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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個人汽車租賃合同協議(通用16篇)

欄目: 租賃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2.81W

關於個人汽車租賃合同協議 篇1

合同編號:

關於個人汽車租賃合同協議(通用16篇)

出租人(甲方) :

承租人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

一、本合同所稱汽車租賃,是為使用者提供以小時、日、月計算的租車服務,並收取相應的租賃費。

二、甲方將手續完善、證件齊全、技術狀況良好的車輛型號為 _____________,車牌為 ____________,顏色為______________,本車折價為_____元人民幣,承租給乙方。

三、本合同租賃期限從 _______年 ____月 ____日 ____時起至 ____年 ______月 _____ 日 ____時止。

四、乙方應付租金人民幣 ____ 元整給甲方。乙方超時還車的,甲方按超時每小時加收人民幣 __________ 元。 ( 超時 6 小時按天計算租金 ) 。

五、短租客戶先付清租金再用車;月租以上客戶於每月 _________ 號前支付租金,逾期迦納租金的,除應補交拖欠租金外,甲方將另計收逾期租金的____% 作為違約金。

六、乙方在租車的時候,應同時交付租車押金人民幣_____ 元整。還車時扣除應交款項後,甲方將餘款退還給乙方,但不計付利息。

七、乙方還車時,甲方將在租車押金中扣除 ____________ 元作為違章押金,在 __________ 天內查明無違章記錄後退還給乙方。

八、乙方需要提前還車,租期的剩餘時間在一天以內的,甲方不退還租金。租期的剩餘時間在一天以上 29天以下的,甲方退還租金的 30 % ,租期的剩餘時間在 30 天以上的,甲方退還租金的 20 % 。

九、該租賃車輛只限於上海市內行駛,如需出省外的必須經甲方同意,並由甲方負責辦理省外保險,費用由乙方負責;如擅自駕車出省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甲方將向其追討一切經濟損失。

十、租賃期間限行駛 _________公里,每超 一公里 加收人民幣 ___________元;連續租三天以上不限公里。

十一、租期到後,乙方如需要續租的,必須經甲方同意,並向甲方辦理相應的手續;逾期不辦理手續的,逾期租金按每天 __________ 元計算,乙方除應迦納逾期租金外,甲方將另外收取逾期租金的 30% 作為違約金。逾期 _________ 天都未交還車輛的 ,甲方將按詐騙案上報主管公安機關處理。

十二、甲方向乙方提供有效的行車證件,並負責對車輛投保車身險,第三者責任險、司乘座位險、附加險,且保險期限包含了租賃 期限全過程。

十三、租賃汽車的所有權屬於甲方,如任何第三者由於甲方的原因對租賃主張任何權利,概由甲方負責,乙方的使用權不得受此影 響。

十四、在本租賃合同期限內,僅汽車的使用權屬於乙方。乙方不得將車輛抵押、典當、出賣、出借、轉租或作其它非法用途,如經 發現其一者,甲方有權隨時收回車輛,並追究乙方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十五、在租用的過程中,乙方必須保證車輛證件及號牌的完整。如有遺失的,由乙方負責在補辦過程中的一切費用。由因乙方任何 原因造成甲方車輛不能營運的,甲方將按每日 ____________ 元的標準收取車輛停運費。

十六、甲方負責租賃期內的車輛的保養、正常磨損的維修、年審、季審的工作,並承擔相關費用。

十七、乙方承擔租賃期的車輛燃油費、路橋費、停車費、違章罰款等在車輛使用過程中的費用。

十八、在使用車輛過程中由於乙方的原因使車輛有任何損壞需要維修但又不到保險公司理賠要求的,乙方必須按車輛原樣給予修復。

十九、在租賃期間,如果發生交通事故、車輛被盜或滅火時,乙方必須立即報警及通知甲方,甲方將協助乙方處理事後車輛維修索賠 等事情,但乙方必須負責保險公司因乙方原因拒賠或賠償不足部分的經濟損失,並承擔辦事過程中的一切費用。

二十、在使用車輛過程中,乙方保證對車輛不拆件,不改裝,需要維修時,必須通知甲方,並由乙方將車輛開到指定的維修廠進行維 修。如車輛在外地的,由甲、乙雙方協商後解決。

二十一、租賃期內由於車輛的正常磨損或機械故障所造成的停駛,甲方應延長相對的租期或減免相應的租金。但不負責因此而造成乙 方直接或間接的損失。

二十二、月租以上的車輛每月必須定期回甲方修理廠進行例行保養,如乙方不履行保養義務,甲方將按每車每月收取 3000 元的因車 輛不能正常保養而加速車輛磨損的損失費。

二十三、擔保人作為本合同的擔保方,保證承擔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並以個人工資、財產、物 業作為乙方的經濟擔保,包括乙方違約應承擔的一切法律及經濟責任,擔保期限為直至前述責任全部清償完畢。

二十四、在租賃期間,如乙方發生關閉、停產、合併、分立、破產或喪失支付租金及相關費用的能力時,甲方可立即採取緊急措施, 收回車輛,且並不因此免除本合同規定的乙方其它責任。

二十五、凡需對本合同進行修改或補充的,須經雙方協商制定,並以書面形式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二十六、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如協商不了的,應交由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審理。

二十七、乙方提供的證明材料影印及甲方提供的車輛交接技術檢驗表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二十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經甲、乙雙方及擔保人簽字後生效。

關於個人汽車租賃合同協議 篇2

承租方(甲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

出租方(乙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互利的原則,進行了非常友好地協商,就甲方租用乙方的貨車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車輛及租用費用和保證金

1、甲方租用乙方貨車_____輛,貨車品牌為_____牌,車牌號為_____牌。車輛租用期為_____年,從簽定本協議之日起計算。

2、車輛租用費用為月租金元人民幣_____(大寫元),租金費用由甲方按月支付給乙方,在簽定本協議後一次性支付三個月,以後需提前一個月收取租金費用,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

3、雙方商定甲方應交_____元人民幣(大寫元)的押金,作為乙方車輛的安全保障。

4、如果甲方需要繼續租用本車,在到期一個月前通知出租方乙方,如果乙方同意,需另協商,雙方重新簽定租車協議。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所出租的車輛必須有相關的法律手續,如行駛證、交強險、商業保險、道路營運許可證等,這些相關費用由乙方自已承擔。確保甲方能正常使用。

2、乙方確保所有的手續必須在有效期內,到期由乙方自已負責年審,甲方需配合。

3、乙方不承擔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內所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後果,包括有關部門的罰款等。

4、乙方不承擔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5、乙方負責車輛的維護維修費用。

6、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乙方應有的其它權利和義務。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在租賃期間擁有所租車輛的使用權。

2、乙方在收到甲方租金及足額押金之後,乙方將所租車輛交付甲方。

3、甲方租賃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並承擔由於違章、肇事、違法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4、甲方需聘用有一定經驗的和有相關資質的駕駛人員駕駛本車輛。

5、甲方不得把所租車輛轉借給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賃車輛進行盈利性經營,以及參加競賽、測試、實驗、教練等活動。

6、甲方承擔車輛租賃期間的油料費用、過路費用。

7、在租賃期間應對制動液、冷卻液負有每日檢查的責任,在車輛正常使用中出現故障或異常,甲方應立即通知乙方或將車輛開至乙方指定維修廠,甲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換原車裝置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責任及損失費用均由承租方承擔。

8、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應有的其它權利和義務。

四、損失或損害

1、雙方應按相關的權利和義務條款執行合同。如果甲方給乙方造成相應的損失,除不可抗力或自然災害外,應從押金中扣除。

2、如果因乙方的原因,除不可抗力或自然災害外,乙方也應賠償甲方相應的損失,從租金中賠償,如租金不足,乙方需另外賠足。

3、如果在協議期內發生交通事故,雙方應配合處理。

4、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在協議期內如有其它違約,違約方都須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五、其它事項

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如發現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平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承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六、協議期限和法法律效力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後立即生效。本協議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並具同等法律效力。

承租方(甲方)__________ 出租方(乙方)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關於個人汽車租賃合同協議 篇3

出租方根據承租方需要,同意將_________噸載重量、_________牌汽車、_________輛租給承租方使用,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二、承租方租用汽車的用途只限於_________。承租方只有排程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出租方司機負責。

三、承租主要負責對所租車輛進行維護保養,在退租時如給車輛裝置造成損壞,承租方應負責修復原狀或賠償,修復期照收租費。因出租方所派司機駕駛不當造成損壞的由出租方自負,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正常使用租賃車輛,承租方不但不付給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間的租費,而且出租方每天還要償付承租方_________元的違約金。

四、租用期定為_________,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承租方如果繼續使用或停用應在_________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協商,否則按合同規定照收租費或按合同期限將車調回。

五、租金每月為_________元,從合同生效日起計,每月結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收費。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方負責。

七、違約責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將車調回,否則將按租金的雙倍賠償承租方。承租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否則,每逾期一天,加罰一天的租金。

八、其他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另訂附件。

九、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正本_________份。

出租方(簽章):_________       承租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關於個人汽車租賃合同協議 篇4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就甲方為本次西藏旅遊活動向乙方租用車輛的有關事項經平等協商,自願簽訂合同如下。甲方為承租方,乙方為出租方。

一、內容與標準

第1條 :乙方根據甲方需求,同意向甲方出租___輛原裝豐田4500型 越野車,相關司機___名,分別為_________ 及 ________;車牌號碼________________。駕駛證檔案號_________________,(在副證上的號碼),保險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第2條:租車旅遊線路由甲方提供,線路為:拉薩___羊卓雍湖___江孜___日喀則___珠峰___薩嘎___崗仁波齊___扎達___古格___獅泉河___日土___班公湖___改則___尼瑪___文布___色林措___班戈___納木措___拉薩,時間共計-________天,其中_____天機動,具體行程安排詳見附件:

第3條: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的每輛車必須證照齊全而且是整車執行情況良好的車輛。

第4條: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的司機必須都是駕駛經驗豐富,曾經行駛過並且熟悉甲方的旅遊線路,同時具備豐富的現場處理車輛問題的能力,又能夠作為景點的導遊。

第5條:租車期間為______天,自X年____月____日起,至X年____月___日止。

二、本項旅遊租車費用約定

第6條:乙方向甲方收取每輛原裝4500越野車________元的全程費用。

第7條:上述費用包括全程的車輛使用費、汽油費、停車費、維修及零部件費、保養費、司機的全程食宿和導遊翻譯費用。

第8條:費用支付方式:

1、合同簽署後,甲方通過現金方式向乙方支付第一期費用,共計_____元:

2、甲方旅遊路線結束,即回到拉薩時,於當日與乙方結算費用,支付餘款。

三、雙方責任和義務

第9條: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應該妥善保管隨身攜帶的行李物品,未委託乙方代管而損壞或丟失的,責任自負。

2、甲方在旅遊活動中應遵守團隊紀律,確保與司機進行良好的溝通和合作,

3、甲方應尊重當地的宗教信仰、民族習慣和風土人情。

4、甲方如果發生人員無法適應高原反映,於拉薩出發前或中途退出本項活動的,如果不影響租車數量和租房數量的減少,則不涉及費用的變化,

5、甲方如果發生人員無法適應高原反映或其他緊急情況發生,於拉薩出發前或行至日喀則前中途退出本項活動的,影響到租車數量和租房數量的減少,則甲方可以重新計算費用向乙方支付,提前解約的租車費用按照該車實際已經行駛的里程數以每公里4元作為應付租車費用,租房方面按照實際租房費用支付,同時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提前解約車輛每輛在1000元的賠償費。

這一條裡說的是這麼一個情況:由於阿里高原地區海拔高,自然條件相當惡劣,經常會有驢友在出發後生病,並且病得很厲害。阿里地區的醫療條件相當有限,在病的很嚴重的情況下,也許只能採取的方法是全車人就地返回拉薩。條款裡說的意思是這樣的,如果合同裡整個阿里的行程已經過半,那麼車輛就地返回就可以了,不用付給司機額外的錢;如果行程還未到一半的話,就地返回時,按已經出發多少天的天數所需要的車費,乘以2付給司機。這裡注意一點的是,不管是上面兩種情況哪種發生了,總之付的錢是一定不會超過合同裡的原總數的

6、甲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支付費用。

7、甲方自行辦理和承擔旅遊期間的保險事項。

8、甲方自行辦理旅遊期間所需的邊境通行證。

9、包車期間,甲方乘坐人員不得超過4人(包括4人),人員變動及包車費用分擔由甲方內部決定,乙方不得搭載其他人員及收取其他任何費用。如路遇求助者,需雙方同意後,方可安排多餘車座,甲乙雙方共同佔有第三者付出之費用(即1:1)

我們去阿里包的是4500,出於省錢的目的,一車坐4個人。這個條款想要說明的是,不管路上出現任何人員的增減,司機都不能出面干預(當然前提是我們自己不能在車裡安排超過4個人)。比如說,有人從拉薩出發到了阿里的獅泉河以後,決定不回拉薩而直接從新藏線進新疆;那麼同車的人可以自己在獅泉河找人回拉薩,只要不超過4個人,司機就不能拒絕

第10條: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乙方必須按合同規定按時按質為甲方安排合同所述事項。

2、乙方向甲方出租符合條件的交通工具和司機,出發前對車輛進行嚴格地全面檢查,保證甲方全程的行駛安全。

3、乙方應確保其提供的司機兼導遊翻譯服務全程正常進行,能配合甲方觀景拍照的需要中途停車,並且能夠與甲方保持良好的溝通和合作。

4、乙方每日必須按照甲方前一日通知的時間出車,並且按照甲方提供的遊程行駛,如果甲方的路線計劃有變,則必須和乙方司機進行友好協商解決問題。

5、乙方不得將出租車輛擅自調回,不得無故更換合同中所約定之車輛及司機,不得擅自搭拉其他乘客,不得酒後駕車,否則將按租車費用的雙倍賠償甲方。

此條是為防止簽約與出發之車輛, 司機不一致. 通俗來說就是”賣豬仔”。

6、乙方不得擅自減少旅遊景點和縮短遊程時間。

7、乙方車輛如果發生中途損壞,乙方司機應按照將損失減少到最小的原則,立即提供相應的應急措施,及時修理解決,無法修理的就立即重新安排相同或是更高規格車輛進行替換。

8、乙方車輛如果發生中途損壞,無法及時修理或更換車輛,以至於在遊程中車輛減少的情況,甲方則根據該減少車輛的實際已經行駛的里程數按每裡4元的價格向乙方支付該車的租用費,並且向乙方收取減少車輛每輛1000元的賠償金。

9、乙方車輛在發生中途損壞並更換車輛的情況下,所換車輛的規格如果差於合同規定規格,甲方可以重新計算並支付該車租金,將該車所剩里程數按每公里4元的價格,從總價中扣除。

10、乙方在旅程中棄置甲方的,應當承擔棄置期間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費用,退還未完成的行程費用並支付旅遊費用30%的違約金。

11、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遊活動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並退還甲方已交之費用,並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 在旅遊開始前第3日至第2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10%;

(2) 在旅遊開始前1口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20%;

(3) 在旅遊開始日及以後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50%

12、對於甲方在旅途中委託乙方代管之行李物品,如故意或因過失造成行李物品破損或丟失,甲乙雙方需共同承擔損失.

四、其他

第11條: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如因不可抗力造成旅遊費用增加,由甲方承擔。

第12條:甲、乙一方違約後,對方應當採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損失擴大的,不行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

第13條:合同中未規定的事項,西藏自治區旅遊局有關旅遊車輛管理規定協商解決。

第14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甲方可向有管轄權的地方旅遊執法機構(旅遊質量監督管理所)投訴,甲乙雙方均可向法院起訴。

第15條: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16條:本合同從簽訂並傳真至對方至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經束為止。

補充條款

1.一部車壞了,另外一部車還可行,或者兩部車都壞了,大部隊需要停下等車,需要調車的時間怎麼賠償。建議:一天以內(24小時)不賠償。第25個小時開始計費賠償,賠償費率按X元/天賠償。

2. 轉山的兩天,如有隊員不用轉山,司機可以安排剩下的隊員到其他地方,聽從甲方安排。

3. 合同需加上:行程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有所調整,完全聽從甲方的安排,在16天內走完大北線。

4. 定金是每車1000,共X

5. 付款方式是加定金在出發前一半,回拉薩後一半。

6.

甲方(代表): 乙方(蓋章)

甲方同行人員名單、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關於個人汽車租賃合同協議 篇5

合同編號:

出租人(甲方) :

承租人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

一、本合同所稱汽車租賃,是為使用者提供以小時、日、月計算的租車服務,並收取相應的租賃費。

二、甲方將手續完善、證件齊全、技術狀況良好的車輛型號為 _____________,車牌為____________,顏色為______________,本車折價為_____元人民幣,承租給乙方。

三、本合同租賃期限從 _______年 ____月 ____日 ____時起至 ____年 ______月 _____ 日 ____時止。

四、乙方應付租金人民幣 ____ 元整給甲方。乙方超時還車的,甲方按超時每小時加收人民幣 __________ 元。 ( 超時 6 小時按天計算租金) 。

五、短租客戶先付清租金再用車;月租以上客戶於每月 _________號前支付租金,逾期迦納租金的,除應補交拖欠租金外,甲方將另計收逾期租金的____% 作為違約金。

六、乙方在租車的時候,應同時交付租車押金人民幣_____ 元整。還車時扣除應交款項後,甲方將餘款退還給乙方,但不計付利息。

七、乙方還車時,甲方將在租車押金中扣除 ____________ 元作為違章押金,在 __________ 天內查明無違章記錄後退還給乙方。

八、乙方需要提前還車,租期的剩餘時間在一天以內的,甲方不退還租金。租期的剩餘時間在一天以上 29天以下的,甲方退還租金的 30 % ,租期的剩餘時間在30 天以上的,甲方退還租金的 20 % 。

九、該租賃車輛只限於上海市內行駛,如需出省外的必須經甲方同意,並由甲方負責辦理省外保險,費用由乙方負責;如擅自駕車出省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甲方將向其追討一切經濟損失。

十、租賃期間限行駛 _________公里,每超 一公里 加收人民幣 ___________元;連續租三天以上不限公里。

十一、租期到後,乙方如需要續租的,必須經甲方同意,並向甲方辦理相應的手續;逾期不辦理手續的,逾期租金按每天 __________元計算,乙方除應迦納逾期租金外,甲方將另外收取逾期租金的 30% 作為違約金。逾期 _________ 天都未交還車輛的,甲方將按詐騙案上報主管公安機關處理。

十二、甲方向乙方提供有效的行車證件,並負責對車輛投保車身險,第三者責任險、司乘座位險、附加險,且保險期限包含了租賃 期限全過程。

十三、租賃汽車的所有權屬於甲方,如任何第三者由於甲方的原因對租賃主張任何權利,概由甲方負責,乙方的使用權不得受此影 響。

十四、在本租賃合同期限內,僅汽車的使用權屬於乙方。乙方不得將車輛抵押、典當、出賣、出借、轉租或作其它非法用途,如經發現其一者,甲方有權隨時收回車輛,並追究乙方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十五、在租用的過程中,乙方必須保證車輛證件及號牌的完整。如有遺失的,由乙方負責在補辦過程中的一切費用。由因乙方任何原因造成甲方車輛不能營運的,甲方將按每日 ____________ 元的標準收取車輛停運費。

十六、甲方負責租賃期內的車輛的保養、正常磨損的維修、年審、季審的工作,並承擔相關費用。

十七、乙方承擔租賃期的車輛燃油費、路橋費、停車費、違章罰款等在車輛使用過程中的費用。

十八、在使用車輛過程中由於乙方的原因使車輛有任何損壞需要維修但又不到保險公司理賠要求的,乙方必須按車輛原樣給予修復。

十九、在租賃期間,如果發生交通事故、車輛被盜或滅火時,乙方必須立即報警及通知甲方,甲方將協助乙方處理事後車輛維修索賠等事情,但乙方必須負責保險公司因乙方原因拒賠或賠償不足部分的經濟損失,並承擔辦事過程中的一切費用。

二十、在使用車輛過程中,乙方保證對車輛不拆件,不改裝,需要維修時,必須通知甲方,並由乙方將車輛開到指定的維修廠進行維修。如車輛在外地的,由甲、乙雙方協商後解決。

二十一、租賃期內由於車輛的正常磨損或機械故障所造成的停駛,甲方應延長相對的租期或減免相應的租金。但不負責因此而造成乙 方直接或間接的損失。

二十二、月租以上的車輛每月必須定期回甲方修理廠進行例行保養,如乙方不履行保養義務,甲方將按每車每月收取 3000 元的因車輛不能正常保養而加速車輛磨損的損失費。

二十三、擔保人作為本合同的擔保方,保證承擔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並以個人工資、財產、物業作為乙方的經濟擔保,包括乙方違約應承擔的一切法律及經濟責任,擔保期限為直至前述責任全部清償完畢。

二十四、在租賃期間,如乙方發生關閉、停產、合併、分立、破產或喪失支付租金及相關費用的能力時,甲方可立即採取緊急措施,收回車輛,且並不因此免除本合同規定的乙方其它責任。

二十五、凡需對本合同進行修改或補充的,須經雙方協商制定,並以書面形式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二十六、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如協商不了的,應交由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審理。

二十七、乙方提供的證明材料影印及甲方提供的車輛交接技術檢驗表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二十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經甲、乙雙方及擔保人簽字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於個人汽車租賃合同協議 篇6

合同編號:

出租人(甲方) :

承租人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

一、本合同所稱汽車租賃,是為使用者提供以小時、日、月計算的租車服務,並收取相應的租賃費。

二、甲方將手續完善、證件齊全、技術狀況良好的車輛型號為 _____________,車牌為____________,顏色為______________,本車折價為_____元人民幣,承租給乙方。

三、本合同租賃期限從 _______年 ____月 ____日 ____時起至 ____年 ______月 _____ 日 ____時止。

四、乙方應付租金人民幣 ____ 元整給甲方。乙方超時還車的,甲方按超時每小時加收人民幣 __________ 元。 ( 超時 6 小時按天計算租金) 。

五、短租客戶先付清租金再用車;月租以上客戶於每月 _________號前支付租金,逾期迦納租金的,除應補交拖欠租金外,甲方將另計收逾期租金的____% 作為違約金。

六、乙方在租車的時候,應同時交付租車押金人民幣_____ 元整。還車時扣除應交款項後,甲方將餘款退還給乙方,但不計付利息。

七、乙方還車時,甲方將在租車押金中扣除 ____________ 元作為違章押金,在 __________ 天內查明無違章記錄後退還給乙方。

八、乙方需要提前還車,租期的剩餘時間在一天以內的,甲方不退還租金。租期的剩餘時間在一天以上 29天以下的,甲方退還租金的 30 % ,租期的剩餘時間在30 天以上的,甲方退還租金的 20 % 。

九、該租賃車輛只限於上海市內行駛,如需出省外的必須經甲方同意,並由甲方負責辦理省外保險,費用由乙方負責;如擅自駕車出省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甲方將向其追討一切經濟損失。

十、租賃期間限行駛 _________公里,每超 一公里 加收人民幣 ___________元;連續租三天以上不限公里。

十一、租期到後,乙方如需要續租的,必須經甲方同意,並向甲方辦理相應的手續;逾期不辦理手續的,逾期租金按每天 __________元計算,乙方除應迦納逾期租金外,甲方將另外收取逾期租金的 30% 作為違約金。逾期 _________ 天都未交還車輛的,甲方將按詐騙案上報主管公安機關處理。

十二、甲方向乙方提供有效的行車證件,並負責對車輛投保車身險,第三者責任險、司乘座位險、附加險,且保險期限包含了租賃 期限全過程。

十三、租賃汽車的所有權屬於甲方,如任何第三者由於甲方的原因對租賃主張任何權利,概由甲方負責,乙方的使用權不得受此影 響。

十四、在本租賃合同期限內,僅汽車的使用權屬於乙方。乙方不得將車輛抵押、典當、出賣、出借、轉租或作其它非法用途,如經發現其一者,甲方有權隨時收回車輛,並追究乙方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十五、在租用的過程中,乙方必須保證車輛證件及號牌的完整。如有遺失的,由乙方負責在補辦過程中的一切費用。由因乙方任何原因造成甲方車輛不能營運的,甲方將按每日 ____________ 元的標準收取車輛停運費。

十六、甲方負責租賃期內的車輛的保養、正常磨損的維修、年審、季審的工作,並承擔相關費用。

十七、乙方承擔租賃期的車輛燃油費、路橋費、停車費、違章罰款等在車輛使用過程中的費用。

十八、在使用車輛過程中由於乙方的原因使車輛有任何損壞需要維修但又不到保險公司理賠要求的,乙方必須按車輛原樣給予修復。

十九、在租賃期間,如果發生交通事故、車輛被盜或滅火時,乙方必須立即報警及通知甲方,甲方將協助乙方處理事後車輛維修索賠等事情,但乙方必須負責保險公司因乙方原因拒賠或賠償不足部分的經濟損失,並承擔辦事過程中的一切費用。

二十、在使用車輛過程中,乙方保證對車輛不拆件,不改裝,需要維修時,必須通知甲方,並由乙方將車輛開到指定的維修廠進行維修。如車輛在外地的,由甲、乙雙方協商後解決。

二十一、租賃期內由於車輛的正常磨損或機械故障所造成的停駛,甲方應延長相對的租期或減免相應的租金。但不負責因此而造成乙 方直接或間接的損失。

二十二、月租以上的車輛每月必須定期回甲方修理廠進行例行保養,如乙方不履行保養義務,甲方將按每車每月收取 3000 元的因車輛不能正常保養而加速車輛磨損的損失費。

二十三、擔保人作為本合同的擔保方,保證承擔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並以個人工資、財產、物業作為乙方的經濟擔保,包括乙方違約應承擔的一切法律及經濟責任,擔保期限為直至前述責任全部清償完畢。

二十四、在租賃期間,如乙方發生關閉、停產、合併、分立、破產或喪失支付租金及相關費用的能力時,甲方可立即採取緊急措施,收回車輛,且並不因此免除本合同規定的乙方其它責任。

二十五、凡需對本合同進行修改或補充的,須經雙方協商制定,並以書面形式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二十六、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如協商不了的,應交由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審理。

二十七、乙方提供的證明材料影印及甲方提供的車輛交接技術檢驗表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二十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經甲、乙雙方及擔保人簽字後生效。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關於個人汽車租賃合同協議 篇7

一、汽車租賃經營許可事項及實施主體

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汽車租賃企業設立、備案及相應證件的配發。

二、汽車租賃經營許可條件

申請從事汽車租賃經營的,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持有工商管理部門核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二)自有10輛以上經安全技術檢驗合格的車輛,車輛行駛證件齊全有效,車輛型別為核載人數為9人以下的載客汽車。

(三)有與其經營業務相適應的辦公場所,可供企業20%以上自有車輛停放所需停車場地。

(四)有必要的經營管理、車輛技術、安全管理人員。

(五)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汽車租賃經營許可辦理程式

(一)申請

申請從事汽車租賃經營的,應向所在地設縣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申請時應提供以下材料:

1.《汽車租賃經營許可申請表》;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影印件;

3.企業章程影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影印件,經辦人身份證影印件和委託書;

5.自有車輛《機動車行駛證》(含檢驗記錄欄)、《機動車登記證》及影印件;

6.辦公場所產權證明或租賃合同影印件;

7.經營管理、車輛技術、安全管理人員名單及相關資料(身份證影印件、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

8.健全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包括車輛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汽車租賃服務流程和規範、服務投訴處理制度、租賃車輛維護保障制度、車輛防盜搶騙等治安防範等制度措施。

(二)受理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對申請材料的完整性進行稽核:

1.申請材料齊全有效的,出具《行政許可申請受理通知書》;

2.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要求申請人當場補全或者更正,當場不能補全或者更正的,原則上應當場出具註明日期且加蓋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專用印章的《行政許可申請補正通知書》,一次性告知需補正的全部內容;

3.申請事項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許可或申請事項依法不屬於本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職權範圍的,應出具《行政許可申請不予受理決定書》。

(三)許可前公示和現場審查

對已受理的汽車租賃經營申請,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將申請的有關情況在本部門網站或辦公場所進行公示,公示期限為5個工作日。

公示期間或結束後,受理申請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組織有關人員對申請人從事汽車租賃經營的有關條件和所提供的申請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實地查驗。

(四)許可決定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在受理汽車租賃經營申請後20個工作日內,依據查驗及稽核結果作出許可或不予許可的決定。准予許可的,出具《行政許可決定書》,並抄告設區市道路運輸管理機構。不予許可的,出具《不予行政許可決定書》,並說明理由。

(五)許可結果公告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出具《行政許可決定書》後,應將許可結果在其網站或辦公場所予以公佈,接受社會監督,方便公眾查閱。

四、汽車租賃證件使用規範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作出許可決定的,應在10個工作日內向被許可人頒發《汽車租賃經營許可證》,並向申請人投入租賃的車輛配發《租賃汽車證》。

(一)《汽車租賃經營許可證》

1.《汽車租賃經營許可證》分正本、副本,均採用防偽標誌。《汽車租賃經營許可證》正本外廓尺寸為40×28cm,材質為157克銅版紙,國徽與帶“DL”的邊框,“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字

型採用燙金,右下角印有“福建省運輸管理局監製”字樣。副本外廓尺寸為18×13cm,封面墨綠色帶國徽。《汽車租賃經營許可證》正本懸掛在經營場所,副本用於記錄經營者的基本情況、年度質量信譽考核結果、變更結果等情況。

2.《汽車租賃經營許可證》正本、副本包含“閩交運管許可×字號、業戶名稱、地址、經濟型別、經營範圍、證件有效期、核發機關、核發日期”等內容。副本除有與正本相同的內容外,還有分支機構及地址、變更記錄、檢查(考核)記錄、年度質量信譽考核記錄等。“經濟型別”按國有,集體,私營,個體,聯營,股份制,外商投資,港、澳、臺以及其它經濟分類。

3.《汽車租賃經營許可證》正本、副本證號格式為“閩交運管許可×字號”,其中“×”為全省九個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漳州開發區的簡稱,從福州到寧德按順序分別為榕、莆、泉、廈、漳、龍、明、南、寧,嵐,前六位為行政區劃程式碼,後六位為自然數編號。鑑於招商局漳州開發區未列入國家行政區劃程式碼範圍,“×”也用“漳”,編號前6位使用漳州市轄區的區劃程式碼350601。

4.證件有效期為四年,經營者應當在到期前十日內到原發證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換髮。

(二)《租賃汽車證》

1.《租賃汽車證》證件尺寸為9.0×6.2 cm,材質為205克

銅版紙,採用防偽標誌,封面墨綠色,外廓尺寸為10.5×7.5 cm,。

2.《租賃汽車證》正面是車輛有關內容,背面貼上車輛45度角紙質彩色照片,然後塑封,《租賃汽車證》有效期4年。

3.《租賃汽車證》內容為業戶名稱、地址、經營許可證號、車輛號牌、車輛型別、座位數、車輛尺寸、經營範圍、核發機關等。其中“經營許可證號”填寫經營許可證上後12位阿拉伯數字,“車輛號牌”填寫車輛號牌號碼加上號牌顏色,“車輛型別”填寫車輛廠牌型號,“座位數”填寫行駛證上核定的載客數(含駕乘人員),“車輛尺寸”填寫車輛外廓長寬高尺寸,以機動車行駛證或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的資料為準,機動車行駛證或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無登記外廓尺寸的,以同型號車輛使用說明書或車輛公告目錄上資料進行核定。

4.《租賃汽車證》證號按9位編號,格式為“閩交運管×字000000001號”,其中“×”為九個設區市及平潭綜合實驗區簡稱,招商局漳州開發區的“×”也用“漳”。“000000001”前3位取行政區劃程式碼的後三位數(第一位區分設區市,2、3位區分縣級),漳州開發區使用“601”;最後六位為自然數編號。

五、汽車租賃企業設立分支機構程式

自有車輛300輛以下的汽車租賃經營者異地設立分支機構的,應向設立地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申請行政許可。

關於個人汽車租賃合同協議 篇8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 有效證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駕駛證號碼: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租車輛名稱:___________型號:_______顏色:_____車號: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規定,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係。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經雙方充分協商,就甲方將車輛出租於乙方使用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租賃期限:從_____年___月____日_____時起至_____年___月____日_____時止,甲方將______________號車交付給乙方使用。

租金:共計_________元(人民幣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

押金:__________元(人民幣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月租續交租金時間應在租賃到期前三天辦理。

行駛里程:車輛允許行駛______公里/(月/日),每超出壹公里,加收人民幣________元。行駛區域: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範圍內。 起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返還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甲方的權利

1.依合同約定向乙方收取租金及相關費用。

第二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提供乙方所需的車輛。

2.甲方保證所交付的車輛,其效能由車輛檢測部門認定為技術狀況合格且

車輛配置及相關證件齊全。

3.甲方應每月定期對租賃車輛進行檢測及維護。

4.如實告知乙方租賃車輛的相關資訊。

5.對所獲得的乙方資訊負有保密義務。

6.甲方承擔該租賃車輛的保險費及養路費。

第三條 乙方的權利

1.按合同的約定擁有車輛使用權。

2.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的車輛技術狀況及效能資訊。

第四條 乙方的義務

1.如實向甲方提供駕駛人員的駕駛證、身份證證明材料。

2.按時根據合同的約定交納租金及其他費用。

3.按車輛效能、操作規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租賃車輛。

4.妥善保管租賃車輛,保持車輛原狀。未經甲方允許,不得擅自修理車輛,不得擅自改裝、更換、增設其他設施。

5.協助甲方按規定期限對租賃車輛進行車檢和維修保養。

6.不得利用甲方車輛,作非法用途,不得裝載易燃易爆物品。

7.保護甲方車輛所有權不受侵犯,不得轉賣、抵押、質押、典當、轉借、轉租所租賃的車輛。

8.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盜搶時,應在第一時間通知甲方後,再向交警、公安等部門報案並辦理相關手續。

9.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租賃期內,如乙方登記的資訊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甲方。

第五條 免除或減輕責任

1.雙方因不可抗力(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117條第2款所稱)原因不能履行協議的,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並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相關證明。

2.損失是由乙方自己過錯造成的,其全部損失由乙方承擔。

3.一方違約後,對方應積極採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損失部分要求賠償;違約方應當承擔對方為防止損失擴大而支付的合理費用,但以損失擴大部分的數額為限。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乙方不能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及費用、使用和保管租賃車輛的,應承擔

下列違約責任:

1.逾期交納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納租金總額的3%交納滯納金。逾期歸還租賃車輛的,根據所租車輛型號按日租收取租金。

2.提前解除合同退租的,應按一個月租金數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已交納租金的,甲方在扣除違約金後將餘款退還乙方。

3.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提前3日通知甲方續租的,在租賃期滿後,甲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4.乙方有下列行為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不退還保證金和押金。

(1)提供虛假資訊;

(2)拖欠租金或其他費用的;

(3)轉讓、抵押、質押、典當、轉借、轉租租賃車輛或確有證據證明存在上述危險的;

(4)確有證據證明乙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

5.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等改變租賃車輛原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6. 未協助甲方按時參加租賃車輛車檢或維修保養、不按車輛效能及操作程式使用車輛致使車輛修理、停運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7.非因甲方原因導致車輛被第三方扣押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8.乙方違反交通法規所造成的車輛及人員傷亡(如喝酒,違章駕駛等)等其他原因致使保險公司不予受理或拒絕賠償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9.如發生事故,事故修理費在1200元以下的由客戶自己支付;如損失費用在1200以上的按<機動車保險條例>執行,不足部分由乙方負責;車輛損失費用在1200元以上的由客戶支付收取加速折舊費,(車輛自掛牌之日起未滿兩年的按30%,兩年以上的按20%),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保險公司拒賠部分由乙方承擔。

10.在發生交通事故及其它意外事故時,乙方未按上述規定通知甲方或未按甲方的要求辦理報警等相關事宜,給甲方造成的損失首先從乙方交納保證金多餘的押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11.乙方在租賃期間發生車輛違章等行為所產生的罰款均由乙方負責,甲方無責任.

第七條 擔保條款

租賃期滿,甲方按乙方實際履行合同情況,抵扣押金,不足部分從保證金中扣除。如乙方無違反合同約定情況的,應全額退還乙方。

第八條 補充條款

承、租雙方可對本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予以增加,細化作為補充條款,但不得違反有關法規及政策規定,不得違反公平原則。補充條款中含有不合理的減輕或免除本合同條款中規定應由乙方承擔的責任內容的,仍以本合同為準。

第十一條 其他

1.雙方在執行本合同時如發生糾紛,應本著友好合作的態度協商解決;協商未果的,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前訴訟。

2.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關於個人汽車租賃合同協議 篇9

承租方

身份證號:

聯絡電話:

家庭住址:

單位名稱:

聯絡電話:

單位地址:

擔保方

身份證號:

聯絡電話:

工作單位:

出租方

身份證號:

聯絡電話:

車輛牌號:

車輛型號:

租金標準:

租賃期限

起始時間:

終止時間:

限駛公里:

超時加費超程加費:

付款約定:

備註:

第一條:出租方的權利

1.擁有租賃車輛所有權。

2.依合同向承租方計收租金及約定費用。

第二條:出租方的義務

1.向承租方交付技術狀況為有關車輛檢測部門認定合格的,裝置齊全的租賃車輛,以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交接租賃車輛時如實提供車輛狀況資訊。

3.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以及故障維修服務。

4.提供本市行政區域內故障、事故的24小時救援服務。

5.承擔保險公司相關條款範圍內的第三者責任險。

6.對所獲得的承租方資訊負有保密義務。

第三條:承租方的權利

1.按合同的約定擁有租賃車輛使用權。

2.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的車輛技術狀況及效能資訊。

3.有權獲得出租方為保證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應服務。

第四條:承租方的義務

1.如實向出租方提供駕駛本、身份證、戶口本、營業執照等身份證明資料。

2.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及其他費用。

3.按車輛效能、操作規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租賃車輛。

4.妥善保管租賃車輛,維持車輛原狀。未經出租方允許,不得擅自修理車輛,不得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

5.協助出租方按規定期限對租賃車輛進行車檢和維修保養。

6.承擔不高於__年、元/季、元/月、元/天、元/小時。租金標準雙方約定。

2.承租方用保證金提供擔保的,保證金不得用於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畢後,保證金應退還承租方。承租雙方經約定也可採取其他方式擔保。

第六條:意外風險

1.雙方約定的意外風險責任,出租方可向保險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擔,對約定承擔的意外風險未投保的,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參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式進行。

2.政府政策重大變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無法歸究於承、租雙方的原因造成的損失,依照有關法規和公平原則雙方協商解決。

第七條:出租方的違約責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約定的車輛、服務等義務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經道路運輸管理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認定租賃車輛達不到合格標準的,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出租方承擔違約責任。

2.本能按約定提供故障維修、救援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出租方應退還租賃車輛停駛期間租金並支付停駛期間租金__年月日

關於公司汽車租賃合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本著平等互利,自願的原則,就乙方承租甲方豐田大霸王車牌號為____車輛事宜進行友好協商,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保證所出租的車輛符合國家對租賃車輛的相關規定。

第二條:甲方應提供狀況符合標準的車輛以及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並且告知車況,乙方應提供駕駛本和身份證明檔案,雙方驗證後留影印件備存。

第三條:租賃期限

該車租賃期限自__年11月1日起至__年10月31日止。

第四條:租金:經甲乙雙方協商決定,乙方在租期內無償使用甲方該車輛。

第五條: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但需提前通知,甲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第六條:違約責任: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車輛損壞,甲方有權按國家標準收取修車費,租期屆滿應及時通知對方,否則報案處理,乙方不得將車輛用於從事非法活動,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回收車輛;

第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特別約定:如發生交通事故,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且協助處理。

第九條:本合同自雙方籤(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簽訂時間:年月日簽訂時間:年月日

關於個人汽車租賃合同協議 篇10

承租方

身份證號:

聯絡電話:

家庭住址:

單位名稱:

聯絡電話:

單位地址:

擔保方

身份證號:

聯絡電話:

工作單位:

出租方

身份證號:

聯絡電話:

車輛牌號:

車輛型號:

租金標準:

租賃期限

起始時間:

終止時間:

限駛公里:

超時加費超程加費:

付款約定:

備註:

第一條 出租方的權利

1.擁有租賃車輛所有權。

2.依合同向承租方計收租金及約定費用。

第二條 出租方的義務

1.向承租方交付技術狀況為有關車輛檢測部門認定合格的,裝置齊全的租賃車輛,以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交接租賃車輛時如實提供車輛狀況資訊。

3.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以及故障維修服務。

4.提供本市行政區域內故障、事故的24小時救援服務。

5.承擔保險公司相關條款範圍內的第三者責任險。

6.對所獲得的承租方資訊負有保密義務。

第三條 承租方的權利

1.按合同的約定擁有租賃車輛使用權。

2.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的車輛技術狀況及效能資訊。

3.有權獲得出租方為保證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應服務。

第四條 承租方的義務

1.如實向出租方提供駕駛本、身份證、戶口本、營業執照等身份證明資料。

2.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及其他費用。

3.按車輛效能、操作規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租賃車輛。

4.妥善保管租賃車輛,維持車輛原狀。未經出租方允許,不得擅自修理車輛,不得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

5.協助出租方按規定期限對租賃車輛進行車檢和維修保養。

6.承擔不高於20%的因交通事故或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

7.保護出租方車輛所有權不受侵犯。不得轉賣、抵押、質押、典當、轉借、轉租租賃車輛。

8.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盜搶時,應協助出租方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門報案並協助出租方辦理相關手續。

9.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租賃期內,如承租方登記的資訊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方。

第五條 租金、保證金

1.租金單位為元/年、元/季、元/月、元/天、元/小時。租金標準雙方約定。

2.承租方用保證金提供擔保的,保證金不得用於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畢後,保證金應退還承租方。承租雙方經約定也可採取其他方式擔保。

第六條 意外風險

1.雙方約定的意外風險責任,出租方可向保險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擔,對約定承擔的意外風險未投保的,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參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式進行。

2. 政府政策重大變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無法歸究於承、租雙方的原因造成的損失,依照有關法規和公平原則雙方協商解決。

第七條 出租方的違約責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約定的車輛、服務等義務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經道路運輸管理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認定租賃車輛達不到合格標準的,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出租方承擔違約責任。

2. 本能按約定提供故障維修、救援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出租方應退還租賃車輛停駛期間租金並支付停駛期間租金20%的違約金。

3. 維修、救援後租賃車輛仍無法恢復使用功能,出租方應提供相當檔次替換車或採取其他措施。

4.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車輛損壞的,出租方應嚴格依照汽車維修規定的標準收取修車費用。

第八條承租方的違約責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約定交納費用、使用租賃車輛、保管租賃車輛,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逾期交納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租金總額的0.5%交納滯納金。逾期歸還租賃車輛的,除繼續計收租金外,應交納逾期應交租金20%的違約金。

2. 提前解除合同歸退租的,應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總額的20%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已交納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違約金後應將餘款退還承租方。

3. 承租方有下列行為的,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

(1)提供虛假資訊。

(2)拖欠租金或其他費用。

(3)轉賣、抵押、質押、典當、轉借、轉租租賃車輛或確有證據證明存在上述危險。

(4)確有證據證明承租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

4.不按車輛效能或操作程式使用而造成的租賃車輛修理、停運損失;承擔因過失被保險公司拒絕賠償的損失。

5.未經出租方同意而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等改變租賃車輛原狀造成的損失。

6.未協助出租方按時參加租賃車輛車檢或維修保養而造成的損失。

7.非出租方原因導致車輛被第三方扣押的責任。

第九條擔保條款

如採用保證人提供擔保的方式,保證人應就承擔方履行本合同的義務負連帶保證責任。

第十條   特別約定

承、租雙方可對本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予以增加,細化作為補充條款,但不得違反有關法規及政策規定,不得違反公平原則。補充條款中含有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本合同條款中規定應由出租方承擔的責任內容的,仍以本合同為準。

第十一條其他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長租期,須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續租申請,出租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2.本合同項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或向長沙市汽車租賃行業組織、各級消費者協會等部門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未果的,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向雙方選定的仲裁機構提請仲裁。

出租方: 承租方簽字:  

擔保方簽字:

(或蓋公章)

中介方代表:

年月日

關於個人汽車租賃合同協議 篇11

經 營 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 租 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交通部有關規章,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汽車租賃合同,設定下列條款,共同遵守。

1、乙方因需要向甲方承租車輛,租車期限自_____年____月_____日_____時_____分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時_____分。租還車地點均為___市___路___號。

2、甲方按每天____元,將車輛租給乙方使用。乙方現預付租金____元,押金____元,用車輛期滿憑押金收據結算。

二、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為乙方提供證照齊全有效,技術狀況良好的車輛。

2、甲方負責向保險公司對租賃車輛投保財產險和第三者責任險,繳納養路費。

3、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收回租賃車輛。

4、對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損失,甲方不負連帶責任。

5、協助乙方處理髮生的交通事故和及時按規定辦理索賠手續。

6、甲方有按時收取租金的權利、有權以乙方的押金和其它抵押物抵繳租金和車輛損壞缺件,保險理賠不足部分的賠償,押金仍抵壓不足的,有繼續索賠的權利。

三、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提供給甲方的資料應保證真實有效(如身份證、戶口簿、駕駛證、單位營業執照副本等)否則就此產生的責任均由乙方負責。

2、乙方認真檢查並掌握租賃車輛的各種效能和操作方法,點清車輛附件,驗收簽字後駛離。凡因乙方操作不當,保管不善造成車輛遺失或造成附件損壞,乙方應向甲方賠償。

3、乙方租用的甲方車輛不能從事其它營業性客貨運輸、不能轉租、轉包、抵押、投資、贈與,不能賦予自己對車輛任何超出本合同規定的其它權利,不能私自拆裝甲方的車體(件)。否則甲方有權收回車輛並要求乙方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4、乙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非法活動,轉租所導致的後果,均由乙方負責,同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5、乙方租用車輛除繳納租金外,另須繳納押金,(押金為現金,支票需三天扣提車)乙方不可以押金視作租金使用。

6、乙方要求延長汽車租賃合同,必須提前到本公司辦理延期手續。還車時應保持車內外的清潔,否則將收取__元清理費。

7、乙方合同到期不按規定還車,又不辦理延期手續,按延時實際小時收取每小時超時費__-__元,租車以每天24小時為一租車日計算,平均每天使用不超過___公里,根據不同車輛每超過一公里加收租費_-_元。

8、車輛發生事故,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及有關部門,車輛修理由甲方安排修理地點,乙方不得擅自安排修理,一旦車輛損壞,禁止繼續使用,乙方應全力配合交通管理部門處理好車輛事故,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傷亡時,將按照交通管理條例處理。

9、車輛發生事故,修理費由乙方預先支付,在停駛或修理期間的租費由乙方承擔,同時還應賠償本車輛加速折舊費,折舊金額按修車實際發生額的__%計算。若發現乙方發生事故不報告,擅自修理將按正規修理費的_倍罰款。

10、乙方在承租期間,若遺失牌照或有關證件,乙方應向有關部門申請補辦,補辦期間的車輛租賃費及補辦手續費,由乙方承擔,直至車輛能正常行駛時為止。

11、乙方在用車期滿,應完好無缺損將車輛交給甲方。不得卸下里程表和故意損壞里程錶,如有發生按日裡程____公里收費,不得更換車輛零部件。

12、嚴禁酒後開車,嚴禁使用車輛進行違法活動、當教練車、參加競賽及作測試使用,嚴禁裝載易燃、易爆易腐濁物品。

13、按照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的條款規定,車輛發生意外時保險公司實行限額賠償,乙方須承擔保險限額以外的所有費用,甲方所投保的第三者責任險僅限於甲方允許的駕駛人員。

14、全車丟失後至保險公司賠償前,該期間的租賃費由乙方承擔。

15、賠償時,乙方應向保險公司提交保險單,事故證明,事故調解結案書,損失清單和各種有費用的單據,如實填寫機動車輛出險報告單。

16、乙方在車輛租用期間,汽油、潤滑油、路橋費、停車費自行負責。

四、擔保方的權利、義務

1、擔保方同意作為本合同乙方的保證人,保證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中的全部義務,擔保期限直至乙方完全履行義務為止。

2、如乙方不能履行合同或違約時,則由擔保方承擔連帶責任,甲方可以直接向擔保方提出要求。

3、本擔保與乙方實際租賃期間產生的債權。本擔保系不可撤銷的擔保,並獨立於本合同其它條款,不以合同無效而無效。

五、其它

1、以上有約定的按約定處理,其它有違約行為的,違約一方負有賠償對方損失的責任。

2、本合同一式叄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3、本合同的糾紛訴訟歸清浦區人民法院管轄。

六、租賃車輛交接單

發車:鷂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時____分還車:鷂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時____分

車牌號 發動機號 車架號 顏色 超時(分)

汽車名稱及型號 起始公里 終止公里 超公里

租出歸還 租出歸還 租出歸還

證件行駛證 牌照(前後) 附加費證

保險卡(證) 養路費 車船使用稅

使用維修說明書

車況左前大燈 右前大燈 左前小燈

右前小燈 左前轉向燈 右前轉向燈

左反光鏡 右反光鏡 左後轉向燈

右後轉向燈 牌照燈 防霧燈

儀表盤 室內反光鏡 雨刮器

天線 前後保險槓 收放機

座套 腳 墊 點菸器

菸灰缸 發動機工況 空調工況

底盤 外觀清潔度 磁帶

油蓋

引擎蓋路碼鉛封完好 底盤完好 沒有更換部件

前保險框完好 沒有撞擊修理 面罩商標完好

工具千斤頂一隻 輪胎扳手 滅火器一隻

螺絲刀一把 備胎一隻 呆板手一把

鑰匙一把 故障警告牌

簽字承租人 還車人

出租方經辦人 出租方經辦人

注:有、工況好打√,無、工況差打×。

(租賃經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關於個人汽車租賃合同協議 篇12

出租人: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

一、出租人將輛車租給承租人使用,車號分別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期為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租金每車每月為元,從合同生效日起計,每月結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收費。所用燃料由承租人負責。

四、承租人租用的汽車只用於________。承租人只有排程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出租人司機負責。

五、出租人權利義務

1.向承租人交付在執行中無任何保留條件、裝置齊全的租賃車輛,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按________比例,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風險。

3.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合理使用中出現的故障維修、本市區域內的租賃車輛救援。

4.出租人不承擔由承租人使用租賃車輛引發的連帶責任和本合同規定的風險賠付範圍之外的任何經濟責任。

5.承租人拒絕接受租賃車輛在合同期間發生交通違章的處罰時,出租人有權將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作為責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6.出租人對汽車租賃申請者及承租人的信用資訊有知情權。

六、承租人權利義務

1.在租賃合同規定的期間擁有租賃車輛的合法使用權並享有出租人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務。

2.按合同規定交納租金;合理使用租賃車輛。除另有約定外,租賃車輛的合理使用指以滿足承租人乘用需要的駕駛過程;使用租賃車輛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

3.妥善保管租賃車輛;配合出租人保障車輛效能的各項工作。

4.按照________比例免除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賠償。

5.不得買賣、抵押、質押、轉租、轉借租賃車輛。不得擅自變動、修理、添改租賃車輛任何部位或部件。

6.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合同期內,如承租人登記的資訊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人。

7.承擔由於違反本條2至6款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8.承擔因使用不當造成租賃車輛修理、停駛的損失;承擔丟失租賃車輛牌證補辦費用及停駛期間租金;承擔因不當使用租賃車輛或過失造成的不在保險賠償範圍內的任何損失。

七、違約責任。出租人不得擅自將車調回,否則將按未運輸期限租金額賠償承租人。承租人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否則,每逾期一天,加罰一天的租金。

八、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執正本一份。

十、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出租人:(蓋章)____________承租人:(蓋章)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簽約地點:________

關於個人汽車租賃合同協議 篇13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進一步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減少糾紛發生,經雙方協商達成補充協議如下:

一、有下列情況之一,所造成的車輛或第三者損傷賠償,由承租方全額承擔:

1、因承租方使用不當造成車損,如輪胎單獨損壞,玻璃單獨破損;車輛在淹及排氣管的水中啟動或被水淹後操作不當致使發動機損壞。

2、駕駛員飲酒、吸毒、被藥物麻醉後駕車者。

3、承租方將車輛交與無駕駛證者駕駛。

4、承租方駕駛車輛肇事後逃逸。

5、出險後不報案、隱藏真實情況24小時內部通知出租方的。

6、出現車損、第三者險超出保險公司賠保險額的部分。

7、未盡事宜,依照相關法律規定處理。

二、在法定節假日期間,承租方沒有按約定的時間歸還出租方的車輛,承租方應按所超時間交付雙倍租金。

三、車輛交付承租方以後,我公司按合同登記的地址和電話無法與承租方取得聯絡的,不論承租合同是否到期,均視為惡意租車,按詐騙行為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

四、承租方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所發生的扣分、罰款,由承租方承擔,租賃方可協助辦理。

五、以上條款為租賃合同的有效副本,與《汽車租賃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於個人汽車租賃合同協議 篇14

出租方(甲方) :

出租方(甲方) 身份證號:

承租方(乙方) :

承租方(乙方)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本著平等互利,自願的 原則,就乙方承租甲方之所有閩-----車架號為------車輛事宜進行友好協商,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保證所出租的車輛符合國家對租賃車輛的相關規定。

第二條 甲方應提供狀況符合標準的車輛以及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並且告知車況,乙方 應提供駕駛本和身份證明檔案,雙方驗證後留影印件備存。

第三條 租賃期限 該車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租金以及押金標準由雙方約定。

第五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但需提前通知,甲 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第六條 違約責任: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車輛損壞,甲方有權按國家標準收取修車費,租期 屆滿應及時通知對方,否則報案處理,乙方不得將車輛用於從事非法活動,否則 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回收車輛;

第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為本合同 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 特別約定:如還車一週後無違章記錄,押金如數奉還,否則,有甲方多退少補。 如發生交通事故,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且協助處理。

第九條 注意事項:一天 24 小時,一個月計 30 天;超時,超公里需要另外計費;超過 3 個小時計半天,超過 6 個小時計一天;還車時油量必須同交車是一致,否則需另 補油費。

第十條 本合同自雙方籤(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雙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電話:

簽訂時間:

乙方:

電話:

簽訂時間:

備註:

油 量 發 車 時

關於個人汽車租賃合同協議 篇15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身份證號: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聯絡方式: 聯絡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本著自願、平等、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汽車租賃事宜,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租賃物

本協議中所稱的租賃標的物為 汽車一輛 ,車牌號碼: 。(以下簡稱租賃物)

第二條 租賃期限

1.本協議首次租賃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租賃期滿雙方如無異議,本協議自動續約 年,即租賃期至 年 月 日。

2.租賃期滿乙方需要續租的,應當在期滿前 30日內通知甲方,經協商一致後,雙方辦理續租手續。

第三條 租金

1.雙方協定,租金為 元(人民幣)/月(含稅),一年一付,即合同簽訂之日,乙方即向甲方支付本年度租金合計: (人民幣)(含稅)。

第四條 雙方責任

1.甲方保證交付乙方的租賃物效能良好,符合道路運輸要求,並具備相關的運營許可手續。如因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乙方人身或財產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

2.甲方保證租賃物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權利或瑕疵,否則因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3.乙方負責辦理租賃期間租賃物的各項保險,並承擔相應的保險費及租賃期內的養路費、年檢費、駕駛人員的體檢費等。租賃期內發生的車輛違章罰款、燃油費、過路、過橋費及停車費由乙方承擔。

4.租賃期間,乙方應做好租賃物的日常維護保養,確保租賃物的正常使用功能,租賃物發生故障時,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5.租賃期間因車輛事故或交通事故所發生的費用,除由保險公司支付外,剩餘部分由乙方承擔,但因甲方隱瞞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的事故除外。

6.乙方保證租賃期內按租賃物功能合理使用,保持租賃物的完好,但正常使用造成的磨損除外。

7.乙方在租賃期間不得將租賃物轉租、轉借、轉賣。

8.乙方在租賃期間內經甲方同意後,可以對租賃物進行外觀裝飾或裝置添附。租賃期滿後,添附的所有權歸乙方所有,添附物不能拆除或拆除後會對租賃物造成損害的,由雙方協商處理。租賃期滿或合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租賃期內,由於甲方事前隱瞞車輛真實情況造成租賃物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應當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2.租賃期內,由於乙方使用不當造成租賃物毀損或滅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甲方在租賃期內沒有法定事由任意解除合同的,除應返還乙方剩餘租金外,還應當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如因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乙方重大人身、財產損失或無法滿足乙方正常使用需要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3.如甲方怠於履行雙方約定的應由甲方交納的各種保險、交通管理、危險品安全管理等費用的義務,影響乙方正常使用超過 日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4.非因乙方原因,租賃物連續或累計無法正常使用超過 日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6.任何一方單方解除本合同的,應當以書面通知另一方。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

雙方在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無法達成一致的,採取以下 方式解決:

1.雙方均可以訴至 方所在地法院依訴訟解決。

2.由 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第八條 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協議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簽字人簽字並加蓋印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3.本協議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於個人汽車租賃合同協議 篇16

出租方(甲方):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交通部相關規章,為明確出租方(甲方)與承租方(乙方)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汽車租賃合同,設定下列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 租車期限

甲方將________型號車一輛出租給乙方,從___年___月___日 ___時起到____年___月___日___時止,該車交由乙方使用。租車費用____元/月,共____元。租期___年,合同為年籤制。此車輛只能由乙方指派的司機駕駛。

第二條 租金及交付期限

1.本合同總金額合計人民幣:____元整,大寫:_______元整。

2.租金支付方式為__年付制。甲方提供等額的商業發票,乙方在提取車輛的同時須向甲方交納一年年租金人民幣:____元,甲方提供等額的商業發票。

3.甲方在本合同正式簽訂後即按本合同第一條安排車輛。並以交車之日起計收租賃租金及租賃時間。交車日為___年___月 ___日。歸還時間___年___月___日。甲方還車時間超過預定時間壹小時以內,不收取超時費用,超過壹到肆個小時按照超時半天計算,超過肆小時以上按照一天計算。

4.乙方在提取車輛的同時須向甲方交納車輛押金____元,甲方提供押金收據。押金應本在合同順利履行完畢後無息退還。如因乙方過錯行為,導致甲方車輛損失、事故責任損失或者其他應由由乙方承擔過錯責任的損失,則甲方可從押金中扣除相應賠償金額。

第三條 甲方權利、義務

1.向乙方提供的租賃車輛技術性能必須良好,各種證照齊全(包括汽車行使證、汽車保險單及購置稅等)。

2.甲方負責對租賃車輛投保車輛損失險、第三者責任、交強險及不計免賠險。

3.甲方有按時收取租金的權利。

4.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甲方有權收回租賃車輛。

5.對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損失,甲方不負連帶責任。

第四條 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提供給甲方的資料應保證真實有效(如身份證、戶口簿、駕駛證、單位營業執照副本等)否則就此產生的責任均由乙方負責。

2.乙方認真檢查並掌握租賃車輛的各種效能和操作方法,點清車輛附件,驗收簽字後駛離。凡因乙方操作不當,保管不善造成車輛遺失或造成附件損壞,乙方應向甲方賠償。因車輛自然折舊耗損造成的損失和故障,以及因車輛本身質量、缺陷、不足等原因發生的損失和故障,由甲方承擔責任。

3.本車使用___號汽油,因未使用指定汽油造成的車輛損失等後果由甲方承擔。

4.乙方負責在車輛保修期內對車輛進行免費定期保養、正常保修和年檢,甲方予以協助。(需承擔4S店根據汽車年限和公里數制定的保養計劃(包括空氣濾芯、汽油濾芯、空調濾芯器、助力轉向油、剎車油、變速箱油、火花塞,輪胎)

5.租賃期間,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法令,安全行車,因違法、違紀、違章所造成的法律責任,自行負責,並承擔行駛過程中因自身及其指定駕駛人員駕駛責任造成車輛的經濟損失。

6.如在租賃期間因違章駕駛(如超速駕駛、不按規定路線行駛、衝紅燈等被電子眼監控攝錄)而被罰款或責令承擔其他責任,乙方須承擔後續責任。

7.租賃車輛,不得將車輛轉租、出售、典當、抵押、擔保或其他超出本合同的其他權利。保持車輛原狀,不能私自拆裝甲方的車體(件)(車輛以交付時為原狀),否則甲方有權收回車輛並要求乙方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8.如發生交通事故,承擔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裁定的責任,並承擔車輛維修費用和修理期間車輛的租金(每天____元人民幣)。對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損失甲方不負連帶責任。

9.租賃車輛使用期間,發生交通事故,應及時向當地公安交通、保險部門報案聯絡,通知甲方協助解決。如肇事後逃逸或駕離現場,乙方應承擔所有違法、違章、賠償責任。

10.租賃期內或租賃期滿時,雙方須共同檢查租賃車輛的.各種效能,點清車輛附件,驗收簽字後,合同終止。凡因乙方操作不當,保管不善,造成車輛損失(如劃花車身)或造成附件損壞,乙方應恢復原狀,不能恢復原狀賠償甲方損失,因碰撞導致的事故車輛加速折舊費用由乙方承擔。

11. 甲方要保護好乙方車輛上的特徵標誌,不得塗改遺失,嚴禁私自拆、換車輛上的任何部件及裝置,嚴禁拆動里程錶

12. 租賃期間,因乙方過錯行為導致汽車被盜或被搶或發生自然燃燒,乙方應承擔保險公司賠付不足分和車輛理賠期間的租金損失。

13. 租賃的車輛不能裝載易燃、易爆、易腐蝕物品或其他違禁物品。

14. 乙方不能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活動;進行體育、軍事、競賽和作測試使用。

第五條 車輛行駛里程範圍

雙方約定,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限定每月行駛里程為____公里,超里程加付____元/公里 。

第六條 期滿時的處理、續租

1. 乙方要求延長租賃期,應在租期滿前24小時通知甲方,雙方共同協商重新達成協議。

2. 不締結新的合同時,租賃期滿後本合同圓滿結束。如因乙方原因繼續使用,而不簽訂租賃合同,甲方有權收回車輛。

第七條 合同變更及附近補充

本合同相關條款的變更或刪除需經雙方書面確認,並達成補充協議。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 合同期滿後,乙方未辦理延期手續,也未按時歸還甲方車輛的,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要予以賠償。

2. 在合同期內因乙方原因提前終止合同,乙方須首先付清實際租賃期間的租金並賠償甲方未履行部分總租金20%的費用。

3. 甲方應嚴格按照本合同履行其義務,由於甲方未能完善履行其義務而造成的損失,均由甲方自行承擔,並賠償乙方未履行部分總租金20%的費用。

第九條 不可抗力

1.甲方或乙方因不可抗力部分或全部遲延或不能履行其在合同項下義務的,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應立即與對方協商解決辦法,並及時採取措施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2. 合同所指不可抗力,是指合同簽訂後發生的、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其中包括政府政策改變等乙方不可控制因素等。

第十條 法律適用和爭議解決

本合同的訂立、履行、解釋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甲乙雙方如因合同訂立、履行或解釋發生任何爭議應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可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十一條 額外裝置的裝配

乙方要求額外裝配本合同外的零配件和裝置時,必須在徵得甲方的同意下進行,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其所有權須經甲方書面同意,否則屬甲方所有。

第十二條 合同生效及附件

1.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且乙方交納押金,甲方交付車輛起正式生效。

2. 本合同共__頁一式兩份。甲方持正本一份,乙方一份。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規執行。

第十三條 備註(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約定)

出租方(甲方):________

授權人:________

電話: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

證件號:________

電話:________

附件:

1. 車輛行駛證、保險證明、路橋費、車船使用稅證件或標誌;

2. 乙方公司的營業執照影印件、公司租車授權書或乙方的司機駕駛執照、身份證影印件、戶口本影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