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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歸保證書(精選6篇)

欄目: 保證書 / 釋出於: / 人氣:4.81K

晚歸保證書 篇1

尊敬的老師:

晚歸保證書(精選6篇)

在2月17號晚上,由於我們為了慶祝朋友的生日所以盡興過頭忘記了時間,23點35分回宿舍時被宿管記了晚歸宿舍。我們這種晚歸的行為在學校同學間造成了不好的影響,破壞了班級的形象。同學之間本應該互相學習,互相促進,紀律良好。而我這種表現,給同學們帶了一個壞頭,不利於班級的學風建設。同時,也對班級形象造成了一定損害,我們應該去維護而不是去破壞它!對於這件事情,所造成的後果我做了深刻的反思:在同學們中間造成了不良的影響;影響個人綜合水平的提高;對於宿舍管理制度也沒深刻認識。也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了。在此我保證以後不會再晚歸宿舍,嚴格要求自己。我想向老師與同學們道歉,而且我希望能得到老師和同學們的原諒。

20xx年2月22日

學生

晚歸保證書 篇2

我自願申請暑假留在學生公寓住宿,並保證做到以下幾點:

一、按要求認真填寫《廣西民族大學相思湖學院假期學生留校住宿審批表》, 並經家長(監護人)同意、輔導員、系部稽核批准,不弄虛作假,誠實守信。

二、離開學生公寓期間,個人的人身、財產等安全以及發生意外事故由本人負全部責任。

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和學校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履行大學生的各項職責。

四、嚴格自律,出入自覺登記,做好防火、防盜等安全保障工作,自覺維護公寓的安全,愛護公物。

五、文明禮貌,與人和睦相處,按時作息,保持宿舍和個人衛生。 六、服從管理員管理,不私自安排外來人員住宿。

七、不違章用電,不使用熱得快、電飯鍋、電磁爐等違章電器,不亂拉電線,不在宿舍內酗酒、猜碼。(一經發現,學工部將取消外宿資格,並進行紀律處分)。

八、晚上11:00點之前按時回所在宿舍住宿,如不按時歸宿,因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本人負責(若連續發生晚歸或者夜不歸宿現象,學工部有權中止住宿協議)。

保證人簽名:

年 月 日

晚歸保證書 篇3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 公開學院

學生晚歸晚出管理辦法(暫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落實學生宿舍管理制度,維護學生正常生活秩序,保障學生的安全,加強對學生行為的引導和管理,根據《廣東外語外貿大學公開學院學生宿舍管理條例》、《廣東外語外貿大學公開學院學生違紀處分條例》的有關規定,結合工作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公開學院所有學生及學生宿舍的管理。

第二章 晚歸

第三條 學院加強對學生的住宿管理,對晚歸的違紀學生的處理堅持“教育為主,批評從嚴,處理及時”的原則。

第四條 學生須嚴格遵守學院的作息制度,嚴禁晚歸。學生宿舍實行星期天至星期四每天晚上11:00,星期五、星期六及節假日晚上12:30統一熄燈,學生必須在此時間之前回宿舍,按時就寢。未經批准,在此時間之後至次日凌晨6:30期間進入宿舍樓的視為晚歸。

第五條 晚歸學生必須向校衛、宿舍管理員出示學生證或學院發的學生胸卡,並在宿舍樓值班室處如實填寫《學生晚歸登記表》,寫清原因。

第六條 因特殊情況確需晚歸的,必須由相關部門出具證明(加蓋公章),並提前到保衛辦和學生宿舍管理員處備案。

1、經學院批准自主實習,並住在校內的,由所在系開具實習證明一式二份,並分別交到保衛辦和學生宿舍值班室備案;

2、因院、系組織活動導致晚歸,必須由活動組織部門出具證明,並交到學生宿舍管理員處備案;如活動是在校外組織的,還需將證明交到保衛辦備案。

3、學生若有其他特殊情況需晚歸的,應事先向輔導員書面申請,經批准後,由本人在返校進入校門時向校衛出示,最後交學生宿舍值班室。

第七條 因在校內外從事家教等勤工儉學類工作不能按時回宿舍,不可作為晚歸理由。

第八條 凡晚歸不按規定登記、拒不登記、無理取鬧等不服從管理、態度惡劣者,先送保衛辦處理,然後根據有關規定給予紀律處分。

第九條 對晚歸登記虛假姓名者,給予全院通報批評或警告以上紀律處分。

第十條 對晚歸者,一學期晚歸第1次由本人寫出書面檢討交輔導員,並由輔導員進行批評教育;再犯者按有關規定給予警告以上紀律處分。

第三章 晚出

第十一條 學生在宿舍熄燈後外出視為晚出。

第十二條 晚上學生宿舍熄燈後,原則上不允許外出宿舍樓和校門,確因特殊情況必須在熄燈後臨時外出的,須徵得輔導員同意。

(一)熄燈後由宿舍樓外出的,須輔導員簽名同意;輔導員當晚不在校的,由學生本人先電話聯絡輔導員並經值班的宿管員通話確認,同時在宿舍樓值班室登記,填寫《學生深夜外出保證書》一式二份,一份存留宿舍樓值班室,另一份在出校門時交校衛,第二天由輔導

員到宿舍樓值班室補籤意見。

(二)熄燈後未回宿舍,由校園內外出的,須輔導員簽名同意;輔導員當晚不在校的,由學生本人先電話聯絡輔導員並經值班的校衛隊員通話確認,同時在校門值班室登記,填寫《學生深夜外出保證書》一份,第二天由輔導員到校門值班室補籤意見。

第十三條 凡弄虛作假晚出,包括編造虛假理由、請人假冒輔導員與宿管員、校衛隊員通電話取得批准晚出的,或強硬晚出的,由學院進行嚴肅處理。

第四章 相關規定

第十四條 學生晚歸的情況由學工辦每天反饋給相關係,輔導員須及時做好學生的批評教育工作,對給予通報批評的晚歸學生,由學工辦負責在全院通報;對給予紀律處分的晚歸學生,按有關程式辦理。

第十五條 學生幹部、學生黨員負有監督學生晚歸的責任和義務,本人應做好表率,督促同學舍友按時就寢。

第十六條 對學生晚歸現象嚴重的班級、宿舍取消“先進班集體”、“文明宿舍”等的評比資格。

第十七條 凡未經批准,從當晚熄燈時間至次日早晨6:30期間未回本人宿舍者,為不歸。學生須在學院住宿,按照學院的作息制度按時回宿舍就寢,禁止夜不歸宿。

第十八條 學生晚歸、晚出、不歸在校外所造成的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自行承擔。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九條 本辦法自頒佈之日起實施。

第二十條 本辦法由學生工作辦公室負責解釋。

二○○八年十一月十七日

晚歸保證書 篇4

尊敬的輔導員您好:

幾天來,我認真反思,深刻自剖,為自己的行為感到了深深地愧疚和不安,在此,我謹輔導員做出深刻檢討,並將我幾天來的思想反思結果向領導彙報如下:

通過這件事,我感到這雖然是一件偶然發生的事情,但同時也是長期以來對自己放鬆要求,紀律作風渙散的必然結果。

經過幾天的反思,我對自己晚歸的事情進行了分析,記得剛來學校的時候,我對自己的要求還是比較高的,時時處處也都能遵守相關規章制度,從而努力完成各項學習。但是由於自己的紀律觀念的渙散,也就慢慢的放低了對自己的要求,因此,發生了這次晚歸的事,這次發生的事使我不僅感動是自己的恥辱,更為重要的是對不起輔導員。

這次犯錯誤,自己想了很多東西,反省了很多的事情,自己也很懊悔,很氣自己,去觸犯學校的鐵律,也深刻認識到自己所犯錯誤的嚴重性,對自己所犯的錯誤感到了羞愧。學校一開學就三令五申,一再強調校規校紀,提醒學生不要違反校規,可我卻沒有把學校和老師的話放在心上,沒有重視老師說的話,沒有重視學校頒佈的重要事項,當成了耳旁風,這些都是不應該的。也是對老師的不尊重。

我也看到了這件事的惡劣影響,如果在班級上,大家都像我一樣自由散漫,漫不經心,那怎麼能及時把工作精神貫徹好、落實好,並且把工作做好呢。同時,如果在我們這個集體中形

成了這種目無組織紀律觀念,為所欲為的不良風氣,我們工作的提高將無從談起。因此,這件事的後果是嚴重的,影響是惡劣的。

發生這件事後,我知道無論怎樣都不足以彌補自己的過錯。因此,我不請求輔導員對我寬恕,無論輔導員怎樣從嚴從重處分我,我都不會有任何意見。同時,我請求輔導員給我一次機會,同時也真誠地希望老師能繼續關心和支援我,並卻對我的問題酌情處理。

保證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晚歸保證書 篇5

尊敬的輔導員:

您好!對於這個學期所犯的錯誤,我想了很多,對自己進行了深刻地反省。我現在很懊悔,為自己的行為感到非常地羞愧。大一開始,我就從嚴要求自己,立志做一個遵紀守法,做一個能給身邊同學帶來積極影響的好學生。從大一到大三,我每天都督促自己不要犯下任何錯誤,可是到了大四,我變了,我變得鬆懈而散漫。心想著反正都大四了,懶散一些應該不要緊,於是我和同學,朋友在外面聚會之時沒有了時間觀念。我竟然忘記自己是一個預備黨員,是一個曾經被同學評為優秀學生幹部的人。

學校三令五申,一再強調校規校紀,提醒學生不要違反校規,可我卻沒有把學校和老師的話放在心上,當成了耳旁風,這些都是不應該的,也是對老師的不尊重。老師打電話提醒我以後,我冷靜的想了很久,我所犯的錯誤不僅破壞了學校的管理制度,作為一個大四的學生很有可能造成學弟學妹們的效仿,因此影響班級紀律性,年級紀律性。同時也是對自己抱有很大期望的老師和家長帶來傷害。我現在已經意識到所犯下錯誤的嚴重性,作為一個預備黨員,我不僅應該對自己負責,更應該對組織和對其他人負責。

造成如此大的過失,我有著不可推卸的責任,我真誠地接受批評。我知道,對於學生,不觸犯校規,不違反紀律,做好自己的事是一項最基本的責任,也是最基本的義務。但是我卻連最基本的都沒有做到。如今,犯了錯,我懊悔不已。我會以這次違紀事件作為一面鏡子時時檢點自己,批評和教育自己,自覺接受監督。我也要通過這次事件,提高我的思想認識,強化責任措施。希望老師可以原諒我的錯誤,我向您保證此事不會再有第二次發生。日後我會加倍努力從嚴要求自己,做一個合格的大學生,做一個先進的共產黨團員,做一個對社會有貢獻的人。

保證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晚歸保證書 篇6

為了加強學生住宿管理,規範學生行為,營造良好的寢室文化與環境,維護學生正常的學習、生活、安全秩序,培養具有“信、敏、廉、毅”素質的創業型人才。

根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生管理規定》結合我校多校區管理重心下移的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一、學生宿舍是學生在校期間學習生活的重要場所,是學校對學生進行思想品德教育和行為養成的重要課堂,是學校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陣地。

加強宿舍文明建設的管理,創造“整潔、優美、有序”的宿舍環境,培養學生的文明行為習慣,培養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一代新人,是全面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加強精神文明建設的具體措施。

二、本校住宿學生必須按照學校指定的寢室和床位住宿,不得隨意調換寢室和床位。

學生一律不準擅自在外住宿,一經查實,學校將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

同時,學生未經批准在外租房住宿所造成的人身傷害、財產損失等後果均由學生本人負擔。

學生不得在宿舍留宿校外人員,有特殊情況留宿校外人員,應徵得樓棟管理員許可,並進行住宿登記後方可留宿。

三、住宿學生應自覺服從物業管理中心工作人員的教育與管理,養成良好的學習和生活習慣。

宿舍內禁止學生在上課期間睡懶覺、酗酒、起鬨、亂扔或燃燒物品,禁止在寢室內使用蠟燭。

四、男生不準進入女生宿舍,午休時間及晚上九點以後,女生不得進入或滯留男生寢室;逾熄燈時間叫門進樓者,視晚歸處理,給予全院通報批評。

五、學生要愛護公物,室內一切裝置和傢俱不得損壞丟失,畢業離校時應如數歸還。

人為損壞丟失,應照價賠償。

各寢室要節約用電用水,學生宿舍用電用水實行定額使用,超出定額應支付超量費用。

寢室內嚴禁私拉電線及使用電爐、電熱杯、大功率音響、電熨斗、電暖器、熱得快等各種電器,違者除沒收外,還要給予全校通報批評,對於因違章用電而造成火災事故,將依法追究責任。

六、學生應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財產,寢室內不要放置超過100元以上的現金,學生離開寢室應及時鎖門。

對於學生上課期間發生被盜事件,造成財務損失的,經公安保衛部門查實屬於外來人員入室盜竊,應追究值班員的經濟責任。

七、寒暑假期間,學生宿舍樓原則上實行“封樓”管理,如確因學習和路途遙遠等因素而需留校的,學校實行集中統一安排住宿,留校住宿學生需按規定辦理有關住宿手續,交納必要的水電財產押金。

八、節假日學生外出,在向所在學院辦理有關審批手續,逾期不返校者視為在外住宿處理。

九、各寢室要認真搞好室內衛生,嚴格執行衛生值日製度,嚴格執行社群規定的垃圾清出寢室時間,確保公共場所的清潔工。

按照整潔、美觀、格調高雅、方便生活的原則佈置寢室,嚴禁在牆壁、傢俱上亂塗、亂貼、亂畫,爭創文明寢室。

不準隨地吐痰、亂拋果皮紙屑、廢舊電池,不亂倒茶水和汙水。

嚴禁盒飯進入寢室,注意保持衛生間的衛生,尊重清潔工的勞動。

十、學生科根據文明寢室評比辦法,在一學年評出文明寢室(校級文明寢室、院級文明寢室)合格寢室、不合格寢室。

十一、對評比選出的文明寢室,學校(學院)進行表彰,並頒發榮譽證書,掛“文明寢室”牌,文明寢室是考核班級工作、團支工作、黨小組工作的一個重要指標,是考察入黨積極分子表現的一個重要方面,是學校評選優秀學生、優秀學生幹部的重要條件。

對於不是文明寢室的成員,評選時一般不予考慮。

文明寢室多的班級,評選優秀班集體時優先考慮。

十二、本條例由學生管理科負責解釋。

保證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