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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賃買賣合同(通用15篇)

欄目: 租房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1.35W

房屋租賃買賣合同 篇1

甲方(出租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 電話: 乙方(承租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 電話: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同意就下列房屋租賃事項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房屋租賃買賣合同(通用15篇)

一、甲方自願將座落在 市 區 路 的門面房(房屋面積 平方米)出租給乙方使用。

二、甲乙雙方議定的上述房地產月租金為RMB 元(大寫) 元。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甲方於 年 月 日前向乙方交付該房屋。

三、付款方式如下: 。乙方向甲方支付的保證 金計RMB 元,乙方應於每4個月提前15天向甲方支付。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需按日租金的3%支付違約金。逾期15天的,則視為乙方自動終止合同,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保證金不予退還。租賃關係終止時甲方收取的租賃保證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約定由乙方承擔的費用外,剩餘部分無息歸還乙方。

四、租賃期間,使用該房屋所發生的水、電、煤氣、通訊、有線電視、衛生、治安、物業管理費等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如欲出售該房地產的,應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合同期間,乙方應安全使用水、電、氣等,若在房內發生事故,甲方均不負任何責任。並且乙方承擔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五、合同期滿,甲方有權全部房屋,乙方應如期退房,乙方如要續租,要提前二個月向甲方提出,經協商達成同意後,重新簽訂合同,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時間,應立即搬走其所有物品,否則甲方有權處理乙方遺留之物。

六、房屋租賃期內,乙方保證並承擔下列責任:

1、因使用不當或其他人為原因而使房屋或裝置遭受損壞的,由乙方負責賠償或給予修復。

2、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將房屋私自轉租。

3、乙方不得在承租的房屋內從事非法活動。

七、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規定的條款或違反國家和地方房地產租賃的有關規定,另一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

2、租賃期內,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甲方中途擅自收回該房屋的,在乙方支付清其應承擔的費用外,將乙方已付的保證金無息歸還乙方,另行支付相當於保證金額的違約金給乙方,裝修及搬家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

3、租賃期內,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需結清本合同內規定支付的費用,甲方扣除乙方已租住的日期的租金後,剩餘租金歸還乙方,另甲方沒收乙方的保證金作為違約賠償。

八、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使承租房屋損壞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九、因市政動遷不能履行本合同的,甲方不予賠償乙方裝修及其他經濟損失,

甲方應提前15天通知乙方。

十、本合同壹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地址: 身份證地址: 聯絡地址: 聯絡地址: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年 月 日

房屋租賃買賣合同 篇2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保證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國家對租賃房屋的有關規定。

第二條房屋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位於(省、市)(區、縣);門牌號為

2、出租房屋面積共平方米(建築面積/使用面積/套內面積)。

3、該房屋現有裝修及設施、裝置情況詳見合同附件。

該附件作為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房屋時的驗收依據。

第三條甲方應提供房產證(或具有出租權的有效證明)、身份證明(營業執照)等檔案,乙方應提供身份證明檔案。雙方驗證後可影印對方檔案備存。所有影印件僅供本次租賃使用。

第四條租賃期限、用途

1、該房屋租賃期共 個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  使用。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

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五條租金及支付方式

1、該房屋每月租金為 元(大寫萬仟佰拾元整)。

租金總額為 元(大寫萬仟佰拾元整)。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甲方收款後應提供給乙方有效的收款憑證。

第六條租賃期間相關費用及稅金

1、甲方應承擔的費用:

(1)租賃期間,房屋和土地的產權稅由甲方依法交納。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合同中未列出專案但與該房屋有關的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2、乙方交納以下費用:

(1)乙方應按時交納自行負擔的費用。

(2)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確由乙方交納的費用。

第七條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使用安全。房屋及所屬設施維修責任除雙方在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約定外,均由甲方負責(乙方使用不當除外)。

甲方提出進行維修須提前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

乙方向甲方提出維修請求後,甲方應及時提供維修服務。

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

2、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

乙方如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定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裝置,設計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方案均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後方可施工。租賃期滿後或因乙方責任導致退租的,除雙方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選擇以下權利中的一種:

(1)依附於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復原狀。

(3)向乙方收取恢復工程實際發生的費用。

第八條房屋的轉讓與轉租

1、租賃期間,甲方有權依照法定程式轉讓該出租的房屋,轉讓後,本合同對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繼續有效。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3、甲方出售房屋,須在 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房屋租賃買賣合同 篇3

甲方(售房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購房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及地方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公平、誠實信用之原則,就甲方出售乙方下述房屋,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該房屋情況及價格:房屋坐落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室,長房權字第__________號,建築面積__________ 平方米,附屬設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已實地看房,成交價格為人民幣(大寫) 佰 拾萬 仟 佰元(¥ ),甲方戶口遷出且各項費用無陳欠,該房屋所有權/土地證過戶費用由甲/乙方承擔(該房屋過戶費用的計算以政府相關政策、法規為依據)

二、付款方式及交割過程:乙方一次性交付甲方人民幣(大寫)作為購房房款,另外押金 萬 仟 佰元,元房屋尾款待產權下達之日在支付給甲方。

三、違約責任:1、甲方須保證該房屋所有權證真實有效、無權屬(經共有人同意)及債務糾紛、無隱瞞該房屋及附屬設施瑕疵和違規拆改、無惡性歷史事件(除違約責任外還需退還房款),否則甲方承擔違約責任;2、因甲乙任意一方自身原因,不能按照約定時間辦理手續致合同延誤或無法履行都屬違約,每逾期一天需支付對方違約金為成交價格的千分之二,若超過七天視為不買、不賣;3、違約方應在三日內履行違約責任,並承擔返還他方已支付的其他款項費用並賠償成交價的百分之二十作為違約金; 4、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各方免責。

四、其他約定

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該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或按手印)蓋公章後生效。

甲方所有權/共有/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購房/代理人:

20xx年 月 日

房屋租賃買賣合同 篇4

賣方: 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______

買方: 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私有住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所售房屋權證號及座落位置、結構、層次、面積、附屬設施:

1、甲方所售房屋所有權證號為

2、甲方所售房屋位於______ 區______ 路(街)______ 號,為______ 結構;

3、甲方所售房屋建築面積______ 平方米;

4、甲方所售房屋附屬設施為______ 。

第二條 房屋價格及其他費用:

1、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總金額為(人民幣)___ 拾___ 萬___ 仟___ 佰元整(含附屬設施費用);

2、 甲、乙雙方達成一致意見,雙方交易稅費由 方負擔。

第三條 付款方式:

第四條 房屋交付:

甲、乙雙方在房地局交易所辦理完過戶手續(繳納稅費)後 ___ 日內,甲方將房屋交付乙方, 因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甲方逾期交房的,則房屋交付時間可據實予以延長。

第五條 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金額的2‰支付違約金,逾期達一個月以上的,即視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屆時將由乙方承擔此次交易中雙方的全部交易稅費,並向甲方支付購房款10%違約金。

第六條 甲方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將房屋及時交付使用,每逾期一日,按照購房總價的2‰支付違約金,逾期達一個月以上的,即視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由甲方承擔此次交易中雙方的全部交易稅費,並向乙方支付房價10%的違約金。

第七條 甲方保證在交接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如交接後發生該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可依法向該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其他三份交有關部門存檔。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住址(工作單位): 住址(工作單位):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租賃買賣合同 篇5

出租方:

承租方: (簡稱甲方) (簡稱乙方)

因乙方需要,特向甲方租賃位於220國道唐店村路口東側的廠房一處,佔地9畝;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 廠房位置:220國道北側,唐店村路口東側。

二、 租賃期限:20xx年。20xx年1月19日至20xx年1月19日。

三、 租金:每年租金柒萬元,每年於12月底交清下年租金。

四、 在合同期間所產生的與甲方單位的問題和村莊若有土地等糾紛問題歸甲方解決,合同簽訂之前所有債權債務與乙方無關,完全由甲方承擔。

五、 合同期內乙方具有轉租權。

六、 如遇開發拆遷、補償款歸甲方所有,甲方需返還乙方兩年租金做為補償。

七、 甲方必須保證租賃期間沒有用於銀行抵押貸款及社會貸款使用。

八、 合同期滿後,乙方有優先續簽的權力。

九、 如有一方反悔違約,由違約方加倍賠償對方因違約所致的一切經濟損失。

十、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房屋租賃買賣合同 篇6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甲、 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本著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經協商一致的原則,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 甲方自願將座落在鄆城縣南環路和馨家園一號樓三單元202戶樓房(包括樓房建築面積71.85平方米、儲藏室9.68平方米),房產出賣給乙方,並將與所出賣該房產的相關的土地使用權出賣給乙方。

二、 雙方議定上述房地產及附屬建築物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十四萬元整;即人民幣小寫140000元整。

三、 甲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把甲方樓房購買合同、交款原始證件等購房時所開具的所有單據一併交與乙方;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支付甲方全額購房款人民幣大寫十四萬元整,即人民幣小寫140000元整。

四、 甲方須保證該房產合法、權屬清楚。

五、 辦理房產證手續及房產證過戶所產生的有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六、 甲方保證將該房產交付乙方前該房產應無任何擔保、抵押、房產瑕疵,無人租住、使用;無欠帳,如電話費、水電費、物業管理費、取暖費、入網費、有線電視費等。

七、 因相關法律規定,甲方需於該房產可正常交易後立即將該房房產證等相關證件一次性過戶給乙方,在此期間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將該房屋出售於第三方,在乙方完全取得所有權以前甲方不得用於出租經營。

八、 待該房屋符合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經濟適用房上市交易條件下,甲方須協助乙方辦理房屋產權變更登記,產權過戶至乙方名下。

九、 本合同簽定之日起至房產證過戶期間,該房如非人為破壞因素所發生的質量問題(如牆體大面積損壞脫落、塌陷等),由甲方向有關部門反映、處理。

十、 本合同簽訂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條款,該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四萬元的違約金。

十一、 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賣方): 身份證號:

住址: 電話:

乙方(買方): 身份證號:

住址: 電話:

證明人: 身份證號:

地址: 電話: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房屋租賃買賣合同 篇7

甲方 (房主)經 介紹,將本人座落在 給乙方 (承租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租賃時間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二、租金 元,分 次付清,首付 元,餘款 元,於 年 月 日付清,如乙方逾期不繳,須立即搬出此房。以甲方收據為證。形式為按打租,每期須提前一個月付清下期租金。其中 由甲方支付,水、電、天然氣、物業、衛生、有線電視、寬頻上網費 由乙方支付。

三、甲乙雙方如有一方有特珠情況需解除協議,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協商後解除本協議;合同期內甲方不得擅自調整租金,如收回住房,須與乙方協商,並退還乙方租金和中介費及搬遷損失;乙方如確有特殊情況需停租或轉租,須與甲方協商,經甲方同意方可。

四、合同接近期滿,乙方如需續租,應提前一個月提出,在同等條件下擁有優先權;如不需續租,應提前十天配合甲方看房出租。

五、室內設施 由乙方使用,如有缺失損壞,視情況予以賠償,甲方收取保證金 元,至合同終止時,設施如無缺失損壞,甲方如數退還乙方保證金。

六、入住時電錶 度,水錶 噸,天然氣 ,乙方不得私接亂改,注意水、電、燃氣等安全,否則後果由乙方承擔。

七、乙方不得利用此房屋進行非法活動,否則負法律責任。

八、乙方按年租金5%一次付清中介費 元,協議簽字後,中介費不退,如有單方違約,違約方負全部經濟責任。

九、未盡事宜,補充如下: 。

十、此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中介方各執一份,簽字後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產權證明: 原住址: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中介方

聯絡電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房屋租賃買賣合同 篇8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將坐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店鋪出租給乙方,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關係,特訂立合同如下:

1、租賃期限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止,租期_________年。

2、租賃金額及付款方式

乙方以月租人民幣_________元,經營甲方店鋪,付款辦法:___年租金總額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在合同簽訂時交清。

3、租賃期間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在簽訂合同時須向甲方繳交店鋪設施抵押金人民幣_________元,押金不計息。

(2)乙方擁有店鋪經營、管理和使用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涉和侵犯。店鋪的所有權和水電房籍及主水管至水錶處理。

(3)乙方經營店鋪的一切費用(包括投資成本、水電費、店鋪裝修、稅費及一切債務等)除店鋪租賃稅外概由乙方負責。

(4)乙方應愛護店鋪設施,如有或損壞,乙方應按市場價賠償或負責修復。乙方如需對門店進行改裝,須經甲方同意同意後方可訊息工期,基費用由乙方負責。

(5)乙方必須遵守交通和公共秩序,保持店鋪門前暢通和落實門前“三包”,如有違反,所造成的一切損失概由乙方負責。

(6)乙方不得在租賃範圍堆放帶腐蝕性或危險性物品,否則造成一切後果均由乙方負責。

(7)乙方應在國家法律政策允許的內經營,遵紀守法,服從有關部門的監督管理,不得搞非法經營,否則造成後果由乙方負責。

(8)乙方如需轉包他人,應事先以書面報告甲方,甲方在接到報告後十五天內作出答覆,並簽訂變更協議,轉包他人仍按本合同條款執行。未經同意甲方擅自轉包他人,按違約處理。

(9)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變動而變更。

(10)如因乙方人為或第三人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在租賃期內店鋪如在租賃期內遇風災地震自然災害而造成重大損失,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4、期滿規定

(1)乙方應在期滿前兩天內搬遷完畢,近期將租賃範圍交還甲方。

(2)租賃屆滿,店鋪的用水電設施無償歸甲方。

(3)乙方在租賃期間裝修的固定設施無償歸甲方,可動設施乙方必須在期滿前五天內處理完畢,乙方應負責修復或按價賠償。

(4)乙方繳交甲方的押金,待雙方交接清楚後由甲方付還乙方。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房屋租賃買賣合同 篇9

出租人: 身份證號: 承租人: 身份證號:

出租人受本合同第一條所述的租賃房屋的所有人的委託,出租該廠房。承租人根據自身經營要求,欲承租該廠房用於經營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租賃房屋和期限

1、出租人將房”),租賃給承租人經營。該廠房型別為商業用房,結構為框架,建築面積 平方米(見附件-2)。

3、租賃期限為年,起租自

第二條:產權及租賃期保證

出租人保證依法擁有該廠房的出租權,完全有權對該廠房進行出租,倘若有任何第三人對本合同項下的該廠房提出權利主張,承租人的損失責任一律有由出租人承擔。

第三條:經營範圍

承租人應在工商行政部門核准登記的經營範圍進行合法經營。承租人在該廠房。承租人不得將該廠房作任何非法或不道德的用途。承租人沒有徵得出租人同意,不得擅自改變經營範圍。

第四條:租金、相關費用及付款方式和保證金

1、承租人承租的該廠房,應先付租金後使用,租賃期內合計租金人民幣 承租人於年月日前支付給出租人。如逾期支付,承租人自逾期之日起支付出租人所欠金額 %的逾期違約金,直到付清全部

租金為止。

2、本合同簽訂之日,承租方需支付定金為本合同租金。

3、若承租方違反本合約各項條款之規定或未經出租房同意擅自終止本合約,承租方同意該保證金出租方無需返還。

4、物業管理費用由物業管理費按該廠房實際使用面積分攤,物業管理費每月每平方米 元,按承租人承租該廠房 平方米,應承擔物業管理費 元/月。支付時間、方式以及逾期支付應承擔逾期付款違約金責任與本條第一、第二款相同。

5、承租人租賃該廠房需要自行承擔水、電、通訊等相關費用。支付時間、方式為接到出租人出示的水、電等部門的繳費單之日起的五天內繳清上述費用。如逾期支付應承擔逾期付款違約金,違約金支付方式與本條第二款相同。

第五條:出租人的義務

1、確保承租人的合法經營不受與該廠房有關的其他第三方的干涉,使承租人能合法正常經營。

2、出租人承擔因出租該廠房所應向政府交納的稅費

3、在徵得出租人同意後,承租人可以將該廠房轉讓給第三方。

第六條:裝飾裝修

1、由承租人自行裝修該廠房(包括道具、照明裝置及其他用品用具),但承租人需事先通知出租人,在徵得出租人認可後放可進場施工。承租人不得對該廠房作任何結構上的改變或附加建築。承租人若違反以上規定,出租人按其對建築物的妨礙或損害程度,有權作出下述決定:A、立即停工 B、即時整改 C、收回該廠房、終止合同。

2、出租人同意之裝修,承租人需督促施工單位服從出租人監督管理,並承擔潔場費用。

3、經承租人裝修後該廠房的裝潢物,在合同終止後,在承租人同意後,其處置權歸出租人所有。

第七條:銷售和物業管理

1、承租人在該廠房的經營活動中,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合法經商、合法經營、合法從業,並接受有關職能部門的檢查、監督、服從出租人對商品質量、服務等工作的管理。

2、承租人有權在該廠房內自行組織各種促銷活動而無需先徵得出租人的同意,但不得從事不正當競爭活動。

3、承租人存放於該廠房內的商品、物品由承租人自行保管。承租人不得在該廠房記憶體放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不在該廠房內容留不明身份者。承租人負責該廠房內部的消防和安全保衛工作。配合出租人做好公共部位、公共場所的消防、安全和環境秩序工作。出租人不承擔承租人租賃的該廠房內承租人的客商、顧客的人身、財產的保管保險義務。

4、承租人在該廠房內陳列或銷售之商品或提供的服務,應負責起售後或善後工作,如經顧客使用後發生不良反應或有損顧客權益或因此造成出租人信譽受損時,承租人應負法律責任及賠償責任。

5、承租人在該廠房陳列或銷售之商品,應使用其依法獲得的商品名稱、商標、著作權、圖案或專利權,並依法納稅;所有商品均應符合國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規之規定,明碼標價。若承租人在承租的房屋內陳列或銷售的商品發生侵犯他人的商標專用權、專權、著作權或其他權益,承租人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概與出租人無關。

6、允許出租人和出租人授權的人在一切合理的時間進入該廠房察看物業使用狀況,如發現違章出租人可作出相應的處理決定。這些決定對承租人有約束力,承租人必須嚴格執行,糾正違章的費用由承租人承擔。

7、出租人應為承租人的店招牌提供合理、醒目的架設或懸掛處,並經協商有償為承租人提供在該廠房外或 公共部位,人行通道等處懸掛廣告牌、指示牌的合理位置。

8、接收該廠房後,承租人負責該廠房範圍內門窗、電力、消防設施等維護。承租人應妥善使用該廠房,保持該廠房原主體結構及外立面的完好,並積極配合出租人對該廠房主體結構的檢查和維修。

9、房屋及附屬設施維修責任

1)該廠房主體結構部分發生非承租人或承租人顧客原因而損壞由出租人負責進

行維修並承擔費用。如因承租人或承租人顧客原因損壞的,由承租人進行維修並承擔費用,如造成損壞無法修復,組承租人應做相應的經濟賠償;承租人裝修改建部分的損壞由承租人負責維修並承擔費用。

2)電以電錶及控制箱為界,靠該廠房一側管路由承租人維修並承擔費用,電錶及控制箱子以外(含水錶及控制箱)管路由出租人維修並承擔費用。

3)弱電系統以該廠房控制箱為界,控制箱靠該廠房側管路由承租人維修並承擔費用,控制箱以外(含控制箱)管路由出租人維修並承擔費用;該廠房內部消防設施由承租人維修並承擔費用;承租人自行改建設施由承租人維修並承擔費用。

第八條:承租人在簽訂本合同時或開業前,應向出租人提交有關的法律檔案,如:營業執照、稅務登記、產品合格證、《商標註冊證》或經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備案的商標許可使用合同、食品衛生許可證、法人委託書及其他有關檔案。

第九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字簽訂之後,經雙方當事人的書面形式達成一致,可變更。

2、合同未到期之前,雙方當事人不得隨意提出解除合同。如一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提前兩個月通知對方,並需要向對方支付相當於四個月的租金的賠償金。

3、為使商業業態更加合理,更有利於承租人的利益,出租人根據統一經營管理的需要,在同一區域大多數承租人同意的情況下,可對部分業態進行調整。承租人理解並支援出租人的調整。

4、承租人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一個月前向出租人提出意向申請,經出租人同意後,雙方須重新簽訂租賃合同。如在上述期限內,承租人未曾以書面向出租人發出要求續租的通知,則出租人有權在租約期屆滿後將房屋出租他人,並有權在租賃期屆滿前與他人訂立本租賃期滿後起租的新租賃合同。

第十條:違約處理

1、出租人、承租人都應嚴格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違約,都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2、如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出租人有權終止合同:

(1)在合同有效期限內,承租人隨意撤離該廠房,造成事實上停止營業一週的(節假日除外);

(2)由於承租人在該廠房內的經營活動或提供的商品或商品商標構成侵權,或被指控侵權並已影響到出租人聲譽或利益的;

(3)由於承租人經營的商品質量或銷售手段或服務專案及內容導致消費者投訴,承租人又不及時採取措施處理,嚴重影響出租人聲譽及利益的。

(4)由於承租人行為導致有關行政執法職能部門給予罰款,通報批評,停業整頓等處罰;

(5)承租人未按雙方約定如期支付租金,拖欠租金、物業管理費、水、電、煤氣等費用超過十五日的;

(6)其他違反合同的行為。

發生上述情況之一者,出租人有權終止合同,有權收回該廠房,並沒收保證金,要求承租人支付相當於三個月的租金的賠償金作為對出租人預期利益的補償,並根據有關的法律法規追究承租人的其他法律責任。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條:其他

1、本合同有效期內發生訴訟糾紛,雙方確認向對該廠房所在地法院起訴解決爭議。

2、本合同共

附件一:場地位置圖(用紅線標明)

附件二:合同雙方營業執照等相關執照及許可證等(影印件)

出租人: 承租人: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租賃買賣合同 篇10

出租人(甲方): 證件型別及編號:

承租人(乙方):海口昌盛河礦業有限公司 證件型別及編號: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一)房屋坐落於海口市龍華區(縣)金貿中路1號半山花園海天閣0768房,建築面積 205.70方米。

(二)房屋權屬狀況:甲方持有 (□房屋所有權證/ □公有住房租賃合同/ □房屋買賣合同/ □其他房屋來源證明檔案),房屋所有權證書編號:HK102538或房屋來源證明名稱:房產證,房屋所有權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購房人)姓名或名稱:鄒宇晶 ,房屋(□是 / □否) 已設定了抵押。

第二條 房屋租賃情況及登記備案 (一)租賃用途:辦公;

(二)租賃用途為非居住的,甲方應自訂立房屋租賃合同之日起30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屋行政管理部門辦理房屋租賃合同備案手續。

第三條 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20xx年08月03日至20xx年0月02日,共計貳年。甲方應於20xx年08月03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按照原狀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備設施。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裝置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乙方繼續承租的,應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書面 / □口頭)續租要求,協商一致後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四條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11250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總計:人民幣 二十七萬元整(¥:270000)。

支付方式:(□現金/□轉賬支票/□銀行匯款),每期租金支付日期為每月3號支付。 (二)押金:人民幣貳萬元整 (¥:20xx0)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押金除抵扣應

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當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給乙方。

第五條 其他相關費用的承擔方式

租賃期內的下列費用中,(1)(7)(8)(19)(11)由乙方承擔:(1)水費(2)電費(3)電話費(4)

電視收視費(5)供暖費(6)燃氣費(7)物業管理費(8)房屋租賃稅費(9)衛生費(10)上網費(11)車位費

(12)室內設施維修費(13) 費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與房屋有關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如乙方墊付了應由甲方支付的費用,甲方應根據乙方出示的相關繳費憑據向乙方返還相應費用。

第六條 房屋維護及維修

(一)甲方應保證房屋的建築結構和裝置設施符合建築、消防、治安、衛生等方面的安全條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證遵守國家、海口市的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區的物業管理規約。•

(二)租賃期內,甲乙雙方應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

1、對於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 15 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 轉租

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並就受轉租人的行為向甲方承擔責任。

第八條 合同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1、遲延交付房屋達15日的。

2、交付的房屋嚴重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影響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 15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30000元的。

3、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附屬物品、裝置設施損壞並拒不賠償的。

6、利用房屋從事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將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第八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2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有

第八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20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並可要求乙方將房屋恢復原狀或賠償相應損失。

(二)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15日通知對方,並按月租金的20%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甲方還應退還相應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四)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的,應按 標準支付違約金。

第十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 。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2份,其中甲方執1 份,乙方執1份,。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簽章: 承租人(乙方)簽章:

委託代理人 : 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租賃買賣合同 篇11

經舟房屋中介部中介,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同意以下協議條款:

一、 乙方租借甲方座落於 約計 房屋。

二、租房合同期為 年,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每月租金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其他費用由 方承擔。

四、付款方式為 ,如拖欠房租,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但一切後果由乙方自理。

五、甲方提供乙方 等設施,費用由 方承擔。

六、 乙方在租房合同期內應注意愛惜房屋及內部其他設施,如有損壞需照價賠償。

七、乙方支付甲方押金人民幣(大寫) 元整,合同期結束後,如甲方對五、六兩點沒有異議,應該立即退回乙方押金。

八、乙方如在租借房屋期間,有非常行為發生,和乙方在借用期間使用不當引起意外事故,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與甲方及中介方無關。

九、乙方無權將此房屋轉租給其他人,否則,甲方有權收回房屋。

十、雙方如有特殊情況不租借房屋,應該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與中介方無關。

十一、第二次付款應該提前10天付清。

十二、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十三、水錶起用度數為 ,電錶起用度數為 ,煤氣起用度數為 。

附錄

中介公證方:舟山市定海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中介所

地址:定海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電話:

經辦: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注:(一、甲方出租人 二、乙方承租人 三、中介方)

房屋租賃買賣合同 篇12

出租方: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

根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為明確雙方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房屋地址:_____區_____幢_____室內的一間單間。用於普通住房。

二、租賃期限及約定

1、該房屋租賃期共一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房屋租金:每月_____元。按月付款,每月提前五天付款。另付押金_____元,共計______元。

(大寫: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

房屋終止,甲方驗收無誤後,將押金退還乙方,不計利息。

3、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普通住房使用。

4、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前一個月內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三、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乙方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負責修復或給予經濟賠償。

2、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維修責任除雙方在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約定外,均由甲方負責(但乙方使用不當除外)。甲方進行維修須提前七天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

3、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響房屋結構的前提下,可以對房屋進行裝修裝飾,但其設計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方案應事先徵得甲方的同意後方可施工。租賃期滿後,依附於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

四、房屋的轉讓與轉租

1、租賃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2、甲方同意乙方轉租房屋的,應當單獨訂立補充協議,乙方應當依據與甲方的書面協議轉租房屋。

五、乙方違約的處理規定

在租賃期內,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房屋,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租金20%的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直至達到彌補全部損失為止。

(1)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將房屋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的;

(2) 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且經甲方通知,在規定期限內仍未糾正並修復的;

(3) 擅自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4) 拖欠房租累計一個月以上的。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各執一份,簽字後即行生效。

七、其他說明:水電數字由甲乙雙方與其他承租方平均分配

(入住時的水電數字:電________,水________,)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房屋租賃買賣合同 篇13

出租方姓名(甲方)______________

承租方姓名(乙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現甲、乙雙方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出租給乙方居住使用,租賃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計_______個月。房屋用途:該房屋用途為_______、乙方居住人數為:_______、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任改變房屋用途。

二、為了確保雙方利益,房租支付的方式採取______________的方式,本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元,按______________結。

三、乙方租賃期間,應注意水、電、煤氣等的安全,不得在房間內炒菜。關於房屋租賃期間的有關費用由乙方支付。

a、水、電費;

b、煤氣費;

c、電視訊號費寬頻費;

d、物業管理費;

合租按照人數均攤,租用當日水錶起始數______________;電錶起始數______________;煤氣起始數______________;租賃結束時,乙方須交清欠費。

四、乙方不得隨意損壞房屋設施,如需裝修或改造,需先徵得甲方同意,並承擔裝修改造費用。租賃結束時,乙方須將房屋設施恢復原狀。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終止合同並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a、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租的;

b、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讓、轉借他人或擅自調換使用的;

c、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結構或改變承租房屋用途的;

d、拖欠租金累計達一週;

e、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f、故意損壞承租房屋的;

五、租賃期滿後,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則須提前1個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後7天內答覆。如同意繼續租賃,則續簽租賃合同。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租賃的權利。

六、租賃期間,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提前1個月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後可以終止合同書。若一方強行中止合同,須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_____元。

七、發生爭議,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由當地人民法院仲裁。

八、室內物品清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押金:_____元。租賃結束時,甲方須交還押金。若乙方在租賃期間損壞房屋裝置,乙方需賠償甲方損失。

九、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該房屋毀損和造成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本合同連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2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房屋租賃買賣合同 篇14

出 租 方:

承 租 方:

合肥市房屋租賃合同

合肥市房屋租賃合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該房屋坐落於合肥市 區(縣)

該房屋為:樓房 三 室 二 廳 1 衛,平房 / 間,建築面積 110 平方米,裝修狀況 精裝 。

第二條 房屋權屬狀況

甲方對該房屋享有所有權的,甲方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證,證書編號為: 。

第三條 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 居住 。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改變該房屋的用途。

第四條 交驗身份

(一)甲方應向乙方出示有效身份證。

(二)乙方應向甲方出示有效身份證,並在合同簽訂時提供身份證影印件一份。

第五條 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 年 個月。

(二)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有意繼續承租的,應提前 30 日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徵得同意後甲乙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六條 租金

(一)租金標準: 元/月, 元/季度。,房屋租期每滿一年,根據市場變化情況,雙方可協商對租金進行調整。

(二)租金支付方式:租金需在入住前支付,乙方必須在前(□月/□季)末,將下(□月/□季)租金打入甲方指定賬戶。帳號為:

第七條 房屋租賃保證金

(一)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具體金額為:20xx 元(大寫: 貳仟元 )。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保證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乙方。

第八條 其他費用

租賃期內,與該房屋有關各項費用的承擔方式為:

(一)乙方承擔(√□ 水費 / √□ 電費 / √□ 電話費 / √□ 電視收視費 / √□ 供暖費 / √□ 燃氣費 / √□ 物業管理費 / √□▁其它應由租方承擔的費用▁)等費用。乙方應儲存並向甲方出示相關繳費憑據。

第九條 房屋的交付及返還

(一)交付: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附屬設施、裝置清單》經雙方交驗簽字蓋章並移交房門鑰匙後視為交付完成。

(二)返還: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乙方應返還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甲乙雙方驗收認可後在《房屋附屬設施、裝置清單》上簽字蓋章。甲乙雙方應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返還後對於該房屋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遺留的物品,甲方有權自行處置。

第十條 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一)租賃期內,甲方應保障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 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 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二)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如乙方拒不維修或拒不承擔賠償責任的,甲方可代為維修或購置新物,費用由乙方承擔。

(三)對於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十一條 禁止乙方對房屋進行轉租以及與他人合租。

第十二條 禁止乙方對房屋進行拆改變動。

第十三條 所有權變動

(一)租賃期內甲方轉讓該房屋的,甲方應當提前 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於第三人購買的權利。

(二)租賃期內該房屋所有權發生變動的,本合同在乙方與新所有權人之間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範圍的。

2、因地震、火災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毀損、滅失或造成其他損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達 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嚴重影響乙方使用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該房屋的。

4、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5、其他: 。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該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 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 元的。

3、擅自改變該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擅自將該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6、利用該房屋從事違法活動的。

7、其他: 。

第十五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二)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該房屋的,應提前 日通知乙方,將已收取的租金餘額退還乙方並按月租金的 %支付違約金。

(三)乙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擅自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五)乙方承諾租賃期在一年以上,未達到一年的,乙方需支付違約金 元。若乙方提前退租,必須提前30天通知甲方,並支付違約金 元。

(六)其他: 。

第十六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 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八條 其他約定事項 (一) 。 (二) 。 (三) 。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兩 份,其中甲乙雙方各執 一 份。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簽章:

住所:

證照號碼: 承租方(乙方)簽章: 住所: 證照號碼: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房屋租賃買賣合同 篇15

出租方(甲方):馬鞍山市高新技術創業服務中心

承租方(乙方):安徽安祺新能源有限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該房屋坐落於馬鞍山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縣)梅山路399號科創中心內B408、409 室 。該房屋建築面積共計 218 平方米。

裝修狀況: 。

其他條件: 。

甲方承諾出租該房屋的行為已經有權機構批准,且該房屋產權清晰。

第二條租賃期限

該房屋租賃期共 36.5 個月。自 20xx 年 3 月 16 日起至 20xx 年 3 月 31 日止。

租賃合同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所租賃房屋;乙方逾期不交還的,甲方有權收回所租賃房屋。乙方如需繼續租賃,必須按照有關規定參加公開市場競價招租,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承租權。

第三條租金、租金支付期限及方式

1、租金

該房屋租金單價8元/月/平方米,每月租金為 1744 元(大寫 / 萬 壹 仟 柒 佰 肆 拾 肆 元整)。

租金總額為 63684 元(大寫 陸 萬 叄 仟 陸 佰 捌 拾 肆 元整)。

2、支付期限 該房屋租金每季(月/季/半年/年)支付一次。

3、支付方式 乙方須於每個支付期前七日內將下一期租金(其他費用)匯入甲方指定賬戶,甲方向乙方開具合法票據。

第四條房屋租賃用途 乙方承租該房屋用途為孵化專案研發生產,在租賃期內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變

該房屋的用途,不得轉租或分租給第三方。

乙方承諾使用承租房屋從事的各項活動均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並獨立承擔完全責任。 第五條房屋維護及修繕

1、在租賃期內,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維修責任除雙方在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約定外,均由甲方負責(乙方使用不當除外)。

甲方提出進行維修須提前

乙方向甲方提出維修請求須以書面形式,經甲方稽核確需進行維修的應及時提供維修服務。 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

2、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

乙方如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定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裝置,設計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方案均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後方可施工。租賃期滿後或因乙方責任導致退租的,除雙方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選擇以下權利中的一種:

(1)依附於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復原狀。

(3)向乙方收取恢復工程實際發生的費用。

3、在租賃期內,乙方負責該房屋的消防安全工作,按照有關規定做好門前三包。 第六條房屋租賃保證金

1、本合同生效後七日內,乙方須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萬 伍 仟 貳 佰 叄 拾 貳 元整)。

2、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保證金由甲方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滯納金及賠償等,剩餘部分如數返還乙方。房屋租賃保證金不計付利息。

第七條房屋使用的有關費用

租賃期內,與該房屋有關的各項費用承擔方式為:

1、 乙方承擔的費用:孵化諮詢、技術等綜合服務費每月元,電費按表計價,水費公攤(單

獨用水按表計價),其他費用另行協議。 2、甲方承擔的費用:甲方應承擔的相關稅款。 第八條房屋交付及交還的期限、方式及驗收

1、交付:甲方應按租賃期限規定按時將房屋交付乙方,乙方予以驗收,並於交接時由雙方在《房屋附屬設施、裝置清單》(見附件)上簽字蓋章。

2、交還:乙方應於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十日內,將房屋全部交還甲方,甲方予以驗收。按合同約定乙方可移走的所有物品同時移走,逾期未移走的,無論物品價值大小,都視為乙方放棄對物品的所有權,甲方有權處置,乙方不得提出任何補償要求。雙方於房屋交接時在《房屋附屬設施、裝置清單》上簽字蓋章。

第九條合同解除的條件

1、甲方有以下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約定條件,嚴重影響使用。 (2)甲方未盡房屋修繕義務,嚴重影響使用的。

2、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

(3)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本合同約定的房屋租賃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6)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害的。 (7)拖欠房租累計3個月以上。 3、租賃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4、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終止。 第十條甲方違約責任處理規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應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總額的違約金。

2、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房屋的,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乙方違約責任

1、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房屋,乙方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 1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合同解除後,對乙方物品的處理按第八條第二款處理。若支付的違約金

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直至達到彌補全部損失為止。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房屋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 (3)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4)拖欠房租累計3個月以上的。

2、在租賃期內,乙方逾期交納本合同約定應由乙方負擔的費用的,每逾期一天,則應按上述費用總額的0.05 %支付甲方滯納金。

3、在租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該按合同總租金%的額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須按日租金的

5、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倍的租金。乙方還應承擔因逾期歸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6、如有乙方違約,還應支付甲方為仲裁或訴訟所支付的必要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食宿費。

第十二條免責條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損失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徵用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第十三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 1 種方式解決(以下兩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

1、提請馬鞍山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其他約定事項

1、企業在生產經營中需符合國家環保政策要求,不得有廢水、廢氣、廢渣、噪聲、粉塵、輻射等一切不符合國家環保要求的排放,如有發現,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解除本協議,限三個月遷出孵化場所,同時上報國家環保部門。

2、乙方若發生欠費情況,甲方有權停止轉供水、電通訊等服務。

3、首次費用交納月日至年月合計 9965元,在本協議簽訂後十天內由乙方向甲方交納。

4、關於滯納金特別說明:如遇利率調整,超過法律規定部分的滯納金不再收取。

5、租賃期滿,如無有效合同,乙方實際佔用甲方房屋期間,除按原標準收取佔用使用費外,另收取2元/平米/月的違約金。

第十六條本合同自雙方籤(章)後生效。

第十七條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五份,由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同時報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中心備案份。

附件:房屋附屬設施、裝置清單

甲方(章): 乙方(章): 住所:紅旗南路88號 住所: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身份證號(自然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0555-8323440 電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郵政編碼:243000 郵政編碼: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