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律師協會:
根據中華全國律師協會《申請律師執業人員實習管理規則》
第七條第(五)項的規定,本人承諾符合下列規定的申請實習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律師資格證書);
3.品行良好,無不宜從事律師職業的不良品行;
4.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5.未受過刑事處罰(過失犯罪除外);
6.無被開除公職或者被吊銷律師執業證書的記錄。“不宜從事律師職業的不良品行”包括下列情形:
⑴因故意犯罪但依照刑法規定不需要判處刑罰或者免除刑罰,被人民檢察院決定不起訴或者被人民法院免除刑罰的;
⑵因違法違紀行為被國家機關、事業單位辭退的;
⑶因違法違規行為被相關行業主管機關或者行業協會弔銷職業資格或者執業證書的;
⑷因涉及道德品行等違法行為被處以治安行政拘留或者採取強制性教育矯治措施的;
⑸因弄虛作假、欺詐等失信行為被追究法律責任的;
⑹有其他產生嚴重不良社會影響的行為的。
本人承諾說明真實有效,並承擔由於提供虛假材料而產生的一切後果。
承諾人:
二○xx年月日
一、申請律師執業人員(以下簡稱實習人員)在實習期間,應當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獨自承辦律師業務;
(二)以律師身份在委託代理協議或者法律顧問協議上簽字,對外簽發法律文書;
(三)以律師名義在法庭、仲裁庭上發表辯護或者代理意見;
(四)以律師名義印製名片及其他相關資料;
(五)以律師名義洽談、承攬業務;
(六)不服從律師事務所、指導律師的監督管理;
(七)無正當理由擅自中斷實習活動;
(八)出借、出租、抵押、轉讓、塗改或者故意損毀《申請律師執業人員實習證》;
(九)其他損害律師職業形象的行為。
二、發現有違反《律師法》和律師職業道德、執業紀律或者違反上述情形的,常州市律師協會將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止實習,收回《申請律師執業人員實習證》。
三、實習人員實習期滿後,應當由接收其實習的律師事務所向所在地地市級律師協會提交下列材料:
(一)實習人員撰寫的實習總結;
(二)指導律師對實習人員的品行表現及執業能力出具的考評意見;
(三)律師事務所出具的《實習鑑定書》;
(四)律師協會頒發的《實習人員集中培訓結業證書》;
(五)《申請律師執業人員實習證》。
四、實習人員實習期滿後,常州市律師協會將對律師事務所依照規定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查,並對實習人員掌握律師職業道德、律師執業基本技能、律師執業管理制度的情況,以及實習人員的品行表現進行考核。實習人員經考核合格的,常州市律師協會將在《實習人員登記表》中籤署考核合格意見,作為實習人員申請領取律師執業證的有效證明檔案。
××市律師協會
本人已經認真閱讀並充分理解了上述告知內容。
實習人員________(簽名)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本人,於xx年通過國家司法資格考試,獲得國家司法資格證書,申請實習。本人符合下列條件:
(一)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二)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收或者律師資格證書;
(三)品行良好;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五)未因故意犯罪受過刑事處罰;
(六)未曾被開除公職或者吊銷律師執業證書。
本人保證:
(一)進行全職實習;
(二)提報的所有申請資訊真實有效。
承諾人:
xx年xx月xx日
重慶市律師協會:
根據中華全國律師協會《申請律師執業人員實習管理規則》
第七條第(五)項的規定,本人承諾符合下列規定的申請實習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律師資格證書);
3.品行良好,無不宜從事律師職業的不良品行;
4.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5.未受過刑事處罰(過失犯罪除外);
6.無被開除公職或者被吊銷律師執業證書的記錄。“不宜從事律師職業的不良品行”包括下列情形:
⑴因故意犯罪但依照刑法規定不需要判處刑罰或者免除刑罰,被人民檢察院決定不起訴或者被人民法院免除刑罰的;
⑵因違法違紀行為被國家機關、事業單位辭退的;
⑶因違法違規行為被相關行業主管機關或者行業協會弔銷職業資格或者執業證書的;
⑷因涉及道德品行等違法行為被處以治安行政拘留或者採取強制性教育矯治措施的;
⑸因弄虛作假、欺詐等失信行為被追究法律責任的;
⑹有其他產生嚴重不良社會影響的行為的。
本人承諾說明真實有效,並承擔由於提供虛假材料而產生的一切後果。
承諾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本人於20xx年4月取得法律職業資格,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品行良好,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未因故意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符合申請實習人員條件。
本人現因申辦律師執業人員實習證,特作如下保證:
(一)本人保證只從事專職律師工作,參加全部實習活動;
(二)本人所提交的材料都是真實的,如有虛假一切法律後果自負!
承諾人:
xx年xx月xx日
x律師協會:
根據中華全國律師協會《申請律師執業人員實習管理規則》
第七條第(五)項的規定,本人承諾符合下列規定的申請實習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律師資格證書);
3.品行良好,無不宜從事律師職業的不良品行;
4.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5.未受過刑事處罰(過失犯罪除外);
6.無被開除公職或者被吊銷律師執業證書的記錄。
同時本人承諾:認真遵守實習律師管理要求,服從司法行政機關的管理,服從律師事務所的管理,按時參加全部實習活動。本人承諾說明真實有效,並承擔由於提供虛假材料和承諾而產生的一切後果。
承諾人:
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