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關於進一步加強學生公寓管理的若干意見》、《教育部關於切實加強學生住宿管理的通知》規定,學生因特殊情況需向學校申請自行在校外住宿的,為明確學生本人與學校的責任,並有利於學校對學生的管理,本人特作出宣告,並向學校保證做到如下各方面:
一、本人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原因自願申請走讀,此意願已經與父母協商並獲得了父母的同意。
二、本人在校讀書期間保證遵守校紀校規,嚴格執行學校一切規章制度,不遲到不早退,不以任何理由拒絕參加學校各項活動。
三、走讀期間保證自己的人身安全及財產安全,如發生一切人身傷亡及財產損失,以及發生民事、刑事案件,由本人自負,與學校無關。
四、走讀期間,保證如實向校方提供個人住址等與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相關的所有資訊以及變更資訊。能夠自覺遵守國家法律和法規,不做有違社會公德和有損學校聲譽的事。保證增強安全防範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
五、一旦學校有要求,本人無條件返回學校住宿;
六、本人保證不會因走讀耽誤正常的教學活動及學校各項活動安排。
七、本人如有其他違反校規、校紀情況的,服從學校根據《富源學校高中部違紀學生處理辦法》中的相應條款給予處罰。
學生簽名:
日期:
家長承諾書(家長填寫)
我同意我的孩子__________(孩子姓名)走讀,走讀時間為______年___月__日起,______年___月__日止,屆時如仍需繼續走讀,則再次提出申請
孩子走讀期間,我願___________________(填孩子自行離校回住處,家長到校來接孩子一起出校門)。
走讀期間,遵守學校各項規定
走讀期間,我的孩子因自身原因造成的安全問題或經濟損失,我本人願負全責。
本人申請走讀,現做以下承諾:
1、走讀期間做好安全防範和自我保護,在上、下學途中,如發生安全事故由本人自負,與學校無關;
2、遵守學校規章制度,自覺參加集體活動,做到不遲到早退;
3、走讀期間,家長承擔走讀學生的校外監管責任。
我們已聽清或認真閱讀並正確理解了以上內容。
學生簽名:
家長簽名:
日期:
(此表學院學工辦留存)
為抓好走讀生的安全工作,為學生創設一個安全、溫馨、和諧的學習、生活環境,學校與走讀學生和家長簽定本安全責任書。
1、家住學校附近的學生,若不在學校住宿,可由本人和家長向學校提出走讀申請,經學校批准後方可走讀。走讀生憑走讀生證進出校門。
2、學校負責走讀學生在校期間的學習、行為規範和校紀校規的教育與管理。並負責為學生提供安全、舒適的學習環境。學校對走讀生實行封閉式管理。
3、家長每天督促學生嚴格按學校作息時間上學和回家。並督促學生在家堅持認真學習,完成作業。
4、家長要教育子女服從學校的管理和教育,並做到以下幾點:
(1)嚴格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
(2)不遲到、不早退,不擅自離校,不滯留學校;
(3)上學和回家途中要注意交通安全,進出校門及在校內要下車推行,在校學習時自行車或其他交通工具應按要求存放在固定位置並落鎖。
5、在學生離校期間,走讀生的個人行為、人身安全等一律由走讀生本人及其家長負責。注:走讀生早晨7:25前到校,中午1:45前到校,晚上9:50離校(如有變動另行通知)。因下午放學時間較短,不允許學生走讀。
本《走讀生安全責任書》一式兩份,家長和學校各執一份。
走讀學生簽字:
走讀學生家長簽字:
聯絡電話:
班主任簽字:
聯絡電話:
日期:
我是班學生。我是一名走讀生,吃住全部在校外。我保證嚴格做到以下幾條:
1、嚴格遵守學校制度,注意交通安全和人身安全,上下學由家長監護。
2、保證不為他人、自己攜帶煙、酒、打火機、手機、電池、電板、食品、刀具、棍棒等物品進入校園。
3、認真保管出入證,保證不借給他人使用。
4、保證進出學校大門時認真佩戴出門證。
以上保證我如果違反任何一條,自願接受學校處理。
保證人:
20xx—10—26
甲方:學校
乙方:家長學生班級
乙方教育物件來我校就讀,接受我校教育管理,為了雙方共同利益,確保教育物件身心健康發展,創造平安校園,甲乙方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的義務及權利
1、按國家教育方針開課,正確教育學生,履行《民辦教育促進法》和《教師法》中相關義務和權利,為教育物件營造良好的教育環境,走讀學生安全協議書。
2、加強校園環境建設,確保孩子在校各方面安全和身心健康發展,管理制度《走讀學生安全協議書》。
3、為走讀生提供安全保障機制,在正常教學期間,嚴禁走讀生私自離開學校。
第二條乙方的義務及權利
1、家長督促孩子按時到校,並要求家長接送學生,確保孩子來校途中的安全。
2、不得託付任何人接送孩子,若有特殊情況,需與學校主管部門取得聯絡,學生在校外安全一切由乙方負責。
3、乙方學生如果犯有以下錯誤之一者,學校將其勸退,不退學費,並不得找任何藉口糾纏學校:
(1)經常遲到、曠課、早退達20次,嚴重不服從學校管理的;
(2)上學途中,經常逛網咖、遊戲廳,在外抽菸喝酒達3次;
(3)在校外,以黃岡學生的名義,違反治安管理條例,做有損學校聲譽的;
(4)轉讓走讀生出門證的,致使他人在校外違紀違規,乙方需負全責;
(5)與校外人員交往,私自帶社會閒雜人員進校,惹是生非的;
(6)幫校內學生帶菸酒等違禁物品,一經查實的。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從簽字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學生離開甲方學校。
甲方簽章:
乙方家長簽字:
乙方學生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