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 巴 車 臨 時 租 用 協 議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律的規定,在雙方平等互利、資源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上,甲方定於 年 月 日至 年月 日租用乙方大巴車一輛用於員工活動使用。經過友好協商,雙方達成以下協議:
一、活動安排:
1)乙方於月年月日每日之前到達,並於 出發,送甲方安排人員至 。具體路線行程如下:
2)甲方在日至年乙方按照以下路線接送甲方安排人員返回 ,具體路線行程如下:
二、雙方義務與權利:
1)甲方用車結束後需向乙方支付租金元(,乙方提供相應數額的票據給甲方。
2)甲方有義務教育安排人員,保持車內衛生,以及用車文明。
3)乙方需按照約定時間提供效能完好、證件齊全的車輛、有具備駕駛資格的人員為甲方提供用車服務。
4)乙方需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按照要求行駛車輛,車輛保險險種齊全,如發生一切意外事故均由乙方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因乙方違反交通規則或其他意外事故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5)甲方不可擅自變更活動時間、地點、內容。如出現上述問題,造成影響演出的情況,由甲方承擔責任。
6)以上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通過商議達成一致,共同解決。
三、付款方式:
現金 □銀行轉帳
四、匯款資訊
單位名稱:
賬號:
開戶行:
五、合同生效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自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達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總,如有修改本協議的內容,以補充協議為準。
3)本合同解釋權在甲方。有效期為年月日至年月期滿後合同自動解除。
甲方:授權人:聯絡電話:年 月 日
乙方: 授權人: 聯絡電話: 年 月 日
同立互易契約人___簡稱甲方,同___簡稱乙方,茲為汽車互易,經雙方同意締結契約條件如下:
第二條 前條互易標的物連同有關文憑證件,於契約訂立同時互相點交清楚,並限於一個月內會同向有關機關辦理過戶手續,各不得怠慢或刁難等。
第三條 本件互易甲方願補貼乙方人民幣x x 元整,即日於乙方憑收據確實向甲方如數親收足訖。
第四條 本件互易標的物各方確認為自己所有,保證與他人毫無瓜葛,又無來歷不明現象,日後如有第三人出為異議或發生障礙時,出易人應出來抵禦排除一切障礙,不得有使他方蒙受損失。
第五條 出易人各保證其出易標的物,未經與他人預約買賣及供為任何債權的擔保等瑕疵在前為礙,倘有是情,出易人除應即為理清外,並應負賠償損害的責任。
第六條 如違背前二條契約時,對方除可依債務不履行的規定行使權利外,並可追究其責任。
第七條 關於互易標的物應負的課徵,如稅金會費或油費其他負有債務時,出易人各應負責即為繳納或理清。
第八條 本互易諸費,除契約代書料印花稅費對半負擔外,對於過戶一切費用於受易人各自負擔。
第九條 乙方所僱用的司機___及車掌___、___,甲方應與乙方同一條件繼續僱用,但被僱用人倘有反對時不在此限。
第十條 本件互易標的物列開於下:
第一 標示(甲方所有部分)
(1)年式
(2)出品廠牌:
(3)製造號碼:
(4)牌照號碼:
第二 標示(乙方所有部分)
(1)年式:
(2)出品廠牌:
(3)製造號碼:
(4)牌照號碼:
本契約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立互易汽車契約書人
甲方:___
乙方:___
中證人:___
___x年x月x日
託運方:
承運方:
根據《民法典》及道路旅遊運輸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互利互惠,誠實守信、公平的原則,經過平等協商,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一、車輛租賃資訊:
1.租車線:
2.租車時間:年月日和年月日
3.發車時間地點:
4.租車輛:座車型,輛;座車型輛
5.租車期間發生的路橋費燃油費由甲方承擔。
6.租車費用:座的車輛往返價格元/輛,;座的車輛往返價格元/輛;合計元,大寫幣:
二、費用及結算方式:
此協議簽訂後的月日乙方付給甲方費用,待甲方將乙方人員全部送到乙方指定地點後,乙方憑甲方開具的正式有效發票一次性將餘款付給甲方。
三、甲方責任與義務:
1.甲方須提供符合國家相關法規、手續齊全、衛生整潔、車況良好的車輛。
2.甲方須服從乙方的正常安排,提前到達用車地點,並按團隊行程內容認真完成用車需求,在行車期間甲方駕駛員必須聽從乙方的指揮,在規定的服務區進行臨時停靠。
3.甲方應做好車輛的日常保養工作,車輛發生的故障,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4.甲方確保甲方租車期間行車安全,車輛在行駛途中如遇交通事故,由甲方依據國家相關法規責任處理,乙方應協助甲方進行處理,給乙方造成人員傷亡的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5.甲方在乙方租車期間不得在途中私自帶客,如有私自帶客現象,乙方將以所有費用的5倍在甲方總費用中扣除。
四、乙方責任和義務:
1.乙方租車期間從事的活動必須符合國家法律,其乘客需保管好自己的貴重物品,自覺遵守公共紀律,嚴禁私自亂動車輛裝置,如因乘客原因造成的車輛裝置損壞,由乙方負責賠償。
2.乙方須明確專人負責車輛的使用和安排,並提供甲方駕駛員在用車任務中的飲食,但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自理。
3.乙方需按甲方確認的團隊日程內容執行,不得單方面改變租車用途、線路,如要改變應徵得甲方認可,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無條件終止協議,須賠償另一方違約金:按總費用的%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2.甲方承諾在規定的時間內未能到達乙方指定的地點,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全部經濟損失,乙方在規定時間內未給清甲方所有的租車費用,則賠償甲方未付款的%違約金。
3.甲方必須嚴格按照乙方的正常要求安排車輛運輸,違反此項義務導致乙方損失的,應當全額支付相應損失,乙方有權在租賃費用中直接扣除。
六、其他條款: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所有費用結清後次協議自動失效。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本著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乙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各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