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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出租代理合同(精選20篇)

欄目: 租房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2.62W

房屋出租代理合同 篇1

出租方: 代理方:北京恆大眾和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

房屋出租代理合同(精選20篇)

北京市房屋出租代理合同

出租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北京恆大眾和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和

協調一致的基礎上,就房屋出租代理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雙方提供相應證件

(一)甲方提供:(能證明房屋產權歸屬甲方的下列證件)

1.產權證明;2.房主身份證;3.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證明;4.其他有關證明等。(如由代辦人代辦必須有房主委託書以及代辦人身份證明)

(二)乙方提供:

1.營業執照;2.房地產經紀機構資質證書;3.房地產經紀人從業資格證書;雙方保證所提供的證件的真實性,如由於甲方向乙方所提交的證明材料不實或陳述的房屋具體情況不實,而導致乙方遭受具體經濟損失的,甲方負責向乙方賠償並承擔民事責任;如因乙方所提供虛假證件而導致甲方遭受具體經濟損失的,由乙方向甲方賠償並承擔民事責任。

第二條 房屋基本情況

該房屋坐落於北京市 區(縣) 。

該房屋為:樓房 室 廳 衛,面積為 平方米,住宅□ 商用□裝修狀況 。

第三條 房屋權屬狀況

該房屋權屬狀況為第 種:

(一)甲方對該房屋享有所有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證,證書編號為: 。

(二)甲方對該房屋享有轉租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人允許甲方轉租該房屋的書面憑證,該憑證為 。

第四條 代理許可權

乙方具體獨家代理許可權為:

(一)以甲方名義代理出租該房屋並辦理與承租方之間的洽談、聯絡、簽約事宜。

(二)代甲方向承租方收取租金。

(三)監督承租方按照房屋租賃合同的約定履行其義務。

(四)甲方允許乙方在代理期內對房屋進行維護、維修、裝飾、裝修以及添置新物品。

(五)乙方在授權範圍內簽署的合同檔案,甲方均認可。

第五條 出租代理期限

(一)出租代理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出租代理期限的變更由

雙方書面另行約定。

(二)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三)出租代理期滿,如乙方仍有客戶居住該房,乙方應提前通知甲方,甲方需配合將租期延長,但最長不超過三個月,延長期內乙方應按委託期標準向甲方支付租金。

第六條 租金、佣金

(一)租金標準為 元/月,按 繳付,下次房屋租金,出租代理期內租金標準調整由雙方另行書面約定,否則適用以下款項:

1、甲方將該房屋交付乙方後,無論該房屋實際出租與否,乙方均應按約定的租金標準向甲方交付租金。

2、如乙方實際出租該房屋的價格高於與甲方約定的租金標準的,則高出部分歸乙方所有。

3、如通過銀行收付租金,則甲方需在指定銀行開立帳戶、並且提供準確的帳戶資訊。

4、甲方帳戶開戶行名稱:

戶主姓名:

帳戶號碼:

(二)出租代理期內甲方同意預留出 日作為乙方工作期,工作日後於 年 月即自出租代理期起乙方給甲方天房租,甲方同意工作期內的租金收入作為乙方佣金。

第七條 費用分擔問題

一、甲方承擔:供暖費(自供暖除外)、物業管理費。

二、乙方承擔:1.水費;2.電費;3.電話費;4.燃氣費;5.有線收視費;6.衛生費等。

三、雙方各自範圍內的費用各自承擔。

四、因甲方欠費影響乙方正常使用該房屋的,乙方有權代繳,代繳費用從交付甲方的房租中扣除。

第八條 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一)出租代理期開始前甲方提供的房屋及裝置設施應完好無損(經過甲乙雙方確認簽字)出租代理期開始後乙方應監督承租人妥善管理並安全使用房屋,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承租人使用不當所導致毀損、滅失或造成其他損失的,乙方負責修理或賠償。

(二)出租代理期間甲方有權隨時到房間察看承租人居住及設施使用情況,應事先通知乙方。

(三)如房屋內的基礎設施由於自然老化所導致的損壞由甲方負責。或者由乙方負責修理,甲方承擔費用。

(四)如房屋內所留家電、設施等過於陳舊或已嚴重超出使用年限,甲方應主動搬離此房,否則自然損壞後不得據此賠償。

第九條 甲方與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 出租代理期內,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將代理事宜全部或部分轉委託給他人。乙方將房屋出租後,應保證承租人的合法身份,如承租人在房間內出現違法、違規、擾民等行為與甲方無關,由乙方負責處理。

(二)在代理期間甲方不得無故收回房屋,甲方如有特殊情況確要收回房屋,應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善後其客戶並賠償乙方客戶的直接損失。

第十條 所有權變動

(一)租賃期內甲方轉讓該房屋的,甲方應當提前30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於第三人購買的權利。

(二)租賃期內該房屋所有權發生變動的,本合同在乙方與新所有權人之間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終止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危改範圍的。

2、因地震、火災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毀損、滅失或造成其他損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該房屋達3日且未徵得乙方同意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嚴重影響使用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代理出租該房屋的;

4、設施嚴重老化,供暖供電供氣不足;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支付租金達3個工作日以上的又無正當理由;

2、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一)出租代理期內甲方需提前終止合同的,應提前30日通知乙方,並按月租金的100%支付違約金。

(二)出租代理期內乙方需提前終止合同的,應提前30日通知甲方,並按月租金的100%支付違約金。

(三)代理期內及代理期滿合同終止後三個月之內,甲方不得與乙方提供的客戶自行成交否則應向乙方交付一個月租金作為賠償。

第十三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 執一份。

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

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任何口頭承諾均無效。

第十五條 補充條款

服務熱線:81937580 投訴電話:

出租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北京恆大眾和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 住所: 資格證號:京房工—06—02—0686

證件號碼: 房地產經紀人:

代理人簽字: 代理人簽字:

電話: 電話: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房屋出租代理合同 篇2

出租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出租代理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該房屋坐落於北京市x區(縣)x。

該房屋為:樓房x室x廳x衛,平房x間,建築面積x平方米,使用面積x平方米,裝修狀況x,其他條件為x,該房屋(□已x/x□未)設定抵押。

第二條 房屋權屬狀況

該房屋權屬狀況為第______種:

(一)甲方對該房屋享有所有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證,證書編號為:x。

(二)甲方對該房屋享有轉租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人允許甲方轉租該房屋的書面憑證,該憑證為:x。

第三條 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x。

第四條 代理許可權(可多選)

乙方的具體代理許可權為:(以甲方名義代理出租該房屋並辦理與承租方之間的洽商、聯絡、簽約事宜,代甲方向承租方收取租金,監督承租方按照房屋租賃合同的約定履行其他義務。)

第五條 出租代理期限

(一)出租代理期自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共計x年x個月。出租代理期限的變更由雙方書面另行約定。

(二)甲方應於x年x月x日前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第六條 租金

(一)租金標準為x元/(□月/□季/□半年/□年),租金總計:x元(大寫:x元)。出租代理期內租金標準調整由雙方另行書面約定。

(二)租金收取方式:(□甲方直接向承租方收取/□乙方代為收取)。

雙方選擇由乙方代為收取租金的,適用以下款項:

1、甲方將該房屋交付乙方後,無論該房屋實際出租與否,乙方均應按約定的租金標準向甲方交付租金。

2、如乙方實際出租該房屋的價格高於與甲方約定的租金標準的,則高出部分(□歸甲方所有/□歸乙方所有/□x)。

3、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乙方應將其中一份合同送達租金代收、代付銀行即x銀行,由銀行為甲方開立賬戶。

4、乙方自x年x月x日起開始按(□月/□季/□半年/□年)通過代收、代付銀行向甲方支付租金,支付時間分別為:x、x、x、x、x。

第七條 佣金

出租代理期內其中x日作為乙方工作期,具體日期為x,工作期內的租金收入作為乙方佣金,按以下方式向乙方支付:(□由代收、代付銀行劃帳/□x)。

第八條 房屋租賃保證金

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是/□否)向甲方墊付房屋租賃保證金,金額為:x元(大寫x元)。出租代理期限屆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保證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乙方。

第九條 其他費用

代理期限內,甲方不承擔與該房屋有關的以下費用(可多選):

□水費/□電費/□電話費/□電視收視費/□供暖費/□燃氣費/□物業管理費/□x。以上費用乙方可根據實際情況與承租方約定具體支付責任。房屋租賃稅費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 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出租代理期內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責任:甲方負責x;乙方負責x。

(二)甲方(□是/□否)允許乙方或承租方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允許的`,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具體事宜另行書面約定。

第十一條 轉委託及告知義務

出租代理期內,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將代理事宜全部或部分轉委託給他人。

乙方將房屋出租後,應將承租方及房屋租賃的有關情況如實告知甲方。

第十二條 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終止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危改範圍的。

2、因地震、火災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毀損、滅失或造成其他損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該房屋達x日且未徵得乙方同意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嚴重影響使用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代理出租該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支付租金達x日以上的;

2、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3、x。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出租代理期內甲方需提前終止合同的,應提前x日通知乙方,並按月租金的x%支付違約金。

(二)出租代理期內乙方需提前終止合同的,應提前x日通知甲方,並按月租金的x%支付違約金。

(三)甲方有第十二條 第三款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x%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有第十二條 第四款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x%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四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x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五條 其他約定事項

(一)x。

(二)x。

(三)x。

第十六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x份,其中甲方執x份,乙方執x份,由乙方送達x銀行x份。

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簽章:x代理方(乙方)簽章:

住所:x住所:

證件號碼:x房地產經紀機構備案證明編號:

委託代理人:x房地產經紀持證人員姓名:

證件號碼:x經紀資格證書編號:

電話:x電話:x

簽約時間:20x年x月x日

房屋出租代理合同 篇3

出租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出租代理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該房屋坐落於北京市▁▁▁區(縣)▁▁▁▁▁▁▁▁▁▁▁▁▁▁▁▁。

該房屋為:樓房▁▁室▁▁廳▁▁衛,平房▁▁間,建築面積▁▁▁▁▁▁▁平方米,使用面積▁▁▁▁▁▁平方米,裝修狀況▁▁▁▁▁▁▁▁▁,其他條件為▁▁▁▁▁▁▁▁▁▁▁▁▁▁▁▁▁▁▁▁▁▁▁▁▁▁▁,該房屋(□已 / □未)設定抵押。

第二條 房屋權屬狀況

該房屋權屬狀況為第______種:

(一)甲方對該房屋享有所有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證,證書編號為:▁▁▁▁▁▁▁▁▁▁▁▁▁▁▁▁。

(二)甲方對該房屋享有轉租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人允許甲方轉租該房屋的書面憑證,該憑證為:▁▁▁▁▁▁▁▁▁▁▁▁▁。

第三條 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

第四條 代理許可權(可多選)

乙方的具體代理許可權為:(□ 以甲方名義代理出租該房屋並辦理與承租方之間的洽商、聯絡、簽約事宜,□ 代甲方向承租方收取租金,□ 監督承租方按照房屋租賃合同的約定履行其他義務,□ 。)

第五條 出租代理期限

(一)出租代理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計▁▁年▁▁個月。出租代理期限的變更由雙方書面另行約定。

(二)甲方應於▁▁▁▁年▁▁月▁▁日前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第六條 租金

(一)租金標準為▁▁▁▁▁▁▁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總計:▁▁▁▁▁▁▁▁▁▁▁▁▁▁元(大寫:▁▁▁▁▁▁▁▁▁▁▁▁▁▁元)。出租代理期內租金標準調整由雙方另行書面約定。

(二)租金收取方式:(□ 甲方直接向承租方收取 / □ 乙方代為收取)。

雙方選擇由乙方代為收取租金的,適用以下款項:

1、甲方將該房屋交付乙方後,無論該房屋實際出租與否,乙方均應按約定的租金標準向甲方交付租金。

2、如乙方實際出租該房屋的價格高於與甲方約定的租金標準的,則高出部分( □ 歸甲方所有 / □ 歸乙方所有 / □ )。

3、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乙方應將其中一份合同送達租金代收、代付銀行即▁▁▁▁▁▁▁▁▁▁▁▁▁▁銀行,由銀行為甲方開立賬戶。

4、乙方自 年 月 日起開始按(□月/ □季/ □半年/ □年)通過代收、代付銀行向甲方支付租金,支付時間分別為:▁▁▁▁▁▁、▁▁▁▁▁▁、▁▁▁▁▁▁、▁▁▁▁▁▁、▁▁▁▁▁▁、▁▁▁▁▁▁、▁▁▁▁▁▁、▁▁▁▁▁▁。

第七條 佣金

出租代理期內其中 日作為乙方工作期,具體日期為 ,工作期內的租金收入作為乙方佣金,按以下方式向乙方支付:(□ 由代收、代付銀行劃帳 / □ )。

第八條 房屋租賃保證金

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是 / □否)向甲方墊付房屋租賃保證金,金額為:▁▁▁▁▁▁▁▁▁元(大寫:▁▁▁▁▁▁▁▁▁▁▁▁▁▁▁元)。出租代理期限屆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保證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乙方。

第九條 其他費用

代理期限內,甲方不承擔與該房屋有關的以下費用(可多選):

□水費 / □電費 / □電話費 / □電視收視費 / □供暖費 / □燃氣費/ □ 物業管理費/ □▁▁▁▁▁▁▁▁▁▁▁▁▁▁▁▁▁▁▁▁▁▁▁。以上費用乙方可根據實際情況與承租方約定具體支付責任。房屋租賃稅費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 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一) 出租代理期內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責任:甲方負責

;乙方負責 。

(二)甲方(□是 / □否)允許乙方或承租方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允許的,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具體事宜另行書面約定。

第十一條 轉委託及告知義務

出租代理期內,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將代理事宜全部或部分轉委託給他人。乙方將房屋出租後,應將承租方及房屋租賃的有關情況如實告知甲方。

第十二條 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終止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危改範圍的。

2、因地震、火災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毀損、滅失或造成其他損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該房屋達▁▁▁▁日且未徵得乙方同意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嚴重影響使用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代理出租該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支付租金達▁▁▁▁▁日以上的;

2、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出租代理期內甲方需提前終止合同的,應提前▁▁▁日通知乙方,並按月租金的▁▁▁▁▁▁▁▁▁▁▁▁▁%支付違約金。

(二)出租代理期內乙方需提前終止合同的,應提前▁▁▁日通知甲方,並按月租金的▁▁▁▁▁▁▁▁▁▁▁▁▁%支付違約金。

(三)甲方有第十二條第三款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有第十二條第四款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四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 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五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六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其中甲方執▁▁份,乙方執▁▁份,由乙方送達 銀行 份。

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簽章: 代理方(乙方)簽章:

住所: 住所:

證件號碼: 房地產經紀機構資質證書編號:

委託代理人: 房地產經紀持證人員姓名:

證件號碼: 經紀資格證書編號:

電話: 電話: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房屋出租代理合同 篇4

出租方: 代理方:北京恆大眾和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

北京市房屋出租代理合同

出租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北京恆大眾和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和

協調一致的基礎上,就房屋出租代理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雙方提供相應證件

(一)甲方提供:(能證明房屋產權歸屬甲方的下列證件)

1.產權證明;2.房主身份證;3.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證明;4.其他有關證明等。(如由代辦人代辦必須有房主委託書以及代辦人身份證明)

(二)乙方提供:

1.營業執照;2.房地產經紀機構資質證書;3.房地產經紀人從業資格證書;雙方保證所提供的證件的真實性,如由於甲方向乙方所提交的證明材料不實或陳述的房屋具體情況不實,而導致乙方遭受具體經濟損失的,甲方負責向乙方賠償並承擔民事責任;如因乙方所提供虛假證件而導致甲方遭受具體經濟損失的,由乙方向甲方賠償並承擔民事責任。

第二條 房屋基本情況

該房屋坐落於北京市 區(縣) 。

該房屋為:樓房 室 廳 衛,面積為 平方米,住宅□ 商用□裝修狀況 。

第三條 房屋權屬狀況

該房屋權屬狀況為第 種:

(一)甲方對該房屋享有所有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證,證書編號為: 。

(二)甲方對該房屋享有轉租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人允許甲方轉租該房屋的書面憑證,該憑證為 。

第四條 代理許可權

乙方具體獨家代理許可權為:

(一)以甲方名義代理出租該房屋並辦理與承租方之間的洽談、聯絡、簽約事宜。

(二)代甲方向承租方收取租金。

(三)監督承租方按照房屋租賃合同的約定履行其義務。

(四)甲方允許乙方在代理期內對房屋進行維護、維修、裝飾、裝修以及添置新物品。

(五)乙方在授權範圍內簽署的合同檔案,甲方均認可。

第五條 出租代理期限

(一)出租代理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出租代理期限的變更由

雙方書面另行約定。

(二)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三)出租代理期滿,如乙方仍有客戶居住該房,乙方應提前通知甲方,甲方需配合將租期延長,但最長不超過三個月,延長期內乙方應按委託期標準向甲方支付租金。

第六條 租金、佣金

(一)租金標準為 元/月,按 繳付,下次房屋租金,出租代理期內租金標準調整由雙方另行書面約定,否則適用以下款項:

1、甲方將該房屋交付乙方後,無論該房屋實際出租與否,乙方均應按約定的租金標準向甲方交付租金。

2、如乙方實際出租該房屋的價格高於與甲方約定的租金標準的,則高出部分歸乙方所有。

3、如通過銀行收付租金,則甲方需在指定銀行開立帳戶、並且提供準確的帳戶資訊。

4、甲方帳戶開戶行名稱:

戶主姓名:

帳戶號碼:

(二)出租代理期內甲方同意預留出 日作為乙方工作期,工作日後於 年 月即自出租代理期起乙方給甲方天房租,甲方同意工作期內的租金收入作為乙方佣金。

第七條 費用分擔問題

一、甲方承擔:供暖費(自供暖除外)、物業管理費。

二、乙方承擔:1.水費;2.電費;3.電話費;4.燃氣費;5.有線收視費;6.衛生費等。

三、雙方各自範圍內的費用各自承擔。

四、因甲方欠費影響乙方正常使用該房屋的,乙方有權代繳,代繳費用從交付甲方的房租中扣除。

第八條 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一)出租代理期開始前甲方提供的房屋及裝置設施應完好無損(經過甲乙雙方確認簽字)出租代理期開始後乙方應監督承租人妥善管理並安全使用房屋,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承租人使用不當所導致毀損、滅失或造成其他損失的,乙方負責修理或賠償。

(二)出租代理期間甲方有權隨時到房間察看承租人居住及設施使用情況,應事先通知乙方。

(三)如房屋內的基礎設施由於自然老化所導致的損壞由甲方負責。或者由乙方負責修理,甲方承擔費用。

(四)如房屋內所留家電、設施等過於陳舊或已嚴重超出使用年限,甲方應主動搬離此房,否則自然損壞後不得據此賠償。

第九條 甲方與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 出租代理期內,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將代理事宜全部或部分轉委託給他人。乙方將房屋出租後,應保證承租人的合法身份,如承租人在房間內出現違法、違規、擾民等行為與甲方無關,由乙方負責處理。

(二)在代理期間甲方不得無故收回房屋,甲方如有特殊情況確要收回房屋,應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善後其客戶並賠償乙方客戶的直接損失。

第十條 所有權變動

(一)租賃期內甲方轉讓該房屋的,甲方應當提前30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於第三人購買的權利。

(二)租賃期內該房屋所有權發生變動的,本合同在乙方與新所有權人之間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終止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危改範圍的。

2、因地震、火災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毀損、滅失或造成其他損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該房屋達3日且未徵得乙方同意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嚴重影響使用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代理出租該房屋的;

4、設施嚴重老化,供暖供電供氣不足;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支付租金達3個工作日以上的又無正當理由;

2、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一)出租代理期內甲方需提前終止合同的,應提前30日通知乙方,並按月租金的100%支付違約金。

(二)出租代理期內乙方需提前終止合同的,應提前30日通知甲方,並按月租金的100%支付違約金。

(三)代理期內及代理期滿合同終止後三個月之內,甲方不得與乙方提供的客戶自行成交否則應向乙方交付一個月租金作為賠償。

第十三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 執一份。

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

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任何口頭承諾均無效。

第十五條 補充條款

服務熱線:81937580 投訴電話:

出租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北京恆大眾和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 住所: 資格證號:京房工—06—02—0686

證件號碼: 房地產經紀人:

代理人簽字: 代理人簽字:

電話: 電話: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房屋出租代理合同 篇5

編號:

委託方: (以下簡稱“甲方”)

代理方:上海太平洋房屋服務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鑑於乙方在不動產中介方面的良好聲譽,為此甲方將不動產委託乙方全權代理出租事宜,並由乙方指派 為該房屋出租事宜的執行人。在委託期限內,甲方不得再委託其他第三人代理出租,或委託其他第三人居間中介出租,雙方合意訂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循。

第一條:委託期限(代理期限)自公元 年 月 日起至公元 年 月 日止,若房屋租賃期限超過委託期限,則本合同自動順延至租期屆滿之日。

第二條:委託代理出租之房屋狀況

1. 房地產情況

2. 房屋裝修、裝置、設施狀況

第三條:委託事項

1. 代為尋找承租方;

2. 按本合同第四條委託出租條件與承租方洽談租賃事項;

3. 代為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4. 委託出租房屋的日常管理,代為支付合理的房屋維修等日常管理費用;

5. 代為收取租金;

6. 為出租房屋所作的其他必需、合理事宜。

第四條:委託出租條件

第五條:服務報酬

1、 乙方代理甲方與承租方按本代理合同第四條約定的委託出租條件簽訂房屋租賃合

同時,由甲方向乙方支付月租金的70%作為服務報酬。

2、 在甲方與承租方租賃合同履行期間,乙方作為甲方代理人,甲方須每月按月租金的7%向乙方支付服務報酬,乙方於每次代理收取租金時,按實收租金金額,由甲方向乙方支付該服務報酬。

3、 乙方收取本條第1項服務報酬後,並不影響乙方按本條第2項約定,向甲方收取服務報酬。

4、 乙方按本條收取的服務報酬,可從甲方的租金中直接扣劃。

第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金額為本合同第四條甲方所委託之月租金的70%。

1、 委託期間內,甲方自行出租、或另行委託第三人出租、或委託其他第三人居間中介出租;

2、 於委託期限屆滿之後六個月內,甲方與乙方所曾洽談之承租方完成租賃事宜,或利用乙方提供的資訊、條件、機會而與第三方成交;

3、 委託期限內,承租方願以甲方委託條件承租,而甲方反悔不願以委託條件與乙方所洽妥之承租方訂立房屋租賃合同;

4、 委託期間內,甲方將出租標的物出售或其它可歸責於甲方之事由,致乙方不能完成代理出租事宜;

5、 委託期間內,非經雙方同意,甲方隨意終止合同;

6、 甲方其它違約行為,致本合同無法履行。

第七條:乙方權利和義務

1、 隨時依甲方之查詢,向甲方報告業務處理情況。

2、 乙方應積極努力透過市場流通管道盡速尋找承租方,及租賃條件的斡旋,早日完成甲方委託之房屋出租事宜。

3、 負責委託出租房屋的日常管理,所產生之維修、養護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4、 代為甲方與承租方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5、 代為辦理租賃登記和交納稅費等(需甲方特別指示)。

6、 代為收取租金及記賬工作。

7、 及時將承租方違約情形(若有)報告甲方,並協助甲方追索,所產生之律師費、調查費、法院受理費由甲方按實承擔。

8、 為便於甲方委託房屋儘快出租,乙方於受託後一個月內未能將委託房屋通過乙方的中介體系出租,則乙方可將該房屋另行委託其它中介公司居間中介出租。

第八條:甲方權利和義務

1、 甲方保證對委託出租之房屋有出租之權力,並可隨時配合交屋,否則,由此給承租方所造成的損失,概由甲方負責賠償。

2、 租賃完成時,甲方應依法向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租賃登記手續。

3、 在租賃期間所發生之稅費,甲方應按國家規定自行承擔。

4、 甲方應將該房屋內裝置、設施與乙方另行簽署確認單,並將房屋鑰匙交付乙方。

5、 甲方承擔乙方代為簽署的租賃合同所產生的法律責任,但乙方與第三人惡意串通的除外。

6、 甲方有權隨時要求查詢帳戶存款,並有權要求乙方提供房屋租賃狀況。

第九條:備用金

於簽訂本合同時,甲方向乙方支付備用金____________元整,用作房屋維修及合理費用之支付,備用金使用後不足部分由甲方補足,或甲方授權乙方從已收租金中提取。

第十條:甲方無權出租所委託的房地產或提供的有關證件資料不實,致本合同無效或無法履行,則甲方應依本合同第四條所委託之租金70%支付乙方作為賠償,若同時造成承租方損失,亦應賠償之。本條不應本合同的無效而失效,即便合同無效,本條款仍獨立適用於甲乙雙方。

第十一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依有關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令及原則公平解決之。

第十二條:本合同系雙方同意協定,空口無憑,特立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三條:特別約定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別提示:

尊敬的客戶,為了維護您的權益,當您按本合同支付任何一筆款項時,務必要求您的業務人員提供蓋有本公司店章的臨時收據或本公司發票專用章的發票,否則,您有權拒付任何一筆款項,並請電告本公司。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方(乙方):上海太平洋房屋服務有限公司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地址: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執 行 人: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

執業經紀人:

證 號:

年 月 日

房屋出租代理合同 篇6

編號:

委託方: (以下簡稱“甲方”)

代理方:上海太平洋房屋服務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鑑於乙方在不動產中介方面的良好聲譽,為此甲方將不動產委託乙方全權代理出租事宜,並由乙方指派為該房屋出租事宜的執行人。在委託期限內,甲方不得再委託其他第三人代理出租,或委託其他第三人居間中介出租,雙方合意訂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循。

第一條:委託期限(代理期限)自公元 年 月 日起至公元 年 月 日止,若房屋租賃期限超過委託期限,則本合同自動順延至租期屆滿之日。

第二條:委託代理出租之房屋狀況

1. 房地產情況

2. 房屋裝修、裝置、設施狀況

第三條:委託事項

1. 代為尋找承租方;

2. 按本合同第四條委託出租條件與承租方洽談租賃事項;

3. 代為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4. 委託出租房屋的日常管理,代為支付合理的房屋維修等日常管理費用;

5. 代為收取租金;

6. 為出租房屋所作的其他必需、合理事宜。

第四條:委託出租條件

第五條:服務報酬

1、 乙方代理甲方與承租方按本代理合同第四條約定的委託出租條件簽訂房屋租賃合

同時,由甲方向乙方支付月租金的70%作為服務報酬。

2、在甲方與承租方租賃合同履行期間,乙方作為甲方代理人,甲方須每月按月租金的7%向乙方支付服務報酬,乙方於每次代理收取租金時,按實收租金金額,由甲方向乙方支付該服務報酬。

3、 乙方收取本條第1項服務報酬後,並不影響乙方按本條第2項約定,向甲方收取服務報酬。

4、 乙方按本條收取的服務報酬,可從甲方的租金中直接扣劃。

第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金額為本合同第四條甲方所委託之月租金的70%。

1、 委託期間內,甲方自行出租、或另行委託第三人出租、或委託其他第三人居間中介出租;

2、 於委託期限屆滿之後六個月內,甲方與乙方所曾洽談之承租方完成租賃事宜,或利用乙方提供的資訊、條件、機會而與第三方成交;

3、 委託期限內,承租方願以甲方委託條件承租,而甲方反悔不願以委託條件與乙方所洽妥之承租方訂立房屋租賃合同;

4、 委託期間內,甲方將出租標的物出售或其它可歸責於甲方之事由,致乙方不能完成代理出租事宜;

5、 委託期間內,非經雙方同意,甲方隨意終止合同;

6、 甲方其它違約行為,致本合同無法履行。

第七條:乙方權利和義務

1、 隨時依甲方之查詢,向甲方報告業務處理情況。

2、 乙方應積極努力透過市場流通管道盡速尋找承租方,及租賃條件的斡旋,早日完成甲方委託之房屋出租事宜。

3、 負責委託出租房屋的日常管理,所產生之維修、養護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4、 代為甲方與承租方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5、 代為辦理租賃登記和交納稅費等(需甲方特別指示)。

6、 代為收取租金及記賬工作。

7、 及時將承租方違約情形(若有)報告甲方,並協助甲方追索,所產生之律師費、調查費、法院受理費由甲方按實承擔。

8、 為便於甲方委託房屋儘快出租,乙方於受託後一個月內未能將委託房屋通過乙方的中介體系出租,則乙方可將該房屋另行委託其它中介公司居間中介出租。

第八條:甲方權利和義務

1、 甲方保證對委託出租之房屋有出租之權力,並可隨時配合交屋,否則,由此給承租方所造成的損失,概由甲方負責賠償。

2、 租賃完成時,甲方應依法向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租賃登記手續。

3、 在租賃期間所發生之稅費,甲方應按國家規定自行承擔。

4、 甲方應將該房屋內裝置、設施與乙方另行簽署確認單,並將房屋鑰匙交付乙方。

5、 甲方承擔乙方代為簽署的租賃合同所產生的法律責任,但乙方與第三人惡意串通的除外。

6、 甲方有權隨時要求查詢帳戶存款,並有權要求乙方提供房屋租賃狀況。

第九條:備用金

於簽訂本合同時,甲方向乙方支付備用金____________元整,用作房屋維修及合理費用之支付,備用金使用後不足部分由甲方補足,或甲方授權乙方從已收租金中提取。

第十條:甲方無權出租所委託的房地產或提供的有關證件資料不實,致本合同無效或無法履行,則甲方應依本合同第四條所委託之租金70%支付乙方作為賠償,若同時造成承租方損失,亦應賠償之。本條不應本合同的無效而失效,即便合同無效,本條款仍獨立適用於甲乙雙方。

第十一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依有關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令及原則公平解決之。

第十二條:本合同系雙方同意協定,空口無憑,特立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三條:特別約定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特別提示:

尊敬的客戶,為了維護您的權益,當您按本合同支付任何一筆款項時,務必要求您的業務人員提供蓋有本公司店章的臨時收據或本公司發票專用章的發票,否則,您有權拒付任何一筆款項,並請電告本公司。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方(乙方):上海太平洋房屋服務有限公司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地址: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執 行 人: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

執業經紀人:

證 號:

年 月 日

房屋出租代理合同 篇7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出租代理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租賃房屋坐落於______市______區________街(路)________號,門牌號為__________,樓房為____室____廳____衛____廚,建築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積為____________平方米,屋內設施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關於房屋的裝修裝修狀況、基礎設施、裝置等情況的說明應該儘可能詳盡列明,有條件的可以以檔案形式附於本合同之後)。

第二條 房屋權屬狀況

該房屋權屬狀況為第_________種:

(一)甲方對該房屋享有所有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證,證書編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二)甲方對該房屋享有轉租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人允許甲方轉租該房屋的書面憑證,該憑證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代理許可權(可多選)

乙方的具體代理許可權為:(□代甲方出租房屋並辦理與承租人之間的洽商、聯絡、簽約事宜;□代甲方辦理與房屋租賃有關的備案、登記手續;□代甲方向承租人收取租金;□代甲方向稅務部門繳納稅費;□監督承租人按照房屋租賃合同的約定履行義務。)

第五條 出租代理期限

(一)出租代理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共計_______年_______個月。出租代理期限的變更由雙方書面另行約定。

(二)甲方應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第六條 租金

(一)租金標準為_______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總計: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出租代理期內租金標準調整由雙方另行書面約定。

(二)租金收取方式:甲方在____________銀行開設賬戶,賬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在____________銀行開設房屋租賃代理租金專用賬戶(該賬戶資訊可通過房地產中介行業協會網站和建設網查詢),賬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通過該賬戶收取租金並按約定劃入甲方賬戶。

第七條 佣金

雙方約定乙方佣金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八條 房屋租賃保證金

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是 / □否)向甲方墊付房屋租賃保證金,金額為: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出租代理期限屆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保證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乙方。

第九條 其他費用

出租委託代理期限內,甲方不承擔與房屋有關的下列費用_____________:  (1)水費(2)電費(3)電話費(4)電視收視費(5)供暖費(6)燃氣費(7)物業管理費(8)房屋租賃稅費(9)衛生費(10)上網費(11)車位費(12)室內設施維修費(13)其他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中未列明的與房屋有關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如乙方或承租人墊付了應由甲方支付的費用,甲方應根據相關繳費憑據返還相應費用。

第十條 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一) 出租代理期內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由維修責任:□甲方負責/□乙方負責。

(二)甲方(□是 / □否)允許乙方或承租方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允許的,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具體事宜另行書面約定。

第十一條 轉委託及告知義務

出租代理期內,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將代理事宜全部或部分轉委託給他人。

乙方將房屋出租後,應將承租方及房屋租賃的有關情況如實告知甲方。

第十二條 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終止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危改範圍的。

2、因地震、火災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毀損、滅失或造成其他損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該房屋達________日且未徵得乙方同意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嚴重影響使用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代理出租該房屋的;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支付租金達________日以上的;

2、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出租代理期內甲方需提前終止合同的,應提前________日通知乙方,並按月租金的________%支付違約金。

(二)出租代理期內乙方需提前終止合同的,應提前________日通知甲方,並按月租金的________%支付違約金。

(三)甲方有第十二條第三款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有第十二條第四款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四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以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 其他約定事項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____份,其中甲方執________份,乙方執________份。

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代理方(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產經紀機構資質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產經紀持證人員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的成立需要的條件主要有:

1、訂約主體存在雙方或多方當事人法。商所謂訂約主體是指實際訂立合同的人,他們既可以是未來的合同當事人,也可以是合同當事人的代理人,訂約主體與合同主體是不同的,合同主體是合同關係的當事人,他們是實際享受合同權利並承擔合同義務的人。

2、雙方當事人訂立合同必須是"依法"進行的。所謂"依法’’簽訂合同,是指訂立合同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規的要求,由於合同約定的是當事人雙方之間的權利和義務關係,而權利和義務是依照法律規定所享有和承擔的,所以訂立合同必須符合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如果當事人訂立的合同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要求,法律就不予承認和保護,這樣,當事人達成協議的目的就不能實現,訂立合同也有失去了意義法。

3、當事人必須就合同的主要條款協商一致。即合同必須是經過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的。所謂協商一致,就是指經過談判、討價還價後達成的相同的、沒有分歧的看法。

4、合同的成立應具備要約和承諾階段法。要約承諾是合同成立的基本規則,也是合同成立必須經過的兩個階段法。如果合同沒有經過承諾,而只是停留在要約階段,則合同未成立。合同是從合同當事人之間的交涉開始,由合同要約和對此的承諾達成一致而成立法。

房屋出租代理合同 篇8

甲方(委託人):

乙方(受託人):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規的規定,甲方與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乙方為甲方提供房屋出售居間服務的有關事項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委託事項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出售位於北京市__________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建築/使用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以房屋產證登記面積為準), 權屬性質____________, 產權證號_______________, 產權人___________, 隨房屋一併出售室內裝飾, 附屬設施見附件.

第二條::委託代理期限

甲方確定該房產委託乙方代理期限自______ 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如至委託截止日期,乙方已為甲方找到該房產的購買客戶,並已將第一筆購房定金轉交給甲方,後與乙方簽訂正式買賣合同,則本委託期限翕動延長至該房產的交易事項全部辦理完畢為止。

第三條:房產價格及付款方式

甲方確認, 委託乙方為其代理出售該房產的條件為,該房產的委託出售淨得價不低於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

第五條: 甲方義務

1、 簽定合同時提供包括但不限於: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本、房屋產權證及購房相關憑證、共有人同意出售的書面證明、婚姻證明、夫妻雙方個人印章等原件和影印件。

2、 委託代理期限內不得自行出售、拒絕出售或轉託他人代理出售此房產,提供的有關證件及材料應真實合法,須保證所出售的房產不存在任何爭議,且有權益均已同意此房屋出售。

3、 按乙方指定的時間和地點到達其房產歸屬的房地產交易中心及放貸銀行辦理相關手續,積極配合乙方工作。

4、保證屋內裝置設施完好無損,房屋權屬變更前結清物業、水、電、收視、供暖等所有費用並出具相關票據,對於權屬變前無法結清的費用,甲方負全部責任:房屋權屬變更前_________日內遷出該房所有註冊戶口。

房屋出租代理合同 篇9

甲方:(出租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承租方) 身份證號碼 丙方:(代理方)

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關係,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將坐落在大連市 房屋一間,建築面積 平方米,出租給乙方做 使用。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為 個月,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收回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須在 年 月 日將房屋交給乙方使用。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繳納期限及抵押金

1.該房屋月租金為¥元(大寫人民幣佰元整)。租金總額為¥ 元(大寫人民幣 萬 仟 佰 拾 元整),乙方需在下一次房租到期前日支付下一期房租。(付款方式為 付)

第一次乙方於 年 月 日向甲方支付房租人民幣 元整 甲方簽字確認: 第二次乙方於 年 月 日向甲方支付房租人民幣 元整 甲方簽字確認: 第三次乙方於年 月 日向甲方支付房租人民幣 元整 甲方簽字確認: 第四次乙方於 年 月 日向甲方支付房租人民幣 元整 甲方簽字確認:

2.甲方於 年 月 日收取乙方抵押金人民幣元整,保障房屋設施及傢俱、家電不受損害和各項費用及時支付。甲方應於本合同期租賃期滿,乙方騰空並交還房屋時,扣除乙方使用所需繳納的費用後,將剩餘金額返還給乙方,如果抵押金不足支付房屋的設施損壞及其它各項費用,乙方應在交還房屋時承擔支付不足費用。

3.甲方在交付該房屋之前必須將該房屋的相關費用全部結清,關於本房屋在本次出租之前產生的權屬糾紛、債務、稅項等事宜,應在房屋出租之前處理完畢,否則,因此而產生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負責。

4.租賃期間產生的 採暖費、物業費 中介費人民幣( )元 由甲方承擔。 水、電、煤氣、數字電視、電話、寬頻費、衛生費 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 租賃期間的房屋修飾和裝飾

1.修繕房屋時甲方的義務,甲方對出租房屋及其裝置應及時修繕,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戶內上水、下水、照明電)和門窗完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

2.甲方修繕房屋時,乙方應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

3 乙方應按時交納水、電、煤氣、有線(數字)電視、電話、寬頻等使用費,並儲存好收據以備退租時結算。

4因使用不當或他人原因而造成房屋設施及傢俱家電損壞的,乙方負責賠償或修復,如不予修繕或修繕之後不合使用目的時,甲方有權終止本租賃合同及追究乙方賠償責任。5乙方於房屋租賃期間不得非法使用或存放危險物品影響公共安全,因此造成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五條 租賃合同的變更

1.甲方若要出售房屋,須在三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2.乙方若要轉租房屋時,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並簽訂轉租合同,若未經甲方同意擅自轉租並簽訂轉租合同,乙方須賠償一個月租金作為違約金,並無條件解除合同。

3.乙方若需要提前續簽合同,需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通知通知甲方,若未按時通知甲方,視為乙方不再續租。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擅自將承租住房轉給他人使用,甲方有權責令停止轉讓行為,終止租賃合同,乙方所支付的抵押金作為違約金,並於次日倒房。

2.乙方入住後合同未到期,乙方提前退租時,押金及提前一個月房租作為違約金不予退還,並於次日倒房(水電費結清)。

3.合同簽訂及入住後,如甲方提前終止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並且甲方返還乙方剩餘房屋租金及賠償乙方一個月房租作為違約金。

第七條 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丙方對雙方提供的相關檔案材料進行仔細核查,對提供無效或不真實證件的乙方,丙方有權終止提供服務。

2.非丙方原因造成合同無法執行時,丙方已收取的中介費不予退還。

3.在合同期內,若乙方違約,丙方在同等價格下免費為甲方提供二次租賃,高出本合同價格做為中介費。

第八條 免責條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損毀或造成損失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市政建設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雙方互不承擔責任,因上訴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實際使用天數計算。

第九條 相關約定事宜

1.乙方應在租賃屆滿時,甲乙雙方驗收房屋後,將房屋返還,如需繼續承租,乙方應在租賃期滿前一個月提出,經甲方同意後,雙方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2.乙方在租賃期滿前一個月明確表示不再續租或未和甲方續租合同,甲方有權帶領新承租人前去看房,在早9至晚5時間段,乙方應積極給予配合,若因乙方工作等原因在此時間段看不了房,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看房時間。

第十條 交屋時室內設施及物品:甲方提供傢俱、家電等明細附表(後附驗房單) 第十一條 其它事項約定

若乙方在居住期間因為人為原因造成的一系列危險行為而造成的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承擔連帶責任,外籍人士請在籤合同起24小時之日內到轄區指定派出所登記。補充條款: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三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之附件及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盡事宜遵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政府執行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聯絡方式: 聯絡方式:

代理方:

聯絡方式:

房屋出租代理合同 篇10

出租方:__×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商鋪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租賃物的狀況

1-1 甲方出租給乙方的商鋪系坐落在__×街  號“__×購物中心”b樓二層整個樓層(以下簡稱該商鋪)的在建建築。該商鋪建築面積約為  餘平方米,現雙方約定按 平方米標準計算,最後實測面積多於或少於  平方米的,均按  平方米計算,不作調整。附該商鋪的平面圖。

1-2 甲方為該商鋪的房地產權利人,有全部的、無任何瑕疵的法定權利、許可權和能力簽署本合同,享受和承擔本租賃合同所保證的權利和義務。

1-3以下內容由甲、乙雙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加以列明。甲、乙雙方同意該附件作為甲方向乙方交付該商鋪和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向甲方返還該商鋪的驗收依據:

(一)、有關該商鋪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範圍、條件和要求;

(二)、現有裝修標準、附屬設施和裝置狀況;

(三)、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裝修和增設附屬設施的內容、標準及租賃期滿後附屬設施的歸屬問題

(四)、其他甲乙雙方認為應另行約定的有關事宜。

1-4 甲方b樓地面車位,乙方均有權無償使用。地下停車車位,經雙方商議後,提供一定數量供乙方使用。

二、租賃物的用途

2-1乙方向甲方承諾,對所租賃商鋪的使用範圍與乙方的經營範圍相符。乙方經營範圍進行調整的,該商鋪的使用範圍也可進行相應調整,無須徵得甲方同意。

三、租賃期限

3-1 除非甲乙雙方按本合同約定提前終止合同,本合同商鋪租賃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2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商鋪,乙方應如期返還(雙方均有意續租並重新簽訂租賃合同的除外)。

四、租金支付

4-1 該商鋪的租金採取固定租金的方法,按建築面積  平方米 天或 個月計算(第 至第 年優惠 平方米建築面積按 平方米計算)。第 年至第 年每天每平方米租金為 元,每年年租金為  元(  元× 天× 平方米);第 年至第 年每天每平方米租金為 元,每年年租金為  元(  × 天× 平方米);第  年至第 年每天每平方米租金為 元,每年年租金為  元(  元× 天× 平方米);第 年到第 年每天每平方米租金為  元,每年年租金為  元( ×  天× 平方米)。

4-2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簽定後 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 個月租金(以第一期租金計算)作為定金,正式開始計算租金後該定金抵作租金,以後每6個月支付一次,起租前7天內交清下6個月租金,以此類推。交款地點:甲方財務部門。付款帳號:                          。

4-3 進場時間為乙方收到甲方大樓竣工驗收合格後發出的進場裝修通知書之日。甲方不收取進場裝修日後6個月內的租金。如因進場裝修日後 個月的截止期與合同約定的租賃起始日不一致的,則租金按實際承租期限及上述4-1條款各期租金標準計算。如整個租賃期限超過 年的,超過部分按上述4-1條款的最後一期的租金標準計算,即按每平方米每天  元計。

五、租賃物的交付與返還

5-1 乙方收到甲方發出的進場裝修通知書視為甲方已向乙方交付了租賃物。

5-2 甲方交付的租賃物應具備以下條件:

5-2-1 甲方負責在一樓大廳位置免費安裝一至二樓的樓梯。

5-2-2 甲方負責安裝消防系統、新風系統及獨立的中央空調系統,並保證該消防系統能得到政府有關部門的審批通過。

5-2-3 甲方在二樓層為乙方提供排煙、排汙出口。

5-2-4 甲方為二樓層安裝無框架落地白玻。

5-2-5 甲方負責提供  kw 用電量(但中央空呼叫電量不包括在內)。

5-3乙方書面通知甲方接收商鋪的日期視為商鋪返還日。除甲方同意乙方續租外,乙方應在本合同的租期屆滿後返還該商鋪,未經甲方同意逾期返還商鋪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 元/平方米向甲方支付該商鋪佔用期間的使用費。

5-4商鋪返還前,乙方應自行拆卸並搬走其在該商鋪內的所有設施、物品及增添的附著物。如果乙方的拆卸或搬遷給該商鋪或甲方的任何其他財產造成損壞,乙方應立即予以修復或向甲方作出賠償。

5-5商鋪返還時遺留在該商鋪內屬乙方所有的物品或附著物,視為乙方放棄所有權,由甲方處理,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的處理措施及費用必須合理。

六、商鋪的裝修及維修

6-1甲方允許乙方按其經營需要,在不影響商鋪主體結構的前提下,自行設計並裝修。乙方應在裝修之前向甲方提交設計圖紙和施工方案,甲方應在合理時間內作出決定。乙方提交的設計圖紙和施工方案未經甲方書面認可並經有關部門審批通過的,乙方無權擅自進場裝修。對於乙方提交的裝修方案,甲方應在15天內給予明確的書面答覆決定。

6-2租賃期間,甲方在接到乙方發出的書面維修通知三日內應及時對租賃物進行維修。甲方未及時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但因乙方使用不善,造成租賃物毀損的除外)。

6-3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該商鋪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商鋪及附屬設施受損的,乙方應負責維修。乙方不維修的,甲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6-4除本合同及其附件規定之外,乙方另需裝修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裝置,如影響出租房屋主體結構的,應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並按規定須向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進行。乙方的裝修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裝置如不影響出租房屋主體結構的,可自行進行,無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增設的附屬設施和裝置歸乙方所有,維修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七、甲方的權利、義務

7-1 甲方有權按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7-2 甲方交付商鋪的日期不晚於 年 月 日。

7-2 因出租商鋪產生的所得稅、房產稅及其他與出租商鋪有關的稅、費,由甲方承擔。

7-3 租賃期內,甲方不得無故干涉乙方的經營自主權。甲方在遇到火災、地震等突發事件時,可在不通知乙方的情況下進入該商鋪。

房屋出租代理合同 篇11

出租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出租代理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該房屋坐落於北京市▁▁▁區(縣)▁▁▁▁▁▁▁▁▁▁▁▁▁▁▁▁。

該房屋為:樓房▁▁室▁▁廳▁▁衛,平房▁▁間,建築面積▁▁▁▁▁▁▁平方米,使用面積▁▁▁▁▁▁平方米,裝修狀況▁▁▁▁▁▁▁▁▁,其他條件為▁▁▁▁▁▁▁▁▁▁▁▁▁▁▁▁▁▁▁▁▁▁▁▁▁▁▁,該房屋(□已/ □未)設定抵押。

第二條 房屋權屬狀況

該房屋權屬狀況為第______種:

(一)甲方對該房屋享有所有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證,證書編號為:▁▁▁▁▁▁▁▁▁▁▁▁▁▁▁▁。

(二)甲方對該房屋享有轉租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人允許甲方轉租該房屋的書面憑證,該憑證為:▁▁▁▁▁▁▁▁▁▁▁▁▁。

第三條 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

第四條 代理許可權(可多選)

乙方的具體代理許可權為:(□ 以甲方名義代理出租該房屋並辦理與承租方之間的洽商、聯絡、簽約事宜,□ 代甲方向承租方收取租金,□監督承租方按照房屋租賃合同的約定履行其他義務,□ 。)

第五條 出租代理期限

(一)出租代理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計▁▁年▁▁個月。出租代理期限的變更由雙方書面另行約定。

(二)甲方應於▁▁▁▁年▁▁月▁▁日前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第六條 租金

(一)租金標準為▁▁▁▁▁▁▁元/(□月/ □季/ □半年/□年),租金總計:▁▁▁▁▁▁▁▁▁▁▁▁▁▁元(大寫:▁▁▁▁▁▁▁▁▁▁▁▁▁▁元)。出租代理期內租金標準調整由雙方另行書面約定。

(二)租金收取方式:(□ 甲方直接向承租方收取 / □ 乙方代為收取)。

雙方選擇由乙方代為收取租金的,適用以下款項:

1、甲方將該房屋交付乙方後,無論該房屋實際出租與否,乙方均應按約定的租金標準向甲方交付租金。

2、如乙方實際出租該房屋的價格高於與甲方約定的租金標準的,則高出部分( □ 歸甲方所有 / □ 歸乙方所有 / □ )。

3、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乙方應將其中一份合同送達租金代收、代付銀行即▁▁▁▁▁▁▁▁▁▁▁▁▁▁銀行,由銀行為甲方開立賬戶。

4、乙方自 年 月 日起開始按(□月/ □季/ □半年/□年)通過代收、代付銀行向甲方支付租金,支付時間分別為:▁▁▁▁▁▁、▁▁▁▁▁▁、▁▁▁▁▁▁、▁▁▁▁▁▁、▁▁▁▁▁▁、▁▁▁▁▁▁、▁▁▁▁▁▁、▁▁▁▁▁▁。

第七條 佣金

出租代理期內其中 日作為乙方工作期,具體日期為 ,工作期內的租金收入作為乙方佣金,按以下方式向乙方支付:(□ 由代收、代付銀行劃帳 / □)。

第八條 房屋租賃保證金

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是 /□否)向甲方墊付房屋租賃保證金,金額為:▁▁▁▁▁▁▁▁▁元(大寫:▁▁▁▁▁▁▁▁▁▁▁▁▁▁▁元)。出租代理期限屆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保證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乙方。

第九條 其他費用

代理期限內,甲方不承擔與該房屋有關的以下費用(可多選):

□水費 / □電費 / □電話費 / □電視收視費 / □供暖費 / □燃氣費/ □ 物業管理費/□▁▁▁▁▁▁▁▁▁▁▁▁▁▁▁▁▁▁▁▁▁▁▁。以上費用乙方可根據實際情況與承租方約定具體支付責任。房屋租賃稅費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 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一) 出租代理期內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責任:甲方負責

;乙方負責 。

(二)甲方(□是 / □否)允許乙方或承租方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允許的,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具體事宜另行書面約定。

第十一條 轉委託及告知義務

出租代理期內,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將代理事宜全部或部分轉委託給他人。乙方將房屋出租後,應將承租方及房屋租賃的有關情況如實告知甲方。

第十二條 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終止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危改範圍的。

2、因地震、火災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毀損、滅失或造成其他損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該房屋達▁▁▁▁日且未徵得乙方同意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嚴重影響使用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代理出租該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支付租金達▁▁▁▁▁日以上的;

2、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出租代理期內甲方需提前終止合同的,應提前▁▁▁日通知乙方,並按月租金的▁▁▁▁▁▁▁▁▁▁▁▁▁%支付違約金。

(二)出租代理期內乙方需提前終止合同的,應提前▁▁▁日通知甲方,並按月租金的▁▁▁▁▁▁▁▁▁▁▁▁▁%支付違約金。

(三)甲方有第十二條第三款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有第十二條第四款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四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五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六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其中甲方執▁▁份,乙方執▁▁份,由乙方送達 銀行 份。

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簽章: 代理方(乙方)簽章:

住所: 住所:

證件號碼: 房地產經紀機構資質證書編號:

委託代理人: 房地產經紀持證人員姓名:

證件號碼: 經紀資格證書編號:

電話: 電話: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房屋出租代理合同 篇12

出租方:____________

代理方:____________

特別告知

一、本合同為大連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與大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訂的示範文字,供出租方委託房地產經紀機構(代理方)代理出租房屋使用。

簽約前當事人應仔細閱讀合同各項條款,未盡事宜可在第十五條"其他約定事項"中或在合同附件中予以明確。

二、出租方應當出示下列材料:

(一)房屋權屬證明;

(二)身份證明;

(三)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證明;

(四)將房屋出租給境外人員及外資機構的,還應具備涉外安全審查批准檔案。

三、房地產經紀機構(代理方)應當出示下列材料:

(一)營業執照;

(二)房地產經紀機構資質證書;

(三)房地產經紀人員從業資格證明;

(四)交納租賃代理保證金的有關憑證。

四、雙方應共同查驗房屋內的設施、裝置,填寫《房屋附屬設施、裝置清單》並簽字蓋章。

五、合同內的空格部分可由雙方根據實際情況約定填寫。

大連市房屋出租代理合同

出租方(甲方):________

代理方(乙方):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出租代理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該房屋坐落於大連市______區(縣)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該房屋為:樓房____室_____廳____衛,平房____間,建築面積_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積_______平方米,裝修狀況_____________,其

其他條件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該房屋(□已/□未)設定抵押。

第二條

房屋權屬狀況

該房屋權屬狀況為第______種:

(一)甲方對該房屋享有所有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證,證書編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對該房屋享有轉租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人允許甲方轉租該房屋的書面憑證,該憑證為:。

第三條

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代理許可權(可多選)

乙方的具體代理許可權為:(□以甲方名義代理出租該房屋並辦理與承租方之間的洽商、聯絡、簽約事宜,□代甲方向承租方收取租金,□監督承租方按照房屋租賃合同的約定履行其他義務,□_____________。)

第五條

出租代理期限

(一)出租代理期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計_____年______個月。出租代理期限的變更由雙方書面另行約定。

(二)甲方應於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前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第六條

租金

(一)租金標準為___________元/(□月/□季/□半年/□年),租金總計: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出租代理期內租金標準調整由雙方另行書面約定。

(二)租金收取方式:(□甲方直接向承租方收取/□乙方代為收取)。

雙方選擇由乙方代為收取租金的,適用以下款項:

1、甲方將該房屋交付乙方後,無論該房屋實際出租與否,乙方均應按約定的租金標準向甲方交付租金。

2、如乙方實際出租該房屋的價格高於與甲方

約定的租金標準的,則高出部分(□歸甲方所有/□歸乙方所有/□_________________)。

3、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乙方應將其中一份合同送達租金代收、代付銀行即__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由銀行為甲方開立賬戶。

4、乙方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開始按(□月/□季/□半年/□年)通過代收、代付銀行向甲方支付租金,支付時間分別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佣金

出租代理期內其中______日作為乙方工作期,具體日期為____________,工作期內的租金收入作為乙方佣金,按以下方式向乙方支付:(□由代收、代付銀行劃帳/□________)。

第八條

房屋租賃保證金

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是/□否)向甲方墊付房屋租賃保證金,金額為: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出租代理期限屆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保證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乙方。

第九條

其他費用

代理期限內,甲方不承擔與該房屋有關的以下費用(可多選):

□水費/□電費/□電話費/□電視收視費/□供暖費/□燃氣費/□物業管理費/□__________________。以上費用乙方可根據實際情況與承租方約定具體支付責任。房屋租賃稅費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

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一)出租代理期內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責任:甲方負責_____________;乙方負責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是/□否)允許乙方或承租方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允許的,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具體事宜另行書面約定。

第十一條

轉委託及告知義務

出租代理期內,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將代理事宜全部或部分轉委託給他人。

乙方將房屋出租後,應將承租方及房屋租賃的有關情況如實告知甲方。

第十二條

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終止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危改範圍的。

2、因地震、火災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毀損、滅失或造成其他損失的。

房屋出租代理合同 篇13

出租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出租代理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該房屋坐落於北京市▁▁▁區(縣)▁▁▁▁▁▁▁▁▁▁▁▁▁▁▁▁。

該房屋為:樓房▁▁室▁▁廳▁▁衛,平房▁▁間,建築面積▁▁▁▁▁▁▁平方米,使用面積▁▁▁▁▁▁平方米,裝修狀況▁▁▁▁▁▁▁▁▁,其他條件為▁▁▁▁▁▁▁▁▁▁▁▁▁▁▁▁▁▁▁▁▁▁▁▁▁▁▁,該房屋(□已/ □未)設定抵押。

第二條 房屋權屬狀況

該房屋權屬狀況為第______種:

(一)甲方對該房屋享有所有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證,證書編號為:▁▁▁▁▁▁▁▁▁▁▁▁▁▁▁▁。

(二)甲方對該房屋享有轉租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人允許甲方轉租該房屋的書面憑證,該憑證為:▁▁▁▁▁▁▁▁▁▁▁▁▁。

第三條 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

第四條 代理許可權(可多選)

乙方的具體代理許可權為:(□ 以甲方名義代理出租該房屋並辦理與承租方之間的洽商、聯絡、簽約事宜,□ 代甲方向承租方收取租金,□監督承租方按照房屋租賃合同的約定履行其他義務,□ 。)

第五條 出租代理期限

(一)出租代理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計▁▁年▁▁個月。出租代理期限的變更由雙方書面另行約定。

(二)甲方應於▁▁▁▁年▁▁月▁▁日前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第六條 租金

(一)租金標準為▁▁▁▁▁▁▁元/(□月/ □季/ □半年/□年),租金總計:▁▁▁▁▁▁▁▁▁▁▁▁▁▁元(大寫:▁▁▁▁▁▁▁▁▁▁▁▁▁▁元)。出租代理期內租金標準調整由雙方另行書面約定。

(二)租金收取方式:(□ 甲方直接向承租方收取 / □ 乙方代為收取)。

雙方選擇由乙方代為收取租金的,適用以下款項:

1、甲方將該房屋交付乙方後,無論該房屋實際出租與否,乙方均應按約定的租金標準向甲方交付租金。

2、如乙方實際出租該房屋的價格高於與甲方約定的租金標準的,則高出部分( □ 歸甲方所有 / □ 歸乙方所有 / □ )。

3、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乙方應將其中一份合同送達租金代收、代付銀行即▁▁▁▁▁▁▁▁▁▁▁▁▁▁銀行,由銀行為甲方開立賬戶。

4、乙方自 年 月 日起開始按(□月/ □季/ □半年/□年)通過代收、代付銀行向甲方支付租金,支付時間分別為:▁▁▁▁▁▁、▁▁▁▁▁▁、▁▁▁▁▁▁、▁▁▁▁▁▁、▁▁▁▁▁▁、▁▁▁▁▁▁、▁▁▁▁▁▁、▁▁▁▁▁▁。

第七條 佣金

出租代理期內其中 日作為乙方工作期,具體日期為 ,工作期內的租金收入作為乙方佣金,按以下方式向乙方支付:(□ 由代收、代付銀行劃帳 / □)。

第八條 房屋租賃保證金

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是 /□否)向甲方墊付房屋租賃保證金,金額為:▁▁▁▁▁▁▁▁▁元(大寫:▁▁▁▁▁▁▁▁▁▁▁▁▁▁▁元)。出租代理期限屆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保證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乙方。

第九條 其他費用

代理期限內,甲方不承擔與該房屋有關的以下費用(可多選):

□水費 / □電費 / □電話費 / □電視收視費 / □供暖費 / □燃氣費/ □ 物業管理費/□▁▁▁▁▁▁▁▁▁▁▁▁▁▁▁▁▁▁▁▁▁▁▁。以上費用乙方可根據實際情況與承租方約定具體支付責任。房屋租賃稅費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 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一) 出租代理期內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責任:甲方負責

;乙方負責 。

(二)甲方(□是 / □否)允許乙方或承租方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允許的,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具體事宜另行書面約定。

第十一條 轉委託及告知義務

出租代理期內,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將代理事宜全部或部分轉委託給他人。乙方將房屋出租後,應將承租方及房屋租賃的有關情況如實告知甲方。

第十二條 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終止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危改範圍的。

2、因地震、火災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毀損、滅失或造成其他損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該房屋達▁▁▁▁日且未徵得乙方同意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嚴重影響使用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代理出租該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支付租金達▁▁▁▁▁日以上的;

2、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出租代理期內甲方需提前終止合同的,應提前▁▁▁日通知乙方,並按月租金的▁▁▁▁▁▁▁▁▁▁▁▁▁%支付違約金。

(二)出租代理期內乙方需提前終止合同的,應提前▁▁▁日通知甲方,並按月租金的▁▁▁▁▁▁▁▁▁▁▁▁▁%支付違約金。

(三)甲方有第十二條第三款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有第十二條第四款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四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五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六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其中甲方執▁▁份,乙方執▁▁份,由乙方送達 銀行 份。

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簽章: 代理方(乙方)簽章:

住所: 住所:

證件號碼: 房地產經紀機構資質證書編號:

委託代理人: 房地產經紀持證人員姓名:

證件號碼: 經紀資格證書編號:

電話: 電話: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房屋出租代理合同 篇14

委託方: (以下簡稱“甲方”)

代理方:(以下簡稱“乙方”)

鑑於乙方在不動產中介方面的良好聲譽,為此甲方將不動產委託乙方全權代理出租事宜,並由乙方指派 為該房屋出租事宜的執行人。在委託期限內,甲方不得再委託其他第三人代理出租,或委託其他第三人居間中介出租,雙方合意訂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循。

第一條:委託期限(代理期限)自公元 年 月 日起至公元 年 月 日止,若房屋租賃期限超過委託期限,則本合同自動順延至租期屆滿之日。

第二條:委託代理出租之房屋狀況

1. 房地產情況

2. 房屋裝修、裝置、設施狀況

第三條:委託事項

1. 代為尋找承租方;

2. 按本合同第四條委託出租條件與承租方洽談租賃事項;

3. 代為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4. 委託出租房屋的日常管理,代為支付合理的房屋維修等日常管理費用;

5. 代為收取租金;

6. 為出租房屋所作的其他必需、合理事宜。

第四條:委託出租條件

第五條:服務報酬

1、 乙方代理甲方與承租方按本代理合同第四條約定的委託出租條件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時,由甲方向乙方支付月租金的70%作為服務報酬。

2、 在甲方與承租方租賃合同履行期間,乙方作為甲方代理人,甲方須每月按月租金的7%向乙方支付服務報酬,乙方於每次代理收取租金時,按實收租金金額,由甲方向乙方支付該服務報酬。

3、 乙方收取本條第1項服務報酬後,並不影響乙方按本條第2項約定,向甲方收取服務報酬。

4、 乙方按本條收取的服務報酬,可從甲方的租金中直接扣劃。

第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金額為本合同第四條甲方所委託之月租金的70%。

1、 委託期間內,甲方自行出租、或另行委託第三人出租、或委託其他第三人居間中介出租;

2、 於委託期限屆滿之後六個月內,甲方與乙方所曾洽談之承租方完成租賃事宜,或利用乙方提供的資訊、條件、機會而與第三方成交;

3、 委託期限內,承租方願以甲方委託條件承租,而甲方反悔不願以委託條件與乙方所洽妥之承租方訂立房屋租賃合同;

4、 委託期間內,甲方將出租標的物出售或其它可歸責於甲方之事由,致乙方不能完成代理出租事宜;

5、 委託期間內,非經雙方同意,甲方隨意終止合同;

6、 甲方其它違約行為,致本合同無法履行。

第七條:乙方權利和義務

1、 隨時依甲方之查詢,向甲方報告業務處理情況。

2、 乙方應積極努力透過市場流通管道盡速尋找承租方,及租賃條件的斡旋,早日完成甲方委託之房屋出租事宜。

3、 負責委託出租房屋的日常管理,所產生之維修、養護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4、 代為甲方與承租方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5、 代為辦理租賃登記和交納稅費等(需甲方特別指示)。

6、 代為收取租金及記賬工作。

7、 及時將承租方違約情形(若有)報告甲方,並協助甲方追索,所產生之律師費、調查費、法院受理費由甲方按實承擔。

8、 為便於甲方委託房屋儘快出租,乙方於受託後一個月內未能將委託房屋通過乙方的中介體系出租,則乙方可將該房屋另行委託其它中介公司居間中介出租。

第八條:甲方權利和義務

1、 甲方保證對委託出租之房屋有出租之權力,並可隨時配合交屋,否則,由此給承租方所造成的損失,概由甲方負責賠償。

2、 租賃完成時,甲方應依法向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租賃登記手續。

3、 在租賃期間所發生之稅費,甲方應按國家規定自行承擔。

4、 甲方應將該房屋內裝置、設施與乙方另行簽署確認單,並將房屋鑰匙交付乙方。

5、 甲方承擔乙方代為簽署的租賃合同所產生的法律責任,但乙方與第三人惡意串通的除外。

6、 甲方有權隨時要求查詢帳戶存款,並有權要求乙方提供房屋租賃狀況。

第九條:備用金

於簽訂本合同時,甲方向乙方支付備用金____________元整,用作房屋維修及合理費用之支付,備用金使用後不足部分由甲方補足,或甲方授權乙方從已收租金中提取。

第十條:甲方無權出租所委託的房地產或提供的有關證件資料不實,致本合同無效或無法履行,則甲方應依本合同第四條所委託之租金70%支付乙方作為賠償,若同時造成承租方損失,亦應賠償之。本條不應本合同的無效而失效,即便合同無效,本條款仍獨立適用於甲乙雙方。

第十一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依有關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令及原則公平解決之。

第十二條:本合同系雙方同意協定,空口無憑,特立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三條:特別約定事項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出租代理合同 篇15

出租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承租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租賃地址:

二、室內附屬設施:

三、租用期限及其約定:

1.租用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2.房屋租金:每月 元人民幣;

3.付款方式:按口月 口季度 口半年 口年 支付,另付押金 元,租房終止,甲方驗收無誤後,將押金退還乙方,不計利息;第1次付款計 元人民幣;

4.租賃期內的水,電,煤氣,電話,有線電視,衛生治安費由乙方支付,房屋修繕等費用由甲方支付;

5.租用期內,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終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權,乙方需承擔全部責任,並賠償甲方損失:

(1)乙方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無故拖欠房屋租金達 天;

(4)連續3個月不付所有費用的。

四、雙方責任及義務:

1.乙方須按時交納水,電,煤,電話等費用,並務必將以上費用帳單交給甲方,甲方須監督檢查以上費用;

2.無論在任何情況下,乙方都不能將押金轉換為房屋租金;

3.在租用期內,甲方必須確保乙方的正常居住,不得將乙方租用的房屋轉租(賣)給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賃期內房租加價;

4.租用期滿後,乙方如需繼續使用,應提前1個月提出,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在同等條件下給予優先;

5.在租賃期內,甲乙雙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況需解除協議的,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協商後解除本協議;

6.乙方入住該物業應保持周圍環境整潔做好防火防盜工作,如發生事故乙方應負全部責任;

7.乙方不得擅自改變室內結構,並愛惜使用室內設施,若人為損壞的將給予甲方相應賠償;如發生自然損壞,應及時通知甲方,並配合甲方及時給予修復。

五、其它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有關現行法規辦理或提交有關仲裁機關進行仲裁。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後即行生效。

六:其它說明: 1、入住時的電錶度數: 2.水錶度數:

出租方:

聯絡電話:

承租方:

聯絡電話: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房屋出租代理合同 篇16

出租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出租代理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該房屋坐落於北京市▁▁▁區(縣)▁▁▁▁▁▁▁▁▁▁▁▁▁▁▁▁.該房屋為:樓房▁▁室▁▁廳▁▁衛,平房▁▁間,建築面積▁▁▁▁▁▁▁平方米,使用面積▁▁▁▁▁▁平方米,裝修狀況▁▁▁▁▁▁▁▁▁,其他條件為▁▁▁▁▁▁▁▁▁▁▁▁▁▁▁▁▁▁▁▁▁▁▁▁▁▁▁,該房屋(□已 / □未)設定抵押。

第二條 房屋權屬狀況

該房屋權屬狀況為第______種:

(一)甲方對該房屋享有所有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證,證書編號為:▁▁▁▁▁▁▁▁▁▁▁▁▁▁▁▁.(二)甲方對該房屋享有轉租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人允許甲方轉租該房屋的書面憑證,該憑證為:▁▁▁▁▁▁▁▁▁▁▁▁▁。

第三條 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

第四條 代理許可權(可多選)

乙方的具體代理許可權為:(□ 以甲方名義代理出租該房屋並辦理與承租方之間的洽商、聯絡、簽約事宜,□ 代甲方向承租方收取租金,□ 監督承租方按照房屋租賃合同的約定履行其他義務,□ .)

第五條 出租代理期限

(一)出租代理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計▁▁年▁▁個月。出租代理期限的變更由雙方書面另行約定。

(二)甲方應於▁▁▁▁年▁▁月▁▁日前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第六條 租金

(一)租金標準為▁▁▁▁▁▁▁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總計:▁▁▁▁▁▁▁▁▁▁▁▁▁▁元(大寫:▁▁▁▁▁▁▁▁▁▁▁▁▁▁元)。出租代理期內租金標準調整由雙方另行書面約定。

(二)租金收取方式:(□ 甲方直接向承租方收取 / □ 乙方代為收取)。

雙方選擇由乙方代為收取租金的,適用以下款項:

1、甲方將該房屋交付乙方後,無論該房屋實際出租與否,乙方均應按約定的租金標準向甲方交付租金。

2、如乙方實際出租該房屋的價格高於與甲方約定的租金標準的,則高出部分( □ 歸甲方所有 / □ 歸乙方所有 / □ )。

3、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乙方應將其中一份合同送達租金代收、代付銀行即▁▁▁▁▁▁▁▁▁▁▁▁▁▁銀行,由銀行為甲方開立賬戶。

4、乙方自 年 月 日起開始按(□月/ □季/ □半年/ □年)通過代收、代付銀行向甲方支付租金,支付時間分別為:▁▁▁▁▁▁、▁▁▁▁▁▁、▁▁▁▁▁▁、▁▁▁▁▁▁、▁▁▁▁▁▁、▁▁▁▁▁▁、▁▁▁▁▁▁、▁▁▁▁▁▁。

第七條 佣金

出租代理期內其中 日作為乙方工作期,具體日期為 ,工作期內的租金收入作為乙方佣金,按以下方式向乙方支付:(□ 由代收、代付銀行劃帳 / □ )。

第八條 房屋租賃保證金

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是 / □否)向甲方墊付房屋租賃保證金,金額為:▁▁▁▁▁▁▁▁▁元(大寫:▁▁▁▁▁▁▁▁▁▁▁▁▁▁▁元)。出租代理期限屆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保證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乙方。

第九條 其他費用

代理期限內,甲方不承擔與該房屋有關的以下費用(可多選):

□水費 / □電費 / □電話費 / □電視收視費 / □供暖費 / □燃氣費/ □ 物業管理費/ □▁▁▁▁▁▁▁▁▁▁▁▁▁▁▁▁▁▁▁▁▁▁▁.以上費用乙方可根據實際情況與承租方約定具體支付責任。房屋租賃稅費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 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一) 出租代理期內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由維修責任:甲方負責 ;乙方負責 。

(二)甲方(□是 / □否)允許乙方或承租方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允許的,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具體事宜另行書面約定。

第十一條 轉委託及告知義務

出租代理期內,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將代理事宜全部或部分轉委託給他人。

乙方將房屋出租後,應將承租方及房屋租賃的有關情況如實告知甲方。

第十二條 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終止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危改範圍的。

2、因地震、火災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毀損、滅失或造成其他損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該房屋達▁▁▁▁日且未徵得乙方同意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嚴重影響使用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代理出租該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支付租金達▁▁▁▁▁日以上的;

2、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出租代理期內甲方需提前終止合同的,應提前▁▁▁日通知乙方,並按月租金的▁▁▁▁▁▁▁▁▁▁▁▁▁%支付違約金。

(二)出租代理期內乙方需提前終止合同的,應提前▁▁▁日通知甲方,並按月租金的▁▁▁▁▁▁▁▁▁▁▁▁▁%支付違約金。

(三)甲方有第十二條第三款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有第十二條第四款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四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 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五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六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其中甲方執▁▁份,乙方執▁▁份,由乙方送達 銀行 份。

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簽章: 代理方(乙方)簽章:

住所: 住所:

證件號碼: 房地產經紀機構資質證書編號:

委託代理人: 房地產經紀持證人員姓名:

證件號碼: 經紀資格證書編號:

電話: 電話: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房屋出租代理合同 篇17

出租方姓名: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姓名: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房屋坐落於: 的住房出租給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房屋租賃協議:

一、租房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有效

二、乙方入住後,應及時更換門鎖,否則發生意外與甲方無關。

三、乙方無權將該房屋轉租他人,並不得擅自改變使用性質,更不能擅自改變房屋的結構,必須愛

四、在本協議期內,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合法居住權,不得無故收回房屋或轉租他人,更不得隨意

五、乙方必須按時交納房租,否則甲方有權採取措施收回房屋,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六、乙方必須遵守當地暫住區域內的各項規章制度,辦理各種相關證件,按時交納水、電、氣、收

七、租賃期滿後,本合同即終止,屆時乙方須將房屋退還給甲方,並保持房屋整潔,甲方退還乙方保證金 元,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須提前一個月書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滿前15日向乙方正式書面答覆,如同意繼續租賃,則續簽租賃合同。

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終止合同並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1、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讓、轉借他人或擅自調換使用的;

2、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結構或改變承租房屋用途的;

3、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4、故意損壞承租房屋的。

十、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該房屋毀損和造成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本協議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從簽字之日起生效。如遇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出租代理合同 篇18

出 租 方:

代 理 方:

一、本合同為 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與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訂的示範文字,供出租方委託房地產經紀機構(代理方)代理出租房屋使用。簽約前當事人應仔細閱讀合同各項條款,未盡事宜可在第十五條“其他約定事項”中或在合同附件中予以明確。

二、出租方應當出示下列材料:

(一)房屋權屬證明;

(二)身份證明;

(三)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證明;

(四)將房屋出租給境外人員及外資機構的,還應具備涉外安全審查批准檔案。

三、房地產經紀機構(代理方)應當出示下列材料:

(一)營業執照;

(二)房地產經紀機構資質證書;

(三)房地產經紀人員從業資格證明;

(四)交納租賃代理保證金的有關憑證。

四、雙方應共同查驗房屋內的設施、裝置,填寫《房屋附屬設施、裝置清單》並簽字蓋章。

五、合同內的空格部分可由雙方根據實際情況約定填寫。

六、出租方可通過登入“北京房地產交易資訊網( )”查詢房地產經紀機構租賃代理保證金情況。

甲方:乙方:日期:

房屋出租代理合同 篇19

委託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型別及編號:__________________

租賃代理機構(乙方):________________ 備案證明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出租委託代理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一)房屋坐落於北京市________區(縣)________街道辦事處(鄉鎮)____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____平方米。

(二)房屋權屬狀況: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權證/□公有住房租賃合同/□房屋買賣合同/□其他房屋來源證明檔案),房屋所有權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或房屋來源證明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所有權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購房人)姓名或名稱:_____________屋(□是/□否)已設定抵押(出租房屋資訊登記表見附件一)。

第二條 房屋租賃用途

租賃用途:___________;如租賃用途為居住的,居住人數不得多於___________人。

第三條 出租代理許可權及期限

(一)乙方出租代理許可權為:□代甲方出租房屋並辦理與承租人之間的洽商、聯絡、簽約事宜;□代甲方辦理與房屋租賃有關的備案、登記手續;□代甲方向承租人收取租金;□代甲方向稅務部門繳納稅費;□監督承租人按照房屋租賃合同的約定履行義務;

(二)出租代理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計_____年_____個月。出租代理期限可延長 (□日/□月)。

(三)甲方應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將房屋交付給乙方,《房屋交割清單》見附件二。

(四)出租委託代理期限屆滿或本合同終止後,乙方應將房屋交回。

第四條 租金

(一)租金標準:_____元/(□月/□季/□半年/□年),租金總計:人民幣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

(二)租金收取方式:甲方在____________銀行開設賬戶,賬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在____________銀行開設房屋租賃代理租金專用賬戶,賬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通過該賬戶收取租金並按約定劃入甲方賬戶。

(三)乙方將各期租金劃入甲方賬戶的日期: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佣金及相關服務費用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費用標準、計算方式及關於裝修、傢俱電器等有關費用約定見附件三。

第六條 押金

甲方交付房屋時,乙方(□是/□否)向甲方墊付押金,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出租委託代理期限屆滿或合同解除後,押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或承租方承擔的費用、租金及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乙方。

第七條 其他費用

出租委託代理期限內,甲方不承擔與房屋有關的下列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水費(2)電費(3)電話費(4)電視收視費(5)供暖費(6)燃氣費(7)物業管理費(8)房屋租賃稅費(9)衛生費(10)上網費(11)車位費(12)室內設施維修費(13)其他費用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中未列明的與房屋有關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如乙方或承租人墊付了應由甲方支付的費用,甲方應根據相關繳費憑據返還相應費用。

第八條 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一)出租委託代理期限內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的維修責任:甲方負責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負責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是/□否)允許乙方或承租方對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對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具體事宜見附件三。

第九條 轉委託

出租代理期限內,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將代理事宜全部或部分轉委託給他人。

第十條 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終止本合同。

(二)出現任何不可抗力的情形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房屋達________日的。

2.交付的房屋嚴重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影響承租人安全、健康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出租房屋的。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劃付租金達________日以上的。

2.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3.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4.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附屬物品、裝置設施損壞並拒不賠償的。

5.利用房屋從事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6.放任承租方的上述行為的。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一)出租代理期內甲方或乙方需提前終止合同的,應提前________日通知對方,並按月租金的 ________%支付違約金。

(二)甲方有第十條第三款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三)乙方有第十條第四款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並可要求乙方將房屋恢復原狀或賠償相應損失。因乙方前述行為導致甲方被有關行政機關處罰的,甲方可向乙方追償。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三條 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_份,其中甲方執______份,乙方執______份,____________執_____份。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託人(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出租代理合同 篇20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賃代理機構: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建設委員會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〇八年五月修訂

北京市房屋出租委託代理合同

委託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型別及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賃代理機構(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備案證明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出租委託代理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一)房屋坐落於北京市____________區(縣)____________ 街道辦事處(鄉鎮)________________ ,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二)房屋權屬狀況: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權證/ □公有住房租賃合同/ □房屋買賣合同/ □其他房屋來源證明檔案),房屋所有權證書編號: 或房屋來源證明名稱: ,房屋所有權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購房人)姓名或名稱: ,房屋 (□是 / □否)已設定抵押(出租房屋資訊登記表見附件一)。

第二條 房屋租賃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租賃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租賃用途為居住的,居住人數不得多於________ 人。

第三條 出租代理許可權及期限

(一)乙方出租代理許可權為:□ 代甲方出租房屋並辦理與承租人之間的洽商、聯絡、簽約事宜;□代甲方辦理與房屋租賃有關的備案、登記手續;□代甲方向承租人收取租金;□代甲方向稅務部門繳納稅費;□監督承租人按照房屋租賃合同的約定履行義務; 。

(二)出租代理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共計______年______個月。

(三)甲方應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將房屋交付給乙方,《房屋交割清單》見附件二。

(四)出租委託代理期限屆滿或本合同終止後,乙方應將房屋交回。

第四條 租金

(一)租金標準:__________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總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 )。

(二)租金收取方式:甲方在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開設賬戶,賬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開設房屋租賃代理租金專用賬戶(該賬戶資訊可通過北京房地產中介行業協會網站和北京建設網查詢),賬號為: ,乙方通過該賬戶收取租金並按約定劃入甲方賬戶。

(三)乙方將各期租金劃入甲方賬戶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佣金及相關服務費用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費用標準、計算方式及關於裝修、傢俱電器等有關費用約定見附件三。

第六條 押金

甲方交付房屋時,乙方(□是 / □否)向甲方墊付押金,金額為: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出租委託代理期限屆滿或合同終止後,押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或承租方承擔的費用、租金及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乙方。

第七條 其他費用

出租委託代理期限內,甲方不承擔與房屋有關的下列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1)水費(2)電費(3)電話費(4)電視收視費(5)供暖費(6)燃氣費/煤氣費(7)物業管理費(8)房屋租賃稅費(9)清潔費(10)上網費(11)車位費(12)室內設施維修費(13)其他費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與房屋有關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如乙方或承租人墊付了應由甲方支付的費用,甲方應根據相關繳費憑據返還相應費用。

第八條 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一)出租委託代理期限內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的維修責任:甲方負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負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是 / □否)允許乙方或承租方對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對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具體事宜見附件三。

第九條 轉委託

出租代理期限內,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將代理事宜全部或部分轉委託給他人。

第十條 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終止本合同。

(二)出現任何不可抗力的情形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房屋達 日的。

2、交付的房屋嚴重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影響承租人安全、健康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出租房屋的。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劃付租金達______日以上的。

2、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3、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4、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附屬物品、裝置設施損壞並拒不賠償的。

5、利用房屋從事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6、放任承租方的上述行為的。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一)出租代理期內甲方或乙方需提前終止合同的,應提前 日通知對方,並按月租金的 %支付違約金。

(二)甲方有第十條第三款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三)乙方有第十條第四款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並可要求乙方將房屋恢復原狀或賠償相應損失。因乙方前述行為導致甲方被有關行政機關處罰的,甲方可向乙方追償。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 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三條 其他約定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_份,其中甲方執______份,乙方執______份,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託人(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 租賃代理機構(乙方)簽章: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備案證明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紀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資格註冊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附件:出租房屋資訊登記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