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工作範例 辦公範例 個人範例 黨團範例 簡歷範例 學生範例 其他範例 專題範例
當前位置:三優範文網 > 合同 > 租房合同

租用企業簡訊增值運營平臺協議(通用5篇)

欄目: 租房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2.23W

租用企業簡訊增值運營平臺協議 篇1

甲方:_________

租用企業簡訊增值運營平臺協議(通用5篇)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經協商,雙方就甲方向乙方租用企業簡訊增值運營平臺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的義務

甲方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包括,但不限於:

1.1租用乙方提供的企業簡訊平臺。

1.2如果甲方圍繞系統進行任何型別的推廣活動,應確保中國法律、法規、行政或地方性規章所要求的所有適用的執照、許可和授權已經獲得,且與該執照、許可和授權相關的任何條件已經得到遵守。

1.3遵守與服務提供商有關的所有法律法規和行政或地方規章,包括但不限於《網際網路資訊服務管理辦法》,以及中國移動和中國聯通的規章制度

1.4確保圍繞應用服務進行的所有推廣活動是合法的。

1.5嚴格監督確保群發簡訊的內容健康合法。

1.6限制群組傳送的簡訊,每一終端使用者每次群發的物件不超過協議商定數量。

1.7在終端使用者收到任何甲方的服務或傳送的簡訊之前獲得終端使用者的同意。

1.8協助有關政府部門追查通過增值平臺傳送的簡訊來源。

1.9遵守中國移動或中國聯通在緊急情況下為維持正常而穩定的簡訊而進行的調整。

1.10向乙方提供客戶服務方案,處理企業使用者提出的與網路通訊和乙方服務無關的諮詢和投拆。

第二條乙方的義務

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如下服務:

2.1在中國的簡訊平臺服務,以使甲方能通過簡訊接入包括中國聯通、中國移動在內的移動運營商;

2.2保證企業使用者可通過簡訊平臺接入建立應用服務。

2.3提供簡訊閘道器的api介面資料,並安排專項技術人員配合甲方的開發隊伍,做到對甲方所遇到的問題及時響應.

2.4向甲方提供現有的線上簡訊應用開發管理系統,以加快甲方的測試平臺開發速度。

2.5在系統測試階段,乙方將承擔一定數量的因測試而產生的簡訊傳送費用,在系統正式商業運營後,應將此部分費用計入運營成本中予以支付。

2.6在該合作備忘錄簽署後,乙方應即向甲方提供針對系統開發或聯接的技術培訓。

第三條支付方式和使用條件

甲方應該向乙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_元的系統設定費。(目前屬於推廣階段,免除該費用)第一次人民幣_________元的預付費。每傳送一條短訊息_________元,從預付費中扣除,該預付費需要在1年內用完。以後的預付費可以按照實際需要數增加。銀行帳號:_________。

甲方承認,乙方向甲方提供簡訊平臺服務的條件是甲方只能將簡訊平臺服務用於企業簡訊運營平臺所相關的應用服務。甲方不得使用簡訊平臺服務於:

3.1向身處中國境內的中國移動或中國聯通移動數字使用者以外的使用者的移動裝置或設施傳送簡訊平臺簡訊;

3.2傳送未經許可的資訊;

3.3傳輸任何誹謗的、侮辱的、侵犯的、不雅的、淫穢的、威脅的或者騷擾的內容;

3.4以任何形式違反合同中規定的任何義務或責任,造成侵權,或者給第三方造成其它損害,或者侵害第三人擁有或授權的任何智慧財產權;

3.5從事違反中國法律的行為,包括但不限於誹謗、侮辱、淫穢或者妨礙司法,或者從事違反有關法規或規範性檔案的行為;

3.6損害或干擾中國移動或中國聯通網路的正常營運,或任何第三方的簡訊平臺服務或電信網路或裝置的正常運營。

第四條排它性

乙方根據本合同提供的服務是非排它的,乙方保留向其他客戶和夥伴提供類似服務和應用服務的權利。

第五條報告

乙方將向甲方提供一個基於網路的每週七天每天二十四小時可接入的有關應用服務的簡訊流量的報告介面。乙方應保證該報告介面的準確性。

第六條暫停服務

6.1乙方可以在任何一天的下午十一點到上午六點為乙方網路維護或保養目的而暫停部分或全部簡訊平臺服務,但是乙方須提前至少二十四小時通知甲方。

6.2儘管乙方會以合理可行的方式努力做出通知,但乙方也可以在任何時候(包括不經通知)立刻暫停部分或全部簡訊平臺服務,包括:

(a)當中國移動或中國聯通被要求對其網路的任何部分進行修理、維護或保養時;

(b)如果該暫停是為減少或防止簡訊平臺服務的欺詐或干擾所要求的;

(c)當乙方被要求遵守任何與簡訊平臺服務有關的適用於中國移動或中國聯通的任何規定時;

(d)某一客戶未能就應用服務支付拖欠中國移動或中國聯通的任何費用。

第七條期限與終止

7.1除非根據本條終止,本合同將於開始日生效並持續有效_________年。

7.2如果乙方提前三十天收到中國移動或中國聯通關於乙方與其分別訂立的協議或合同的書面終止通知,乙方可以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甲方終止本合同,而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7.3在下述情況下,乙方可以立即通知甲方終止本合同而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a)乙方合理地認為其與甲方的聯絡導致乙方的名稱、聲譽、服務或人員正在或已經遭受名譽損害;

(b)任何對於本合同下義務的履行必須的法定批准被撤回或要求任何新的法定批准;

(c)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一、三、十二或十四條的任何規定;

(d)甲方無力清償債務或者處於清算、重組或者破產程式或者被解散。

第八條保證

甲方向乙方保證:

8.1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合法設立並有效存續;

8.2其得到了合法的授權並且得到了所有必需的同意、許可、允許和批准,以訂立本合同並遵守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8.3訂立和履行本合同不違反任何承諾、義務或者安排(無論書面或者其它方式)或者任何法律。

第九條賠償

9.1甲方應該對於乙方所遭受的產生於或與以下事由有關的所有損失、費用、損害予以補償(包括足額補償法律費用):

(a)受到簡訊平臺服務的提供人或者對簡訊平臺服務信賴有關的任何人提出的權利主張,包括但不限於終端使用者;

(b)甲方的任何行動、疏漏或過失;

(c)因甲方的裝置或軟體的錯誤或錯誤使用,或者因甲方的人員、代理或承包商的原因而產生的發至終端使用者或者任何其他人的簡訊平臺資訊;

(d)甲方違反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條款;

(e)乙方依據第十一條(責任的排除和限制)而免責的任何責任;

(f)甲方違反在第三條和第八條項下所作承諾。

9.2第9.1條中關於賠償的規定不適用於任何人因乙方的疏忽或過失行為而遭受身體傷害或死亡而提出的任何權利主張。

9.3甲方陳述並保證在本合同期限內,任何推廣活動將:

(a)遵守其營業執照和任何其它的許可、允許和授權等等;

(b)依據第三條進行;

(c)不違反任何法律;

(d)不誤導或者欺騙或者可能誤導或欺騙;

(e)不具有誹謗性;

(f)在任何方面不淫穢或者不具侮辱性;

(g)任何基於移動設施方面的推廣活動的使用、儲存、傳送和展示將不侵犯任何人的智慧財產權。

第十條責任的排除和限制

10.1在不限制本條規定的責任排除或限制的情況下,甲方承認乙方不因網路錯誤、網路阻塞或任何傳輸掉線而造成的不能提供全部或部分簡訊平臺服務或任何簡訊的傳送或傳遞而對甲方或其他人承擔責任。

10.2在不擴充套件乙方在本條款下責任的情況下,乙方對於因任何違反本合同條款而產生的對甲方的責任限於(根據乙方的選擇)退還與所發生的違約有關服務的價格。

第十一條保密

11.1一方只能為本合同的目的而使用另一方的保密資訊。一方不得向任何人披露另一方的保密資訊,除非:

(a)為行使本合同項下其權利和履行其義務的目的而向其人員和法律或其他專業顧問進行披露;

(b)如果法律要求接收資訊方披露該資訊或者接收一方的證券上市而按任何證券交易所的上市規則要求其披露;

(c)接收一方依據與本合同有關的法律程式而被要求對該資訊進行披露。

11.2依據本合同從另一方收到保密資訊的一方必須應另一方的要求,在合理的時間內向該方歸還或移交所有包含或涉及其所佔有的或在其權力或控制下的,或依據第11.1(a)條或11.1(b)條而從其處獲得保密資訊的人所佔有的、在其權力或者控制下的所有檔案或其他資料。

11.3在本合同終止或期滿後本條依然有效。

第十二條祕密

12.1儘管本合同有其他規定,本條款的內容依然適用。

12.2甲方必須:

(a)不披露任何個人資訊,除非:(i)為許可的目的所必需的向甲方的管理人員,員工或者承包商進行的披露;(ii)應法律要求。如果甲方知道該披露的要求,甲方必須立刻通知乙方;(iii)取得乙方事先的同意;

(b)保證依據上述第a(i)條而獲悉所披露的個人資訊的任何人不做任何構成違反本合同的行為。

12.3甲方必須保證當它收集、使用、披露、轉讓、儲存或者以其它方式處理與終端使用者或任何人有關的個人資訊時,它將遵守所有可適用的法律和法規。甲方必須保證它的每一位客戶同意與本條相同的保密義務。

第十三條管轄法律和爭議解決

13.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13.2所有產生於乙方和甲方之間的糾紛和矛盾應提交乙方所在地仲裁委員會依據其屆時有效的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應是終局的並有約束力,並可被任何具有相關司法管轄法院的執行。任何產生於本合同的仲裁的勝訴方應得到其支付的訴訟費用的補償,包括合理的律師費用。

第十四條對一方員工的誘聘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和因任何原因終止後六個月的期間,任何一方均不得拉攏和勸誘另一方的任何僱員接受其聘請或僱用。如果任何有關方違反本條規定,其應已認識到另一方將因此遭受實質性的損害。因此,其應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應等於另一方在以前的十二個月中支付給該員工的工資總額。

第十五條不放棄權利

任何一方沒有行使或延誤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均不視為對權利的放棄。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租用企業簡訊增值運營平臺協議 篇2

租用企業簡訊增值運營平臺協議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經協商,雙方就甲方向乙方租用企業簡訊增值運營平臺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的義務

甲方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包括,但不限於:

1.1?租用乙方提供的企業簡訊平臺。

1.2?如果甲方圍繞系統進行任何型別的推廣活動,應確保中國法律、法規、行政或地方性規章所要求的所有適用的執照、許可和授權已經獲得,且與該執照、許可和授權相關的任何條件已經得到遵守。

1.3?遵守與服務提供商有關的所有法律法規和行政或地方規章,包括但不限於《網際網路資訊服務管理辦法》,以及中國和中國規章制度

1.4?確保圍繞應用服務進行的所有推廣活動是合法的。

1.5?嚴格監督確保群發簡訊的內容健康合法。

1.6?限制群組傳送的簡訊,每一終端使用者每次群發的物件不超過協議商定數量。

1.7?在終端使用者收到任何甲方的服務或傳送的簡訊之前獲得終端使用者的同意。

1.8?協助有關政府部門追查通過增值平臺傳送的簡訊來源。

1.9?遵守中國或中國在緊急情況下為維持正常而穩定的簡訊而進行的調整。

1.10?向乙方提供客戶服務方案,處理企業使用者提出的與網路通訊和乙方服務無關的諮詢和投拆。

第二條?乙方的義務

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如下服務:

2.1?在中國的簡訊平臺服務,以使甲方能通過簡訊接入包括中國、中國在內的移動運營商;

2.2?保證企業使用者可通過簡訊平臺接入建立應用服務。

2.3?提供簡訊閘道器的api介面資料,並安排專項技術人員配合甲方的開發隊伍,做到對甲方所遇到的問題及時響應.

2.4?向甲方提供現有的線上簡訊應用開發管理系統,以加快甲方的測試平臺開發速度。

2.5?在系統測試階段,乙方將承擔一定數量的因測試而產生的簡訊傳送費用,在系統正式商業運營後,應將此部分費用計入運營成本中予以支付。

2.6?在該合作備忘錄簽署後,乙方應即向甲方提供針對系統開發或聯接的技術培訓。

第三條?支付方式和使用條件

甲方應該向乙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_元的系統設定費。(目前屬於推廣階段,免除該費用)第一次人民幣_________元的預付費。每傳送一條短訊息_________元,從預付費中扣除,該預付費需要在1年內用完。以後的預付費可以按照實際需要數增加。銀行帳號:_________。

甲方承認,乙方向甲方提供簡訊平臺服務的條件是甲方只能將簡訊平臺服務用於企業簡訊運營平臺所相關的應用服務。甲方不得使用簡訊平臺服務於:

3.1?向身處中國境內的中國或中國數字使用者以外的使用者的移動裝置或設施傳送簡訊平臺簡訊;

3.2?傳送未經許可的資訊;

3.3?傳輸任何誹謗的、侮辱的、侵犯的、不雅的、淫穢的、_____的或者騷擾的內容;

3.4?以任何形式違反合同中規定的任何義務或責任,造成侵權,或者給第三方造成其它損害,或者侵害第三人擁有或授權的任何智慧財產權;

3.5?從事違反中國法律的行為,包括但不限於誹謗、侮辱、淫穢或者妨礙司法,或者從事違反有關法規或規範性檔案的行為;

3.6?損害或干擾中國或中國網路的正常營運,或任何第三方的簡訊平臺服務或電信網路或裝置的正常運營。

第四條?排它性

乙方根據本合同提供的服務是非排它的,乙方保留向其他客戶和夥伴提供類似服務和應用服務的權利。

第五條?報告

乙方將向甲方提供一個基於網路的每週七天每天二十四小時可接入的有關應用服務的簡訊流量的報告介面。乙方應保證該報告介面的準確性。

第六條?暫停服務

6.1?乙方可以在任何一天的下午十一點到上午六點為乙方網路維護或保養目的而暫停部分或全部簡訊平臺服務,但是乙方須提前至少二十四小時通知甲方。

6.2?儘管乙方會以合理可行的方式努力做出通知,但乙方也可以在任何時候(包括不經通知)立刻暫停部分或全部簡訊平臺服務,包括:

(a)當中國或中國被要求對其網路的任何部分進行修理、維護或保養時;

(b)如果該暫停是為減少或防止簡訊平臺服務的欺詐或干擾所要求的;

(c)當乙方被要求遵守任何與簡訊平臺服務有關的適用於中國或中國任何規定時;

(d)某一客戶未能就應用服務支付拖欠中國或中國任何費用。

第七條?期限與終止

7.1?除非根據本條終止,本合同將於開始日生效並持續有效_________年。

7.2?如果乙方提前三十天收到中國或中國關於乙方與其分別訂立的協議或合同的書面終止通知,乙方可以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甲方終止本合同,而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7.3?在下述情況下,乙方可以立即通知甲方終止本合同而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a)乙方合理地認為其與甲方的聯絡導致乙方的名稱、聲譽、服務或人員正在或已經遭受名譽損害;

(b)任何對於本合同下義務的履行必須的法定批准被撤回或要求任何新的法定批准;

(c)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一、三、十二或十四條的任何規定;

(d)甲方無力清償債務或者處於清算、重組或者破產程式或者被解散。

第八條?保證

甲方向乙方保證:

8.1?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合法設立並有效存續;

8.2?其得到了合法的授權並且得到了所有必需的同意、許可、允許和批准,以訂立本合同並遵守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8.3?訂立和履行本合同不違反任何承諾、義務或者安排(無論書面或者其它方式)或者任何法律。

第九條?賠償

9.1?甲方應該對於乙方所遭受的產生於或與以下事由有關的所有損失、費用、損害予以補償(包括足額補償法律費用):

(a)受到簡訊平臺服務的提供人或者對簡訊平臺服務信賴有關的任何人提出的權利主張,包括但不限於終端使用者;

(b)甲方的任何行動、疏漏或過失;

(c)因甲方的裝置或軟體的錯誤或錯誤使用,或者因甲方的人員、代理或承包商的原因而產生的發至終端使用者或者任何其他人的簡訊平臺資訊;

(d)甲方違反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條款;

(e)乙方依據第十一條(責任的排除和限制)而免責的任何責任;

(f)甲方違反在第三條和第八條項下所作承諾。

9.2?第9.1條中關於賠償的規定不適用於任何人因乙方的疏忽或過失行為而遭受身體傷害或死亡而提出的任何權利主張。

9.3?甲方陳述並保證在本合同期限內,任何推廣活動將:

(a)遵守其營業執照和任何其它的許可、允許和授權等等;

(b)依據第三條進行;

(c)不違反任何法律;

(d)不誤導或者欺騙或者可能誤導或欺騙;

(e)不具有誹謗性;

(f)在任何方面不淫穢或者不具侮辱性;

(g)任何基於移動設施方面的推廣活動的使用、儲存、傳送和展示將不侵犯任何人的智慧財產權。

第十條?責任的排除和限制

10.1?在不限制本條規定的責任排除或限制的情況下,甲方承認乙方不因網路錯誤、網路阻塞或任何傳輸掉線而造成的不能提供全部或部分簡訊平臺服務或任何簡訊的傳送或傳遞而對甲方或其他人承擔責任。

10.2?在不擴充套件乙方在本條款下責任的情況下,乙方對於因任何違反本合同條款而產生的對甲方的責任限於(根據乙方的選擇)退還與所發生的違約有關服務的價格。

第十一條?保密

11.1?一方只能為本合同的目的而使用另一方的保密資訊。一方不得向任何人披露另一方的保密資訊,除非:

(a)為行使本合同項下其權利和履行其義務的目的而向其人員和法律或其他專業顧問進行披露;

(b)如果法律要求接收資訊方披露該資訊或者接收一方的證券上市而按任何證券交易所的上市規則要求其披露;

(c)接收一方依據與本合同有關的法律程式而被要求對該資訊進行披露。

11.2?依據本合同從另一方收到保密資訊的一方必須應另一方的要求,在合理的時間內向該方歸還或移交所有包含或涉及其所佔有的或在其權力或控制下的,或依據第11.1(a)條或11.1(b)條而從其處獲得保密資訊的人所佔有的、在其權力或者控制下的所有檔案或其他資料。

11.3?在本合同終止或期滿後本條依然有效。

第十二條?祕密

12.1?儘管本合同有其他規定,本條款的內容依然適用。

12.2?甲方必須:

(a)不披露任何個人資訊,除非:(i)為許可的目的所必需的向甲方的管理人員,員工或者承包商進行的披露;(ii)應法律要求。如果甲方知道該披露的要求,甲方必須立刻通知乙方;(iii)取得乙方事先的同意;

12.3?甲方必須保證當它收集、使用、披露、轉讓、儲存或者以其它方式處理與終端使用者或任何人有關的個人資訊時,它將遵守所有可適用的法律和法規。甲方必須保證它的每一位客戶同意與本條相同的保密義務。

第十三條?管轄法律和爭議解決

13.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13.2?所有產生於乙方和甲方之間的糾紛和矛盾應提交乙方所在地_____委員會依據其屆時有效的規則進行_____。_____裁決應是終局的並有約束力,並可被任何具有相關司法管轄法院的執行。任何產生於本合同的_____的勝訴方應得到其支付的訴訟費用的補償,包括合理的_____用。

第十四條?對一方員工的誘聘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和因任何原因終止後六個月的期間,任何一方均不得拉攏和勸誘另一方的任何僱員接受其聘請或僱用。如果任何有關方違反本條規定,其應已認識到另一方將因此遭受實質性的損害。因此,其應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應等於另一方在以前的十二個月中支付給該員工的工資總額。

第十五條?不放棄權利

任何一方沒有行使或延誤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均不視為對權利的放棄。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租用企業簡訊增值運營平臺協議 篇3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經協商,雙方就甲方向乙方租用企業簡訊增值運營平臺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的義務

甲方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包括,但不限於:

1.1?租用乙方提供的企業簡訊平臺。

1.2?如果甲方圍繞系統進行任何型別的推廣活動,應確保中國法律、法規、行政或地方性規章所要求的所有適用的執照、許可和授權已經獲得,且與該執照、許可和授權相關的任何條件已經得到遵守。

1.3?遵守與服務提供商有關的所有法律法規和行政或地方規章,包括但不限於《網際網路資訊服務管理辦法》,以及中國和中國規章制度。

1.4?確保圍繞應用服務進行的所有推廣活動是合法的。

1.5?嚴格監督確保群發簡訊的內容健康合法。

1.6?限制群組傳送的簡訊,每一終端使用者每次群發的物件不超過協議商定數量。

1.7?在終端使用者收到任何甲方的服務或傳送的簡訊之前獲得終端使用者的同意。

1.8?協助有關政府部門追查通過增值平臺傳送的簡訊來源。

1.9?遵守中國或中國在緊急情況下為維持正常而穩定的簡訊而進行的調整。

1.10?向乙方提供客戶服務方案,處理企業使用者提出的與網路通訊和乙方服務無關的諮詢和投拆。

第二條?乙方的義務

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如下服務:

2.1?在中國的簡訊平臺服務,以使甲方能通過簡訊接入包括中國、中國在內的移動運營商;

2.2?保證企業使用者可通過簡訊平臺接入建立應用服務。

2.3?提供簡訊閘道器的api介面資料,並安排專項技術人員配合甲方的開發隊伍,做到對甲方所遇到的問題及時響應.

2.4?向甲方提供現有的線上簡訊應用開發管理系統,以加快甲方的測試平臺開發速度。

2.5?在系統測試階段,乙方將承擔一定數量的因測試而產生的簡訊傳送費用,在系統正式商業運營後,應將此部分費用計入運營成本中予以支付。

2.6?在該合作備忘錄簽署後,乙方應即向甲方提供針對系統開發或聯接的技術培訓。

第三條?支付方式和使用條件

甲方應該向乙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_元的系統設定費。(目前屬於推廣階段,免除該費用)第一次人民幣_________元的預付費。每傳送一條短訊息_________元,從預付費中扣除,該預付費需要在1年內用完。以後的預付費可以按照實際需要數增加。銀行帳號:_________。

甲方承認,乙方向甲方提供簡訊平臺服務的條件是甲方只能將簡訊平臺服務用於企業簡訊運營平臺所相關的應用服務。甲方不得使用簡訊平臺服務於:

3.1?向身處中國境內的中國或中國移動數字使用者以外的使用者的移動裝置或設施傳送簡訊平臺簡訊;

3.2?傳送未經許可的資訊;

3.3?傳輸任何誹謗的、侮辱的、侵犯的、不雅的、淫穢的、_____的或者騷擾的內容;

3.4?以任何形式違反合同中規定的任何義務或責任,造成侵權,或者給第三方造成其它損害,或者侵害第三人擁有或授權的任何智慧財產權;

3.5?從事違反中國法律的行為,包括但不限於誹謗、侮辱、淫穢或者妨礙司法,或者從事違反有關法規或規範性檔案的行為;

3.6?損害或干擾中國或中國網路的正常營運,或任何第三方的簡訊平臺服務或電信網路或裝置的正常運營。

第四條?排它性

乙方根據本合同提供的服務是非排它的,乙方保留向其他客戶和夥伴提供類似服務和應用服務的權利。

第五條?報告

乙方將向甲方提供一個基於網路的每週七天每天二十四小時可接入的有關應用服務的簡訊流量的報告介面。乙方應保證該報告介面的準確性。

第六條?暫停服務

6.1?乙方可以在任何一天的下午十一點到上午六點為乙方網路維護或保養目的而暫停部分或全部簡訊平臺服務,但是乙方須提前至少二十四小時通知甲方。

6.2?儘管乙方會以合理可行的方式努力做出通知,但乙方也可以在任何時候(包括不經通知)立刻暫停部分或全部簡訊平臺服務,包括:

(a)當中國或中國被要求對其網路的任何部分進行修理、維護或保養時;

(b)如果該暫停是為減少或防止簡訊平臺服務的欺詐或干擾所要求的;

(c)當乙方被要求遵守任何與簡訊平臺服務有關的適用於中國或中國任何規定時;

(d)某一客戶未能就應用服務支付拖欠中國或中國任何費用。

第七條?期限與終止

7.1?除非根據本條終止,本合同將於開始日生效並持續有效_________年。

7.2?如果乙方提前三十天收到中國或中國關於乙方與其分別訂立的協議或合同的書面終止通知,乙方可以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甲方終止本合同,而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7.3?在下述情況下,乙方可以立即通知甲方終止本合同而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a)乙方合理地認為其與甲方的聯絡導致乙方的名稱、聲譽、服務或人員正在或已經遭受名譽損害;

(b)任何對於本合同下義務的履行必須的法定批准被撤回或要求任何新的法定批准;

(c)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一、三、十二或十四條的任何規定;

(d)甲方無力清償債務或者處於清算、重組或者破產程式或者被解散。

第八條?保證

甲方向乙方保證:

8.1?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合法設立並有效存續;

8.2?其得到了合法的授權並且得到了所有必需的同意、許可、允許和批准,以訂立本合同並遵守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8.3?訂立和履行本合同不違反任何承諾、義務或者安排(無論書面或者其它方式)或者任何法律。

第九條?賠償

9.1?甲方應該對於乙方所遭受的產生於或與以下事由有關的所有損失、費用、損害予以補償(包括足額補償法律費用):

(a)受到簡訊平臺服務的提供人或者對簡訊平臺服務信賴有關的任何人提出的權利主張,包括但不限於終端使用者;

(b)甲方的任何行動、疏漏或過失;

(c)因甲方的裝置或軟體的錯誤或錯誤使用,或者因甲方的人員、代理或承包商的原因而產生的發至終端使用者或者任何其他人的簡訊平臺資訊;

(d)甲方違反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條款;

(e)乙方依據第十一條(責任的排除和限制)而免責的任何責任;

(f)甲方違反在第三條和第八條項下所作承諾。

9.2?第9.1條中關於賠償的規定不適用於任何人因乙方的疏忽或過失行為而遭受身體傷害或死亡而提出的任何權利主張。

9.3?甲方陳述並保證在本合同期限內,任何推廣活動將:

(a)遵守其營業執照和任何其它的許可、允許和授權等等;

(b)依據第三條進行;

(c)不違反任何法律;

(d)不誤導或者欺騙或者可能誤導或欺騙;

(e)不具有誹謗性;

(f)在任何方面不淫穢或者不具侮辱性;

(g)任何基於移動設施方面的推廣活動的使用、儲存、傳送和展示將不侵犯任何人的智慧財產權。

第十條?責任的排除和限制

10.1?在不限制本條規定的責任排除或限制的情況下,甲方承認乙方不因網路錯誤、網路阻塞或任何傳輸掉線而造成的不能提供全部或部分簡訊平臺服務或任何簡訊的傳送或傳遞而對甲方或其他人承擔責任。

10.2?在不擴充套件乙方在本條款下責任的情況下,乙方對於因任何違反本合同條款而產生的對甲方的責任限於(根據乙方的選擇)退還與所發生的違約有關服務的價格。

第十一條?保密

11.1?一方只能為本合同的目的而使用另一方的保密資訊。一方不得向任何人披露另一方的保密資訊,除非:

(a)為行使本合同項下其權利和履行其義務的目的而向其人員和法律或其他專業顧問進行披露;

(b)如果法律要求接收資訊方披露該資訊或者接收一方的證券上市而按任何證券交易所的上市規則要求其披露;

(c)接收一方依據與本合同有關的法律程式而被要求對該資訊進行披露。

11.2?依據本合同從另一方收到保密資訊的一方必須應另一方的要求,在合理的時間內向該方歸還或移交所有包含或涉及其所佔有的或在其權力或控制下的,或依據第11.1(a)條或11.1(b)條而從其處獲得保密資訊的人所佔有的、在其權力或者控制下的所有檔案或其他資料。

11.3?在本合同終止或期滿後本條依然有效。

第十二條?祕密

12.1?儘管本合同有其他規定,本條款的內容依然適用。

12.2?甲方必須:

(a)不披露任何個人資訊,除非:(i)為許可的目的所必需的向甲方的管理人員,員工或者承包商進行的披露;(ii)應法律要求。如果甲方知道該披露的要求,甲方必須立刻通知乙方;(iii)取得乙方事先的同意;

12.3?甲方必須保證當它收集、使用、披露、轉讓、儲存或者以其它方式處理與終端使用者或任何人有關的個人資訊時,它將遵守所有可適用的法律和法規。甲方必須保證它的每一位客戶同意與本條相同的保密義務。

第十三條?管轄法律和爭議解決

13.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13.2?所有產生於乙方和甲方之間的糾紛和矛盾應提交乙方所在地_____委員會依據其屆時有效的規則進行_____。_____裁決應是終局的並有約束力,並可被任何具有相關司法管轄法院的執行。任何產生於本合同的_____的勝訴方應得到其支付的訴訟費用的補償,包括合理的_____用。

第十四條?對一方員工的誘聘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和因任何原因終止後六個月的期間,任何一方均不得拉攏和勸誘另一方的任何僱員接受其聘請或僱用。如果任何有關方違反本條規定,其應已認識到另一方將因此遭受實質性的損害。因此,其應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應等於另一方在以前的十二個月中支付給該員工的工資總額。

第十五條?不放棄權利

任何一方沒有行使或延誤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均不視為對權利的放棄。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租用企業簡訊增值運營平臺協議 篇4

承租方(簡稱甲方):

地址:

郵編:

授權代表:

統一社會信用程式碼:

電話:

傳真:

出租方(簡稱乙方):

地址:

郵編:

授權代表:

統一社會信用程式碼:

電話:

傳真:

經協商,雙方就甲方向乙方租用企業簡訊增值運營平臺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的義務

甲方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包括,但不限於:

1.1 租用乙方提供的企業簡訊平臺。

1.2 如果甲方圍繞系統進行任何型別的推廣活動,應確保中國法律法規、行政或地方性規章所要求的所有適用的執照、許可和授權已經獲得,且與該執照、許可和授權相關的任何條件已經得到遵守。

1.3 遵守與服務提供商有關的所有法律法規和行政或地方規章,包括但不限於《網際網路資訊服務管理辦法》,以及中國移動和中國聯通的規章制度。

1.4 確保圍繞應用服務進行的所有推廣活動是合法的。

1.5 嚴格監督確保群發簡訊的內容健康合法。

1.6 限制群組傳送的簡訊,每一終端使用者每次群發的物件不超過協議商定數量。

1.7 在終端使用者收到任何甲方的服務或傳送的簡訊之前獲得終端使用者的同意。

1.8 協助有關政府部門追查通過增值平臺傳送的簡訊來源。

1.9 遵守中國移動或中國聯通在緊急情況下為維持正常而穩定的簡訊服務而進行的調整。

1.10 向乙方提供客戶服務方案,處理企業使用者提出的與網路通訊和乙方服務無關的諮詢和投拆。

第二條 乙方的義務

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如下服務:

2.1 在中國的簡訊平臺服務,以使甲方能通過簡訊接入包括中國聯通、中國移動在內的移動運營商。

2.2 保證企業使用者可通過簡訊平臺接入建立應用服務。

2.3 提供簡訊閘道器的API介面資料,並安排專項技術人員配合甲方的開發隊伍,做到對甲方所遇到的問題及時響應。

2.4 向甲方提供現有的線上簡訊應用開發管理系統,以加快甲方的測試平臺開發速度。

2.5 在系統測試階段,乙方將承擔一定數量的因測試而產生的簡訊傳送費用,在系統進行正式商業運營後,應將此部分費用計入運營成本中予以支付。

2.6 在該合作備忘錄簽署後,乙方應立即向甲方提供針對系統開發或聯接的技術培訓。

第三條 支付方式和使用條件

甲方應該向乙方支付:人民幣 元的系統設定費(目前屬於推廣階段,免除該費用),第一次人民幣 元的預付費。每傳送一條短訊息 元,從預付費中扣除,該預付費需要在1年內用完。以後的預付費可以按照實際需要數增加。

銀行帳號: 。賬戶名: 。開戶銀行: 。

甲方承認,乙方向甲方提供簡訊平臺服務的條件是甲方只能將簡訊平臺服務用於企業簡訊運營平臺所相關的應用服務。甲方不得使用簡訊平臺服務於:

3.1 向身處中國境內的中國移動或中國聯通移動數字使用者以外的使用者的移動裝置或設施傳送簡訊平臺簡訊;

3.2 傳送未經許可的資訊;

3.3 傳輸任何誹謗的、侮辱的、侵犯的、不雅的、淫穢的、威脅的或者騷擾的內容;

3.4 以任何形式違反合同中規定的任何義務或責任,造成侵權,或者給第三方造成其它損害,或者侵害第三人擁有或授權的任何智慧財產權;

3.5 從事違反中國法律規定的禁止行為,包括但不限於誹謗、侮辱、淫穢或者妨礙司法,或者從事違反有關法規或規範性檔案的行為;

3.6 損害或干擾中國移動或中國聯通網路的正常營運,或任何第三方的簡訊平臺服務或電信網路或裝置的正常運營。

第四條 排它性

乙方根據本合同提供的服務是非排它的,乙方保留向其他客戶和夥伴提供類似服務和應用服務的權利。

第五條 報告

乙方將向甲方提供一個基於網路的每週七天每天二十四小時可接入的有關應用服務簡訊流量的報告介面。乙方應保證該報告介面的準確性。

第六條 暫停服務

6.1 乙方可以在任何一天的下午十一點到第二天上午六點之間為乙方網路維護或保養目的而暫停部分或全部簡訊平臺服務,但是乙方須提前至少二十四小時通知甲方。

6.2 儘管乙方會以合理可行的方式努力做出通知,但乙方也可以在任何時候(包括不經通知)立刻暫停部分或全部簡訊平臺服務,包括:

(a)當中國移動或中國聯通被要求對其網路的任何部分進行修理、維護或保養時;

(b)如果該暫停是為減少或防止簡訊平臺服務的欺詐或干擾所要求的;

(c)當乙方被要求遵守任何與簡訊平臺服務有關的適用於中國移動或中國聯通的任何規定時;

(d)某一客戶未能就應用服務支付拖欠中國移動或中國聯通的任何費用。

第七條 期限與終止

7.1 除非根據本條終止,本合同將於 年開始生效並持續有效 年。

7.2 如果乙方提前三十天收到中國移動或中國聯通關於乙方與其分別訂立的協議或合同的書面終止通知,乙方可以提前 天書面通知甲方終止本合同,而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7.3 在下述情況下,乙方可以立即通知甲方終止本合同而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a)乙方合理地認為其與甲方的聯絡,導致乙方的名稱、聲譽、服務或人員正在或已經遭受名譽損害;

(b)任何對於本合同下義務的履行必須的法定批准被撤回或要求任何新的法定批准;

(c)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一、三、十二或十四條的任何規定;

(d)甲方無力清償債務或者處於清算、重組或者破產程式或者被解散。

第八條 保證

甲方向乙方保證:

8.1 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合法設立並有效存續;

8.2 其得到了合法的授權並且得到了所有必需的同意、許可、允許和批准,以訂立本合同並遵守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8.3 訂立和履行本合同不違反任何承諾、義務或者安排(無論書面或者其它方式)或者任何法律;

第九條 賠償

9.1 甲方應該對於乙方所遭受的產生於或與以下事由有關的所有損失、費用、損害予以補償(包括足額補償法律費用):

(a)受到簡訊平臺服務的提供人或者對簡訊平臺服務信賴有關的任何人提出的權利主張,包括但不限於終端使用者;

(b)甲方的任何行動、疏漏或過失;

(c)因甲方的裝置或軟體的錯誤或錯誤使用,或者因甲方的人員、代理或承包商的原因而產生的發至終端使用者或者任何其他人的簡訊平臺資訊;

(d)甲方違反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條款;

(e)乙方依據第十一條(責任的排除和限制)而免責的任何責任;

(f)甲方違反在第三條和第八條項下所作承諾。

9.2 第9.1條中關於賠償的規定不適用於任何人因乙方的疏忽或過失行為而遭受身體傷害或死亡而提出的任何權利主張。

9.3 甲方陳述並保證在本合同期限內,任何推廣活動將:

(a)遵守其營業執照和任何其它的許可、允許和授權等等;

(b)依據第三條進行;

(c)不違反任何法律;

(d)不誤導或者欺騙或者可能誤導或欺騙;

(e)不具有誹謗性;

(f)在任何方面不淫穢或者不具侮辱性;

(g)任何基於移動設施方面的推廣活動的使用、儲存、傳送和展示將不侵犯任何人的智慧財產權。

第十條 責任的排除和限制

10.1 在不限制本條規定的責任排除或限制的情況下,甲方承認乙方不因網路錯誤、網路阻塞或任何傳輸掉線而造成的不能提供全部或部分簡訊平臺服務或任何簡訊的傳送或傳遞而對甲方或其他人承擔責任。

10.2 在不擴充套件乙方在本條款下責任的情況下,乙方對於因任何違反本合同條款而產生的對甲方的責任限於(根據乙方的選擇)退還與所發生的違約有關服務的價格。

第十一條 保密

11.1 一方只能為本合同的目的而使用另一方的保密資訊。一方不得向任何人披露另一方的保密資訊,除非:

(a)為行使本合同項下其權利和履行其義務的目的而向其人員或其他專業顧問進行披露;

(b)如果法律要求接收資訊方披露該資訊或者接收一方的證券上市而按任何證券交易所的上市規則要求其披露;

(c)接收一方依據與本合同有關的法律程式而被要求對該資訊進行披露。

11.2 依據本合同從另一方收到保密資訊的一方必須應另一方的要求,在合理的時間內向該方歸還或移交所有包含或涉及其所佔有的或在其權力控制下的,或依據第11.1(a)條或11.1(b)條而從其處獲得保密資訊的人所佔有的、在其權力控制下的所有檔案或其他資料。

11.3 在本合同終止或期滿後本條依然有效。

第十二條 祕密

12.1 儘管本合同有其他規定,本條款的內容依然適用。

12.2 甲方必須:

(a)不披露任何個人資訊,除非:

(i.)為許可的目的所必需的向甲方的管理人員,員工或者承包商進行的披露;

(ii.)應法律要求。如果甲方知道該披露的要求,甲方必須立刻通知乙方;

(iii.)取得乙方事先的同意。

(b)保證依據上述第a(i)條而獲悉所披露的個人資訊的任何人不做任何構成違反本合同的行為。

12.3 甲方必須保證當它收集、使用、披露、轉讓、儲存或者以其它方式處理與終端使用者或任何人有關的個人資訊時,它將遵守所有可適用的法律和法規。甲方必須保證它的每一位客戶同意與本條相同的保密義務。

第十三條 管轄法律和爭議解決

13.1 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13.2 所有產生於乙方和甲方之間的糾紛和矛盾應提交 所在地 仲裁委員會依據其屆時有效的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應是終局的並有約束力,並可被任何具有相關司法管轄權的法院執行。任何產生於本合同的仲裁的勝訴方應得到其支付的訴訟費用的補償,包括合理的律師費用。

第十四條 對一方員工的誘聘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和因任何原因終止後六個月的期間,任何一方均不得拉攏和勸誘另一方的任何僱員接受其聘請或僱用。如果任何有關方違反本條規定,其應已認識到另一方將因此遭受實質性的損害。因此,其應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應等於另一方在以前的十二個月中支付給該員工的工資總額。

第十五條 不放棄權利

任何一方沒有行使或延誤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均不視為對權利的放棄。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租用企業簡訊增值運營平臺協議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

經協商,雙方就甲方向乙方租用企業簡訊增值運營平臺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的義務

甲方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包括,但不限於:

1.1 租用乙方提供的企業簡訊平臺。

1.2 如果甲方圍繞系統進行任何型別的推廣活動,應確保中國法律、法規、行政或地方性規章所要求的所有適用的執照、許可和授權已經獲得,且與該執照、許可和授權相關的任何條件已經得到遵守。

1.3 遵守與服務提供商有關的所有法律法規和行政或地方規章,包括但不限於《網際網路資訊服務管理辦法》,以及中國移動和中國聯通的規章制度。

1.4 確保圍繞應用服務進行的所有推廣活動是合法的。

1.5 嚴格監督確保群發簡訊的內容健康合法。

1.6 限制群組傳送的簡訊,每一終端使用者每次群發的物件不超過協議商定數量。

1.7 在終端使用者收到任何甲方的服務或傳送的簡訊之前獲得終端使用者的同意。

1.8 協助有關政府部門追查通過增值平臺傳送的簡訊來源。

1.9 遵守中國移動或中國聯通在緊急情況下為維持正常而穩定的簡訊而進行的調整。

1.10 向乙方提供客戶服務方案,處理企業使用者提出的與網路通訊和乙方服務無關的諮詢和投拆。

第二條 乙方的義務

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如下服務:

2.1 在中國的簡訊平臺服務,以使甲方能通過簡訊接入包括中國聯通、中國移動在內的移動運營商;

2.2 保證企業使用者可通過簡訊平臺接入建立應用服務。

2.3 提供簡訊閘道器的api介面資料,並安排專項技術人員配合甲方的開發隊伍,做到對甲方所遇到的問題及時響應.

2.4 向甲方提供現有的線上簡訊應用開發管理系統,以加快甲方的測試平臺開發速度。

2.5 在系統測試階段,乙方將承擔一定數量的因測試而產生的簡訊傳送費用,在系統正式商業運營後,應將此部分費用計入運營成本中予以支付。

2.6 在該合作備忘錄簽署後,乙方應即向甲方提供針對系統開發或聯接的技術培訓。

第三條 支付方式和使用條件

甲方應該向乙方支付:人民幣______元的系統設定費。(目前屬於推廣階段,免除該費用)第一次人民幣______元的預付費。每傳送一條短訊息______元,從預付費中扣除,該預付費需要在1年內用完。以後的預付費可以按照實際需要數增加。銀行帳號:______

甲方承認,乙方向甲方提供簡訊平臺服務的條件是甲方只能將簡訊平臺服務用於企業簡訊運營平臺所相關的應用服務。甲方不得使用簡訊平臺服務於:

3.1 向身處中國境內的中國移動或中國聯通移動數字使用者以外的使用者的移動裝置或設施傳送簡訊平臺簡訊;

3.2 傳送未經許可的資訊;

3.3 傳輸任何誹謗的、侮辱的、侵犯的、不雅的、淫穢的、威脅的或者騷擾的內容;

3.4 以任何形式違反合同中規定的任何義務或責任,造成侵權,或者給第三方造成其它損害,或者侵害第三人擁有或授權的任何智慧財產權;

3.5 從事違反中國法律的行為,包括但不限於誹謗、侮辱、淫穢或者妨礙司法,或者從事違反有關法規或規範性檔案的行為;

3.6 損害或干擾中國移動或中國聯通網路的正常營運,或任何第三方的簡訊平臺服務或電信網路或裝置的正常運營。

第四條 排它性

乙方根據本合同提供的服務是非排它的,乙方保留向其他客戶和夥伴提供類似服務和應用服務的權利。

第五條 報告

乙方將向甲方提供一個基於網路的每週七天每天二十四小時可接入的有關應用服務的簡訊流量的報告介面。乙方應保證該報告介面的準確性。

第六條 暫停服務

6.1 乙方可以在任何一天的下午十一點到上午六點為乙方網路維護或保養目的而暫停部分或全部簡訊平臺服務,但是乙方須提前至少二十四小時通知甲方。

6.2 儘管乙方會以合理可行的方式努力做出通知,但乙方也可以在任何時候(包括不經通知)立刻暫停部分或全部簡訊平臺服務,包括:

(a)當中國移動或中國聯通被要求對其網路的任何部分進行修理、維護或保養時;

(b)如果該暫停是為減少或防止簡訊平臺服務的欺詐或干擾所要求的;

(c)當乙方被要求遵守任何與簡訊平臺服務有關的適用於中國移動或中國聯通的任何規定時;

(d)某一客戶未能就應用服務支付拖欠中國移動或中國聯通的任何費用。

第七條 期限與終止

7.1 除非根據本條終止,本合同將於開始日生效並持續有效_________年。

7.2 如果乙方提前三十天收到中國移動或中國聯通關於乙方與其分別訂立的協議或合同的書面終止通知,乙方可以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甲方終止本合同,而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7.3 在下述情況下,乙方可以立即通知甲方終止本合同而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a)乙方合理地認為其與甲方的聯絡導致乙方的名稱、聲譽、服務或人員正在或已經遭受名譽損害;

(b)任何對於本合同下義務的履行必須的法定批准被撤回或要求任何新的法定批准;

(c)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一、三、十二或十四條的任何規定;

(d)甲方無力清償債務或者處於清算、重組或者破產程式或者被解散。

第八條 保證

甲方向乙方保證:

8.1 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合法設立並有效存續;

8.2 其得到了合法的授權並且得到了所有必需的同意、許可、允許和批准,以訂立本合同並遵守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8.3 訂立和履行本合同不違反任何承諾、義務或者安排(無論書面或者其它方式)或者任何法律。

第九條 賠償

9.1 甲方應該對於乙方所遭受的產生於或與以下事由有關的所有損失、費用、損害予以補償(包括足額補償法律費用):

(a)受到簡訊平臺服務的提供人或者對簡訊平臺服務信賴有關的任何人提出的權利主張,包括但不限於終端使用者;

(b)甲方的任何行動、疏漏或過失;

(c)因甲方的裝置或軟體的錯誤或錯誤使用,或者因甲方的人員、代理或承包商的原因而產生的發至終端使用者或者任何其他人的簡訊平臺資訊;

(d)甲方違反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條款;

(e)乙方依據第十一條(責任的排除和限制)而免責的任何責任;

(f)甲方違反在第三條和第八條項下所作承諾。

9.2 第9.1條中關於賠償的規定不適用於任何人因乙方的疏忽或過失行為而遭受身體傷害或死亡而提出的任何權利主張。

9.3 甲方陳述並保證在本合同期限內,任何推廣活動將:

(a)遵守其營業執照和任何其它的許可、允許和授權等等;

(b)依據第三條進行;

(c)不違反任何法律;

(d)不誤導或者欺騙或者可能誤導或欺騙;

(e)不具有誹謗性;

(f)在任何方面不淫穢或者不具侮辱性;

(g)任何基於移動設施方面的推廣活動的使用、儲存、傳送和展示將不侵犯任何人的智慧財產權。

第十條 責任的排除和限制

10.1 在不限制本條規定的責任排除或限制的情況下,甲方承認乙方不因網路錯誤、網路阻塞或任何傳輸掉線而造成的不能提供全部或部分簡訊平臺服務或任何簡訊的傳送或傳遞而對甲方或其他人承擔責任。

10.2 在不擴充套件乙方在本條款下責任的情況下,乙方對於因任何違反本合同條款而產生的對甲方的責任限於(根據乙方的選擇)退還與所發生的違約有關服務的價格。

第十一條 保密

11.1 一方只能為本合同的目的而使用另一方的保密資訊。一方不得向任何人披露另一方的保密資訊,除非:

(a)為行使本合同項下其權利和履行其義務的目的而向其人員和法律或其他專業顧問進行披露;

(b)如果法律要求接收資訊方披露該資訊或者接收一方的證券上市而按任何證券交易所的上市規則要求其披露;

(c)接收一方依據與本合同有關的法律程式而被要求對該資訊進行披露。

11.2 依據本合同從另一方收到保密資訊的一方必須應另一方的要求,在合理的時間內向該方歸還或移交所有包含或涉及其所佔有的或在其權力或控制下的,或依據第11.1(a)條或11.1(b)條而從其處獲得保密資訊的人所佔有的、在其權力或者控制下的所有檔案或其他資料。

11.3 在本合同終止或期滿後本條依然有效。

第十二條 祕密

12.1 儘管本合同有其他規定,本條款的內容依然適用。

12.2 甲方必須:

(a)不披露任何個人資訊,除非:

(i)為許可的目的所必需的向甲方的管理人員,員工或者承包商進行的披露;

(ii)應法律要求。如果甲方知道該披露的要求,甲方必須立刻通知乙方;

(iii)取得乙方事先的同意;

(b)保證依據上述第a(i)條而獲悉所披露的個人資訊的任何人不做任何構成違反本合同的行為。

12.3 甲方必須保證當它收集、使用、披露、轉讓、儲存或者以其它方式處理與終端使用者或任何人有關的個人資訊時,它將遵守所有可適用的法律和法規。甲方必須保證它的每一位客戶同意與本條相同的保密義務。

第十三條 管轄法律和爭議解決

13.1 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13.2 所有產生於乙方和甲方之間的糾紛和矛盾應提交乙方所在地仲裁委員會依據其屆時有效的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應是終局的並有約束力,並可被任何具有相關司法管轄法院的執行。任何產生於本合同的仲裁的勝訴方應得到其支付的訴訟費用的補償,包括合理的律師費用。

第十四條 對一方員工的誘聘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和因任何原因終止後六個月的期間,任何一方均不得拉攏和勸誘另一方的任何僱員接受其聘請或僱用。如果任何有關方違反本條規定,其應已認識到另一方將因此遭受實質性的損害。因此,其應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應等於另一方在以前的十二個月中支付給該員工的工資總額。

第十五條 不放棄權利

任何一方沒有行使或延誤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均不視為對權利的放棄。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