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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實習心得(通用8篇)

欄目: 實習報告 / 釋出於: / 人氣:2.44W

法院實習心得 篇1

實習前言

法院實習心得(通用8篇)

實習是每一個大學畢業生不可缺少的一段重要經歷,它使我們在實踐中瞭解社會、在實踐中鞏固知識;實習又是對每一位大學畢業生專業知識的一種檢驗,它讓我們學到了很多在課堂上根本就學不到的知識,既開闊了視野,又增長了見識,為我們以後進一步走向社會打下堅實的基礎,也是我們走向工作崗位的第一步。

首先,我向所有為我的實習提供幫助和指導的XX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員和我的指導老師致謝,感謝你們為我的順利實習所作的幫助和努力。

我的實習是由文理學院法律系和XX市中級人民法院共同安排的。通過實習,我在我的專業領域獲得了實際的工作經驗,鞏固並檢驗了自己四年本科學習的知識水平。實習期間,我參與了大量民事訴訟的庭審過程,並從事了一些書記員的工作。在此期間,我進一步學習了民商法及民事訴訟法,對民商法和民事訴訟程式問題有了更深的理解,將理論與實踐有機的結合起來。實習結束時,我的工作得到了實習單位充分的肯定和較好的評價。

以下是我的實習的自我鑑定。擬從實習目的、主要實習內容、實習主要過程、實習、學習與生活、實習所感所想,收穫體會六方面進行總結。

一、實習主要目的

把對法學特別是民商法和民事訴訟法書本學習的理論知識應用於實際的民事訴訟實務中去,在我的專業領域獲得了實際的工作經驗,檢驗並鞏固了自己四年本科學習的知識水平。

二、主要實習內容

實習所在的部門為中級人民法院民一庭。實習內容全面,無特定實習崗位。實習期間參與了大量民事訴訟的庭審過程,並從事了一些書記員的工作。具體的實習內容有:聽庭(旁聽),參與了大量民事訴訟的庭審過程,包括 買賣合同糾紛、一般人身損害賠償糾紛、道路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損害賠償糾紛、離婚糾紛、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勞動合同糾紛、撫育、撫養關係糾紛、一般勞動爭議其他勞動爭議、經營合同糾紛、租賃合同糾紛租賃合同糾紛、農業承包合同糾紛、僱員受害賠償糾紛、其他財產損害糾紛、商品房違約造成的財產損害糾紛、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糾紛、財產權屬糾紛、分家析產糾紛、其它贍養糾紛、撫育費糾紛、不當得利糾紛等案由的案件;閱讀、瞭解熟悉各種民事訴訟裁判文書、司法文書及其他相關文書,包括一審民事判決書、二審民事判決書、民事裁定書,民事起訴狀、民事答辯狀、民事上訴狀、民事調解書、代理人的代理詞、法院的上訴函件、發回重審的函件、庭審筆錄、合議庭筆錄;卷宗整理工作,具體包括,到文印室拿裁判文書,蓋核對無異章、敲院印,然後摺好卷宗封面,按清單順序整理材料,敲上頁碼,填寫好卷宗的清單,再寫好封面,由各審判員、書記員簽名,蓋上長期或短期的保留期限,最後到檔案室歸檔;其他工作,包括退卷、送快遞、和送達回證、傳票、合議庭通知、排期指定書的院印蓋章、拿送信件報紙和雜誌、調檔案、打字、影印資料、到法院圖書館看法學書籍雜誌等等。

四、實習主要過程

20xx年4月17開始實習。初來乍到,對XX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建築結構空間分佈很不瞭解,以至於從第五法庭到519辦公室小何師姐都要問“你知道怎麼走回去嗎?”。幸虧我的方向感較強,很快就大致瞭解了各個樓層及重要辦公室的分佈,這使我實習學習進展過程加速不少。實習第一天必要任務肯定是認識熟悉各位老師(按認識順序為蔣、李、盧、黃、許、許)以及一同實習的師姐小何。她們都還年輕,都很熱情,沒有一點生疏感,我也很快融入了519這個我即將要工作近2個月的地方。就這樣我的實習就開始了。第一天早上我看了好幾份民事判決書,相對於書本上虛擬的範本的縮略、枯燥,我感受了現實的判決書的具體、生動。並留意了民事判決書格式和一些內容的寫法。

下午送了一些法律文書的快件送後,去第五法庭聽一個一審的財產損害賠償糾紛案件,中級法院的一審案子數量是比較少的,所以我算是比較幸運。此案的具體案情是原告租用第二被告的倉庫,因同租用第二被告的倉庫的第一被告改變照明線路引起火災造成了原告鉅額財產損失,原告請求第一被告賠償財產損失,第二被告負連帶責任。經過了法庭調查程式,然後進入激烈的法庭辯論,之後進入雙方的最後陳述,審判長宣佈休庭,此案沒有當庭宣判。退庭後回到辦公室我就看看一些司法文書和隨身帶的法律法規。4月18日,在第十三法庭聽了個建築工程分包合同糾紛的案件,案件的焦點主要是上訴人與被上訴人是建築工程分包合同關係還是內部職務行為,此案最後調解掉。

其他時間對照著現實的各種法律文書,看法律文書教程,頗有收穫。還學會了蓋各種章。4月19日,通過一個二審的一般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件瞭解了“庭詢”這一二審民事案件常用的而教材上並沒提到的開庭事項。庭詢是指二審民事案件,如果當事人均沒有新的證據,一般不開庭審理,往往由主審法官詢問當事人一些不清楚的案情,以及詢問當事人是否接受調解,然後根據一審審理查明的材料和詢問的情況,作出判決。並親歷了一個背靠背的調解過程,背靠背的調解方式是和當面調解相對,是對當事人分別做思想工作的方式。

領略了審判員的民事調解藝術。4月21日,在第三法庭,聽了個不是以“官”的身份的“民告官”的一般人身損害賠償案子,該案認定的主要事實是諸暨市大塘鎮政府設定的垃圾投放點有安全隱患,原告的母親某日晚在倒垃圾時不幸掉進河裡淹死,政府因沒有儘管理的義務負主要責任,原告的母親也存在過錯應承擔部分責任。庭後學習了整理卷宗的一些工作,如折卷宗的封面、打頁碼、寫清單、貼封條、蓋公章等並閱讀了大量法律文書。

4月24日早上,參與了在十三庭開庭進行證據交換過程,得知證據交換是審前程式的重心,證據交換的時間在當事人答辯期屆滿後至開庭審理之前,這一制度的設立,有利於證據的充分採集,有利於當庭質證認證,有利於開展調解工作,提高辦案效率和質量。而證據交換的適用範圍為案情比較複雜、證據材料較多的案件。下午去影印室影印訴訟材料,瞭解影印機的多種操作。4月26日早上,和蔣老師去去開庭了,是個離婚糾紛的案件,離婚案必經調解程式,但沒有調解成功。往後也聽了不少離婚糾紛的案件,這反映了離婚已是應受關注的個社會問題。下午學會退卷工作。往後幾天在法院圖書館看了些好書,比如邱聰智的《新訂民法債編通論(上、下)》、林誠二《民法債編總論-體系化解說》。五一長假後聽了勞動合同糾紛、農業承包合同糾紛等一些案件,進一步瞭解民事審判法庭庭審的各環節,認真觀摩一些律師的整個舉證、辯論過程,並掌握了一些法律的適用及適用範圍。5月14日,目睹了許楓老師如何處理“緊急事情”。

許老師通知一個遠從四川趕來打贏官司的中年婦女來拿傳票。那中年婦女由於某些原因急著要回家但拿不到錢沒耐心很氣憤,很固執揚言要剁上訴人(原審被告)的手指。許老師苦口婆心,從她的利益角度入手,分析了不來拿傳票,就需要公告……,最後說服了她。5月25日,去立案大廳處理一些訴訟發票的。5月28日,早上連聽兩個案件,一個是一審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第二被告對該案提出了管轄權疑義。所以沒正式開庭,只進行了談話瞭解一些情況。另一個是屬於“一審就應該調解掉的案子”,因為有一些案件,訴訟成本過大,並且不能很好的現實的解決矛盾,調解或許是條好途徑。其他時間,還聽了一些其他贍養糾紛、經營合同、租賃合同糾紛等多起案件,學習了一些民商法和民事訴訟程式的知識,在忙時,還幫忙從事一些書記員的工作。

五、實習、學習與生活

實習本身就是一種學習。實習期間,我利用此次難得的機會,努力工作,嚴格要求自己,虛心向法院的老師們求教,認真學習法律、法規以及理論和實踐知識,經常參加了多民事案件的開庭審理,認真學習了豐富的實物的司法文書,真正從課本中走到了現實中,從抽象的理論回到了多彩的實際生活,細緻的瞭解了民事起訴的全過程及法庭庭審的各環節,認真觀摩一些律師的整個舉證、辯論過程,並掌握了一些法律的適用及適用範圍,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從而進一步鞏固自己所學到的知識,為以後真正走上工作崗位打下基礎。

開始實習後,實習成了生活的一部分。生活需要安排,實習中堅持每天早睡早起,中午午睡,養成了良好的生活習慣,這使我在工作中充滿活力。生活需要態度,工作也有工作的態度和紀律。實習中的很多工作,有興趣就很容易做好。但還有些事難免會比較枯燥的,像一些書記員的工作,如折封面,敲頁碼,寫封面等。其實每次折封面的數量並不需要很大,但一封面要折六個折,且卷宗封面很硬需要重力壓過才能定形,距離較近的摺痕(第三或四折)是很難折的,因此折封面會是比較麻煩的工作。對此我以我的短暫經驗總結了個高效率的方法(全省卷宗是統一樣式的,各個地方都可以借鑑),就是先折第一,第三或四,第六個折,再折第二、第五個折,用重力壓一下,然後轉過封面以第二、第五個折為支撐折第三或四折,再用重力壓一下。這個動作很流暢,轉封面只需一次,重力壓只要兩次,能提高效率50%左右。

敲頁碼有時要一連敲幾百個,這是個很沒技術的工作,剛開始有時心裡會有牴觸。我的處理是雙手輪換的敲頁碼,用右手時追求速度,用左手時賦之予激情,“激情”是指多用左手可以開發右腦。有了這個想法,我可以很快完成任務。寫封面時,自己可以設立多加個目的,如練好書寫。這樣可以增強行動力,並做的完美。其他如影印上百頁的訴訟材料時,你可以找出最佳的前後兩個按按鈕的時間間隔,用心這很容易找出,根據這個頻率,機器的啟動影印速度是最快的,並且在影印時你還可以跟著節奏做腹式呼吸,調解一下疲憊的身心。以上就是針對這次實習中不是很喜歡工作的處理或訣竅。處理好這些事情你的工作生活就會很愉快很輕鬆。

六、實習所想、所感

實習是一種經歷,只有親身體驗才知其中滋味。“紙上得來終覺淺,絕知此事要躬行。”在這段實習過程中,學到了很多,開闊了我的視野,使我對法律在現實中的運作有所瞭解,同時也發現了自己的許多不足之處。在學校總以為自己學的不錯,一旦接觸到實際,才發現自己知道的是那麼少,,這時才真正領悟到“學無止境”的含義。且除了專業的實踐經驗外,生活中工作中還有更多的事情要學習。因此我個人覺得像法學這樣實踐性強的學科,應多組織一些實踐教學活動,採用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教學方式,讓學生們多接觸社會和專業的實踐活動。

“打贏官司不一定就有道理,一點都不退讓,有時候反而輸了日常的理”,這是第五法庭王審判長在一次調解中說的一句話,讓我感受頗深。在實習中參與了大量民事訴訟的庭審過程,我瞭解到現實中很多的民事糾紛案件都是通過調解解決的。因為在民事糾紛中法律更多的只是一種解決問題的途徑,但不一定是最好的方法。法律不是萬能的,很多時候判決判了,但當事人之間的矛盾還存在著,法律並不能消除矛盾。“打贏官司並不意味著事情就結束了,有時官司打完矛盾還在,這並不是想要的結果。”調解是雙方自願答成可接受的協議,調解可以減少訴訟成本,相比判決也可以一定程度修復當事人雙方的矛盾。一個合格審判人員必須懂得調解的藝術。要具備調解的能力,這要求審判人員要有很好的親和力,又依法辦事不失威嚴,能給人民群眾信任感,既能言之以理,又能動之以情。

接觸了大量的民事糾紛也讓我瞭解了目前存在的比較突出的社會問題,比如眾多的婚姻家庭糾紛案件,反映了當前人們婚姻家庭觀念正在發生轉變,傳統的婚姻家庭觀念正受到挑戰。不少的相鄰關係糾紛案件,說明了市場經濟下,人們忙著自己的事情,疏忽了和鄰里的溝通交流,關係逐漸淡漠,造成了不和諧的局面。一些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件的當事人多住院、多吃藥擴大損失“給醫院打工” 表明當今社會誠信的缺乏。……

實習的經歷,豐富了我的生活,增加了我的閱歷,讓我更加成熟。使我從遵紀守法的好公民轉變為合格優秀的法律人才大大邁出了 重要一步。

再次感謝XX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員和特別是民庭的老師。謝謝!

法院實習心得 篇2

今年暑期遵照學校教學計劃,我們分別被統一安排至武漢市各基層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實習。本人很榮幸地被分配到武漢市武昌區人民法院實習一個月。

武昌區人民法院坐落於武昌區沙湖地段,是一個成立時間較早的法院。從外觀上看,建築風格較為陳舊,規模也不如一些新建法院那麼巨集偉氣派。走進裡間才發現,裡面的辦公設施較為簡單。幾面玻璃就就將一層樓分割成一間間辦公室。雖然簡單,衛生打掃得卻很乾淨,給人一種寧靜肅穆得感覺。辦公室裡面也佈置得體,桌椅書櫃、書籍資料擺放整齊,凌而不亂。

逛完一圈後才發現,整個法院由兩棟大樓組成,前面是立案大廳和辦公用大樓。後面是審判庭,旁邊是執行局和後勤部門,中間都有走廊過道連通,整個法院看上去就像一個四合院。而正是這麼一個小小得去處卻處理了周圍方圓百里大大小小成千上萬的案子。我不禁感嘆:麻雀雖小,五臟俱全。環境再好終究是為了工作服務的,既然工作已經得到了基本的保證再追求環境和條件的優越又有什麼意義呢?我頓時釋然,對法院的敬畏也油然而生。

帶著這種敬畏感,我闖進了法院的大門,迎接我的是民一庭的副庭長,她將我領進最裡間的辦公室。辦公室有三位法官、一名書記員以及一位比我早到一個多月的師姐。就這樣我開始了在這個新鮮而又刺激的環境中的法律工作。雖然輪到我的工作不得而且大多有些重複,但我依然保持著濃厚的興趣處理每項事情。

開始工作的頭兩天法官就叮囑我要認真跟隨書記員學習,服從她的安排,因為大多數情況下法官都處於忙碌狀態,基本無暇顧及我們,只會再閒談交流中不時教導我們幾句。

實習中有很多事情給我留下了深刻印象並讓我從中汲取了不少經驗知識。第一件事就是裝訂卷宗,雖然聽起來很簡單,但其中卻包涵了很多法律知識。記得第一天,書記員就拿了一本厚厚的卷宗,並給我講述了裡面各種檔案的排列順序。由於挑選的案宗不夠經典,她只能大致講解一下,並讓我多看卷宗自己總結。我便翻閱了一件件已經整理完畢的卷宗。雖然每見案子具體上大相徑庭但案子包含的基本訴訟文書大致上卻是一致的。經過反覆積累和鞏固我終於能熟練的獨立完成一件案宗的整理裝訂。

第二件事就是在一些法院日常工作的操作。在掌握了上述基本技能之後,我也便了解了一個案子從立案到結案的全過程。因為每個案宗的排列順序都是按照法院的操作流程來辦理的。有了這些基本知識後,我邊接觸了一些訴訟文書的寫作一類的事情。如舉證通知書、應訴通知書、開庭傳票等。然後還負責這些檔案的編排、校對、列印等工作。期間還經常打電話聯絡當事人或接聽電話以及接待來訪客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這使我認識到作為一名法律工作者不僅應當具備專業知識,還應當具備社會交際能力和耐心熱情的品質。而在發出票和運用電腦編排一類事情中又讓我認識到掌握相關資訊知識和技能的必要。這些基本素質應該在日常的學習生活中就應該注意培養。

上面談到的只是一些表面上的形式內容,真正掌握知識的應該是在參加庭審以及事後與法官們的討論分析中得到的。在短短一個月實習時間內我曾有幸幾次在法官們的帶領下參與旁聽。

接下來的第三件事就是旁聽給我的感性認識。我所見到的庭審與我想象中的庭審差別很大。可能是我歐美律政小說又或是電影看多了,腦海中呈現的是場面巨集大、莊嚴肅穆的情景,與現實格格不入。在法院看到的審判庭是一個面積狹小、佈置簡陋的隔間,給人一種隨意的感覺。法官也與當事人打成一片,完全沒有律師當堂對抗、精彩紛呈的場面。審判時間也很短,一般不會超過兩小時。後來從法官處得知這是一個臨時法庭,正式的法庭尚在修理當中。

幾樁案子下來,我感觸頗多。首先,當事人法律意識淡薄。很多人連律師都不用請,直接在親朋好友的陪同下以期藉助人多勢眾據理力爭壓倒一切。這使得審批多次被打斷甚至重新審理,反應出我國的法制宣傳教育還存在很大問題。其次,法官壓力龐大。無論在辦公室還是在審判庭這種正式場合法官們無疑不面臨當事人的責難。這實在是一種無奈也是一種悲哀,而上級的指示和干擾無疑又加劇了這種悲哀。最後,審理工作是可以靈活處理的。這與我想象中教條式處理方式是又很大不同的。

例如,在一次民事共同訴訟案件的審理過程中,原告只有一個,即小區物業管理公司,而被告有六個,都是小區業主。本來我認為此案會合並審理,因為這樣比較方便又簡便快捷,結果法官卻是一一進行審理的。在我的提問之後,我得到的解釋是,經調查這六位業主各持己見、互不統一,若是合併審理就會造成混亂很難控制局面,最後反而會影響審判工作的進行。這使我不得不佩服法官們的經驗豐富,表面上看起來法官與平常人沒什麼兩樣,可一到工作中就會發現他們的厚積薄發和機智靈活。然而我的另一發現就是合議庭基本上是合而不議,每次記錄都是書記員按固定模式從前面的審判記錄中抄錄一段話就完了,不知道這是不是另一種靈活處理。

第四件使就是審理過程中存在的重實體而輕程式傾向。例如,很多案件是因實體存在錯誤的情況才啟動再審程式,而很少又為了程式而進入再審的。又比如上述提到的合議的省略。我也經常耳聞目睹法官們為了方便又少走了一些看似不必要的程式。而這種一味的追求辦事效率是建立在犧牲程式公正利益之上的。當前我國仍然存在重實體而輕程式的普遍現象,從此事件中便可見一斑。

在我看來,所有再現的知識法律意義上的事實,而非原始狀態的事實情況,審判上所能達到的只是法律事實,而不可能是原始狀態客觀事實。若干追求個案的絕對公正而犧牲整個民訴體系的程式利益將是得不償失的,更何況這種推測出來的法律事實也不一定與當時的客觀情況相符合。而只有通過公正的審判程式充分保護各方訴訟參與人的權利,保證作為定案根據的證據的確實性、充分性和合法性,給訴訟參與人以公正、民主、文明的感受和教育,才能最大限度地使司法裁判為社會公眾所認同和接受,形成社會公眾對國家法治的普遍信服和尊重。希望我們能儘快能走出這種誤區。

第五件事則是終審判決不終極的現象。申訴案件越來越多,上訴率高居不下,這使得法官們經常做重複工作,工作壓力也無形增大很多。其中一個原因就是當事人不服判決,對法院的宣判缺乏信任感。這種不信任很大程度上取決於他們的法律意識淡薄。

一些案子在我們看來是非分明、輕而易舉而且法官也遵照了正當程式,適用法律也毫無錯誤,當事人卻還屢次來法院申訴,而且直接頂到了院長、庭長上面去了。再者還有向檢察院提出抗訴申請的,有向政府告狀的,有要求人大進行監督的。也許那些人確實很冤枉,或者他們的確受到了不公正的判決,當然我們並不排除這裡面存在著一些司法腐敗問題。但作為一個法院經過嚴格程式作出來的終審判決就應當具備其應當享有的權威性,否則法律是、就失去了它賴以存在的價值和作用。美國著名法學家哈羅德伯爾曼曾經說過法律必須被信仰,否則它將形同虛設。要想法律的作用得到發揮、價值得到體現、精神得到推崇,每個社會成員應具備的法律信仰是必不可少的,與此相反,一個國家的司法體系必然架空。

第六件事便是執行難的問題。基層法院作為執行的主陣地,擔負著全國80%的案件執行。但基層傳統的文化背景、特殊的地緣關係使得基層法院的執行現狀並不樂觀,案件的實際執結率不盡人意。我雖然不在執行局,但我的一些同學曾在那裡實習,我們私下裡經常交流,也不止一次的聽法官們提起過,所以還是又一定體會的。一個判決下來了,這個案子算不上是真正意義上的完結,只有等到判決的內容執行完畢才稱的上是完美意義上的結束。而我瞭解到的情況經常是判決內容得不到兌現。

一些當事人為了逃避責任往往採取欺詐隱瞞的作法。有的推脫欠債、有的轉移財產,還有甚者連假離婚都敢用。這便不得不讓人擔憂法律的威嚴和公信度的問題。執行難是全國性的問題。其中的原因很多,有執行的環境問題,經常秩序不正常等因素。也不排除執行法官的素質問題。我想解決這方面的問題可以從以下考慮。首先 ,改革司法體制和完善法律制度,恢復制度系統的平衡。具體來講就是解決司法獨立性問題,減少部門和地方對司法活動的影響,增強法院的抗干擾能力以及進一步完善法律制度和統一資訊管理制度加重對逃避法律責任、拒不履行法院判決行為的懲處力度,對於那些膽敢藐視司法權威的行為人,應當作為刑事犯罪來懲處,另外還需構建統一的資訊平臺使當事人無法逃避法律責任,也逃避不了法律責任。其次,加強法院自身建設。執行難的問題,雖然有體制和制度原因,但也有人為因素,特別是法官辦案的公正性因素。己不正豈能正人,這是最基本的規則和道理。

最後談談我自身的問題吧。通過連日來的學習讓我有了一個深切的體會:理論知識掌握不夠,很多理論上的問題都不是我目前就能夠理解的;實踐技能也不牢,很多基本社會方面的能力仍欠缺錘鍊。而且也不能很好的把二者融合起來。具體來講就是課堂上的教學側重理論知識的掌握,而對實踐方面卻很少涉及。這致使我們在實踐過程中經常捉襟見肘。

很多情況下,一些司法操作過程中的小事對我們來說都很陌生,也經常使我們感到束手無策。還是拿整理卷宗來說吧,它看似微不足道,但其中所隱含的規律卻不是一眼就能看懂的,其中的每一頁訴訟文書都是有其合理的擺放次序的。因此在這裡說句題外話,學習法律的最終目的是要面向群眾,服務大眾,為健全社會法治,為我們的依法治國服務的。高等法學教育在推進法治建設過程中擔當著重要的角色,其培養的具備一定基本理論知識,技術應用能力強、素質高的專業技能人才,將在社會上起到重要作用。現代的社會是一個開放的社會,是一個處處充滿規則的社會,我們的國家要與世界接軌,高素質法律人才的培養必不可少。

法院實習心得 篇3

具體說來,我在實習中主要有以下收穫:

第一,基層法院法官的優秀素質加深了我對法官職業的認識。

我實習的刑庭的法官都具有長期司法審判工作經驗,在審判案件時對庭上情況的發展具有很強的掌控能力。法官之所以威嚴,除了法官職業本身的威嚴外,還需要法官自身的人格魅力。廉潔公正,自省自重,是對法官的基本要求,慾望永無止境,慾望也是不能自拔的深淵。法官的個人魅力還體現在法官較高的文化修養和法律專業素養,時刻清晰的理性。

第二,我較為熟練的掌握了司法文書的寫作要領。

實習期間,我整理了大量的案件材料,這些經歷在很大程度上彌補了我在學校所學知識的不足。一份完整的一審案卷材料是由公安機關的預審材料(其中包括接警記錄、各類證據、拘留和逮撲證件、審訊筆錄等)、一審正、副卷(包括目錄、立案書、起訴書、答辯狀、辯護書、附帶民事賠償起訴狀、委託律師函、開庭筆錄、合議庭討論筆錄、閱卷筆錄、審判委員會討論記錄、判決書、送達回證等組成)。案卷訂裝存檔前應當逐頁加印頁碼、在封底貼封條加蓋審判庭騎縫章,最後由整理人和案件承辦人簽字蓋章存入檔案室儲存。

關於體會

轉眼間,兩天的法院實習生活很快就結束了,在法院的實習的日子是充實而快樂的,不僅學到了許多專業知識,還結識了很多的法官、律師以及社會上其他的人。這兩天的實習經歷將是我一生中難忘的回憶,也是一筆寶貴的財富。

最後,再次感謝海淀區人民法院給了我這次實習的機會!謝謝!

法院實習心得 篇4

實習期間,我瞭解了大量庭審案件從立案到結案的全過程,在一些案件的立案過程中我還擔任了具體的案卷整理工作和書記員的工作,並且對部分參與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並及時與法官交流。在此期間,我進一步學習了相關法律知識,對審理民事案件的程式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時注意在此過程中將自己所學理論與實習實踐有機結合起來。實習結束時,我的工作得到了實習單位充分的肯定和較高的評價,所以在這向所有為我在法院實習提供幫助和指導的法院的工作人員及我的老師致謝。

實習期間我主要的法院實習工作進行了深入的學習,並參加了一些案件立案審判的過程:

1、訴訟文書的寫作。如舉證通知書、應訴通知書、開庭傳票等。現在我知道,舉證通知書是發放給原告和被告的,而應訴通知書是發放給被告的。所有的文書一式兩份,一份給當事人,另一份法院儲存。然後還負責了這些檔案的編排、校對、列印等工作。使我更加清晰了法院工作的嚴謹和程式性,每一份列印的訴訟書,判決書等都要蓋有“與原件核對無異”字樣的章,並且要到辦公室蓋法院的公章。而在運用電腦編排一類事情中又讓我認識到掌握相關資訊知識和技能的必要。這些基本素質在我們日常的學習生活中就應該注意培養。

2、聯絡當事人。在此期間我還經常打電話聯絡當事人或接聽電話以及接待其他訴訟參與人。一開始很害怕自己的表達不清楚,當事人不能理解我的意圖,所以打電話很膽怯,但是所謂孰能生巧,通過老師的指導和自己的體會,我慢慢掌握了與當事人溝通的技巧。這使我認識到作為一名法律工作者不僅應當具備專業知識,還應當具備社會交際能力和耐心熱情的品質。

3、整理卷宗,在法院工作人員的指導下,我學會了整理卷宗。卷宗分正卷和副卷:副卷是合議庭對案件的討論意見理由等等,是給法院內部看的,當事人及其代理人是絕對看不到的;正卷裡包括立案文書、起訴狀、應訴答辯狀、送達回證、開庭筆錄、質證筆錄、雙方提供的證據等等,正卷是給當事人及其代理人看的。卷宗不能帶離法院,閱卷完畢後應及時送還案件的承辦法官或書記員。卷宗的整理包括按順序排列內部文書、填寫封面、裝訂成冊、張貼封條、書記員蓋章等工作。這些已經審結的案件中有很多典型案例,其中涉及到事實的認定,證據的採信,責任的認定等等,在整理卷宗過程中,使我對民事案件從立案到審結的程式,各種該歸檔的文書的分類有了詳細的瞭解。

4、旁聽案件。在實習的過程中,我參加了多次的旁聽案件。我所見到的庭審與想象中的卻是千差萬別。腦海中呈現的是場面巨集大、莊嚴肅穆的情景,卻與現實格格不入。並且完全沒有律師當堂對抗、精彩紛呈的場面,審判時間也很短,一般不會超過三小時。雖然事先沒有看卷宗,但還是能聽懂大概。我覺得,在庭審的過程中,法官的思路是最清晰的,法官的思路引導著整個審理過程;法官總結的爭議焦點很關鍵,關係到能否準確地指出案件的要害;而一個好的律師,首先要思路清晰,能夠自圓其說,還要較好地捕捉法官提出的問題的深層含義。

5、做案件的記錄。多次的旁聽,讓我對庭審的流程有了很好的瞭解。因此我有幸擔當了幾起案件的記錄,平時從沒參加過速記方面的鍛鍊,開始的幾次不僅記不下全部內容,寫字塗改厲害,而且無法把握真正該記錄的內容,最後還是在法官的指導下,重新寫了一遍,才讓當事人雙方簽字的,經過幾次的練習和老師的批改,後來幾次慢慢掌握了庭審記錄的技巧並能獨立完成記錄工作,但速度還是有點慢。準確聽庭是書記員的基本功之一,而且打字也是個很大的問題,一定要快,準確,才能完全準確記錄當事人的言語,通過這項工作讓我看到了自己的不足,應該在以後的學習生活中更加培養自己實際性操作方面的能力。

在這次實習的過程中,我發現自己還存在很多不足和缺點,感到自己不擅長與人交流和溝通,動手能力不強,做事情不夠有條理,但是功夫不負有心人,在老師的指導之下,我不斷努力,不斷實踐,不斷提高。

這次實習是我大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經歷,其收穫和意義可稱得上是很大。通過實習,我將自己所學的知識應用於實際的工作中。理論和實際是不可分的,在實踐中我的知識得到了鞏固,解決問題的能力也受到了鍛鍊;本次實習開闊了我的視野,使我對法律在現實中的運作有所瞭解,也對專業用語有了進一步的掌握;此外,我還結交了許多法官和律師朋友,我們在一起相互交流,相互促進,從他們身上我學到很多為人處世的方法。

在這一個月短暫而又充實的實習,我第一次走出學校,與社會打交道。每天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認真的完成書記員和法官交代的工作,身上的社會責任感更是增強了不少。,對我走向社會起到了過渡的作用,是人生的一段美好的經歷。除了學到了不少實用性很強的專業知識以外,更讓我懂得了不少為人處世與人友好交往的必要。實習從學校到社會的轉變,身邊接觸的人也完全換了角色,老師變成上司,同學變成同事,相處方式也完全不同。如何與人相處是現代社會的做人的一個最基本的問題,而也是在象牙塔裡面的我平日非常缺失的。在一中院裡實習的日子裡,與書記員、法官亦師亦友的親切關係更讓懂得只有謙虛友善,別人才願意把知識傳授於你,只有勤奮,別人才樂意把知識傳授於你。在法院的日子裡,在法官和書記員的言傳身教下,我豁然開朗地感受到原來法律的光輝和精神,離我不遠。

短短一個月的實習給我留下深刻的印象,讓我明白,所有的成功都不會從天而降,一定要靠自己的努力去爭取。腳踏實地,一步一步的來,投機取巧都不是長久之計,唯有真本事才是看家本領。

再一次慶幸我有這樣一次實習機會,讓我學到這麼多的知識。非常感謝銀川市興慶區人民法院給我實習的機會。

法院實習心得 篇5

此次實習,我主要是在刑事審判庭工作,同時我也經常參與旁聽開庭審理,參與傾聽案件的討論和相關法規檔案的學習。在實習中,我以明確的目的和端正的態度參與到工作中,努力地將自己在學校所學的理論知識運用到平常的工作中,向實踐方面轉化,儘量做到理論與實踐相結合。

記得我在法理課上曾學過:法律是社會的調節器,而法官-則是社會疾病的療救者。刑事領域是一個不斷創新、與時俱進,-學無止境的領域,更是一個紛繁複雜,撲朔迷離的世界,因此相-比之下,刑庭的法官們要花更多的時間與精力來學習日新月異-的法律業務,鑽研審判藝術,探尋司法規律,而且還要面對物慾-的誘惑而忠誠奉法,全身心地追求公平與正義,永遠保持性情的-冷靜與人格的獨立,他們需要更超脫的精神境界與價值追求,這-些他們身上所體現出的本色都是我今後要努力培養與塑造的,只-有這樣,我才能時刻準備著接受漫漫法律人生中一切困難和挫折-的考驗與挑戰!

我一直很喜歡這樣一句話:人生因為經歷而美麗。我想在-法院實習的這段工作經歷將永遠成為我記憶中一抹靚麗的色彩,-因為它教我懂得了如何獨立地生活,如何憑藉法律人的智慧和真-誠贏得他人的尊敬和信賴,如何盡己所能關心需要幫助的人。

法院實習心得 篇6

一,感謝指導老師們教誨

史庭長的認真和細緻是法院出名的,他從來都是一絲不苟地對待工作,大到高院的規定小到一個標點符號。他對我們十分嚴格,不允許出一點差錯。不過儘管這樣,史庭長對待我們卻十分和氣,平易近人,我們都十分敬佩他。張老師和我一個辦公室,教給了我很多東西,比如執行通知書的簽發,出庭通知書的書寫等等,還給我講他以前辦案的事情,教給了我很多學校裡學不到的社會知識。還有其他幾位老師,他們的勤奮,嚴謹,飽滿的法學知識,豐富的人生閱歷,分析問題切入要害的能力給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也對我產生了很大的影響。我向所有指導我和給我提供幫助的法官們,史吉太老師,還有其他工作人員鞠躬,致謝,感謝你們為我的實習順利結業付出的辛勞。

法官的工作並不是像很多人想象的那樣輕鬆,除了要有紮實的法律基礎,豐富的辦案經驗之外,還要面對形形色色的當事人。我在法院的時候,經常能看到情緒激動的當事人,有的蠻橫無理,有的大吵大鬧,有的號啕大哭,老師們都很耐心地為他們解釋相關的法律知識,盡最大的努力保障他們的合法權益,經常一講就是大半天。老師們告訴我,作為一名法律工作者,就是要伸張正義,保護老百姓的合法權益,對每個來訪者都應該以禮對待,平等對待。而且身為法官,會經常遇見一些很難纏的當事人,甚至會有危險,這些問題都是要考慮到的。老師們討論案情,對判決結果及判決書的內容反覆推敲反覆修改,認真工作的態度令我十分敬佩。

二、初到法院滿腔激情

20xx年7月21日我們來到寧縣人民法院,雖然天下著傾盆大雨,但絲毫沒有影響我們的熱情。當天,法院的領導及各庭的庭長給我們開了座談會,對我們表示了熱烈的歡迎,並提出了一些希望和要求,實習生們認真聽取了領導們的講話,個個充滿幹勁。最主要的就是為我們分配不同的工作及安排住宿問題。我被分配到了法院的刑庭。

會議結束後,同學們都跟著各自庭的庭長去熟悉了工作環境。我隨著史吉太庭長來到辦公室,與辦公室的張老師等見了面,他們熱情的歡迎了我。我在法院的工作,主要就是在史老師,張志軒、等幾位老師的指導和帶領下完成的,他們都是法院資深的審判員,擁有十分紮實的專業知識基礎和豐富的辦案經驗,對我也非常照顧,我十分敬佩他們。

由於刑庭只有我一個實習生,難免有些緊張和擔心,害怕自己做不好工作,為別人添麻煩。不過,這也是個鍛鍊自己的好機會,正因為是一個人,更是需要我獨立迎接挑戰。就這樣,我滿懷激情,正式開始了在寧縣人民法院的實習生活。

三、充滿辛勞的書記員工作

我以前從沒在法院實習過,對書記員的工作更是一竅不通。面對自己即將獨立工作,信心很不足,怕出問題,給老師們和當事人帶來不必要的麻煩。還好史老師他們不停鼓勵我,給我增添信心。我認真瞭解了書記員工作的主要內容及要注意的事項。

書記員主要負責案件的記錄工作,包括庭審筆錄、送達筆錄、詢問訊問筆錄、調解筆錄等等,還要負責一些案卷的整理裝訂工作及一些檔案的列印送達工作。說起這記錄工作,也許有人會認為書記員的記錄毫無技術和難度可言,只是簡單的記錄罷了,但作筆錄其實是大有學問的。本來我就對記錄這個工作完全不瞭解,寫字速度又不快,再加上沒有經驗,不知道各種記錄應有的格式,一開始完全摸不著門道,鬧了不少笑話。各種記錄都有一定的規律和格式,只要掌握了這些基本的規律和格式,記錄就會簡單很多。比如庭審筆錄、起訴書副本送達筆錄,都有頭紙,就是將常規的、必須要問的問題都事先列印好的紙。

以庭審筆錄為例,頭紙的內容通常有開庭時間、地點、案由、被告人的基本情況、是適用簡易程式還是普通程式、公開還是非公開審理、合議庭成員名單、被告人權利告知等內容,這些都是列印好的,開庭前一天,老師就會把起訴書副本給書記員,以上內容只要照著起訴書副本抄寫就好了,能省下不少時間和精力。也就是說,真正的紀錄是從法庭調查開始的。另外,在法庭調查的部分,記錄也是有規律可循的。有些程式是反覆迴圈的,將其他固定的話反覆寫,就能省去很多功夫了。

筆錄工作的困難還有很多,比較典型的就是語言問題。就是不知道該記什麼,不知道哪些是重要的,哪些是不用記的。庭審還好一些,詢問筆錄和調解筆錄就比較麻煩了。因為詢問筆錄的物件通常是被害人或其家屬,而調解筆錄更是在矛盾雙方間展開,往往正式發問開始後,法官會一邊給他們解釋、調解,一邊發問,對方也由於情緒激動常常詞不達意或口齒不清,有的因為文化程度不高,會說一些與問題無關的話,並且邏輯也很混亂。如果書記員經驗不足的話,要麼會把法官和當事人的每一句話全都記下來而被累死,要麼會一句都記不下來而被罵死。所以一定要有較強的歸納能力,明白提問者和答問者要表達的主要意思,迅速地分析出哪些是重要的內容,刪掉不必要的內容,並將口語化的語言儘量轉化成書面語言記下來。而要做到這一切,還有一個重要的前提,就是聽得懂。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我在實習期間嘗試了自己寫刑事判決書的稿紙。史庭長將兩件案子交給我讓我寫一份判決書稿紙。這對我來說是非常大的考驗,要知道,這兩件案子都是普通程式,寫判決書要求將每個證據的主要內容都寫出來,並指明該證據都證明了什麼,通常要寫十幾頁。要寫出判決書,就必須對整件案子十分熟悉,將厚厚的偵察卷看透。經過這兩次寫判決書稿紙,我深切地感受到寫判決書的不易和各位老師的辛苦,讓我學到了很多,鍛鍊了我克服困難的意志。

四,實習結束後的心得

在這短短一個月的實習生涯中,我深切感受到了法院工作的不易。雖然,法院代表國家行使審判權,但法院和法官也有那麼多的難處。取證工作困難重重,知情人不願吐漏實情;有關人員漠視法律,恃權凌法不配合;弱勢群體忍氣吞聲,維權意識淡薄;當事人法律觀念匱乏,因小失大。這一切都促使我堅定了將來從事法律職業的夢想。

這次實習是我大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經歷,對我而言意義重大。使我以前掌握的本本理論接受了實踐的檢驗,提高了我解決問題的能力;拓寬了我的思維,開闊了我的視野,使我對法律在現實中的運作有所瞭解。更重要的是,我結交了許多法官老師和其他從事法律作者,對我在法律方面的進步有很大的幫助。

以上就是我在法院實習的情況。總之,在法院實習期間,我學到了很多在書本里找不到,也學不到的東西,為我踏入社會參加工作奠定了基礎。

法院實習心得 篇7

隨著時間的流逝,我和大家都混熟了。帶我的兩位法官和藹可親,很好相處,第三天的時候,第一次跟著他們去“下鄉”(即傳送法律文書),跟隨著當事人的引導,汽車開到當事人家門口,可是家裡空無一人,為了躲債吧!後來尋找到村支書瞭解情況,我第一次當了法官的書記員,寫“詢問筆錄”。第二次跟隨庭長一塊“下鄉”,其實下鄉也是法律上的一個程式,具體來講就是當事人收不到傳票而送達的。

每天上班,坐在辦公室裡的時間最多了,看看卷宗、整理案卷、瞭解法律程式等等,我那時嘴巴也挺軟的,不懂就問,多問多學點,知道就越來越多了。當然,有時候幫法官拿些材料,蓋公章,寄法律文書的活兒。一般來講,當事人都是先到辦公室裡說明情況、訴說案情,瞭解一些具體的法律程式,而法官一向貫徹“調節為主,判決為輔”的原則。因此每天都可以聽到很多故事,也學學法官調節的本事。

因為我是在民庭裡實習,每天所接觸的案件一般是勞動糾紛、人身損害賠償糾紛、借貸糾紛、離婚案件。而在此我不得不多提到離婚案件,第一天上班,開啟抽屜看到一份20--年度各類案件報告總結,其中離婚案件佔據大部分,這又說明了什麼呢?不免讓我十分震憾!當我看卷宗的時候,我都會十分留意離婚案件的判決書所述的理由,有以下幾點:

1、婚前缺乏瞭解,婚後沒有感情;

2、父母之命,媒灼之言;

3、婚外情;

4、夫妻吵架算正常,但大吵三六九,小吵天天有那就算不正常了(吵架問題)

5、婆媳關係緊張引起夫妻感情不和。因此,告誡廣大朋友,不要拿感情開玩笑,視婚姻如兒戲,請謹慎對待,認真經營。

最後來談談法官吧,兩位平時可敬可親的法官在法庭上可是很嚴肅的哦,我也好幾次去聽庭,看著他們在法庭上專注的眼神,威嚴的口氣讓人佩服萬分。但話又說回來,法官不是那麼容易當的,平時都得兩面受氣,一方面是受當事人的氣,一方面又得受律師的氣。

記得一次要開庭了,一位老律師沒準備好材料,法官用嚴厲的口氣叫她去補辦,搞的那老律師很沒面子,庭後到我們辦公室裡對法官抱怨起來了(可能他們也挺熟的,不過那位老律師還真有個性,呵呵),因此,當法官不是那麼容易的!

法院實習心得 篇8

剛開始在中院實習時,也有身邊的人說,還是去基層法院實習好,能學到更多。的確,基層法院畢竟案件量大,程式完整;而在中院,有一部分是庭訊,只有一個法官進行法庭調查,即使是開庭的案件裡,爭論的'焦點也主要是法律適用或者事實認定的一部分,很少出現需要發回重審的案件。而且提交的新證據也不怎麼多。(當然,除了一審在中院的智慧財產權案件除外)但是既來之,則好好學之,這麼多天下來還是有一些心得的。

首先,深切感受到,做法官需要對法律知識有更清晰的掌握!!!律師針對具體案件,會在法律框架內,從最有利於當事人的角度去答辯,兩方面看似都很有道理,但是法官必須思路清晰,即使一些案件的來龍去脈很複雜,也不能被繞進去。所以特別佩服優秀的法官,能夠從很複雜的案件經過中抓住問題關鍵。

然後,法官又是一個不斷學習的職業,就像律師一樣。許多法官在工作之餘會寫論文,著書。這次實習中跟隨的法官是一位十分勤奮和學術的法官,每天沒到上班時間就早早到了,每一年的論文都在浙江省的相關評比中獲獎,而且,他廉潔的為人,公正的審判,也使得他登上了人民法院報20--年12月的某版面,著實讓人敬佩。在多年前的一個某顧客訴肯德基的案子中,顧客因為熱果珍燙傷了大腿,而訴肯德基。經過研究和比較其他類似案件,他當庭宣判肯德基敗訴,雖然肯德基馬上要求用更高的賠償,使得該案件調解而不成為判決而上網,但是判決已然做出,法律的尊嚴不容兒戲!在法學學習中,瞭解到許多美國法官的事蹟,美國的法治也沒尊為現代法治的標杆;相反,中國法官常常被老師們在課堂上批判一番。拋開中美法官巨大的收入差距和不同的入職門檻不說,就這次實習而言,我還是看到了很多優秀的法官,或許我將來不會選擇法官的職業道路,但是內心對法院,對我們國家的法治還是抱有溫存和期望。

最後,也是最糾結的感想。在旁聽案件的過程中,有些案件當事人由於生計或是缺乏對法律的瞭解,沒有請律師,在回答法庭問題時,也是答非所問,讓人哭笑不得。而有優秀律師答辯的一方,不論是法庭辯論,抑或調解,都佔有很大優勢。亞里士多德認為法治不僅要求法律是良法,而且被大多數人良好地執行,但是光是如此足夠嗎?雖然對於一些大企業而言,律師費不成問題,但是對於那些小本經營的私營業主,抑或是低收入家庭,一筆動輒幾千上萬的律師費又如何能讓他們不望而生畏。我不瞭解,但是在美劇中發現在美國,律所會被要求每年有一定比例的公益訴訟,或許我們可以借鑑這個,畢竟法律不只是那些有錢人的遊戲,畢竟律師不是一個只為錢而奔波的職業,相信大多數律師都願意在固定時間裡安排固定數目的公益性的法律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