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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森林防火倡議書(通用5篇)

欄目: 倡議書 / 釋出於: / 人氣:3.83K

幼兒園森林防火倡議書 篇1

尊敬的各位家長:

幼兒園森林防火倡議書(通用5篇)

您好!綠色的森林孕育了人類,人類的祖先從森林中站立起來走向世界。森林是人類生存環境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保護森林,也就是保護人類自己;保護森林,是振興經濟,造福子孫,有益當代的千秋大業。然而,森林火災有是森林最凶惡的敵人。“一點星星火,可毀萬頃林”。當前正值我市森林防火高危火險期,為全面敲響森林防火安全警鐘,切實做好森林防火安全教育防範工作,共同守護好我們的綠色家園,城西中心幼兒園發出倡議,特致信各位家長,懇請您務必高度重視,提高森林防火的意識,並切實教育管理好家人及子女,做好以下工作:

1、子女要認真學習森林防火的相關知識,自覺遵守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規,做一名保護森林的好公民。

2、家長和孩子嚴禁攜帶一切火具、香燭、鞭炮、火藥、雷(lei)管等易燃易爆物品進入林區。如發生或發現山林火災,要及時報警,火警電話是119。

3、嚴禁幼兒攜帶火種進入學校,在園期間禁止放鞭炮、禮花、落地響等。

4、清明節、冬至期間上墳掃墓祭祀祭祖要提倡用植樹、獻鮮花、花籃等文明方式。嚴禁燒香燒紙、燃放鞭炮、點香燭、吸菸、野炊等易發森林火災的野外用火和亂砍伐林木的行為。

5、禁止攜帶火種進入林區: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林區和綠緣從事上墳燒香燒紙、燃放鞭炮、吸菸、野炊生火取暖、火把照明、兒童玩火等非生產性用火活動。

6.父母是孩子的法定監護人,應教育孩子不上山玩火,不在野外點火,發現火情要及時報告教師、學校或當地政府,或撥打火災報警電話等。一旦引起森林火災,父母必須承擔監護人的責任。嚴禁中小學生參加森林火災撲救。

7、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林區和綠緣從事燒火土、燒田埂、煉山造林、燒灰積肥、燒山放牧、燒秸稈、烤桉油等一切野外生產性用火活動。

8、應該採取有效措施對痴、呆、聾、啞、精神病患者、老年人、未成年人(即小孩)的監管和教育,嚴防引發森林火災,如發生森林火災將依法追究監護人的責任。

各位家長,為了對您的孩子負責,對家庭負責,對社會負責。需要您的全力配合!讓我們家校聯合,攜手共建和諧美好的生活。

義烏市城西街道中心幼兒園

20xx年12月21日

幼兒園森林防火倡議書 篇2

致康樂幼兒園全體幼兒及家長朋友們:

森林是人類賴以生存和發展的重要資源,承擔著優化人類生存環境,改善氣候條件,防止水土流失,維持生態安全,促進經濟發展的重要使命。森林火災突發性強,破壞性大,撲救困難,是影響經濟社會發展、威脅人類生存環境最為嚴重的災害之一。保護森林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社會義務,也是每個公民應具有的社會公德。當前,氣候乾燥,林區雜草旺盛,森林防火形勢十分嚴峻,為確保國家森林資源的安全,我們特向全體家長朋友們提出以下倡議:

一、開展“小手拉大手”的宣傳活動。每年的10月15日至笠年6月15日是全縣森林防火期。在防火期內,我們要告訴父母及親戚朋友入山踏青遊玩時不攜帶火種進入林區;不在林區吸菸、烤火、野炊和狩獵等;農事活動時不燒茬燎堰,燒灰積肥;清明時節上墳祭祖時自覺摒棄燒紙點蠟,燃香放炮等陋習,以植樹、獻花等方式進行祭奠,杜絕一切野外用火。

二、每個幼兒要做到自己不再林區野外玩火、燃放煙花爆竹和“孔明燈”,積極參與森林防火知識宣傳,自覺遵守森林防火的有關法律規定,爭做森林衛士。

三、當發現森林火情時要及時向縣或鄉鎮人民的政府森林防火指揮部報告進行處置。森林火災報警電話:119。

森林資源是全社會的共同財富,森林防火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讓我們積極行動起來,從我做起,關注森林防火,爭做森林衛士,嚴防森林火災發生,共建美好家園。

幼兒園森林防火倡議書 篇3

XX縣的公職人員們:

為有效遏制森林火災,保護森林資源,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充分發揮公職人員(含全縣各級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的幹部職工和村居委幹部及護林員)在森林防火工作中的表率作用,在全縣形成全民參與、共同抓好森林防火工作的濃厚氛圍,特發出如下倡議:

一、公職人員要做森林防火的義務宣傳員

各級公職人員在回鄉探親、休閒和祭祀時,要廣泛向親朋好友、鄉里鄉親宣傳森林防火的有關知識,擴大森林防火的宣傳覆蓋面,讓群眾充分認識森林防火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森林火災的危害性,避免野外違規用火,防止森林火災的發生。

二、公職人員要做文明祭祀的模範踐行者

各級公職人員在回鄉祭祀時,要大力倡導鮮花祭祀、網上祭祀等各種無煙祭祀,決不參與存在森林火災隱患的各種祭祀,堅決制止在林區燃燒香燭紙寶、燃放煙花爆竹等祭祀行為。

三、公職人員要做森林火災的義務撲救員

一旦發生森林火災,各級公職人員要及時向所在鎮或縣森林防火部門報告火情,儘快疏導周邊群眾,儘快協助火災撲救,最大限度減少人民群眾生命財產損失。

四、公職人員是森林火災的首要追責者

如果公職人員不遵守森林防火有關法律法規,野外違規用火特別是參與祭祀而引發森林火災的,除按規定追究黨紀、政紀責任外,還要加倍處罰。

各級公職人員,XX是我家,森林防火靠大家;生態環境大家同創,綠色家園你我共享!讓我們共同攜起手來,為建設山川毓秀幸福、推動全縣經濟社會振興發展而不斷努力!

幼兒園森林防火倡議書 篇4

全縣廣大群眾:

森林資源是全社會的共同財富,森林防火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冬季天氣乾燥,森林火災進入高發期,全縣廣大群眾應自覺遵守森林防火的有關法律法規,最大限度地保護森林資源和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積極營造文明、健康、和諧的社會生活環境。為有效防止森林火災的發生,保護好我們共同的綠色家園,保障廣大林農的財產安全,縣森林防火指揮部特向全縣廣大群眾提出如下倡議:

1、樹立保護森林資源理念。自覺保護一草一木,不亂砍濫伐林木;自覺清除林間雜物,如地表雜草和玉米秸稈、枯枝落葉、凋落樹皮等,這樣既可以可以預防火災發生,還能夠把在枯枝落葉上越冬的美國白蛾蛹清理掉,降低明年蟲害的發生機率。

2、自覺禁止在林間堆放玉米秸稈等雜物,防止出現火災,造成不必要的損失。《森林防火條例》第四十九條規定:森林防火區內有關單位和個人拒絕接受森林防火檢查或接到森林火災隱患整改通知書逾期不消除火災隱患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對因未消除隱患林地、造成毀林的林戶,將延期或不予辦理採伐證。

3、自覺禁止野外用火。嚴禁任何個人在有林地及其周圍燃放煙花爆竹、焚燒廢棄物、燒荒等野外用火行為。對不聽勸阻在有林地周圍進行野外用火,引起火災的一經發現將依法嚴厲查處,構成犯罪的將移交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在冬季森林防火期間,我縣將開展冬季打擊森林火災案件的專項行動,對故意縱火燒燬林木並造成重大損失的肇事者將根據有關規定對其依法嚴肅處理。《森林防火條例》第五十條規定:森林防火期內未經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區內野外用火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給與警告,情節嚴重的'處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造成重大損失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森林防火重防範,嚴控火源是關鍵,希望林農抓緊時間,及時清理火災隱患;希望廣大群眾增強防火觀念,群策群防,以積極的態度,自覺的行動,共同營造全縣上下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

幼兒園森林防火倡議書 篇5

市民朋友們:

森林是大自然的生態屏障,是人類生存繁衍的搖籃。森林能夠涵養水源,保持水土,防風固沙,淨化空氣,美化環境,預防自然災害。保護森林就是保護我們自己的綠色家園。

煙臺雖處沿海,但屬於丘陵地帶,山麓眾多,稍有不慎,容易引起連片山火,森林植被造成破壞,難以恢復,成本巨大。森林火災突發性強,破壞性大,火源管理是預防森林火災的關鍵措施和重要手段。“森林防火,人人有責”,為此,我們倡議:

1、禁止在林區及林區周邊用火,嚴格遵守野外火源管理規定。因特殊情況確需用火時,須報縣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審查批准,並要預先開設防火隔離帶和有專人負責安全。

2、要做到入山踏青遊玩時不攜帶火種進入林區,不在山林中亂丟菸蒂,不在野外點火、燒地邊,不在山林中燃放煙花、爆竹。

3、希望廣大市民從我做起,自覺摒棄上墳祭祖燃香燭、燒紙錢、放鞭炮等習俗,倡導用環保、植樹、鮮花等有益於保護生態環境的現代文明方式祭奠寄託哀思。

4、發現森林火災,要立即報告當地村組負責人或撥打當地鄉鎮或市縣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值班電話。

森林防火,關乎你我,讓我們積極行動起來,從我做起,從細節做起,關注森林防火,嚴防森林火災,共同保護我們的綠色家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