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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出租代理合同大綱

欄目: 租房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1.36W

在簽訂合同中要規定雙方不履行合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處理方法及爭議的解決辦法,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以下是本站小編整理的房屋出租代理合同,歡迎參考閱讀。

房屋出租代理合同大綱
房屋出租代理合同範文一

出租方: 代理方:北京恆大眾和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

北京市房屋出租代理合同

出租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北京恆大眾和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和

協調一致的基礎上,就房屋出租代理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雙方提供相應證件

(一)甲方提供:(能證明房屋產權歸屬甲方的下列證件)

1.產權證明;2.房主身份證;3.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證明;4.其他有關證明等。(如由代辦人代辦必須有房主委託書以及代辦人身份證明)

(二)乙方提供:

1.營業執照;2.房地產經紀機構資質證書;3.房地產經紀人從業資格證書;雙方保證所提供的證件的真實性,如由於甲方向乙方所提交的證明材料不實或陳述的房屋具體情況不實,而導致乙方遭受具體經濟損失的,甲方負責向乙方賠償並承擔民事責任;如因乙方所提供虛假證件而導致甲方遭受具體經濟損失的,由乙方向甲方賠償並承擔民事責任。

第二條 房屋基本情況

該房屋坐落於北京市 區(縣) 。

該房屋為:樓房 室 廳 衛,面積為 平方米,住宅□ 商用□裝修狀況 。

第三條 房屋權屬狀況

該房屋權屬狀況為第 種:

(一)甲方對該房屋享有所有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證,證書編號為: 。

(二)甲方對該房屋享有轉租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人允許甲方轉租該房屋的書面憑證,該憑證為 。

第四條 代理許可權

乙方具體獨家代理許可權為:

(一)以甲方名義代理出租該房屋並辦理與承租方之間的洽談、聯絡、簽約事宜。

(二)代甲方向承租方收取租金。

(三)監督承租方按照房屋租賃合同的約定履行其義務。

(四)甲方允許乙方在代理期內對房屋進行維護、維修、裝飾、裝修以及添置新物品。

(五)乙方在授權範圍內簽署的合同檔案,甲方均認可。

第五條 出租代理期限

(一)出租代理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出租代理期限的變更由

雙方書面另行約定。

(二)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三)出租代理期滿,如乙方仍有客戶居住該房,乙方應提前通知甲方,甲方需配合將租期延長,但最長不超過三個月,延長期內乙方應按委託期標準向甲方支付租金。

第六條 租金、佣金

(一)租金標準為 元/月,按 繳付,下次房屋租金,出租代理期內租金標準調整由雙方另行書面約定,否則適用以下款項:

1、甲方將該房屋交付乙方後,無論該房屋實際出租與否,乙方均應按約定的租金標準向甲方交付租金。

2、如乙方實際出租該房屋的價格高於與甲方約定的租金標準的,則高出部分歸乙方所有。

3、如通過銀行收付租金,則甲方需在指定銀行開立帳戶、並且提供準確的帳戶資訊。

4、甲方帳戶開戶行名稱:

戶主姓名:

帳戶號碼:

(二)出租代理期內甲方同意預留出 日作為乙方工作期,工作日後於 年 月即自出租代理期起乙方給甲方天房租,甲方同意工作期內的租金收入作為乙方佣金。

第七條 費用分擔問題

一、甲方承擔:供暖費(自供暖除外)、物業管理費。

二、乙方承擔:1.水費;2.電費;3.電話費;4.燃氣費;5.有線收視費;6.衛生費等。

三、雙方各自範圍內的費用各自承擔。

四、因甲方欠費影響乙方正常使用該房屋的,乙方有權代繳,代繳費用從交付甲方的房租中扣除。

第八條 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一)出租代理期開始前甲方提供的房屋及裝置設施應完好無損(經過甲乙雙方確認簽字)出租代理期開始後乙方應監督承租人妥善管理並安全使用房屋,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承租人使用不當所導致毀損、滅失或造成其他損失的,乙方負責修理或賠償。

(二)出租代理期間甲方有權隨時到房間察看承租人居住及設施使用情況,應事先通知乙方。

(三)如房屋內的基礎設施由於自然老化所導致的損壞由甲方負責。或者由乙方負責修理,甲方承擔費用。

(四)如房屋內所留家電、設施等過於陳舊或已嚴重超出使用年限,甲方應主動搬離此房,否則自然損壞後不得據此賠償。

第九條 甲方與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 出租代理期內,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將代理事宜全部或部分轉委託給他人。乙方將房屋出租後,應保證承租人的合法身份,如承租人在房間內出現違法、違規、擾民等行為與甲方無關,由乙方負責處理。

(二)在代理期間甲方不得無故收回房屋,甲方如有特殊情況確要收回房屋,應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善後其客戶並賠償乙方客戶的直接損失。

第十條 所有權變動

(一)租賃期內甲方轉讓該房屋的,甲方應當提前30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於第三人購買的權利。

(二)租賃期內該房屋所有權發生變動的,本合同在乙方與新所有權人之間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終止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危改範圍的。

2、因地震、火災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毀損、滅失或造成其他損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該房屋達3日且未徵得乙方同意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嚴重影響使用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代理出租該房屋的;

4、設施嚴重老化,供暖供電供氣不足;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支付租金達3個工作日以上的又無正當理由;

2、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一)出租代理期內甲方需提前終止合同的,應提前30日通知乙方,並按月租金的100%支付違約金。

(二)出租代理期內乙方需提前終止合同的,應提前30日通知甲方,並按月租金的100%支付違約金。

(三)代理期內及代理期滿合同終止後三個月之內,甲方不得與乙方提供的客戶自行成交否則應向乙方交付一個月租金作為賠償。

第十三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 執一份。

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

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任何口頭承諾均無效。

第十五條 補充條款

服務熱線:81937580 投訴電話:86937367

出租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北京恆大眾和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 住所: 資格證號:京房工—06—02—0686

證件號碼: 房地產經紀人:

代理人簽字: 代理人簽字:

電話: 電話: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房屋出租代理合同範文二

編號:

委託方: (以下簡稱“甲方”)

代理方:上海太平洋房屋服務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鑑於乙方在不動產中介方面的良好聲譽,為此甲方將不動產委託乙方全權代理出租事宜,並由乙方指派 為該房屋出租事宜的執行人。在委託期限內,甲方不得再委託其他第三人代理出租,或委託其他第三人居間中介出租,雙方合意訂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循。

第一條:委託期限(代理期限)自公元 年 月 日起至公元 年 月 日止,若房屋租賃期限超過委託期限,則本合同自動順延至租期屆滿之日。

第二條:委託代理出租之房屋狀況

1. 房地產情況

2. 房屋裝修、裝置、設施狀況

第三條:委託事項

1. 代為尋找承租方;

2. 按本合同第四條委託出租條件與承租方洽談租賃事項;

3. 代為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4. 委託出租房屋的日常管理,代為支付合理的房屋維修等日常管理費用;

5. 代為收取租金;

6. 為出租房屋所作的其他必需、合理事宜。

第四條:委託出租條件

第五條:服務報酬

1、 乙方代理甲方與承租方按本代理合同第四條約定的委託出租條件簽訂房屋租賃合

同時,由甲方向乙方支付月租金的70%作為服務報酬。

2、 在甲方與承租方租賃合同履行期間,乙方作為甲方代理人,甲方須每月按月租金的7%向乙方支付服務報酬,乙方於每次代理收取租金時,按實收租金金額,由甲方向乙方支付該服務報酬。

3、 乙方收取本條第1項服務報酬後,並不影響乙方按本條第2項約定,向甲方收取服務報酬。

4、 乙方按本條收取的服務報酬,可從甲方的租金中直接扣劃。

第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金額為本合同第四條甲方所委託之月租金的70%。

1、 委託期間內,甲方自行出租、或另行委託第三人出租、或委託其他第三人居間中介出租;

2、 於委託期限屆滿之後六個月內,甲方與乙方所曾洽談之承租方完成租賃事宜,或利用乙方提供的資訊、條件、機會而與第三方成交;

3、 委託期限內,承租方願以甲方委託條件承租,而甲方反悔不願以委託條件與乙方所洽妥之承租方訂立房屋租賃合同;

4、 委託期間內,甲方將出租標的物出售或其它可歸責於甲方之事由,致乙方不能完成代理出租事宜;

5、 委託期間內,非經雙方同意,甲方隨意終止合同;

6、 甲方其它違約行為,致本合同無法履行。

第七條:乙方權利和義務

1、 隨時依甲方之查詢,向甲方報告業務處理情況。

2、 乙方應積極努力透過市場流通管道盡速尋找承租方,及租賃條件的斡旋,早日完成甲方委託之房屋出租事宜。

3、 負責委託出租房屋的日常管理,所產生之維修、養護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4、 代為甲方與承租方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5、 代為辦理租賃登記和交納稅費等(需甲方特別指示)。

6、 代為收取租金及記賬工作。

7、 及時將承租方違約情形(若有)報告甲方,並協助甲方追索,所產生之律師費、調查費、法院受理費由甲方按實承擔。

8、 為便於甲方委託房屋儘快出租,乙方於受託後一個月內未能將委託房屋通過乙方的中介體系出租,則乙方可將該房屋另行委託其它中介公司居間中介出租。

第八條:甲方權利和義務

1、 甲方保證對委託出租之房屋有出租之權力,並可隨時配合交屋,否則,由此給承租方所造成的損失,概由甲方負責賠償。

2、 租賃完成時,甲方應依法向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租賃登記手續。

3、 在租賃期間所發生之稅費,甲方應按國家規定自行承擔。

4、 甲方應將該房屋內裝置、設施與乙方另行簽署確認單,並將房屋鑰匙交付乙方。

5、 甲方承擔乙方代為簽署的租賃合同所產生的法律責任,但乙方與第三人惡意串通的除外。

6、 甲方有權隨時要求查詢帳戶存款,並有權要求乙方提供房屋租賃狀況。

第九條:備用金

於簽訂本合同時,甲方向乙方支付備用金____________元整,用作房屋維修及合理費用之支付,備用金使用後不足部分由甲方補足,或甲方授權乙方從已收租金中提取。

第十條:甲方無權出租所委託的房地產或提供的有關證件資料不實,致本合同無效或無法履行,則甲方應依本合同第四條所委託之租金70%支付乙方作為賠償,若同時造成承租方損失,亦應賠償之。本條不應本合同的無效而失效,即便合同無效,本條款仍獨立適用於甲乙雙方。

第十一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依有關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令及原則公平解決之。

第十二條:本合同系雙方同意協定,空口無憑,特立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三條:特別約定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別提示:

尊敬的客戶,為了維護您的權益,當您按本合同支付任何一筆款項時,務必要求您的業務人員提供蓋有本公司店章的臨時收據或本公司發票專用章的發票,否則,您有權拒付任何一筆款項,並請電告本公司。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方(乙方):上海太平洋房屋服務有限公司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地址: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執 行 人: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

執業經紀人:

證 號:

年 月 日

房屋出租代理合同範文三

出租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出租代理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該房屋坐落於北京市▁▁▁區(縣)▁▁▁▁▁▁▁▁▁▁▁▁▁▁▁▁。

該房屋為:樓房▁▁室▁▁廳▁▁衛,平房▁▁間,建築面積▁▁▁▁▁▁▁平方米,使用面積▁▁▁▁▁▁平方米,裝修狀況▁▁▁▁▁▁▁▁▁,其他條件為▁▁▁▁▁▁▁▁▁▁▁▁▁▁▁▁▁▁▁▁▁▁▁▁▁▁▁,該房屋(□已 / □未)設定抵押。

第二條 房屋權屬狀況

該房屋權屬狀況為第______種:

(一)甲方對該房屋享有所有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證,證書編號為:▁▁▁▁▁▁▁▁▁▁▁▁▁▁▁▁。

(二)甲方對該房屋享有轉租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人允許甲方轉租該房屋的書面憑證,該憑證為:▁▁▁▁▁▁▁▁▁▁▁▁▁。

第三條 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

第四條 代理許可權(可多選)

乙方的具體代理許可權為:(□ 以甲方名義代理出租該房屋並辦理與承租方之間的洽商、聯絡、簽約事宜,□ 代甲方向承租方收取租金,□ 監督承租方按照房屋租賃合同的約定履行其他義務,□ 。)

第五條 出租代理期限

(一)出租代理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計▁▁年▁▁個月。出租代理期限的變更由雙方書面另行約定。

(二)甲方應於▁▁▁▁年▁▁月▁▁日前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第六條 租金

(一)租金標準為▁▁▁▁▁▁▁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總計:▁▁▁▁▁▁▁▁▁▁▁▁▁▁元(大寫:▁▁▁▁▁▁▁▁▁▁▁▁▁▁元)。出租代理期內租金標準調整由雙方另行書面約定。

(二)租金收取方式:(□ 甲方直接向承租方收取 / □ 乙方代為收取)。

雙方選擇由乙方代為收取租金的,適用以下款項:

1、甲方將該房屋交付乙方後,無論該房屋實際出租與否,乙方均應按約定的租金標準向甲方交付租金。

2、如乙方實際出租該房屋的價格高於與甲方約定的租金標準的,則高出部分( □ 歸甲方所有 / □ 歸乙方所有 / □ )。

3、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乙方應將其中一份合同送達租金代收、代付銀行即▁▁▁▁▁▁▁▁▁▁▁▁▁▁銀行,由銀行為甲方開立賬戶。

4、乙方自 年 月 日起開始按(□月/ □季/ □半年/ □年)通過代收、代付銀行向甲方支付租金,支付時間分別為:▁▁▁▁▁▁、▁▁▁▁▁▁、▁▁▁▁▁▁、▁▁▁▁▁▁、▁▁▁▁▁▁、▁▁▁▁▁▁、▁▁▁▁▁▁、▁▁▁▁▁▁。

第七條 佣金

出租代理期內其中 日作為乙方工作期,具體日期為 ,工作期內的租金收入作為乙方佣金,按以下方式向乙方支付:(□ 由代收、代付銀行劃帳 / □ )。

第八條 房屋租賃保證金

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是 / □否)向甲方墊付房屋租賃保證金,金額為:▁▁▁▁▁▁▁▁▁元(大寫:▁▁▁▁▁▁▁▁▁▁▁▁▁▁▁元)。出租代理期限屆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保證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乙方。

第九條 其他費用

代理期限內,甲方不承擔與該房屋有關的以下費用(可多選):

□水費 / □電費 / □電話費 / □電視收視費 / □供暖費 / □燃氣費/ □ 物業管理費/ □▁▁▁▁▁▁▁▁▁▁▁▁▁▁▁▁▁▁▁▁▁▁▁。以上費用乙方可根據實際情況與承租方約定具體支付責任。房屋租賃稅費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 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一) 出租代理期內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責任:甲方負責

;乙方負責 。

(二)甲方(□是 / □否)允許乙方或承租方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允許的,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具體事宜另行書面約定。

第十一條 轉委託及告知義務

出租代理期內,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將代理事宜全部或部分轉委託給他人。乙方將房屋出租後,應將承租方及房屋租賃的有關情況如實告知甲方。

第十二條 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終止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危改範圍的。

2、因地震、火災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毀損、滅失或造成其他損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該房屋達▁▁▁▁日且未徵得乙方同意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嚴重影響使用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代理出租該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支付租金達▁▁▁▁▁日以上的;

2、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出租代理期內甲方需提前終止合同的,應提前▁▁▁日通知乙方,並按月租金的▁▁▁▁▁▁▁▁▁▁▁▁▁%支付違約金。

(二)出租代理期內乙方需提前終止合同的,應提前▁▁▁日通知甲方,並按月租金的▁▁▁▁▁▁▁▁▁▁▁▁▁%支付違約金。

(三)甲方有第十二條第三款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有第十二條第四款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四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 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五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六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其中甲方執▁▁份,乙方執▁▁份,由乙方送達 銀行 份。

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簽章: 代理方(乙方)簽章:

住所: 住所:

證件號碼: 房地產經紀機構資質證書編號:

委託代理人: 房地產經紀持證人員姓名:

證件號碼: 經紀資格證書編號:

電話: 電話: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