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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汽車租賃合同(精選16篇)

欄目: 租賃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1.25W

徐州市汽車租賃合同 篇1

甲方(出租方):

徐州市汽車租賃合同(精選16篇)

乙方(承租方):

根據《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出租房屋位於 市 區 室。

房間建築面積 平方米。

第二條 房屋用途

出租房屋限於:辦公用途、商業經營用途、其他雙方約定的合法用途。本合同雙方約定用途為辦公用途。

乙方保證,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經有關部門稽核批准前,不擅自改變該房屋約定的用途,乙方不得將房屋轉租、轉借。

第三條 租賃期限

(一) 房屋租賃期限自(大寫)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每月租金(大寫) 萬元整。

租賃期內,乙方應交租金共計: 元整人民幣。房租按壓一付三的方式。

(二)乙方有意繼續承租的,應在期滿前日前向甲方提出書面續租要求,徵得甲方同意後雙方重新簽定書面合同;乙方逾期未提出書面申請,視為乙方合同期滿後無續租要求,甲方有權與新客戶接洽並簽約,乙方有義務在剩餘的租期內積極配合甲方帶新客戶入室看房。租賃期間,各項費用如遇到國家有關政策調整,則甲方有權按新政策規定調整。

第四條 付款方式

1、首次付款按乙方押一個月共計貳仟壹佰圓整房屋租金為押金,並另預付三個月共計陸仟叄佰圓整房屋租金的方式結算。此後按季度結算,由乙方於每季度最後一個月25日前預付下季度租金。

2、公共設施及其他必要費用原則上按實際耗用量及政府相關政策按月交納。公共設施費和其他各項雜費於每月 日計表後由乙方於每月 日前交付給甲方。

3、房屋押金在租賃期間乙方不得擅自衝抵租金和其他費用。租賃期滿後,押金本金部分如數返還。如乙方在承租期內有任何違約、侵權行為,押金不予退還。在租賃期間押金減少的,應及時補足合同約定數額。

第五條 房屋改善、維修養護

(一) 裝修事宜

1、為確保大廈整體出租環境和裝修質量,消除安全隱患,在本合同簽訂後,由甲方負責指定裝修公司根據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在約定的合理期限內對乙方承租房屋進行裝修、改善,裝修改善的費用由乙方承擔。裝修具體事宜可另行書面約定。

2、特殊情況下,經甲方局面同意,乙方可在甲方允許的範圍內,合理的期限內對所承租部分進行裝修、裝飾。費用由乙方自理。且乙方應確保裝修不影響房屋結構、相鄰租戶的合法利益,因乙方裝修引起的有關問題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二)維修養護

1、租賃期間,甲方應保障該房屋及附屬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甲方對房屋及附屬設施有隨時檢查、修繕權利,乙方應予以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檢查、施工。

2、對於該房屋及附屬設施因自然屬性和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甲方負責維修。乙方發現該房屋及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書面維修申請後及時進行實地檢查並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維修。因乙方未及時履行通知義務導致損害擴大的,損失由其自負,由此造成損害擴大或其他損失的,乙方負責賠償。因甲方無故逾期不維修的,責任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可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3、因乙方保管不當、使用不當或其他過錯導致房屋及附屬設施毀損或發生故障的,乙方負責維修及賠償。乙方自行裝修部分毀損,由乙方自行維修。如乙方拒不維修造成安全隱患或拒不承接賠償責任的,甲方可代為維修或購置新物,費用從乙方所交房屋押金優先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補足。

4、租賃期間,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防火、防盜、安全保衛等方面的公約,乙方應服從甲方管理和監督檢查。否則,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 其他費用(見附表)

在租賃期間,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合同未列出專案但與使用該房屋有關的費用,均由乙方支付。

第七條 房屋交付及返還

(一)交付:甲方應於貳零零陸年壹月 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乙方。《房屋附屬設施、裝置清單》經雙方交驗簽字蓋章後移交房門鑰匙,交付完畢。

(二)返還:租賃期滿終止或合同解除的,屆時乙方須將房屋及附屬設施完好退還甲方並結清所有應承擔的費用。甲乙雙方驗收認可後在《房屋附屬設施、裝置清單》上簽字蓋章。除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要求:

1、乙方按交付時原狀恢復或向甲方交納恢復工程所需費用。

2、經甲方書面同意後乙方按裝修後的使用狀態交付,甲方有權依實際情況處置。其中:乙方自行添置可移動的非嵌入式的設施可撤出。

第八條 因乙方責任終止執行合同和提前解除合同的約定

乙方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違約。甲方經書面通知乙方,有權採取停水、停電、封門等一切必要措施終止執行合同。在甲方終止執行合同之日起3日內乙方仍未按照甲方要求或合同約定履行其合同義務或相關義務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收回房屋及附屬設施。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及由此造成的任何直接、間接損失。

(一) 將承租的房屋轉讓、轉借他人或擅自調換使用;

(二) 拆改承租房屋結構或改變承租房屋用途;

(三) 拖欠房屋租金及其他相關費用超過 日的;

(四) 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

(五) 故意或過失損壞承租房屋及相關設施的;

(六)乙方不得私自存放違禁品、使用易燃、易爆等有危險、危害性的物品,不得擠佔租賃位置以外的任何公用通道,不得私自移動消防器材和設施,嚴禁遮擋消防栓等防火器材,房屋內禁止使用明火,經甲方發現提出警告限期清除逾期不清除的。

(七) 影響物業公司正常管理、其他租賃客戶正常辦公、經營且阻撓管理的;

(八) 其他違約責任。

第九條 合同的解除

(一)在租賃合同期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解除合同申請方需提前45日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後簽訂提前解除合同,在提前解除合同書生效前,本合同仍有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房屋因地震、火災等不可抗力導致毀損、滅失或造成停水、停電等其他損失的;

2、該房屋出現因國家政策或城市建設等原因導致合同已無法履行的情況。

第十條 違約責任

雙方必須信守合同。乙方有違約行為的,乙方已交納的租金不予退還,並押金作為違約金全部扣除。因乙方原因導致終止執行合同或提前解除合同的,對甲方造成直接、間接的經濟損失,則甲方有權向乙方索要賠償。

乙方應按合同約定時間、方式向甲方交納租金、公用設施費及其他費用。逾期不交納的,不論該合同是否終止,每日按欠費金額總和的百分之叄加收滯納金。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十二條、 合同的生效

合同簽定當日內乙方足額向甲方支付房屋合同約定金及預付租金後,本合同方可生效。

第十三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訴訟由朝陽區人民法院處理。

第十四條、 本合同連同附表共頁,一式叄份,甲方執兩份,乙方執壹份,均具有同等效力。合同不得擅自更改。合同中如更改處,無甲、乙雙方共同加蓋公章則修改無效。簽約時乙方應向甲方出示經過年審的真實有效的營業執照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及加蓋乙方公章的合同簽約授權委託書原件、簽約人個人身份證原件等相關資料由甲方稽核,並提供上述資料的影印件兩份,交甲方儲存。

第十五條、 其他約定

(一) 一般情況下,甲方工作人員無故不得擅自進入乙方房間;遇突發情況時,甲方或政府相關人員有權在不通知乙方的情況下進入其所承租的房間。

(二) 為維護乙方自身及全體客戶的利益及安全,乙方僱請的人員、邀請的人員出入金苑大廈時應甲方要求統一辦理進出登記手續。

(三) 共同維護公共場所環境,不在公共場所存放物品,不亂仍紙屑、雜物、遵守大廈內一切公開制度及公約。

(四) 向外搬出非隨身攜帶物品時,必須有乙方法定代表人或被委託人書面授權,並經甲方核實後經貨梯搬運方可放行

(五) 向內、向外搬運非隨身攜帶的大件物品時,請提前兩天向甲方書面申請,經核實不對樓內其他客戶及甲方帶來不良影響時,在指定時間經貨梯進行搬運。

(六) 搬家需提前10日向甲方書面通知,雙方清驗房間並結算完畢後,甲方給予放行。沒有清償拖欠甲方相關費用的,甲方有權暫扣乙方的財產不予放行。

(七)遺留物品處置權:房屋租賃合同履行期滿或終止7日後仍將傢俱、物品待留在甲方房屋內的,將被視為乙方自動放棄該物品、傢俱的所有權,由甲方任意處理(雙方另有約定除外)。

(八)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書面通報真實、有效的地址、電話、聯絡方式、營業狀況(營業執照及年檢報告)的變更情況,以便進行有效聯絡。否則由責任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相關責任。

(九)本合同項下發出的任何書面通知或檔案均以中文為準,並通過掛號信或國際公認的快遞方式交附給乙方。若因乙方原因無法送達,甲方將有關資料送至或張貼於

乙方在甲方的承租地點並以照片留影做為已送達的證明。

上述所有內容甲方均逐一向乙方解釋、說明並經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均無異議,不存在單方格式合同問題。合同所述內容,甲、乙雙方均不得透漏給第三方,如發現任何一方透漏給第三方,則按違約處理。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徐州市汽車租賃合同 篇2

出租方:汽車租賃公司

承租方:

出租方與承租方根據平等互利、自願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汽車租賃合同,條款如下:

一、承租方租用四噸載重量解放牌汽車五輛,限於工地運砂子、水泥、磚、木料和預製板用。承租方只有排程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出租方司機負責。

二、承租方要負責對所租車輛進行維護保養,在退租時如給車輛裝置造成損壞,承擔方應負責恢復原狀或賠償損失,修復期照收租金。因出租方所派司機駕駛不當造成損壞的由出租方 自負,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正常使用租賃車輛,承租方不但不給付出租方不能使 用期間的租金,而且出租方每天還要償付承租方元錢的違約金。

三、租用期定為1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承租方如果繼續使用或停用應在5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協商,否則按合同規定照收租 金與費用或按合同期限將車調回。

四、租金每月為元,從合同生效日起計,每月結算一次,按月計算,不足1個月按1 個月收費。

五、所用燃料由承租方負責。

六、違約責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將車調回,否則將按租金的雙倍賠償承租方。承租方必須按 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否則,每逾期一天,加罰一天的租金。

七、其它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另訂附件。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徐州市汽車租賃合同 篇3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碼: 駕駛證號碼: 電話號碼:

甲、乙雙方本著誠實、信用原則,特制定本汽車租賃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1、車牌號 ,租用時間 年 月 日 時 分至 年 月 日 時 分。租車地點、還車地點:勝利路52號。

2、租金為每日 元(每日限300公里,超出30公里以上,按每公里1元計費),租期為 ,預付押金 元,乙方在車輛歸還時間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全部租金後需交納或預留違章保證金500元/輛,7天后,沒違章,如數退還,不計息,望各位新老客戶給予配合,謝謝合作。

3、租用6小時內為半天,6至24小時內為壹天。

4、甲方提供給乙方的車輛必須狀況良好,證件齊全有效。乙方在租車時未就車況提出異議,則視同甲方交乙方車輛符合標準。

5、乙方在承租期內如遇車輛發生故障,不是乙方造成的由甲方負責,如果是乙方使用中不當,造成發電機漏水、漏機油損壞發電機和車輛地盤、外觀等的,不能用保險理賠,一切由乙方自負修理還原,停車修理時間按租車計算。

6、乙方租車時需攜帶本人身份證、駕駛證原件;經甲方驗證後,將影印件留存在甲方備檔,乙方身份證、駕駛證必須真實有效。如屬偽造或超時超期的,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及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7、乙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非法活動所導致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8、乙方應按時、按地點還車,如遇特殊情況需延長租車時間的,應提前徵求甲方同意,並辦理相關手續。未經甲方同意並延遲還車2天以上的,甲方有權收取違約金500元,並有權向110報警。由此造成的責任和損失由乙方承擔。

9、乙方租用的車輛需跨市行駛的,乙方在租用時必須事先向甲方說明,乙方需臨時改變行車地點方向的,必須徵得甲方同意,未經甲方同意隨意改變行車地點方向的,甲方有權收回車輛外,有權向110報警,由此造成的責任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10、租用期間乙方不得將車輛交給無證或其他人員駕駛,如果乙方擅自將車輛交給無證或其他人駕駛,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11、租用期間乙方必須遵守交通法規,遵紀行駛;因違法、違章、酒後駕車等原因所造成牌照或證件遺失的,所有補辦費用由乙方承擔,並承擔的相應停車損失費用,停車損失費按租車費收取。

12、乙方在承租期間發生擅自將所承擔車輛出售、抵押、轉租、投資、贈與和採取其它侵犯甲方所有權的行為的,乙方除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外,還應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13、租用期間如發生意外事故,乙方應及時向當地公安交警部門報案,同時及時通知甲方。由於乙方沒有報案或沒有及時通知甲方造成甲方無法向保險公司索賠的,全部損失由乙方承擔。

14、發生意外事故時,乙方不得擅自離開出事地點,如因乙方擅自離開出事地點而造成交通肇事逃逸的,其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

15、發生事故後車輛請到甲方指定修理廠修復,乙方需送外廠修理的,必須徵得甲方同意。未經甲方同意乙方自行送外廠修理造成車輛修復質量低劣,選用不合格零件等需要重新修復的,乙方必須承擔由此造成的修復費用,並承擔停車損失費,停車損失費按租車費用收取。

16、發生意外事故後,甲方應承擔保險公司賠償範圍,之外的所有費用及由乙方所引起的車輛停駛的租金損失,乙方並需向甲方支付車輛折舊費,損失費和第二年保險費率提高等費用,應向乙方增加收取修車總費的20%—40%。如導致車輛完全報廢的,乙方應承擔保險公司賠償範圍之外的車價差額部分及由此造成甲方其它實際損失,乙方應補甲方本車市場價為主,乙方對本車輛發生任何事故與後果,對甲方車主無關,一切損失後果都由乙方自負。

17、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徐州市汽車租賃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乙方:身份證號碼:甲、乙雙方本著平等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規定的範圍內,在誠實守信、友好協商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

—、乙方為甲方提供裝置齊全、車況良好、執行安全可靠、證件齊全的車輛,車輛基本情況下:

二、雙方約定車輛租賃費為元/月,合同簽定後日內一次性支付。

三、協議期限為一年:從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四、協議期內汽車所有權屬於乙方,甲方只有使用權,不得轉租、轉借、抵押和進行客運以外的貨執行為或其它任何侵犯甲方車輛所有權的行為。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協議約定交付所用的車輛;

2、甲方應及時足額的交付車輛抵押金.

3、甲方應按協議約定正常使用車輛。因使用保管不妥當造成車輛損失的,如輪胎單獨損壞,車輛在淹及排氣管的水中啟動或被水淹後操作不當致使發動機損壞等,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4、甲方在租賃期間內配合乙方進行正常保養及年檢的責任,按期進行保養,如遇年檢。

5、車輛租賃期間的油料費用、停車費、過路過橋費、高速公路費費、違章罰款等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提供相關單據發票,實報實銷。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時向甲方交付協議約定車輛;

2、協助甲方處理車輛保險事故及修理受損車輛;

3、在下列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乙方有權解除協議,收回車輛。

1)甲方利用甲方車輛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2)甲方不按協議約定使用甲方車輛的。

3)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將乙方提供的車輛轉租他人的。

七、除符合被本協議約定的或法律規定的解除協議的`條件外,當事人變更解除協議必須簽訂書面協議。

八、協議期滿,甲方續約的,應在協議期滿前5天日內辦理續約手續。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簽字:乙方(蓋章)簽字:

簽訂時間:年月日

徐州市汽車租賃合同 篇5

出 租 方: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承 租 方: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交通部有關規章,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汽車租賃合同,設定下列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出租方根據承租方需要,同意將__________牌汽車壹輛租給承租方使用。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車只限於承租方進行經營、管理事務用。承租方只有排程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出租方司機負責。

三、承租方主要負責對所租車輛進行維護保養,在退租時如給車輛裝置造成損壞,承租方應負責修復原狀或賠償,修復期照收租費。因出租方所派司機駕駛不當造成損壞的由出租方自負,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正常使用租賃車輛,承租方不付給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間的租費。

四、租用期定為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承租方如果繼續使用或停用應在5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協商,否則按合同規定照收租費或按合同期限將車調回。

五、租金每年為人民幣11800元,從合同生效日起計,每年結算一次,按年租用,不足一年按實際月份結算。

六、所用燃料、日常費用由承租方負責,車輛保險費、車船使用稅等由出租方承擔。

七、違約責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將車調回。承租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

八、其他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另訂附件。

出 租 方:____________(簽章)

代 表 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 租 方:____________(簽章)

代 表 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徐州市汽車租賃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_________車的租賃事宜達成一致意見,同意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協議。

一、租賃數量:______輛。

二、車輛相關資料:

車輛型號:_________車架號:_________________車牌號:_______________製造廠家:__________________出廠日期:_______________發動機號:______________

三、租賃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開始,計劃租賃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租賃期自車輛進入承租方指定的接收地點,經驗收合格後交付承租方之日起開始計算。

四、驗收地點及方法

1、交車時間: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交車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3、驗收方法:有關部門檢查相關手續(行車證、車輛購置附加費、車輛保險、車輛年審驗證及隨車工具等)以及車輛的實際狀況,出租方必須保證所出租的車輛手續齊全、狀況良好。

五、租賃費用及結算方式

1、租賃價格:每月租賃費用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叄仟元整(此費用包括司機費用)。

2、結算方式:承租方在出租方車輛交付使用一個月後,付給出租方上一個月的租賃費,以後每一個月結算並付款一次,結算時應出具租賃業正規發票。

3、結算時不足一個月的按天(日均租賃費=月租費/、天)計算。

六、進出場及費用

出租方負責車輛的正常年審費用、保險等國家規定的車輛本身必須具有的相關手續及行車證件,負責將車輛運送至承租方指定的接收地點,費用由出租方承擔。租賃結束,由出租方負責將車輛開出現場。

七、燃料、動力及維修

車輛在承租方使用期間所用的燃料(汽油、柴油)由承租方負責供給。車輛的正常維護、保養、修理、違章和交通事故的處理,以及所發生的費用由出租方全部承擔。

八、汽車保管

承租方對租賃車輛要妥善保管,如因承租方保管或駕駛不善造成車輛損壞及各種證件的丟失,由承租方按照保險公司的賠償標準賠償出租方。(此款項不包括自帶、自駕車輛)

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報請鄭州仲裁機關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正副本各二份,雙方各持正二份,副本二份,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徐州市汽車租賃合同 篇7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身份證號碼: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車輛出租給乙方使用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 租賃車輛及使用範圍

甲方為乙方提供一臺車牌號為 的車輛出租給乙方在株洲市範圍內使用,甲方自備一名司機,司機的工資、聘用、保險等均由甲方負責,與乙方無關。

二 租賃期限及租金

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賃期共 月。每月租金(含用車、司機工資、每月20xx元以內的油費、車輛保養、各種保險及維修等全部費用)為: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 元),除本合同約定外,乙方不另行支付其他費用。

三 租金支付方式

乙方在每月的 日前以現金方式支付租金,每天使用車輛不超過8 小時。

四 上班時間

具體以乙方上班時間而定。

五 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為乙方提供證照及車險齊全的車輛和有駕照的司機,計程車輛期間如發生事故,相關責任和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與乙方無關。

2、如所租賃的車輛因故障不能正常工作,甲方應及時調配其他型號車輛替代,如不能替代,雙方同意按天數減免租金。

3、甲方出租期間應準時,有禮貌,服務熱情,保證服務於乙方的工作安排。

4、甲方應保證乙方人員的乘車安全,如造成意外,由甲方負責。

5、車輛如服務於株洲市區外,司機的食宿及產生的路橋費均由乙方負責;為乙方提供出租服務期間每月超出20xx元以外的油費由乙方補足。

六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必須按時交納租金,否則甲方有權停止提供租車服務。

2、正常提供車輛出租服務期間乙方不得擅自使用租賃車輛從事商業活動和自用。

七 違約責任

1、合同雙方如特殊情況需解除合同,須提前15天向對方提出要求,否則,視為違約,並按月租的20%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2、如乙方連續五天未提供出租車輛服務,乙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並由甲方向乙方支付違約金3000元。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徐州市汽車租賃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乙方自有貨車一部,自願掛靠甲方從事營運,車型為,車號為,核定噸位為噸,根據雙方自願的原則,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同意簽定以下協議。

一、自乙方掛靠甲方即日起,其車輛所有權和經營權屬乙方,乙方自方經營,自擔風險。乙方未經甲方授權,不得以甲方名義對外簽訂運輸合同。如因情況特殊需甲方協助籤

訂運輸合同的,必須向甲方彙報,取得甲方同意後,由甲方簽字和蓋章,否則,責任由乙方自負,甲方概不負責。如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二、乙方掛靠甲方經營,必須自覺遵守甲方的有關車輛規定,自覺地接受甲方管理。

三、乙方必須按時參加車輛保險,其交強險、第三者商業險、駕乘人員險和必要的貨險等險種,必須按時參保,不能脫保,並且第三者商業險不能低於50萬元。不能按時參保者,公司有權暫扣車輛和有關證件,或者乙方立即過戶到其他名下。其過戶費用均由乙方自負,甲方可以協助乙方過戶。

乙方在甲方掛靠經營期間發生的一切交通事故或貨損貨差和被盜等賠償,均完全由乙方自負,甲方概不負責。甲方可以協助乙方處理事故,但所有費用乙方承擔。

四、乙方必須按時參加公安、交通、工商、稅務等部門有關證件的審驗,甲方提供有關手續,其費用乙方自負。因不能按時參審而造成被罰,其責任及罰款由乙方自負。

五、乙方的車輛二級維護,原則應到甲方保養,其收費價格甲方從優對待。

六、甲方實行有償對乙方收取服務費。1-3噸(包括3噸),每月每車收取服務費200元;4-9噸(包括9噸),每月每車收取服務費300元;10-19噸每月每車收取服務500元;20噸以上(包括20噸),每月每車收取服務費700元。交款方式,每月30號以前交清當月服務費。如乙方不願交納服務費,必須於當月把車輛過戶到其他名下,否則,甲方有權強制乙方按月交納服務費,直至扣車。

七、乙方掛靠甲方經營,必須遵章遵紀守法,不得違犯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注意行車安全,因違紀違法或違背國家政策受到法律制裁,個人承擔全部責任,甲方不承擔乙方的任何民事或刑事責任。

八、如果因為各種原因乙方車輛不再經營、轉賣或處理車輛時必須辦理正式的報廢或者過戶手續,如果車輛轉賣後不過戶。買車方自願繼續在甲方名下經營,須重新簽定車輛掛靠協議,否則,該車出現騙貨、交通事故賠償等問題,全部由乙方負責。

九、本協議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協議到期後,若車主仍然自願掛靠經營,此協議則延續有效,直至過戶走或報廢為止。

十、甲、乙雙方自簽定本協議即日起生效,雙方必須自覺遵守,如有一方違反,則要負法律責任。

甲方:

代表簽字:

乙方簽字:

年月日

徐州市汽車租賃合同 篇9

經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交通部有關規章,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汽車租賃合同,設定下列條款,共同遵守。

1、乙方因需要向甲方承租車輛,租車期限自年月日時分至年月日時分。租還車地點均為淮安市解放西路77號。

2、甲方按每天______元,將車輛租給乙方使用。乙方現預付租金元,押金元,用車輛期滿憑押金收據結算。

二、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為乙方提供證照齊全有效,技術狀況良好的車輛。

2、甲方負責向保險公司對租賃車輛投保財產險和第三者責任險,繳納養路費。

3、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收回租賃車輛。

4、對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損失,甲方不負連帶責任。

5、協助乙方處理髮生的交通事故和及時按規定辦理索賠手續。

6、甲方有按時收取租金的權利、有權以乙方的押金和其它抵押物抵繳租金和車輛損壞缺件,保險理賠不足部分的賠償,押金仍抵壓不足的,有繼續索賠的權利。

三、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提供給甲方的資料應保證真實有效(如身份證、戶口簿、駕駛證、單位營業執照副本等)否則就此產生的責任均由乙方負責。

2、乙方認真檢查並掌握租賃車輛的各種效能和操作方法,點清車輛附件,驗收簽字後駛離。凡因乙方操作不當,保管不善造成車輛遺失或造成附件損壞,乙方應向甲方賠償。

3、乙方租用的甲方車輛不能從事其它營業性客貨運輸、不能轉租、轉包、抵押、投資、贈與,不能賦予自己對車輛任何超出本合同規定的其它權利,不能私自拆裝甲方的車體(件)。否則甲方有權收回車輛並要求乙方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4、乙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非法活動,轉租所導致的後果,均由乙方負責,同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5、乙方租用車輛除繳納租金外,另須繳納押金,(押金為現金,支票需三天扣提車)乙方不可以押金視作租金使用。

6、乙方要求延長汽車租賃,必須提前到本公司辦理延期手續。還車時應保持車內外的清潔,否則將收取20元清理費。

7、乙方合同到期不按規定還車,又不辦理延期手續,按延時實際小時收取每小時超時費20-40元,租車以每天24小時為一租車日計算,平均每天使用不超過200公里,根據不同車輛每超過一公里加收租費1-3元。

8、車輛發生事故,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及有關部門,車輛修理由甲方安排修理地點,乙方不得擅自安排修理,一旦車輛損壞,禁止繼續使用,乙方應全力配合交通管理部門處理好車輛事故,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傷亡時,將按照交通管理條例處理。

9、車輛發生事故,修理費由乙方預先支付,在停駛或修理期間的租費由乙方承擔,同時還應賠償本車輛加速折舊費,折舊金額按修車實際發生額的50%計算。若發現乙方發生事故不報告,擅自修理將按正規修理費的3倍罰款。

10、乙方在承租期間,若遺失牌照或有關證件,乙方應向有關部門申請補辦,補辦期間的車輛租賃費及補辦手續費,由乙方承擔,直至車輛能正常行駛時為止。

11、乙方在用車期滿,應完好無缺損將車輛交給甲方。不得卸下里程表和故意損壞里程錶,如有發生按日裡程1000公里收費,不得更換車輛零部件。

12、嚴禁酒後開車,嚴禁使用車輛進行違法活動、當教練車、參加競賽及作測試使用,嚴禁裝載易燃、易爆易腐濁物品。

13、按照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的條款規定,車輛發生意外時保險公司實行限額賠償,乙方須承擔保險限額以外的所有費用,甲方所投保的第三者責任險僅限於甲方允許的駕駛人員。

14、全車丟失後至保險公司賠償前,該期間的租賃費由乙方承擔。

15、賠償時,乙方應向保險公司提交保險單,事故證明,事故調解結案書,損失清單和各種有費用的單據,如實填寫機動車輛出險報告單。

16、乙方在車輛租用期間,汽油、潤滑油、路橋費、停車費自行負責。

四、擔保方的權利、義務

1、擔保方同意作為本合同乙方的保證人,保證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中的全部義務,擔保期限直至乙方完全履行義務為止。

2、如乙方不能履行合同或違約時,則由擔保方承擔連帶責任,甲方可以直接向擔保方提出要求。

3、本擔保與乙方實際租賃期間產生的債權。本擔保系不可撤銷的擔保,並獨立於本合同其它條款,不以合同無效而無效。

五、其它

1、以上有約定的按約定處理,其它有違約行為的,違約一方負有賠償對方損失的責任。

2、本合同一式叄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3、本合同的糾紛訴訟歸清浦區人民法院管轄。

六、租賃車輛交接單

發車:___年___月___日___時___分

還車:___年___月___日___時___分

甲方:

乙方:

日期:

徐州市汽車租賃合同 篇10

出租方: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

一、租用車輛狀況

詳見本合同的附件《汽車租用登記表》和《車輛交接單》

二、租用期限及租金的交納

詳見本合同的附件《汽車租用登記表》

三、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出租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所租車輛,已收取的款項在計算所有損失後多退少補。

(1)承租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承租方將所租用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3)從事其它有損出租方車輛合法權益的活動。

(4)未經出租方書面許可連續拖欠應付款超過3日。

在以上情況下給出租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承租方應作相應賠償。

2.不承擔租用車輛於租用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方應有的權利。

4.出租方應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額抵押金之後,將所租用車輛交付承租方,收款日期以支票到帳或收到現金之日為準。

5.提供車輛應當適用,行駛證、養路費齊全有效。

四、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自主選擇欲租車輛。

2.於租用合同規定的租用時段擁有所租用車輛的使用權。

3.對租用車輛承租前已有的損傷不承擔賠償、維修義務。

4.按期如數交納租金、抵押金。

5.自行承擔租用期內所租車輛的燃油費用、路橋通過費用。

6.遵守《汽車承租人須知》的義務。

7.租期內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並承擔由於違章、違法肇事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8.承租方必須承擔由於承租方行為帶來的其他經濟損失。

9.協助出租方在租用期內辦理車輛保險事故的定損、理賠。

五、押金條款

1.承租方應於租用合同書籤署之日根據出租方關於押金的規定一次性足額交付相應抵押 金給出租方。

2.出租方應於租用合同書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後,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規定應扣除的費用外,將剩餘押金歸還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將押金抵作租金。

六、保險條款

1.出租方已就租用車輛提供相應保險,詳見《汽車租用登記表》)若承租方要求增保其它險種,出租方可代辦手續,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2.承租方應在交通事故發生的24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將在保險事故車輛到達其指定修理廠,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險證明手續,且承租車輛符合《汽車租用登記表》中規定的由出租方進行保險理賠的車輛時,停止計算租用費用。承租人在承租車輛期間若發生車輛被盜、報廢或其它形式的滅失,承租人應負擔車輛滅失之日起至出租方獲得保險公司賠款時止(最長不超過四個月)的車輛租金的40%及保險免賠部分。

3.由於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險公司拒賠及免賠的所有損失及相關費用由承租人承擔。

4.車輛發生保險事故,承租方應交付車輛加速折舊費及保險公司免賠額。加速折舊費相當於本次事故總維修費的20%,如承租方不能取得保險公司理賠必須的有關手續,則由承租方負擔全部維修費用及加速折舊費,並承擔保險事件不能賠付的責任。

七、擔保條款

保證人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及附件的義務負連帶擔保責任,擔保期限從保證人籤之日算起至本合同有效期滿後兩年。

八、違約責任

除重大政策性變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的規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賠償相應經濟損失外,還應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用金額總數20%的違約金。承租方應按雙方簽定的還車時間及時交還租用車輛,每逾期交還一日,除繼續計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20%的違約金。每提前交還一日,在交付日租金20%的違約金後退還該日租金。本合同所指經濟損失,均包括租金損失,租金損失賠償標準按《汽車租用登記表》所列租金標準計算。

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變更和解除,必須經租用雙方簽署書面協議方能有效。

十、合同的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為貳年,本合同有效期內,擔保人在擔保期限內對承租方的每次租用均負本合同第七條規定的擔保責任。

十一、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之一切爭議,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解決不成,由當地法院訴訟解決。

十二、合同及附件

《汽車承租人須知》、《汽車租用登記表》、《車輛交接單》、《補充協議》是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汽車租用合同書》補充協議

為進一步明確承租方租車去外埠(外埠係指成都以外的地區、下同)應遵循的權利與義務,出租方與承租方在《汽車租用合同書》的基礎上,簽訂如下補充協議:

第一、 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去外埠的客戶,在客戶交納相關費用後,為客戶提供合同、有效的證件,並在租用登記表中確切著名客戶離開成都的起止日期及客戶的大致去向。

2.長途附加費指因車在外地發生事故、故障及其他問題後處理費用將相應提高而收取的額外附加費。按外出里程不同,收費標準如下:

距成都市區里程 普通客戶收費 會員收費

300公里以內 50元/天 40元/天

300-600公里 100元/天 80元/天

600公里以上 200元/天 160元/天

3.購置附加費證明押金普通客戶為10000元,會員為_元,出租方未收取押金可以不向客戶發放購置附加費證明。

4.對租車去外埠的客戶發生救援需求時提供有償救援。

第二、承租方的權利與義務:

1.承租方租車去外埠必須事先告知出租方,並交納長途附加費及購置附加費證明押金。

2.承租方租車去外埠發生車輛故障或出險,必須當即與出租方聯絡。

3.承租方在外埠需要出租方提供救援時,應交付相關費用;外埠救援施救收費標準如下(單位:元/公里):

(1) 承租方已交納長途附加費及購置附加費證明押金,收費標準為:

救援出車費  單程拖車每公里收費   現場搶修費,不含配件費

距市區里程300公里以內  200      8            1000

距市區里程300公里以上  200      10            _

(2) 承租方若違反本補充協議第二項1、2款的規定,除須補交長途附加費外,外埠救援施救收費按本規定收費標準的1.5倍收取。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託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

擔保方: 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徐州市汽車租賃合同 篇11

出租方: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

一、租賃車輛狀況

詳見本合同的附件《租賃車輛檢驗報告》

二、租賃期限及租金的交納

詳見本合同的附件《汽車自駕租賃登記表》和《汽車租賃結算單》

三、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出租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所租車輛,已收取的款項在計算所有損失後多退少補。

(1)承租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承租方將所租賃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3)從事其它有損出租方車輛合法權益的活動。

(4)未經出租方書面許可,在車輛租賃期限結束後拖欠還車。

在以上情況下給出租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承租方應作相應賠償。

2、不承擔租賃車輛於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方應有的權利。

4、按合同約定提供技術狀況良好各種證照及規費齊全的車輛。

5、租賃期間對車輛使用情況及客戶信譽實施監控。

四、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於租賃合同規定的租賃時段擁有所租賃車輛的使用權。

2、對租賃車輛承租前已有的損傷不承擔賠償、維修義務。

3、在租賃合同書籤署之日足額交納抵押金並以現金方式全額繳納租金;如使用銀行信用卡消費,則需自行承擔由此而產生的應支付給銀行的手續費。

4、自行承擔租賃期內所租車輛的燃油費用。

5、遵守《汽車承租人須知》的義務。

6、租期內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並承擔由於違章、違法肇事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7、承租方必須承擔由於承租方行為帶來的其他經濟損失。

8、協助出租方在租賃期內辦理車輛保險事故的定損、理賠。

五、抵押條款

1、承租方應於租賃合同書籤署之日根據出租方關於押金的規定一次性足額交付相應抵押金給出租方。

2、出租方應於租賃合同書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後,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規定應扣除的費用外,將剩餘押金歸還給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將押金抵作租金。

4、如由出租方提供駕駛人員,承租方不用交納押金。

六、保險條款

1、出租方已就租賃車輛提供相應保險,詳見《汽車租賃登記表》。

2、承租方應在交通事故發生的24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將在保險事故車輛到達其指定修理廠,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險證明手續,且承租車輛符合《汽車租賃登記表》中規定的由出租方進行保險理賠的車輛時,停止計算租賃費用。承租人在承租車輛期間若發生車輛被盜、報廢或其它形式的滅失,承租人應負擔車輛滅失之日起至出租方獲得保險公司賠款時止(最長不超過____個月)的車輛租金的____%及保險免賠部分。

3、由於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險公司拒賠及免賠的所有損失及相關費用由承租人承擔。

4、車輛發生保險事故,承租方應交付車輛加速折舊費及保險公司免賠額。加速折舊費相當於本次事故總維修費的____%,如承租方不能取得保險公司理賠必須的有關手續,則由承租方負擔全部維修費用及加速折舊費,並承擔保險事件不能賠付的責任。

七、違約責任

除重大政策性變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的規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賠償相應經濟損失外,還應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賃金額總____%的違約金。承租方應按雙方簽定的還車時間及時交還租賃車輛,每逾期交還一日,除繼續計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____%的違約金。每提前交還一日,在交付日租金____%的違約金後退還該日租金。

本合同所指經濟損失,均包括租金損失,租金損失賠償標準按《汽車租賃登記表》所列租金標準計算。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變更和解除,必須經租賃雙方簽署書面協議方能有效。

九、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之一切爭議,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轄權的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由____市____區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合同及附件

《汽車承租人須知》、《汽車自駕租賃登記表》、《租賃車輛檢驗報告》、《汽車租賃結算單》及《補充協議》是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租賃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執一份。

出租方: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日

徐州市汽車租賃合同 篇12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平等協商,本著互願互利的原則,就租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租用車輛內容如下:

車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正座_______加座_______;數量 _______輛; 暫定租用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使用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預計_____天,共計人民幣_____元。

備註:司機食、宿由_____負擔外,油費、過路費、停車費等其他相關費用由_____負擔。

二.甲乙雙方責任

1. 甲方責任:

A. 甲方保證提供證件齊全的車輛,並對所租車輛的司機進行統一管理,提供優質服務;司機應保證有公安部門頒發的駕駛執照,符合準駕型號。

B. 甲方應在出車前進行檢查保證車輛處於良好的狀態,保持車容整潔。

C. 租車期間發生的車輛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且甲方不得無故中途撤回所計程車輛,如撤回應當承擔棄置期間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費用,退還全部租車費用作為違約金。

D. 甲方車輛應具備第三者保險,若甲方司機駕駛車輛途中發生交通事故或車輛故障,此與乙方無關,甲方須自行解決,並調配相同車型繼續為乙方提供服務,對乙方車上的人和物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E. 甲方車輛司機要積極配合乙方旅遊行程安排,遵守旅遊各項制度,相互團結,不得酗酒打鬧,保證做好服務接待工作,對客人要熱情服務,保證安全行駛。

F. 行車途中司機要遵守交通規則,否則引起的乘客和財物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G. 如車輛不能通過的路段甲方應予早通知乙方(如遇到自然災害、政府修路及其他特殊原因等另議)。

2. 乙方責任:

A.在出發後乙方應合理調配車輛,確保車輛在安全及可能行駛的路段行駛,避免司機疲勞駕駛。

B. 甲方不允許乙方任何人員擅自駕駛甲方車輛,如因此造成責任事故及經濟損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及後果。

三.其它

1. 本協議一式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 本協議自籤協議之日起,自行生效,如發生糾紛雙方友好協商解決,直至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裁定執行。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甲方公章: 乙方身份證號碼:

聯絡電話及傳真: 聯絡電話及傳真:

徐州市汽車租賃合同 篇13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車輛狀況

承租方所租的車型為_________,車牌號為_________,必須使用_________號汽油(柴油)。租賃車輛的車況以發車的雙方簽字確認的《租賃車輛交接單》為準。

第二條租賃期限及租金

出租方自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日______時起,將所租車輛交付給承租方使用,至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時收回,應承租方要求,由出租方派人至承租方指定地點送,接車輛,出租方將另行收取費用_____元。租金及其他情況祥見本合同的附件《汽車租賃登記表》。租賃方續交租金應在預付租金到期前兩天辦理。

第三條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不承擔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內所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後果,包括有關部門的罰款等。

2、不承擔租賃車輛於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方應有的權利。

4、想承租方提供效能良好,證件齊全有效的車輛。

5、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額押金之後,將所租車輛交付承租方。

6、如車輛屬於非承租方使用不當所產生的無法投入正常行駛時,出租方可向承租方提供臨時替換車輛。

第四條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租賃期間擁有所租車輛的使用權。

2、租賃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並承擔由於違章、肇事、違法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3、不得把所租車輛轉借給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賃車輛進行盈利性經營,以及參加競賽、測試、實驗、教練等活動。

4、承擔車輛租賃期間的油料費用。在租賃期間應對水箱水位、制動液、冷卻液負有每日檢查的責任,在車輛正常使用中出現故障或異常,承租方應立即通知出租方或將車輛開至出租方指定維修廠,承租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換願車裝置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責任及損失費用均由承租方承擔。

5、按期如數交納租金、租金。

6、應按時歸還車輛,歸還時的車況與《租車車輛交接單》中的車況登記相一致,並經出租方指定的專業人員驗收。驗收時發現車輛有所就的劃痕、刮傷、碰撞、損壞、裝置折損、證件丟失等現象承租方應按實際損失交納車損費及其他相應的費用。

7、如許續租車輛,須提前_________小時到出租方辦理續租手續。

8、必須承擔因承租方的行為而帶來的其他經濟損失。

第五條租期的計算

租賃期間以車輛發車時為始,以車輛收車時為止,每日以_________小時計算,超過_____小時(含___小時)按全日計算,______小時以內按半日或小時計算。

第六條車輛行駛里程限制

承租方多租車輛每日行駛里程為_________公里,超出部分按每公里___元計算,租期在___日以上(含三日)免去里程限制。

第七條租車押金

1、承租方在本合同簽定時一次性向出租方交付足額押金(以《汽車租賃登記表》上所示為準)。

2、在本合同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時,如承租方無違約行為,出租方將押金歸還給承租方。

3、承租方還車時須交納交通違章保證金_________元人民幣,在___個工作日後,經確定在租賃期間無違章記錄即退還。

第八條車輛保險

1、出租方為租賃車輛辦理了車輛損失險,盜搶險、自燃險、第三責任險。承租方可自願購買其他險種,費用由承擔方自理。

2、車輛在租賃期間內如發生保險事故,承租方應立即通知交通管理部門的出租方,出租方屆時應協助承租方向保險公司報案,承租方必須協助出租方辦理此事故的相關事宜,並支付因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如屬於保險賠付範圍的費用有保險公司承擔;屬於保險責任免賠或其他原因導致保險公司拒賠的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第九條違約責任

1、出租方未能按合同多約定的交車時間向承租方提供所租車輛,需向承租方賠償該日租金的___倍做為違約賠償金。

2、承租方未經出租方同意逾期返還車輛的,逾期租金以原租金標準的___倍計收。

3、承租方在租賃期間發生操作不當或其他外部原因引起的車輛損傷,如可辦理保險索賠的,承租方應向出租方支付總維修費用(以保證公司評估為準)______%的加速折舊費和停駛損失;如屬於保險責任免除範圍的,由承租方承擔全部的維修費用和停駛損失。

第十條擔保條款

擔保方:__________(個人簽字、單位蓋章)願為承租方提供擔保,如承租方發生違約行為,擔保方願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一條合同解除

1、因車輛狀況原因導致車輛無法正常行駛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

2、未經出租方許可承租方拖欠租金超過___日,出租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車輛並解除合同。

3、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車輛,並不返還租金和押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1)承租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承租方將所租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3)承租方擅自將車輛開出_________區域。

(4)從事其他有損出租方車輛合法權益的活動。

第十二條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出租方、承租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汽車租賃登記表》,《租賃車輛交接單》是合同的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爭議的解決

有關合同的一切爭議,雙方經協商解決未能達到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出租方所在地的法院提出起訴。

出租方(簽章):_______________承租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

徐州市汽車租賃合同 篇14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雙主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 乙方請求並承諾:

1、 向甲方提供真實、合法的證件:身份證、戶口本(個人承租者)、營業執照副本、法人程式碼證、承租人的機動車駕駛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正式駕駛證

2、 租用甲方東風雪鐵龍C5 20xx款 2.3L 尊馭型、顏色為白色小轎車一輛,所租用車輛的所有權為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權。

3、 向甲方提交保證金貳萬元(20xx0元),租金陸萬元(60000元),共捌萬元整(80000元)支付方式為銀行轉賬或者支付寶轉賬。 於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付清

4、 租車時間為365天,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時至______ 年________月_____日______時止。

5、 承擔車輛租用期間的油料費及車輛使用中的停車費、洗車費、高速路費、違章罰款等費用。

6、 保證在租用期滿時,按時交還車輛。交還車輛時經甲方按車輛交接單上的內容逐一驗收無誤後,方可辦理有關結算手續。

7、 保證賠償由乙方責任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甲方有權從乙方提交的保證金中扣除,其金額不足時,保證五日內補齊其金額。

8、 乙方保證不將所租用的車輛轉租給其他人使用,更不能將車輛交給無機動車駕駛證的人員使用,也不能在里程錶上弄虛作假,凡發現弄虛作假者,甲方有權按每天租金的1—3倍收取罰金。

9、 保證愛護車輛以及車內設施,堅持例行日常保養。長期租者應服從甲方的規定定期回公司進行保養。凡無故損壞車內的任何零件及設施並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其後果由乙方自負,甲方依據損壞程度外罰500—1000元處罰金。

10、 乙方如有遠出自駕遊里程超過3000公里以上的里程需告知甲方,在此期間產生的保養費用乙方承擔,如在異地需要保養時,乙方保養地點必須為甲方認可或者甲方指定的東風雪鐵龍聯網4S店。

11、 乙方保證所承租車輛合法使用,並保證不將所租用的車輛用於以下用途:

(1) 違法、違規活動;

(2) 任何形式的競賽和測試(驗);

(3) 非法盈利性運輸;

(4) 運輸易燃、易爆、易腐蝕等物品以及汙穢物品;

(5) 銷售、抵押、其它任何侵犯租賃方所有的權的行為。

凡用所承租車輛用於上述內內容的使用所造成的一切後果責任身負。除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外,並處罰500—1000元的違約金。

12、 承租車輛在租用期內,不得使用超過60000公里,40000公里後乙方自費保養,超出租用期限如未能及時歸還車輛或辦理續租手續的,則車輛的使用費用按照300元/天計算。

二、甲方承諾:

1、同意乙方租車的請求。向乙方提供效能完好的車輛以及該車行駛必備的有關證件、備件、工具等(物品清單以雙方簽字的車輛交接單上內容為準)。

2、租用車輛期限內,負責車輛的日常保養及保險(全險)以及正常使用非人為不可控的機械故障維修費用,。

3、 如發現乙方有期騙違約等不良行為,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合同並收回所租車輛,並處500—1000元罰金。

4、 因甲方責任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經有關仲裁部門確認,屬甲方責任的部分甲方負責賠償。

5、 協助乙方對車輛在租用期發生車輛被盜、損壞和交通事故等問題與公安、交管部門、保險公司進行聯絡辦理有關索賠手續。

6、雙方試用期為30天內 ,在試用期間甲乙雙方各自有無理由收回車輛退回車輛的權力,在此期間收取正常使用時期的租金,在30天內任意一天乙方提出退車請求甲方可按實際使用天數240元每天計算,如甲乙雙方在試用期後合同期內,甲方提出收車需要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並交納年租金的百分之二十違約金,乙方提出退車請求需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處理並繳納在使用期間產生的違章和罰款等相應費用,乙方在保證歸還車輛完好甲方即可按照年租金平均值退回剩餘租金和全部押金,如甲乙雙方都沒有提出收回或者退回車輛,則按合同條款照常履行。

7、乙方在租用期間所產生的違章和罰款由乙方負責,甲方保證在乙方租用前處理完違章和罰款,保證乙方車輛正常使用。

8、如遇國家政策或者重大節日會議,實施交通管制,單雙號限行或者日常限行車輛不能正常行駛,乙方負責停車費,在限行期間不能正常使用天數,以累計方式補給乙方同等天數,補給乙方限行天數後合約日期自動往後順延相應天數,也可折算租金或者折算現金給乙方。

9、租用合同到期後,甲方賣車或者再次出租本車輛,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租用和購買的權力。

10、其他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補充。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徐州市汽車租賃合同 篇15

甲方: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物權法》等法律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互利的原則就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1. 房屋位( )__________室,面積________m²,房屋所有權證號: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證號:____________。

2. 房屋產權為甲方所有。

第二條 租期

1. 租期為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2. 租期屆滿,甲方若繼續出租乙方有權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租賃。

第三條 租金

1. 房屋租金為每年__________元,每半年付一次。

2. 簽訂合同時乙方付給甲方押金_______元,合同期滿甲方退還乙方。

3. 租期內未經協商一方不得變化租金。

第四條 甲方權利與義務

1. 甲方保證房屋符合質量標準,能用於正常辦公,否則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賠償乙方損失。

2. 甲方應於租期開始前將房屋交予乙方,延遲交付應承擔違約金。

3. 甲方保證房屋證件齊全真實,無所有權、使用權糾紛,因出賣、抵押等產生的房屋權利糾紛由甲方負責,並承擔由此給乙方帶來的損失;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由甲方賠償損失。

4. 甲方負擔支付房屋物業費用。

5. 甲方對房屋進行裝修並提供供暖、供水、供電、電話、網路、消防設施,對自然損壞應及時進行修理。

6. 房屋或其內設施非因乙方故意或使用不當而損壞,甲方應在收到乙方通知2天內進行維修,若超過兩天未維修應賠償乙方因此所受損失;若乙方自行維修甲方應承擔費用。

第五條 乙方權利與義務

1. 乙方應及時足額繳納房租,若超過一月未繳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沒收押金。

2. 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如需改造房屋須經甲方同意。

3. 乙方因工作需要並經甲方同意方可對房屋進行裝修。

4. 乙方自行承擔水、暖、電、網、電話費用。

5. 乙方保證對房屋進行辦公用,不進行違法活動。

6. 乙方應合理使用房屋及設施,因故意損壞或使用不當應承擔修理或重換責任。

7.租賃期內甲方轉移房屋所有權不影響租賃合同效力。

8.租賃期滿乙方不再續租則應自行搬離,但甲方應給予7天搬遷時間。

第六條 任何乙方若提前終止合同須提前一月通知對方。

第七條 任何一方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轉讓合同權利義務。

第八條 因不可抗力如政府拆遷、地震造成房屋損壞雙方互不負責,本合同自動解除。

第九條 產生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無法達成一致應在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訴,訴訟中除爭議

部分外合同其他條款效力不受影響。

第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一條 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徐州市汽車租賃合同 篇16

甲方(經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交通部有關規章,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汽車租賃合同,設定下列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向承租方交付在執行中無任何保留條件、裝置齊全的租賃車輛,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比例,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風險。

3、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合理使用中出現的故障維修、本市區域內的租賃車輛救援。

4、非承租方原因,導致租賃車輛不符合第一條第1款標準時,提供同等檔次替換車或減免租金。

5、承租方違反本合同第二條第4、8款內容時或可能造成更大損失時,出租方有權收回租賃車輛,終止履行合同並要求賠償。

6、出租方不承擔由承租方使用租賃車輛引發的連帶責任和本合同規定的風險賠付範圍之外的任何經濟責任。

7、承租方拒絕接受租賃車輛在合同期間發生交通違章的處罰時,出租方有權將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作為責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8、出租方對汽車租賃申請者及承租方的信用資訊有知情權。

第二條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租賃合同規定的期間擁有租賃車輛的合法使用權並享有出租方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務。

2、按合同規定交納租金______________元/天;合理使用租賃車輛。除另有約定外,租賃車輛的合理使用指以滿足承租方乘用需要的駕駛過程;使用租賃車輛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

3、妥善保管租賃車輛;配合出租方保障車輛效能的各項工作。

4、按照本合同第四條規定比例免除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賠償。

5、不得買賣、抵押、質押、轉租、轉借租賃車輛。不得擅自變動、修理、添改租賃車輛任何部位或部件。

6、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合同期內,如承租方登記的資訊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方。

7、承擔由於違反本條2至6款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8、承擔因使用不當造成租賃車輛修理、停駛的損失;承擔丟失租賃車輛牌證補辦費用及停駛期間租金;承擔因不當使用租賃車輛或過失造成的不在保險賠償範圍內的任何損失。

第三條保證金

1、承租方應於租賃合同書籤署之日起一次性足額交付相應保證金___________________元。

2、合同履行完畢後,保證金退還承租方。

3、保證金不得用於充抵租金。

第四條意外風險及交通事故處理

1、出租方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意外風險。具體比例如下: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的80%。

2、出租方可以向保險公司投保或其它方式承擔意外風險。

3、上述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依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式進行。

4、在租賃期間若發生租賃車輛被盜、報廢或其它形式的滅失,承租方應負擔租賃車輛滅失之日起至出租方獲得保險公司賠款時止的租金,但最多為三個月。未投保車輛不得要求租金賠償。

5、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時承租方應立即向交管部門報案並在12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因承租方原因被保險公司拒絕賠償,全部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6、意外風險分擔辦法、比例等如雙方另有約定,按約定辦理。

第五條違約責任

1、除重大政策性變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規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賠償相應經濟損失外,還應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賃金額總數20%的違約金。

2、承租方如不能按時交還租賃車輛,每逾期一日,除繼續計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20%的違約金。逾期不足一日,按小時計收超時費。每提前一日,在交付日租金20%的違約金後退還該日租金。

3、承租方未能按合同規定交納租金,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租金的1%交納滯納金。

4、出租方不能履行第一條第3、4款,承租方可終止合同,要求出租方退還租賃車輛停駛期間租金及違約金。

第六條其它

承租方如要求延長租期,須在合同到期前5日提出續租申請,出租方有權決定是否接續租。

1、以上有約定的按約定處理,其它有違約行為的,違約一方負有賠償對方損失的責任。

2、本合同一式三份,經甲方、乙方、擔保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3、本合同的糾紛訴訟歸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管轄。

術語解釋

1、出租方:獲________________交通局頒發汽車租賃經營許可證的為承租方提供汽車租賃服務的企業。

2、承租方:與出租方訂立汽車租賃合同,獲得租賃車輛使用權的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組織。

3、擔保人:當承租方不能履行汽車租賃雙方簽定的合同時,代為承擔相應責任的第三方。

4、租賃車輛:依照汽車租賃合同及附件約定,出租方提供給承租方使用的車輛,包括附屬設施、部件和牌證。

5、租金:承租方為獲得租賃車輛使用權及其功能,按照合同規定向出租方支付的費用。租金單位為____元/月、____元/天、____元/小時。

6、超時費:超過合同規定租期且不足一個收費週期,以合同規定租金標準,計收超時部分的租金。

7、超程費:超出合同規定的行駛里程部分,按元/公里記收費用。

8、保證金:為保證承租方履行合同義務,由承租方提供的資金形式的擔保。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