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
承租方: 2合同段專案經理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就乙方租用甲方裝置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 甲方將砼攪拌運輸車裝置,數量( )臺,租賃給乙方合同段工程使用。
二、 租賃時間自20xx年9月1日起至因天氣原因無法施工之日止。到時候乙方將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租用時間不足15天,甲方將按半月收取租金,如超出15天甲方按一個月收取租金。
三、 租金計算及付款方式:此裝置按月計算租金,每臺每月租金為( )萬元整(不含稅金)。
四、 從裝置到達乙方工地之日起計收租賃租金,至次月當日為上月租金結算日,乙方通知裝置退場並全額付清租金及相關費用。
五、 租金每月結算一次,以現金方式支付,乙方必須在每月結算日後三日之內支付當月80%的租金。餘款在裝置退場時一次性付清。
六、 甲方職責和權利
1、罐車必須有完備的手續,車況良好。
2、罐車必須遵守攪拌站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領導安排。
3、罐車在砼運輸前必須反轉控水,如發現車內有水造成砼的損失,罐車車主必須按攪拌站砼的市場銷售價賠償。
4、如生產中車輛出現故障,車主及司機應儘快將車輛修好,保證現場的正常施工。維修時間每月累計不得超過兩天,超過兩天則扣除相應租金。
5、罐車司機不得私自加水或處理罐車中剩餘的砼,如發現此類現象,攪拌站將根據損失情況扣除相應的租金。
6、罐車在沒有生產任務時應及時對車輛進行維修保養。
7、罐車租用期間,由攪拌站對其進行日常的管理。
8、保證對砼罐進行清洗。
9、甲方操作人員必須服從乙方工程合理的排程,隨叫隨到,與乙方搞好團結,認真完成合同所約定的運輸任務。若不服從乙方排程,乙方則有權要求更換該操作人員,如延期對甲方扣除相應的租金。
10、甲方車輛在施工期間,因操作不當及車輛本身情況發生的人身安全及車輛事故,由甲方負責。因乙方指揮錯誤和道路維修、警示不到位而出現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七、 乙方職責和權利
1、負責裝置執行道路及場地的維護,確保裝置執行區間的安全。
2、負責提供裝置所需燃油,足夠的清洗水源,並承擔其費用。
3、負責甲方裝置的保管,提供安全的停車場所。保障裝置及操作人員的安全,負責操作人員的食宿。
八、 其它事項
退場時由乙方為甲方裝置油箱加滿燃油。在合同終止前,乙方必須提前15天告知甲方,以便雙方作好裝置退場和租金結算工作,若因為乙方原因使甲方裝置在合同終止當日未能及時退場,則視為乙方續租,甲方將每臺每天相應收租金直至裝置離場之日為止。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如有糾紛或協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地 址: 地 址:
電 話: 電 話:
承租人(甲方):陝西峰茂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簽訂時間: 出租人(乙方): 簽訂地點:
甲方租用乙方車輛(車型車牌號為: )從事 運輸 工作,雙方就車輛租用等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 在租賃期間內由甲方負責車輛的調配;
2、 向乙方提供乘車物件和行車路線;
3、 有權索要乙方車輛的行駛證,保險及司機的駕駛證;有權對乙方車況進行檢查;
二、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 遵守交通法律法規,遵守乙方的規章制度,認真履行職責,確保安全行車;
2、 服從甲方管理及工作安排,積極配合甲方完成運務;
3、 負責計程車輛的保險並保證甲方乘車人員的人身及生命安全,若發生事故,賠償由乙方支付,責任全部由乙方承擔;
4、 堅持言行文明,工作耐心細緻,樹立良好的服務意識;
5、 負責計程車輛的檢修、保養,確保車況良好,行駛安全;
6、 向甲方驗交車輛行駛證,車輛保險單(含第三責任險),駕駛證(五年以上駕齡)影印件;
7、 計程車輛的司機由乙方負責聘請,司機的各項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三、租賃期限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結算時由甲方財務部根據專案部每月上報的外僱車輛運輸情況統計報表確定實際結算天數。
四、租金結算方式:該車每趟運輸路線運輸物品由甲方財務部根據專案部上報的車輛運輸情況統計表確定租金。在甲方使用期間內,車輛使用消耗的油料及過路過橋費由乙方承擔,除此之外的車輛維修費、保養費、車輛保險、車輛違法罰款及車輛相應的手續費及車輛事故處理等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五、租金的支付:租金在租賃期滿二月內甲方財務部根據專案部每月上報的車輛運輸情況統計表確定租金;現金支付給乙方,乙方須向甲方提供稅務發票。
六、租賃車輛的調配由甲方負責,司機必須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司機不得私自出車。
七、租賃車輛事故處理:在租賃期限內發生事故全部由乙方處理,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車輛事故處理及車輛維修期間,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租賃費用。
八、租賃車輛的維修:租賃車輛的維修由乙方負責,乙方需確保租賃車輛的效能良好。
九、甲方不得轉租租賃車輛。
十、車輛租賃合同期滿,甲人返還車輛的時間是:合同期滿後壹周內。
十一、違約責任:一旦違約,則由違約方在一週內支付違約金伍仟元給對方。
十二、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 當地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其他約定事項:1、乙方必須確保乙車輛的質量效能良好。2、乙方須確保所聘用司機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司機,乙方有義務更換司機。
承租方(甲方):陝西峰茂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合同專用章)
授權代表(簽字):
出租人(乙方):
聯絡電話:
出租方:×××××貨運公司
承租方:×××××建築公司施工三隊
合同編號____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一、出租方根據承租方需要,同意將四噸載重量解放牌汽車租給承租方使用,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車只限於工地運砂子、水泥、磚、木料和預製板用。承租方只有排程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出租方司機負責。
三、承租方要負責對所租車輛進行維護保養,在退租時如給車輛裝置造成損壞,承租方應負責修復原狀或賠償,修復期照收租費。因出租方所派司機駕駛不當造成損壞的由出租方自負,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正常使用租賃車輛,承租方不但不給付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間的租費,而且出租方每天還要償付承租方元錢的違約金。
四、租用期定為一年,自20xx年月日起至20xx年月
日止,承租方如果繼續使用或停用應在5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協商,否則按合同規定照收租費或按合同期限將車調回。
五、租金每月為元,從合同生效日起計,每月結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收費。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方負責。
七、違約責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將車調回,否則將按租金的雙倍索賠承租方。承租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否則,每逾期一天,加罰一天的租金。
八、其它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另訂附件。
九、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送有關管理機關備案。
出租方:(蓋章) 承租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出租方:運輸有限公司
承租方:建材有限公司
一、出租方根據承租方需要,同意將重型載重罐車(冀A35279)出租給承租方使用,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車只限於運輸華電石熱脫硫石灰粉用。承租方只有排程 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出租方司機負責。
三、出租方負責對所租車輛進行維護保養,因出租方所派司機駕駛不當造成 損壞的由出租方自負,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正常使用租賃車輛,出租方應負責協調相同車輛保障承租方的營運。
四、租用期定為一年,自201x-4-1至201x-3-31使用,停用應在5日前向 出租方提出協商,否則按合同規定照收租費或按合同期限將車調回。
五、租金每月為五萬元整,月結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收 費。合同生效日起計,
六、所用燃料、司機工資及一切營運費用由出租方負責。
七、違約責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將車調回,否則將按租金的雙倍賠償承租方。
承租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否則,每逾期一天,加罰一天的 租金。
八、其它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另訂附件。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正本一份。
出租方(簽字蓋章):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乙方租賃甲方車輛(閩A27207),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期限與用途。
1、該車輛租賃期共1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車輛,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 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3、該車輛交付及退還時均須為滿油狀態。
第二條 租金支付方式及其他約定
1、該車輛每月租金為9500元人民幣;因車輛掛靠在甲方名下,故乙方在租賃該車輛時,因乙方原因需要拉貨所使用,一應錢款均由乙方收取,無須交給甲方;因甲方原因需要拉貨使用的,一應錢款先由甲方收取,待每月15日與租金統一結算;但車輛在甲乙雙方均未使用期間,該期間應當扣抵租賃期間(修車期間不予扣抵),每月租金應當相應扣抵。
2、乙方租賃該車輛後依舊掛靠在甲方名下,因該車輛在使用過程中的油費、修理費等費用先由甲方掛賬,乙方當日直接支付現金。
3、車輛在使用期間,乙方應當聽從甲方指示做行車準備;乙方遵從甲方的行車指示做好行車準備的,如遇罰款,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1、甲方應保證車輛手續齊全,包括行駛證、購置稅繳納證、養路費交付等等各種行車手續;如因甲方辦理手續不全導致使用車輛過程中被有關部門查處,相關責任由甲方承擔。
2、租賃期間,甲方負責向保險公司為該車輛投保交強險、財產險和第三者責任險,並承擔該車養路費。
3、因該車輛在使用過程中發生的交通事故,一切責任均由乙方負責,甲方不負任何責任,但甲方應協助乙方處理,並應及時辦理索賠手續。
第四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時間和數額足額支付租金。
2、在出租期限內,車輛使用過程造成的損壞以及乙方在使用過程中出現風險,由乙方承擔所有責任。上述事故,如需甲方出具手續的,甲方應予以協助。在車輛發生損壞時,如保險不足以將車輛修復至可使用狀態,乙方應承擔補足責任。發生上述事項,在修理期間的租金乙方依然承擔,同時乙方還須承擔次年該車輛保險費上浮金額。
3、出租期間,乙方不得將出租車輛予以轉讓、轉租、抵押、質押、或者以其他方式設定擔保。乙方利用租賃車輛運輸非法貨物所導致的後果均由乙方負責。
4、乙方應當妥善保護車輛,定期保養,相關費用由乙方負擔。在租賃期滿或按照本協議約定解除協議向甲方交還車輛時,應當使車輛符合使用後的狀態,玻璃、隨車工具等應完整有效。如有損害,乙方須修復完整。
五、租賃期滿:
租賃期屆滿時,本協議終止,如乙方不再租賃,應在租賃期屆滿時按本協議約定的條件向甲方交還車輛。如乙方繼續租賃,雙方應協商重新訂立協議。
六、協議解除: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協議。
七、爭議解決方式:因本協議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協商解決,也可到長樂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生效及其他約定:
1、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確定。
2、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3、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