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託方(甲方):
電話:
身份證號碼:
地址:
受委託方(乙方):
電話:
地址:
甲方委託乙方介紹甲方購買房屋,甲方承諾乙方:(甲方及其親屬、朋友、代理人及同事等)成功購買乙方所介紹之房屋後,如買賣雙方各付各的中介費用,甲方則支付房屋總價的1%中介費給乙方;如果賣方淨收甲方需支付房屋總價的2%中介費給乙方作為佣金,支付時間為買賣雙方簽訂買賣協議之日。甲方承諾不會直接或間接與業主私下聯絡,並同意即使乙方所介紹房屋最後由甲方之親屬、朋友、代理人及同事購買,甲方仍需支付乙方佣金。乙方為甲方提供以下房源,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其他中介機構或私下成交,否則甲方按房屋總價的.2%支付乙方中介費,並賠償乙方所產生的一切損失。甲、乙雙方如產生糾紛,雙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在此宣告:未在其他中介或通過其他途徑看過以下房源。
甲、乙雙方同意上述約定並接受各自權利與義務。雙方簽字生效。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簽訂日期:20xx年XX月XX日
編號:
甲方(委託方):
身份證號:
乙方(受委託方):蘊實地產(北京蘊實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康營家園15區10號樓底商
乙方提供房產如下:
一、乙方提供上述房產供甲方(包括甲方的代理人、親屬及朋友)選擇,同時提供相關房地產諮詢等
中介服務。通過乙方提供中介諮詢服務後,甲方(包括甲方的代理人、親屬及朋友)與上述房產的產權人或產權人的代理人簽訂合同即視為為乙方完成中介、諮詢服務的責任。
二、甲方宣告,在此之前,甲方沒有通過任何個人或中介機構看過乙方所帶看的上述房屋,並經由乙方安排甲方實際檢視上述房屋。
三、甲方在看房時和看房後,不能和房主交換聯絡方式或直接和房主聯絡,若有任何要求或需求,應先和乙方聯絡,由乙方出面與房主聯絡、商談。若因甲方和房主直接聯絡而產生的糾紛和責任,由甲方承擔。
四、甲方看好乙方提供的售房房源併成交,應支付給乙方房產實際成交價格的3%作為中介佣金費用,租房的佣金為一個月的房租的金額。
五、甲方(包括甲方的.代理人、親屬及朋友)看該房後,無論以任何理由,不通過乙方,自己或通過第三方(無論是中介或個人)而與乙方提供的該房屋業主達成交易,購買或租賃成交該房屋,一經查實則是為本次交易成功,甲方及構成違約並承擔法律責任。甲方應該按照該房屋在本協議中的登記價格,雙倍(6%)[買賣]、或一個月的房租[租賃]支付中介佣金給乙方。本協議房屋登記價格與交易價格不一致時,應以本協議登記價格為支付佣金的依據。甲方並應承擔相應的訴訟費、公證費、律師費等相關費用。六、乙方承諾:
1、乙方向甲方提供免費看房服務並保證向甲方提供的房屋資訊真實有效。
2、協助甲方與房屋產權人或代理人簽訂出售或出租合同,辦理房屋產權轉移手續。
七、本看房單在友好協商及自願的情況下籤署。因履行本協議而發生的一切爭議,應提交青島仲裁委員會仲裁或當地人民法院裁決。
甲方:
乙方:
編號:
甲方(委託方): 身份證號: 乙方(受委託方):蘊實地產(北京蘊實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 康營家園15區10號樓底商 乙方提供房產如下:
一、 乙方提供上述房產供甲方(包括甲方的代理人、親屬及朋友)選擇,同時提供相關房地產諮詢等
中介服務。通過乙方提供中介諮詢服務後,甲方(包括甲方的代理人、親屬及朋友)與上述房產的產權人或產權人的代理人簽訂合同即視為為乙方完成中介、諮詢服務的責任。
二、 甲方宣告,在此之前,甲方沒有通過任何個人或中介機構看過乙方所帶看的上述房屋,並經由乙方安排甲方實際檢視上述房屋。
三、 甲方在看房時和看房後,不能和房主交換聯絡方式或直接和房主聯絡,若有任何要求或需求,應先和乙方聯絡,由乙方出面與房主聯絡、商談。若因甲方和房主直接聯絡而產生的糾紛和責任,由甲方承擔。
四、 甲方看好乙方提供的售房房源併成交,應支付給乙方房產實際成交價格的3%作為中介佣金費用,租房的佣金為一個月的房租的金額。
五、 甲方(包括甲方的代理人、親屬及朋友)看該房後,無論以任何理由,不通過乙 方,自己或通過第三方(無論是中介或個人)而與乙方提供的該房屋業主達成交易,購買或租賃成交該房屋,一經查實則是為本次交易成功,甲方及構成違約並承擔法律責任。甲方應該按照該房屋在本協議中的登記價格,雙倍(6%)[買賣]、或一個月的房租[租賃]支付中介佣金給乙方。本協議房屋登記價格與交易價格不一致時,應以本協議登記價格為支付佣金的依據。甲方並應承擔相應的訴訟費、公證費、律師費等相關費用。 六、 乙方承諾:
1、 乙方向甲方提供免費看房服務並保證向甲方提供的房屋資訊真實有效。
2、 協助甲方與房屋產權人或代理人簽訂出售或出租合同,辦理房屋產權轉移手續。
七、 本看房單在友好協商及自願的情況下籤署。因履行本協議而發生的一切爭議,應提交青島仲裁委員會仲裁或當地人民法院裁決。
甲 方: 乙 方:蘊實地產(北京蘊實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聯絡方式: 經紀人:
委託方(甲方): 電 話:
身份證號碼: 地 址:
受委託方(乙方): 遵義市家誠地產有限公司 電 話:0852-8686330 地 址:南京路85號
甲方委託乙方介紹甲方購買房屋,甲方承諾乙方:(甲方及其親屬、朋友、代理人及同事等)成功購買乙方所介紹之房屋後,如買賣雙方各付各的中介費用,甲方則支付房屋總價的1%中介費給乙方;如果賣方淨收甲方需支付房屋總價的2%中介費給乙方作為佣金,支付時間為買賣雙方簽訂買賣協議之日。 甲方承諾不會直接或間接與業主私下聯絡,並同意即使乙方所介紹房屋最後由甲方之親屬、朋友、代理人及同事購買,甲方仍需支付乙方佣金。 乙方為甲方提供以下房源,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其他中介機構或私下成交,否則甲方按房屋總價的2%支付乙方中介費,並賠償乙方所產生的一切損失。 甲、乙雙方如產生糾紛,雙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在此宣告:未在其他中介或通過其他途徑看過以下房源。
甲、乙雙方同意上述約定並接受各自權利與義務。雙方簽字生效。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