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工作範例 辦公範例 個人範例 黨團範例 簡歷範例 學生範例 其他範例 專題範例

研究生學位論文答辯程式的規定

欄目: 論文格式 / 釋出於: / 人氣:2.91W

規範研究生學位論文答辯工作,根據《武漢大學學位授予工作實施細則》,制訂本規定:

研究生學位論文答辯程式的規定

一、碩士研究生申請學位論文答辯程式

(一)答辯資格審查

申請碩士學位論文答辯者應具備以下條件:

1.在校期間必須修滿所學專業培養方案規定的學位課程及學分,成績合格(本科階段非法律專業學生還需按本專業培養方案上的要求,補修二門以上本科的主幹課程,成績合格)。

2.完成論文的開題報告。

級(含)以前各級碩士研究生,還必須在學術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公開發表學術論文一篇以上。

院研究生工作辦公室對答辯申請人是否具備上述條件進行審查,通過資格審查者方可領取答辯材料。

答辯資格審查時間:每年4月和10月。

(二)領取論文答辯材料

各專業指派一名學生負責人到院研究生工作辦公室領取碩士論文答辯材料,同時交納辦理碩士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工本費,每人52元。

領取論文答辯材料時間:每年4月15日—30日,10月15日—30日。

(三)填表

答辯申請人應認真完成答辯材料中所應填寫的各項內容,學位申請表中指導教師推薦意見一欄,應由指導教師親筆填寫。

(四)論文評閱

論文評閱人一般為兩人,其中校外專家應有1人。論文評閱人由指導教師或指導小組確定,聘請評閱人。論文評閱應在答辯前半個月提交。由各專業導師或指導小組指定一名答辯祕書,專門負責學位論文評閱書的傳遞工作,評閱意見書應採用密封傳遞。

(五)答辯委員會組成

答辯委員會的組成應由各二級學科教研室與論文指導教師共同提出,一般由五人組成,屬於本二級學科專業的委員不得少於五分之四,否則答辯委員會組成無效。答辯委員會委員必須為教授、副教授或相當職稱的專家。答辯申請人的指導教師可以參加答辯,但不得作為答辯委員會委員。校外專家評閱書返回後,應連同答辯委員會的組成名單表一併送院研究生工作辦公室,經院學評會批准後,方可進行答辯。否則此次論文答辯無效。沒有博士點的二級學科專業碩士研究生學位論文答辯委員會的組成人員中,可有一名在本學科專業中頗具影響的校外專家(原則上在武漢市範圍內聘請),其參加答辯工作的答辯酬金(每生100元)由法學院統一支付。

(六)論文答辯

各專業碩士學位論文答辯必須在校內舉行,同一答辯委員會一天內不應組織超過6人次的答辯。

答辯截止時間每年上半年不遲於5月底,下半年不遲於11月底完成。在規定的時間內不能按要求完成論文答辯手續的,將推後半年答辯,院研究生工作管理辦公室不再辦理答辯手續。

(七)提交答辯材料

各專業答辯結束後,由答辯委員會祕書及時將材料整理填寫完畢後交院研究生工作辦公室。每位答辯者還需向法學圖書館提交碩士論文一本。

(八)費用報銷

答辯者提交答辯材料後,可填寫《論文評閱酬金申請表》,經院研究生工作辦公室、院負責財務管理的副院長審批後,可報銷校外專家評閱費每人100元、答辯祕書酬勞費50元、論文列印費、調研費1000元,共計1150元。

二、博士研究生申請學位論文答辯程式

(一)答辯資格審查

1.博士生在校期間必須修滿所學專業培養方案規定的學位課程、考試成績合格(其中特殊要求的專業還需有二外成績);

2.完成論文開題報告;

3.通過綜合課程考試;

4.在學院學位評定委員會指定的學術刊物上(見附件《法學院博士研究生學位論文答辯之資格論文發表期刊目錄》)發表與申請學位專業相符的學術論文2篇以上,論文署名必須為武漢大學法學院博士研究生。發表不屬於本一級學科的專業學術論文不能通過資格論文稽核。

院研究生工作辦公室對答辯申請人是否具備上述條件進行審查,通過資格審查者方可領取和提交答辯材料。

答辯資格審查時間:每年3月和9月。

(二)領取和提交論文答辯材料

答辯申請人應領取、填寫並提交以下答辯材料:

1.武漢大學研究生課程學習成績單一式兩份;

2.武漢大學博士學位論文開題報告表1份,綜合考試表1份;

3.科研成果原件及a4紙影印件1份;

4.武漢大學博士學位論文答辯資格審查表1份(表格須本人申請、導師簽字、發表論文及成績審查、黨總支政審、院學評會主席簽字);

5.制好的博士論文1本;

答辯申請人應同時交納辦理博士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工本費,每人63元,由各專業收齊統一交院研究生工作辦公室;

以上各項備齊後,由答辯申請人將材料送武漢大學研究生院培養處、學位處審查,合格後方可進行論文評閱。

領取論文答辯材料時間:每年4月15日—30日,10月15日—30日。

(三)論文評閱

各專業指派專人或祕書,將論文評閱書用密封傳遞方式送達評閱人。

(四)論文答辯

1.評閱意見書返回研究生教學祕書,由其作過保密處理後交給申請人,超過三分之二合格的即可辦理論文答辯手續。

博士生答辯時間應由導師或指導小組決定後,在答辯前10天報院研究生工作辦公室以便統一安排。

2.論文答辯委員會的組成由專業學科組及導師確定。答辯委員會主席應是該專業研究領域的校外學術權威或有較深造詣的專家、學者擔任。答辯委員會中應有半數以上博士生指導教師,申請人的指導教師應列席答辯會,但不擔任答辯委員會委員。答辯委員會組成後,經院學評會主席審批,報校學位處批准方可答辯。各學科專業博士研究生學位論文答辯委員會的組成人員中,屬於本二級學科專業的委員不得少於五分之四,否則答辯委員會組成無效。各學科專業博士研究生學位論文答辯委員會的組成人員中,應有一名在本學科專業中頗具影響的校外專家,其來往本院交通費、食宿費(原則上只在武漢住宿—天)、答辯酬金(每生300元)由法學院統一支付。

3.答辯截止時間每年上半年不遲於5月底,下半年不遲於11月底完成。在規定的時間內不能按要求完成論文答辯手續的,將推後半年答辯,院研究生工作辦公室不再辦理答辯手續。

4.答辯須在校內舉行,特殊情況須在異地答辯時,可請示校學位委員會批准;同一答辯委員會一天內不應組織超過4人次的答辯;

(五)提交答辯材料

論文答辯結束後,答辯祕書及時將答辯材料填寫好,按頁碼歸回到博士學位申請表內的原位,將答辯袋中的所有材料整好,交院研究生工作辦公室。

每位申請博士學位的同學還須向院資料室提交博士論文一本。

(六)學位證書發放

校學位評定委員會開會通過授予答辯申請人學位的決議後,經3個月公示無異議者方可發放學位證書。

(七)費用報銷

答辯者提交答辯材料後,可填寫《論文評閱酬金申請表》,經院研究生工作辦公室、院負責財務管理的副院長審批後,每位博士生可報銷校外專家論文評閱費600元、祕書酬勞費50元,論文列印費、調研費1500,共計2150元。

(八)優秀博士學位論文培育和評選

1.根據校研究生院及我院對評選全國優秀博士論文的精神,從XX年入學的博士生開始,經導師推薦,博士生可在第一學年結束後申報優秀博士論文培育基金立項,學校將對獲批准立項的優秀博士論文給予一定資助。

2.評選優秀博士學位論文的基本條件為:論文在校外專家通訊評審中獲得全優;在論文答辯中獲得全優;並在學習過程中,在本人研究方向上取得高水平的科研成果。

本規定由法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