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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糾紛會計異議申請書(精選3篇)

欄目: 申請書 / 釋出於: / 人氣:5.61K

法律糾紛會計異議申請書 篇1

執行異議申請人:

法律糾紛會計異議申請書(精選3篇)

委託代理人:

執行異議請求

請求xx市文聖區人民法院立即停止對執行異議申請人個人合法所有的房屋強制執行。

事實與理由

xx市公安局於近日找到執行異議申請人劉並告知,現受xx市文聖區法院的委託,依據()遼文刑初字第96號判決書及()刑二終字第65號裁定書,要求劉予以配合,主動將位於巨集偉區美林園小區D1-15號樓的執行異議申請人家庭的住房,交給他們執行。若到期不配合,xx市公安局將予以強制執行。因此執行異議申請人的代理人特向貴院提出執行異議申請,理由如下:

一、執行異議申請人的代理人認為,執行異議申請人並非案件當事人,屬於案外人。()遼文刑初字第96號判決書及()刑二終字第65號裁定書所涉及的房屋並無證據證明是案件當事人的違法所得,實系執行異議申請人家庭用合法收入所購買,當屬案外人的合法財產。我國憲法明文規定,我國公民的個人合法財產不可侵犯。請貴院予以考慮。

二、假設貴法院有證據證明執行異議申請人的合法所有的房屋,屬案件當事人的違法所得,那麼貴法院應當依法向被執行人(執行異議申請人)送達書面執行通知書或協助執行通知等相關法律文書。但不知為何時至今日,執行異議申請人並未收到貴法院的任何書面執行通知書等相關法律文書!xx市公安局亦未送達給執行異議申請人。執行異議申請人的代理人,認為貴法院的這種做法是錯誤的。請依法予以糾正。如果貴法院要執行執行異議申請人的房屋,請貴法院將相關執行的.法律文書手續給予我們。

三、假如執行異議申請人的房屋屬於案件當事人的違法所得,執行異議申請人的代理人認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一條規定,沒收財產應當由一審法院執行,xx市公安局並非適格的執行主體。因此執行異議申請人的代理人認為,我們在沒有收到貴法院委託xx市公安局執行的相關法律文書的事實下,有理由拒絕公安機關的執行,請貴法院立即予以示明。

四、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條明文規定,要尊重和保障公民的基本人權的原則。假若該房屋屬於案件當事人的違法所得,貴法院在強制執行時,是否應當保障被執行人和其撫養家屬滿足基本生活的居住房屋和必備品?現在執行異議申請人就只有這一套住房,倘若被執行,執行異議申請人一家三口將面臨無家可歸的境地。為此,執行異議申請人的代理人認為,這種做法欠妥當,請貴法院予以考慮。

綜上,為了維護執行異議申請人的合法權益,我們代理人請求貴法院充分考慮以上理由,立即停止或延緩強制執行執行異議申請人的合法房屋。讓執行異議申請人一家三口有居身之地。謝謝。

此致

xx市文聖區人民法院

委託代理人:律師事務所張律師

x年十月三十一日

法律糾紛會計異議申請書 篇2

申請人:

委託代理人:

被申請人:

申請事項

1、對追加楊、項(案外人)為申請執行人有限責任公司與被執行人合肥市豐天宇通裝置有限公司欠款糾紛仲裁裁決申請執行一案的被執行人有異議;

2、對執行楊、項(案外人)的財產――查封楊、項(案外人)的房產有異議。

事實與理由

20xx年12月29日,被申請人有限責任公司申請於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要求:

1、追加楊、項為有限責任公司申請執行有限責任公司一案[(20xx)合執申字第66號]的被申請人的請求。

2、申請人楊、項由於虛假出資445000元,兩被申請人在虛假出資的範圍內對欠申請人的`債務承擔責任的請求。

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聽證審查審判長葉紅偉、審判員李敏、吳陶[20xx]合執申裁字笫02號)裁定如下:

一、追加楊、項為本案的被執行人;

二、合肥仲裁委員會(20xx)合仲字第092號裁決書確認的債務未能履行部分由楊、項在其出資不實44.5萬元的範圍內共同承擔清償責任。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本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通過本院向安徽省高階人民法院申請複議。

申請人楊、項(案外人)複議於安徽省高階人民法院。安徽省高階人民法院裁定如下:撤銷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20xx)合執申裁字笫02號民事裁定。

20xx年7月10日,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長張、審判員陳、何既未開庭聽證又未給予申請人楊、項行使辯論權利就執行裁定[20xx]合執申字第66-3號)裁定如下:

一、追加楊、項為本案的被執行人;

二、合肥仲裁委員會(20xx)合仲字第092號裁決書確認的債務未能履行部分由楊、項在其出資不實44.5萬元的範圍內共同承擔清償責任。楊、向興海應在本裁定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向申請執行人有限責任公司履行以上清償義務。逾期不履行上述義務,本院將依法強制執行。本裁定送達後即發生法律效力。

20xx年8月13日,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員張勇)又向有限責任公司、楊、項下達了(20xx)合執申字66號查封楊、項(案外人)房產的民事裁定書。[20xx]合執申字第66-3號執行裁定書與(20xx)合執申字66號民事裁定書系執行員張勇於20xx年8月13日丟在xx有限公司財務室!

執行異議申請人認為:

一、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上述行為程式錯誤

1、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長張勇、審判員陳忠、何進既未開庭聽證又未給予申請人楊、項行使辯論權利就執行裁定[20xx]合執申字第66-3號裁定)剝奪了申請人楊、項(案外人)行使辯論權利。

2、[20xx]合執申字第66-3號裁定以裁代判非法剝奪了申請人楊、項(案外人)的各項訴權!

3、[20xx]合執申字第66-3號裁定追加楊、項(案外人)為本案被執行人時未給予其異議期程式違法。

4、[20xx]合執申字第66-3號執行裁定書與(20xx)合執申字66號民事裁定書送達程式違法。xx有限公司既不是被申請執行人,又不是利害關係人,根本不適用“所謂的”留置送達――執行員張於20xx年8月13日丟在xx有限公司財務室!

二、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上述行為實體錯誤

1、被申請人有限責任公司在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聽證審查審判長葉、審判員李、吳[20xx]合執申裁字笫02號)聽證程式中,向合議庭提交了有限責任公司驗資報告:關於實物出資部分,已經驗證資本並把手機轉讓與有限責任公司!

2、被申請人有限責任公司無任何證據證實:

A、有限責任公司(被執行人)被撤銷、登出、歇業後,楊、項(案外人)無償接受被執行人財產導致被執行人無履行能力;

B、楊、項(案外人)對有限責任公司出資不到位(事實上是全部出資到位且經過會計師事所驗資)。

3、被申請人有限責任公司無任何證據證實:被執行人(有限責任公司)不能清償債務,但對本案以外的第三人(楊、項)享有到期債權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申請執行人或被執行人的申請,向第三人發出履行到期債務的通知。

三、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上述行為適用法律錯誤應適用以下法律: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二條當事人、利害關係人認為執行行為違反法律規定的,可以向負責執行的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當事人、利害關係人提出書面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十五日內審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銷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駁回。當事人、利害關係人對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達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複議。

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執行程式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xx)13號第五條、第十六條執行過程中,當事人、利害關係人認為執行法院的執行為違反法律規定的,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二條的規定提出異議。執行法院審查處理執行異議,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裁定。案外人異議審查期間,人民法院不得對執行標的進行處分。

3、執行中,具有企業法人資格的被執行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根據債權人或債務人申請,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宣告被執行人破產――中止執行!

請求人民法院查明事實,依法予以公斷。

此致

安徽省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

申請人:

代理人:

20xx年xx月xx日

附:1、本執行異議副本x份;

2、證據材料x份。

法律糾紛會計異議申請書 篇3

申請人:

註冊地:

住所:

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原告)訴申請人企業借貸糾紛一案,經貴院缺席審理,做出(20xx)一中民初字第號終審判決,該判決已經發生法律效力並已進入執行程式。貴院依據(20xx)一中執字第號裁定書對申請人的銀行存款採取了凍結、劃撥措施,申請人認為原生效判決認定事實錯誤,侵害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特提出異議。

請求事項:

一、裁定中止執行(20xx)一中執字第號裁定書;

二、暫緩將已劃扣的申請人資金給付原告,以免造成申請人損失無法追回;

三、解封申請人已被凍結賬號,以免擴大申請人的損失。

事實與理由:

20xx年,申請人的公司銀行賬戶被採取了查封、凍結措施,部分款項被扣劃,對公司財產及商譽造成了極大損害。經到貴院瞭解,方知北京公司訴申請人企業借貸糾紛一案,經貴院缺席審理,做出(20xx)一中民初字第號終審判決,已進入執行程式,對此申請人深感憤慨,對該生效判決,提出異議與理由如下:

一、申請人從未向原告借過任何款項,申請人對於原告及向原告借款300萬元之事也一無所知。十多年來原告也未曾電告、函告或來人索要借款,申請人亦從未收到過原告的催款通知或其它書面檔案。

二、申請人從未接到貴院關於本案件的訴訟文書及通知,對本案件的訴訟程式進展亦一無所知,法院在申請人沒有收到任何訴訟文書和通知的情況下徑直缺席判決是草率且錯誤的。

申請人於20__年初搬遷至北京,且一直在此正常經營(整個辦公面積為1200米2,均為我公司所有),公司人員包括法人代表等均有公開辦公電話及手機號碼,公司在市內各個辦事機構均有常駐工作人員;企業資訊可以通過工商登記、網站查詢獲知,且申請人於近幾年內在北京開發了數個房地產專案,具備一定的市場知名度。原告只要意欲與申請人取得聯絡,則能通過上述多種途徑獲取通訊方式及地址;如果法院能盡通知義務,申請人沒有理由會對借款一事乃至訴訟一事一無所知。

三、原告所說的申請人向其借款的經辦人與申請人沒有任何關係,某人即不是申請人公司員工,申請人也從未委託過此人代理公司進行企業間借貸行為。

四、原告用於證明與申請人之“借款關係”的借條、發票、協議書只有影印件,不應作為裁判依據。原告提交的`具有原件的《承諾書》中所載公章系偽造。故,在未經核實證據真實性且相關證據僅有影印件的情況下,未盡通知義務徑直缺席判決是違背常理及法律的。

五、某人利用偽造的申請人公章,以申請人名義向原告借款的行為已經涉嫌詐騙,原告從其自稱的“借款關係”成立十多年以來從未向申請人主張債權,申請人有理由懷疑原告與某人合謀欺詐,申請人已經就本案情況向貴院提出調卷申請,並將向公安機關報案。

綜上,申請人認為原生效判決認定事實錯誤,現依據<>第204條的規定,特申請貴院中止執行,以便查清事實,以保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此致

北京市人民法院

申請人:

二零xx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