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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公寓屋出租合同(精選3篇)

欄目: 租房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2.83W

上海市公寓屋出租合同 篇1

出租方(甲方):產權號:

上海市公寓屋出租合同(精選3篇)

承租方(乙方):證件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上海市房屋租賃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屋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房屋的座落、面積、情

1-1、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座落在上海市區路弄(號)室(部位)(以下簡稱該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

該房屋土地用途為建築面積房屋使用面積______。

二、租賃用途

2-1、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房屋僅作為使用,並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物業管理的規定。

2-2、在租賃期內,未事前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須經有關部門審批准許前,乙方不得擅自改變該房屋的使用用途。

三、租賃期限

3-1、甲方於年月日前向乙方交付該房屋,租賃期年月日起至自年月日止。

為期年。

3-2、租賃期滿後,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應如期歸還。

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前的壹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意向,雙方可在對租金、期限重新協商後,簽訂新的租賃合同。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4-1、該房屋租賃的月租金為元整。(大寫萬仟佰元整)。租金___年內不變。

4-2、租金按月為一期支付,第一期租金及保證金應於年月

日前付清,以後乙方應於每期的天前支付予甲方房租金。

4-3、乙方支付租金方式:

五、保證金

5-1、為確保房屋及所屬設施之安全與完好及租賃期內相關費用之如期結算,甲乙雙方同意本合同的保證金為元整。

(大寫萬仟百元整)。

5-2、乙方應於本合同簽訂時付清全額保證金。

甲方在收到保證金後應予以書面簽收。

5-3、租賃期滿後,乙方點清,交還房屋及設施,並付清應付費用後,經甲方確認後應立即將保證金無息退還乙方。

六、其它費用

6-1、乙方在租賃期內實際使用的水、電、通訊等費用應由乙方自行承擔,並按單如期繳納,逾期不付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

6-2、乙方應把已交納過的單據(影印件)交於甲方。

6-3、物業管理費由方支付。

七、甲方義務

7-1、甲方需按時將房屋及附屬設施(見裝置清單)交付乙方使用。

其所有權歸甲方所有。

7-2、甲方定期對房屋和設施進行維修,保養(提前10天通知乙方)其費用由甲方承擔。

7-3、房屋及附屬設施非乙方的過失或錯誤使用而受到損壞時,甲方有修繕的責任並承擔相關的費用,若經乙方催告後,因不及時處理,造成乙方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7-4、甲方應保證所出租房屋權屬清楚,無共同人意見,無使用之糾紛。

八、乙方義務

8-1、乙方在租賃期內保證在該租賃房屋內的所有活動均能合乎中國的法律及該地點管理規定,不做任何違法之行為。

否則視為違約,相關責任與甲方無關。

8-2、乙方應按合同的規定,按時支付租金及其他各項費用,否則視為違約。

8-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能對租賃房屋進行裝修、改造或超出甲方書面同意的範圍裝修或增設附屬設施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恢復原狀或賠償損失。

8-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該房屋轉租,並愛護使用該房屋及設施,如因乙方的過失或錯使房屋及設施受到損壞,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甲方可要求立即賠償。

九、違約責任及處理

9-1、甲乙雙方任何一單方如未按本合同的條款執行或未盡義務,導致中途終止合同,則視為違約,雙方同意違約金為元整。(大寫萬仟佰元整)若甲方違約,除退還給乙方保證金外,還須支付給乙方上述金額違約金;反之,若乙方違約,則甲方有權扣取上述金額違約金。

9-2、凡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事情時雙方如有爭議,應首先友好協商,協商不成,可交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合同終止及解除條件

10-1、在租賃期內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單方面提前終止本合同,均構成違約。

10-2、租賃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下而致合同終止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該房屋佔用範圍土地使用權依法提前收回;、該房屋因社會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徵用的;、該房屋因不可抗拒因素而遭毀損、災失或被鑑定為危房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其它條款

11-1、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對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任清楚明白,並願按合同規定嚴格執行。

如一方違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權按本合同規定索賠。

11-2、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

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和附件(裝置清單)內空格部分的文字與鉛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11-3、本合同共四頁,一式三份。

其中: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中介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簽字即生效。

十二、備註

甲方簽名:乙方簽名:年月日

上海市公寓屋出租合同 篇2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

上海____________投資有限公司(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雙方同意簽訂本公寓房預訂合同,並訂立條款如下:

1.乙方向甲方預訂上海遵義南路88號“協泰中心”大廈內____________樓____________室公寓房_________套,建築面積(指建築設計圖計算)共計_______________平方米,房價共計_______________美元(附房屋平面圖一份)。

2.雙方同意公寓房屋價格以美元為計算貨幣單位。乙方以付匯方式匯入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戶內,匯款費用由乙方自理。

3.乙方同意在預計合同簽署後的十四天內預付房價的百分之__________(________%)即_______________美元,在預計房屋交付之日,買賣契約簽署後的十四天內付清剩餘的房價的百分之_______(_________%)。

4.若乙方在第三款所規定的付款日期內不能付訖應付房價款,甲方將向乙方按日收取滯納金,滯納金以應付房價款的千分之_____(__________‰)計算。

5.“協泰中心”是建造在上海虹橋經濟技術開發區28-3C地塊上的大廈,該土地是經上海市土地局批准,甲方以______萬美元中標,獲得50年有償使用權(截止公元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因此,乙方購入的公寓房連同相應的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一併購入。房產權和土地使用權期限到公元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6.冷暖氣管道和水、電及其他裝置應安裝就緒,房內生活設施配備一應俱齊。

7.乙方付訖全部房價後,攜帶甲方發給的房屋竣工交付使用通知與甲方簽訂公寓房買賣契約,即可辦理取得房產證及土地使用權等手續。

8.公寓房買賣契約簽訂後,乙方應在一個月內按照甲方銷售說明書規定的有關建築和裝置標準,對甲方交付的房屋與裝置進行驗收,並由雙方交接房屋鑰匙。房屋鑰匙交接後即作為雙方房屋移交手續辦妥。

9.自房屋移交日起,房屋的所有權即歸乙方。不論乙方住進使用與否,均應自移交日起由乙方承擔該房屋的使用、管理和維修責任並負責有關本房屋而發生的一切費用。

10.乙方在簽訂房屋買賣契約後,即應向上海市房產管理局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手續並領取房屋產權證,同時向土地局申請辦理土地使用權過戶手續。其費用由乙方自行負擔。

11.乙方對甲方制訂的《購房須知》表示瞭解和同意,並願意接受執行。

12.如因土建、安裝、市政設施配套等工程施工單位施工延期,或其他不可預見原因,致使房屋不能在上述預訂日期交付,經甲方通知乙方後,本合同繼續有效。如遲延日期超過三個月,自第四個月起至實際交房日止,甲方對乙方支付的房價款,按照中國銀行上海分行當時活期存款利息率計息,作為遲延期甲方對乙方的經濟補償。甲方不再承擔其他任何責任。

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或其他原因,致使甲方不能將房屋交付乙方,甲方應立即將已收房價款全部退還。甲方不再承擔其他任何責任。

13.本預訂房屋合同有效期內,公寓房交付使用前,乙方如遇特殊原因,需要將本合同轉讓給第三者時,應事先取得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辦理轉讓手續,由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

14.凡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請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仲裁委員會上海分會調解或仲裁。

15.本合同所涉各條款,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頒佈的有關法規約束,若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有新規定,則按新規定執行。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上海訂立。

甲方:_______________

簽章: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簽章: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上海市公寓屋出租合同 篇3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委託人(甲方):_________

經紀人(乙方):_________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授權委託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從事地產經紀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委託乙方為其提供房地產經紀服務中介 ;代理 ;諮詢 ;向乙方提供以下有效證明:_________(見附件一)

1、身份證:_________;國籍:_________ 編號:_________

2、營業執照:_________;編號:_________

3、房地產權證:_________;編號:_________

4、商品房預售許可證:_________;編號:_________

5、他項權利證書:_________;編號:_________

6、其他證明或資料

甲方提供的上述證明和資料,證明甲方具備委託本合同事項的合法當事人。

第二條 乙方向甲方出示下列有效證明(見附件二) (    )

1、身份證:_________;國籍:_________ 編號:_________

2、營業執照:_________;編號:_________

3、房地產權證:_________;編號:_________

4、商品房預售許可證:_________;編號:_________

5、他項權利證書:_________;編號:_________

6、其他證明或資料  乙方提供的上述證明和資料,證明乙方具備委託本合同事項的合法當事人。

第三條 甲方委託乙方據實為其提供房地產經紀服務。共 項;

1、房地產經紀事項內容 。

2、具體要求:_________ 。

3、其他要求:_________ 。

第四條 甲、乙雙方議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內,甲方對其委託的各房地產經紀事項,應在規定範圍之內按下列比率向乙方支付服務費。

居間介紹、代理房地產轉讓,按成交價的 _______%計算支付;

居間介紹、代理房地產租賃的,按月租金的 _______%一次性計算支付;

居間介紹、代理房地產交換的,按房地產評估價值的 _______%計算支付;

諮詢服務的支付 _______元。

服務費支付的時間、條件、金額、支付方式和結算方法,甲、乙雙方在本合同補充條款中約定履行。

第五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除甲方原因,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第三條乙方服務的各房地產經紀事項的,乙方同意甲方不支付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各項服務費。甲方已預付的服務費全部退還。乙方不能完全履行的,則相應減少甲方應支付的服務費。具體數額由甲、乙雙方在補充條款中另行約定。

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生效後,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中途毀約,甲方已支付給乙方的服務費不予退還。未支付給乙方服務費的,乙方有權按雙方約定償付服務費的標準,向甲方追索。

第六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須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的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 天內)簽訂變更協議。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七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應將本合同第三條為甲方服務的各房地產經紀事項履行情況及時告知甲方,甲方對乙方的履約應提供必要的幫助。並有權隨時進行查詢、督促。

乙方發生將本合同第三條為甲方服務的各房地產事項轉委託其他房地產經紀人的,必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由此而增加的費用和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 甲、乙雙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按本合同第十六條約定,追償因乙方過失所造成的經濟損失;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改變為甲方服務的各房地產經紀事項內容、要求和標準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委託他人代理的;

3、利用為甲方服務的房地產經紀事項,為自己牟取不當利益的;

4、違反國家和本市有關法律、法規、違背誠實信用原則,或與他人惡意串通,損害當事人利益的;

5、 。

第九條 甲、乙雙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按本合同第十六條約定,追償因甲方過失所造成的經濟損失:_________

1、要求乙方服務的房地產經紀事項不明確,或提供的有關證件和資料不實;

2、甲方利用獲得乙方提供的資訊、條件、機會、擅自不履行合同;不給付約定的服務費;或中途委託他人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的;

3、違反本合同第四條及補充條款的約定,不按期給付或拒付服務費的;

4、 。

第十條 甲、乙雙方商定,乙方履行本合同第三條各房地產經紀事項的服務,必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止。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同意延期外,逾期視作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十一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簽署的補充協議及其它書面的檔案,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本合同內空格部分填寫的,及本合同補充條款中書面的文字,與鉛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 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未約定的事項。應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對各自的權利、義務清楚明白,自願按本合同嚴格執行。一方違反或不履行合同,另一方有權按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中的約定索賠。

第十四條 本合同簽訂後,需要公證的,可按本市公證的有關規定。申請辦理公證有關手續。

第十五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署生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的十天內,由乙方按規定,將本合同交上海市 _______區 縣 房地產交易中心(交易管理所)備案。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約定的下列方法之一,進行解決:_________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簽訂合同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上海市 _______區 縣 房地產交易中心(交易管理所) 份共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 :_________

身份證/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註冊地址:_________註冊地址 :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承辦經紀人員:_________

(資格證編號:_________        )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於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