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律師事務所管理辦法》、《合夥律師事務所管理辦法》,自願申請設立合夥制律師事務所,現就有關事項承諾如下:
1、合夥律師事務所及合夥人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律師事務所管理辦法》和《合夥律師事務所管理辦法》,服從北京市司法局、區縣司法局和北京市律師協會的監督和管理。
2、合夥律師事務所及合夥人保證不從事其他任何性經營性活動,合夥人保證專職從事律師工作。
3、全體合夥人在《合夥協議》中的意思表示真實。
4、每個合夥人保證以本人的名義具實出資,並按照《合夥協議》和《律師事務所章程》的規定享受權利、承擔義務。
5、每個合夥人向北京市司法局提供的申請材料真實有效。
6、律師事務所經司法行政機關核准登記設立後,每名合夥人能夠及時辦理律師轉所手續。
7、合夥關係存續期間合夥人發生糾紛,依據《合夥協議》解決,《合夥協議》未盡事宜,保證本著友好協商、文明理性的原則解決。
8、未經合夥人會議同意,任何合夥人不得私自保管律師事務所印章、各類批准登記檔案、會計賬目以及其他律師的執業證件。
9、律師事務所不得在註冊地以外另設辦公場所和接待室。
承諾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我們對設立律師事務所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檔案的內容已經通讀領會,對設立程式已經知悉。我們謹此承諾提供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並沒有隱瞞違反或可能違反所規定的律師事務所設立條件的事實。
我們確知,任何錯誤或遺漏都可能導致設立申請被否定或導致核准的設立申請被撤銷。
簽名: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和《律師事務所管理辦法》,自願申請設立個人律師事務所,現就有關事項承諾如下:
1、個人律師事務所及設立人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和《律師事務所管理辦法》,服從北京市司法局、區縣司法局和律師協會的監督和管理。
2、個人律師事務所及設立人保證不從事其他任何經營性活動。
3、設立人保證以本人的名義具實出資,並按照《律師事務所章程》的規定享受權利、承擔義務。
4、設立人向北京市司法局提供的申請材料真實有效。
5、律師事務所經司法行政機關核准登記設立後,設立人能夠及時辦理律師轉所手續。
6、設立人承諾會妥善保管律師事務所印章、各類批准登記檔案、會計賬目以及其他律師的執業證件。
7、律師事務所不得在註冊地以外另設辦公場所和接待室。
承諾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在此鄭重承諾:
1.提交所有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及願意承擔相應法律後果;
2.未有下列情形之一:
(1)受過刑事處罰的,但過失犯罪的除外;
(2)被開除公職或者被吊銷律師執業證書的;
(3)系公務員;
3.申請人已與原工作單位終止聘用或人事關係;
4.申請人已與擬執業機構達成依法繳納包括養老、醫療、失業等社會保險費的協議;
5.人事檔案存放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才交流機構。
承諾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在此鄭重承諾:
1.提交所有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及願意承擔相應法律後果;
2.未有下列情形之一:
(1)受過刑事處罰的,但過失犯罪的除外;
(2)被開除公職或者被吊銷律師執業證書的;
(3)系公務員;
3.申請人已與原工作單位終止聘用或人事關係;
4.申請人已與擬執業機構達成依法繳納包括養老、醫療、失業等社會保險費的協議;
5.人事檔案存放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才交流機構。
承諾人:
二〇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