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工作範例 辦公範例 個人範例 黨團範例 簡歷範例 學生範例 其他範例 專題範例
當前位置:三優範文網 > 合同 > 租房合同

農村租地合同(通用14篇)

欄目: 租房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2.28W

農村租地合同(通用14篇)

農村租地合同 篇1

甲方:(租賃)

乙方:(承租)

為對土地進行科學合理使用,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願意將

土地租給乙方經營種植養殖等非有毒有害化工生產專案,為預防在承租期間發生爭議,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合同。

第一條

甲方租賃給乙方土地位於 ,東西長 米,南北寬 米,總面積 畝(水田 畝, 旱地 畝,後附農戶地標圖)。東至 ,南靠 , 西鄰 ,北接 。其中包含山地坡約畝免費給乙方使用。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時間共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租賃費用的數額和繳納方式

按照先繳費後使用,每兩年一交,每四年按第一年租金3%遞增方式繳納租賃費,租賃費頭一年按水田每畝租金 元,旱地每畝租金 元計算。合計 元於當年 月 日前結清(直接由乙方支付給農戶),下一次租賃費須在第三年 月份前全部結清,如乙方不能按時交納,須提前向甲方說明,以求甲方諒解。

第四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對承包所有耕地行使租賃權、監督權。如發現乙方未按合同約定使用土地的,有權制止。

2、土地租賃期間,國家政策調整不得影響雙方合同履行。國家各類惠農支農政策由乙方作為受益主體,由乙方自行申請,如需甲方出具合法手續及另行簽定格式合同的,甲方應予以配合,並不得另外收取費用。

3、乙方依法享有對租賃的土地資源經營使用和收益的權利。如在租賃期內對所租賃的土地進行了基本設施改造,對改造形成的資產如電網、水利設施種植養殖大棚等由乙方全部投入建設的,在租賃合同到期後享有處置權。

4、乙方對耕地可依據市場需求,自主安排生產經營方式,對土地進行改造,如蓄水養魚、在山地建房進行農業副產品加工等。

5、乙方租賃期內不得在所租土地上進行有毒有害化工生產,也不得轉租他人進行類似有毒有害化工的生產。

6、在租賃期滿後,同等條件下,對原租賃的耕地有繼續租賃的優先權。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在租賃期間,除合同約定和國家基礎建設徵地的因素之外,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合同,如有違約,由違約方承擔另一方的經濟損失,當事人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分別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甲乙雙方無法履行合同,或是合同確有必要變更或解除的,可以經雙方協商後,按照法律程式變更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自行承擔或雙方協商解決。

2、乙方違約不按時繳納租賃費的,甲方有權解除租賃合同。

3、乙方違約進行有毒有害化工生產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4、如遇國家建設徵地的,土地補償部分歸甲方所有,地上設施及種植、養殖、青苗補償等歸乙方所有,且甲方需退還乙方已支付國家建設所徵部分土地的租金。

5、在租賃期間因乙方所租土地分屬多戶農戶所有,在租賃期間如有爭議應由所有農戶商量出統一意見與乙方商議解決,不能單獨退出或者採取堵路、破壞生產等違法行為,否則由甲方負責賠償。

6、如果甲方違約中途單獨退出合同的,應賠償乙方的損失,數額按乙方投入的資金總額兩倍計算。

7、乙方中途退出的,所交租金不退還,並需將土地恢復原貌,如因生產有毒有害產品導致土地受汙染的,還應賠償甲方損失。

第六條 解決爭議的辦法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上級主管部門申請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 其它事項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簽字蓋章): 乙方代表人(簽字蓋章):

農村租地合同 篇2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著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雙方商定,甲方代表全家自願將x退耕還林地 畝、林地 畝、土地 畝租給乙方。達成協議如下:

1、乙方租用期限暫定5年,即從20x年4月1日至20x年4月30日。

2、地租為退耕還林地每年每畝x元、林地每年每畝x元、土地每年每畝x元,一年一次付清租金。

3、地處於x村2組,小地名x,長米,寬米,共畝。

4、 在使用期間甲方及其子女不得干涉乙方一切土地使用權(養牛、種草、建房),不得無故終止協議,甲方如有違約行為,乙方一切經濟損失由甲方加倍賠償,並追究法律責任。

5、 協議到期,乙方所建房產及一切設施權屬乙方,甲乙雙方商議可以轉讓;租用期限如需延長,雙方再續簽協議書。

6、此協議法人的變更不影響此協議的實施。

7、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村委備案一份。手續辦理完畢即付租金,本協議當日正式生效,本協議具有法律效益。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見證人簽字:

簽字時間:年 月日

農村租地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為了活躍我村民組經濟,使村民得實惠。村組決定將在姜垌村民組寨南(崗莊村寨子南面)40畝承包地,(西至周莊二隊地邊,北至崗莊寨牆,東至大路邊,南至大路邊)租給乙方使用,乙方在合法的情況下,可以在這塊地上種植各種花草及作物,

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場地條件:

甲方租給乙方的用地是可耕地,有機井一眼。不會因天氣乾旱而造成糧食欠收,無論在此地做什麼都有得天獨厚的條件。在租用期內歸乙方合法經營範圍使用,承包期限為: 年。日至月 日。

二、付款方式:

每畝租金 元,每10年合計為 元。 畝地10年的租金合計為 /租金在雙方簽訂合同時一次付清(人民幣:元)。

三、甲方給予乙方提供水電的方便,有義務幫助乙方解決相關的事宜.

四、如遇國家徵佔地時,徵地費歸甲方所有,這時甲方須退還乙方未到期的剩餘期租金,乙方的地上附著物歸乙方、補償款歸乙方所有,相關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五、違約責任:合同期滿後,如果乙方還需繼續承包,甲乙雙方另立協議,土地租金根據當時情況商定。如果甲方不與乙方另立協議,乙方在承包土地上的建築物歸乙方所有,此合同終止。

六、不得以任何手段或名目轉租他人。更不得在此土地上搞大型建築。

七、此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農村租地合同 篇4

出租方: (身份證號: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明確甲、乙雙方在土地租賃過程中的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本著平等自願、互利互惠、誠實守信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一、四至界限

甲方將位於土地的使用權出租給乙方使用。該塊土地的具體位置(即四至)為 :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共計 畝(即:長 米,寬 米)。

二、租期

租賃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止,年租金 元,租金共計 元整。

三、甲方的義務

甲方承諾對本合同第一條所指土地有合法的使用權並有權出租給乙方使用,如有違反,甲方應將所收的全部租金退還,並賠償乙方因對該塊土地的投資而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四、乙方的義務

乙方承租本土地必須進行合法經營,否則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終止合同。

五、乙方租用期間,有關各種收費,按有關規定由乙雙方各自負擔。

六、乙方在租賃期間因生產經營所發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乙方承擔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七、租賃期限界滿後,乙方有優先的承租權,且租金優惠同等位置地塊的 %到 %。如乙方不再續約或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後 日內,乙方應向甲方辦理交接手續。

八、經甲乙雙方商定,租金的交納於本合同生效後 日由乙方

一次性支付給甲方,即 元。如逾期交納租金在 日以內,乙方除應補交所欠租金外還應向甲方支付年租金日的違約金;如逾期超過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甲方支付年租金百分之的違約金。

九、甲方保證乙方於本合同生效後日內進駐該塊土地。如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未能按時進入,逾期交納租金在日以內,甲方應向支乙方付總租金日 的違約金;如逾期超過日,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總租金的違約金。

十、甲方向乙方收取約定租金以外的費用,乙方有權拒付。

十一、在租賃期限內,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因城市規劃建設,致使雙方解除合同,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有關部門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補償外,甲方還應退還未到期部分的租金。

十二、爭議解決方式

如雙方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土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如雙方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三、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簽章): 乙方簽字(簽章): 聯絡電話:聯絡電話:

年 月 日

農村租地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為了支援城鄉邊際的發展經濟,甲方決定將自己在: x位置的非耕地一塊,面積將近貳畝租給乙方使用,乙方可在這塊地上建立輕鋼廠房及輔助設施,用於做鋼材製品的加工及環保性防腐塗料的生產。

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場地條件:

甲方租給乙方的用地是平整壓實的場地,不因雨水作用就塌陷、應有適用於貨車進出的通道。搭接水電源方便、價格合理。在租用期內歸乙方合法經營範圍使用,承包期限為: 年,從20x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止。

二、付款方式:

貳畝場地的租金為15000元/1年(人民幣:每年壹萬伍仟元),簽訂合同時給付1000 元(人民幣: 壹仟元);在租用場地條件符合要求時後,乙方給付甲方兩年的第一次租金:30000元(人民幣:叄萬元)。後期的租金將在兩年期限之時分期給付。

三、甲方給予乙方提供水電的方便,有義務幫助乙方解決相關的事宜;乙方負責交納自已的水電費。

四、如遇國家徵佔地時,徵地費歸甲方所有,這時甲方須退還乙方未到期的剩餘期租金,乙方的地上附著物歸乙方、補償款歸乙方所有,相關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五、違約責任:合同期滿後,如果乙方還需繼續承包,甲乙雙方另立協議,土地租金根據當時情況商定。如果甲方不與乙方另立協議,乙方在承包土地上的建築物歸乙方所有,此合同終止。

六、此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20x年 月 日

農村租地合同 篇6

甲方:(租賃)祁東縣洪橋鎮洪豐村四組村民委員會 乙方:(承租) 洪豐村四組村民 彭永生

為保護租賃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合法利益,規範荒地管理和承包地養殖經營行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合同。

第一條 荒地使用管理

為對荒地進行科學、合理、統一、嚴格管理,甲方對乙方租賃的全部荒地允許自主經營。

第二條 租賃面積、位置

甲方租賃給乙方荒地位於彭永生宅基地東南方,總面積約350平方米(半畝)。

第三條 租賃期限

租賃時間共20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租賃費用的數額和繳納方式

按照先繳費後使用,租賃費為100元/年、畝。分兩次交清,使用前先交清半,第十年交清全部租金。

第五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承包所有荒地、耕地行使租賃權、監督權。。

2、依據租賃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收取租賃費。

3、維護乙方相關合法權益。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對租賃的荒地資源經營使用和收益的權利。如在租賃期內對所租賃的耕地進行改造,對改造形成的資產如森林、房屋設施等由乙方全部投入建設的,在租賃合同期間遇到國家徵收用地所得補償乙方為受益主體,到期後享有處置權。

2、在租賃期滿後,同等條件下,對原租賃的耕地有繼續租賃的優先權

3、耕地租賃期間,國家各類惠農支農政策以乙方作為受益主體。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在租賃期間,除合同約定和國家政策調整的因素之外,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合同,如有違約,由違約方承擔另一方的經濟損失。

2、乙方違約不按時繳納租賃費的,甲方有權解除租賃合同。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人(簽字蓋章):乙方代表人(簽字蓋章):

村民代表簽字: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農村租地合同 篇7

甲方:(租賃)

乙方:(承租)

為對土地進行科學合理使用,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願意將 土地租給乙方經營種植養殖等非有毒有害化工生產專案,為預防在承租期間發生爭議,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合同。

第一條

甲方租賃給乙方土地位於 ,東西長 米,南北寬 米,總面積 畝(水田 畝, 旱地 畝,後附農戶地標圖).東至 ,南靠 , 西鄰 ,北接 。其中包含山地坡約 畝免費給乙方使用。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時間共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租賃費用的數額和繳納方式

按照先繳費後使用,每兩年一交,每四年按第一年租金3%遞增方式繳納租賃費,租賃費頭一年按水田每畝租金 元,旱地每畝租金 元計算.合計 元於當年 月 日前結清(直接由乙方支付給農戶),下一次租賃費須在第三年 月份前全部結清,如乙方不能按時交納,須提前向甲方說明,以求甲方諒解。

第四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對承包所有耕地行使租賃權、監督權。如發現乙方未按合同約定使用土地的,有權制止。

2、土地租賃期間,國家政策調整不得影響雙方合同履行.國家各類惠農支農政策由乙方作為受益主體,由乙方自行申請,如需甲方出具合法手續及另行簽定格式合同的,甲方應予以配合,並不得另外收取費用。

3、乙方依法享有對租賃的土地資源經營使用和收益的權利。如在租賃期內對所租賃的土地進行了基本設施改造,對改造形成的資產如電網、水利設施種植養殖大棚等由乙方全部投入建設的,在租賃合同到期後享有處臵權。

4、乙方對耕地可依據市場需求,自主安排生產經營方式,對土地進行改造,如蓄水養魚、在山地建房進行農業副產品加工等。

5、乙方租賃期內不得在所租土地上進行有毒有害化工生產,也不得轉租他人進行類似有毒有害化工的生產。

6、在租賃期滿後,同等條件下,對原租賃的耕地有繼續租賃的優先權。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在租賃期間,除合同約定和國家基礎建設徵地的因素之外,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合同,如有違約,由違約方承擔另一方的經濟損失,當事人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分別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甲乙雙方無法履行合同,或是合同確有必要變更或解除的,可以經雙方協商後,按照法律程式變更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自行承擔或雙方協商解決。

2、乙方違約不按時繳納租賃費的,甲方有權解除租賃合同。

3、乙方違約進行有毒有害化工生產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4、如遇國家建設徵地的,土地補償部分歸甲方所有,地上設施及種植、養殖、青苗補償等歸乙方所有,且甲方需退還乙方已支付國家建設所徵部分土地的租金。

5、在租賃期間因乙方所租土地分屬多戶農戶所有, 在租賃期間如有爭議應由所有農戶商量出統一意見與乙方商議解決,不能單獨退出或者採取堵路、破壞生產等違法行為,否則由甲方負責賠償。

6、如果甲方違約中途單獨退出合同的,應賠償乙方的損失,數額按乙方投入的資金總額兩倍計算。

7、乙方中途退出的,所交租金不退還,並需將土地恢復原貌,如因生產有毒有害產品導致土地受汙染的,還應賠償甲方損失。

第六條 解決爭議的辦法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上級主管部門申請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 其它事項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簽字蓋章): 乙方代表人(簽字蓋章):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農村租地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聯絡電話: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自願有償的原則,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合同。

第一條 租賃面積、位置

甲方租賃給乙方農業用地位於 ,總面積約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時間1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租賃費用的數額和繳納方式

按照先繳費後使用,租賃費為230元/年/畝,租金總額為 。簽訂本協議之日交清全部租金。

第四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對本宗土地有合法的使用權,並有權出租給乙方使用。對乙方在租賃期內的經營有權進行監督。

2、依據租賃協議的約定,向乙方收取租賃費。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享有對租賃的農業用地經營使用和收益的權利。

2、在租賃期滿後,同等條件下,對原租賃的農業用地地有繼續租賃的優先權,如乙方不再續租或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協議,乙方應在10日內向甲方辦理交接手續。

3、乙方在本宗土地上只能用於種植糧食作物和苗木 ,嚴禁其它生產經營內容。

4、乙方在租賃期內生產經營發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損害,由乙方承擔全部經濟和法律責任。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承租本宗土地必須合法經營,否則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並終止協議。

2、嚴禁乙方將本宗部分土地轉租給第三方。如有部分土地轉租需與甲方簽訂租地協議。

第六條 其它

在租賃期間,如甲方遵循縣農業土地規劃要求,對本宗土地進行生產建設時。甲方需提前30日通知乙方,甲方承擔乙方地上物產值損失,退還未到期租金。乙方應及時辦理退租手續,並將本宗土地交予甲方。

本合同一式叄份,甲方執二份,乙方執一份。

甲方代表人(簽字蓋章): 乙方代表人(簽字蓋章):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農村租地合同 篇9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明確甲、乙雙方在土地租賃過程中的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本著平等自願、互利互惠、誠實守信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一、四至界限

甲方將位於 土地的使用權出租給乙方使用。該塊土地的具體位置(即四至)為 :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共計 畝(即:長 米,寬 米)。

二、租期

租賃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止,年租金 元,租金共計 元整。

三、甲方的義務

甲方承諾對本合同第一條所指土地有合法的使用權並有權出租給乙方 使用,如有違反,甲方應將所收的全部租金退還,並賠償乙方因對該塊土地的投資而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四、乙方的義務

乙方承租本土地必須進行合法經營,否則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終止合同。

五、乙方租用期間,有關各種收費,按有關規定由乙雙方各自負擔。

六、乙方在租賃期間因生產經營所發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乙方承擔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七、租賃期限界滿後,乙方有優先的承租權,且租金優惠同等位置地塊的 %到 %。如乙方不再續約或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後 日內,乙方應向甲方辦理交接手續。

八、經甲乙雙方商定,租金的交納於本合同生效後 日由乙方一次性支付給甲方,即 元。如逾期交納租金在 日以內,乙方除應補交所欠租金外還應向甲方支付年租金日 的違約金;如逾期超過 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甲方支付年租金百分之——的違約金。

九、甲方保證乙方於本合同生效後——日內進駐該塊土地。如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未能按時進入,逾期交納租金在——日以內,甲方應向支乙方付總租金日———— 的違約金;如逾期超過——日,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總租金————的違約金。

十、甲方向乙方收取約定租金以外的費用,乙方有權拒付。

十一、在租賃期限內,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因城市規劃建設,致使雙方解除合同,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有關部門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補償外,甲方還應退還未到期部分的租金。

十二、爭議解決方式

如雙方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土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如雙方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三、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簽章):

 乙方簽字(簽章):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年  月  日

農村租地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甲方為發展農村經濟,加快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充分利用當地的地區優勢和資源,雙方達成協議如下:

一、乙方將 位於 的土地 畝 分租賃給甲方。

二、租期為 年,自20 年 月 日始至20 年 月 日止。

三、租金按年度計算,每年每畝租金為 元。租金共計人民幣 元整。

四、付款方式:本協議甲乙雙方簽訂後,甲方每年年終付清當年的租金。

五、租賃期限內乙方必須保證無其他集體和個人對甲方所租賃土地提出任何異議。如果出現上述情況由乙方負責處理,與甲方無關,如乙方處理不當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六、甲方有權在租賃地上建設固定設施,利用土地資源,植樹造林,或其他綜合開發利用。

七、乙方應尊重甲方在租賃土地上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干涉甲方經營活動,甲方利用租賃土地所產生的一切成果全部歸甲方。

八、協議的變更或解除:

(1)如因國家的法律、法規、政策發生變化使本協議無法履行或繼續履行將影響甲、乙雙方協議目的的實現。

(2)如因政府徵用土地造成的協議變更,政府賠償甲方一定的青苗費用,待甲方清理完後乙方才能將土地徵出。

九、如租賃期滿後,如甲方不在租賃,應交回租賃的土地,甲方所建固定設施應由甲方自行處理,甲方所種植的樹木所有權仍歸甲方,如歸乙方,乙方應支付甲方相應的對價。

十、違約責任:

(1)如甲方未按期交納租金,乙方可按欠款金額每日收取1%違約金。

(2)如乙方違反約定義務,需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十一、因此協議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十二、本協議未盡事宜,有雙方另行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 簽字)

甲方法定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農村租地合同 篇11

甲方:(租賃)乙方:(承租)

為保護租賃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合法利益,規範荒地管理和承包地養殖經營行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合同。

第一條 荒地使用管理

為對荒地進行科學、合理、統一、嚴格管理,甲方對乙方租賃的全部荒地允許自主經營。

第二條 租賃面積、位置

甲方租賃給乙方荒地位於彭永生宅基地東南方,總面積約350平方米(半畝)。

第三條 租賃期限

租賃時間共20xx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租賃費用的數額和繳納方式

按照先繳費後使用,租賃費為100元/年、畝。分兩次交清,使用前先交清半,第十年交清全部租金。

第五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承包所有荒地、耕地行使租賃權、監督權。。

2、依據租賃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收取租賃費。

3、維護乙方相關合法權益。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對租賃的荒地資源經營使用和收益的權利。如在租賃期內對所租賃的耕地進行改造,對改造形成的資產如森林、房屋設施等由乙方全部投入建設的,在租賃合同期間遇到國家徵收用地所得補償乙方為受益主體,到期後享有處置權。

2、在租賃期滿後,同等條件下,對原租賃的耕地有繼續租賃的優先權

3、耕地租賃期間,國家各類惠農支農政策以乙方作為受益主體。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在租賃期間,除合同約定和國家政策調整的因素之外,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合同,如有違約,由違約方承擔另一方的經濟損失。

2、乙方違約不按時繳納租賃費的,甲方有權解除租賃合同。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人(簽字蓋章): 乙方代表人(簽字蓋章):

村民代表簽字: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農村租地合同 篇12

甲方:

(租賃)

乙方:

(承租)

為保護耕地租賃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合法利益,規範耕地管理和承 包地種植經營行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 如下合同。

第一條耕地的使用管理

為對耕地進行科學、合理、統一、嚴格管理,甲方對乙方租賃的全部耕地屬於基本農田,在國家的基本農田保護制度下,允許乙方自主決定種植品種和耕種方式,乙方不得進行與農業種植無關的產業。

第二條租賃面積、位臵甲方租賃給乙方耕地位於東埠茶溝以北,總面積約3畝。

第三條租賃期限

租賃時間共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遇國家政策性調整,另行議定。

第四條租賃費用的數額和繳納方式按照先繳費後使用,一年一交,二年一議價的方式繳納租賃費,租賃費頭兩年每年租金20xx元,於每年 月 日前將下一年租賃費以現金方式全部結清。乙方一次性補償給甲方20xx年的投資元。二年重新議價時,如租地價格不能達成一致,甲方有權收回租賃的土地。

第五條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打造專屬自己的淘寶旺鋪裝修店鋪優化商品推廣網站客服工作物流發貨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承包所有耕地行使租賃權、監督權。

2、有權收回乙方不按合同約定經營的耕地。

3、制止乙方實施損害耕地資源和其它資產的行為。

4、依據租賃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收取租賃費。

5、在租賃期終止後,有權提出新的租賃標準,選擇確定新的承租方。

6、耕地租賃期間,國家各類惠農支農政策以甲方作為受益主體。

7、維護乙方相關合法權益。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對租賃的耕地資源經營使用和收益的權利。如在租賃期內對所租賃的耕地進行了基本農田改造,對改造形成的資產如電網、水利設施等由乙方全部投入建設的,在租賃合同到期後享有處臵權。

2、乙方對耕地可依據市場需求,自主安排生產經營方式。

3、租賃期內不得對耕地進行流轉,在租賃期滿後,同等條件下,對原租賃的耕地有繼續租賃的優先權。

4、按本合同的約定繳納租賃費。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在租賃期間,除合同約定和國家、省、市政策調整的因素之外,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合同,如有違約,由違約方承擔另一方的經濟損失,當事人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分別承擔相應的違約 責任。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甲乙雙方無法履行合同,或是合同確有必要變更或解除的,可以經雙方協商後,按照法律程式變更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自行承擔或雙方協商解決。

2、乙方違約不按時繳納租賃費的,甲方有權解除租賃合同。

3、乙方違約私自對耕地進行流轉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4、乙方有違反國家、省、市政府耕地管理政策行為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七條解決爭議的辦法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上級主管部門申請調解或直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其它事項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人(簽字蓋章):

乙方代表人(簽字蓋章):

簽訂時間:

年月日

農村租地合同 篇13

甲方 (租賃方) :

乙方 (承租方) :

為保護耕地租賃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合法利益,規範耕地管理和承包地種植經營行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合同。

第一條 耕地的使用管理

為對耕地進行科學、合理、統一、嚴格管理,甲方對乙方租賃的全部耕地屬於基本農田,在國家的基本農田保護制度下,允許乙方自主決定種植品種和耕種方式,乙方不得進行與農業種植無關的產業。

第二條 租賃面積、位置

由 在 租用土 畝。

第三條 租賃期限

租賃時間共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遇國家政策性調整,另行議定。

第四條 租賃費用的數額和繳納方式

租地租金為 元/畝,20xx年 月 日支付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的租金,次年 月 日之前付下一年的租金。

第五條 如土地被國家、政府徵用,普通青苗費屬於農戶所得,地表基礎設施和鋼架大棚為公司所得(田埂及界石不動)。

第六條 土地退還農戶須提前半年通知農戶,如未通知,損失由乙方承擔,土地內的所有設施由乙方負責清理乾淨。

第七條 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農村租地合同 篇14

甲方:(租賃)

乙方:(承租)

為保護租賃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合法利益,規範土地管理和承包地的經營行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合同。

第一條 土地使用管理

為對土地進行科學、合理、統一、嚴格管理,甲方對乙方租賃的全部土地允許自主經營。

第二條 租賃面積、位置

甲方租賃給乙方的土地位於 ,總面積約

平方米( 畝)。

第三條 租賃期限

租賃時間共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租賃費用的數額和繳納方式

按照先繳費後使用,一年一交的方式交納租賃費,租賃費為 元/年、 畝。於每 年 月 日前將下一年租賃費以現金方式全部結清。

第五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承包所有土地行使租賃權、監督權。

2、依據租賃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收取租賃費。

3、維護乙方相關合法權益。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對租賃的土地資源經營使用和收益的權利。如在租賃期內對所租賃的土地進行改造,對改造形成的資產如森林、房屋設施等由乙方全部投入建設的,在租賃合同期間遇到國家徵收用地所得補償乙方為受益主體,到期後享有處置權。

2、在租賃期滿後,同等條件下,對原租賃的土地有繼續租賃的優先權

3、土地租賃期間,國家各類惠農支農政策以乙方作為受益主體。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在租賃期間,除合同約定和國家政策調整的因素之外,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合同,如有違約,由違約方承擔另一方的經濟損失。

2、乙方違約不按時繳納租賃費的,甲方有權解除租賃合同。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人(簽字蓋章): 乙方代表人(簽字蓋章):

村民代表簽字: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