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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賃格式合同

欄目: 租房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4.79K

房屋租賃合同讓渡的是租賃房屋的使用權,故租賃期限不宜過長,否則將與臨時讓渡房屋使用權的目的不符,也容易因房屋返還產生爭議。房屋租賃格式合同怎麼寫呢?以下是本站小編整理的房屋租賃格式合同,歡迎參考閱讀。

房屋租賃格式合同
房屋租賃格式合同範文一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北京市

法定負責人:

營業執照號碼:

地址:北京市

郵政編碼: 聯絡電話:

委託代理人: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營業執照號碼:

地址:

郵政編碼: 聯絡電話:

委託代理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於北京市 房屋結構為磚混,建築面積 平方米。

第二條 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

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變房屋用途。

第三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租金

該房屋年租金為(人民幣) ,小寫( )。

第五條 付款方式

年結算一次,付款日期為每一付款期前 天,乙方向甲方交納下一期租金,先付後用。合同簽訂時乙方應向甲方一次性交納押金(違約金) 元整,合同終止後,如乙方無任何違約行為,甲方將押金返還給乙方。

第六條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第七條 甲方對房屋產權的承諾

甲方保證所出租的房地產權屬清楚,沒有糾紛。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由甲方負責處理。

第八條 管理維修養護責任

租賃期間,甲方對房屋及其附著設施,應定期檢查、修繕,乙方應予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費用由甲方承擔,日常的房屋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連裝置的損失和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責任、賠償損失。並負責修繕及修繕所需費用。

租賃期間,防火安全、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衛等工作,乙方應執行當地有關部門規定並承擔全部責任和服從甲方監督檢查。

由於乙方不慎造成的火災等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並賠償給甲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由於甲方管理問題造成乙方損失,雙方協商解決。

第九條 關於裝修和改變房屋結構的約定

乙方不得隨意損壞房屋設施,如需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和裝修或設定對房屋結構影響的裝置,需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費用由乙方自理。合同期滿後或退租時,乙方應將所租房屋原建及新建設施、裝修無償移交給甲方,甲方已認可的除外。

第十條 關於房屋租賃期間的有關費用

在房屋租賃期間,以下費用由乙方支付,並由乙方承擔延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1、水費 元/噸

(乙方如單設水錶按數計價,否則,按該水錶計數均攤)

2、電費 元/度

3、供暖費 元/平方米/年

在租賃期間,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合同未列出的收費專案,但與使用該房屋有關的費用,均由乙方支付;如發生政府明令調整上述有關費用時,以政府檔案及通知辦法上浮或下調收費標準,費用由

乙方支付。

第十一條 租賃期滿

租賃期滿後,本合同即終止,屆時乙方須將房屋交還給甲方,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應當在租賃期滿前一個月向甲方提交正式書面要求,甲方應在對外承租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乙方的請求,雙方重新簽定租賃合同。

第十二條 因乙方責任終止合同約定

1、 承租的房屋轉租的(含分租) 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讓、轉借他人聯營、入股或擅自調換使用的;

2、 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結構或改變承租房屋用途的;(另有約定除外)

3、 拖欠房屋租金、水、電、暖及其它費用累計達15天的; 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損害公共利益的; 故意損壞承租房屋的; 其它任何嚴重損害甲方合法權益的。

第十三條 提前終止合同

租賃期間,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後簽訂終止合同書,在終止合同書籤訂前,本合同仍有效。 如因國家和軍隊建設等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現本合同第十二條規定的情形,甲方必須終止合同時,一般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經濟損失甲方不予補償,該房屋租金按實際使用時限收取。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

租賃期間,雙方必須信守合同,乙方逾期未交付房屋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權按付款期租金的5%向乙方加收違約金。逾期15日,即視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租賃物,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十五條 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該房屋毀損和造成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十七條 本合同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租賃格式合同範文二

合同編號:

出租方:

承租方:

出租方向承租方出租房屋,雙方經協商,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房屋狀況

房屋座落: 市(縣) 區(鎮) 路(街) 號,郵政編碼: 房產證號: 。房屋間數: 使用面積: 租賃用途: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 年零 個月,出租方從 年 月 日起將符合使用要求的房屋交付承租方,至 年 月 日收回。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交納的時間

租金每月 共計 交納時間: 。

第四條 房屋維修

租賃期內房屋修繕由出租方負責。出租方應每隔 月(年)檢查維修房屋及其裝置,保障承租方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出租方維修房屋時,承租方應予以協助。 出租方未盡維修房屋義務的,承租方可以自行維修,維修費由出租方負責負擔或抵付租金。

租賃期間房屋維修由承租方負責的,由雙方在本合同第十一條中約定。

第五條 房屋租賃期間的水、電、暖、通訊、 等費用由 方承擔。交付方式和時間 。

第六條 租賃房屋的改造

房屋租賃期間內,承租方經過出租方同意,可以對房屋使用需要進行改造或增加設施。本合同終止後,承租方改造房屋或增加設施的費用,由雙方協商處理。

承租方未經過出租方同意對房屋進行改造或者增加設施,自行承擔改造房屋或增加設施的費用。

第七條 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 出租方將房屋所有權轉讓給第三人,本合同在租賃期間對受讓第三人繼續有效。

2、 出租方出賣房屋,應在出賣人 個月前通知承租方。在同等條件下,承租方有優先購買權。

3、 承租方因工作需要,經出租方同意,可將房屋轉租第三人承租使用。

4、 承租方需要與第三人交換房屋,須經出租方同意。交換房屋後原房屋租賃合同終止,新承租方與出租方應當另行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八條 租賃合同的終止

一、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解除合同:

1、拖欠租金累計

2、擅自將房屋轉租、轉借;

3、利用房屋進行非法活動。

二、出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方可以解除合同:

1、提供的房屋不能正常使用;

2、逾期 月(天)未交付房屋供承租方使用;

3、未盡修繕義務,影響承租方正常使用。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出租方責任

1、 未按合同約定提供符合正常使用要求的房屋,負責賠償由此給承租方造成的損失。

2、 未按時交付房屋供承租方使用,償付違約金

3、 未按時(或未按要求)修繕房屋,償付違約金 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身受到傷害或財產損毀的,負責賠償損失。

二、承租方責任

1、未按時交付租金,應如數補交,償付違約金 元。

2、由於使用不當及其他承租方原因造成房屋損壞、滅失、負責修復或者賠償損失。

3、為經出租方同意改造房屋或增加設施,負責按出租方要求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4、逾期不歸還房屋,除補交租金外,償付違約金

第十條 爭議解決的方式

本合同的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由 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未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未達成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合同法律、法規,由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出租方:(蓋章) 承租方:(蓋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電話: 電話: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

房屋租賃格式合同範文三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身份證號(附影印件):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一、租賃用途及期限

1、甲方將坐落在的房屋(面積為2)出租給乙方居住使用。

2、租賃期為月月 3、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將所租賃房屋交還甲方。若乙方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意向,雙方在重新協商租金、出租期限等事項後,簽訂新的租賃合同。

二、租金及其它費用

1、該房屋租金如下:①年租金為(大寫),入住前一次性付清;②月租金為 元整(大寫,每月元(大寫),房屋終止,甲方驗收無誤後,將押金退還乙方,不計利息。

2、乙方在租賃期限內,實際使用的水費、電費、管道煤氣費、有線電視費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並如期繳納(乙方應妥善保管繳費單據,以便租期滿時校對、結賬)。物業費由 方繳納。

三、甲方義務

1、租賃合同簽訂後,甲方須按時將房屋及附屬設施交付乙方使用。 2、甲方應保證所出租的房屋權屬清楚,無共同人意見,無使用糾紛。 四、乙方義務

1、乙方應按本合同的約定合法使用租賃房屋,承諾不在該房屋內發生任何違法行為,若發生任何違法及不道德行為,一切後果均由乙方負責。

2、乙方應按合同規定,按時支付租金及水電氣等費用。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變房屋的結構、裝修,不得擅自改變使用性質,不得轉租他人,如需要使用閣樓,須經甲方同意後方可使用。

4、乙方要愛護和正確使用租住的房屋及設施,如因乙方的過失或過錯使房屋及設施受到損壞,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均由乙方負責賠償和承擔。甲方將於租賃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對房屋及設施的完好性進行檢查和稽核,若有人為的損壞,乙方需承擔賠償責任。

五、違約處理及其他

1、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未按合同條款履行,導致合同中止,則視為違約;造成違約的,違約方需向受損方支付違約金,金額為6000元整(大寫:陸仟元整)。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兩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 聯絡電話: 簽訂日期: 簽訂地點:

附件:1、房屋設施清單

2、房屋水電錶讀數

承租方(乙方): 聯絡電話: 簽訂日期:

房屋設施清單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