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家長:
根據國家規定,本學期法定假期 清明節4月4日—6日放假3天。 “五一”國際勞動節5月1日—3日放假3天,端午節6月20日—22日放假3天。為了確保學生節日生活過得安全愉快,學校做出以下要求,請家長積極配合起到監護的責任:
1、教育孩子主動做家務,孝敬父母,關愛他人;自覺遵紀守法,不破壞公共設施,愛護周邊環境。帶領孩子參加各種有益的社會實踐活動。
2、禁止學生參加各種宗教活動。
3、禁止學生去“三室一廳”,不玩不利於身心健康的遊戲。
4、學生在無大人的帶領下不得私自去爬山,游泳或外出遊玩,以防事故發生。
5、家長要認真履行好自己的職責,保證學生在節日中不做任何違規違紀的事。
6、節日期間學生不得在馬路上騎自行車,追車,在馬路上玩耍追逐打鬧,以防發生交通事故。
7、家長要嚴加管好自己的孩子,不得與不法分子交往,做違法違紀的事。
8、在節日期間家長要教育孩子防煤氣中毒,放觸電,防騙,防火,防溺水,不隨意與陌生人交往,增強自我防護意識。
9、在節日期間發生的任何違法違紀、交通及其他安全事故,其責任自負。
希望各位家長以身作則,為孩子做榜樣,主動配合學校做好孩子的安全教育工作。
家長: 學生: 班主任:
xxx中學
20xx年xx月xx日
中學生安全保證書學生安全保證書(2) | 返回目錄為了我和其他同學的安全,我保證做到:
1、不拉幫結派;
2、不打架鬥毆;
3、不帶任何刀具;
4、不跳大門、院牆;
5、不去電子遊戲廳和網咖;
6、不在沒有教師指導的情況下玩耍有危險的體育設施;家長應提高對學生加入學生平安保險的認識,自願、積極主動的加入平安險。
7、本人發現其他同學有上述6條行為者,首先勸阻,如不聽者,及時向老師或政教處彙報。
上述7條我堅決做到,如違犯,願接受學校任何處理,並且承擔全部責任,跟學校、班主任無關。
學生籤: 家長籤:
班主任籤: 學校籤:
中學生安全保證書範文學生安全保證書(3) | 返回目錄為增強安全防範意識,確保平安,維護學校正常教學秩序,我決心做到以下幾點:
一、珍愛生命,不斷加強自我安全保護意識。
二、不在校園內騎自行車,在校外行走時不追車、爬車、抓車;不在馬路上橫衝直撞;做到自行車鈴、閘、鎖齊全,穿越馬路時一定要注意安全,路途中堅決做到“一躲避、二靠邊、三觀望、四通過”的原則。堅決拒坐“三輪車、三無車、超載車”等不符合安全規範的車輛。
三、注意飲食安全,不吃變質瓜果和食物,不亂吃零食,不亂喝飲料,不在無衛生保證的攤點就餐。
四、不私自拉電線、電器;不帶手機到學校,不在教室充電。
五、不攀爬校牆、宿舍、教室及樹木等;不進入建築施工現場。
六、不逃學、曠課;有事必須當面向班主任請假,經過門衛同意方可離校;不進入網咖、歌舞廳等娛樂場所。
七、放學後按時回家,不在外逗留或者夜不歸宿。
八、不在校園內追逐打鬧,嚴守上下樓梯“不擁擠、不奔跑、不推搡”的原則。體育活動、實踐課嚴格服從老師指揮,嚴守操作規程,不擅自行動,嚴防安全事故發生,不在體育設施上做危險動作。
九、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不吸菸、不喝酒、不染髮、不穿奇裝異服,著裝整齊,在教室不穿拖鞋、背心。
十、正確處理同學之間的關係,不打架鬥毆,不攜帶火柴、打火機、管制刀具、棍棒等危險物品進入學校。
十一、不私自動用別人的物品;不勒索、盜竊、損毀他人財物。
十二、不到水庫、河溝、水塘裡洗澡或者釣魚。
學生:
年
月
借住宿學生安全保證書範文學生安全保證書(4) | 返回目錄學校領導和班主任及管理人員已經明確告知我相關安全要求以及注意事項,為此本人和家長向學校及管理人員作出如下保證:
一.本人在學校借住宿是本人自願,並已告知家長且經得家長同意的;
二.保證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
三.加強自我管理,注意安全防範,確保自己人生和公私財產安全;
四.不爬牆,不爬樹,不爬陽臺(或窗臺)不上的欄杆,不翻越圍牆.
五.不玩火,不玩電,不玩火藥,爆竹,遠離易燃,易爆物品及場所;
六.不帶木棒,小刀,比首,管制刀具,氣槍等近入宿舍,與其他同學搞好團結,不以大欺小,以老欺新,以近欺遠,不做任何形式胡的詐騙行為,偷盜行為,不參與或組織打架鬥毆,罵人,吵架等有損同學間友誼的事情;
七.不參與賭博,玩牌,不進“三室兩廳”,不觀看,傳播反動及淫穢書刊和聲象製品,不做違反道德,有傷社會風化的事;
八.嚴格遵守宿舍管理,保證做到:
1.不亂拉亂接電線,不使用電爐、電飯鍋、電熱杯、熱得快等大功率違禁電器;
2.不使用蠟燭、酒精燈、煤油爐等明火用具;
3.未經管理人員許可,不在宿舍內留宿他人(含直系親屬)
4.嚴格遵守作息時間,按時進出宿舍,損壞東西照價賠償;
5.未經學校或管理人員許可,不在校外留宿;
6.宿舍鑰匙隨身攜帶,貴重物品自己保管好;
7.不在宿舍忷酒、賭博、吸菸,不大聲喧譁;
8.加強團結,不拉邦結派,不打架鬥毆;
9.不進入異性學生宿舍、不在宿舍內留宿異性,
九、如果本人在校期間違反法律、法規,違反社會公共行為準則和學校的規章制度或者紀律,造成人身(自身、他人)傷害(亡)或財產損失的,本人自願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本保證書一式三份,有效期自入學簽訂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本保證書學校、學生個人或家長(監護人)和班主任及管理人員各一份。
保證人:
家長(監護人):
班主任:
學校(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