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房管所(以下簡稱出租方)
管理的房屋(房屋情況見本合同附件一)租給_________(以下簡稱承租方)使用,雙方協商同意訂立條款如下:
1、本租約為乙方取得承租房屋使用權的憑證。甲乙雙方均有遵守國家有關房屋法律、政策、法令的義務。
2、房屋租金數額,由出租方根據本市現行租金標準核定。因房屋條件或租金標準變動時,其租額得予調整。每月租金,承租方應於當月_________日前交清。
3、甲方根據本市公房修繕標準檢查、維修房屋和裝置,保障使用安全和正常使用。在正常情況下,如因檢查不周,維修不及時,以致房屋倒塌使承租方遭受經濟損失時,由出租方負責賠償。
4、出租方鑑定房屋危險,不能繼續使用,必須騰出時,承租方應按期遷出。
5、承租方對承租的房屋及室內裝修裝置,應負責保管,愛護使用,注意防火、防凍。如因照管不周或使用不當造成損壞時,承租方負責修復或賠償。
6、承租方不得私自拆改、增添房屋或裝置。如確屬必需時,應事先取得出租方的同意或另行簽訂協議後方可動工,否則,承租方應負責恢復原狀。
7、承租方退租房屋時,應於_________日前通知出租方並辦清以下手續:
(1)交清租金、暖氣費和應交納的賠償費;
(2)按租約交清負責保管的房屋及裝修裝置;
(3)撤銷租約。
8、承租方有下列情況之一時,出租方可以終止租約,收回房屋:
(1)把承租的房屋轉租、轉借或私自交換使用的;
(2)未經出租方同意私自改變承租用途的;
(3)無故拖延租金三個月以上的。
9、租賃房屋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訂立合同時明知該租賃物質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10、本租約自立約日起生效,一式_________份,甲乙方各執_________份,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出租方(蓋章)_________ 承租方(簽字)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房管所管理的房屋租給_________使用,雙方協商同意訂立條款如下:
1.本租約為乙方取得承租房屋使用權的憑證。甲乙雙方均有遵守國家有關房屋法律、政策、法令的義務。
2.房屋租金數額,由出租方根據本市現行租金標準核定。因房屋條件或租金標準變動時,其租額得予調整。每月租金,承租方應於當月_________日前交清。
3.甲方根據本市公房修繕標準檢查、維修房屋和裝置,保障使用安全和正常使用。在正常情況下,如因檢查不周,維修不及時,以致房屋倒塌使承租方遭受經濟損失時,由出租方負責賠償。
4.出租方鑑定房屋危險,不能繼續使用,必須騰出時,承租方應按期遷出。
5.承租方對承租的房屋及室內裝修裝置,應負責保管,愛護使用,注意防火、防凍。如因照管不周或使用不當造成損壞時,承租方負責修復或賠償。
6.承租方不得私自拆改、增添房屋或裝置。如確屬必需時,應事先取得出租方的同意或另行簽訂協議後方可動工,否則,承租方應負責恢復原狀。
7.承租方退租房屋時,應於_________日前通知出租方並辦清以下手續:
交清租金、暖氣費和應交納的賠償費;
按租約交清負責保管的房屋及裝修裝置;
撤銷租約。
8.承租方有下列情況之一時,出租方可以終止租約,收回房屋:
把承租的房屋轉租、轉借或私自交換使用的;
未經出租方同意私自改變承租用途的;
無故拖延租金三個月以上的。
9.租賃房屋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訂立合同時明知該租賃物質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10.本租約自立約日起生效,一式_________份,甲乙方各執_________份,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出租方: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經自願協商達成一致,甲方將自己合法擁有的一套房屋轉讓給乙方,雙方就房屋轉讓相關事宜達成以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轉讓房屋的基本情況轉讓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位於蘭州市區路號單元層室,房屋結構為,建築面積平方米(包括臥室、客廳、衛生間、廚房、陽臺、及其附屬設施),實際使用面積平方米。
第二條 轉讓價格雙方商定該房屋轉讓價格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_(人民幣).
第三條 付款方式雙方一致同意購房款由乙方分期支付。在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全部鑰匙同時,乙方應支付購房款元__________(大寫);剩餘房款__________元(大寫)在甲方將房屋產權證辦理到乙方名下後,在交付乙方房產證同時由乙方全部支付。甲方在收款時應向乙方出具收據。
第四條 房屋交付甲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將上述房屋的全部鑰匙交付乙方,並在雙方在場的情況下由乙方對房屋進行驗收,乙方如無任何異議,視為該房屋情況符合本合同約定,甲方完成房屋交付,上述房屋的佔有、使用、收益、處分權歸乙方行使。
第五條 房屋過戶房屋交付乙方後,甲方應當在時間內辦理該房屋的過戶手續,將該房屋的產權證辦理到乙方名下,辦理產權證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 甲方的承諾保證甲方保證自己對該轉讓房屋擁有處分權,轉讓該房屋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礙。甲方保證該轉讓房產不涉及第三方的權利,本合同簽訂前該房屋集資、購房款、天然氣管道安裝費、壁掛爐安裝費用、物業管理費及其他應當交納的費用已全部交清,如有尚未交納或拖欠的費用,由甲方全部承擔。
第七條 違約責任。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未能在約定時間內交付上述房屋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應按乙方已付購房款的萬分之二承擔違約責任;逾期超過三個月時,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承擔全部購房款20%的違約金。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未能在約定時間內支付約定的購房款,每逾期一日,甲方按應付購房款的萬分之二計算滯納金,逾期超過三個月時,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應承擔全部購房款20%的違約金。
第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