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引用有關政策、方針性內容務必正確無誤,不得洩漏國家機密。
2.一律使用a4紙列印,雙面使用。
3.編排格式
摘要:四號宋體,居中;內容為小4號宋體
目錄: 四號宋體,居中;內容為五號宋體,右對齊
一級標題:3號黑體,居中
二級標題:小4號黑體,左對齊
三級標題:小4號楷體,左對齊
正文:小4號宋體(字數要求:文科類不少於6000字, 理工類不少於4000字)
表題、圖題:小5號黑體,居中
參考文獻:小5號楷體,左對齊
版芯:39行×40字
4.封面採用a4白色紙,格式見附件。
5.使用普通語體文寫作,要文句通順,體例統一,無語法錯誤,簡化字應符合規範,正確使用標點符號,符號的上下角標和數碼要寫清楚且位置準確。
6.採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3100~3102-93)規定的計量單位和符號,單位用正體,量用斜體。
7.使用外文縮寫代替一名詞術語時,首次出現的,應用括號註明其含義,如cpu(centralprocessingunit,中央處理器)。
8.國內工廠、機關、單位名稱等應使用全名。
9.公式應另起一行並居中書寫,一行寫不完的長公式,最好在等號處或在運算子號處轉行。公式編號用圓括號括起,示於公式行末右端。公式編序可以全文統一依前後次序編排,也可分章編排,但二者不能混用。文中公式、表格、圖的編排方式應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