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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租賃安全協議(精選19篇)

欄目: 租賃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2.17W

車輛租賃安全協議 篇1

一、 簽約雙方(全稱)

車輛租賃安全協議(精選19篇)

承租方: ( 簡稱甲方)。

出租方: (簡稱乙方)。

二、 車輛號牌、型別、噸位

號牌___,型別___,噸位____。

三、 租用期限:

合同期限為20_年_月_日 至20_年_月_日。

約定與要求: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與《交通法》的有關條款,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為明確用車單位與租用車輛的權利和義務,以及雙方的安全責任,經共同協商一致、特簽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有效、合法的身份證、駕駛證、從業資格證以及車輛的各種證照:行駛證、營運證、保險證、各項稅費繳訖單影印件各三份。

2、乙方必須購買車輛責任保險,如發生交通事故造成經濟損失,乙方有能力按規定賠償。

3、乙方在車輛租用期間發生各類交通違章、交通事故、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由此影響甲方施工、生產、造成貨物受損,乙方要承擔賠償責任。

四、 甲乙雙方責任:

1、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安全裝置完整、技術狀況良好、各種有效證件齊全的正常執行車輛。

2、乙方必須遵守甲方單位的一切規章制度、勞動紀律。乙方如果明知故犯,甲方有權按規定條款給予相應的經濟處罰。

3、乙方必須按甲方指派的任務從事運輸工作,服從調配、聽從指揮,按時按量完成甲方交給的各項任務。

4、乙方要負責對所租車輛進行維修保養,隨時保持車輛技術狀況良好,堅決杜絕車輛帶病行駛。

5、乙方在受租期間,造成甲方人員傷害、貨物損壞、丟失,應按規定照價賠償。

6、乙方須購置汽配、修理車輛須提前通知甲方,不得影響甲方施工生產、生活用車。

7、乙方不得以任何藉口擅自將車輛調回,有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8、甲方給乙方提供安全學習環境,乙方必須接受甲方安全管理,按時參加甲方組織的各種安全學習或安全活動。

9、在施工現場甲方給乙方提供必要的生活、運輸條件,如遇甲方違章指揮,乙方有權拒絕違章運輸並及時向有關領導說明情況。

10、甲方只有排程權、使用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各種有效費證均由乙方駕駛員負責。

五、 合同解除:

1、 本合同期限屆滿,合同自行解除,確因工作需要續租時,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後,再辦理續租手續。

2、 乙方違反國家法律、單位規章制度、道路交通安全法。造成交通事故,甲方有權辦理解除合同。

3、嚴禁乙方酒後駕車、將車輛交給無證人駕駛、強超搶會、超速行駛、疲勞駕車等嚴重違章行為,甲方一經發現有權予以解除租用合同。

4、乙方服務質量差,不能按要求完成運輸任務,甲方有權予以提前解除合同。

5、乙方若因故解除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有權扣除當月臺班費。

6、本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須經甲、乙雙方協商後,增加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一經雙方簽章,視為有效。

7、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以及雙方安監部門各持一份)

附件:

1、駕駛員身份證、

2、駕駛證

3、行車證

4、保險卡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20_年_月_日

車輛租賃安全協議 篇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規定的有關規定,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汽車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格守:

第一條 車輛狀況

承租方所租的車型為__,車牌號為__________ ,租賃車輛的車況以發車的雙方簽字確認的《租賃車輛交接單》為準。

第二條 租賃期限及租金

出租方自20___年_1月_日起,將所租車輛交付給承租方使用,按照每天租金元(元),租金按季度支付,當實際使用天數不滿一季度時,出租房按照實際使用時間退還相應租金,租賃方續交租金應在預付租金到期前兩天辦理。

第三條 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不承擔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 內所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後果,包括有關部門的罰款等。

2、不承擔租賃車輛於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方應有的權利。

4、向承租方提供效能良好,證件齊全有效的車輛。

5、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額押金之後,將所租車輛交付承租方。

6、如車輛屬於非承租方使用不當所產生的無法投入正常行駛時,出租方可向承租方提供臨時替換車輛。

第四條 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租賃期間擁有所租車輛的使用權。

2、租賃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並承擔由於違章、肇事、違法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3、不得把所租車輛轉借給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賃車輛進行盈利性經營,以及參加競賽、測試、實驗、教練等活動。

4、承擔車輛租賃期間的油料費用。在租賃期間應對水箱水位、制動液、冷卻液負有每日檢查的責任,在車輛正常使用中出現故障或異常,承租方應立即通知出租方或將車輛開至出租方指定維修廠,承租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換願車裝置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責任及損失費用均由承租方承擔。

5、按期如數交納租金、租金。

6、如需續租車輛,須提前24小時到出租方辦理續租手續。

7、必須承擔因承租方的行為而帶來的其他經濟損失。

第五條 租期的計算

以承租方接收車輛開始,以承租方歸還車輛給出租方為止

第六條 租車押金

1、承租方在本合同簽定時一次性向出租方交付足額押金仟元)

2、在本合同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時,如承租方無違約行為,出租方將押金歸還給承租方。

第七條 車輛保險

1、出租方為租賃車輛辦理了車輛車輛全險。承租方可自願購買其他

險種,費用由承擔方自理。

2、車輛在租賃期間內如發生保險事故,承租方應立即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屆時應協助承租方向保險公司報案,承租方必須協助出租方辦理此事故的相關事宜,並支付因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如屬於保險賠付範圍的費用有保險公司承擔;屬於保險責任免賠或其他原因導致保險公司拒賠的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出租方未能按合同多約定的交車時間向承租方提供所租車輛,需向承租方賠償該日租金的1.5倍做為違約賠償金。

2、承租方未經出租方同意逾期返還車輛的,逾期租金以原租金標準的1.5倍計收。

3、承租方在租賃期間發生操作不當或其他外部原因引起的車輛損傷,如可辦理保險索賠的,承租方應向出租方支付總維修費用(以保證公司評估為準)30%的加速折舊費和停駛損失;如屬於保險責任免除範圍的,由承租方承擔全部的維修費用和停駛損失。

第十條 合同解除

1、因車輛狀況原因導致車輛無法正常行駛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

2、未經出租方許可承租方拖欠租金超過3日,出租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車輛並解除合同。

3、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車輛,並不返還租金和押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1)、承租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承租方將所租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3)、從事其他有損出租方車輛合法權益的活動。

第十二條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出租方、承租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爭議的解決

有關合同的一切爭議,由雙方經協商解決。本協議一式五份,甲方四份,乙方一份。

甲方:乙方:

代表(簽字)代表(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附:

1、駕駛證影印件;

2、汽車行駛證影印件;

3、車主身份證影印件。

車輛租賃安全協議 篇3

甲方:

乙方:

為了保證旅行社與旅遊車隊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本著平等協商、互惠互利的合作原則,就全年租用旅遊車輛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 甲方的權利和責任

1、 甲方租用車輛時應當正式向乙方發出通知,明確租用車輛的車型、數量及租用時間、目的地。乙方接到通知後,應就接團時間、行程、路線、報價等通過書面或口頭加以確認。為防止出現紕漏,甲乙雙方都應當儲存傳真或記錄備查。如果臨時改變租用合同,甲方應提前通知乙方更改。

2、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在車輛配備和服務上要達到旅遊團標準和要求。甲方應注意保持車內整潔,不得破壞車上設施,否則負賠償責任。

3、 甲方有義務按照一月一結算的原則付清車費。結算日為每月20—25號,如乙方沒有在規定日期內結款,當月車費累計到下月結算,依次類推。

4、 甲方原則上不另付司機小費,遊客自願支付小費的除外。不提供景區門票和其他收費專案的費用(景點景區對司機有免費規定的除外),但提供合理的食宿費用。

5、 甲方不得要求司機故意違規、違章操作。

二、 乙方的權利與責任

1、 乙方根據甲方的要求合理排程車輛,並保作好相應的出車準備,保證準時到達甲方指定地點。

2、 乙方所派車輛要符合甲方要求,保證車輛效能完好,安全可靠,無故障執行,車輛內外清潔、衛生。

3、 乙方派出車輛必須手續齊全,有營運證等,並保證參加車輛保險。如因車輛原因、人為技術原因發生人身、財產事故及違章而出現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並直接對遊客負責。甲方有責任和義務協助乙方及遊客處理各種突發事件。緊急情況時,甲方有權利代替乙方做緊急處置,事後及時通知乙方,所發生費用由乙方承擔。

4、 乙方的工作人員必須持有駕駛證,有職業道德。在用車服務過程中與甲方導遊密切合作形成共同體,但不干涉甲方業務。乙方服務人員不得嚮導遊及遊客明示或暗示索要小費。如因車隊和駕駛人員的原因與遊客發生糾紛造成旅遊團隊投訴、扣款等,損失由乙方承擔。

5、 出車過程中,乙方司機有權拒絕甲方的違規、違章要求。

6、 車輛因故障不能完成行程,預計在一個小時內不能排除故障時,乙方應及時另派車輛接送遊客,必要時由旅行社自行安排,費用由乙方承擔。

7、 乙方因故不能履行租用合同,必須提前24小時通知甲方,並協助甲方妥善作好由此產生的問題,如因此發生的費用或損失由乙方承擔。

8、 乙方結款時,所持車費結算單上,無遼寧鳳凰旅行社旅遊接待中心團隊確認章、計調簽字、導遊簽字,視為無效!結款方式為現金和支票兩種。乙方有義務為甲方提供發票!

三、 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個保留一份。

五、 本合同有效期從簽字日起生效,有效期為一年。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車輛租賃安全協議 篇4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規定的有關規定,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汽車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車輛狀況

租賃車輛的車型為_________,車牌號為_________,必須使用_________號汽油(柴油)。租賃車輛的車況以發車的雙方簽字確認的《租賃車輛交接單》為準。

第二條租賃期限及租金

1、租賃期間為自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如須應承租方要求,由出租方派人至承租方指定地點送,接車輛,出租方將另行收取費用_____元。

2、租金按月計算,每臺車每月租金為人民幣。加油費、路橋費及其他必須費用由承租方承擔;車輛使用期間,車輛稅、車輛年費由承租方承擔;租賃期間,車輛正常保養費用由方承擔,但非方原因造成車輛保養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3、自每月日至次月日為一個月,出租方在期初開出當月租金髮票給乙方,乙方應在次月日前支付甲方。

4、租賃期間內,如遇國家相關的稅費制度發生調整致使車輛經營成本變化,或遇國家物質部門調整同類車輛用車價格時,雙方可另行協商調整租金。

第三條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不承擔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內所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後果,包括有關部門的罰款等,以上責任均由承租方承擔。

2、不承擔租賃車輛於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方應有的權利。

4、向承租方提供效能良好,證件齊全有效的車輛。

5、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額押金之後,將所租車輛交付承租方。1

6、如車輛屬於非承租方使用不當所造成的無法投入正常行駛時,出租方可向承租方提供臨時替換車輛。

第四條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租賃期間擁有所租車輛的使用權。

2、租賃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並承擔由於違章、肇事、違法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3、不得把所租車輛轉借給任何第三者使用,除作自身商務用途外均不得用租賃車輛進行盈利性經營以及參加競賽、測試、實驗、教練等活動,如有違反則應賠償出租方損失。

4、承擔車輛租賃期間的油料費用。在租賃期間應對水箱水位、制動液、冷卻液負有每日檢查的責任,在車輛正常使用中出現故障或異常,承租方應立即通知出租方或將車輛開至出租方指定維修廠,承租方不得自行拆卸、更換原車裝置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責任及損失費用均由承租方承擔。

5、按期如數交納租金、押金。

6、應按時歸還車輛,歸還時的車況與《租車車輛交接單》中的車況登記相一致,並經出租方指定的專業人員驗收。驗收時發現車輛有所就的劃痕、刮傷、碰撞、損壞、裝置折損、證件丟失等現象承租方應按實際損失交納車損費及其他相應的費用。

7、必須承擔因承租方的行為而帶來的其他經濟損失。

第五條租期的計算(供按日計算的參考,如按月計算的則不需要)

租賃期間以車輛發車時為始,以車輛收車時為止,每日以24小時計算,超過6小時(含6小時)按全日計算,6小時以內按半日或小時計算。

第六條車輛行駛里程限制(供按日計算的參考,如按月計算的則不需要)承租方所租車輛每日行駛里程為不超過400公里,超出部分按每公里1元計算,租期在三日以上(含三日)免去里程限制。

第七條租車押金

1、承租方在本合同簽定時一次性向出租方交付足額押金人民幣元。

2、在本合同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時,如承租方無違約行為,出租方將押金歸還給承租方。

3、承租方還車時須交納交通違章保證金元人民幣,在十五個工作日後,經確定在租賃期間無違章記錄即退還。

第八條車輛保險

1、出租方為租賃車輛辦理了車輛損失險,盜搶險、自燃險、第三責任險。承租方可自願購買其他險種,費用由承租方自理。

2、車輛在租賃期間內如發生保險事故,承租方應立即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屆時應協助承租方向保險公司報案,承租方必須協助出租方辦理此事故的相關事宜,並支付因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如屬於保險賠付範圍的費用由保險公司承擔;屬於保險責任免賠或其他原因導致保險公司拒賠的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第九條違約責任

1、出租方未能按合同所約定的交車時間向承租方提供所租車輛,需向承租方賠償該日租金的1.5倍作為違約賠償金。

2、承租方未經出租方同意逾期返還車輛的,逾期租金以原租金標準的1.5倍計收。

3、承租方在租賃期間發生操作不當或其他外部原因引起的車輛損傷,如可辦理保險索賠的,承租方應向出租方支付總維修費用(以保險公司評估為準)30%的加速折舊費和停駛損失;如屬於保險責任免除範圍的,由承租方承擔全部的維修費用和停駛損失。

第十條擔保條款

擔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個人簽字、單位蓋章)願為承租方提供擔保,如承租方發生違約行為,擔保方願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一條合同解除

1、因車輛狀況原因導致車輛無法正常行駛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

2、未經出租方許可承租方拖欠租金超過日,出租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車輛並解除合同。

3、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車輛,並不返還租金和押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1)、承租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承租方將所租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3)、承租方擅自將車輛開出區域。(可不要)

(4)、從事其他有損出租方車輛合法權益的活動。

第十二條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出租方、承租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汽車租賃登記表》是合同的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十三條爭議的解決

有關合同的一切爭議,雙方經協商解決未能達到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出租方所在地的法院提出起訴。

甲方(出租方):乙方(承租方):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車輛租賃安全協議 篇5

出租方(甲方): 身份證號:

地址:

承租方(乙方):

地址: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就車輛出租事宜訂立本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車輛出租:

甲方自願將其擁有的 牌汽車(牌照號碼: )出租給乙方使用。甲方應當於本協議訂立之日起2日內向乙方交付車輛,同時還應交付行駛證、購置稅繳納證、已付保險憑證、隨車工具。

二、租賃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個月。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數額為每月 元,共 元。 乙方應於接車時向甲方支付第一年(或月、或季度)租金 元,以後租金採用先交後使用的方式向甲方支付,即應在上年度合同到期前1個月付清下年(或月或季度)的租金。

2、支付租金同時乙方還應支付 元租車押金,該押金在租期到期時,如乙方無違約及車輛損壞情況下予以退還。

四、甲方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1、甲方應保證車輛手續齊全,包括行駛證、購置稅繳納證、交強險等各種行車手續;如因甲方辦理手續不全導致使用車輛過程中被有關部門查處,相關責任由甲方承擔,如因此耽誤乙方使用車輛,應根據實際向乙方賠償損失。

2、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用途使用車輛,。在乙方不按約定用途使用車輛時,甲方有權解除協議,並要求承擔違約責任。。

3、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時間和數額足額支付租金。在乙方不按約定時間足額支付租金時,應按照遲延履行部分租金的每日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遲延支付超過30日,甲方有權解除協議。

4、車輛交付乙方後,計程車輛的、車船使用稅、保險費、年審等一切因使用車輛有關的稅費等均由甲方向有關部門繳納,燃油由乙方自行負擔。如因繳納不及時或未繳納而造成的相關責任由各責任方負擔。

5、甲方應繳納的保險費應當包括:第三者責任險、車損險、盜搶險、交通強制險等險種,具體投保數額按照保險公司核定數額計算。

6、在出租期限內,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或者在使用過程中出現非甲方責任產生的其他風險,保險公司不予理賠部分,由乙方承擔所有責任,並均由乙方自行處理,如需甲方出具手續,甲方予以協助。在車輛發生損壞時,如保險賠償金不足以將車輛修復至可使用狀態,乙方應承擔補足責任並承當車輛實際維修費30%的折舊費。

7、出租期間,乙方不得將出租車輛予以轉讓、轉租、抵押、質押、或者以其他方式設定擔保。如有,甲方有權解除協議,要求乙方承當損失,並要求乙方支付租金數額20%的違約金,。

8、乙方應當妥善保護車輛,定期保養,相關費用由乙方負擔。在租賃期滿或按照本協議約定解除協議向甲方交還車輛時,應當使車輛符合使用後的狀態,玻璃、隨車工具等應完整有效。

9、出租期間,車輛正常使用造成的損壞,由乙方負責修理。

10、如甲方在租賃期內出賣車輛,甲方應當向購買人宣告本協議的,本協議對購買方繼續有效。乙方不主張優先購買權,但甲方應向乙方告知出賣事宜。

11、甲方應保證出租車輛不存在抵押、查封等影響乙方正常使用的情形,如有以上情形或甲方對車輛的權利存在瑕疵的情形,並影響乙方使用時,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租金數額10%的違約金,乙方有權解除協議。

五、租賃期滿:

1、租賃期屆滿時,本協議終止,如乙方不再租賃,應在租賃期屆滿時按本協議約定的條件向甲方交還車輛。如乙方繼續租賃,雙方應協商重新訂立協議。

2、租賃期屆滿,雙方沒有對繼續租賃達成協議,乙方不向甲方交還車輛時,除按照本協議約定租金標準的2倍賠償甲方損失,如需訴訟解決時,乙方還應承擔按規定標準計算的律師代理費。

六、協議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協議。

2、如車輛在出租期限內達到報廢年限或報廢里程被強制報廢時,本協議解除,乙方按照實際使用期限支付租金,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在依據本協議單方解除協議時,解除協議方向另一方發出解除協議通知到達對方聯絡地址之日視為協議解除生效日。協議解除時,乙方不向甲方交還車輛時,除按照本協議約定租金標準的2倍賠償甲方損失,如需訴訟解決時,乙方還應承擔按規定標準計算的律師代理費。甲方不接收車輛時,乙方可以向公證機關提存,提存時的車輛狀況視為符合協議約定的交車狀況,並有甲方承擔相關費用。

七、爭議解決方式:因本協議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協商解決,也可到青島市城陽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生效及其他約定:

1、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確定。

2、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3、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車輛租賃安全協議 篇6

承租方(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車主方(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封閉廂式貨車、普通貨車運輸服務事宜達成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服務內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封閉廂式貨車、普通貨車,車牌分別為 、 、部分貨物運輸,按照規定路線行駛。

1、 貨車採用班車運輸方式

2、 國家法律規定節假日根據甲方需要發車

3、 貨物由乙方負責安全,如發生車輛交通事故或貨物被搶、被盜、被騙、被汙染及遺失、損壞均由乙方負責

第一條 合同時間

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二條 結算方式

每月30日分別支付乙方下月汽車租賃費用,以計件製為準。

第三條 甲方的義務

1、 按照約定的時間準備好貨物,確保託運貨物符合國家法規

2、 負責貨物包裝,並確保包裝符合要求

3、 負責貨物的裝卸工作

4、 負責押車元的工資、保險

5、 根據合同規定,按時支付工資、汽車租賃費用

第四條 乙方的義務

1、 確保運輸車輛手續合法,車容整潔,貨箱衛生

2、 乙方向甲方保證按約定使用車輛

3、 保證每輛車車輛保險為50萬

4、 確保司機手機24小時開機,並保證司機及時回覆甲方資訊追蹤人員的查詢

5、 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倒貨、換車、配載。如車輛途中發生意外,應及時調配其他車輛完成貨物運送任務

6、 保守甲方的商業機密,不得對甲方客戶進行業務接觸

7、 乙方要確保司機服從甲方指派人員的指揮

8、 如果發生意外情況造成貨物損壞、丟失或可能晚到等情況,要在10分鐘內通知甲方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 甲乙雙方不認真履行上述義務,造成經濟損失的,除下列約定外,違約方要承擔應付汽車租賃費用100%的違約責任。

2、 甲方不按時支付汽車租賃費用的每增加一天支付應付汽車租賃費用0.1%的滯納金,但甲方如遇特殊情況除外

3、 在乙方驗貨簽收至甲方收貨簽收前,如發生貨物丟失、損壞、變質和汙染的,乙方按貨物實際損失的價值賠償甲方。若不賠償,甲方有權用應支付乙方的汽車租賃費用抵扣

4、 乙方如不能按約定提供車輛使用,甲方另外租用車輛費用由乙方全額承擔

5、 由於乙方責任導致貨物晚到,應賠償甲方部分經濟損失。每輛車輛故障造成的扣罰500元/趟,如無車輛故障認為或操作不當造成延誤扣罰20xx元/趟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合同自簽訂起生效,甲乙雙方若解除合同應提前30天通知對方。如遇國家政策發生變化或不可抗力因素,需要變更或中止合同的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在履行過程發生糾紛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進行仲裁。

第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車輛租賃安全協議 篇7

甲方(出租方):乙方(承租方):

術語釋義:1.出租方,即租賃車輛所有權人。2.承租方:指依照與計程車的租賃合同約定,合法使用租賃車輛的單位或個人。3.擔保方:指為承租方與出租方簽訂本合同在擔保期內提供不可撤銷擔保的單位或個人。4.租賃車輛:依照租賃合同的約定,出租方提供給承租方使用的手續完備的車輛。5.車輛損失:指租賃車輛的丟失或非正常損壞,輪胎工具等附件的丟失或損壞,以及由此引起的其他任何方面的損失。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一致,就租賃汽車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租賃目標

出租方同意專門為承租方提供_______輛______車租給承租方使用,承租方所租的車型為____,車牌號為_______,必須使用______號汽油(滿油)

)。租賃車輛的車況以發車的雙方簽字確認的《租賃車輛交接單》為準。

(二)租期

租賃期為___叄個___月,預計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自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自實際簽約之日起計算叄個月)。如本合同到期,雙方同意續租,且除時間外的內容無變化時可簽訂延期協議。(發車里程_______公里)發車(按實際交付車輛予以填寫):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_______分。還車(按實際歸還車輛予以填寫):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時。

(三)租金及付款

1.租金為每月人民幣元整(含發票)。

2.承租方須在簽訂合同起交付元作為押金,在合同到期後甲方須退還給乙方。押金不做為租金抵扣。

一.租賃車輛的狀況詳見本合同的附件一《汽車租賃登記表》二.租賃期限和租金的交納詳見本合同的附件一《汽車租賃登記表》三.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1.擁有租賃車輛的所有權。

2.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出租房有權隨時隨地收回計程車輛,已收取的租金不予退回。

(1)承租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承租方將所租賃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3)承租方提供其他虛假情況有可能給出租方帶來損失的。(4)未經出租方書面許可連續拖欠應付款項超過10日。(5)承租方提供虛假無效身份,職業,住址證明和擔保證明。(6)從事其他有損車輛所有者合法權益的活動。

有以上情況之一者給出租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承租方應做相應賠償。3.非因車輛安全隱患,不承擔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引發的事故責任。4.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規規定的出租方應有權利。

5.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額押金之後,將所租賃車輛交付承租方,收款日期以支票到帳或收到現金之日準。

6.提供車輛應裝置齊全,車況狀況良好,行駛證,養路費及相關證照齊全有效。7.協助承租方在租賃期內車輛保險事故的處理及車輛維護工作。

8.承租方還車時應保證燃油量與出租前相同,否則出租方有權收取不足部分燃油費。

四.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1.有權自主選擇欲租車輛。

2.於租賃合同有效期內擁有所租賃車輛的使用權。

3.對租賃車輛承租前已有損傷,質量問題及由此造成的損失不承擔賠償,維修義務。

4.按期如數繳納租金和押金。

5.自行承擔租賃期內所租車輛的燃油等費用。

6.租期內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並承擔由於違法,違章肇事等行為所產生的責任和損失。

7.承租方必須承擔在租期內由於承租人自身原因給承租人自己造成的各種經濟損失和租車期間因違法,違章肇事等行為給出租方帶來的經濟損失。8.提供真實有效的身份,職業及住址證明。

10.在續租期間必須告知出租方所租車輛的真實情況。

五.押金條款1.承租方應於租賃合同書籤署之日一次性足額交付押金給出租方,押金不計利息。

2.出租方應於租賃合同書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後,在無任何糾紛的情況下,除雙方確認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規定應扣除的費用外,剩餘押金還車之日歸還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將押金抵作租金。

4.還車結算時,由承租方預留人民幣20__元的交通違章保證金(已包括於押金中),十五日後如無違章記錄則全部返還給承租方,否則出租方在代付交通違章今後將餘額返還承租方。六.保險條款

1.出租方負責向保險公司投保以出租方為受益人的車損,盜搶和第三者責任險,若長期租賃方要求增保其他險種,出租方可代辦手續,費用由承租方承擔。2.承租方租賃車輛期間若發生車輛被盜,報廢或其它形式的滅失,承租方應向出租方支付保險公司賠付後的不足部分。

3.承租方應在事故發生的24小時內通知出租方,並提供全部相關證明,否則承租方應承擔超過保險理賠時間不能賠付的責任損失。

4.非因車輛安全隱患發生的保險公司險種賠償之外的損失,由承租人承擔。出租方僅就承租方或出租方書面允許的駕駛人員發生的保險索賠事宜負有協助辦理的義務。七.違約責任

1.除重大政策性變化或不可抗力的原因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的約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均應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租賃金額總數20%的違約金2.承租方應按雙方籤的還車時間及時交還租賃車輛。

3.承租方應根據合同約定按時間向出租方繳納租金,逾期按每天0.5%(租金總額)繳納滯納金。

八.合同的延期,必須到出租方重新填寫《汽車租賃登記表》並繳納租金,否則視為非法佔用出租方車輛。

九.爭議的解決有關本合同之一切的爭議,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合同及附件《汽車承租人須知》,《汽車租賃登記表》,《車輛交接清單》是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一.本合同自租賃雙方簽字蓋章後即可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電話:電話:住址:住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託經辦人:委託經辦人:蓋章:蓋章:簽訂:年月日

電話:(車輛發生任何情況請及時聯絡)

汽車承租人須知

為了租賃車輛的安全行駛,駕駛員不得酒駕,如發生類似事件,由承租方自行承擔一切的法律後果,並且賠償給出租車造成的損失。也為了您的切身利益,請承租方記住以下條款:

1.除您本人或您在《汽車租賃登記表》上註明的駕駛人員外,無出租方的書面許可,不允許任何人駕駛您承租的本公司車輛,否則由此造成的各種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駕駛人姓名: 駕駛證號碼:

2.駕駛人需持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駕駛證且駕駛證上準駕車類別與租用車輛相符。

3、您承租的車輛必須在遼寧省以內地區使用,若確需駛出上述範圍,務請提前三天取得出租方書面許可並加收5000元押金,否則由承租方自負後果。

4、您應按合同規定的還車時間、地點按時歸還承租車輛且車況與《車輛交接清單》中您租車前的車況登記無出入,若出現新的刮、碰、損壞等現象或裝置、證件不全,您應按實際損失交納車損費及其它相應的費用。

5、為避免上一條情況出現請您每天對機油、剎車油、防凍液、輪胎氣壓、燈光等作常規檢查,如發現問題,請及時與出租方聯絡。如確需填加油液,必須使用生產廠家允許的產品。

6、如果承租車輛發生故障或異常,您應立即停車與出租方聯絡,如末與出租方聯絡,繼續使用造成損失將由您承租。

7、如果承租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及其它事故,由出租方安排維修地點,您不能自行維修或自行選擇維修廠家進行維修,禁止繼續使用已受損車輛,否則由此造成的擴大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8.出租方不承擔車輛租賃期間非承租車輛安全隱患問題造成的交通事故或其它事故造成的後果,包括有關部門的罰金。

9、您如果在承租車輛期間遺失牌照或其它有關證件,您應承擔補辦費用及車輛由此停駛期間的租賃費。

10、租車時,請您一定細心,仔細檢查車輛是否正常,發現問題應在出場前解決,車輛一旦離場,車況即以離場時《車輛交接清單》為準。

11、您不能自行卸動或拆除所租車輛的零件和備件,否則,您不但須及時性歸還原零件或裝置,還須付給出租方最高不超過所拆零部件或裝置原價二倍的違約金,車輛的防盜器遙控板若發生損壞或丟失,您應賠償1500—5000元人民幣。

12、您不能擅自拆動車輛的里程錶,若在您租車期限內有拆除現象,須交付出租方1000元賠償費。

13、您不能將承租車輛當作教練車,禁止用所租車輛參加競賽,做測試試驗及其它具有損壞性質的駕駛,否則您將承擔由此引起的車輛損失並交付出租方不少於20__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14、禁止用承租車輛從事盈利性質客貨運輸,禁載易燃易爆、易腐蝕物品及會在車中留下刺激性氣味的物品。如違反以上條款,出租方將視情節輕重向您收取20__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15、您使用的燃料必須符合車輛的要求(汽油車必須使用92#以上無鉛汽油),否則因燃料不當造成的損壞完全由您承擔。

16、因欠租未還車輛產生的租金及其他法律責任由承租方承擔。

17、本《汽車承租人須知》作為《汽車租賃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車輛租賃安全協議 篇8

出租方: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

地址: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秉持友好精神,甲乙雙方經共同協商,約定由甲方向乙方提供車輛租賃服務,雙方明確權利義務如下:

一、租賃車輛及期限:

1、基本資訊:車型:_____,車牌:______,數量:_____部,出廠年月:20__年__月__日。

2、租賃期限:自20__年__月__日起至20__年__月__日止。其中試用期為_____個月,即自20__年__月__日起至20__年__月__日。

3、若租期內需變更租賃車輛的,經雙方協商後確定,租賃費用和要求不變。

二、租金及費用

1、租金及費用標準

(1)自20__年__月__日至20__年__月__日止,租金為每月RMB_____元;

2、加班費用計算

上述加班費用以半小時為計算單位,不滿半小時按半小時計算。每次使用車輛(出車)按「派車單」或「車輛使用登記本」上乙方人員和甲方司機共同簽名確認的使用時間為準,計算加班時間及費用。工作時間每週一至週六,每日從___:__至__:__,(週六若無特別通知,車輛可在家待命),上下班途程不計作加班,個別情況乙方可提前要求提早或延後車輛使用時間(如:公司集體活動,高管日常接送),但每日仍以小時為標準計算,在此時間內的車輛使用不計加班時間。

3、支付方式

甲方應每月__日前與乙方核算確認前使用月度的費用情況,並向乙方提供足額、真實、合法有效的發票,乙方在收到發票後__個工作日內將前使用月度的租金及加班費用匯至甲方指定帳戶,甲方賬戶資訊:

三、雙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權利、義務

1、擁有租賃車輛的所有權。

2、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期、按時繳納租金及相關費用。

3、甲方應隨時保持租賃車輛車況良好、處於可用與整潔狀態,並保證各種行車證件及相關手續的齊全,有效。

4、甲方負責租賃車輛的養路費,車船使用費,車輛附加費,年檢費,保險費(包括但不限於車損險、盜搶險和第三者責任險),維護保養,違規罰款肇事責任以及車體本身所產生的一切費用。

5、甲方負責交通事故的處理,並按保險公司規定辦理各種理賠手續。

6、車輛租賃期間,甲方保證擁有計程車輛的所有權。

7、合同期內,甲方車輛逢檢修,更換部件,處理交通事故,駕駛員學習,病事假等,應提前一天通知乙方,併為乙方提供臨時駕駛員或同等規格的備用車輛。合同期間如出現不可抗力原因導致甲方無法提供車輛的,按日停止計算租車費用,並在租金中相應扣除。

8、甲方應自行與其提供的駕駛人員簽訂勞動合同,支付勞動報酬,按照國家規定支付社保;如因服務需要甲方人員佩戴乙方標誌,亦不代表承認該工作人員為乙方員工。在服務過程中,甲方應自行保管其工具及其他財物,在服務過程中受到人身損害或財產損失的,由甲方或甲方人員自行負責,乙方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

(二)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根據本合同的約定享有車輛的使用權。

2、乙方負擔租賃車輛的過路過橋費,以及正常使用所產生的停車費。

3、租賃車輛的駕駛員由甲方派出,工資、誤餐費及出差之加班費由甲方支出,車輛租賃期間甲方派出之駕駛員應服從乙方的工作以及時間安排、盡職盡責,否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更換駕駛員,乙方要求甲方更換駕駛員需提前二天提出,以便甲方進行安排;如甲方未能按時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服務,或提供的服務有瑕疵,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改進;若因甲方司機違反交通法規,或因其它故意或過失行為導致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乙方人員或財產損失的,甲方應負責賠償。

4、租賃車輛為辦公生活用車,嚴禁使用車輛進行違法活動,運送易燃、易爆物或競賽使用,乙方應愛護車輛,因乙方人為因素造成車輛損壞,乙方負責賠償責任。

5、租期結束後按時歸還租賃車輛使用權,如乙方逾期歸還使用租賃車輛的,則租金以每日=月租金_12月/365日計算。

四、其他條款

1、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加蓋公章之日起起生效,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雙方應認真履行本合同,不得違約,一方違約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守約方數額為一個月車輛租金的賠償金。

3、甲乙任一方欲變更、終止或解除本合同,須經雙方簽署書面協議方能有效。

4、本協議若有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可用書面形式進行修改和補充,經修改或補充形成的文書視為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5、凡因本合同發生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應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公章):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20__年__月__日

車輛租賃安全協議 篇9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

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 車輛基本情況:(明確車輛名稱.型號.車牌號)

二、租賃期限和用途:

租賃期限:租期共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用途:

三、 車輛交付:_____________

四、 租金支付:_____________

租金每車每天——元,每月為 元,共計 元,從車輛交付之日起計算,租用期滿結算。

五、 車輛的維修:

租賃期間,車輛由出租人負責維修,因維修車輛而影響承租人對車輛使用的,應減少相應的租金。車輛的維修由出租人接承租人通知之日起24小時內安排,如出租人未按時安排維修,承租人可自行安排在出租人指定的修車行維修,費用仍由出租人承擔。

六、 車輛保險:

租賃期間,出租方負責辦理車輛保險,並將保險合同交付承租方作為出險後的索賠依據,出租方辦理保險類種應至少包括:車身險.按最高額投保的第三者責任險.盜搶險.不計免賠險。如車輛出險,出租方應及時協助承租方向保險公司報案.索賠。

七、 車輛的保管:

租賃期間,車輛由承租人負責保管,但維修期間除外,車輛停放於出租人處或出租人指定場所也除外。

八、 租賃期間車輛的轉讓與轉租:

1、 租賃期間,出租人轉讓出租車輛,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如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本合同對受讓方繼續有效。

2、 租賃期間,承租人將出租車輛轉租,應取得出租方同意。

九、違約責任:

本合同期內,出租人不得擅自將車輛調回,否則將按未履行期限的租金額賠償承租人。如出租人未按本合同約定辦理保險,因交通事故產生的損失均由出租人承擔,承租人不支付該期間的租金,因此造成承租人損失,承租人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賠償。

十、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或者計程車輛自身原因造成車輛毀損,承租方不承擔責任,影響承租方正常使用的,可以減少或者不支付租金,致使承租方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車輛因被盜搶滅失,由承租方協助出租方向保險公司索賠。

十一、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協商不成,可以向承租方所在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其它約定:

十三、合同附件:計程車輛的行駛證。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待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後生效。

出租人:(蓋章)承租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

時間: _____________時間:_____________

車輛租賃安全協議 篇10

甲方:_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_公司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租賃甲方汽車運輸貨物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 車輛型別:______________型_______汽車。

二、 車輛數量:_______輛。

三、 貨物型別:______________

四、 運輸起、終點:起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終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 運費:淡季______________元/車次(_______月-_______月);旺季______________元/車次(_______月-_______月),若支付同等金額的人民幣,則匯率按_______計算。

六、 運費的支付:每週星期_______為運費支付日,當日乙方將一週內使用甲方所有車輛的運費結清。

七、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監督乙方貨物的裝運,若乙方裝運除_______以外的其它型別貨物,甲方有權拒絕裝運。

2.若乙方裝運貨物超高超重,甲方有權拒絕裝運。

3.甲方車輛具有優先裝運乙方貨物的權利。

4.在乙方保證甲方汽車運量的情況下,甲方不得將車輛再轉租他人;若乙方的貨物不能滿足甲方汽車的運量,則甲方可另外轉租其他貨主。

5.甲方有義務配合乙方對裝貨車輛的管理。

八、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在甲方車輛維修期間、節假日車輛未及時到達口岸期間,乙方有權另尋其它車輛裝運貨物。

2.在乙方貨物較多而甲方車輛不足以滿足乙方運輸要求的情況下,乙方應保證首先裝運甲方車輛。

3.乙方不得利用甲方汽車裝運百貨以外其它型別的貨物。

4.貨物到達目的地後,乙方必須在3日內辦完所有的清關手續(遇節假日順延)。

5.乙方必須支付甲方__________元的押金(_____輛車,每車_____美元),以保證甲方車輛的及時出關和車輛到__________後及時接車與清關,若因上述原因壓車給甲方造成損失,損失部分甲方由此押金中扣除。

6.在租用甲方車輛期間,乙方不得將車輛再轉租第三方。

7.在貨物運輸過程中,如因乙方貨物原因,造成甲方車輛毀損的全部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九、 合同履行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合同到期雙方協商延期。

十、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簽字(蓋章):_______  簽字(蓋章)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車輛租賃安全協議 篇11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明確出租方(甲方)與承租方(乙方)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租車期限及用途

1.1甲方將_____牌車____輛,車牌號碼,車輛狀況(見附表)

從____年___月___日____時起交付給乙方使用至___年___月___日___時止收回,租賃期共____年___個月____天____時。

1.2交付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租金標準及擔保

2.1每天租金_____元,共計人民幣____元,乙方於接收車輛時向甲方全額付清。

2.2乙方按車輛價格總額的___%,即___元,向甲方交保證金。承租方應於租賃合同書籤署之___日內一次性足額交付相應保證金。保證金不得用於充抵租金,在合同履行完畢後,保證金應如數退還承租方,也可充抵相關費用,衝抵後有剩餘的,剩餘部分退還承租方。

2.3乙方租車在___個月(不含___個月)以上的,每月向甲方交納租金的日期為___日,逾期交付租金,應按超時天數,每天向甲方交納相當於租金的___%作為違約金。

2.4乙方所租汽車,每天(按24小時計)行駛不得超過___公里,超出部分由甲方每公里加收___元;超出___小時按半天計費,超出___小時按全天計費。

第三條甲方權利義務

3.1甲方義務向乙方交付在執行中無任何保留條件、裝置齊全的租賃車輛,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車輛技術狀況必須良好,各種證照及規費繳訖證齊全。由於車輛狀況導致租賃車輛不符合乙方使用標準時,須提供同等檔次替換車或減免租金。

3.2甲方負責辦理保險公司為租賃車開辦的險種。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風險。承擔的比例不低於____%(上述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依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式進行)。

3.3甲方負責車輛的'___級維護和年檢。

3.4租賃車在租賃期間發生事故時,應積極協助乙方處理事故。此外為乙方提供在___區域內___小時故障、事故救援服務。但甲方不承擔由於乙方使用租賃車輛引發的連帶責任和本合同規定的風險賠付範圍之外的任何經濟責任。

3.5在租賃期間內有權對車輛使用情況實施監督。如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使用車輛或者有其他可能造成更大損失時,甲方有權收回租賃車輛,終止履行合同並要求賠償。

3.6出租人對汽車租賃申請者及承租人的信用資訊有知情權,但對所獲得的資訊負有保密的義務,因洩密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3.7乙方拒絕接受租賃車輛在合同期間發生交通違章的處罰時,甲方有權將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作為責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第四條乙方權力義務

4.1在租賃期間,在租賃合同規定的期間擁有租賃車輛的合法使用權並享有甲方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務。同時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法令,安全行車;因違法、違紀、違章所造成的民事法律責任,自行負責,並承擔給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4.2在租賃期間妥善保管租賃車輛;配合甲方保障車輛效能的各項工作。負責對車輛例行保養和小修,不得擅自變動、修理、添改租賃車輛任何部位或部件。如車輛在例行保養和小修時需更換零部件,應事前取得甲方的許可。

4.3保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租賃車輛,不得將車輛不得買賣、抵押、質押、轉租、轉借租賃車輛;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不得擅自將車輛交與無證人員駕駛,在合同期內,如乙方登記的資訊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甲方。

4.4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合理使用租賃車輛。除另有約定外,租賃車輛的合理使用指以滿足承租方乘用需要的駕駛過程。承擔車輛租賃期的油料費、過橋費、過路費、小修費用和車輛被盜後保險公司付賠後的不足部分及其他費用。

4.5承擔因使用不當造成租賃車輛修理、停駛的損失;承擔丟失租賃車輛牌證補辦費用及停駛期間租金;承擔因不當使用租賃車輛或過失造成的不在保險賠償範圍內的任何損失。

4.6租賃車輛使用期間,發生交通事故,及時向當地公安、交通、保險部門報案聯絡。並在____小時內通知甲方協助解決。承擔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裁定的責任,並承擔保險公司付賠甲方後不足部分的損失和修理期間車輛的租金。承擔的比例不低於____%(上述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依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式進行)。

4.7如需續租車輛,須在本合同期滿前向甲方辦理續租手續,合同期滿未辦理手續,逾期___天(含___天)未交還車輛,除應交納逾期期間的租金外,另交納逾期租金___%的違約金,逾期___天以上,未與甲方辦理續租手續的,甲方將向有關部門申報,由此產生的後果及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宣告及保證

甲方保證:

5.1出租人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5.2出租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5.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做出任何足以對出租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5.4出租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出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保證:

5.5承租人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或有著良好信譽和獨立經濟能力的自然人,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5.6承租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5.7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做出任何足以對承租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5.8承租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承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六條保密約定

6.1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資訊、經營資訊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保密期限為____年。

6.2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七條違約責任

7.1甲方未按規定履行責任,應承擔乙方受到的損失。

7.2乙方未按規定履行責任,除承擔甲方受到的損失外,還應承擔自身損失的部分。

7.3上述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依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式進行。違約金為____元。

第八條爭議解決方式

解決爭議方式: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當事人向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補充條款

9.1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份,雙方各持正本一份。附件為本合同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空白部分手寫體與印刷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只限一次性填寫,更改無效。

9.2如需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應提前____天通知對方。

9.3本合同租賃期在____年(月)以上由甲方報送一份給運管部門備案。

9.4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5簽訂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車輛租賃安全協議 篇12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訂立本協議。

一、車輛出租:甲方自願將其擁有的一個車隊(共計15輛貨車)出租給乙方做使用。甲方應當於本協議訂立之日起日內向乙方交付車輛,同時還應交付行駛證、購置稅繳納證、已付保險憑證、隨車工具、備胎一個。

二、租賃期限:自20_年5月28日至20_年5月28日,共60個月。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租金數額為每年75萬元,共計375萬元。

乙方應於接車時向甲方支付前兩年租金150萬元,以後租金採用先交後使用的方式向甲方支付,即應在上年的6月1日前付清下年的租金。

四、甲方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1、甲方應保證車輛手續齊全,包括行駛證、購置稅繳納證、養路費交付等等各種行車手續;如因甲方辦理手續不全導致使用車輛過程中被有關部門查處,相關責任由甲方承擔,如因此耽誤乙方使用車輛,應根據實際誤工時間按每天元向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用途使用車輛。在乙方不按約定用途使用車輛時,甲方有權解除協議。

3、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時間和數額足額支付租金。在乙方不按約定時間足額支付租金時,應按照遲延履行部分租金的每日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遲延支付超過30日,甲方有權解除協議。

4、車輛交付乙方後,計程車輛的養路費、車船使用稅、保險費、年審等一切因使用車輛有關的稅費等均由乙方向有關部門繳納。如因繳納不及時或未繳納而造成的相關責任由乙方負擔。如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應負責賠償。

5、乙方應繳納的保險費應當包括:第三者責任險、車損險、盜搶險、交通強制險等險種,具體投保數額按照保險公司核定數額計算。

6、在出租期限內,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或者在使用過程中出現非甲方責任產生的其他風險,具有乙方承擔所有責任,並均由乙方自行處理,如需甲方出具手續,甲方予以協助。在車輛發生損壞時,如保險不足以將車輛修復至可使用狀態,乙方應承擔補足責任。

7、出租期間,乙方不得將出租車輛予以轉讓、轉租、抵押、質押、或者以其他方式設定擔保。如有,甲方有權解除協議,乙方還應向甲方支付租金數額5%的違約金。

8、乙方應當妥善保護車輛,定期保養,相關費用由乙方負擔。在租賃期滿或按照本協議約定解除協議向甲方交還車輛時,應當使車輛符合使用後的狀態,玻璃、隨車工具等應完整有效。

9、出租期間,車輛正常使用造成的損壞,由乙方負責修理。

10、如甲方在租賃期內出賣車輛,甲方應當向購買人宣告本協議的,本協議對購買方繼續有效。乙方不主張優先購買權,但甲方應向乙方告知出賣事宜。

11、甲方應保證出租車輛不存在抵押、查封等影響乙方正常使用的情形,如有以上情形或甲方對車輛的權利存在瑕疵的情形,並影響乙方使用時,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租金數額5%的違約金,乙方有權解除協議。

五、租賃期滿:

1、租賃期屆滿時,本協議終止,如乙方不再租賃,應在租賃期屆滿時按本協議約定的條件向甲方交還車輛。如乙方繼續租賃,雙方應協商重新訂立協議。

2、租賃期屆滿,雙方沒有對繼續租賃達成協議,乙方不向甲方交還車輛時,除按照本協議約定租金標準的120%賠償甲方損失,如需仲裁解決時,乙方還應承擔按規定標準計算的律師代理費。

六、協議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協議。

2、如車輛在出租期限內達到報廢年限或報廢里程被強制報廢時,本協議解除,乙方按照實際使用期限支付租金,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在依據本協議單方解除協議時,解除協議方向另一方發出解除協議通知到達對方聯絡地址之日視為協議解除生效日。協議解除時,乙方不向甲方交還車輛時,除按照本協議約定租金標準的120%賠償甲方損失,如需仲裁解決時,乙方還應承擔按規定標準計算的律師代理費。甲方不接收車輛時,乙方可以向公證機關提存,提存時的車輛狀況視為符合協議約定的交車狀況。

七、爭議解決方式:因本協議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協商解決,也可到北京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八、生效及其他約定:

1、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確定。

2、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3、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車輛租賃合同格式

出租方: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

一、租用車輛狀況

詳見本合同的附件《汽車租用登記表》和《車輛交接單》

二、租用期限及租金的交納

詳見本合同的附件《汽車租用登記表》

三、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出租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所租車輛,已收取的款項在計算所有損失後多退少補。

(1)承租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承租方將所租用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3)從事其它有損出租方車輛合法權益的活動。

(4)未經出租方書面許可連續拖欠應付款超過3日。

在以上情況下給出租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承租方應作相應賠償。

2.不承擔租用車輛於租用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方應有的權利。

4.出租方應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額抵押金之後,將所租用車輛交付承租方,收款日期以支票到帳或收到現金之日為準。

5.提供車輛應當適用,行駛證、養路費齊全有效。

四、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自主選擇欲租車輛。

2.於租用合同規定的租用時段擁有所租用車輛的使用權。

3.對租用車輛承租前已有的損傷不承擔賠償、維修義務。

4.按期如數交納租金、抵押金。

5.自行承擔租用期內所租車輛的燃油費用、路橋通過費用。

6.遵守《汽車承租人須知》的義務。

7.租期內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並承擔由於違章、違法肇事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8.承租方必須承擔由於承租方行為帶來的其他經濟損失。

9.協助出租方在租用期內辦理車輛保險事故的定損、理賠。

五、押金條款

1.承租方應於租用合同書籤署之日根據出租方關於押金的規定一次性足額交付相應抵押 金給出租方。

2.出租方應於租用合同書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後,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規定應扣除的費用外,將剩餘押金歸還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將押金抵作租金。

六、保險條款

1.出租方已就租用車輛提供相應保險,詳見《汽車租用登記表》)若承租方要求增保其它險種,出租方可代辦手續,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2.承租方應在交通事故發生的24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將在保險事故車輛到達其指定修理廠,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險證明手續,且承租車輛符合《汽車租用登記表》中規定的由出租方進行保險理賠的車輛時,停止計算租用費用。承租人在承租車輛期間若發生車輛被盜、報廢或其它形式的滅失,承租人應負擔車輛滅失之日起至出租方獲得保險公司賠款時止(最長不超過四個月)的車輛租金的40%及保險免賠部分。

3.由於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險公司拒賠及免賠的所有損失及相關費用由承租人承擔。

4.車輛發生保險事故,承租方應交付車輛加速折舊費及保險公司免賠額。加速折舊費相當於本次事故總維修費的20%,如承租方不能取得保險公司理賠必須的有關手續,則由承租方負擔全部維修費用及加速折舊費,並承擔保險事件不能賠付的責任。

七、擔保條款

保證人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及附件的義務負連帶擔保責任,擔保期限從保證人簽字之日算起至本合同有效期滿後兩年。

八、違約責任

除重大政策性變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的規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賠償相應經濟損失外,還應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用金額總數20%的違約金。承租方應按雙方簽定的還車時間及時交還租用車輛,每逾期交還一日,除繼續計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20%的違約金。每提前交還一日,在交付日租金20%的違約金後退還該日租金。本合同所指經濟損失,均包括租金損失,租金損失賠償標準按《汽車租用登記表》所列租金標準計算。

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變更和解除,必須經租用雙方簽署書面協議方能有效。

十、合同的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為貳年,本合同有效期內,擔保人在擔保期限內對承租方的每次租用均負本合同第七條規定的擔保責任。

十一、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之一切爭議,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解決不成,由當地法院訴訟解決。

十二、合同及附件

《汽車承租人須知》、《汽車租用登記表》、《車輛交接單》、《補充協議》是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汽車租用合同書》補充協議

為進一步明確承租方租車去外埠(外埠係指成都以外的地區、下同)應遵循的權利與義務,出租方與承租方在《汽車租用合同書》的基礎上,簽訂如下補充協議:

第一、 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去外埠的客戶,在客戶交納相關費用後,為客戶提供合同、有效的證件,並在租用登記表中確切著名客戶離開成都的起止日期及客戶的大致去向。

2.長途附加費指因車在外地發生事故、故障及其他問題後處理費用將相應提高而收取的額外附加費。按外出里程不同,收費標準如下:

距成都市區里程 普通客戶收費 會員收費

300公里以內 50元/天 40元/天

300-600公里 100元/天 80元/天

600公里以上 200元/天 160元/天

3.購置附加費證明押金普通客戶為10000元,會員為_元,出租方未收取押金可以不向客戶發放購置附加費證明。

4.對租車去外埠的客戶發生救援需求時提供有償救援。

第二、承租方的權利與義務:

1.承租方租車去外埠必須事先告知出租方,並交納長途附加費及購置附加費證明押金。

2.承租方租車去外埠發生車輛故障或出險,必須當即與出租方聯絡。

3.承租方在外埠需要出租方提供救援時,應交付相關費用;外埠救援施救收費標準如下(單位:元/公里):

(1) 承租方已交納長途附加費及購置附加費證明押金,收費標準為:

救援出車費 單程拖車每公里收費 現場搶修費,不含配件費

距市區里程300公里以內 200 8 1000

距市區里程300公里以上 200 10 _

(2) 承租方若違反本補充協議第二項1、2款的規定,除須補交長途附加費外,外埠救援施救收費按本規定收費標準的1.5倍收取。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託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

擔保方: 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車輛租賃安全協議 篇13

承租方:

一、租賃車輛狀況

詳見本合同的附件《租賃車輛檢驗報告》

二、租賃期限及租金的交納

詳見本合同的附件《汽車自駕租賃登記表》和《汽車租賃結算單》

三、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出租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所租車輛,已收取的款項在計算所有損失後多退少補。

1)承租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承租方將所租賃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3)從事其它有損出租方車輛合法權益的活動。

4)未經出租方書面許可,在車輛租賃期限結束後拖欠還車。在以上情況下給出租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承租方應作相應賠償。

2、不承擔租賃車輛於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方應有的權利。

4、按合同約定提供技術狀況良好各種證照及規費齊全的車輛。

5、租賃期間對車輛使用情況及客戶信譽實施監控。

四、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於租賃合同規定的租賃時段擁有所租賃車輛的使用權。

2、對租賃車輛承租前已有的損傷不承擔賠償、維修義務。

3、在租賃合同書籤署之日足額交納抵押金並以現金方式全額繳納租金;如使用銀行信用卡消費,則需自行承擔由此而產生的應支付給銀行的手續費。

4、自行承擔租賃期內所租車輛的燃油費用。

5、遵守《汽車承租人須知》的義務。

6、租期內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並承擔由於違章、違法肇事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7、承租方必須承擔由於承租方行為帶來的其他經濟損失。

8、協助出租方在租賃期內辦理車輛保險事故的定損、理賠。

五、抵押條款

1、承租方應於租賃合同書籤署之日根據出租方關於押金的規定一次性足額交付相應抵押金給出租方。

2、出租方應於租賃合同書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後,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規定應扣除的費用外,將剩餘押金歸還給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將押金抵作租金。

4、如由出租方提供駕駛人員,承租方不用交納押金。

六、保險條款

1、出租方已就租賃車輛提供相應保險,詳見《汽車租賃登記表》。

2、承租方應在交通事故發生的24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將在保險事故車輛到達其指定修理廠,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險證明手續,且承租車輛符合《汽車租賃登記表》中規定的由出租方進行保險理賠的車輛時,停止計算租賃費用。承租人在承租車輛期間若發生車輛被盜、報廢或其它形式的滅失,承租人應負擔車輛滅失之日起至出租方獲得保險公司賠款時止(最長不超過____個月)的車輛租金的____%及保險免賠部分。

3、由於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險公司拒賠及免賠的所有損失及相關費用由承租人承擔。

4、車輛發生保險事故,承租方應交付車輛加速折舊費及保險公司免賠額。加速折舊費相當於本次事故總維修費的____%,如承租方不能取得保險公司理賠必須的有關手續,則由承租方負擔全部維修費用及加速折舊費,並承擔保險事件不能賠付的責任。

七、違約責任

除重大政策性變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的規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賠償相應經濟損失外,還應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賃金額總____%的違約金。承租方應按雙方簽定的還車時間及時交還租賃車輛,每逾期交還一日,除繼續計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____%的違約金。每提前交還一日,在交付日租金____%的違約金後退還該日租金。

本合同所指經濟損失,均包括租金損失,租金損失賠償標準按《汽車租賃登記表》所列租金標準計算。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變更和解除,必須經租賃雙方簽署書面協議方能有效。

九、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之一切爭議,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轄權的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由____市____區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合同及附件

《汽車承租人須知》、《汽車自駕租賃登記表》、《租賃車輛檢驗報告》、《汽車租賃結算單》及《補充協議》是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租賃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執一份。

出租方: 承租方:

蓋 章: 蓋 章:

代 表: 代 表:

車輛租賃安全協議 篇14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

一、本合同所稱汽車租賃,是為使用者提供以小時、日、月計算的租車服務,並收取相應的租賃費。

二、甲方將手續完善、證件齊全、技術狀況良好的車輛型號為,車牌為,本車為元/每月人民幣,承租給乙方。

三、本合同租賃期限從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四、先用後付,付款日期為合同期滿日。乙方應付租金人民幣元整給甲方。

五、租期到後,乙方如需要續租的,必須經甲方同意。

六、甲方向乙方提供有效的行車證件,並負責對車輛投保車身險,第三者責任險、司乘座位險、附加險,且保險期限包含了租賃期限全過程。

七、租賃汽車的所有權屬於甲方,如任何第三者由於甲方的原因對租賃主張任何權利,概由甲方負責,乙方的使用權不得受此影響。

八、在本租賃合同期限內,僅汽車的使用權屬於乙方。乙方不得將車輛抵押、典當、出賣、出借、轉租或作其它非法用途,如經發現其一者,甲方有權隨時收回車輛,並追究乙方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九、甲方負責租賃期內的年審、季審的工作,並承擔相關費用。

十、乙方承擔租賃期內的車輛的保養、正常磨損的維修、車輛燃油費、路橋費、停車費、違章罰款等在車輛使用過程中相關的費用。

十一、在租賃期間,如乙方發生關閉、停產、合併、分立、破產或喪失支付租金及相關費用的能力時,甲方可立即採取緊急措施,收回車輛,且並不因此免除本合同規定的乙方其它責任。

十二、凡需對本合同進行修改或補充的,須經雙方協商制定,並以書面形式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十三、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如協商不了的,應交由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審理。 

十四、本合同一式二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

簽訂日期:年月日簽訂日期:年月日

乙方:

車輛租賃安全協議 篇15

甲方(車牌承租人):

身份證號:

乙方(車牌擁有人):

身份證號:

乙方於年月日參加北京市小客車牌照搖號並中籤。經雙方自願協商一致,乙方將自有車牌租給甲方使用。

現就租賃汽車牌照事宜雙方達成協議如下:

一、服務內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北京市小客車購車指標,配合甲方於租賃期內的一切可能使用身份證和操作時的幫助。

甲方負責支付購買型號為的車輛的一切費用;

乙方只負責提供車牌號為的車牌。

二、租賃期限及費用

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同意租賃期限為年,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為止。乙方提供北京市小客車購車指標給甲方使用,租賃費用為__元/月,共計__元,大寫人民幣:。根據協商內容甲方付給乙方__元押金。付費方式為。若因延誤支付費用,乙方有權收回汽車牌照的使用權。期間乙方不可中斷租賃服務給第三方使用。

三、雙方權力與義務

1.乙方保證向甲方提供真實有效的證件與北京市小客車購車指標,積極配合甲方購買車輛。購買新車手續辦理完成後,身份證歸還乙方。車輛購買後在乙方名下,該車輛所有權、使用權、處分權等均屬於甲方,乙方及其利害關係人不想有該車任何權利,無權以任何方式使用、抵押該車。乙方若因債權債務問題,引起車牌的連帶責任及糾紛,乙方自行承擔全部責任,甲方概不負責。

2.租賃期內,車輛產生的一起費用及債務、違法罰款均有甲方承擔,乙方只負責提供汽車牌照,不承擔任何義務處理車輛產生的一切費用及債務、違法罰款,甚至法律責任。

3.車牌在租賃期間甲方所購新車必須在上車輛全險作為安全保障,應為該車購買第三方責任險(保額伍十萬__元)。使用租賃期間如甲方不購買全險則算甲方違約。因給第三者(包括人、物等)造成損害的,應有甲方承擔進行損失賠償的責任,乙方只負責提供車牌照,不承擔任何義務進行損害賠償的責任。

4.租賃期間內,甲方要妥善保管車牌照,不得轉讓、轉借出租或抵押該車等。如甲方私下轉讓、轉借及出租或抵押該車給第三方,所產生的一切費用與債務或出現,全均由甲方承擔責任,乙方不承擔責任並有權收回車牌使用權,合同終止及辦理車牌轉出手續。

5.在租賃的使用過程中,甲方如遇到緊急情況需通知乙方,比如出現重大有人員傷亡的。妥善保管車輛證件等手續。

6.租約期滿後,如雙方解除協議,甲方需提前一個月告知乙方,甲方帶齊相關檔案和協議書,收據等,歸還給乙方,同時如有車輛違法等罰款由甲方承擔,過戶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負責,乙方配合甲方辦理相關車輛手續。需延期者,需事先致電乙方,並告知需延期的時間,以便乙方重新安排其他租賃業務。若甲方逾期未歸還,每天甲方以全年租金金額的10%支付乙方滯納金;作為賠償。

四、合同附則

1.本合同有效期限截止至甲方歸還乙方車牌照為止,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計算。

2.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簽字後生效。

3.合同未盡事宜友好協商解決,如有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市區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解決。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甲方身份證號:

乙方身份證號:

日期:

日期:

聯絡方式:

聯絡方式:

車輛租賃安全協議 篇16

出租方: 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承租方: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交通部、國家計劃委員會等部門聯合頒佈的《汽車租賃業管理暫行規定》。為明確出租方(甲方)與承租方(乙方)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租車期限

甲方將 牌車 輛,車牌號碼 從 年 月

日 時起交付給乙方使用至 年 月 日 時止收回,租賃期共 年 個月 天 時,交付地點:

第二條:租金、定金標準及交付期限

1.每天(月)租金 元,共計人民幣 元,乙方於接收車輛時向甲方付清。

2.乙方按車輛價格總額的 %,即 元,向甲方交保證定金,於接收車輛時付清。

3.乙方租車在三個月以上的,每月按簽訂合同規定日期向甲方預付下月租金。逾期交付租金,應按超時天數,向甲方交納租金的 %的違約金。

4.乙方所租汽車,每天(按24小時計)行駛不得超過 公里,超出部分由甲方每公里加收 元;超出 小時按半天計費,超出 小時按全天計費。

第三條:甲方責任

1.向乙方提供的租賃車輛技術狀況必須良好,各種證照及規費繳訖證齊全。

2.負責辦理保險公司為租賃車開辦的險種。

3.負責車輛的二級維護和年檢。

4.租賃車在租賃期間, 發生事故、應協助乙方處理事故。

5.租賃期間對車輛使用情況實施監督。

第四條 乙方責任

1.租賃期間,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法令,安全行車,因違法、違紀、違章所造成的民事法律責任,自行負責,並承擔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租賃期間負責對車輛例行保養和小修,如車輛在例行保養和小修時需更換零部件,應事前取得甲方的許可。

3.不得用租賃車輛從事營業性活動,不得將車輛轉租、出售、典當、抵押、不得將車輛交與無證人員駕駛。

4.承擔車輛租賃期的油料費、過橋費、過路費、小修費用和車輛被盜後保險公司付賠後的不足部分及其他費用。

5.租賃高檔車時,應出具擔保人合法有效的擔保書。

6.發生交通事故,承擔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裁定的責任,並承擔保險公司付賠甲方後不足部分的損失和修理期間車輛的租金。

7.租賃車輛使用期間,發生交通事故,及時向當地公安交通、保險部門報案聯絡。並在24小時內通知甲方協助解決。

8.如需續租車輛,須在本合同期滿前向甲方辦理續租手續,合同期滿未辦理手續,逾期三天(含三天)未交還車輛,除應交納逾期期間的租金外,另交納逾期租金%的違約金,逾期三天以上,未與甲方辦理續租手續的,甲方將向有關部門申報,由此產生的後果及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規定履行責任,應承擔乙方受到的損失。

2.乙方未按規定履行責任,除承擔甲方受到的損失外,還應承擔自身損失的部分。

第六條 糾紛解決方式

解決爭議方式: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未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未達成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 補充條款

1.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持正本一份。附件為本合同組成部分。

2.如需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應提前 天通知對方。

3.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法規執行。

4.本合同租賃期奪一年以上由甲方報送一份給運管部門備案。

5.本合同第一頁由甲方留存,第二頁四乙方留存,第三頁交道路運政管理部門備查。

第八條 附則

出 租 方:(章)   承租 方:(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地表人:   法定地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開 戶 行:   開 戶 行:

帳 號:   帳 號:

車輛租賃安全協議 篇17

出租人(甲方):

地址:

身份證號:

承租人(乙方):

註冊地址:

營業執照號: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第一條總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本著自願、平等、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汽車租賃事宜,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租賃物

本合同中所稱的租賃標的物為 汽車,車牌號碼 。(以下簡稱租賃物)

第三條 租賃期限

1.租賃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賃期不得超過租賃物的使用期限,超過部分無效。

2.租賃期滿乙方需要續租的,應當在期滿前日內通知甲方,經協商一致後,雙方辦理續租手續。

3.若甲方在租賃期間轉讓租賃物的,甲方需提前 日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購買權。租賃物轉讓後本合同對新的所有人具有同等的約束力。

第四條租金

1.乙方無需支付車輛租金,但必須僱傭甲方為駕駛員,支付給甲方的工資薪金數額以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內容為準。

第五條雙方責任

1.甲方保證交付乙方的租賃物效能良好,符合道路運輸要求,並具備相關的運營許可手續。如因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乙方人身或財產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

2.甲方保證租賃物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權利或權利瑕疵,負責因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3.乙方負責辦理租賃期間租賃物的各項保險,並承擔相應的保險費及租賃期內的養路費、年檢費、駕駛人員的體檢費等。租賃期內發生的車輛違章罰款、燃油費、過路、過橋費及停車費由乙方承擔。

4.租賃期間,乙方應做好租賃物的日常維護保養,確保租賃物的正常使用功能,租賃物發生故障時,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5.租賃期間因車輛事故或交通事故所發生的費用,除由保險公司支付外,/zt/qichezulinhetong/剩餘部分由乙方承擔,但因甲方隱瞞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的事故除外。

6.乙方保證租賃期內按租賃物功能合理使用,保持租賃物的完好,但正常使用造成的磨損除外。

7.乙方在租賃期間不得將租賃物轉租、轉借、轉賣。

8.乙方在租賃期間內經甲方同意後,可以對租賃物進行外觀裝飾或裝置添附。租賃期滿後,添附的所有權歸乙方所有,添附物不能拆除或拆除後會對租賃物造成損害的,由雙方協商處理。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乙方有權將租賃物上一切有關乙方所使用的企業標識及注商標標識予以覆蓋或拆除。

第六條 租賃物的交付

1.本合同簽訂後 日內,甲乙雙方共同簽署“租賃物交接確認書”,進行租賃物交接。

2.租賃物交接時,甲方應當向乙方說明當時知道或應當知道的租賃物質量瑕疵,並在“租賃物交接確認書”上標明。

3.租賃期滿後,由甲乙雙方共同約定交接地點,並辦理相關手續進行租賃物交接,簽署“租賃物收回確認書”。甲方對租賃物的毀損有異議的,應當在雙方簽署“租賃物收回確認書”之日起 日內提出,否則視為租賃物完整無非正常損害。

第七條違約責任

1.在租賃期內,由於甲方的原因造成租賃物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應當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2.在租賃期間內,由於乙方使用不當造成租賃物毀損或滅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甲方在租賃期內沒有法定事由任意解除合同的,除應返還乙方剩餘租金外,還應當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如因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乙方重大人身、財產損失或無法滿足乙方正常使用需要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3.如甲方怠於履行雙方約定的應由甲方交納的各種保險、交通管理、危險品安全管理等費用的義務,影響乙方正常使用超過日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4.非因乙方原因,租賃物連續或累計無法正常使用超過 日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5.甲乙雙方的勞動合同終止時,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6.任何一方單方解除本合同的,應當以書面通知另一方。

第九條 押金條款

1、乙方應於本合同簽署之日支付押金:人民幣 元給甲方。

2、甲方應於本合同期滿或雙方解除合同後30日內,扣除交通違章罰款數額後,將剩餘押金歸還乙方。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

雙方在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無法達成一致的,採取以下 方式解決:

1.雙方均可以訴至方所在地法院依訴訟解決。

2.由 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第十一條 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協議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簽字人簽字並加蓋印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3.本合同共 頁,一式 份,甲方執 份,乙方執份。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車輛租賃安全協議 篇18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雙主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 乙方請求並承諾:

1、 向甲方提供真實、合法的證件:身份證、全家戶口本(個人承租者)、營業執照副本、法人程式碼證、承租人或承租人指定的機動車駕駛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正式駕駛證

2、 租用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型、顏色為______________小轎車(麵包)車 輛,所租用車輛的所有權為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權。

3、 向甲方提交保證金_________元,租金於_______月_____日_____結清。

4、 租車時間為________天,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時至______ 年________月_____日______時止。

5、 承擔車輛租用期間的油料及車輛使用中的其他費用。

1、 保證在租用期滿時,按時交還車輛。交還車輛時經甲方按車輛交接單上的內容逐一驗收無誤後,方可辦理有關結算手續。

2、保證賠償由乙方責任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甲方有權從乙方提交的保證金中扣除,其金額不足時,保證三日內補齊其金額。

3、 乙方保證不將所租用的車輛轉租給其他人使用,更不能將車輛交給無機動車駕駛證的人員使用,也不能在里程錶上弄虛作假,凡發現弄虛作假者,甲方有權按每天租金的1—3倍收取罰金。

4、保證愛護車輛以及車內設施,堅持例行日常保養。長期租者應服從甲方的規定定期回公司進行保養。凡無故損壞車內的任何零件及設施並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其後果由乙方自負,甲方依據損壞程度外罰500—1000元處罰金。

5、 乙方保證所承租車輛合法使用,並保證不將所租用的車輛用於以下用途:

(1) 違法、違規活動;

(2) 任何形式的競賽和測試(驗);

(3) 盈利性運輸;

(4) 運輸易燃、易爆、易腐蝕等物品以及汙穢物品;

(5)銷售、抵押、其它任何侵犯租賃方所有的權的行為。

凡用所承租車輛用於上述內內容的使用所造成的一切後果責任身負。除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外,並處罰10000—50000元的違約金。

11、乙方負責支付甲方所派駕駛員的工資 元

為了確保人車安全,汽車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十四小時,駕駛員有權拒絕超勞超時行車,否則發生事故和車損由乙方全部負責。

二、甲方承諾:

1、同意乙方租車的請求。向乙方提供效能完好的車輛以及該車行駛必備的有關證件、備件、工具等(物品清單以雙方簽字的車輛交接單上內容為準)。

2、租用車輛為每日24小時限駛__________公里,每超一公里加收________元人民幣,4小時以內按半個計算日計算,4小時以上按一個計算日計算。

3、 如發現乙方有期騙違約等不良行為,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合同並收回所租車輛,並處500—5000元罰金。

4、甲方應乙方的請求可向乙方提供搶修服務週轉車輛,費用屆時雙方另議。

5、因甲方責任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經有關仲裁部門確認,屬甲方責任的部分甲方負責賠償。

6、 協助乙方對車輛在租用期發生車輛被盜、損壞和交通事故等問題與公安、交管部門、保險公司進行聯絡辦理有關索賠手續。

車輛租賃安全協議 篇19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有關規定,為保證出租方和承租方的合法權益,雙方就汽車租賃事宜達如下協議:

第一條:乙方向甲方租賃車輛名稱型號及牌號見附近一,車輛狀況見附近二

第二條:租賃期限及租金交納詳見附近一

第三條:出租方的權力和義務

1、向承租方交付符合機動車國家安全技術標準,裝置齊全的租賃車輛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交接車輛時實提供車輛狀況資訊。

3、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

4、如車輛屬於非承租方使用不當所產生的無法投入正常行駛時,出租方可承租方免費提供臨時替換車輛。

5、對所獲得的承租方資訊負有保密義務。

6、不承擔租賃車輛租賃期內所發生的交通事故或其它事故造成的一切後果,包括有關部門的罰款。不承擔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7、國承租方原因造成車輛損壞,出租方應嚴格依照汽車維修規定的標準收取修車費用。

第四條:承租方的權力及義務

1、租賃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並承擔由於Υ章、肇事、Υ法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2、如實向出租方提供駕駛證、身份證、戶口本、營業執照、企業程式碼等證明資料,並保證所提供資料內容的真實性。

3、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及其它費用。

4、按車輛效能、操作規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租賃車輛。

5、妥善保管租賃車輛,維持車輛原狀,示經出租方允許,不得擅自修理車輛,不得擅自改裝、更換、增設它物。

6、協助出租方按規定定期對租賃車輛進行車檢和維修保養。

7、協助出租方車輛所有權不受侵犯。不得轉賣、抵押、典當、轉借、轉租租賃車輛及車輛證件。

8、保證租賃車輛由合同登記的駕駛駕駛。

9、如需續租車輛,需提前24小時到出租方輸續租手續。

10、輛牌照及有關證件,如有遺失,應承擔補費用及車輛由此停駛期間的租賃費用。

11、應按合同規定的還車時間、地點,按時歸還承租車輛,且車況與《車輛檢驗交接單》登記無出入。若出現刮、蹭、劃痕等現象或證件不全,應按實際損失交納車損費用其它相應的費用。

12、嚴禁承租車輛用於教練車使用;嚴禁用租賃車輛參加競賽;嚴禁裝載易燃、易爆、腐蝕性及在車中留下刺激性氣ζ的物品。

13、不得使用承租車輛進行Υ法、犯罪活動。

14、嚴禁利用承租車輛從事客、貨營運;且因此造成的一切責任和經濟損失均由承租方承擔。

15、押金不得用於衝抵租金。

16、承租方還車時需交納交通Υ章押金1000元,一個月後查詢無交通Υ章記退還。

第五條:車輛保險

1、出租方為承租車提供的保險祥見隨車保險卡。承租方自願買其它險種,費用由承租方自理。

2、車輛在租賃期內如發生交通保險事故,承租方應立即通知交通管理部門和出租方。

3、承租方發生交通事故車輛,必須送達甲方指定的修理廠定損及維修。

4、承租方發生交通事故,根據事故定損費用,屬於保險公司賠付範Χ的費用由保險公司承擔,屬於保險責任免賠或其它原因導致保險公司拒賠的損失由承租方承擔;承租方要支付此事故總維修費用(以保險公司評估為準)30%的車輛損失加速折舊費;車輛事故、修理期間,租金照付。

第六條:Υ約責任

1、凡Υ反本合同第三條、第四條所列條款內容的行為,均視Υ約。

2、Υ約金數額為車輛租賃押金。

3、承租方提前解除合同歸還租賃車輛的,應按δ履行部分租期租金總額的30%向出租方支付Υ約金。

4、承擔方逾期交納租金,逾期一日,還需按應交租金總額的05%交納滯納金。

第七條:擔保條款

擔保方(人)自願為承租方租賃車輛提供擔保,就承租方履行本汽車租賃合同及附件承擔連帶責任,並保證所提供擔保資料內容真實有效。

第八條:合同效力及附件

1、本合同各自方簽字後生效,簽字各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承租人須知》、《汽車租賃登記表》、《車輛檢驗交接單》等作為本合同的織成部分,與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雙方經協商δ能解決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出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附件一、《汽車租賃登記表》

附件二、《車輛檢驗交接單》

附件三、《承租人須知》

出租方:   承租方:      擔保方:

電話:     電話:      電話:

地址:   地址:      地址: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蓋章:      蓋章:      蓋章:

簽定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