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鋪位租賃合同範例

欄目: 租賃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2.66W

隨著鋪面租賃的發展,鋪位租賃糾紛不斷,那麼簽訂鋪位租賃合同需要注意什麼呢?以下是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鋪位租賃合同範文,歡迎參考閱讀。

鋪位租賃合同範例
鋪位租賃合同範文1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甲方將產權屬自己的_______鋪位(複式)租給乙方使用。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租賃地點與鋪位面積

租賃地點:_________。

租賃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底層鋪面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二樓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為_____年,即從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三條 保證金、租金、設施費、管理費等

1、乙方須在簽訂本合同時,向甲方繳納保證金為人民幣______元,租賃期滿,費用結算清楚並經甲方驗收商鋪合格後,甲方退回上述保證金給乙方(不計息)。

2、乙方應在每月______號前向甲方繳交當月的以下費用。

從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當月租金:人民幣______元。設施費每月分攤人民幣______元。

3、當月管理費(含公共衛生、保安、消防、公共綠化等管理費用)每月每平方米2元。

4、電費、水費按有關部門規定的商業用電、用水價格收費(含損耗、區內路燈分攤)。次月10號前應交清上月的水電費。

第四條 甲方責任

1、甲方負責在小區內配備消防設施、公共衛生、供水、供電設施,並負責上述設施的維修保養。

2、甲方負責制定《××商業小區的綜合管理規定》和小區內的其它管理制度

3、甲方依照本合同和《商業小區綜合管理規定》,對商業小區進行日常管理,甲方負責配備相應的管理、服務員(如保安員、清潔工、電工、水工),做好保安、防火、防盜、清潔、供電、供水等專案工作,維護小區內正常的經營秩序。

4、合同期內的租賃稅由甲方負擔。

第五條 乙方責任

1、乙方完全自願自覺遵守甲方制定《××商業小區綜合管理規定》(見附件)和商業小區的其它管理制度,以保證小區的正常運作。

2、乙方在承租商鋪之後,應立即到工商管理部門辦理《營業執照》和到稅務管理部門辦理稅務登記手續,不得無證經營。乙方必須自行辦理小區內自己的財產和人身保險。

3、乙方要做好商鋪的安全、防火、防盜工作,不得在商鋪內(包括二樓)使用明火的炊具,不能佔用公共場地作經營或堆放貨物雜物之用。因乙方責任發生的失火、失竊等事故並因此導致商業小區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賠償。

4、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動,拆除鋪位內的建築結構和裝修裝置。

5、乙方負責保管,維護商鋪內的裝置、設施,如有損壞,要及時維修,費用由乙方負擔。

6、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甲方對商鋪、裝置、公共設施的檢修工作,不得妨礙檢查和施工,更不得以此作為不交、少交或拖欠各項應交費用的理由。

7、乙方如需對所承租的商鋪進行內部裝飾、裝修,應將裝修設計方案報知甲方,批准後方能施工。乙方遷出時,商鋪內所增設的一切的嵌裝在建築物結構內的附屬設施不得拆除,甲方也不予補償。乙方在小區內張貼宣傳品或設定廣告,應按小區的有關規定辦理手續,並服從甲方統一規劃。

8、乙方承租的鋪位只限於經營服裝和服裝輔料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或經營其他商品。

9、乙方在經營過程中所發生的債權債務均由乙方享有、承擔。

10、_________年___月_____日該小區開張之日乙方務必開門營業,此後乙方連續停業、空置、歇業不得超過七天,否則按本合同第七條第6項處理。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乙方在租賃期內確需中途退租,應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後,乙方須繳清應繳費用,乙方所交保證金無償歸甲方。

2、在租賃期內,如乙方提出將商鋪的承租權轉租給第三者經營的,須經甲方稽核同意,中途轉租的,按乙方所交的保證金的____%退還給乙方(不計息),其餘_____%保證金無償歸甲方。

3、如因不可抗力或政府有關部門徵用等原因,確需收回商鋪時,甲方須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乙方應無條件按甲方要求交還商鋪,所繳的保證金在扣清乙方應繳的費用後,將餘額退回乙方(不計息),如保證金不足抵繳乙方所應交的費用,則由乙方補足差額。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期交付出租商鋪給乙方使用的,甲方按實際交付時間計收租金。

2、乙方在租賃期內違約或人為損壞小區建築物、設施的,先以保證金賠償,保證金如不足以賠償時應補足差額;扣除保證金後,乙方應在____天內補足原保證金數額,如不按期繳納或補足保證金,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應承擔全部違約責任。

3、租金、設施費、管理費和水電費等乙方應繳費用,乙方應如期繳交,否則每逾期一天,按應繳總費用額的每日千分之一加收違約金,逾期二十天,除必須繳清所欠費用外,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商鋪,保證金不予退還,乙方應承擔全部違約責任。

4、乙方如違反商業小區綜合管理規定,甲方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扣除保證金、單方解除合同的處理。如導致甲方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應承擔全部違約責任。

5、乙方如擅自改動、拆除鋪位的建築結構、裝修,除必須恢復原狀外,並賠償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

6、乙方不得擅自改變商鋪使用性質和經營專案;不得擅自轉租、分租;不得連續停業、空置、歇業超過____天;不得將商鋪作經濟擔保、抵押;更不得利用商鋪進行非法活動。如乙方有上述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提前單方解除合同,保證金不再退還,並由乙方承擔全部違約責任。

7、因提前解除合同或合同期滿不再續租時,乙方應按甲方要求退還商鋪,並將存放在鋪位內的一切財物搬走,三天內不搬走,視乙方放棄該財產,甲方有權對乙方所放棄財產進行處分,而不作任何補償給乙方。

第八條 其它

1、租賃期內,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由雙方協商減免停業期間的租金(須致使乙方連續停業達_____天以上,方計入甲方減免收乙方租金的範圍,否則乙方應正常繳交租金給甲方),若因災害影響連續兩個月還不能使用該商鋪的,則作本合同自動終止,互不承擔責任。

2、合同期內如乙方無違約行為,則在租賃期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如繼續承租,乙方須在租賃期滿前三個月內,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經甲方稽核同意後雙方簽訂新租賃合同。否則,甲方將另行安排其它租戶。

3、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有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由_______律師事務所見證。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和見證律師各執一份。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經協商仍不能解決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鋪位租賃合同範文2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經過友好協商,甲、乙雙方自願達成以下協議,以資共同信守。

一、 經營體制

廣場實行商業鋪位的獨立經營模式,整個廣場進行統一經營管理,對外統一名稱,由乙方簽約經營的鋪位,獨立核算,自負盈虧。

二、 商鋪編號、面積及位置

甲方將位於東莞市長安鎮財富廣場 號鋪位,出租乙方經營,建築面積共 平方米。

三、租賃期限及經營範圍

(1)租賃期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共計 年。其中乙方享有裝修期 個月和免租期 個月,共計 個月,即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不計算租金。

(2)商鋪經營範圍: (經營範圍和專案以甲方解釋為準,乙方必須在甲方核准的經營範圍內經營,不得隨意更改,如需變更,需向甲方書面申請,並經甲方同意後方可變更,並在合同上註明)。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禁止乙方繼續經營,收回鋪位,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並扣除乙方的履約保證金作為違約賠償。

四、租金,水、電及其他費用

(1)租金

在本合同經營期限內,乙方應按時繳納租金,租金計算標準為:

第一次租金,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金為 元/平方米/月,即人民幣 元/月(人民幣大寫:元整),租金均為甲方稅後實得,可按乙方要求提供租賃發票,相應稅費由乙方負責;

第二次租金,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金為 元/平方米/月,即人民幣 元/月(人民幣大寫:元整),租金均為甲方稅後實得,可按乙方要求提供租賃發票,相應稅費由乙方負責;

(2)水費、電費

乙方用電容量和用水容量需控制在經甲方或甲方委託之管理方核准的用電用水容量之內,容量之內的計算標準按長安鎮相關的收費標準以實際發生額和變壓器電損實際發生額交納,超出容量的部分需另外申請,並經批准後按相關部門的相應計費標準計費交納。

(3)管理費

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甲方(或甲方委託之管理方)收取的管理費,是用於提供廣場內部公共衛生、保安、廣場整體形象維護,宣傳費及公共用水、電量正常支出。收費標準(按建築面積 平方米) 元/平方米/月,即人民幣 元/月,管理費均為甲方稅後實得,可按乙方要求提供發票,相應稅費由乙方負責。

(4)費用收取

乙方應於每月(遇節假日順延)前向甲方(或甲方委託之管理方)繳納當月租賃費、管理費、汙水處理費和上月水、電費,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乙方逾期不交,則每天按所拖欠金額的1%0向甲方支付逾期違約金;拖欠超過一個月,甲方有權隨時單方終止合同,並收回商鋪,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

(5)工商管理費、稅金

工商管理費、稅金由工商、稅務部門與乙方核定後由乙方自行交納。

五、履約保證金

乙方應於簽定本合同之日,向甲方支付履約保證金人民幣(大寫): 元整 ( 元),水電押金人民幣(大寫):壹萬元整 ( 10000 元),共人民幣(大寫): ( 元)。如乙方出現本合同約定的違約事項,甲方有權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相關款項或者沒收履約保證金。合同期滿,如乙方無違約行為,甲方於 拾 日內將保證金和水電押金無息退還予乙方。

六、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或由甲方委託之管理方)有權按期收取租賃費及乙方應承擔的其他費用。

(2)甲方(或由甲方委託之管理方)有權對乙方的經營是否合法、是否遵守廣場營運管理各項規章制度實行監督。

(3)經營者有以下情形之一時,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不退還履約保證金:

A. 擅自改變商鋪的使用性質,改變經營範圍。

B. 擅自將商鋪對外出租、轉讓或利用商鋪進行非法經營活動。

C. 逾期不交納租賃費及管理費、水電費等費用,並經甲方限期要求到期仍不繳納者。

D. 嚴重違反廣場管理紀律和有關制度又不予改進的。

(4)甲方(或由甲方委託之管理方)應向乙方提供約定的經營商鋪、廣場名稱及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經營條件。

(5)乙方需在甲方書面通知交鋪後30天內前來收鋪,逾期不來收鋪的,視為違約,本合同自動解除,甲方有權收回商鋪另作處理,並不退還履約保證金。

(6)甲方(或由甲方委託之管理方)應尊重乙方的經營權利,不得以監督為名無故干涉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7)甲方(或由甲方委託之管理方)有權對乙方的裝修設計方案進行稽核,方案須經甲方或甲方委託管理方審批同意後方可實施,乙方的裝修工程必須在完工後經驗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如裝修驗收未合格將不予營業,裝修過程中必須遵守甲方制定的《裝修管理規定》。

(8)甲方不得無故提前收回商鋪、終止合同,如甲方無故提前收回商鋪、終止合同,甲方雙倍返還乙方履約保證金,乙方已裝修的,經摺舊後的殘值,由甲方賠償。

七、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和經營範圍內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2)依據本合同約定取得經營場地的使用權和廣場名稱的權利。

(3)未與甲方協商並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租賃的商鋪對外轉租、轉讓。

(4)不得非法經營、變更經營,經營範圍不得突破甲方核准的經營專案。

(5)乙方承擔商鋪的日常維修責任,愛護商鋪裝置及公共設施,若損壞,除自行承擔修復及賠償責任外,還將對造成的一切後果承擔責任。

(6)合同簽定同時,乙方即成為經營場地的防火責任人,同時簽署防火責任書,負責店員的消防意識及器材使用的培訓。

(7)消費者在乙方經營場所接受服務或者購買商品,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因乙方的經營行為而使甲方遭受任何損失、發生任何費用或者承擔責任的,乙方對此應予以全額補償。

(8)乙方需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辦理收鋪手續。

(9)按時、足額交納商鋪租金、水電費用、管理費及其他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

(10)服從甲方(或甲方委託之管理方)對廣場的各種管理工作。

(11)乙方須在起租日起3個月內開業,如未能正常開業,則乙方的後續 2 個月免租期取消。

八、乙方經營遵守事項

(1)乙方必須具有符合長安鎮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規定的經營資格,並在規定時間內自行辦理營業執照、經營許可證及稅務登記證,辦理費用自理。

(2)乙方在廣場必須亮證經營,實行經營商品明碼標價,不得采取惡性壓價、強拉顧客等不正當手段干擾其他商家經營秩序,乙方在售出商品及提供服務時,應主動開具有效的購物憑證(如收據、發票)。

(3)乙方應自覺按章納稅及工商管理費,嚴禁走私、販私、出售假冒偽劣商品,否則,乙方除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外,並向甲方支付商品總價十倍的違約金,以彌補甲方經營及名譽所造成的損害,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

(4)乙方對其經營場地的裝修,需先向甲方或甲方委託之管理方申請,並報三維效果圖,經甲方或甲方委託之管理方同意後方可實施。其裝修及用料的標準需符合消防部門及廣場管理的有關規定,裝修完畢並由甲方或甲方委託之管理方驗收合格後方可營業。

(5)乙方應按甲方或甲方委託之管理方規定的裝修期限完成裝修,沒有完成並影響開業的,每天要向甲方或甲方委託之管理方支付1000元的違約金。

(6)乙方應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愛護公共消防設施,並按消防部門規定自行購置相應數量及規格的消防器材,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火險等災害,且導致他方損失的,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7)乙方存放在商鋪內的所有財產需自行投保及妥善保管,如有損失甲方不承擔任何經濟責任。

(8)甲方或甲方委託之管理方有權要求乙方守法經營、加強管理,杜絕出現違法或損害公共利益的行為。

(9)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佔用廣場的公用面積,堵塞消防通道,不得擅自改變廣場統一裝修格局。

(10)乙方嚴重違反本廣場經營管理規定,甲方或甲方委託之管理方有權責令其停業整頓,停業整頓期間乙方仍需交納所有費用,直到終止合同。

(11)乙方有義務參加甲方或甲方委託之管理方因需要召集的會議,有義務傳播廣場統一的宣傳廣告資料,自覺維護廣場的良好形象。

(12)在經營中,乙方所發生之債權、債務及糾紛、訴訟等概由乙方負責,乙方不得將經營的設施、商品向任何單位和個人作擔保、轉讓、轉租、抵押,否則按違約處理,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如乙方不遵守上述事項造成自身損失及受有關部門處罰的,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損失的,乙方承擔民事賠償及其他的法律責任。

九、合同的生效及解除

(1)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期滿後,若乙方有意繼續經營本商鋪,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擁有續約的優先權。但乙方應在合同到期前提前60天通知甲方。乙方對商鋪裝修所作的固定添附,在合同到期或因乙方違約導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不得拆除,甲方不對乙方裝修給予任何補償。

(3)若因特殊情況發生變化,本合同有必要進行修訂,則雙方可簽定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4)如因乙方違反本合同及其附件情節嚴重時,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已交的費用全部不退,如乙方欠甲方相關費用的,乙方應補足甲方。如乙方違約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乙方同意以本合同約定的商鋪內部所存放的全部貨物作為擔保。同時,甲方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責任的權利。

(5)由於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則本合同自動終止,甲乙雙方不承擔責任。

(6)合同履行期滿或合同終止、解除的,乙方應三日內退出經營場地,並及時將場內所有貨物、櫃檯及設施撤出。但乙方的固定裝修裝置不得拆撤或更換,因乙方拆撤或更換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賠償。

(7)合同期滿,乙方不續約又不及時辦理撤離手續者,甲方及甲方委託之管理方將按每逾期1天扣 叄仟 元的標準,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相應費用作為賠償;逾期10天仍未撤走的,視為乙方放棄商鋪內的一切物品,甲方有權對乙方原場地予以清理,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所造成的損失一概由乙方承擔。

(8)合同期滿,乙方撤場後,其履約保證金在一個月內用於支付可能因商品質量“三包”發生的費用,如有不足,乙方需如數補交。若未違反以上問題,自本合同終止之日起三個月後,甲方或甲方委託之管理方退還乙方履約保證金(不計利息)。

十、其他

(1)乙方確保本合同登記的地址為有效的通訊地址,如有變更應書面通知甲方,因乙方通訊地址錯誤造成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2)若在執行本合同期間發生爭議,雙方首先應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時,則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由租賃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2)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鋪位租賃合同範文3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承租人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本著雙方優勢互補、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租賃濟南歷山長隆商貿有限公司部分場地從事經營活動事宜,經協商一致,簽訂如下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租賃場地

乙方承租甲方位於新黃路1號濟南歷山長隆商貿有限公司 區 層 號鋪位,面積 平方米,用途以營業執照所核准的經營範圍為依準。

第二條 租賃期限

1、本合同租賃期限為。

2、自年月日起至年月 日止,為合同租賃期。

第三條 租金及相關費用交納

1、本合同租金實行按年度繳納。

2、簽訂本租賃合同時,首先繳納第一年年度租金【人民幣大寫 元】

3、下一年度房屋租金提前2個月繳納,如在上述期限內未繳納下一年度租金,則本合同在執行完第一年度租賃期限後予以自動廢除。

4、第一年合同期內本經營鋪位租金收取標準為 元/平方米/天。

5、乙方在簽訂租賃合同時,按照每個鋪位標準繳納經營保證金。如乙方在合同到期後不再與市場續約經營,其前期所繳納經營保證金將於乙方退場後三個月內予以無息返還。經營保證金收取伍仟元整。

6、濟南歷山長隆商貿有限公司消費收取標準為 元/立方:電費收取標準為 元/度;如水電費收取標準有更改,將提前一個月予以通知。

7、水、電費每月5至10日到甲方指定地點繳納,逾期每天加收1%的滯納金,超過7日不繳納的,甲方有權給予停止水、電供應的處罰,所造成損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 甲方義務

1、依法制訂有關本商城內各項治安、消防、物業管理、衛生、水電、營業時間等內容的相關規章制度並負責監督實施。

2、協助各級行政管理部門對違反相關市場管理規定的乙方進行監督、教育、整頓。

3、應按約定為乙方提供經營場地及相關配套設施和經營條件,保障乙方正常經營。

4、有義務幫助乙方提供辦理營業執照以及稅務登記等方面資質時所需要的各種證明材料。

5、除有明確約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

第五條 乙方義務

1、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合同所約定的各項義務。

2、應具備合法的經營資格,並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准的經營範圍亮證經營。

3、應按照約定用途開展經營活動,自覺遵守甲方依照國家相關法律和法規所制度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

4、應按規定日期繳納租金並承擔因經營產生的各項稅費。

5、乙方所使用的營業房及輔助設施如需改動,應先徵得甲方同意,如果造成損壞,應承擔相應修復或賠償責任。

6、應按照各級行政管理部門的規定,本著公平合理、誠實守信的原則從事合法經營,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及其他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並承擔因違法經營造成的一切後果。

7、乙方如欲將鋪位轉讓給第三人或與其它業戶交換或合租鋪位,應以書面形式先徵得甲方同意後,再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並繳納相關費用(轉租、轉讓期限不得超出與市場簽定合同期限)。

8、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提供有關本人或本企業及經營產品的相關備案資料。

9、建築物外立面、頂部以及建築物內部非乙方承租鋪位範圍內的廣告發布權及使用權歸甲方所有,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廣告宣傳和私自佔用。

10、為了市場內業戶的財產安全,所有業戶冬季嚴禁使用土暖。

11、涉及商城內乙方入駐業戶人身及財產安全等問題的投保工作,由乙方入駐業戶自行解決,甲方不負此方面的責任。

第六條 合同解除

乙方有發生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收回租賃給乙方的經營場地,並視情節輕重與否,保留罰款、扣除租金及相應等值貨物以至上訴等權利。

1、不具備合法經營資格,包括因違法經營被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吊銷、收回營業執照。

2、未按照本合同所約定經營用途使用場地。

3、利用租賃場地加工、銷售假冒偽劣商品。

4、進行其它違法活動或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惡劣影響。

5、將租賃場地擅自轉租、轉讓、轉借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

6、超過合同最終規定繳納房租期限5日後未繳納租金。

7、未按甲方最終規定開業日期入駐進行正常經營活動。

8、違反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管理規章制度,情節嚴重或拒不服從甲方管理。

第七條 免責條款

1、因不可抗拒或其它不可歸責於雙方原因,使場地不適於使用或租用時,甲方應減收相應租金,或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此事。

2、因市場升級改造使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甲方應提前二個月通知乙方,由此造成乙方損失甲方不承擔。

3、因上述原因致使本合同自動解除後,甲方應退還剩餘租金,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4、合同期內,乙方因自身原因使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所交租金及經營保證金不予退還。

第八條 續租

租賃期滿乙方如無違約行為,則享有在同等條件下對場地的優先租賃權,如乙方無意續租,應在租賃期滿前30日內書面通知甲方;乙方如在經營過程中有違約行為,是否續租由甲方決定。

第九條 配套設施

乙方租賃期滿未能續約或因解除合同等原因而退場時,應保證甲方提供的各項配套設施以良好、適租的狀態交還甲方。乙方前期各項裝修設施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任意拆除,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申請有關部門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

下列2種方式之任一種方式解決:

1、提交濟南市天橋區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濟南市天橋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其它約定事項

1、如場地在租賃期限內所有權發生變動,將不影響本合同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3、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用書面形式,並由雙方簽字蓋章以作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甲方所制訂的相關管理規章制度也作為本合同附件,相關管理規章制度內容如與本合同約定相沖突,以本合同為準,但國家法律法規及政策另有專門規定的除外。

5、乙方的經營活動須與市場有關,如有違反,甲方有權收回房屋,退還剩餘租金,保證金不退,損失自負。

注:所租房屋不得作為倉庫使用,必須正常開門營業。

第十二條 附加約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