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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廠工地工作你需要具備哪些安全技術?

欄目: 安全穩定講話稿 / 釋出於: / 人氣:2.25K

安全生產是國家的一項長期基本國策,是保護勞動者的安全、健康和國家財產,促進社會生產力發展的基本保證,也是保證社會主義經濟發展,進一步實行改革開放的基本條件。那麼今天小編為大家帶來的是關於安全生產小知識的知識點,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如果你喜歡記得分享給身邊的朋友哦!

在工廠工地工作你需要具備哪些安全技術?

【安全生產小知識】一

1、建築施工行業的特點:

(1)生產的流動性。

①施工地點的變化。建築施工隊伍隨建築物坐落位置的變化而移動;

②操作場所的變化。施工過程中施工人員和各種機械、電氣裝置隨施工部位的不同而移動;

(2)建築物形式多樣。建築物因其所處的自然條件和用途不同,工程的結構造型和材料不同,施工方法必將隨之變化。

(3)施工技術複雜。使用的物資和裝置種類繁多,施工組織和施工技術管理的要求較高。

(4)露天作業和高處作業多,受自然氣候條件的影響較大。

(5)機械化程度低,仍然要依靠大量的手工操作。

以上這些行業特點,使建築施工行業的不安全因素更多一些,建築施工行業的安全生產比其他業更為複雜,因此,必須十分重視建築施工中的勞動安全。

2、建築施工行業常見的事故,主要是:

①高處墜落;

②物體打擊;

③土方開挖,模板支撐及牆體等坍塌、塌落等;

④臨時設施和機電裝置移動頻繁,造成傾覆、損壞等;

⑤使用各類機電裝置引起人員觸電等。

3、按國家有關施工安全法規和行業有關施工安全技術標準要求,施工現場工人在施工中應遵守以下各項:

(1)施工現場

①參加施工的工人(包括學徒工、實習工、代培人員民工)、要熟知本工種的安全技術規程。在操作中,應堅守工作崗位,嚴禁酒後操作;

②架子工、訊號工、電工、焊工、司爐工、爆破工、起重機司機、打樁機司機和各種機動車輛司機,必須經過專門訓練,考試合格發給操作證,方準獨立操作,施工現場嚴禁無證作業;

③正確使用個人防護用品和安全防護措施。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禁止穿拖鞋或光腳。在沒有防護設施的高空、懸崖和陡坡施工,必須系安全帶。上下交叉作業有危險的出入口要有防護棚或其它隔離設施。距地面3米以上作業要有防護欄杆、檔板或安全網、安全帽、安全帶。防護欄杆、檔板或安全網、安全帽、安全帶要定期檢查,不符合要求的,嚴禁使用;

④施工現場的腳手架、防護設施、安全標誌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動。需要拆動的,要經工地施工負責人同意;

⑤施工現場的洞、坑、溝、升降口、漏斗等危險處,應有防護設施或明顯標誌;

⑥施工現場要有交通指示標誌。危險地區,要懸掛“危險”或“禁止通行”牌。夜間設紅燈示警;

⑦工地行駛斗車、小平車的軌道坡度不得大於3%。鐵軌終點應有車擋,車輛的制動閘和掛鉤要完好可靠;

⑧坑槽施工,應經常檢查邊壁土質穩固情況,發現有裂縫、疏鬆或支撐走動,要隨時採取加固措施。根據土質、溝深、水位、機械裝置重量等情況,確定堆放材料和施工機械距坑邊距離。往坑槽運材料,應用訊號聯絡;

⑨調配酸溶液,應先將酸緩慢地注入水中,攪拌均勻。嚴禁將水倒入酸中。貯存酸液的容器應加蓋和設有標誌。

(2)機電裝置

①機械操作,要束緊袖口,女工髮辮要挽入帽內;

②機械和動力機的機座必須穩固。轉動的危險部位要安設防護裝置;

③工作前必須檢查機械、儀表、工具等,確認完好方準使用;

④電氣裝置和線路必須絕緣良好,電線不得與金屬物綁在一起;各種電動機具必須按規定接零接地,並設定單一開關;遇有臨時停電或停工休息時,必須拉閘加鎖;

⑤施工機械和電氣裝置不得帶病運轉和超負荷作業。發現不正常情況應停機檢查,不得在執行中修理;

⑥電氣、儀表、管道和裝置試運轉,應嚴格按照單項安全技術措施進行。運轉時不準擦洗和修理,嚴禁將頭手伸入機械行程範圍內;

⑦施工現場用電必須按照《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88)組織實施。在架空線路下面工作應停電。不能停電時,應有隔離防護措施。起重機不得在架空輸電線路下面工作,通過架空輸電線路時應將起重臂落下。在架空輸電線路一側工作時,不論在任何情況下,起重臂、鋼絲繩或重物等與架空輸電線路的最近距離應不小於下表規定:

輸電線路電壓 1千伏

以下 1~20

千伏 35~110

千伏 154千伏 220千伏

允許與輸電線路的最近距離(米) 1.5 2 4 5 6

⑧行燈電壓不得超過36伏,在潮溼場所或金屬容器內工作時,行燈電壓不得超過12伏;

⑨受壓容器應有安全閥、壓力錶,並避免暴晒、碰撞;氧氣瓶嚴防沾染油脂;乙炔發生器、液化石油氣,必須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裝置;

⑩非操作人員不準進入X光γ射線探傷作業區;

⑾對從事腐蝕、粉塵、放射性和有毒作業的人員,要有防護措施,並進行定期體檢;

(3)高空作業

①從事高空作業要定期體檢。經醫生診斷,凡患高血壓、心臟病、貧血病、癲癇病以及其它不適於高空作業的,不得從事高空作業;

②高空作業衣著要靈便,禁止穿硬底和帶釘易滑的鞋;

③高空企業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穩,工具應隨手放入工具袋(套)內。上下傳送物件禁止拋擲;

④遇有惡劣氣候(風力在六級以上)影響施工安全時,禁止進行露天高空、起重和打樁作業;

⑤梯子不得缺檔,不得墊高使用。使用時上端要扎牢,下端應採取防滑措施。單面梯與地面夾角60-70度為宜,禁止二人同時在梯上作業。如需接長使用,應綁紮牢固。人字梯底腳要拉牢。在通道處使用梯子,應有監護或設定圍欄;

⑥沒有安全防護設施,禁止在屋架的上弦、支撐、桁條、挑架的挑樑和未固定的構件上行走和作業。高空作業與地面聯絡,應設通訊裝置,並專人負責;

⑦乘人的外用電梯、吊籠,應有可靠的安全裝置。除指派的專業人員外,禁止攀登起重臂、繩索和隨同運料的吊藍、吊裝物上下。

(4)季節施工

①暴雨颱風前後,要檢查工地臨時設施、腳手架、機電裝置、臨時線路,發現傾斜、變形、下沉、漏雨、漏電等現象,應及時修理加固,有嚴重危險的,立即排除;

②高層建築、煙囪、水塔的腳手架及易燃、易燃倉庫和塔吊、打樁機等機械,應設臨時避雷裝置,對機電裝置的電氣開關,要有防雨、防潮設施;

③現場道路應加強維護。斜道和腳手板應有防滑措施;

④夏季作業應調整作息時間。從事高溫工作的場所,應加強通風和降溫措施;

⑤冬季施工使用煤炭取暖,應符合防火要求、指定專人負責管理,並有防止一氧化碳中毒的措施。

【安全生產小知識】二

1、鍋爐廣泛地應用在工業生產中,給工業生產帶來許多好處。但由於這種裝置的特性,極易發生爆炸事故,必須密切注意鍋爐安全進行。

(1)鍋爐事故的發生主要有以下原因:

①鍋爐結構不合理,材質不符合要求,焊接質量不好,受壓元件強度不夠,以及其他設計製造方面的原因;

②鍋爐使用與管理中違反勞動紀律,違章作業;裝置失修、超過檢驗週期,沒有進行定期檢驗;操作人員不懂技術;無水質處理設施,或水質處理不好,其他執行管理不善等方面的原因;

③鍋爐安全附件不全不靈;

④鍋爐安裝、改造、檢修質量不好,以及其他方面的原因。

(2)鍋爐的安全執行與管理

鍋爐效能的好壞,要在執行使用中體現出來。鍋爐的各種事故,大都是在執行使用當中發生的。執行管理的好壞,不但影響鍋爐的經濟效率,而且影響鍋爐的安全和使用壽命:

①鍋爐啟動與停爐

鍋爐啟動:檢查準備,上水,烘爐,煮爐點火與升壓,暖管與並汽;

點火升壓階段:防止爐膛爆炸,控制升溫升壓速度,嚴密監視和調整指示儀表,保證強制流動受熱面的可靠冷卻;

停爐:停爐操作應該按規定的次序進行。

②鍋爐正常執行中的監督調整

隨時進行調節,保證鍋爐負荷和蒸發量、蒸汽引數等執行指標;

監督調節鍋爐水位,使鍋爐水位經常保持在正常水位線處;

通過壓力錶及壓力自動調節裝置,嚴密監視和調節汽壓,使壓力保持穩定;

調節汽溫,防止汽溫過高或過低;

監督調節燃燒,使燃燒情況正常;

及時排汙和吹灰;

嚴格執行鍋爐執行管理制度;

搞好鍋爐停爐保養。

2、壓力容器

(1)壓力容器事故發生的原因

造成壓力容器事故發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可歸納成以下幾點:

①設計方面。壓力容器設計不符合標準、規範的要求,採用一些不合理的設計結構;

②製造方面。粗製濫造,焊接質量差:存在氣孔、夾渣、未焊透、未熔合等焊接缺陷,焊縫佈置不當等;

③安裝方面。現場安裝時,由於現場條件較差,焊條未烘乾就施焊或強力組裝等;

④使用方面。不按工藝要求的程度開停車。操作人員不懂專業技術等;

⑤檢驗、修理方面。不按《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的要求進行定期檢驗,容器超期服役,擅自修理,容器結構和用途等;

⑥安全附件不完善。失去靈、準、穩;

⑦企業管理、技術管理混亂。不重視安全生產、無視國家技術法規、無嚴格的規章制度可循、違章指揮等。

(2)壓力容器的安全操作

①壓力容器操作人員要熟悉本崗位的工藝流程、有關容器的結構、類別、主要技術引數和技術性能,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掌握處理一般事故的方法,認真填寫有關紀錄;

②壓力容器操作人員須取得當地勞動部門頒發的《壓力容器操作人員合格證》後方可上崗工作。對工作期間發生的異常情況應及時處理並向上級彙報;

③壓力容器嚴禁超溫、超壓執行。實行壓力容器安全操作掛牌制度和採用機械連鎖機構,防止誤操作。檢查減壓閥失靈與否。裝料時避免過急過量,液化氣體嚴禁超量裝載,並防止意外受熱等。隨時檢查安全附件執行情況。

④壓力容器要平穩操作。壓力容器開始載入時,速度不宜過快,要防止壓力突然上升。高溫容器或工作溫度低於0℃的容器,加熱或冷卻都應緩慢進行。儘量避免操作中壓力的頻繁和大幅度波動。

【安全生產小知識】三

在工廠裡,防火防爆是一項十分重要的安全工作,一旦發生火、爆炸事故,會給職工、工廠帶來嚴重後果。因此不僅要求工廠各級領導和從事具有火災、爆炸危險工藝的職工做好防火防爆工作,也要求每個職工都應做好這項工作。每個職工都必須掌握防火防爆的安全基礎知識。

1、常見的火災爆炸事故的直接原因

由於行業的性質、引起事故的條件等因素不同,工廠火災、爆炸事故的型別也不相同,但常見的火災、爆炸事故,從直接原因來看,主要有如下幾種:

(1)吸菸引起的事故。

(2)使用、運輸、儲存易燃易爆氣體、液體、粉塵時引起的事故。

(3)使用明火引起的事故。有些工作需要在生產現場雲動用明火,因管理不當引起事故。

(4)靜電引起的事故。在生產過程中,有許多工藝會產生靜電。例如,用汽油洗滌、皮帶在皮帶輪上旋轉磨擦、油槽在行走時油類在容槽內晃動等,都能產生靜電。人們穿的化纖服裝,在與人體摩擦時也能產生靜電。

(5)電氣設施使用、安裝、管理不當引起的事故。例如,超負荷使用電氣設施,引起電流過大;電氣設施的絕緣破損、老化;電氣設施安裝不符合防火防爆的要求等。

(6)物質自燃引起的事故。例如煤堆的自燃,廢油布等堆積起來引來引起的自燃等。

(7)雷擊引起的事故。雷擊具有很大的破壞力,它能產生高溫和高熱,引起火災爆炸。

(8)壓力容器、鍋爐等裝置及其附件,帶故障執行或管理不善,引起事故。

2、防止火災的基本措施

燃燒必須同時具有下列三個條件:

①有可燃物質。不論固體、液體或氣體,凡能與空氣中的氧化劑起劇烈反應的物質,均稱為可燃物質。有些可燃物質是由單一的元素組成的,如碳、氫、硫、鉀等;還有些可燃物質是由若干元素組成的化合物,如木材、紙張、汽油、酒精、苯、丙酮、乙炔等。

②有助燃物質。凡能幫助和支援燃燒的物質都稱為助燃物質。如空氣(氧氣)、氫氣、及氯酸鉀、高錳酸鉀等氧化劑。

③有能導致燃燒的能源。指能引起可燃物燃燒的能源。熱能、光能、電能、化學能和機構能等都可起到火源的作用。如明光、撞擊、電火花、熾熱物體、自然發熱、聚焦的日光、金屬鈉遇水產生化學能,會自動燃燒、爆炸等。

上述燃燒的三要素,必須同時具備。即燃燒的發生,除了必須有可燃物質與助燃物質同時存在之外,還必須要有導致著火的火源。

(2)防火的基本措施

①消除著火源:如安裝防爆燈具、禁止煙火、接地、避雷、隔離和控制溫度等;

②控制可燃物:以難燃或不燃材料代替可燃材料;防止可燃物質的跑、冒、滴、漏;對那些相互作用能產生可燃氣體或蒸氣的物品,應加以隔離,分開存放;

③隔絕空氣:將可燃物品隔絕空氣儲存,在裝置容器中充裝惰性介質保護。

3、防止爆炸的基本措施

爆炸是物質在瞬間以機構功的形式釋放出大量氣體和能量的現象。

(1)化學性爆炸必須同時具備以下3個條件:

①存在可燃物質,包括可燃氣體、蒸氣或粉塵;

②可燃物質與空氣(或氧氣)混合並且在爆炸極限內,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③爆炸性混合物有火源的作用。對於任何一種可燃氣體(蒸氣)的爆炸性混合物有火源的作用。對於任何一種可燃氣體(蒸氣)的爆炸性混合物,都有一個最小引燃能量,低於這個能量,混合物就不會發生爆炸。

(2)防爆的基本措施

防止化學性爆炸3個基本條件的同時存在,是預防可燃物質化學性爆炸的基本理論。

①通過充入惰性介質,排除容器或裝置管道中的可燃物防止開成爆炸的基本理論。

②防止可燃物的洩漏,特別是大量洩漏。

③嚴格控制系統的含氧量,使其降到某一臨界值(氧限值或極限含氧量)以下。

④採取監測措施,安裝報警裝置。

⑤消除火源。

4、消除靜電的基本措施

由靜電引起火災、爆炸事故在生產中也是經常發生的,因此靜電是火災爆炸的重大隱患,應當引起注意。

(1)靜電的產生

工業生產和生活中的大多數靜電是由於不同物質的接觸或分離或相互摩擦而產生的。例如,生產工藝中的擠壓、切割、攪拌、噴濺、過濾等都會產生靜電。

(2)消除靜電的基本措施

①靜電接地。用來消除導電體上的靜電;

②增溼。提高空氣的溼度以消除靜電荷的積累;

③加抗靜電新增劑。採用此方法時,應以不影響效能為原則,還應注意防止某些新增劑的毒性和腐蝕性。

④使用靜電中和器。

⑤工藝控制法。指從工藝上採取適當的措施,限制靜電的產生和積累。

5、滅火措施

(1)報警

(2)限制火災和爆炸蔓延

一旦發生火災,應防止形成新的燃燒條件,防止火災蔓延,如設定防火裝置、在車間或倉庫裡築防火牆或建築物之間留防火間距等。

(3)滅火方法

①窒息法:即隔絕空氣,使可燃物質無法獲得氧氣而停止燃燒;

②冷卻法:即降低著火物質溫度,使之降到燃點以下而停止燃燒;

③隔離法:將正在燃燒的物質,與燃燒的物質隔開,中斷可燃物質的供給,使火源孤立,火勢不能蔓延。

滅火過程中,往往需要同時採用上述三種方法,才能將火災迅速撲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