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組 委 會
主任:王家波(黨支部書記)
副主任:範建青(副 校 長) 羅春祥(副 校長)
委員:吳玉邦(教務主任) 王 強(教科室主任) 胡 旭(總務主任) 石 巨集(政教主任)
張坤華(政教副主任) 侯乾坤(工會主席) 劉 鴻(團委書記)
李光富(團委副書記) 肖本昆(團委副書記) 全體班主任
二、工作人員
主 持 人:李光富 張 眉
評 委:王家波 羅春祥 範建青 李培專 李賢平 段德兵 錢正雄 張鳳豔 龔祥慧
點 評:李培專
會場佈置:李光富 董界維 莊葉飛 劉 鴻
音響裝置:李 果
攝影攝像:李 果
統分計時:方 潤 豐來順 唐麗紅
獎品準備:肖本昆 張紅蓮 潘鬆平
安全工作:石 巨集 張坤華
三、比賽目的
加強學生思想道德建設,增強學生集體榮譽感,培養學生自信心,提高學生自身綜合素質,進一步引導學生從我做起,從現在做起,從身邊小事做起。
四、演講主題
我為學校添光彩
五、評分辦法
1、演講比賽由九人組成評委,採用10分制評分,各位評委打分精確到小數點後一位。每位演講者演講結束,評委當即亮分,主持人當眾公佈各位評委所評的分。
2、計算總分時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所求得的平均分即為該演講者的最後得分(結果保留三位小數)。
六、評分標準(10分制)
1、內容(4分):要求緊扣主題,積極向上,結構合理。較好地聯絡學校、個人實際,觀點正確,角度新穎、得當,材料典型、充分。
2、形象(2分):要求服飾儀表整潔、大方、得體,舉止自然、從容、端正,精神飽滿,態度親切。演講精彩有力,使人在美的享受中得到深刻教育,具有強大的鼓舞性、激勵性、說服力、感召力和召喚力。
3、口才(3分):要求脫稿演講,普通話標準。語言生動形象,語氣、語調、聲音、節奏富於變化,輕重緩急,抑揚頓挫,切合演講內容,能準確、恰當地表情達意,富有感情。
4、時限(1分):演講時間控制在3—5分鐘內,不足3分鐘或超過5分鐘者,由記分臺在總分中扣除0.2分。
七、獎項設定
1、演講比賽設一等獎2名、二等獎4名、三等獎6名、組織獎10名,學校頒發獎金和榮譽證書。
2、演講比賽獲獎獎金獎勵到班集體。獲得一、二、三等獎及組織獎的班級分別獎勵人民幣200元、150元、100元、50元。獲獎選手頒發榮譽證書。
八、比賽時間
20**年5月5日下午2: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