌標誌和廣告宣傳,並將甲方產品和其它屬於甲方的財產完好地歸還甲方。

3. 對本協議內容做出的任何修改和補充應為書面形式,由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後成為協議不可分割的部分。

4. 本協議及其附件為中文字,共肆份原件,均具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兩份為憑。

5. 本協議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另行協商並簽署書面檔案,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 對協議及附件的任何變更或修改均以書面形式確認,並需甲乙雙方代表簽字方為有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電子商務合作協議書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平等、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就雙方合作建立官方電子商務網上商城淘寶第三方電子商務銷售渠道(以下簡稱網上合作平臺)的運營推廣達成如下協議,並願意在此基礎上雙方共同遵守,精誠合作,互相支援,共同發展。

第一章總則

1.合作內容:甲方是擁有包括品牌、設計、生產的公司。乙方是一家專注於從事面向消費者的電子商務(B2C)運營推廣的公司。乙方以自身的技術實力和在電子商務方面的運營經驗和能力,雙方合作運作以銷售甲方擁有的品牌商品為目的的電子商務平臺。

2.合作條件:甲方品牌在網際網路上的商標使用權,商標使用權再授權,以及產品的分銷權、零售權。乙方擁有建設並運營面向最終消費者的電子商務網上商城(B2C)的能力;

3.合作方式:乙方通過網際網路等非線下實體店鋪的形式向最終消費者銷售可授權的品牌商品,乙方為甲方該項業務提供外包運營服務,該外包運營服務包括網店建設、網店運營、廣告推廣、客戶服務、收款結算等服務。甲方負責,產品拍攝,圖片美工、編輯上架、店鋪裝修、資料更新、物流配送等服務。甲方授權乙方在淘寶、拍拍、京東等電子商務平臺的網路銷售經營權。雙方建立電子商務戰略合作關係。甲方並按本協議第三章的約定向乙方支付建設及運營服務費;

4.合作區域:中國大陸;

5.合作及授權期限: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章權利及義務

A.甲方權利及義務

1.甲方保證在網際網路上所銷售商品的合法性,並對所提供的所有產品承擔所有責任,包括並不限於智慧財產權、產品質量等;

2.甲方制定網上合作平臺的產品統一零售價格。乙方承諾不以低於甲方零售指導價的價格出售(促銷活動除外)。

3.甲方負責提供網上合作平臺所售商品並保證穩定的庫存。

4.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為建設網上合作平臺所需要的有關產品圖片、資訊、介紹、市場及宣傳等文件內容。甲方負責協助辦理網上合作平臺經營許可的各種資質。

5.甲方有義務依照雙方共同制定的客戶服務規範對網站銷售的產品進行退換貨處理;

6.甲方負責打包發貨以及設立客服輔助乙方跟蹤訂單以及售後查件方面服務。

7.甲方負責由產品質量問題以及發貨錯誤等造成的退換貨費用。

8.甲方負責將乙方下午4點之前提交的訂單當天發貨。特殊原因沒有及時發貨的要及時通知乙方,否則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

B.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1.乙方應確保乙方運營的網上合作平臺的資訊系統效能滿足合作需要的技術規範。

2.乙方負責網上合作平臺的網店建設、網店運營、網店推廣、電話客服。

3.乙方負責第三方網上商城的日常推廣、節慶等特殊促銷活動的策劃及實施。

4、乙方對於計劃銷售的產品資訊應及時通知甲方,並將有關數量、運輸方式等及時交給甲方。

5、除本合同明確授權外,乙方不得在其它場合使用卡琳斯頓品牌。乙方不得銷售任何假冒或仿冒卡琳斯頓品牌的產品,不得做出任何侵害卡琳斯頓品牌的智慧財產權的行為。

6、乙方在銷售活動中不得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消費者權益和他人合法權益,也不得損害甲方權益,不得做出有損卡琳斯頓品牌形象的行為。

第三章網店建設費及收益分配

1.甲方須向消費者開具商品銷售發票。

2.甲方負責電子商務平臺的保證金及服務費。

3.甲方應向甲方電子商務平臺支付廣告推廣費用。

4.甲乙雙方的工資自行負責。

5.雙方利潤分配:正常銷售價格乙方按照銷售額的20%提成,如聚划算,淘金幣等活動促銷銷售的按照銷售額的20%提成。

6.配送與結算

(1)關於商品的物流配送方式雙方約定:由甲方負責倉儲和對消費者的發貨。產品所有權在銷售給消費者之前均屬於甲方所有,乙方不享有產品所有權。

(2)乙方在客戶服務時接到客戶反映發現有甲方多發、錯發的貨物的,應做好詳細記錄,同時應立即通知甲方。

(3)甲方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及其它法規、部門規章和國家強制性標準的規定,對存在質量問題的售出商品提供無條件退換貨服務,對非商品質量問題(商品不影響二次銷售)的售出商品提供7日內可退換貨服務、15日內可換貨服務。甲方通過乙方售出的商品,由乙方代表甲方為購買使用者完成上述售後服務。

(4)甲方要給乙方出具詳細的產品價格清單,內容包括:產品型號、成本價及零售價格。如果產品價格有變動,要提前一週通知乙方。因通知不及時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5)雙方以自然月為對帳結算週期,甲方財務人員應於每月10日前,向乙方出具上一對帳週期,實際發生的結算金額對帳通知單。乙方在收到甲方對帳通知單5個工作日內,將對帳通知單回執返回至甲方。如乙方對甲方提供的對帳單有異議,雙方可通過對帳方式進行核對。雙方對結算對帳單確認無誤後3個工作日內,甲方應在每月15日至20日期間向乙方帳戶匯入上月的佣金。

第四章業務執行與客戶服務

1.市場推廣包含以下方面:

(1)網際網路推廣:乙方可以通過各種合法的網上推廣方法進行業務推廣,包括直通車,淘寶客等商務平臺各種收費推廣及推廣方式。

(2)呼叫中心:乙方可以通過語音互動平臺、傳真、電話中心客服人員進行電話外呼銷售;

(3)媒體推廣:包括報刊廣告、郵購目錄、宣傳手冊、海報張貼、小禮品等:

(4)其他推廣:包括與移動運營商、互補品牌合作推廣、與有關商家合作推廣、登門訪問、參加展示會、客戶服務見面會等。

乙方提交相應的推廣提案給甲方,在獲得甲方的書面批准及相應的支援下進行以上各種推廣方式。甲方要給予乙方市場推廣費用及促銷支援。

2.甲乙雙方應當建立專案執行小組,該小組包括:

(1)專案經理:專案經理負責合作期間的專案協調與溝通;

(2)編輯:乙方負責制定官方網上商城推廣計劃、廣告頁面、以及投放,甲方負責相關產品文案及推廣時所用禮品等。

(3)技術:乙方技術人員負責向甲方提供甲方進行業務運營分析所必要的運營資料。甲乙雙方技術人員對此資料進行定期維護。乙方按照雙方商定的官方網上商城技術規範負責運營。

(4)倉存:甲方負責向乙方定期提供所有可銷售商品的詳單,並根據補貨清單安排配貨。

(5)財務:乙方財務人員負責定期對官方網上商城所售商品對賬、結算,確認乙方佣金金額。

3.客戶退換貨服務

(1)甲方應負責為使用者提供合格的商品。

(2)甲方應對官方網上商城使用者提供退換貨服務,

第五章商業保密條款

1、商業祕密:任何一方公開或未公開的'任何技術資訊和經營資訊,包括但不限於:產品計劃、銷售計劃、獎勵政策、客戶資料、財務資訊等,以及非專利技術、設計、程式、技術資料、製作方法、資訊來源等,均構成該方的商業祕密。

2、保密:雙方對在本協議下知悉的另一方的任何商業祕密均負有保密義務,任何一方在任何時候均不得向第三方披露另一方的商業祕密,非經另一方書面許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任何一方違反本條規定的,應全額賠償另一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直接和間接損失。如果損失難以計算,則按3萬元計算。

3、本協議終止後至少3年內,雙方仍然負有本條款項下規定的保密義務。

第六章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嚴重違反本協議,造成本合同約定的合作業務無法經營或由於一方不履行本協議規定的義務、經通知糾正後15日內仍未糾正的,視作根本違約,守約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如雙方同意繼續合作,違約方仍應賠償守約方的經濟損失。

2、如因為不可抗力導致技術故障,進而影響服務的不能履行或履行延誤,從而導致消費者理解錯誤而造成的任何損失,雙方均不負責任。

3、不可抗力:在合作期間,由於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或其他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協議的履行直接被影響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報通知對方,並應在十五天內提供事故的詳細情況及協議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檔案。按照事故對協議的履行的影響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協議、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協議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協議。

第七章爭議解決方式

1、一切由執行合同引起或者與合同有關的爭議,均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應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未涉及的部分,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章協議的生效、終止及其他

1、本協議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正式生效,有效期五年。協議期滿前六個月若雙方均未以書面形式提出異議,則本協議自動延期一年,延期期數沒有限制,直到雙方提出異議為止。

2、若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後雙方不再續簽新的合同的,則乙方應在合同終止後的7日內清除完畢網站上的所有卡琳斯頓品牌標誌和廣告宣傳,並將甲方產品和其它屬於甲方的財產完好地歸還甲方。

3、對本協議內容做出的任何修改和補充應為書面形式,由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後成為協議不可分割的部分。

4、本協議及其附件為中文字,共肆份原件,均具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兩份為憑。

5、本協議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另行協商並簽署書面檔案,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對協議及附件的任何變更或修改均以書面形式確認,並需甲乙雙方代表簽字方為有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

簽署時間: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署時間: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電子商務合作協議書 篇5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平等、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就雙方合作建立官方電子商務網上商城淘寶第三方電子商務銷售渠道(以下簡稱網上合作平臺)的運營外包服務達成如下協議,並願意在此基礎上雙方共同遵守,精誠合作,互相支援,共同發展。

第一章總則

1.合作內容:甲方是擁有包括品牌、設計、生產、經銷及零售實體。乙方是一家專注於從事面向消費者的電子商務(b2c)外包運營的公司,乙方以自身的技術實力和在電子商務方面的運營經驗和能力,雙方合作運作以銷售甲方擁有的品牌商品為目的的電子商務平臺。

2.合作條件:甲方品牌在網際網路上的商標使用權,商標使用權再授權,以及產品的分銷權、零售權。乙方擁有建設並運營面向最終消費者的電子商務網上商城(b2c)的能力;

3.合作方式:甲方通過網際網路等非線下實體店鋪的形式向最終消費者銷售可授權的品牌商品,乙方為甲方該項業務提供外包運營服務,該外包運營服務包括網店建設、網店運營、廣告推廣、客戶服務、收款結算等服務。乙方負責,物流配送、甲方授權乙方在淘寶、拍拍平臺的網路銷售經營權,甲方授權乙方開立品牌淘寶、拍拍的專賣店。除上述甲方明確授權的網站外,乙方不得在其它網站經營甲方的品牌。雙方建立電子商務戰略合作關係。甲方並按本協議第三章的約定向乙方支付建設及運營服務費;

4.合作區域:中國大陸;

5.合作及授權期限: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至年月日。

第二章權利及義務

a.甲方權利及義務

1.甲方保證在網際網路上所銷售商品的合法性,並對所提供的所有產品承擔所有責任,包括並不限於智慧財產權、產品質量等;

2.甲方制定網上合作平臺的產品零售指導價格。乙方承諾不以低於甲方零售指導價的價格出售。甲乙雙方共同制定面向會員的促銷原則,乙方可在該原則下制定促銷計劃,經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執行具體促銷計劃。

3.甲方負責提供網上合作平臺所售商品並保證穩定的庫存。

4.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為建設網上合作平臺所需要的有關產品圖片、資訊、介紹、市場及宣傳等文件內容;甲方負責協助辦理網上合作平臺經營許可的各種資質。

5.甲方有義務依照雙方共同制定的客戶服務規範對網站銷售的產品進行退換貨處理;

b.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1.乙方擁有非甲方提供的網上合作平臺的後臺資訊系統、操作規範等的智慧財產權;

2.乙方應確保乙方運營的網上合作平臺的資訊系統效能滿足合作需要的技術規範。

3.乙方不得線上下銷售甲方提供的貨品。

4.乙方保證妥善保管代銷貨品。在乙方保管期間發生的貨物滅失或毀損(不包括不可抗力造成的)由乙方承擔全部的損失。

5.乙方負責網上合作平臺的網店設計、網店建設、網店運營、網店推廣、電話客服。

6.乙方應於每週結束的次日,每月結束的三日內,每年結束的次月10日前向甲方提供每週、月、年的銷售報表、銷售分析、退換貨分析、當前庫存資料分析以及客戶瀏覽記錄和購買習慣分析。

7.乙方應在甲方書面批准的的市場推廣方式內開展推廣活動;

8.乙方負責第三方網上商城的日常推廣、節慶等特殊促銷活動的策劃及實施,但需得到甲方書面批准。

10.除本合同明確授權外,乙方不得在其它場合使用品牌,不得再授權其它單位網路經營品牌。乙方不得銷售任何假冒或仿冒品牌的產品,不得做出任何侵害品牌的智慧財產權的行為,否則甲方有權立即單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應承擔相應的違約及侵權責任並賠償甲方由此所遭受的實際損失。

11.乙方在銷售活動中不得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消費者權益和他人合法權益,也不得損害甲方權益,不得做出有損品牌形象的行為,否則由此產生的責任概由乙方自行承擔,並且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

第三章網店建設費及收益分配

1.甲方須向消費者開具商品銷售發票。

2.甲方因在合同簽定日支付10000元給乙方作為,網店平臺建設費(圖片拍攝圖片優化網店整體設計等)

3.甲方同意乙方提取甲方產品的銷售佣金作為收益。

佣金:甲方同意乙方從實際銷售出去的甲方產品零售指導價格中提取一定比例的佣金作為乙方的外包服務報酬。佣金=實際銷售出去的產品的零售指導價格×15%的佣金比例。

4.配送與結算

4.1關於商品的物流配送方式雙方約定:由甲方負責倉儲和對消費者的發貨。產品的所

有權在銷售給消費者之前均屬於甲方所有,乙方不享有產品的所有權。

4.2乙方在客戶服務時接到客戶反映發現有甲方多發、錯發的貨物的,應做好詳細記錄,同時應立即通知甲方。

4.3甲方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及其它法規、部門規章和國家強制性標準的規定,對存在質量問題的售出商品提供無條件退換貨服務,對非商品質量問題(商品不影響二次銷售)的售出商品提供7日內可退換貨服務、15日內可換貨服務。甲方通過乙方售出的商品,由乙方代表甲方為購買使用者完成上述售後服務。

4.4雙方以自然月為對帳結算週期,乙方財務人員應於每月10日前向甲方出具上一對帳週期實際發生的結算金額對帳通知單,甲方在收到乙方對帳通知單5個工作日內將對帳通知單回執返回至乙方。如甲方對乙方提供的對帳單有異議,雙方可通過對帳方式進行核對。雙方對結算對帳單確認無誤後3個工作日內,乙方應在每月15日至20日期間向乙方帳戶匯入上月的佣金。

5.乙方向甲方快遞對帳及相關資料等快遞費用及運輸費由甲方承擔。

第四章業務執行與客戶服務

1.市場推廣包含以下方面:

1.1網際網路推廣:乙方可以通過各種合法的網上推廣方法進行業務推廣;

1.2呼叫中心:乙方可以通過語音互動平臺、傳真、電話中心客服人員進行電話外呼銷售;

1.3媒體推廣:包括報刊廣告、郵購目錄、宣傳手冊、海報張貼、小禮品等:

1.4其他推廣:包括與移動運營商、互補品牌合作推廣、與有關商家合作推廣、登門訪問、參加展示會、客戶服務見面會等。

乙方提交相應的推廣提案給甲方,在獲得甲方的書面批准及相應的支援下進行以上各種推廣方式。甲方可視乙方的銷售業績,給予乙方相應的市場推廣費用及促銷支援,具體由甲方制定。

2.甲乙雙方應當建立專案執行小組,該小組包括:

2.1專案經理:專案經理負責合作期間的專案協調與溝通;

2.2編輯:乙方負責制定官方網上商城推廣計劃、廣告頁面、以及投放,甲方負責相關產品文案及推廣時所用禮品等。

2.3技術:乙方技術人員負責向甲方提供甲方進行業務運營分析所必要的運營資料。甲乙雙方技術人員對此資料進行定期維護。乙方按照雙方商定的官方網上商城技術規範負責運營,甲方負責監督。

2.4倉存:甲方負責向乙方定期提供所有可銷售商品的詳單,並根據補貨清單安排配貨。

2.5財務:乙方財務人員負責定期對官方網上商城所售商品對賬、結算,確認乙方佣金金額。

2.6客服:甲乙雙方共同制訂官方網上商城的客戶服務規範。乙方負責執行,甲方負責監督。

3.客戶退換貨服務

3.1甲方應負責為使用者提供合格的商品。

3.2甲方應對官方網上商城使用者提供退換貨服務,

第五章商業保密條款

1.商業祕密:任何一方公開或未公開的任何技術資訊和經營資訊,包括但不限於:產品計

劃、銷售計劃、獎勵政策、客戶資料、財務資訊等,以及非專利技術、設計、程式、技術資料、製作方法、資訊來源等,均構成該方的商業祕密。

2.保密:雙方對在本協議下知悉的另一方的任何商業祕密均負有保密義務,任何一方在任

何時候均不得向第三方披露另一方的商業祕密,非經另一方書面許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任何一方違反本條規定的,應全額賠償另一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直接和間接損失。如果損失難以計算,則按3萬元計算。

3.本協議終止後至少3年內,雙方仍然負有本條款項下規定的保密義務。

第六章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嚴重違反本協議,造成本合同約定的合作業務無法經營或由於一方不履行本協議規定的義務、經通知糾正後15日內仍未糾正的,視作根本違約,守約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如雙方同意繼續合作,違約方仍應賠償守約方的經濟損失。

2.乙方保證所提供的技術裝置的正常運作,如完全因乙方技術裝置原因給消費者造成相關損失,由乙方承擔所有責任。

3.如因為不可抗力導致技術故障,進而影響服務的不能履行或履行延誤,從而導致消費者理解錯誤而造成的任何損失,雙方均不負責任。

4.不可抗力:在合作期間,由於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或其他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協議的履行直接被影響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報通知對方,並應在十五天內提供事故的詳細情況及協議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檔案。按照事故對協議的履行的影響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協議、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協議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協議。

5.乙方逾期支付貨款的,應承擔逾期付款金額每日千分之三的違約金,超過十五日仍未支

付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但因為對方過錯所致支付延遲,則支付方不承擔此違約責任。

第七章爭議解決方式

1.一切由執行合同引起或者與合同有關的爭議,均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應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未涉及的部分,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章協議的生效、終止及其他

1.本協議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正式生效,有效期一年。協議期滿前一個月若雙方均未以書面形式提出異議,則本協議自動延期一年,延期期數沒有限制,直到雙方提出異議為止。

2.若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後雙方不再續簽新的合同的,則乙方應在合同終止後的7日內清除完畢網站上的所有品牌標誌和廣告宣傳,並將甲方產品和其它屬於甲方的財產完好地歸還甲方。並且,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任何費用。

3.對本協議內容做出的任何修改和補充應為書面形式,由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後成為協議不可分割的部分。

4.本協議及其附件為中文字,共肆份原件,均具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兩份為憑。

5.本協議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另行協商並簽署書面檔案,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對協議及附件的任何變更或修改均以書面形式確認,並需甲乙雙方代表簽字方為有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授權簽字:授權簽字:

簽署時間:年月日簽署時間:年月日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聯絡人:聯絡人:

郵編:郵編: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帳號:帳號:

帳號名稱:帳號名稱:

電子商務合作協議書 篇6

甲方:

乙方:

本文為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酒店合作事宜達成的酒店定點合作協議書。

貴單位住店客人優惠待遇

1、可享受洗衣服務九折優惠;

2、 免費ISDN寬頻上網;

3、 免費使用三樓健身房;

4、 免費使用酒店一樓游泳池;

5、 免費睡眠管家服務(開夜床、叫早);

6、每天免費提供2瓶國產礦泉水,免費飲用客房內咖啡、茶(各兩袋),不能累計;

7、 ※免費提供一份當地報紙;

8、 ※免費接收傳真和提供影印服務(限10頁以內);

9、 ※免費迎賓茶或軟飲一份;

10、 ※視當日住房率情況可延遲退房至16:00;

11、 ※每日享受洗衣單上15元以下專案免費洗衣兩件(不可累計);

12、 ※每日免費熨燙衣服一套(限2件)不可累計;

(※)標誌的優惠待遇條列由豪華間以上房間專享。

酒店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電子商務合作協議書 篇7

合同編號:

簽約地址:

甲方:乙方: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誠實守信、長期合作的原則,為實現市場營運,甲乙雙方就旅遊產品的推廣合作,經友好協商,本著平等誠信、互惠互利的原則,在遵守國家有關政策和法規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作內容

1.甲方為乙方提供電子商務基礎服務,提供免費的網店供乙方使用,乙方通過甲方提供的後臺及時釋出相關旅遊產品做好及時的更新服務。

2.乙方負責網店的管理並更新旅遊產品資訊,與客戶溝通完成預訂過程,包括與客人簽訂合同,收取款項,處理客戶投訴等服務。

3.乙方允許授權甲方開通網上支付平臺,允許甲方通過平臺代為收款,在收到甲方與遊客的合同傳真確認件後兩天內,甲方將所收款項扣除佣金後及時支付給乙方。

甲方將向遊客直接開放乙方的旅遊產品諮詢電話,在為遊客提供線上預訂系統的同時為乙方提供後臺訂單管理系統

二、合作細節

1、甲方將通過網站平臺等途徑引導客人直接通過電話或網上預訂由乙方提供的旅遊產品,由甲乙雙方工作人員與客人聯絡促成交易。如果客人上乙方門市付款或直接將款項匯給乙方,在客人最終成行的基礎上,將每條線路的返利情況,每月結算一次。如果客人直接選擇甲方提供的網上支付介面,將預訂金或全額款項支付給甲方,則甲方在收到乙方與客人所籤的合同影印傳真件後將客人款項扣除應返給甲方的佣金後在兩個工作日內將款項支付給乙方。

三、合作要求

(一)乙方需及時更新自己的線路產品,釋出的旅遊產品必須規範完整。

(二)乙方釋出的旅遊產品內容裡面不得含有聯絡電話或qq等聯絡方式。

(三)乙方釋出的旅遊產品價格與每條線路的返利必須儘量做到真實。

(四)乙方必須提供真實的營業執照、經營許可證,簽訂此合作協議。

(五)乙方必須提供真實的各項聯絡,如有變動第一時間做好更改。

(六)乙方必須如實反映客人的實際成行情況。

如乙方出現以上任何一種情況不能滿足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權終止合作,收回由甲方提供給乙方的網店。

四、保密原則

1、甲、乙雙方應對本合同及合作關係或其通過工作接觸或其它渠道得知的有關對方的商業祕密嚴格保密,末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2、未經協議另一方事先的書面許可,協議任何一方不得將其在本協議中的權利或義務轉讓給第三方。轉讓均視為無效。

五、合作期限

時間起點:時間終點:

合作到期如無異意,將自動延續。

六、其它

1、甲、乙雙方應對本合同及合作關係或其通過工作接觸或其它渠道得知的有關對方的商業祕密嚴格保密,末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應。

七、補充條款

1、

甲方:乙方: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地址:地址:

郵編:郵編: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簽訂日期:簽訂日期:

附件

電子商務合作協議書 篇8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平等、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就雙方合作建立官方電子商務網上商城淘寶第三方電子商務銷售渠道(以下簡稱網上合作平臺)的運營外包服務達成如下協議,並願意在此基礎上雙方共同遵守,精誠合作,互相支援,共同發展。

第一章總則

1.合作內容:甲方是擁有包括品牌、設計、生產、經銷及零售實體。乙方是一家專注於從事面向消費者的電子商務(b2c)外包運營的公司,乙方以自身的技術實力和在電子商務方面的運營經驗和能力,雙方合作運作以銷售甲方擁有的品牌商品為目的的電子商務平臺。

2.合作條件:甲方品牌在網際網路上的商標使用權,商標使用權再授權,以及產品的分銷權、零售權。乙方擁有建設並運營面向最終消費者的電子商務網上商城(b2c)的能力;

3.合作方式:甲方通過網際網路等非線下實體店鋪的形式向最終消費者銷售可授權的品牌商品,乙方為甲方該項業務提供外包運營服務,該外包運營服務包括網店建設、網店運營、廣告推廣、客戶服務、收款結算等服務。乙方負責,物流配送、甲方授權乙方在淘寶、拍拍平臺的網路銷售經營權,甲方授權乙方開立品牌淘寶、拍拍的專賣店。除上述甲方明確授權的網站外,乙方不得在其它網站經營甲方的品牌。雙方建立電子商務戰略合作關係。甲方並按本協議第三章的約定向乙方支付建設及運營服務費;

4.合作區域:中國大陸;

5.合作及授權期限: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至年月日。

第二章權利及義務

a.甲方權利及義務

1.甲方保證在網際網路上所銷售商品的合法性,並對所提供的所有產品承擔所有責任,包括並不限於智慧財產權、產品質量等;

2.甲方制定網上合作平臺的產品零售指導價格。乙方承諾不以低於甲方零售指導價的價格出售。甲乙雙方共同制定面向會員的促銷原則,乙方可在該原則下制定促銷計劃,經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執行具體促銷計劃。

3.甲方負責提供網上合作平臺所售商品並保證穩定的庫存。

4.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為建設網上合作平臺所需要的有關產品圖片、資訊、介紹、市場及宣傳等文件內容;甲方負責協助辦理網上合作平臺經營許可的各種資質。

5.甲方有義務依照雙方共同制定的客戶服務規範對網站銷售的產品進行退換貨處理;

b.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1.乙方擁有非甲方提供的網上合作平臺的後臺資訊系統、操作規範等的智慧財產權;

2.乙方應確保乙方運營的網上合作平臺的資訊系統效能滿足合作需要的技術規範。

3.乙方不得線上下銷售甲方提供的貨品。

4.乙方保證妥善保管代銷貨品。在乙方保管期間發生的貨物滅失或毀損(不包括不可抗力造成的)由乙方承擔全部的損失。

5.乙方負責網上合作平臺的網店設計、網店建設、網店運營、網店推廣、電話客服。

6.乙方應於每週結束的次日,每月結束的三日內,每年結束的次月10日前向甲方提供每週、月、年的銷售報表、銷售分析、退換貨分析、當前庫存資料分析以及客戶瀏覽記錄和購買習慣分析。

7.乙方應在甲方書面批准的的市場推廣方式內開展推廣活動;

8.乙方負責第三方網上商城的日常推廣、節慶等特殊促銷活動的策劃及實施,但需得到甲方書面批准。

10.除本合同明確授權外,乙方不得在其它場合使用品牌,不得再授權其它單位網路經營品牌。乙方不得銷售任何假冒或仿冒品牌的產品,不得做出任何侵害品牌的智慧財產權的行為,否則甲方有權立即單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應承擔相應的違約及侵權責任並賠償甲方由此所遭受的實際損失。

11.乙方在銷售活動中不得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消費者權益和他人合法權益,也不得損害甲方權益,不得做出有損品牌形象的行為,否則由此產生的責任概由乙方自行承擔,並且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

第三章網店建設費及收益分配

1.甲方須向消費者開具商品銷售發票。

2.甲方因在合同簽定日支付10000元給乙方作為,網店平臺建設費(圖片拍攝圖片優化網店整體設計等)

3.甲方同意乙方提取甲方產品的銷售佣金作為收益。

佣金:甲方同意乙方從實際銷售出去的甲方產品零售指導價格中提取一定比例的佣金作為乙方的外包服務報酬。佣金=實際銷售出去的產品的零售指導價格×15%的佣金比例。

4.配送與結算

4.1關於商品的物流配送方式雙方約定:由甲方負責倉儲和對消費者的發貨。產品的所

有權在銷售給消費者之前均屬於甲方所有,乙方不享有產品的所有權。

4.2乙方在客戶服務時接到客戶反映發現有甲方多發、錯發的貨物的,應做好詳細記錄,同時應立即通知甲方。

4.3甲方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及其它法規、部門規章和國家強制性標準的規定,對存在質量問題的售出商品提供無條件退換貨服務,對非商品質量問題(商品不影響二次銷售)的售出商品提供7日內可退換貨服務、15日內可換貨服務。甲方通過乙方售出的商品,由乙方代表甲方為購買使用者完成上述售後服務。

4.4雙方以自然月為對帳結算週期,乙方財務人員應於每月10日前向甲方出具上一對帳週期實際發生的結算金額對帳通知單,甲方在收到乙方對帳通知單5個工作日內將對帳通知單回執返回至乙方。如甲方對乙方提供的對帳單有異議,雙方可通過對帳方式進行核對。雙方對結算對帳單確認無誤後3個工作日內,乙方應在每月15日至20日期間向乙方帳戶匯入上月的佣金。

5.乙方向甲方快遞對帳及相關資料等快遞費用及運輸費由甲方承擔。

第四章業務執行與客戶服務

1.市場推廣包含以下方面:

1.1網際網路推廣:乙方可以通過各種合法的網上推廣方法進行業務推廣;

1.2呼叫中心:乙方可以通過語音互動平臺、傳真、電話中心客服人員進行電話外呼銷售;

1.3媒體推廣:包括報刊廣告、郵購目錄、宣傳手冊、海報張貼、小禮品等:

1.4其他推廣:包括與移動運營商、互補品牌合作推廣、與有關商家合作推廣、登門訪問、參加展示會、客戶服務見面會等。

乙方提交相應的推廣提案給甲方,在獲得甲方的書面批准及相應的支援下進行以上各種推廣方式。甲方可視乙方的銷售業績,給予乙方相應的市場推廣費用及促銷支援,具體由甲方制定。

2.甲乙雙方應當建立專案執行小組,該小組包括:

2.1專案經理:專案經理負責合作期間的專案協調與溝通;

2.2編輯:乙方負責制定官方網上商城推廣計劃、廣告頁面、以及投放,甲方負責相關產品文案及推廣時所用禮品等。

2.3技術:乙方技術人員負責向甲方提供甲方進行業務運營分析所必要的運營資料。甲乙雙方技術人員對此資料進行定期維護。乙方按照雙方商定的官方網上商城技術規範負責運營,甲方負責監督。

2.4倉存:甲方負責向乙方定期提供所有可銷售商品的詳單,並根據補貨清單安排配貨。

2.5財務:乙方財務人員負責定期對官方網上商城所售商品對賬、結算,確認乙方佣金金額。

2.6客服:甲乙雙方共同制訂官方網上商城的客戶服務規範。乙方負責執行,甲方負責監督。

3.客戶退換貨服務

3.1甲方應負責為使用者提供合格的商品。

3.2甲方應對官方網上商城使用者提供退換貨服務,

第五章商業保密條款

1.商業祕密:任何一方公開或未公開的任何技術資訊和經營資訊,包括但不限於:產品計

劃、銷售計劃、獎勵政策、客戶資料、財務資訊等,以及非專利技術、設計、程式、技術資料、製作方法、資訊來源等,均構成該方的商業祕密。

2.保密:雙方對在本協議下知悉的另一方的任何商業祕密均負有保密義務,任何一方在任

何時候均不得向第三方披露另一方的商業祕密,非經另一方書面許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任何一方違反本條規定的,應全額賠償另一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直接和間接損失。如果損失難以計算,則按3萬元計算。

3.本協議終止後至少3年內,雙方仍然負有本條款項下規定的保密義務。

第六章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嚴重違反本協議,造成本合同約定的合作業務無法經營或由於一方不履行本協議規定的義務、經通知糾正後15日內仍未糾正的,視作根本違約,守約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如雙方同意繼續合作,違約方仍應賠償守約方的經濟損失。

2.乙方保證所提供的技術裝置的正常運作,如完全因乙方技術裝置原因給消費者造成相關損失,由乙方承擔所有責任。

3.如因為不可抗力導致技術故障,進而影響服務的不能履行或履行延誤,從而導致消費者理解錯誤而造成的任何損失,雙方均不負責任。

4.不可抗力:在合作期間,由於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或其他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協議的履行直接被影響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報通知對方,並應在十五天內提供事故的詳細情況及協議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檔案。按照事故對協議的履行的影響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協議、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協議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協議。

5.乙方逾期支付貨款的,應承擔逾期付款金額每日千分之三的違約金,超過十五日仍未支

付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但因為對方過錯所致支付延遲,則支付方不承擔此違約責任。

第七章爭議解決方式

1.一切由執行合同引起或者與合同有關的爭議,均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應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未涉及的部分,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章協議的生效、終止及其他

1.本協議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正式生效,有效期一年。協議期滿前一個月若雙方均未以書面形式提出異議,則本協議自動延期一年,延期期數沒有限制,直到雙方提出異議為止。

2.若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後雙方不再續簽新的合同的,則乙方應在合同終止後的7日內清除完畢網站上的所有品牌標誌和廣告宣傳,並將甲方產品和其它屬於甲方的財產完好地歸還甲方。並且,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任何費用。

3.對本協議內容做出的任何修改和補充應為書面形式,由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後成為協議不可分割的部分。

4.本協議及其附件為中文字,共肆份原件,均具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兩份為憑。

5.本協議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另行協商並簽署書面檔案,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對協議及附件的任何變更或修改均以書面形式確認,並需甲乙雙方代表簽字方為有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授權簽字:授權簽字:

簽署時間:年月日簽署時間:年月日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聯絡人:聯絡人:

郵編:郵編: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帳號:帳號:

電子商務合作協議書 篇9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鑑於甲乙雙方正在探求建立引進風險投資與境外融資上市財務顧問合作關係,為了積極促進雙方在指定領域的業務開發與商務合作,經友好協商,甲乙雙方同意向對方披露自身的保密資訊,並簽訂如下協議(以下簡稱本協議)。

1、保密資訊指本協議的一方(提供方)依據下文設定的條件,以書面、口頭或電子檔案的形式提供給另一方(接受方)的任何資訊或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商業計劃、專有技術、研究成果、客戶資訊、財務資料以及其它技術和商業資訊。

披露此類保密資訊的方式,包括但不限於信函、傳真、備忘、紀要、協議、報告、方案、協議、電子郵件等,或以口頭方式披露並以書面方式確認為保密資訊的.任何資訊或資料。

上述保密資訊不包括任何已出版的或其它形式處於公有領域的資訊,以及在披露時接受方通過其它合法途徑已經獲得的資訊。

2、接受方同意只在本合作的目的範圍內使用對方的保密資訊。

(1)採取足夠的措施,保護披露方的保密資訊,不將對方的保密資訊向任何第三方公開轉讓,也不以其它方式讓無權接觸該資訊的單位或個人接觸該資訊。

(2)如為本合作的目的確實需要向第三方披露對方的保密資訊,則必須事先得到對方的書面許可,並與該第三方簽訂保密協議。

(3)應約束其接觸本保密資訊的員工遵守保密義務。

(4)如果雙方經探討後未建立合作關係,則接受方不能使用披露方的保密資訊;如合作關係出現終止,則接受方應按照披露方要求將保密資訊及其載體返還給披露方。

3、如果接受方根據法律程式或行政要求必須披露保密資訊,則接受方應事先通知披露方,並協助披露方採取必要的保護措施,防止或限制保密資訊的進一步擴散。

4、雙方確認,本協議任何條款不構成對保密資訊的轉讓或許可,接受方也不能在本協議目的之外使用本保密資訊。

5、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對簽字雙方及其關聯機構及其繼受者均具有約束力。如保密資訊因接受方之外的原因而成為公知資訊,則本協議對該部分保密資訊自動失效。

6、本協議包含雙方關於此事項的全部約定。雙方在此之前達成的任何口頭或書面的協議或約定,如果與本協議衝突,則以本協議內容為準。本協議的任何修改須以書面方式做出並經雙方簽字才能生效。

7、如果一方違反本協議,另一方有權要求賠償經濟損失,並可採取其它必要的補救措施。

8、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糾紛或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不能協商解決,任何一方可提交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仲裁決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9、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日期:_________

電子商務合作協議書 篇10

甲方:__

乙方:__

____與____先生經過友好協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則基礎上,雙方達成以下合作協議:

一、甲乙雙方在符合雙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企業管理諮詢業務合作等問題,自願結成戰略合作伙伴關係,乙方為甲方提供業務資源,協助甲方促成業務與業績,實現雙方與客戶方的多贏局面。

二、乙方為甲方提供業務機會時,應嚴格保守甲方與客戶方的商業祕密,不得因己方原因洩露甲方或客戶方商業祕密而使甲方商業信譽受到損害。

三、甲方在接受乙方提供的業務機會時,應根據自身實力量力而行,確實無法實施或難度較大、難以把握時應開誠佈公、坦誠相告並求得乙方的諒解或協助,不得在能力不及的情況下輕率承諾,從而使乙方客戶關係受到損害。

四、乙方為甲方提供企業管理諮詢業務機會並協助達成的,甲方應支付相應的資訊資源費用。費用支付的額度視乙方在業務達成及實施過程中所起的作用而定,原則上按實際收費金額的一定百分比執行,按實際到賬的階段與金額支付,具體為每次到賬後的若干個工作日內支付。

五、違約責任:

1、合作雙方在業務實施過程中,如因己方原因造成合作方、客戶方商業信譽或客戶關係受到損害的,受損方除可立即單方面解除合作關係外,還可提出一定數額的經濟賠償要求。同時,已經實現尚未結束的業務中應該支付的相關費用,受損方可不再支付,致損方則還應繼續履行支付義務。

2、甲方在支付資訊資源費用時,如未按約定支付乙方款項的,每延遲一天增加應付金額的5%,直至該筆金額的全額為止。

六、爭議處理:如發生爭議,雙方應積極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受損方可向杭州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處理。

七、本協議有效期暫定一年,自雙方代表(乙方為本人)簽字之日起計算,即從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本協議到期後,甲方應付未付的資訊資源費用,應繼續按本協議支付。

八、本協議到期後,雙方均未提出終止協議要求的,視作均同意繼續合作,本協議繼續有效,可不另續約,有效期延長一年。

九、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雙方認為需要補充、變更的,可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十、本協議經雙方蓋章後生效。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____

(公章) (公章)

代表簽字: 簽字:

電子商務合作協議書 篇11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則,甲乙雙方就開展APP商家合作事宜簽訂本協議,雙方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作目的

1、是由甲方推出的網際網路電商平臺,為使用者提供多元化的消費場景,實現使用者財富增長,滿足使用者消費需求;為商家提供創新的服務,增加銷售營銷渠道,推動消費產業升級,實現商業價值和提高品牌知名度。

2、甲方平臺為商家通過網際網路優勢引流目標使用者,豐富商家銷售渠道,增強企業競爭力。商家推薦使用者使用平臺產品、引導使用者註冊。在友好合作的基礎之上,實現互推增量,資源共享共贏。

3、甲方平臺進行目標人群曝光、第三方廣告直投、持續節日營銷、集團內推、生態引流、異業組合推送等推廣方式。商家提供具有吸引力價格的商品或服務。共同打造全新理財消費場景,實現雙向共贏。

二、合作內容

1、乙方委託甲方在APP釋出與其提供的商品或服務有關的基本資訊、優惠資訊等內容,並按照發布的內容向用戶提供商品或服務。

2、乙方提供的同款商品或服務在市場售賣價格不得低於在甲方平臺合作的價格。乙方有權對該商品或服務根據市場推廣、促銷、營銷計劃進行浮動調價,但需提前5個工作日書面告知甲方,以進行平臺價格同步。

三、合作週期

合作週期自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年__月__日止,合作週期屆滿前一個月,雙方就續約事宜進行協商,協商一致的,雙方另行簽訂合作協議。

四、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為乙方提供平臺的網路宣傳,乙方在指定板塊釋出與其提供的商品或服務有關的基本資訊、優惠資訊等內容。

2、甲方有權稽核乙方的相關資質及乙方在甲方平臺釋出的資訊內容,對於與中國相關法律法規相牴觸的內容,甲方有權拒絕釋出,甲方的稽核不表明甲方須就乙方所提供、釋出廣告內容承擔任何責任,乙方所提供、釋出的宣傳資料內容所引起的一切責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3、乙方向使用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務均應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等相關規定及甲方的相關規定,符合社會公序良俗,並不侵犯任何第三方主體的合法權益。 若乙方違反上述規定,乙方自行承擔因此產生的一切法律後果,甲方有權直接採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包括但不限於刪除乙方釋出的內容、終止本協議、取消因違規所獲利益,乃至通過訴訟形式追究會員法律責任等,且甲方或使用者或其他第三方因此受到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4、甲方對平臺服務及平臺所使用的軟體所包含的受智慧財產權或其他法律保護的資料享有相應的權利,甲方平臺的整體內容版權歸甲方所有。

五、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需向甲方提供有效資質證明覆印件並加蓋公章,包括工商登記證明、稅務登記證明及其他相關資質,乙方應保證具有履行本協議項下義務的法定資格。

2、乙方在甲方平臺釋出的資訊內容由乙方提供素材和文案,經甲方稽核確認後釋出。

3、乙方在甲方平臺釋出的任何資訊均真實、合法、準確、有效,應詳細說明使用條件、使用方法、使用限制、有效期等資訊,並保證使用者可以通過乙方釋出的聯絡方式進行聯絡。同時,乙方也有義務在相關資料實際變更前及時申請更新發布資訊的內容。

4、乙方通甲方平臺釋出的資訊,以及其所從事的一切活動都是合法、真實的,不得違反相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

5、乙方承諾其提供的商品均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的規定,乙方對其向用戶提供的商品或服務質量負責,由此引起的責任及糾紛由乙方自行承擔。

6、乙方承擔因乙方原因引發的各類使用者諮詢和投訴,乙方應負責安排專人解答使用者諮詢、及時回覆使用者提問。

7、不論因何種原因導致本協議解除或提前終止,乙方有義務配合甲方進行相關的善後工作。本協議終止後,如乙方和使用者之間的交易仍在履行期限內的,乙方應當保證將剩餘服務期限履行完畢或自行與使用者達成合理的解決方案。

8、當乙方提供的商品或服務不符合國家三包政策、《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或無法按照在甲方平臺釋出的資訊內容向用戶進行兌付的,平臺有權扣除該商品或服務的結算款。

六、結算方式

1、按周結算,即甲乙雙方每週五前核對上週甲方平臺使用者與乙方生成的訂單,對賬完畢,且雙方無異議後3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結算款;

2、乙方向使用者直接開具對應商品或服務的發票。

3、甲方將結算款支付至乙方下列指定賬戶中:

戶名:

開戶行:

賬號:

4、乙方根據本合同約定有義務向甲方或第三方支付任何費用、違約金或賠償金時,甲方有權直接從上述結算款中直接扣除。

七、保密條款

1、任何一方公開或未公開的任何技術資訊和經營資訊,包括但不限於:產品計劃、銷售計劃、客戶資料、財務資訊等,以及非專利技術、設計、程式、技術資料、製作方法、資訊來源等,均構成該方的商業祕密。

2、雙方對在本協議下知悉的另一方的任何商業祕密均負有保密義務,任何一方在任何時候均不得向第三方披露另一方的商業祕密,非經另一方書面許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任何一方違反本條規定的,應全額賠償另一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直接和間接損失。

3、本協議終止雙方仍然負有本條款項下規定的保密義務。

八、違約責任

1、當事人一方不履行義務或者履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守約方有權以書面方式通知並要求違約方在固定限期內有效糾正違約行為。因違約行為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違約方承擔;

2、違約方在收到守約方具體說明違約情況的書面通知書後,如確認違約行為實際存在,則應在3日內對違約行為予以糾正並書面通知對方;如認為違約行為不存在,則應在3日內向對方提出書面異議或說明;若違約方在上述期限內未能有效糾正或提出書面異議,守約方有權終止本協議,由此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違約方承擔。

3、任何雙方違反本協議所規定的義務導致另一方受到包括但不限於投訴、舉報、訴訟或處罰、賠償等損失,違約方在收到守約方要求糾正其違法行為的書面通知之日,應立即停止其違約行為,並在10日內賠償守約方因此受到的損失。

九、其它

1、本協議期滿時,雙方優先考慮與對方續約合作;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欲變更、解除本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向對方書面提出。

2、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應平等、友好協商,積極解決問題。如協商未果,可以選擇向本協議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爭議。

3、如涉及特殊服務專案,雙方需另行簽署補充協議,所簽署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執四份,乙方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協議自甲乙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

6、本協議附件是本協議的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本協議附件包括:

附件一:乙方提供產品詳情表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電子商務合作協議書 篇12

甲方:

電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電話: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互惠互利原則,就結成長期商務合作關係,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合作期限

本協議有效期為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合作內容

甲方權利義務

1、向乙方推薦合適的客戶或專案。

2、協助乙方促成與客戶簽約。

3、配合乙方推薦專案的具體實施、策劃,提供必要的支援與協助。

乙方權利義務

1、向甲方推薦合適的客戶或專案。

2、協助甲方促成與客戶簽約。

3、為甲方推薦的客戶提供最好的服務以及最優的價格。

4、乙方同意以約定的結算時間和方式進行結算。

5、乙方不得與甲方客戶私下接觸或商務談判,並有義務與甲方保持專案資訊的充分共享與溝通。

三、合作條件

1、甲方向乙方推薦的客戶成功與之簽約(或中標),及視為推薦成功。

2、乙方與甲方推薦專案投標、簽約時,甲方作為專案負責人(法人委託書),相關檔案必須經過甲方的簽字認可生效。

3、成功推薦專案後,乙方向甲方支付該專案經過稽核認可的總造價為報酬。

4、付款方式:自被推薦方收到工程款(或裝置款)時開始一次性支付。

5、業務費用:甲方承擔客戶的禮品及其相關費用,乙方承擔業務的差旅及其相關費用。

四、違約責任

1、合作雙方在業務實施過程中,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客戶方商業信譽或客戶關係受到損害的,另一方可立即單方面解除合作關係。同時,已經實現尚未結束的業務中應該支付的相關費用,受損方可不再支付,至損方則還應該履行支付義務,並支付對方五萬元賠償金。

2、雙方在分配利潤時,如任何一方對利潤分配的基數、方式有異議的,可聘請造價事務所或會計事務所進行審計。

五、補充變更

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雙方認為需要補充、變更的,可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六、協議終止

1、甲乙任何一方如提前終止協議,需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

2、本協議期滿時,雙方優先考慮與對方續約合作。

七、爭議處理

如發生爭議,雙方應積極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受損方可向成都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協議經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簽字:代表簽字:

日期:

電子商務合作協議書 篇13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平等、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就雙方合作建立官方電子商務網上商城淘寶第三方電子商務銷售渠道(以下簡稱網上合作平臺)的運營推廣達成如下協議,並願意在此基礎上雙方共同遵守,精誠合作,互相支援,共同發展。

第一章總則

1.合作內容:甲方是擁有包括品牌、設計、生產的公司。乙方是一家專注於從事面向消費者的電子商務(B2C)運營推廣的公司。乙方以自身的技術實力和在電子商務方面的運營經驗和能力,雙方合作運作以銷售甲方擁有的品牌商品為目的的電子商務平臺。

2.合作條件:甲方品牌在網際網路上的商標使用權,商標使用權再授權,以及產品的分銷權、零售權。乙方擁有建設並運營面向最終消費者的電子商務網上商城(B2C)的能力;

3.合作方式:乙方通過網際網路等非線下實體店鋪的形式向最終消費者銷售可授權的品牌商品,乙方為甲方該項業務提供外包運營服務,該外包運營服務包括網店建設、網店運營、廣告推廣、客戶服務、收款結算等服務。甲方負責,產品拍攝,圖片美工、編輯上架、店鋪裝修、資料更新、物流配送等服務。甲方授權乙方在淘寶、拍拍、京東等電子商務平臺的網路銷售經營權。雙方建立電子商務戰略合作關係。甲方並按本協議第三章的約定向乙方支付建設及運營服務費;

4.合作區域:中國大陸;

5.合作及授權期限: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至x年12月31日。

第二章權利及義務

A.甲方權利及義務

1.甲方保證在網際網路上所銷售商品的合法性,並對所提供的所有產品承擔所有責任,包括並不限於智慧財產權、產品質量等;

2.甲方制定網上合作平臺的產品統一零售價格。乙方承諾不以低於甲方零售指導價的價格出售(促銷活動除外)。

3.甲方負責提供網上合作平臺所售商品並保證穩定的庫存。

4.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為建設網上合作平臺所需要的有關產品圖片、資訊、介紹、市場及宣傳等文件內容。甲方負責協助辦理網上合作平臺經營許可的各種資質。

5.甲方有義務依照雙方共同制定的客戶服務規範對網站銷售的產品進行退換貨處理;

6.甲方負責打包發貨以及設立客服輔助乙方跟蹤訂單以及售後查件方面服務。

7.甲方負責由產品質量問題以及發貨錯誤等造成的退換貨費用。

8.甲方負責將乙方下午4點之前提交的訂單當天發貨。特殊原因沒有及時發貨的要及時通知乙方,否則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

B.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1.乙方應確保乙方運營的網上合作平臺的資訊系統效能滿足合作需要的技術規範。

2.乙方負責網上合作平臺的網店建設、網店運營、網店推廣、電話客服。

3.乙方負責第三方網上商城的日常推廣、節慶等特殊促銷活動的策劃及實施。

4、乙方對於計劃銷售的產品資訊應及時通知甲方,並將有關數量、運輸方式等及時交給甲方。

5.除本合同明確授權外,乙方不得在其它場合使用卡琳斯頓品牌。乙方不得銷售任何假冒或仿冒卡琳斯頓品牌的產品,不得做出任何侵害卡琳斯頓品牌的智慧財產權的行為。

6.乙方在銷售活動中不得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消費者權益和他人合法權益,也不得損害甲方權益,不得做出有損卡琳斯頓品牌形象的行為。

第三章網店建設費及收益分配

1.甲方須向消費者開具商品銷售發票。

2.甲方負責電子商務平臺的保證金及服務費。

3.甲方應向甲方電子商務平臺支付廣告推廣費用。

4.甲乙雙方的工資自行負責。

5.雙方利潤分配:正常銷售價格乙方按照銷售額的20%提成,如聚划算,淘金幣等活動促銷銷售的按照銷售額的20%提成。

6.配送與結算

1.1關於商品的物流配送方式雙方約定:由甲方負責倉儲和對消費者的發貨。產品所有權在銷售給消費者之前均屬於甲方所有,乙方不享有產品所有權。

1.2乙方在客戶服務時接到客戶反映發現有甲方多發、錯發的貨物的,應做好詳細記錄,同時應立即通知甲方。

1.3甲方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及其它法規、部門規章和國家強制性標準的規定,對存在質量問題的售出商品提供無條件退換貨服務,對非商品質量問題(商品不影響二次銷售)的售出商品提供7日內可退換貨服務、15日內可換貨服務。甲方通過乙方售出的商品,由乙方代表甲方為購買使用者完成上述售後服務。

1.4甲方要給乙方出具詳細的產品價格清單,內容包括:產品型號、成本價及零售價格。如果產品價格有變動,要提前一週通知乙方。因通知不及時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1.5雙方以自然月為對帳結算週期,甲方財務人員應於每月10日前,向乙方出具上一對帳週期,實際發生的結算金額對帳通知單。乙方在收到甲方對帳通知單5個工作日內,將對帳通知單回執返回至甲方。如乙方對甲方提供的對帳單有異議,雙方可通過對帳方式進行核對。雙方對結算對帳單確認無誤後3個工作日內,甲方應在每月15日至20日期間向乙方帳戶匯入上月的佣金。

第四章業務執行與客戶服務

1.市場推廣包含以下方面:

1.1網際網路推廣:乙方可以通過各種合法的網上推廣方法進行業務推廣,包括直通車,淘寶客等商務平臺各種收費推廣及推廣方式。

1.2呼叫中心:乙方可以通過語音互動平臺、傳真、電話中心客服人員進行電話外呼銷售;

1.3媒體推廣:包括報刊廣告、郵購目錄、宣傳手冊、海報張貼、小禮品等:

1.4其他推廣:包括與移動運營商、互補品牌合作推廣、與有關商家合作推廣、登門訪問、參加展示會、客戶服務見面會等。

乙方提交相應的推廣提案給甲方,在獲得甲方的書面批准及相應的支援下進行以上各種推廣方式。甲方要給予乙方市場推廣費用及促銷支援。

2.甲乙雙方應當建立專案執行小組,該小組包括:

2.1專案經理:專案經理負責合作期間的專案協調與溝通;

2.2編輯:乙方負責制定官方網上商城推廣計劃、廣告頁面、以及投放,甲方負責相關產品文案及推廣時所用禮品等。

2.3技術:乙方技術人員負責向甲方提供甲方進行業務運營分析所必要的運營資料。甲乙雙方技術人員對此資料進行定期維護。乙方按照雙方商定的官方網上商城技術規範負責運營。

2.4倉存:甲方負責向乙方定期提供所有可銷售商品的詳單,並根據補貨清單安排配貨。

2.5財務:乙方財務人員負責定期對官方網上商城所售商品對賬、結算,確認乙方佣金金額。

3.客戶退換貨服務

3.1甲方應負責為使用者提供合格的商品。

3.2甲方應對官方網上商城使用者提供退換貨服務,

第五章商業保密條款

1.商業祕密:任何一方公開或未公開的任何技術資訊和經營資訊,包括但不限於:產品計劃、銷售計劃、獎勵政策、客戶資料、財務資訊等,以及非專利技術、設計、程式、技術資料、製作方法、資訊來源等,均構成該方的商業祕密。

2.保密:雙方對在本協議下知悉的另一方的任何商業祕密均負有保密義務,任何一方在任何時候均不得向第三方披露另一方的商業祕密,非經另一方書面許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任何一方違反本條規定的,應全額賠償另一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直接和間接損失。如果損失難以計算,則按3萬元計算。

3.本協議終止後至少3年內,雙方仍然負有本條款項下規定的保密義務。

第六章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嚴重違反本協議,造成本合同約定的合作業務無法經營或由於一方不履行本協議規定的義務、經通知糾正後15日內仍未糾正的,視作根本違約,守約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如雙方同意繼續合作,違約方仍應賠償守約方的經濟損失。

2.如因為不可抗力導致技術故障,進而影響服務的不能履行或履行延誤,從而導致消費者理解錯誤而造成的任何損失,雙方均不負責任。

3.不可抗力:在合作期間,由於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或其他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協議的履行直接被影響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報通知對方,並應在十五天內提供事故的詳細情況及協議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檔案。按照事故對協議的履行的影響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協議、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協議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協議。

第七章爭議解決方式

1.一切由執行合同引起或者與合同有關的爭議,均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應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未涉及的部分,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章 協議的生效、終止及其他

1.本協議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正式生效,有效期五年。協議期滿前六個月若雙方均未以書面形式提出異議,則本協議自動延期一年,延期期數沒有限制,直到雙方提出異議為止。

2.若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後雙方不再續簽新的合同的,則乙方應在合同終止後的7日內清除完畢網站上的所有卡琳斯頓品牌標誌和廣告宣傳,並將甲方產品和其它屬於甲方的財產完好地歸還甲方。

3.對本協議內容做出的任何修改和補充應為書面形式,由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後成為協議不可分割的部分。

4.本協議及其附件為中文字,共肆份原件,均具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兩份為憑。

5.本協議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另行協商並簽署書面檔案,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對協議及附件的任何變更或修改均以書面形式確認,並需甲乙雙方代表簽字方為有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授權簽字: 授權簽字:

簽署時間:年月日 簽署時間:年月日

電子商務合作協議書 篇14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著互利雙贏、共同發展的良好意願進行校企合作,並逐步實施學生進廠實習、工廠進校培訓、畢業前實習暨就業分配推薦等活動。

為確保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保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本著自願合作的原則,經慎重協商,甲乙雙方就首次乙方在甲方實習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實習事項

1、實習地點 甲方生產車間

2、實習期限:

_____年_____ 月_____ 日至_____ 年_____ 月_____ 日

二、甲方責任和義務

1、免費提供乙方實習學生就職前和在崗期間需要的所有培訓,幫助乙方實習學生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和社會觀,培養實習學生現代化企業的管理理念、工作技巧和為人做事的規範準則,並使學生掌握甲方企業操作人員基本的工作技能;

2、需提前對乙方實習學生進行上崗前安全防護知識、崗位操作規程的培訓,落實安全防護措施,預防各種事故的發生;

3、不得安排乙方實習學生從事《未成年工特殊保護規定》禁忌從事的危害性勞動;

4、配合乙方做好實習學生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工作責任制,指定具有相應專業知識和技能或專為業工作經驗的人員帶教,安排實習學生從事與教育內容相關的實習活動;

5、不得安排學生夜班實習或長時間超時勞動,如因工作需要連續加班超過三天的,須經乙方同意;

6、實習生活費及相關補助根據乙方學生的表現而定;

7、實習期間,甲方若給員工發放任何勞保、福利物品,也將同時發放給乙方實習學生;

8、實習期間須充分保證乙方實習學生圓滿完成實習任務;

9、實習結束,對乙方實習學生實習期內的工作表現、工作能力、培訓成績等進行綜合考核或考評。考核或考評結果符合甲方要求的,甲方將以優厚條件優先錄用乙方實習學生中表現優異的人員;對於表現較差或不能勝任實習任務的乙方實習學生,甲方將不予正式錄用。

三、乙方責任和義務

1、實習期間乙方學生須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完成既定的實習任務;

2、乙方學生須遵守甲方各項規章制度,並且服從甲方各級管理人員的管理。乙方實習學生違反甲方規章、流程,甲方有權根據相關廠規廠紀進行處理;

3、實習期間乙方實習學生的住宿仍由乙方提供;

4、實習期間乙方實習學生一切請假,須直接向甲方其直接主管申請,得到同意後方可休假;

5、乙方安排實習教師(專人)協助甲方進行對實習學生的管理,但乙方實習教師不參與甲方的工廠管理;

6、實習期間乙方實習學生碰到的一切工作、生活方面的問題,可直接向其直接主管彙報,也可通過乙方實習教師代為轉達;

7、實習結束,須保證甲方生產運營不受乙方實習學生影響;

8、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簽字或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電子商務合作協議書 篇15

甲方:

地址:

負責人:___

乙方:__

地址:____

負責人: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在平等、誠實、信任、互利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現有法律,就有關品牌合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章 品牌合作的涵義

一、天悅瑜伽國際發展有限公司服務體系是甲方授權建設和管理的全國性服務網路,該服務體系的經營管理制度、規範及甲方的服務專案、商標均由甲方制定和所有,受法律保護,未經甲方授權認可,其他單位、個人均不得使用。

二、本協議所指品牌合作的涵義為:在乙方認同並接受甲方經營管理制度、規範的基礎上,甲方授權乙方在河南省焦作市以天悅瑜伽(標準)店獨家經營。

三、甲、乙雙方各自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相互之間無產權及歸屬關係。乙方接受甲方授權。

第二章 合作的目標

甲乙雙方本著誠信、勤勉、雙贏的合作信念,以不斷完善的服務模式,為消費者提供優質服務,提高瑜伽服務體系的市場認同度,共同促進中國瑜伽事業的繁榮和健康發展。

第三章 專案培訓及商標使用

一、乙方簽約後,應一次性交納加盟權益金人民幣大寫 元,獲取天悅瑜伽品牌授權保護及 名免費培訓名額。

二、乙方簽約後, 年 月 日以前應交納管理費人民幣叄仟元整,用於乙方每年的瑜伽技術提升及終端管理,逾期未交則本協議自動失效,甲方收回授權。

第四章 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二、甲方的商號、商標及其一切經營管理制度和規範,甲方擁有專有權。

1、當甲方的商號、商標及其經營管理制度和規範等專有權受到侵害時,有要求乙方協助的權利。

2、甲方對乙方經營場所的裝飾、陳列等ci營運系統的規劃有建議和指導權。

三、甲方的義務

1、甲方指定的專案、產品、商標及整套經營管理規範提供給乙方使用。

2、乙方開業時甲方應邀安排 名導師駐店,時間為 天,食宿、車票差旅費由乙方負責。

3、甲方長期提供新專案、新產品、新技術,並及時、準備、快速地交付乙方。

4、甲方長期提供經營管理指導、諮詢及技術支援。

5、乙方滯銷的產品,在進貨後三個月內產品完好無損,不影響再次銷售的條件下,甲方負責免費調換,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6、不向第三方透露乙方的經營情況和營銷辦法。

7、後續培訓:經甲方驗證核實乙方在經營三個月內發生教練員流失,甲方為乙方另培訓一名,培訓期45天,培訓期內提供住宿,其它費用由乙方承擔。

8、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購貨全部款項後,7天內按照乙方定貨單發貨。

四、乙方權利

1、獲得甲方指定的專案、商標及經營管理制度和規範的使用權。

2、獲得甲方在經營管理中的專業服務。

3、獲得甲方在服務營銷及市場宣傳的支援。

4、甲方在全國範圍內推廣新技、新產品或其他專案時,乙方享有優先權。

五、乙方的義務

1、遵守甲方的經營管理制度的規範,接受甲方的監督和指導。

2、乙方應積極採納支援導師的合理化建議,並進行具體實施。由於乙方原因,甲方人員未順利繼續開展工作,甲方有權撤回相關工作人員。

3、在經營中不得任意損害消費者利益,不得擾亂市場。

4、乙方需按甲方要求統一裝修經營場所。

5、乙方須具有獨立工商營業執照,保證正常經營。

6、乙方所屬店鋪開業後一個月內,提供所屬店面照片一套給甲方存檔備案。

第五章 協議雙方的法律關係

1、協議雙方的法律關係

甲乙雙方是合作關係,雙方在本協議期間始終是完全獨立的民事主體,雙方之間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資、僱傭、承包關係,乙方及其僱員並非甲方的僱員、合夥人、子公司或分支機構。

2、僱員的招聘、管理及歸屬

乙方自得招聘員工並與其建立勞動法律關係,其員工不隸屬於甲方。

3、合作的追加建店

乙方追加建店,必須向甲方提出申請,在經過甲方書面同意後,在原授權區域內甲方不收取任何費用,超出授權區域外,須按甲方設定相應合作級別交納相應費用,不論何種方式,都須與甲方另籤品牌合作協議,並領取甲方頒發的授權書。

第六章 產品供應

1、產品購貨價應為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報價價格或在甲方接受訂單之日有效的價目表上所列之價格。甲方可對價格進行調整。變動價格時,甲方應提前通知乙方。

2、非甲方與乙方另行書面約定,甲方提供的全部價格均不含增值稅。

3、乙方申請補貨應提前七天書面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訂單之後的二十四小時內,乙方無另行通知,訂單自動生效。

4、乙方在向甲方發出訂單的同時,二十四小時內向甲方支付全部貨款。

5、如甲方未收到乙方交付的全額貨款,則不產生向乙方供貨或提供任何補償或賠償的責任。

6、甲方在收到貨款後負責產品的合理配送並辦理託運,運費由乙方承擔。如果乙方要求以其它方式交付產品,則乙方承擔由此產生的額外費用。

7、乙方收到貨物後如發現貨物與訂單不符,可在收到該貨物三天內以書面方式通知甲方,否則將視乙方完全接受該貨物。

8、乙方收到貨物時,應及時檢查貨物到達的完好情況,如出現破損或損壞,可向交貨人提出原價賠償,並向甲方通報情況。

9、乙方應作為一名獨立的協議當事人從甲方購買產品,運用自己的資金,進行產品銷售。

10、乙方應依照甲方的服務承諾負責其已售出產品的維護、換貨或退貨。

11、如屬於甲方責任,乙方應提供證據,經甲方確認後,由甲方承擔維修或換貨的責任。

第七章 協議期限

1、協議的`期限為二年。即從 年 月至 年 月。

2、協議期滿前3個月,經雙方同意,可以續簽或重新簽訂合同。

第八章 合同的解除

(一)甲方的解約權

乙方發生以下各項中的任何一項情況,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應支付十萬元以上的違約金,以支付甲方直接或間接經營或商譽之全部損失,甲方還將視情況追究乙方相應法律責任:

(1)把甲方提供的產品在授權區域以外的地點銷售。

(2)將瑜伽商標、標識使用於本協議以外的任何交易或在店鋪以外任何地址使用。

(3)詆譭其它合作商,發表有損天悅瑜伽聲譽的議論實施損害天悅瑜伽整體形象的行為。

(4)未經甲方許可,註冊本合同規定的天悅瑜伽的商標、標識的全部或一部分。

(5)模仿盜用天悅瑜伽標識或動作規範用於其它品牌或專案,或引導第二者模仿盜用。

(二)乙方的解約權

1、甲方破產清算:

2、法規政令禁止甲方繼續開展天悅瑜伽事業。

第九章 合同提前終止

雙方協商一致可以提前終止合同(但違反本合同者除外)。

第十章 合同終止後乙方的責任

1、立即停止以天悅瑜伽品牌合作店身份同任何第三方的聯絡或交易;

2、立即終止使用或展示天悅瑜伽的標識,並從建築物和其它裝置、用品上自行撤除或消除該標識,否則,甲方可親自或授權他人進行撤除或消除作業,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一章 不可抗力免責條款

因戰爭、社會騷亂、自然災害、行政機關的措施及其它超越合理控制限度的合同任何一方無法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則不必向對方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二章 爭議的解決

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糾紛訴諸法院時,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受理。

第十三章 適用法律

本協議之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十四章 協議的轉讓、修改、放棄

1、乙方未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本協議規定的任何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或以轉包合同的形式處分協議的全部或一部分。

2、對本協議的任何修改或補充均應由本協議雙方以書面形式達成。

第十五章 協議生效及其文字

本協議從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簽字:甲方___ 乙方___

20__年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