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鋪位租賃合同(精選21篇)

欄目: 租賃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1.37W

鋪位租賃合同 篇1

出租人(甲方):

鋪位租賃合同(精選21篇)

承租人(乙方):

承租人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本著雙方優勢互補、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租賃濟南歷山長隆商貿有限公司部分場地從事經營活動事宜,經協商一致,簽訂如下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租賃場地

乙方承租甲方位於新黃路1號濟南歷山長隆商貿有限公司 區 層 號鋪位,面積 平方米,用途以營業執照所核准的經營範圍為依準。

第二條 租賃期限

1、本合同租賃期限為。

2、自年月日起至年月 日止,為合同租賃期。

第三條 租金及相關費用交納

1、本合同租金實行按年度繳納。

2、簽訂本租賃合同時,首先繳納第一年年度租金【人民幣大寫 元】

3、下一年度房屋租金提前2個月繳納,如在上述期限內未繳納下一年度租金,則本合同在執行完第一年度租賃期限後予以自動廢除。

4、第一年合同期內本經營鋪位租金收取標準為 元/平方米/天。

5、乙方在簽訂租賃合同時,按照每個鋪位標準繳納經營保證金。如乙方在合同到期後不再與市場續約經營,其前期所繳納經營保證金將於乙方退場後三個月內予以無息返還。經營保證金收取伍仟元整。

6、濟南歷山長隆商貿有限公司消費收取標準為 元/立方:電費收取標準為 元/度;如水電費收取標準有更改,將提前一個月予以通知。

7、水、電費每月5至10日到甲方指定地點繳納,逾期每天加收1%的滯納金,超過7日不繳納的,甲方有權給予停止水、電供應的處罰,所造成損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 甲方義務

1、依法制訂有關本商城內各項治安、消防、物業管理、衛生、水電、營業時間等內容的相關規章制度並負責監督實施。

2、協助各級行政管理部門對違反相關市場管理規定的乙方進行監督、教育、整頓。

3、應按約定為乙方提供經營場地及相關配套設施和經營條件,保障乙方正常經營。

4、有義務幫助乙方提供辦理營業執照以及稅務登記等方面資質時所需要的各種證明材料。

5、除有明確約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

第五條 乙方義務

1、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合同所約定的各項義務。

2、應具備合法的經營資格,並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准的經營範圍亮證經營。

3、應按照約定用途開展經營活動,自覺遵守甲方依照國家相關法律和法規所制度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

4、應按規定日期繳納租金並承擔因經營產生的各項稅費。

5、乙方所使用的營業房及輔助設施如需改動,應先徵得甲方同意,如果造成損壞,應承擔相應修復或賠償責任。

6、應按照各級行政管理部門的規定,本著公平合理、誠實守信的原則從事合法經營,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及其他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並承擔因違法經營造成的一切後果。

7、乙方如欲將鋪位轉讓給第三人或與其它業戶交換或合租鋪位,應以書面形式先徵得甲方同意後,再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並繳納相關費用(轉租、轉讓期限不得超出與市場簽定合同期限)。

8、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提供有關本人或本企業及經營產品的相關備案資料。

9、建築物外立面、頂部以及建築物內部非乙方承租鋪位範圍內的廣告發布權及使用權歸甲方所有,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廣告宣傳和私自佔用。

10、為了市場內業戶的財產安全,所有業戶冬季嚴禁使用土暖。

11、涉及商城內乙方入駐業戶人身及財產安全等問題的投保工作,由乙方入駐業戶自行解決,甲方不負此方面的責任。

第六條 合同解除

乙方有發生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收回租賃給乙方的經營場地,並視情節輕重與否,保留罰款、扣除租金及相應等值貨物以至上訴等權利。

1、不具備合法經營資格,包括因違法經營被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吊銷、收回營業執照。

2、未按照本合同所約定經營用途使用場地。

3、利用租賃場地加工、銷售假冒偽劣商品。

4、進行其它違法活動或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惡劣影響。

5、將租賃場地擅自轉租、轉讓、轉借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

6、超過合同最終規定繳納房租期限5日後未繳納租金。

7、未按甲方最終規定開業日期入駐進行正常經營活動。

8、違反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管理規章制度,情節嚴重或拒不服從甲方管理。

第七條 免責條款

1、因不可抗拒或其它不可歸責於雙方原因,使場地不適於使用或租用時,甲方應減收相應租金,或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此事。

2、因市場升級改造使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甲方應提前二個月通知乙方,由此造成乙方損失甲方不承擔。

3、因上述原因致使本合同自動解除後,甲方應退還剩餘租金,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4、合同期內,乙方因自身原因使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所交租金及經營保證金不予退還。

第八條 續租

租賃期滿乙方如無違約行為,則享有在同等條件下對場地的優先租賃權,如乙方無意續租,應在租賃期滿前30日內書面通知甲方;乙方如在經營過程中有違約行為,是否續租由甲方決定。

第九條 配套設施

乙方租賃期滿未能續約或因解除合同等原因而退場時,應保證甲方提供的各項配套設施以良好、適租的狀態交還甲方。乙方前期各項裝修設施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任意拆除,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申請有關部門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

下列2種方式之任一種方式解決:

1、提交濟南市天橋區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濟南市天橋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其它約定事項

1、如場地在租賃期限內所有權發生變動,將不影響本合同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3、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用書面形式,並由雙方簽字蓋章以作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甲方所制訂的相關管理規章制度也作為本合同附件,相關管理規章制度內容如與本合同約定相沖突,以本合同為準,但國家法律法規及政策另有專門規定的除外。

5、乙方的經營活動須與市場有關,如有違反,甲方有權收回房屋,退還剩餘租金,保證金不退,損失自負。

注:所租房屋不得作為倉庫使用,必須正常開門營業。

第十二條 附加約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鋪位租賃合同 篇2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方與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雙方在自願、平等、等價有償的原則下經過充分協商,特定立本合同。

一、租賃期限

1.甲方現自願將______________________x號門面經營權租賃給乙方,租期從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年_____月_____日止,租期________個月。

2.甲租賃給乙方的房屋建築面積為x平方米,使用面積為x平方米。甲方同意乙方所租房屋作為經營用,其範圍以乙方營業執照為準。

3.雙方議定每年租金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總計租金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在籤本協議時乙方應予一次性付清。

二、雙方應盡的義務與所得的權利

1.租貸期間,乙方應負責按時繳交一切稅收、經營費用(包括:稅務、治安、衛生、市場物業管理費和水電費等),逾期不繳交造成的一切罰款和其他損失,由乙方自己承擔。

2.租貸期間,甲方應為乙方辦理營業執照提供有效的房產證明及相關手續。

3.租貸期間,商鋪經營權屬於乙方所有,甲方不得以任何藉口加以干涉或者有中途轉讓、轉租、終止協議等違約行為,否則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

4.租貸期間,因不可抗拒的因素(自然災害)引起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時,不視為違約。甲方應將乙方已預交的租金退還給乙方。

5.租貸期間,因甲方原因使乙方未能正常營業,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責任並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6.租貸期間,乙方對所租賃的房屋裝修或改造時的方案甲方應進行監督和審查並及時提出意見。

4.租貸期間,乙方不得私自將商鋪轉租,若要轉租必須先與甲方商量妥當,方能轉租。並向第三承租方交代清楚交納稅收費用情況,以免引起第三承租方與甲方的糾紛。

三、其他事項

1.甲方將商鋪租給乙方經營,商鋪內所有所有設施(包括:滅火器、電器開關插座等)和有關證照、繳費簿等,乙方應妥善保管,若有遺失或損壞,乙方應予補辦或賠償(乙方自設除外)。

2.乙方承租商鋪,只能按市場規定經營範圍經營,不得利用商鋪搞詐騙和其他非法活動,否則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3.乙方應做好安全防火工作,若由乙方引起災害,其責任全部由乙方承擔賠償。

4.租貸期間,乙方欠下的債權、債務與甲方和商鋪無關。

5.同等條件下,乙方擁有下一年的優先租貸權。

四、本協議一式二份,每份共3頁,甲、乙方各持一份,作為依據,本協議在乙方付款雙方簽字後即時生效,雙方不得違約,任何一方違約,都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處理。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鋪位租賃合同 篇3

出租方: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與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租賃商鋪概況

1、乙方向甲方租賃__路__號,底層_開間商鋪,建築面積為___平方米,場地__平方米(詳見建築平面圖所示)。原商鋪內的附屬設施及其他裝置見所附裝置和設施清單。

2、乙方向甲方租賃的商鋪經檢視,裝置和設施等物品均完好無損,滿足乙方正常使用的要求。

3、乙方租賃的商鋪共計_間,甲方提供照明電源0.7Kw_間,計__Kw照明電源。乙方如私自擴大裝接容量,所引起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4、乙方租賃的商鋪內,有_間衛生間(衛生間內設施見設施清單)、_只水錶,乙方有責任加以保管,如有損壞,則乙方必須加以維修和更換。

5、乙方租賃的商鋪內,有_只電錶、_只煤氣表,所有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6、乙方必須自行安裝電錶和水錶,並每月向總表貼水、電的差額度。水錶、電錶安裝後,乙方不再支付水、電錶押金,但仍須支付電費押金。

7、《建築平面圖》和《建築內部附屬設施和裝置清單》是本合同的二個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條商鋪用途

乙方向甲方租賃的商鋪用途作商業經營用。主要經營__。乙方應自行辦理營業執照,並做好有關三廢處理。

第三條租賃期限

1、租賃期共_年,甲方從____年__月_日起將交付乙方使用,乙方至____年__月_日撤離商鋪,由甲方收回。

2、當租賃結束後,乙方如欲續租的,應以書面方式在租期結束前兩個月提出續租申請。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租賃權。乙方未按本條規定提出續租申請的,視為放棄續租和優先租賃權。雙方未在本合同到期一個月前達成續租合同的,視為乙方放棄續租。

第四條租金和租金的交納期限

(一)租金按每間為單位計算

1、第一週年的租金按每間每月____元計租,合計年租金為人民幣__萬元(大寫___)。

2、第二週年的租金按每間每月____元計租,合計年租金為人民幣__萬元(大寫___)。

3、第三週年的租金按每間每月____元計租,合計年租金為人民幣__萬元(大寫___)。

4、每年分兩次付款,每次付六個月的房租。____年__月_日前為第一次付款,第五個月中旬以前為第二次付款。下一年度付款日期同上一年度。

(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租賃保證金,金額為_個月的租金,於本合同簽訂之日支付。本合同終止時,保證金除用以抵充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違約金外,餘額退還乙方。

第五條租賃期間,租賃財產的維修和保養

1、甲方在商鋪出租期間,應保證乙方在正常使用情況下商鋪不漏不滲。甲方提供的用電、用水、用煤氣、衛生設施能正常使用(除供電公司、自來水公司、煤氣公司原因,停電、停水、停氣和外線的突然事故以外)。

2、甲方在計劃對出租的商鋪進行修理時,乙方應予以配合不得阻撓。如乙方阻撓,甲方不承擔商鋪和設施不能正常使用的責任,如造成甲方損失,則應賠償甲方所受到的損失。

3、乙方應愛護商鋪及其裝置、附屬設施,不得擅自改變和拆除。如乙方在經營活動中,須擴大用電量、用水量、用氣量或在租賃範圍內添置裝置及裝修時,須事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供方案和裝修圖。在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後,並經有關部門同意方可實行(政府部門審批手續由乙方自行辦理)。提供的申請書、方案圖、裝修圖、及甲方的書面同意作為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同時作為甲方收回商鋪時,乙方應向甲方交還商鋪的質量的驗收標準。

4、如由於一個使用不當而導致商鋪損壞,乙方有責任按甲方提供使用時的標準在三日內進行修復。乙方自行無法修復或三日內不予修復的,則甲方自行修理,費用由乙方承擔。

5、合同終止(包括甲方按規定提前收回商鋪)乙方撤離時隔牆、捲簾門不得拆除,乙方擴容的設施、裝潢可搬移並不影響使用價值的,歸乙方所有,乙方應在三日內搬移。超過三日的,歸甲方所有。

6、乙方承租後,門面後牆不得擅自開後門,如需開門,需經甲方當地公安及有關部門同意方可(審批手續由乙方辦理),否則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合同,房租不退,乙方損失自負。

7、租賃期所發生的環境衛生費、治安費等等各種費用全部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租賃關係的變更

1、乙方不得將所承租的商鋪挪作他用或轉租他人。乙方如違反本條款,甲方有權隨時終止本合同並收回商鋪;乙方還應支付給甲方違約金人民幣(租期為1年的為10個月的租金、租期為2年的為20個月的租金、租期為3年的為30個月的租金,依此類推)。如確有特殊原因,必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方可轉租。

如遇以下情況則本合同解除,乙方必須無條件的在甲方指定的時間內撤離,甲方有權隨時收回商鋪。

1)乙方不依前述約定的方法和用途正常使用本建築;

2)擅自將本建築轉租的;

3)逾期十天不足額交納租金、水、電、煤氣費的;

4)乙方在租賃的建築內從事政府法律、法令、政策不允許的活動或損害公共利益的;

由於政府的原因或甲方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如動遷,包括房地產專案開發),導致甲方無法繼續履行本合同,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乙方必須無條件在甲方指定的時間內撤離。

第七條違約責任

1、乙方如中途終止合同,則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雙方商定:如有乙方推薦續租之第三方,乙方向甲方償付違約金為一個月的商鋪租金;如無續租之第三方,乙方向甲方償付所剩商鋪租期的全部租金。

2、乙方逾期不歸還(包括合同正常到期,甲方按規定提前收回商鋪)租賃商鋪的,除補交佔有期間的租金外,還應當向甲方償付違約金,雙方商定違約金標準為:到期如不歸還租賃的商鋪,第一個月(不到一個月的按一個月計算)為二個月的商鋪租金,如逾期第二月(不到二個月的按二個月計算),沒有歸還,則償付違約金為四個月的商鋪租金,如逾期至第三個月的(不到三個月按三個月計算),則償付違約金為六個月的商鋪租金,依此類推。

3、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1)、3)、4)款的,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合同並收回商鋪,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金額為所剩商鋪租期的全部租金,但不低於貳萬元)。

4、乙方由於使用保管或維修保管不當,造成財產損壞,丟失的,乙方應在三日內負責修復,並賠償甲方損失。

5、乙方擅自拆改商鋪結構、裝置等財產,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貳萬元,並在三日內恢復原狀,同時負責賠償甲方由此而造成的損失。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如協商不成時,雙方均可向商鋪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出租方(全稱):_____________

承租方(全稱):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鋪位租賃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甲方將產權屬自己的_________小區_________號鋪位(複式)租給乙方使用。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租賃地點與鋪位面積

租賃地點:_________。

租賃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底層鋪面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二樓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為_________年,即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條 保證金、租金、設施費、管理費等

1.乙方須在簽訂本合同時,向甲方繳納保證金為人民幣_________元,租賃期滿,費用結算清楚並經甲方驗收商鋪合格後,甲方退回上述保證金給乙方(不計息)。

2.乙方應在每月10號前向甲方繳交當月的以下費用_________。

3.電費、水費按有關部門規定的商業用電、用水價格收費(含損耗、區內路燈分攤)。次月10號前應交清上月的水電費。

第四條 甲方責任

1.甲方負責在小區內配備消防設施、公共衛生、供水、供電設施,並負責上述設施的維修保養。

2.甲方負責制定《_________小區的綜合管理規定》和小區內的其它管理制度。

3.甲方依照本合同和《_________小區綜合管理規定》,對商業小區進行日常管理,甲方負責配備相應的管理、服務員(如保安員、清潔工、電工、水工),做好保安、防火、防盜、清潔、供電、供水等專案工作,維護小區內正常的經營秩序。

4.合同期內的租賃稅由甲方負擔。

第五條 乙方責任

1.乙方完全自願自覺遵守甲方制定《_________小區綜合管理規定》(見附件)和商業小區的其它管理制度,以保證小區的正常運作。

2.乙方在承租商鋪之後,應立即到工商管理部門辦理《營業執照》和到稅務管理部門辦理稅務登記手續,不得無證經營。乙方必須自行辦理小區內自己的財產和人身保險。

3.乙方要做好商鋪的安全、防火、防盜工作,不得在商鋪內(包括二樓)使用明火的炊具,不能佔用公共場地作經營或堆放貨物雜物之用。因乙方責任發生的失火、失竊等事故並因此導致商業小區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賠償。

4.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動,拆除鋪位內的建築結構和裝修裝置。

5.乙方負責保管,維護商鋪內的裝置、設施,如有損壞,要及時維修,費用由乙方負擔。

6.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甲方對商鋪、裝置、公共設施的檢修工作,不得妨礙檢查和施工,更不得以此作為不交、少交或拖欠各項應交費用的理由。

7.乙方如需對所承租的商鋪進行內部裝飾、裝修,應將裝修設計方案報知甲方,批准後方能施工。乙方遷出時,商鋪內所增設的一切的嵌裝在建築物結構內的附屬設施不得拆除,甲方也不予補償。乙方在小區內張貼宣傳品或設定廣告,應按小區的有關規定辦理手續,並服從甲方統一規劃。

8.乙方承租的鋪位只限於經營服裝和服裝輔料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或經營其他商品。

9.乙方在經營過程中所發生的債權債務均由乙方享有、承擔。

10.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該小區開張之日乙方務必開門營業,此後乙方連續停業、空置、歇業不得超過七天,否則按本合同第七條第6項處理。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乙方在租賃期內確需中途退租,應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後,乙方須繳清應繳費用,乙方所交保證金無償歸甲方。

2.在租賃期內,如乙方提出將商鋪的承租權轉租給第三者經營的,須經甲方稽核同意,中途轉租的,按乙方所交的保證金的50%退還給乙方(不計息),其餘50%保證金無償歸甲方。

3.如因不可抗力或政府有關部門徵用等原因,確需收回商鋪時,甲方須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乙方應無條件按甲方要求交還商鋪,所繳的保證金在扣清乙方應繳的費用後,將餘額退回乙方(不計息),如保證金不足抵繳乙方所應交的費用,則由乙方補足差額。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期交付出租商鋪給乙方使用的,甲方按實際交付時間計收租金。

2.乙方在租賃期內違約或人為損壞小區建築物、設施的,先以保證金賠償,保證金如不足以賠償時應補足差額;扣除保證金後,乙方應在5天內補足原保證金數額,如不按期繳納或補足保證金,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應承擔全部違約責任。

3.租金、設施費、管理費和水電費等乙方應繳費用,乙方應如期繳交,否則每逾期一天,按應繳總費用額的每日千分之一加收違約金,逾期二十天,除必須繳清所欠費用外,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商鋪,保證金不予退還,乙方應承擔全部違約責任。

4.乙方如違反商業小區綜合管理規定,甲方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扣除保證金、單方解除合同的處理。如導致甲方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應承擔全部違約責任。

5.乙方如擅自改動、拆除鋪位的建築結構、裝修,除必須恢復原狀外,並賠償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

6.乙方不得擅自改變商鋪使用性質和經營專案;不得擅自轉租、分租;不得連續停業、空置、歇業超過七天;不得將商鋪作經濟擔保、抵押;更不得利用商鋪進行非法活動。如乙方有上述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提前單方解除合同,保證金不再退還,並由乙方承擔全部違約責任。

7.因提前解除合同或合同期滿不再續租時,乙方應按甲方要求退還商鋪,並將存放在鋪位內的一切財物搬走,三天內不搬走,視乙方放棄該財產,甲方有權對乙方所放棄財產進行處分,而不作任何補償給乙方。

第八條 其它

1.租賃期內,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由雙方協商減免停業期間的租金(須致使乙方連續停業達25天以上,方計入甲方減免收乙方租金的範圍,否則乙方應正常繳交租金給甲方),若因災害影響連續兩個月還不能使用該商鋪的,則作本合同自動終止,互不承擔責任。

2.合同期內如乙方無違約行為,則在租賃期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如繼續承租,乙方須在租賃期滿前三個月內,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經甲方稽核同意後雙方簽訂新租賃合同。否則,甲方將另行安排其它租戶。

3.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有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由_________律師事務所見證。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和見證律師各執一份。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經協商仍不能解決的,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鋪位租賃合同 篇5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承租人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本著雙方優勢互補、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租賃濟南歷山長隆商貿有限公司部分場地從事經營活動事宜,經協商一致,簽訂如下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租賃場地

乙方承租甲方位於新黃路1號濟南歷山長隆商貿有限公司 區 層 號鋪位,面積 平方米,用途以營業執照所核准的經營範圍為依準。

第二條 租賃期限

1、本合同租賃期限為。

2、自年月日起至年月 日止,為合同租賃期。

第三條 租金及相關費用交納

1、本合同租金實行按年度繳納。

2、簽訂本租賃合同時,首先繳納第一年年度租金【人民幣大寫 元】

3、下一年度房屋租金提前2個月繳納,如在上述期限內未繳納下一年度租金,則本合同在執行完第一年度租賃期限後予以自動廢除。

4、第一年合同期內本經營鋪位租金收取標準為 元/平方米/天。

5、乙方在簽訂租賃合同時,按照每個鋪位標準繳納經營保證金。如乙方在合同到期後不再與市場續約經營,其前期所繳納經營保證金將於乙方退場後三個月內予以無息返還。經營保證金收取伍仟元整。

6、濟南歷山長隆商貿有限公司消費收取標準為 元/立方:電費收取標準為 元/度;如水電費收取標準有更改,將提前一個月予以通知。

7、水、電費每月5至10日到甲方指定地點繳納,逾期每天加收1%的滯納金,超過7日不繳納的,甲方有權給予停止水、電供應的處罰,所造成損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 甲方義務

1、依法制訂有關本商城內各項治安、消防、物業管理、衛生、水電、營業時間等內容的相關規章制度並負責監督實施。

2、協助各級行政管理部門對違反相關市場管理規定的乙方進行監督、教育、整頓。

3、應按約定為乙方提供經營場地及相關配套設施和經營條件,保障乙方正常經營。

4、有義務幫助乙方提供辦理營業執照以及稅務登記等方面資質時所需要的各種證明材料。

5、除有明確約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

第五條 乙方義務

1、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合同所約定的各項義務。

2、應具備合法的經營資格,並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准的經營範圍亮證經營。

3、應按照約定用途開展經營活動,自覺遵守甲方依照國家相關法律和法規所制度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

4、應按規定日期繳納租金並承擔因經營產生的各項稅費。

5、乙方所使用的營業房及輔助設施如需改動,應先徵得甲方同意,如果造成損壞,應承擔相應修復或賠償責任。

6、應按照各級行政管理部門的規定,本著公平合理、誠實守信的原則從事合法經營,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及其他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並承擔因違法經營造成的一切後果。

7、乙方如欲將鋪位轉讓給第三人或與其它業戶交換或合租鋪位,應以書面形式先徵得甲方同意後,再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並繳納相關費用(轉租、轉讓期限不得超出與市場簽定合同期限)。

8、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提供有關本人或本企業及經營產品的相關備案資料。

9、建築物外立面、頂部以及建築物內部非乙方承租鋪位範圍內的廣告發布權及使用權歸甲方所有,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廣告宣傳和私自佔用。

10、為了市場內業戶的財產安全,所有業戶冬季嚴禁使用土暖。

11、涉及商城內乙方入駐業戶人身及財產安全等問題的投保工作,由乙方入駐業戶自行解決,甲方不負此方面的責任。

第六條 合同解除

乙方有發生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收回租賃給乙方的經營場地,並視情節輕重與否,保留罰款、扣除租金及相應等值貨物以至上訴等權利。

1、不具備合法經營資格,包括因違法經營被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吊銷、收回營業執照。

2、未按照本合同所約定經營用途使用場地。

3、利用租賃場地加工、銷售假冒偽劣商品。

4、進行其它違法活動或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惡劣影響。

5、將租賃場地擅自轉租、轉讓、轉借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

6、超過合同最終規定繳納房租期限5日後未繳納租金。

7、未按甲方最終規定開業日期入駐進行正常經營活動。

8、違反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管理規章制度,情節嚴重或拒不服從甲方管理。

第七條 免責條款

1、因不可抗拒或其它不可歸責於雙方原因,使場地不適於使用或租用時,甲方應減收相應租金,或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此事。

2、因市場升級改造使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甲方應提前二個月通知乙方,由此造成乙方損失甲方不承擔。

3、因上述原因致使本合同自動解除後,甲方應退還剩餘租金,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4、合同期內,乙方因自身原因使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所交租金及經營保證金不予退還。

第八條 續租

租賃期滿乙方如無違約行為,則享有在同等條件下對場地的優先租賃權,如乙方無意續租,應在租賃期滿前30日內書面通知甲方;乙方如在經營過程中有違約行為,是否續租由甲方決定。

第九條 配套設施

乙方租賃期滿未能續約或因解除合同等原因而退場時,應保證甲方提供的各項配套設施以良好、適租的狀態交還甲方。乙方前期各項裝修設施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任意拆除,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申請有關部門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2種方式之任一種方式解決:

1、提交濟南市天橋區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濟南市天橋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其它約定事項

1、如場地在租賃期限內所有權發生變動,將不影響本合同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3、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用書面形式,並由雙方簽字蓋章以作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甲方所制訂的相關管理規章制度也作為本合同附件,相關管理規章制度內容如與本合同約定相沖突,以本合同為準,但國家法律法規及政策另有專門規定的除外。

5、乙方的經營活動須與市場有關,如有違反,甲方有權收回房屋,退還剩餘租金,保證金不退,損失自負。

注:所租房屋不得作為倉庫使用,必須正常開門營業。

第十二條 附加約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鋪位租賃合同 篇6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經過友好協商,甲、乙雙方自願達成以下協議,以資共同信守。

一、 經營體制

廣場實行商業鋪位的獨立經營模式,整個廣場進行統一經營管理,對外統一名稱,由乙方簽約經營的鋪位,獨立核算,自負盈虧。

二、 商鋪編號、面積及位置

甲方將位於東莞市長安鎮財富廣場 號鋪位,出租乙方經營,建築面積共 平方米。

三、租賃期限及經營範圍

(1)租賃期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共計 年。其中乙方享有裝修期 個月和免租期 個月,共計 個月,即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不計算租金。

(2)商鋪經營範圍: (經營範圍和專案以甲方解釋為準,乙方必須在甲方核准的經營範圍內經營,不得隨意更改,如需變更,需向甲方書面申請,並經甲方同意後方可變更,並在合同上註明)。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禁止乙方繼續經營,收回鋪位,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並扣除乙方的履約保證金作為違約賠償。

四、租金,水、電及其他費用

(1)租金

在本合同經營期限內,乙方應按時繳納租金,租金計算標準為:

第一次租金,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金為 元/平方米/月,即人民幣 元/月(人民幣大寫:元整),租金均為甲方稅後實得,可按乙方要求提供租賃發票,相應稅費由乙方負責;

第二次租金,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金為 元/平方米/月,即人民幣 元/月(人民幣大寫:元整),租金均為甲方稅後實得,可按乙方要求提供租賃發票,相應稅費由乙方負責;

(2)水費、電費

乙方用電容量和用水容量需控制在經甲方或甲方委託之管理方核准的用電用水容量之內,容量之內的計算標準按長安鎮相關的收費標準以實際發生額和變壓器電損實際發生額交納,超出容量的部分需另外申請,並經批准後按相關部門的相應計費標準計費交納。

(3)管理費

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甲方(或甲方委託之管理方)收取的管理費,是用於提供廣場內部公共衛生、保安、廣場整體形象維護,宣傳費及公共用水、電量正常支出。收費標準(按建築面積 平方米) 元/平方米/月,即人民幣 元/月,管理費均為甲方稅後實得,可按乙方要求提供發票,相應稅費由乙方負責。

(4)費用收取

乙方應於每月(遇節假日順延)前向甲方(或甲方委託之管理方)繳納當月租賃費、管理費、汙水處理費和上月水、電費,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乙方逾期不交,則每天按所拖欠金額的1%0向甲方支付逾期違約金;拖欠超過一個月,甲方有權隨時單方終止合同,並收回商鋪,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

(5)工商管理費、稅金

工商管理費、稅金由工商、稅務部門與乙方核定後由乙方自行交納。

五、履約保證金

乙方應於簽定本合同之日,向甲方支付履約保證金人民幣(大寫): 元整 ( 元),水電押金人民幣(大寫):壹萬元整 ( 10000 元),共人民幣(大寫): ( 元)。如乙方出現本合同約定的違約事項,甲方有權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相關款項或者沒收履約保證金。合同期滿,如乙方無違約行為,甲方於 拾 日內將保證金和水電押金無息退還予乙方。

六、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或由甲方委託之管理方)有權按期收取租賃費及乙方應承擔的其他費用。

(2)甲方(或由甲方委託之管理方)有權對乙方的經營是否合法、是否遵守廣場營運管理各項規章制度實行監督。

(3)經營者有以下情形之一時,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不退還履約保證金:

A. 擅自改變商鋪的使用性質,改變經營範圍。

B. 擅自將商鋪對外出租、轉讓或利用商鋪進行非法經營活動。

C. 逾期不交納租賃費及管理費、水電費等費用,並經甲方限期要求到期仍不繳納者。

D. 嚴重違反廣場管理紀律和有關制度又不予改進的。

(4)甲方(或由甲方委託之管理方)應向乙方提供約定的經營商鋪、廣場名稱及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經營條件。

(5)乙方需在甲方書面通知交鋪後30天內前來收鋪,逾期不來收鋪的,視為違約,本合同自動解除,甲方有權收回商鋪另作處理,並不退還履約保證金。

(6)甲方(或由甲方委託之管理方)應尊重乙方的經營權利,不得以監督為名無故干涉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7)甲方(或由甲方委託之管理方)有權對乙方的裝修設計方案進行稽核,方案須經甲方或甲方委託管理方審批同意後方可實施,乙方的裝修工程必須在完工後經驗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如裝修驗收未合格將不予營業,裝修過程中必須遵守甲方制定的《裝修管理規定》。

(8)甲方不得無故提前收回商鋪、終止合同,如甲方無故提前收回商鋪、終止合同,甲方雙倍返還乙方履約保證金,乙方已裝修的,經摺舊後的殘值,由甲方賠償。

七、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和經營範圍內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2)依據本合同約定取得經營場地的使用權和廣場名稱的權利。

(3)未與甲方協商並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租賃的商鋪對外轉租、轉讓。

(4)不得非法經營、變更經營,經營範圍不得突破甲方核准的經營專案。

(5)乙方承擔商鋪的日常維修責任,愛護商鋪裝置及公共設施,若損壞,除自行承擔修復及賠償責任外,還將對造成的一切後果承擔責任。

(6)合同簽定同時,乙方即成為經營場地的防火責任人,同時簽署防火責任書,負責店員的消防意識及器材使用的培訓。

(7)消費者在乙方經營場所接受服務或者購買商品,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因乙方的經營行為而使甲方遭受任何損失、發生任何費用或者承擔責任的,乙方對此應予以全額補償。

(8)乙方需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辦理收鋪手續。

(9)按時、足額交納商鋪租金、水電費用、管理費及其他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

(10)服從甲方(或甲方委託之管理方)對廣場的各種管理工作。

(11)乙方須在起租日起3個月內開業,如未能正常開業,則乙方的後續 2 個月免租期取消。

八、乙方經營遵守事項

(1)乙方必須具有符合長安鎮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規定的經營資格,並在規定時間內自行辦理營業執照、經營許可證及稅務登記證,辦理費用自理。

(2)乙方在廣場必須亮證經營,實行經營商品明碼標價,不得采取惡性壓價、強拉顧客等不正當手段干擾其他商家經營秩序,乙方在售出商品及提供服務時,應主動開具有效的購物憑證(如收據、發票)。

(3)乙方應自覺按章納稅及工商管理費,嚴禁走私、販私、出售假冒偽劣商品,否則,乙方除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外,並向甲方支付商品總價十倍的違約金,以彌補甲方經營及名譽所造成的損害,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

(4)乙方對其經營場地的裝修,需先向甲方或甲方委託之管理方申請,並報三維效果圖,經甲方或甲方委託之管理方同意後方可實施。其裝修及用料的標準需符合消防部門及廣場管理的有關規定,裝修完畢並由甲方或甲方委託之管理方驗收合格後方可營業。

(5)乙方應按甲方或甲方委託之管理方規定的裝修期限完成裝修,沒有完成並影響開業的,每天要向甲方或甲方委託之管理方支付1000元的違約金。

(6)乙方應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愛護公共消防設施,並按消防部門規定自行購置相應數量及規格的消防器材,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火險等災害,且導致他方損失的,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7)乙方存放在商鋪內的所有財產需自行投保及妥善保管,如有損失甲方不承擔任何經濟責任。

(8)甲方或甲方委託之管理方有權要求乙方守法經營、加強管理,杜絕出現違法或損害公共利益的行為。

(9)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佔用廣場的公用面積,堵塞消防通道,不得擅自改變廣場統一裝修格局。

(10)乙方嚴重違反本廣場經營管理規定,甲方或甲方委託之管理方有權責令其停業整頓,停業整頓期間乙方仍需交納所有費用,直到終止合同。

(11)乙方有義務參加甲方或甲方委託之管理方因需要召集的會議,有義務傳播廣場統一的宣傳廣告資料,自覺維護廣場的良好形象。

(12)在經營中,乙方所發生之債權、債務及糾紛、訴訟等概由乙方負責,乙方不得將經營的設施、商品向任何單位和個人作擔保、轉讓、轉租、抵押,否則按違約處理,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如乙方不遵守上述事項造成自身損失及受有關部門處罰的,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損失的,乙方承擔民事賠償及其他的法律責任。

九、合同的生效及解除

(1)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期滿後,若乙方有意繼續經營本商鋪,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擁有續約的優先權。但乙方應在合同到期前提前60天通知甲方。乙方對商鋪裝修所作的固定添附,在合同到期或因乙方違約導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不得拆除,甲方不對乙方裝修給予任何補償。

(3)若因特殊情況發生變化,本合同有必要進行修訂,則雙方可簽定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4)如因乙方違反本合同及其附件情節嚴重時,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已交的費用全部不退,如乙方欠甲方相關費用的,乙方應補足甲方。如乙方違約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乙方同意以本合同約定的商鋪內部所存放的全部貨物作為擔保。同時,甲方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責任的權利。

(5)由於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則本合同自動終止,甲乙雙方不承擔責任。

(6)合同履行期滿或合同終止、解除的,乙方應三日內退出經營場地,並及時將場內所有貨物、櫃檯及設施撤出。但乙方的固定裝修裝置不得拆撤或更換,因乙方拆撤或更換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賠償。

(7)合同期滿,乙方不續約又不及時辦理撤離手續者,甲方及甲方委託之管理方將按每逾期1天扣 叄仟 元的標準,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相應費用作為賠償;逾期10天仍未撤走的,視為乙方放棄商鋪內的一切物品,甲方有權對乙方原場地予以清理,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所造成的損失一概由乙方承擔。

(8)合同期滿,乙方撤場後,其履約保證金在一個月內用於支付可能因商品質量“三包”發生的費用,如有不足,乙方需如數補交。若未違反以上問題,自本合同終止之日起三個月後,甲方或甲方委託之管理方退還乙方履約保證金(不計利息)。

十、其他

(1)乙方確保本合同登記的地址為有效的通訊地址,如有變更應書面通知甲方,因乙方通訊地址錯誤造成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2)若在執行本合同期間發生爭議,雙方首先應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時,則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由租賃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2)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鋪位租賃合同 篇7

轉租方: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

房主:_____________

為明確甲、乙、丙三方的權利義務,在平等、自願、協商的基礎上,根據國家法律,達成協議約定如下:

一、甲方將所承租座落於補拉塔移民區和諧雅苑的商鋪轉租給乙方。

二、商鋪轉租費為人民幣 元整,小寫( ¥ )。註明:轉租費包括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房租和室內裝置

三、當房租到期的前一個月,需預先告知是否續租商鋪

四、租賃期間乙方必須合法經營,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收回商鋪另行租給他人。

五、在承租期間乙方只有使用權。不得改變商鋪面貌結構,不得將商鋪轉租、轉讓、抵押、典當、變賣等有越權違法活動。

六、在承租期間乙方裝修商鋪要得到甲方同意且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己承擔。

七、在承租期間商鋪所發生的物業管理費、取暖費、衛生、水、電費及店面經營所產生的'稅費均由乙方承擔。

八、在承租期間,乙方要愛護甲方商鋪及設施,如有損壞乙方必須照價賠償。

九、乙方如果不能按期交納承租商鋪應交費用,甲方有權以乙方違約收回租賃商鋪,並由乙方自行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

十、在承租期間,乙方要注意電器、煤、煙、液化汽等使用安全,做到防火、防盜、防煤氣中毒,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事故,後果,經濟損失以及第三方的損失責任等都由乙方承擔。

十一、在乙方租賃期間,不違反上述約定的條件下,甲方不得再承租給第三方,否則退還乙方全年房租費用。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從雙方簽字起生效,以甲方收據為準。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鋪位租賃合同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甲方將產權屬自己的_________小區_________號鋪位(複式)租給乙方使用。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租賃地點與鋪位面積

租賃地點:______________.

租賃面積:_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底層鋪面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二樓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為_______________年,即從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條 保證金、租金、設施費、管理費等

1.乙方須在簽訂本合同時,向甲方繳納保證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租賃期滿,費用結算清楚並經甲方驗收商鋪合格後,甲方退回上述保證金給乙方(不計息)。

2.乙方應在每______月10號前向甲方繳交當______月的以下費用_________.

3.電費、水費按有關部門規定的商業用電、用水價格收費(含損耗、區內路燈分攤)。次______月10號前應交清上______月的水電費。

第四條 甲方責任

1.甲方負責在小區內配備消防設施、公共衛生、供水、供電設施,並負責上述設施的維修保養。

2.甲方負責制定《_________小區的綜合管理規定》和小區內的其它管理制度。

3.甲方依照本合同和《_________小區綜合管理規定》,對商業小區進行日常管理,甲方負責配備相應的管理、服務員(如保安員、清潔工、電工、水工),做好保安、防火、防盜、清潔、供電、供水等專案工作,維護小區內正常的經營秩序。

4.合同期內的租賃稅由甲方負擔。

第五條 乙方責任

1.乙方完全自願自覺遵守甲方制定《_________小區綜合管理規定》(見附件)和商業小區的其它管理制度,以保證小區的正常運作。

2.乙方在承租商鋪之後,應立即到工商管理部門辦理《營業執照》和到稅務管理部門辦理稅務登記手續,不得無證經營。乙方必須自行辦理小區內自己的財產和人身保險。

3.乙方要做好商鋪的安全、防火、防盜工作,不得在商鋪內(包括二樓)使用明火的炊具,不能佔用公共場地作經營或堆放貨物雜物之用。因乙方責任發生的失火、失竊等事故並因此導致商業小區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賠償。

4.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動,拆除鋪位內的建築結構和裝修裝置。

5.乙方負責保管,維護商鋪內的裝置、設施,如有損壞,要及時維修,費用由乙方負擔。

6.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甲方對商鋪、裝置、公共設施的檢修工作,不得妨礙檢查和施工,更不得以此作為不交、少交或拖欠各項應交費用的理由。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鋪位租賃合同 篇9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

甲方願意將產權屬於自己的房屋出租給乙方。雙方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詳細情況如下:

第一條房屋地址

甲方出租的商鋪坐落於,建築面積平方米。

第二條租賃期限

雙方商定房屋租期為______年,自_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年__月__日止。經甲方向乙方移交房屋鑰匙後視為交付完成。

第三條租金及支付

1、租金為每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租金總計:__________元。

2、支付方式為現金。

3、支付時間為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日內支付第一期三個月租金共計________元,此後每期支付期限為____月____日前、____月____日前、____月____日前,每次支付後三個月租金_____元。

第四條房屋用途及保持

1、乙方租賃該房屋用途僅限於____________________,不得擅自改變使用性質,不應存放危險物品。如因此發生損害的,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2、乙方不得利用甲方房屋經營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經營活動。如乙方利用甲方房屋經營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經營活動,與甲方無關。

第五條房屋修繕及添附

1、房屋交付後,乙方因經營需要欲進行裝修或修繕的,須事先徵得甲方同意,並自負費用進行裝修或修繕,但不得破壞已裝修部分、房屋構架及其他設施。

2、乙方在不破壞房屋及其他設施原狀前提下可自行新增裝置。

3、甲方因任何原因收回房屋,無須對乙方進行的裝修或修繕支付任何對價。乙方如欲拆除已裝修或添附部分,不得破壞房屋原狀及其他設施,否則應向甲方進行賠償。

第六條各項費用的繳納

1、水電費:由乙方自行繳納。(水錶底數為_________度,電錶底數為_______度,此度數以後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直至合同期滿)。

2、維修費:租賃期間,由於乙方原因導致租賃房屋質量或其他設施損毀,包括但不限於門窗、水電等,由乙方負責維修、恢復原狀並承擔費用。

3、乙方使用該房屋進行商業活動產生的其它各項費用均由乙方自行繳納,包括但不限於安裝電話、寬頻、有線電視等裝置的費用。

第七條轉租

租賃期間,乙方如欲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方,必須事先獲得甲方書面同意。乙方須對次承租人的一切行為向甲方承擔責任。

第八條房屋返還

1、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按原狀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裝置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乙方須及時搬遷並返還鑰匙。

2、乙方逾期返還房屋及鑰匙或拖延搬遷的,每逾期一天按照約定房租的三倍支付房租,並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押金

1、押金金額為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須與第一期租金同時支付。

2、合同終止後,乙方應及時搬遷,並付清所有費用。甲方在確認房屋完好及乙方付清所有費用的情況下,將押金無息退還乙方。

3、因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而產生的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所欠租金、費用等,甲方可在押金中抵扣,不足部分乙方必須在接到甲方通知後七天內補足。

4、甲方扣留押金不免除或減輕乙方根據合同應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或其他責任。

第十條合同解除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在合同期限屆滿前書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並有權依法追究乙方違約責任及要求其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1)乙方遲延支付租金超過_____日的,或欠繳各項費用達______元的;

(2)乙方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或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3)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房屋及附屬物品損耗,或擅自對房屋進行改造的。

(4)乙方利用承租房進行任何違反法律活動,或損害公共、他人利益的。

(5)乙方存在其他不符合合同約定或房屋用途的行為。

2、租賃期內,任一方提前三十日通知對方並額外向對方支付三個月租金,可提前解除合同。

3、合同因任何原因解除,乙方須立即向甲方返還房屋、恢復原狀,無法恢復原狀的須支付甲方因此遭受的損失,並支付已租賃期間的租金、繳納因租賃產生的一切費用。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甲方遲延交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均應按月租金的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遲延支付房租或遲延返還房屋及鑰匙的,每逾期一日均應按月租金的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3、違約金不足以抵付給另一方造成的損失,還應賠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

第十二條不可抗力

若租賃房屋因不可抗力損毀或造成其他損失的,雙方互不負責。

第十三條其他

1、合同期滿後,如乙方繼續租賃房屋,須於期滿前_____日向甲方提出請求,由雙方另行協商並簽訂合同。

2、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二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鋪位租賃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甲方將產權屬自己的雲漢商業小區區號鋪位(複式)租給乙方使用。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租賃地點與鋪位面積

租賃地點:中山市沙溪鎮雲漢村富港路雲漢商業小區。

租賃面積:94.5平方米,其中底層鋪面建築面積42平方米,二樓52.5平方米。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為 四 年,即從 二00五 年 一 月 一 日起至 二00八 年 十二 月 三十一 日止。

第三條:保證金、租金、設施費、管理費等

1、乙方須在簽訂本合同時,向甲方繳納保證金為人民幣 伍仟 元,租賃期滿,費用結算清楚並經甲方驗收商鋪合格後,甲方退回上述保證金給乙方(不計息)。

2、乙方應在每月10號前向甲方繳交當月的以下費用。

從20__年一月一日起至20__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當月租金:人民幣 元。

設施費每月分攤人民幣 元。

③當月管理費(含公共衛生、保安、消防、公共綠化等管理費用)每月每平方米2元。

3、電費、水費按有關部門規定的商業用電、用水價格收費(含損耗、區內路燈分攤)。次月10號前應交清上月的水電費。

第四條:甲方責任

1、甲方負責在小區內配備消防設施、公共衛生、供水、供電設施,並負責上述設施的維修保養。

2、甲方負責制定《雲漢商業小區的綜合管理規定》和小區內的其它管理制度。

3、甲方依照本合同和《商業小區綜合管理規定》,對商業小區進行日常管理,甲方負責配備相應的管理、服務員(如保安員、清潔工、電工、水工),做好保安、防火、防盜、清潔、供電、供水等專案工作,維護小區內正常的經營秩序。

4、合同期內的租賃稅由甲方負擔。

第五條:乙方責任

1、乙方完全自願自覺遵守甲方制定《雲漢商業小區綜合管理規定》(見附件)和商業小區的其它管理制度,以保證小區的正常運作。

2、乙方在承租商鋪之後,應立即到工商管理部門辦理《營業執照》和到稅務管理部門辦理稅務登記手續,不得無證經營。乙方必須自行辦理小區內自己的財產和人身保險。

3、乙方要做好商鋪的安全、防火、防盜工作,不得在商鋪內(包括二樓)使用明火的炊具,不能佔用公共場地作經營或堆放貨物雜物之用。因乙方責任發生的失火、失竊等事故並因此導致商業小區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賠償。

4、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動,拆除鋪位內的建築結構和裝修裝置。

5、乙方負責保管,維護商鋪內的裝置、設施,如有損壞,要及時維修,費用由乙方負擔。

6、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甲方對商鋪、裝置、公共設施的檢修工作,不得妨礙檢查和施工,更不得以此作為不交、少交或拖欠各項應交費用的理由。

7、乙方如需對所承租的商鋪進行內部裝飾、裝修,應將裝修設計方案報知甲方,批准後方能施工。乙方遷出時,商鋪內所增設的一切的嵌裝在建築物結構內的附屬設施不得拆除,甲方也不予補償。乙方在小區內張貼宣傳品或設定廣告,應按小區的有關規定辦理手續,並服從甲方統一規劃。

8、乙方承租的鋪位只限於經營服裝和服裝輔料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或經營其他商品。

9、乙方在經營過程中所發生的債權債務均由乙方享有、承擔。

10、20__年1月1日該小區開張之日乙方務必開門營業,此後乙方連續停業、空置、歇業不得超過七天,否則按本合同第七條第6項處理。

第六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乙方在租賃期內確需中途退租,應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後,乙方須繳清應繳費用,乙方所交保證金無償歸甲方。

2、在租賃期內,如乙方提出將商鋪的承租權轉租給第三者經營的,須經甲方稽核同意,中途轉租的,按乙方所交的保證金的50%退還給乙方(不計息),其餘50%保證金無償歸甲方。

3、如因不可抗力或政府有關部門徵用等原因,確需收回商鋪時,甲方須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乙方應無條件按甲方要求交還商鋪,所繳的保證金在扣清乙方應繳的費用後,將餘額退回乙方(不計息),如保證金不足抵繳乙方所應交的費用,則由乙方補足差額。

第七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期交付出租商鋪給乙方使用的,甲方按實際交付時間計收租金。

2、乙方在租賃期內違約或人為損壞小區建築物、設施的,先以保證金賠償,保證金如不足以賠償時應補足差額;扣除保證金後,乙方應在5天內補足原保證金數額,如不按期繳納或補足保證金,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應承擔全部違約責任。

3、租金、設施費、管理費和水電費等乙方應繳費用,乙方應如期繳交,否則每逾期一天,按應繳總費用額的每日千分之一加收違約金,逾期二十天,除必須繳清所欠費用外,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商鋪,保證金不予退還,乙方應承擔全部違約責任。

4、乙方如違反商業小區綜合管理規定,甲方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扣除保證金、單方解除合同的處理。如導致甲方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應承擔全部違約責任。

5、乙方如擅自改動、拆除鋪位的建築結構、裝修,除必須恢復原狀外,並賠償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

6、乙方不得擅自改變商鋪使用性質和經營專案;不得擅自轉租、分租;不得連續停業、空置、歇業超過七天;不得將商鋪作經濟擔保、抵押;更不得利用商鋪進行非法活動。如乙方有上述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提前單方解除合同,保證金不再退還,並由乙方承擔全部違約責任。

7、因提前解除合同或合同期滿不再續租時,乙方應按甲方要求退還商鋪,並將存放在鋪位內的一切財物搬走,三天內不搬走,視乙方放棄該財產,甲方有權對乙方所放棄財產進行處分,而不作任何補償給乙方。

第八條:其它

1、租賃期內,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由雙方協商減免停業期間的租金(須致使乙方連續停業達25天以上,方計入甲方減免收乙方租金的範圍,否則乙方應正常繳交租金給甲方),若因災害影響連續兩個月還不能使用該商鋪的,則作本合同自動終止,互不承擔責任。

2、合同期內如乙方無違約行為,則在租賃期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如繼續承租,乙方須在租賃期滿前三個月內,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經甲方稽核同意後雙方簽訂新租賃合同。否則,甲方將另行安排其它租戶。

3、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有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由廣*廣師事務所見證。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和見證律師各執一份。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經協商仍不能解決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中山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蓋章):中山市沙溪鎮雲漢村民委員會 乙方(簽名):

甲方代表:

年月日

鋪位租賃合同 篇11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聯絡電話: )

現經甲乙雙方共同商議,同意訂立如下合同並嚴格遵守。

一、甲方將學校鋪位(由校門口往南數起第 間,包含二樓)出租給乙方。出租時間由20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

二、鋪位每月租金為人民幣壹佰捌拾元整,每月5日前繳納當月鋪租,乙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拖欠鋪租,除非甲方同意,否則在當月結束前,如果乙方仍未繳清欠租,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將鋪位另租給別人,並追收乙方欠租。

三、簽訂合同後,乙方須向甲方預交三個月租金作為按金,甲方應開具收據給乙方。合同結束後,乙方將合同、收據及所有鑰匙交還給甲方,才領回按金。如果乙方未付清鋪租或其它費用,甲方有權在按金中扣除上述費用,如有剩餘,交還乙方。

四、甲乙雙方在合同期內不能隨便加租、減租或退租,否則按照離合同到期剩餘時間計算,以每月租金的雙倍賠償對方。如因特殊情況可由雙方協商解決。

五、合同期間乙方不能將鋪位分租或轉租別人,除所租用鋪位外,其它地方不能佔用,否則甲方有權無條件終止合同收回鋪位,且不賠償乙方任何損失。

六、合同即將到期,乙方如需繼續租賃或退租,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申請。續租應重新簽訂合同,舊合同作廢。

七、乙方退租後,應在十天內將私人物品清理好,否則作為自動放棄處理,甲方將處理其剩餘物品。

八、乙方所租鋪位用於經營生意的所有稅務、水電費、管理費、衛生費等均由乙方負責支付。

九、乙方應保持鋪位原來建築結構,不能隨便改動,並小心保護室內原有裝修、設施,如需改動,到合同期滿時,須經甲方同意才可拆回,但必須保持鋪位原來裝修完整,否則所產生的維修費在乙方預交按金中扣除,超出部分由乙方負責。

十、乙方租賃鋪位後,如發現室內設施存在問題,應及時向甲方反映,由甲方解決。使用過程中,如果牆體、天棚等固定設施非人為因素出現問題則由甲方負責維修。如果活動設施出現問題(如門窗、卷閘、水頭、電線等損壞)則由乙方負責維修。

十一、租賃期間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拆牆改建,不能私自改變建築結構,乙方的裝修物到期無償歸甲方所有。甲方物件:(

1)水電路裝置;

(2)原有的門窗、卷閘等。

十二、鋪位只能作為合法商業或居住之用,乙方不得在鋪位內儲存危險違禁品或進行非法活動。租賃期間乙方要守法經營,如果出現生意糾紛由乙方全部負責,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並且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扣除按金。

十三、甲方收乙方按金費伍佰元整,合同到期如不續租時由甲方退回按金(不計利息)給乙方。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並於雙方簽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鋪位租賃合同 篇12

出租方(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為明確甲、乙、丙三方的權利義務,在平等、自願、協商的基礎上,根據國家法律,達成協議約定如下:

一、甲方將所承租座落於______補拉塔移民區和諧雅苑______的商鋪轉租給乙方。

二、商鋪轉租費為人民幣______元整,小寫(¥____)。【註明:轉租費包括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的房租和室內裝置】

三、當房租到期的前一個月,需預先告知是否續租商鋪

四、租賃期間乙方必須合法經營,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收回商鋪另行租給他人。

五、在承租期間乙方只有使用權。不得改變商鋪面貌結構,不得將商鋪轉租、轉讓、抵押、典當、變賣等有越權違法活動。

六、在承租期間乙方裝修商鋪要得到甲方同意且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己承擔。

七、在承租期間商鋪所發生的物業管理費、取暖費、衛生、水、電費及店面經營所產生的稅費均由乙方承擔。

八、在承租期間,乙方要愛護甲方商鋪及設施,如有損壞乙方必須照價賠償。

九、乙方如果不能按期交納承租商鋪應交費用,甲方有權以乙方違約收回租賃商鋪,並由乙方自行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

十、在承租期間,乙方要注意電器、煤、煙、液化汽等使用安全,做到防火、防盜、防煤氣中毒,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事故,後果,經濟損失以及第三方的損失責任等都由乙方承擔。

十一、在乙方租賃期間,不違反上述約定的條件下,甲方不得再承租給第三方,否則退還乙方全年房租費用。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從雙方簽字起生效,以甲方收據為準。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鋪位租賃合同7  

甲方(租賃方):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就商鋪租賃事宜,協商一致,締結本合同,以資信守。

第一條租賃物業及用途

1.1甲方將(以下簡稱“該商鋪”)出租給乙方。

1.2該商鋪建築面積合計為8.57㎡,該面積為計算租金面積,若該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1.3乙方確認甲方已告知該商鋪情況,且在本合同簽署時已對該商鋪狀況進行詳細瞭解,同意按本合同約定條件按現狀承租商鋪。

1.4該商鋪為商業用途,乙方承租用於經營,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變更經營專案。

第二條租賃期限

2.1該商鋪租賃期限共壹年,自20__年_月_日起至20__年_月_日止。

第三條交付

3.1雙方簽署本合同並且乙方按約定支付保證金後,甲方於年11月1日前將該商鋪交付乙方使用,乙方未履行相關義務,甲方有權順延交付時間,但租賃期限不順延。

3.2該商鋪交付使用時,雙方應依該商鋪及相關配套設施進行交接,並對其核對後簽字確認。

3.3乙方應於約定的該商鋪交付日到甲方處辦理交接手續,逾期前來辦理的視為該商鋪已交付乙方。

第四條租金及相關費用

租金按照該商鋪的建築面積計算,具體如下:租金合計為人民幣(大寫)元整(¥:元)。以上租金不含稅,甲方收到乙方款項後向乙方開具收據。乙方使用該商鋪所產生的水電費、水、電、網路報裝及用電增容,政府稅收規費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五條租賃保證金

5.1保證金,雙方簽訂本合同當日,乙方須以轉賬或現金的形式支付總額合計人民幣(大寫):元整(¥:)給甲方作為租賃保證金。

5.2在合同終止時,若乙方未發生違約責任且向甲方交清合同約定各項費用及按合同約定歸還該商鋪後,保證金在三十日內無息返還乙方。在乙方違約的情況下,甲方有權沒收保證金。

第六條物業管理

6.1乙方接受該商鋪所屬之物業管理公司的管理,並按規定或約定交納費用與履行其他義務。

6.2該商鋪原有設施裝置(含與其他物業共用設施裝置)的日常管護由乙方負責,乙方應進行日常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通知甲方及物業管理公司,然後劃分責任進行維修維護與保養。

6.4乙方裝修及自行安裝的設施裝置的管護與維修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該商鋪的安全防火責任由乙方負責。

第七條裝修和改建

7.1乙方可根據實際需要對該商鋪進行裝潢裝飾、修葺改造、及安裝必要設施裝置等(以下統稱裝修),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7.3乙方及乙方聘請之裝修人員應服從物業公司管理。乙方裝修,需向甲方提交裝修方案,並經甲方同意,同時取得政府有關部門許可(如有法律要求)後方可進行,費用由乙方承擔。

7.4乙方對裝修方案的合法性合理性及後續任何事宜負責,並承擔相應責任;甲方同意乙方裝修方案,並不代表其同意對該裝修方案產生的任何糾紛、損害及損失等負責或承擔責任,因乙方裝修產生的糾紛或責任乙方獨立承擔。

7.5乙方的裝修作業不得影響該商鋪整體建築的框架結構,不得影響其安全性。否則由乙方負責賠償所引致的一切損失,並由其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

7.6裝修作業應儘量封閉作業,裝修過程中不得產生較大的噪聲,粉塵、激性氣味,不得在該商鋪外的共用部分堆放裝修材料及作業產生的廢物等。裝修期間不能干擾或影響鄰近物業的使用。

7.7乙方裝修、改造及設施裝置的安裝使用等,不得影響其他相關聯物業的使用,或功能,否則回覆原狀,並承擔相應責任。

7.8乙方裝修作業需進行環保、衛生、消防等驗收的,應自行負責該等工作,並取得許可或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第八條轉租、分租或出借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租、分租或出借該商鋪的全部或部分。經甲方書面同意的轉租,不影響乙方履行本合同義務(包括但不限於交納租金),乙方對轉租承租人行為負責。

第九條雙方權利義務

甲方權利義務甲方有權按本合同收取乙方的租賃租金及相關費用。合同期滿前三個月甲方可帶其他有意承租者進入該商鋪視察。甲方須提供有關部門核准的水、電設施。甲方保證乙方在承租期間可以正常合理使用該商鋪。若乙方在經營中需要甲方提供該商鋪的資料和辦事中需甲方支援配合的,甲方可以予以協助。

9.2.1乙方權利義務乙方有權按本合同約定使用該商鋪,依法經營;不得在該商鋪記憶體放危險及違禁物品或從事違法活動。

9.2.2乙方經營應自行取得與之相適應的各種行政許可及批准(包括但不限於: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消防及環保合格證)。

9.2.3乙方自行承擔經營過程中產生的一切債權、債務、勞動糾紛及其他經濟或法律責任。

9.2.4因乙方使用不當或其他非甲方或第三方原因造成該商鋪及其附屬設施遭受損壞或造成甲方或第三方遭受其他損失的,乙方應負責賠償,乙方必須及時予以維修,因延誤維修而造成甲方或第三方遭受損失的,亦由乙方負責賠償。

9.2.5乙方對甲方正常的房屋安全檢查和維修應給予協助,因維修原因須臨時搬遷的,要與甲方配合。阻延甲方維修而使甲方或第三方遭受損失的,乙方負責賠償。

第十條合同終止與續期

10.1本合同終止日,乙方應搬離該商鋪可移動的物品,裝修及固定添附物(包括但不限於:鋪設的管線、固定或鑲嵌於牆體地面的設施物件等)歸甲方所有。如乙方逾期搬離(包括因甲方行使留臵權乙方無法搬離的情形),應每日按月租金10%標準向甲方支付佔用費,逾期超過10日的,甲方有權自行處理,而不予乙方任何賠償或補償。

10.2若乙方欲於合同期滿後續租,應提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10.3本合同終止,乙方應於終止日前結清租金水電費等各種費用,乙方搬離前有拖欠租金、水電費、物業管理費或有未盡其他義務的,甲方有權留臵乙方於該商鋪內的任何物品。

10.4一方可以提前30日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解除方按本合同違約解除本合同條款,承擔提前解除合同的責任。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1.1乙方逾期交納租金、水電氣等能源費用及本合同約定的其它費用,每日按逾期總額的1%,向甲方給付滯納金,逾期超過5日甲方另可停止該商鋪的水電供應和控制該商鋪的物品,逾期超過15日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沒收乙方租賃保證金,追收逾期租金及滯納金(滯納金計算至實際給付日)。

11.2甲方違約解除本合同,或甲方違約乙方解除本合同,甲方雙倍返還乙方租賃保證金,乙方的裝修損失甲方按使用時間折價補償。

11.3乙方違約解除本合同,或乙方違約甲方解除本合同,乙方租賃保證金抵做違約金,甲方不予返還,乙方裝修等無償歸甲方所有。

11.4乙方違約,經甲方要求改正後,未能在甲方要求期限內改正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按本條第10。3款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管轄法院

12.1本合同產生的爭議由該商鋪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三條其它

13.1本合同條款劃分為方便書寫、閱讀與理解所設,並非完全獨立,條款間相輔相成,作為整體予以適用與解釋。

13.2本合同一式貳份,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生效,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鋪位租賃合同 篇13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方願意將產權屬於自己的房屋出租給乙方。雙方根據國家相關規定,經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出租的商鋪座落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租期_____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日。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交納期及條件:

1.每______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元,乙方每個______月繳納一次租金。乙方可以支票或現金形式支付租金。

甲方開戶銀行:_____

收款人名稱:_____

帳號:_____

2.本合同一經簽署,乙方即應交納相當於個______月租金的押金。合同終止,乙方交清租金及水電、煤氣,電話等相關費用後,甲方即可退還乙方押金。若乙方提前解除合同,視為違約,押金不予退還。若乙方在承租期間給甲方房屋和相關裝置造成損害,甲方有權從乙方押金中扣除維修和賠償費用。

第四條水電費、管理費、電話費、清潔費和維修費的繳費辦法:

1.管理費:_____甲方每______月自行向有關部門交納;

2.水電費、煤氣費:_____乙方每______月自行向有關部門交納;

3.電話費:_____乙方自行向有關部門交納。

4.維修費:_____租賃期間,乙方引致租賃物內與房屋質量有關的設施損毀,維修費由乙方負責;租賃物內傢俬、家電裝置損毀,維修費由乙方負責。但正常磨損除外。

第五條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租賃期間,甲方如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應符合國家有關房產轉讓規定,不必乙方同意。但甲方應提前二個______月書面通知乙方,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後,該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權利,承擔原甲方的義務。

2.租賃期間,乙方如欲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權利,承擔乙方的義務。

第六條乙方的職責:

1.乙方必須依約繳納租金及其他費用,如有無故拖欠,甲方有權向乙方加收滯納金,滯納金為實欠租%。如拖欠租金天,視為違約,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並不退還乙方押金。

2.甲、乙雙方在合同終止前,須提前一個______月書面通知對方是否終止合同。

3.乙方在租賃期間,必須以合理防範措施,保護租賃期內裝置和設施的完好無損(自然折舊除外),乙方不得擅自改變租賃房屋的結構及用途,如確需要變更用途,需經甲方同意後方可進行。乙方造成租賃房屋及其裝置的毀損,應負責恢復原狀。如乙方在租賃期滿不負責恢復原狀,甲方有權自行恢復原狀,費用從乙方押金中扣除。

4.乙方如在租賃房屋內安裝超過電錶負荷的任何裝置、儀器或機械,須徵得甲方同意,並由甲方協助乙方辦理相關手續,費用由乙方自理。未經甲方同意和因未辦理相關手續而產生的事故或罰款,由乙方自理。

5.乙方不得在租賃房屋外面附加任何物件或塗刷任何塗料或做出任何更改。

6.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須按時將租賃房屋內的全部無損壞裝置、設施在適宜使用的清潔、良好狀況下(自然折舊除外)交給甲方。

7.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乙方逾期不搬遷,甲方有權從已經解除租賃關係的房屋中將乙方的物品搬出,不承擔保管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因此而產生的費用,並有權訴之法律。

8.乙方保證承租甲方的房屋作為商業用房使用,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規和政府相關規定,合法經營。因乙方違法經營而給甲方造成的連帶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9.甲方向乙方出示出租房屋的相關資料原件和給乙方與原件一致的影印件。包括出租房屋的產權證、房屋所有權人的身份證和出租許可證等。如果任何第三方對出租房屋主張權利,使乙方無法使用租賃房屋,甲方應賠償乙方所蒙受的一切損失。

甲方在租賃期內:_____

(1)對本合同約定期內設施進行維修保養,包括;

(2)對本出租房所屬的大廈或小區的安全和管理負責;

(3)負責租賃房屋的結構性維修。

(4)甲方保證乙方在本合同期內合法經營不受干擾。

第七條合同期滿,如甲方的租賃房屋需繼續出租,在甲方向第三方提出的同一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但租金可隨社會物價指數變動而適當調整)。

第八條租賃期間,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不能使用租賃房屋,乙方需立即書面通知甲方。若雙方同意租賃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損毀無法修復使用,本合同可自然終止,互不承擔責任,甲方須將所有押金及預付租金無息退還乙方。

第九條甲方配備的室內電器、傢俱的數量、型號和裝修的標準,以附件確認為準。

第十條本合同如有不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應通過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提請當地工商管理部門或人民法院裁決。

本合同經過雙方代表簽章後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

鋪位租賃合同 篇14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

承 租 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同意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間出租給乙方經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方與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雙方在自願、平等、等價有償的原則下經過充分協商,定立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內容

一、甲方將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____________門面租賃給乙方。____________門面合法產權為蓋一市場所有,甲方已經從蓋一市場買下了40#門面____________年到______________年的合法經營權。

二、甲方同意乙方所租房屋作為經營用,其經營範圍由乙方自己決定。

第二條 租賃期限

三、租賃期______年,自__________年______月 _____日起至 _________年______月 _____日止。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交納形式

四、40#門面的租金為每月壹__________________圓整(__________________),190#門面的租金為每年____________整(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每______年的______月______號到______月7號期間向甲方繳納_____年的租金__________________圓(____________),乙方每______年______年底向蓋一市場繳納____________門面的租金____________圓(__________________)。

五、乙方在簽訂合同時付給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圓(__________________)人民幣做為合同履行保證金。

六、乙方交付的履行保證金甲方在合同到期後應全額交還乙方。

七、乙方向甲方支付的租金用可採用銀行轉帳、支票、匯票或現金等方式。

第四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八、甲方允許乙方因經營需要對房屋進行裝修和必要的改造。

九、甲方保證室內原有的電線、電纜滿足乙方正常營業使用。

十、在合同期內,甲方不得再在蓋一市場其他門面進行經營活動,如有,視為單方終止合同違約行為。

十一、乙方在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允許的範圍內進行經營,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蓋一市場各項規章制度。

十二、甲方承諾給乙方無償使用的裝置(裝置清單及裝置狀態見附件),乙方在合同期內可以使用,乙方也可以不使用,代為甲方儲存。由於甲方裝置自身所具有的特性,裝置隨時間會老化,合同期滿後,乙方交付給甲方時,乙方不承擔相關折舊費用。

第五條 續租

十三、在本合同期滿後,乙方在同等條件下(租金、押金等)有優先續租權。

十四、乙方如需續租,應在租期屆滿前向甲方提出,並簽訂新租賃合同。

十五、甲方和乙方中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變更、企業遷址、合併,不影響本合同繼續履行。變更、合併後的一方即成為本合同當然執行人,並承擔本合同的內容之權利和義務。

第六條 違約

十六、乙方應在合同規定期間內交付甲方房租,如未交付,每滯納一天甲方扣除乙方保證金的5%做為滯納金,如______月未交清,甲方有權收回門面並終止合同。

十七、合同期滿後,甲方可以重新確定租金和押金標準。在合同有效期內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單方面提高租金,乙方有權拒絕支付超額租金。

十八、甲、乙雙方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乙方已交納保證金後,甲方未能按期完好如數向乙方移交出租房屋及裝置,屬於甲方違約。甲方每天按______年租金的5%向乙方支付延期違約金。

十九、任何一方單方面取消、中斷合同,應提前__________________通知對方,未經雙方同意不得終止合同。

二十、任何一方單方面強行終止合同需賠償對方合同租賃期租金總額。

第八條 其它

二十一、本合同的某項條款需要變更時,必須用書面方式進行確定,雙方訂立補充協議,接到函件方在二十天內書面答覆對方,在二十天內得不到答覆視同同意,最後達成補充協議。

二十二、雙方各自辦理財產保險,互不承擔任何形式之風險責任。

二十三、乙方營業範圍可根據需要可自行調整。

二十四、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由岳陽仲裁委員會仲裁。(甲、乙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二十五、本合同連同附件共______頁,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

鋪位租賃合同 篇1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_____》的有關規定,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甲方將產權屬自己的______________鋪位(複式)租給乙方使用。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租賃地點與鋪位面積

租賃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賃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底層鋪面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二樓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為_____年,即從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三條?保證金、租金、設施費、管理費等

2.乙方應在每月______號前向甲方繳交當月的以下費用。

從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當月租金:人民幣______元。

設施費每月分攤人民幣______元。

3.當月管理費(含公共衛生、保安、消防、公共綠化等管理費用)每月每平方米2元。

4.電費、水費按有關部門規定的商業用電、用水價格_____(含損耗、區內路燈分攤)。次月10號前應交清上月的水電費。

第四條?甲方責任

2.甲方負責制定《______________商業小區的綜合管理規定》和小區內的其它管理制度。

3.甲方依照本合同和《商業小區綜合管理規定》,對商業小區進行日常管理,甲方負責配備相應的管理、服務員(如保安員、清潔工、電工、水工),做好保安、防火、防盜、清潔、供電、供水等專案工作,維護小區內正常的經營秩序。

4.合同期內的租賃稅由甲方負擔。

第五條?乙方責任

1.乙方完全自願自覺遵守甲方制定《______________商業小區綜合管理規定》(見附件)和商業小區的其它管理制度,以保證小區的正常運作。

2.乙方在承租商鋪之後,應立即到工商管理部門辦理《營業執照》和到稅務管理部門辦理稅務登記手續,不得無證經營。乙方必須自行辦理小區內自己的財產和人身_____。

3.乙方要做好商鋪的安全、防火、防盜工作,不得在商鋪內(包括二樓)使用明火的炊具,不能佔用公共場地作經營或堆放貨物雜物之用。因乙方責任發生的失火、失竊等事故並因此導致商業小區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賠償。

4.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動,拆除鋪位內的建築結構和裝修裝置。

5.乙方負責保管,維護商鋪內的裝置、設施,如有損壞,要及時維修,費用由乙方負擔。

6.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甲方對商鋪、裝置、公共設施的檢修工作,不得妨礙檢查和施工,更不得以此作為不交、少交或拖欠各項應交費用的理由。

7.乙方如需對所承租的商鋪進行內部裝飾、裝修,應將裝修設計方案報知甲方,批准後方能施工。乙方遷出時,商鋪內所增設的一切的嵌裝在建築物結構內的附屬設施不得拆除,甲方也不予補償。乙方在小區內張貼宣傳品或設定廣告,應按小區的有關規定辦理手續,並服從甲方統一規劃。

8.乙方承租的鋪位只限於經營服裝和服裝輔料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或經營其他商品。

9.乙方在經營過程中所發生的債權債務均由乙方享有、承擔。

10.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該小區開張之日乙方務必開門營業,此後乙方連續停業、空置、歇業不得超過七天,否則按本合同第七條第6項處理。

第六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乙方在租賃期內確需中途退租,應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後,乙方須繳清應繳費用,乙方所交保證金無償歸甲方。

2.在租賃期內,如乙方提出將商鋪的承租權轉租給第三者經營的,須經甲方稽核同意,中途轉租的,按乙方所交的保證金的____%退還給乙方(不計息),其餘_____%保證金無償歸甲方。

3.如因不可抗力或政府有關部門徵用等原因,確需收回商鋪時,甲方須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乙方應無條件按甲方要求交還商鋪,所繳的保證金在扣清乙方應繳的費用後,將餘額退回乙方(不計息),如保證金不足抵繳乙方所應交的費用,則由乙方補足差額。

第七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期交付出租商鋪給乙方使用的,甲方按實際交付時間計收租金。

2.乙方在租賃期內違約或人為損壞小區建築物、設施的,先以保證金賠償,保證金如不足以賠償時應補足差額;扣除保證金後,乙方應在____天內補足原保證金數額,如不按期繳納或補足保證金,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應承擔全部違約責任。

3.租金、設施費、管理費和水電費等乙方應繳費用,乙方應如期繳交,否則每逾期一天,按應繳總費用額的每日千分之一加收違約金,逾期二十天,除必須繳清所欠費用外,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商鋪,保證金不予退還,乙方應承擔全部違約責任。

4.乙方如違反商業小區綜合管理規定,甲方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扣除保證金、單方解除合同的處理。如導致甲方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應承擔全部違約責任。

5.乙方如擅自改動、拆除鋪位的建築結構、裝修,除必須恢復原狀外,並賠償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

7.因提前解除合同或合同期滿不再續租時,乙方應按甲方要求退還商鋪,並將存放在鋪位內的一切財物搬走,三天內不搬走,視乙方放棄該財產,甲方有權對乙方所放棄財產進行處分,而不作任何補償給乙方。

第八條?其它

1.租賃期內,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由雙方協商減免停業期間的租金(須致使乙方連續停業達_____天以上,方計入甲方減免收乙方租金的範圍,否則乙方應正常繳交租金給甲方),若因災害影響連續兩個月還不能使用該商鋪的,則作本合同自動終止,互不承擔責任。

2.合同期內如乙方無違約行為,則在租賃期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如繼續承租,乙方須在租賃期滿前三個月內,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經甲方稽核同意後雙方簽訂新租賃合同。否則,甲方將另行安排其它租戶。

3.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有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由_______律師事務所見證。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和見證律師各執一份。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經協商仍不能解決的,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_____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蓋章):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附件:(略)

鋪位租賃合同 篇16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為了明確相互間的權利義務關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有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一、建物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將位於*街號商鋪出租給乙方使用。

二、商鋪面積:_________________

出租商鋪登記面積為平方米(建築面積)。

三、出租期限: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為**年。

四、租金:_________________

雙方議定每月租金為壹仟肆佰元(1400),,乙方以現金形式交付給甲方。押金為壹仟元(1000)。

五、責任: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應認真執行合同,不得導致中途終止合同,並且過錯方在未徵得對方諒解的情況下,則視為違約,違約方應彌補無過錯方之損失,雙方同意違約金為壹仟元整。

甲方(蓋章) ___________

乙方(簽章)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鋪位租賃合同 篇17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願意將產權屬於自己的房屋出租給乙方。雙方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詳細情況如下:

第一條房屋坐落地址

甲方出租的商鋪坐落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期_______年,自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租期為_______年,每年付一次房租上打。

合同期滿後,如出租方仍繼續出租房屋,承租方享有優先權。但租金按當時的物價及周圍門市租金漲幅作適當調整。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交納期限

1、每年租金為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元)。

2、經雙方協商,甲方同意乙方租金分_期付款,付款期限及金額約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各項費用的繳納

1、物業管理費:____________向物業管理公司交納;

2、水電費:由__________繳納;(水錶表底數為__________度,電錶底數為__________度,__________取暖費的費用由__________承擔,直至合同期滿)。

第五條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如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承租人出賣房屋,須在3個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2、租賃期間,乙方如欲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書面向甲方申請,由第三方書面確認,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權利,承擔原乙方的義務。

第六條違約金和違約責任

1、若甲方在乙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給他人,視為甲方違約,負責賠償違約金____________元。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條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如一方違約,另一方有權向違約方要求賠償違約金元。本合同共_______頁,1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鋪位租賃合同 篇18

甲方:

乙方:

根據《_____》的有關規定,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甲方將產權屬自己的_______鋪位(複式)租給乙方使用。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租賃地點與鋪位面積

租賃地點:_________。

租賃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底層鋪面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二樓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為_____年,即從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三條?保證金、租金、設施費、管理費等

2、乙方應在每月______號前向甲方繳交當月的以下費用。

從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當月租金:人民幣______元。

設施費每月分攤人民幣______元。

3、當月管理費(含公共衛生、保安、消防、公共綠化等管理費用)每月每平方米2元。

4、電費、水費按有關部門規定的商業用電、用水價格_____(含損耗、區內路燈分攤)。次月10號前應交清上月的水電費。

第四條?甲方責任

2、甲方負責制定《_________商業小區的綜合管理規定》和小區內的其它管理制度。

3、甲方依照本合同和《商業小區綜合管理規定》,對商業小區進行日常管理,甲方負責配備相應的管理、服務員(如保安員、清潔工、電工、水工),做好保安、防火、防盜、清潔、供電、供水等專案工作,維護小區內正常的經營秩序。

4、合同期內的租賃稅由甲方負擔。

第五條?乙方責任

1、乙方完全自願自覺遵守甲方制定《_________商業小區綜合管理規定》(見附件)和商業小區的其它管理制度,以保證小區的正常運作。

2、乙方在承租商鋪之後,應立即到工商管理部門辦理《營業執照》和到稅務管理部門辦理稅務登記手續,不得無證經營。乙方必須自行辦理小區內自己的財產和人身_____。

3、乙方要做好商鋪的安全、防火、防盜工作,不得在商鋪內(包括二樓)使用明火的炊具,不能佔用公共場地作經營或堆放貨物雜物之用。因乙方責任發生的失火、失竊等事故並因此導致商業小區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賠償。

4、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動,拆除鋪位內的建築結構和裝修裝置。

5、乙方負責保管,維護商鋪內的裝置、設施,如有損壞,要及時維修,費用由乙方負擔。

6、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甲方對商鋪、裝置、公共設施的檢修工作,不得妨礙檢查和施工,更不得以此作為不交、少交或拖欠各項應交費用的理由。

7、乙方如需對所承租的商鋪進行內部裝飾、裝修,應將裝修設計方案報知甲方,批准後方能施工。乙方遷出時,商鋪內所增設的一切的嵌裝在建築物結構內的附屬設施不得拆除,甲方也不予補償。乙方在小區內張貼宣傳品或設定廣告,應按小區的有關規定辦理手續,並服從甲方統一規劃。

8、乙方承租的鋪位只限於經營服裝和服裝輔料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或經營其他商品。

9、乙方在經營過程中所發生的債權債務均由乙方享有、承擔。

10、_________年___月_____日該小區開張之日乙方務必開門營業,此後乙方連續停業、空置、歇業不得超過七天,否則按本合同第七條第6項處理。

第六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乙方在租賃期內確需中途退租,應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後,乙方須繳清應繳費用,乙方所交保證金無償歸甲方。

2、在租賃期內,如乙方提出將商鋪的承租權轉租給第三者經營的,須經甲方稽核同意,中途轉租的,按乙方所交的保證金的____%退還給乙方(不計息),其餘_____%保證金無償歸甲方。

3、如因不可抗力或政府有關部門徵用等原因,確需收回商鋪時,甲方須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乙方應無條件按甲方要求交還商鋪,所繳的保證金在扣清乙方應繳的費用後,將餘額退回乙方(不計息),如保證金不足抵繳乙方所應交的費用,則由乙方補足差額。

第七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期交付出租商鋪給乙方使用的,甲方按實際交付時間計收租金。

2、乙方在租賃期內違約或人為損壞小區建築物、設施的,先以保證金賠償,保證金如不足以賠償時應補足差額;扣除保證金後,乙方應在____天內補足原保證金數額,如不按期繳納或補足保證金,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應承擔全部違約責任。

3、租金、設施費、管理費和水電費等乙方應繳費用,乙方應如期繳交,否則每逾期一天,按應繳總費用額的每日千分之一加收違約金,逾期二十天,除必須繳清所欠費用外,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商鋪,保證金不予退還,乙方應承擔全部違約責任。

4、乙方如違反商業小區綜合管理規定,甲方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扣除保證金、單方解除合同的處理。如導致甲方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應承擔全部違約責任。

5、乙方如擅自改動、拆除鋪位的建築結構、裝修,除必須恢復原狀外,並賠償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

7、因提前解除合同或合同期滿不再續租時,乙方應按甲方要求退還商鋪,並將存放在鋪位內的一切財物搬走,三天內不搬走,視乙方放棄該財產,甲方有權對乙方所放棄財產進行處分,而不作任何補償給乙方。

第八條?其它

1、租賃期內,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由雙方協商減免停業期間的租金(須致使乙方連續停業達_____天以上,方計入甲方減免收乙方租金的範圍,否則乙方應正常繳交租金給甲方),若因災害影響連續兩個月還不能使用該商鋪的,則作本合同自動終止,互不承擔責任。

2、合同期內如乙方無違約行為,則在租賃期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如繼續承租,乙方須在租賃期滿前三個月內,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經甲方稽核同意後雙方簽訂新租賃合同。否則,甲方將另行安排其它租戶。

3、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有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由_______律師事務所見證。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和見證律師各執一份。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經協商仍不能解決的,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

甲方代表: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附件:(略)

鋪位租賃合同 篇19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甲方將產權屬自己的_______鋪位(複式)租給乙方使用。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租賃地點與鋪位面積

租賃地點:_________。

租賃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底層鋪面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二樓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為_____年,即從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三條 保證金、租金、設施費、管理費等

1、乙方須在簽訂本合同時,向甲方繳納保證金為人民幣______元,租賃期滿,費用結算清楚並經甲方驗收商鋪合格後,甲方退回上述保證金給乙方(不計息)。

2、乙方應在每月______號前向甲方繳交當月的以下費用。

從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當月租金:人民幣______元。設施費每月分攤人民幣______元。

3、當月管理費(含公共衛生、保安、消防、公共綠化等管理費用)每月每平方米2元。

4、電費、水費按有關部門規定的商業用電、用水價格收費(含損耗、區內路燈分攤)。次月10號前應交清上月的水電費。

第四條 甲方責任

1、甲方負責在小區內配備消防設施、公共衛生、供水、供電設施,並負責上述設施的維修保養。

2、甲方負責制定《××商業小區的綜合管理規定》和小區內的其它管理制度。

3、甲方依照本合同和《商業小區綜合管理規定》,對商業小區進行日常管理,甲方負責配備相應的管理、服務員(如保安員、清潔工、電工、水工),做好保安、防火、防盜、清潔、供電、供水等專案工作,維護小區內正常的經營秩序。

4、合同期內的租賃稅由甲方負擔。

第五條 乙方責任

1、乙方完全自願自覺遵守甲方制定《××商業小區綜合管理規定》(見附件)和商業小區的其它管理制度,以保證小區的正常運作。

2、乙方在承租商鋪之後,應立即到工商管理部門辦理《營業執照》和到稅務管理部門辦理稅務登記手續,不得無證經營。乙方必須自行辦理小區內自己的財產和人身保險。

3、乙方要做好商鋪的安全、防火、防盜工作,不得在商鋪內(包括二樓)使用明火的炊具,不能佔用公共場地作經營或堆放貨物雜物之用。因乙方責任發生的失火、失竊等事故並因此導致商業小區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賠償。

4、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動,拆除鋪位內的建築結構和裝修裝置。

5、乙方負責保管,維護商鋪內的裝置、設施,如有損壞,要及時維修,費用由乙方負擔。

6、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甲方對商鋪、裝置、公共設施的檢修工作,不得妨礙檢查和施工,更不得以此作為不交、少交或拖欠各項應交費用的理由。

7、乙方如需對所承租的商鋪進行內部裝飾、裝修,應將裝修設計方案報知甲方,批准後方能施工。乙方遷出時,商鋪內所增設的一切的嵌裝在建築物結構內的附屬設施不得拆除,甲方也不予補償。乙方在小區內張貼宣傳品或設定廣告,應按小區的有關規定辦理手續,並服從甲方統一規劃。

8、乙方承租的鋪位只限於經營服裝和服裝輔料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或經營其他商品。

9、乙方在經營過程中所發生的債權債務均由乙方享有、承擔。

10、_________年___月_____日該小區開張之日乙方務必開門營業,此後乙方連續停業、空置、歇業不得超過七天,否則按本合同第七條第6項處理。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乙方在租賃期內確需中途退租,應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後,乙方須繳清應繳費用,乙方所交保證金無償歸甲方。

2、在租賃期內,如乙方提出將商鋪的承租權轉租給第三者經營的,須經甲方稽核同意,中途轉租的,按乙方所交的保證金的____%退還給乙方(不計息),其餘_____%保證金無償歸甲方。

3、如因不可抗力或政府有關部門徵用等原因,確需收回商鋪時,甲方須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乙方應無條件按甲方要求交還商鋪,所繳的保證金在扣清乙方應繳的費用後,將餘額退回乙方(不計息),如保證金不足抵繳乙方所應交的費用,則由乙方補足差額。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期交付出租商鋪給乙方使用的,甲方按實際交付時間計收租金。

2、乙方在租賃期內違約或人為損壞小區建築物、設施的,先以保證金賠償,保證金如不足以賠償時應補足差額;扣除保證金後,乙方應在____天內補足原保證金數額,如不按期繳納或補足保證金,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應承擔全部違約責任。

3、租金、設施費、管理費和水電費等乙方應繳費用,乙方應如期繳交,否則每逾期一天,按應繳總費用額的每日千分之一加收違約金,逾期二十天,除必須繳清所欠費用外,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商鋪,保證金不予退還,乙方應承擔全部違約責任。

4、乙方如違反商業小區綜合管理規定,甲方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扣除保證金、單方解除合同的處理。如導致甲方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應承擔全部違約責任。

5、乙方如擅自改動、拆除鋪位的建築結構、裝修,除必須恢復原狀外,並賠償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

6、乙方不得擅自改變商鋪使用性質和經營專案;不得擅自轉租、分租;不得連續停業、空置、歇業超過____天;不得將商鋪作經濟擔保、抵押;更不得利用商鋪進行非法活動。如乙方有上述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提前單方解除合同,保證金不再退還,並由乙方承擔全部違約責任。

7、因提前解除合同或合同期滿不再續租時,乙方應按甲方要求退還商鋪,並將存放在鋪位內的一切財物搬走,三天內不搬走,視乙方放棄該財產,甲方有權對乙方所放棄財產進行處分,而不作任何補償給乙方。

第八條 其它

1、租賃期內,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由雙方協商減免停業期間的租金(須致使乙方連續停業達_____天以上,方計入甲方減免收乙方租金的範圍,否則乙方應正常繳交租金給甲方),若因災害影響連續兩個月還不能使用該商鋪的,則作本合同自動終止,互不承擔責任。

2、合同期內如乙方無違約行為,則在租賃期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如繼續承租,乙方須在租賃期滿前三個月內,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經甲方稽核同意後雙方簽訂新租賃合同。否則,甲方將另行安排其它租戶。

3、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有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由_______律師事務所見證。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和見證律師各執一份。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經協商仍不能解決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鋪位租賃合同 篇20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就租賃場地從事經營的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租賃場地

乙方承租甲方位於 ,總面積約 平方米,用途以營業執照核准的經營範圍為準;

第二條 租賃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計____年___個月;

第三條 租金

本合同租金實行季度支付制,租金標準為 季度;大寫人民幣 租金支付方式為現金或轉帳;以上租金不含稅。

第四條 保證金

保證金屬於雙方約定事項。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合同約定租金總額 元的保證金,作為履行合同和提供商品服務質量的擔保。

第五條 甲方權利義務

1、協助各級行政管理機關對違反有關規定的乙方進行監督、教育、整頓,直至單方解除合同。

2、應按約定為乙方提供場地及相關配套設施和經營條件,保障乙方正常經營。

3、除有明確約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

第六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

2、應具備合法的經營資格,並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准的經營範圍亮證照經營。

3、應按照約定的用途開展經營活動,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及索票索證制度,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

4、應按期支付租金並承擔因經營產生的各項稅費。

5、應愛護併合理使用場內的各項設施,如需改動應先徵得甲方同意,造成損壞的還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6、應按照各級行政管理部門的規定,本著公平合理、誠實信用的原則合法經營,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及其他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並承擔因違法經營造成的一切後果。

7、將場地轉讓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應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並不得出租、轉讓、轉借、出賣營業執照。

8、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關本人或本企業的備案資料。

第七條 合同的解除

1、不具有合法經營資格的,包括因違法經營被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吊銷、收回經營證照的。

2、未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場地,經甲方 2 次書面通知未改正的。

3、利用場地加工、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的。

4、將場地擅自轉租、轉讓、轉借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

8、逾期 10 日未支付租金的。

6、違反保證金協議的有關約定的。

7、違反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情節嚴重或拒不服從甲方管理的。

第八條 其他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約定投保致使乙方相應的損失無法得到賠償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未按照約定支付租金的,應每日向甲方支付遲延租金 5 %的違約金。

第九條 租賃場地的交還

租賃期滿未能續約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終止的,乙方應於租賃期滿或合同終止後 3 日內將租賃的場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設施以良好、適租的狀態交還甲方。乙方未按照約定交還的,甲方有權採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貳 份,甲乙兩方各執 壹 份。

第十一條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用書面形式,並由雙方簽字蓋章作為合同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單方制訂的規章制度也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規章制度的內容與合同約定相沖突的,以本合同為準,但國家法律、政策另有規定的除外。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鋪位租賃合同 篇21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甲方將產權屬自己的_________小區_________號鋪位(複式)租給乙方使用。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租賃地點與鋪位面積

租賃地點:_________.

租賃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底層鋪面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二樓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為_________年,即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條 保證金、租金、設施費、管理費等

1.乙方須在簽訂本合同時,向甲方繳納保證金為人民幣_________元,租賃期滿,費用結算清楚並經甲方驗收商鋪合格後,甲方退回上述保證金給乙方(不計息)。

2.乙方應在每月10號前向甲方繳交當月的以下費用_________.

3.電費、水費按有關部門規定的商業用電、用水價格收費(含損耗、區內路燈分攤)。次月10號前應交清上月的水電費。

第四條 甲方責任

1.甲方負責在小區內配備消防設施、公共衛生、供水、供電設施,並負責上述設施的維修保養。

2.甲方負責制定《_________小區的綜合管理規定》和小區內的其它管理制度。

3.甲方依照本合同和《_________小區綜合管理規定》,對商業小區進行日常管理,甲方負責配備相應的管理、服務員(如保安員、清潔工、電工、水工),做好保安、防火、防盜、清潔、供電、供水等專案工作,維護小區內正常的經營秩序。

4.合同期內的租賃稅由甲方負擔。

第五條 乙方責任

1.乙方完全自願自覺遵守甲方制定《_________小區綜合管理規定》(見附件)和商業小區的其它管理制度,以保證小區的正常運作。

2.乙方在承租商鋪之後,應立即到工商管理部門辦理《營業執照》和到稅務管理部門辦理稅務登記手續,不得無證經營。乙方必須自行辦理小區內自己的財產和人身保險。

3.乙方要做好商鋪的安全、防火、防盜工作,不得在商鋪內(包括二樓)使用明火的炊具,不能佔用公共場地作經營或堆放貨物雜物之用。因乙方責任發生的失火、失竊等事故並因此導致商業小區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賠償。

4.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動,拆除鋪位內的建築結構和裝修裝置。

5.乙方負責保管,維護商鋪內的裝置、設施,如有損壞,要及時維修,費用由乙方負擔。

6.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甲方對商鋪、裝置、公共設施的檢修工作,不得妨礙檢查和施工,更不得以此作為不交、少交或拖欠各項應交費用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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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乙方如需對所承租的商鋪進行內部裝飾、裝修,應將裝修設計方案報知甲方,批准後方能施工。乙方遷出時,商鋪內所增設的一切的嵌裝在建築物結構內的附屬設施不得拆除,甲方也不予補償。乙方在小區內張貼宣傳品或設定廣告,應按小區的有關規定辦理手續,並服從甲方統一規劃。

8.乙方承租的鋪位只限於經營服裝和服裝輔料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或經營其他商品。

9.乙方在經營過程中所發生的債權債務均由乙方享有、承擔。

10.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該小區開張之日乙方務必開門營業,此後乙方連續停業、空置、歇業不得超過七天,否則按本合同第七條第6項處理。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乙方在租賃期內確需中途退租,應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後,乙方須繳清應繳費用,乙方所交保證金無償歸甲方。

2.在租賃期內,如乙方提出將商鋪的承租權轉租給第三者經營的,須經甲方稽核同意,中途轉租的,按乙方所交的保證金的50%退還給乙方(不計息),其餘50%保證金無償歸甲方。

3.如因不可抗力或政府有關部門徵用等原因,確需收回商鋪時,甲方須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乙方應無條件按甲方要求交還商鋪,所繳的保證金在扣清乙方應繳的費用後,將餘額退回乙方(不計息),如保證金不足抵繳乙方所應交的費用,則由乙方補足差額。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期交付出租商鋪給乙方使用的,甲方按實際交付時間計收租金。

2.乙方在租賃期內違約或人為損壞小區建築物、設施的,先以保證金賠償,保證金如不足以賠償時應補足差額;扣除保證金後,乙方應在5天內補足原保證金數額,如不按期繳納或補足保證金,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應承擔全部違約責任。

3.租金、設施費、管理費和水電費等乙方應繳費用,乙方應如期繳交,否則每逾期一天,按應繳總費用額的每日千分之一加收違約金,逾期二十天,除必須繳清所欠費用外,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商鋪,保證金不予退還,乙方應承擔全部違約責任。

4.乙方如違反商業小區綜合管理規定,甲方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扣除保證金、單方解除合同的處理。如導致甲方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應承擔全部違約責任。

<img width=" 465"="" height="330" alt="鋪位租賃合同<span style=" src="///pic/allimg/

5.乙方如擅自改動、拆除鋪位的建築結構、裝修,除必須恢復原狀外,並賠償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

6.乙方不得擅自改變商鋪使用性質和經營專案;不得擅自轉租、分租;不得連續停業、空置、歇業超過七天;不得將商鋪作經濟擔保、抵押;更不得利用商鋪進行非法活動。如乙方有上述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提前單方解除合同,保證金不再退還,並由乙方承擔全部違約責任。

7.因提前解除合同或合同期滿不再續租時,乙方應按甲方要求退還商鋪,並將存放在鋪位內的一切財物搬走,三天內不搬走,視乙方放棄該財產,甲方有權對乙方所放棄財產進行處分,而不作任何補償給乙方。

第八條 其它

1.租賃期內,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由雙方協商減免停業期間的租金(須致使乙方連續停業達25天以上,方計入甲方減免收乙方租金的範圍,否則乙方應正常繳交租金給甲方),若因災害影響連續兩個月還不能使用該商鋪的,則作本合同自動終止,互不承擔責任。

2.合同期內如乙方無違約行為,則在租賃期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如繼續承租,乙方須在租賃期滿前三個月內,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經甲方稽核同意後雙方簽訂新租賃合同。否則,甲方將另行安排其它租戶。

3.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有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由_________律師事務所見證。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和見證律師各執一份。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經協商仍不能解決的,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