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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廠房土地轉讓合同(精選26篇)

欄目: 轉讓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6K

工業廠房土地轉讓合同 篇1

甲方(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業廠房土地轉讓合同(精選26篇)

乙方(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廠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廠房的專案名稱及土地狀況

本廠房專案暫定名:__________________ ,土地使用權為出讓方式取得,並依法進行了建

設用地使用權登記,取得《房地產權證》,證書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 ,土地面積為: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用途為 工業用地 ,使用年限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二條 乙方所購廠房的基本情況

1.乙方所購廠房座落。

⑴.本廠房座落為:______ 區(縣)______ 棟______ 層______,建築面積 _________平方米; ⑵.本廠房座落為:______ 區(縣)______ 棟______ 層_____ ,建築面積 _________平方米; ⑶本廠房座落為:______ 區(縣)______ 棟______層_____ ,建築面積 _________平方米; ⑷.上述標的物建築面積合計________平方米。

2. 本廠房戶型圖見本合同附件一。

第三條 購房價款

1.總成交金額為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工業廠房土地轉讓合同 篇2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和其它相關法律的有關規定,甲方就 廠房土地轉讓事宜,按照“平等、自願、合法”的原則,簽訂該廠房土地產權轉讓合同。

一、轉讓廠房土地的情況:

房屋所有權證號碼:土地使用權證號碼:房地產座落: 市 區 街(路) 號 建築面積: 平方米,轉讓面積: 平方米 佔地面積: 平方米,房屋用途:工業廠房 房屋權利來源:土地使用權來源:劃撥、出讓

二、房地產轉讓包括土地使用權和房產所有權的轉讓,該產權必須清晰、無糾紛。

三、雙方申報成交價款為人民幣: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元整。

四、本合同經雙方同意蓋章,並經房地產交易部門審查批准後有效。

五、雙方議定付款及房屋交付辦法:合同簽訂,經房地產交易部門審查批准後,乙方付甲方定金元整。

六、本合同簽訂生效後,雙方應認真履行,如甲方中途後悔不賣,須以定金的兩倍賠償乙方,如乙方後悔不買,則定金歸甲方所有。

七、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房產政策、法規,並按規定交納稅費。

八、本合同未盡事項,甲乙雙方可另行協議,其補充協議經雙方簽章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房地產交易部門存檔一份。

十、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如有糾紛,可選擇如下方式解決糾紛:

1.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業廠房土地轉讓合同 篇3

國有土地轉讓協議書

本協議雙方當事人: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姓名:身份證號:

配偶:身份證號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1、姓名:身份證號:

2、姓名:身份證號:

經自願協商達成一致,甲方將自己合法擁有的土地使用權轉讓給乙方,乙方對該處土地現狀及四至界址已經確認,雙方就土地轉讓相關事宜達成以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轉讓土地的基本情況

甲方根據國家規定,已依法取得已依法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證書,土地使用證書為稱該土地)位於,土地使用面積平方米。地號為:。其中甲方轉讓乙方土地面積為。

第二條 轉讓價格

雙方商定該土地轉讓價格為(人民幣)500000元整,大寫:(人民幣)伍拾萬元整。

第三條付款方式

甲方同意自簽訂本協議之日起,乙方按規劃許可證施工建房,建成後購地款一次性全部付清。甲方在收款時應向乙方出具收據。

第四條、甲方的承諾保證

1、甲方保證自己對該轉讓土地擁有處分權,轉讓該土地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礙。

2、甲方保證該轉讓房地產不涉及第三方的權利,本合同簽訂前房產證、土地使用證無作任何抵押。

第五條、房產歸屬

1、在該宅基地上的房屋由乙方自行出資建造,房產所有權歸乙方所有。1

2、建房手續由甲方配合辦理,所涉費用由乙方承擔。

3、房屋建成後,甲方應無條件配合乙方將土地使用證和房產證辦理到乙方名下,所涉的相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否則,甲方應賠償乙方所有損失。

4、房屋建成後,如果乙方須再將房屋轉讓或房屋所有權變更等,甲方應無償協助乙方辦理相關手續。

5、甲方應無條件配合乙方辦理水電入戶等手續,相關費用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違約責任

1、本協議簽訂後,任何一方均不得反悔。

2、如甲方反悔,應當向乙方全額退還購買宅基地轉讓款萬元,並償付違約金萬元以及房地產增值部分,如造成乙方損失的,還應賠償乙方的損失(包括建房、裝修工程款和房地產增值部分)。

3、如乙方反悔,則乙方賠償甲方萬元。

第七條、協議生效條件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手印後生效。

第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本合同如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雙方均有權向該土地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二〇__年七月十二日

工業廠房土地轉讓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根據合同法等相關規定。公平合理,相互自願的前提下,雙方簽訂以下協議。

一、地塊概況

該地塊位於________區,集體土地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人:____________,使用權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地類(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該宗地四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注:該宗土地是由____________轉讓給____________所有,現將該宗土地轉讓給____________所有。)

二、轉讓方式

1、甲方把該地塊轉讓給乙方,土地轉讓總價為人民幣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_元整),乙方將房屋轉讓款________次性付給甲方(以銀行打款憑條為證)。

2、甲方確保該宗土地轉讓前無任何糾紛,無任何建築物。

3、甲方負責提供相關依據並配合乙方辦理相關建房手續和證件。

4、如乙方要求過戶,甲方應提供所有相關手續,過戶費用由乙方支付。如因甲方原因不能辦理過戶手續,甲方應退還所有購買土地的轉讓款,並且賠償乙方按轉讓款的總額________/每日計算。

5、甲方需把原政府規劃的安置協議,規劃許可證,集體使用證,身份證影印件等證件交給乙方,以便辦理相關手續。

6、甲方積極幫助乙方解決有關土地手續辦理事宜,該宗土地轉讓後產權由乙方所有。

三、其他事宜

1、本協議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解決,並簽訂相應的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執行過程中發生矛盾、爭議,經協商無效時,提請法院裁決。

3、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___份,甲乙各執______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工業廠房土地轉讓合同 篇5

轉讓方: (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相關法律規定通過協商達成如下轉讓協議:

一.甲方同意將家庭承包的土地轉讓給乙方使用,甲方隨時協助乙方辦理*村民委員會及其他土地管理部門同意轉讓審批手續;

二.土地轉讓期限20xx年9月 日至2032年12月30;

三.轉讓土地南北長51.3米,東西長面積後 平方米,實際轉讓土地面積 平發米摺合畝 畝;

四.土地轉讓後乙方自 年 月 日 前將土地轉讓費一次性給付甲方,轉讓費為( )元;

五.土地轉讓後乙方以繼續自覺遵守國家土地法律法規,履行承租方應遵守的各項義務,乙方違法或給他人造成損失甲方不承擔責任;

六.合同履行中如遇政府土地騰還拆遷對土地及地上物給予的補償由乙方受償;

七.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所訂立的附合同與主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八.如在合同履行中雙方發生糾紛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海淀區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九.合同自雙方互相交付標的物合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業廠房土地轉讓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丙方:_______

經各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自願、有償、誠實信用原則,就土地轉讓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地塊概況

1、該地塊位於 __________,土地面積為__________平方米(折__________畝)。宗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詳見附件國有土地使用證。

2、現該地塊的用途為住宅、工業、綜合和商業用地。

二、轉讓方式

1、甲方保證通過土地掛牌形式把該地塊轉讓給乙方,並確保該地塊的容積率大於等於__________,綠化率不少於__________%,土地用途為商業、住宅用地。

2、土地的轉讓價為__________萬元/畝[包括級差地租、市政配套費、開發補償費、建築物和構築物的拆遷安置費、青苗補償費、空中或地下的管線(水、電、通訊等)遷移費和土地管理費],轉讓總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

3、乙方同意按以下時間和金額分二期向甲方支付土地價款:

20__年農村土地雙方買賣合同範本20__年農村土地雙方買賣合同範本

第一期定金,地價款的_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付款時間及條件:雙方簽訂協議書,且已辦好土地掛牌手續並在本條第四款規定的抵押登記手續辦妥後__________天內支付;

第二期,付清餘款,計人民幣 __________萬元,付款時間及條件:在乙方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協議,取得該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證後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

4、為保證前款第一期地價款的及時支付,丙方同意提供兩宗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作為抵押擔保,抵押的土地使用權面積為__________平方米(詳見成國用( )字第__________號和成國用( )字第__________號抵押擔保的範圍與甲方承擔的責任的範圍相同。雙方同意在本協議簽訂後 ______天內到當地土管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抵押期限至乙方取得機投鎮________畝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證之日止。

5、該專案由乙方獨立運作,盈虧自負。甲方願意幫助乙方解決有關稅費返還及政策協調。專案開發結束並經審計後,專案淨利潤率超過_______%的,超過部分淨利潤乙方同意與甲方五五分成。

三、違約責任

1、甲方誠邀乙方參與其_______畝土地的公開掛牌處理事宜,並承諾創造條件讓乙方取得該塊土地,若乙方未能取得該地塊,甲方願意雙倍返還定金,計_______萬元,甲方應在確認乙方不能取得該土塊的土地使用權之日起____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此款。

2、乙方未能按時支付地價款,應以每日未付部分的萬分之二點一作滯納金支付給甲方。如未能按時付款超過_____個工作日,視同終止履行本協議,並有權處置已付定金。

3、甲方應對乙方承擔連帶責任。

四、其他

1、在掛牌出讓過程中,乙方僅承擔應由受讓方承擔的土地契稅和交易費用,其他有關營業稅等均由甲方承擔。

2、乙方的開發建設應依法律、法規和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3、本協議未盡事宜,須經各方協商解決,並簽訂相應的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矛盾、爭議,經協商無效時,提請法院裁決。

5、本協議經各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6、本協議一式六份,三方各執兩份。

甲方(蓋章):_______

代表: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

匯合營銷

代表:_______

丙方(蓋章):_______

代表: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 日

工業廠房土地轉讓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經各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自願、有償、誠實信用原則,就土地轉讓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地塊概況

1、該地塊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面積為__________平方米。

宗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詳見附件國有 土地使用證。

2、現該地塊的用途為住宅、工業、綜合和商業用地。

二、轉讓方式

1、甲方保證通過土地掛牌形式把該地塊轉讓給乙方,並確保該地塊的容積率大於等於__________,綠化率不少於__________%,土地用途為商業、住宅用地。

2、土地的轉讓價為__________萬元/畝[包括級差地租、市政配套費、開發補償費、建築物和構築物的拆遷安置費、 青苗補償費、空中或地下的管線遷移費和土地管理費],轉讓總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

3、乙方同意按以下時間和金額分二期向甲方支付土地價款:第一期定金,地價款的_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 ,付款時間及條件:雙方簽訂協議書,且已辦好土地掛牌手續並在本條第四款規定的抵押登記手續辦妥後__________天內支付;

第二期,付清餘款,計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付款時間及條件:在乙方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協議, 取得該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證後 個工作日內支付。

4、為保證前款第一期地價款的及時支付,丙方同意提供兩宗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作為抵押擔保,抵押的土地 使用權面積為__________平方米字第__________號和成國用字第__________號),抵押擔保的範圍與 甲方承擔的責任的範圍相同。

雙方同意在本協議簽訂後______天內到當地土管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抵押期限至 乙方取得機投鎮________畝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證之日止。

5、該專案由乙方獨立運作,盈虧自負。

甲方願意幫助乙方解決有關稅費返還及政策協調。

專案開發結束並經審計後,專案淨利潤率超過_______%的,超過部分淨利潤乙方同意與甲方五五分成。

三、違約責任

1、甲方誠邀乙方參與其_______畝土地的公開掛牌處理事宜,並承諾創造條件讓乙方取得該塊土地,若乙方未能 取得該地塊,甲方願意雙倍返還定金,計_______萬元,甲方應在確認乙方不能取得該土塊的土地使用權之日起____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此款。

2、乙方未能按時支付地價款,應以每日未付部分的萬分之二點一作滯納金支付給甲方。

如未能按時付款超過_____個工作日,視同終止履行本協議,並有權處置已付定金。

3、甲方應對乙方承擔連帶責任。

四、其他

1、在掛牌出讓過程中,乙方僅承擔應由受讓方承擔的土地契稅和交易費用,其他有關營業稅等均由甲方承擔。

2、乙方的開發建設應依法律、法規和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3、本協議未盡事宜,須經各方協商解決,並簽訂相應的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矛盾、爭議,經協商無效時,提請法院裁決。

5、本協議經各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6、本協議一式六份,三方各執兩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工業廠房土地轉讓合同 篇8

土地轉讓協議範文,在這裡由小編整理分享給大家。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合同當事人雙方:

出讓人: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____市(縣)_____________;

受讓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雙方本著平等、自願、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出讓人根據法律的授權出讓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的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對其擁有憲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轄權、行政管理權以及其他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由國家行使的權力和因社會公眾利益所必需的權益。地下資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設施均不屬於土地使用權出讓範圍。

第二章出讓土地的交付與出讓金的繳納

第三條出讓人出讓給受讓人的宗地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宗地編號為__________,宗地總面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寫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出讓土地面積為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寫___________平方米)。宗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見附件《出讓宗地界址圖》。

第四條本合同項下出讓宗地的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出讓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將出讓宗地交付給受讓人,出讓方同意在交付土地時該宗地應達到本條第___款規定的土地條件:

(一)達到場地平整和周圍基礎設施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周圍基礎設施達到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但場地尚未拆遷和平整,建築物和基礎地上物狀況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現狀土地條件。

第六條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期為_________________,自出讓方向受讓方實際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原劃撥土地使用權補辦出讓手續的,出讓年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算。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為每平方米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元);總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八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___日內,受讓人須向出讓人繳付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元)作為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抵作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九條受讓人同意按照本條第____款的規定向出讓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一)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日內,一次性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二)按以下時間和金額分___期向出讓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一期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二期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期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分期支付土地出讓金的,受讓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後各期土地出讓金時,應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出讓人支付相應的利息。

第三章土地開發建設與利用第十條本合同簽訂後___日內,當事人雙方應依附件《出讓宗地界址圖》所標示座標實地驗明各界址點界樁。受讓人應妥善保護土地界樁,不得擅自改動,界樁遭受破壞或移動時,受讓人應立即向出讓人提出書面報告,申請復界測量,恢復界樁。

第十一條受讓人在本合同項下宗地範圍內新建建築物的,應符合下列要求:

主體建築物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

附屬建築物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

建築容積率___________________;

建築密度___________________;

建築限高___________________;

綠地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土地利用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受讓人同意在本合同項下宗地範圍內一併修建下列工程,並在建成後無償移交給政府:

第十三條受讓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之前動工建設。

不能按期開工建設的,應提前30日向出讓人提出延建申請,但延建時間最長不得超過一年。

第十四條受讓人在受讓宗地內進行建設時,有關用水、用氣、汙水及其他設施同宗地外主管線、用電變電站介面和引入工程應按有關規定辦理。

受讓人同意政府為公用事業需要而敷設的各種管道與管線進出、通過、穿越受讓宗地。

第十五條受讓人在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之日起30日內,應持本合同和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支付憑證,按規定向出讓人申請辦理土地登記,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出讓土地使用權。

出讓人應在受理土地登記申請之日起30日內,依法為受讓人辦理出讓土地使用權登記,頒發《國有土地使用證》。

第十六條受讓人必須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其在受讓宗地上的一切活動,不得損害或者破壞周圍環境或設施,使國家或他人遭受損失的,受讓人應負責賠償。

第十七條在出讓期限內,受讓人必須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利用土地,需要改變本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的,必須依法辦理有關批准手續,並向出讓人申請,取得出讓人同意,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變更協議或者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相應調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辦理土地變更登記。

第十八條政府保留對本合同項下宗地的城市規劃調整權,原土地利用規劃如有修改,該宗地已有的建築物不受影響,但在使用期限內該宗地建築物、附著物改建、翻建、重建或期限屆滿申請續期時,必須按屆時有效的規劃執行。

第十九條出讓人對受讓人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在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前不收回;在特殊情況下,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權的,出讓人應當依照法定程式報批,並根據收回時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的價值和剩餘年期土地使用權價格給予受讓人相應的補償。

第四章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第二十條受讓人按照本合同約定已經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出讓土地使用權後,有權將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但首次轉讓(包括出售、交換和贈與)剩餘年期土地使用權時,應當經出讓人認定符合下列第__款規定之條件:

(一)按照本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完成開發投資總額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二)按照本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形成工業用地或其他建設用地條件。

第二十一條土地使用權轉讓、抵押,轉讓、抵押雙方應當簽訂書面轉讓、抵押合同;土地使用權出租期限超過六個月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也應當簽訂書面出租合同。

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抵押及出租合同,不得違背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的規定。

第二十二條土地使用權轉讓,本合同和登記檔案中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轉讓後,其土地使用權的使用年限為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減去已經使用年限後的剩餘年限。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權出租後,本合同和登記檔案中載明的權利、義務仍由受讓人承擔。

第二十三條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隨之轉讓、出租、抵押;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轉讓、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權隨之轉讓、出租、抵押。

第二十四條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的,轉讓、出租、抵押雙方應在相應的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持本合同和相應的轉讓、出租、抵押合同及《國有土地使用證》,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辦理土地登記。

第五章期限屆滿第二十五條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本合同項下宗地的,應當至遲於屆滿前一年向出讓人提交續期申請書,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本合同項下土地的,出讓人應當予以批准。

出讓人同意續期的,受讓人應當依法辦理有償用地手續,與出讓人重新簽訂土地有償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償使用費。

第二十六條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沒有提出續期申請或者雖申請續期但依照本合同第二十五條規定未獲批准的,受讓人應當交回《國有土地使用證》,出讓人代表國家收回土地使用權,並依照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登出登記。

第二十七條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未申請續期的,本合同項下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築物及其他附著物由出讓人代表國家無償收回,受讓人應當保持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的正常使用功能,不得人為破壞,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失去正常使用功能的,出讓人可要求受讓人移動或拆除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恢復場地平整。

第二十八條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提出續期申請而出讓人根據本合同第二十五條之規定沒有批准續期的,土地使用權由出讓人代表國家無償收回,但對於地上建築物及其他附著物,出讓人應當根據收回時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的殘餘價值給予受讓人相應補償。

工業廠房土地轉讓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築法》等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前提下,達成以下協商內容。 甲方現有位於承包地轉讓給乙方。雙方約定在該片土地上修建商住樓一棟,磚混結構,擬建層數(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均為居中尺寸,樓房建成以後各方可任意處置,互不干涉。所建樓房外牆均為370牆,內牆為240牆,所有樓層板為混凝土現澆板。

一、 雙方約定具體條件如下:

1、 甲方將該宗土地無償轉讓給乙方,期限為50年,乙方將在該土地上所建的商鋪房,由北向南4套門面房,無償為甲方代建,(用於低資土地轉讓費),互相抵頂,兩不相欠。

2、 甲方將自己土地轉讓給乙方後,自簽定合同之日起,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涉乙方對該宗土地的使用權(期限為簽定合同之日起50年)。

3、 甲方轉讓給乙方的土地及代徵路面報批手續幾各種歸費全部由甲方協助乙方辦理交納。保證土地使用權得到土管所,鎮、村組的確認和認可,但甲方不承擔任何費用。

4、 甲方轉讓給乙方的土地及代徵路面國有土地使用證的辦理由乙方自行辦理到本人名下。

5、 開工前的三通一平及領際關係的協調和不可預見的干涉由乙方協助甲方辦理,在開工前應將準備工作全面到位,排除一切不利因素。確保工程順利進行。

6、 乙方全面負責開工前期的土地流轉,開工手續以及工程資金到位情況,圖紙設計等。由乙方負責辦理。

7、 乙方在施工期間應嚴格按圖施工,工程質量按國家相關驗收規範施工,施工期間內的安全責任由乙方全面負責。甲方不承擔乙方施工期間內的安全責任。

8、 樓房建成後的接電接水以及報戶費用由甲乙雙方各自辦理,互不干涉,排汙介面費室外排放地溝費用,按甲乙雙方各自所在樓房建築面積比例承擔。

二、具體建修標準:

1、 由甲乙雙方簽訂的合同及施工圖依據圖進行施工。

2、 驗收以國家標準為驗收依據,確保工程質量合格。

3、 全樓前牆為抗凍性全瓷磚飾面,後牆及山牆為清水牆勾縫。地板為600*600全瓷地磚。內牆為二毛牆面,踢腳為瓷磚踢腳,頂為清水砼頂。

4、 各樓層電氣管線應穿線到位,燈具為高通日光燈。

5、 屋面為爐渣屋面,做SBS防水處理。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不得違約。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業廠房土地轉讓合同 篇10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身份證號: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現就甲方所有集體土地及地上附著物使用權受讓於乙方有關事宜訂立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將位於(包括甲方原有的老宅基地及周邊有植被、樹木的土地),面積為 平方米土地及地上附著物全部受讓給乙方,土地轉讓範圍和麵積以測量為準,並繪有測量平面圖,其土地上附著物及固定資產轉移以清點為準,並附盤點清單。測量平面圖、測量面積和地上附著物等固定資產盤點清單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詳見附件)。

第二條 使用權轉讓期限共____年,甲方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將上述使用權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收回。土地一經轉讓,此塊土地的所有權益全部轉至乙方名下,甲方對此塊土地不再享有任何權益,甲方無權干涉乙方使用本土地。

第三條 本協議簽訂後日內甲方將土地轉讓、交付給乙方。本土地轉讓費用總共為人民幣 元(大寫元),支付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土地轉讓乙方前,甲方享有對本土地全部權益,保證本土地不存在其他權利瑕疵和各種費用的拖欠。轉讓後第三方向乙方主張本土地權利和有關費用的,甲方直接與第三方妥善協商處理,如造成乙方損失甲方應雙倍賠償。

第五條 土地交付乙方前,甲方必須對原有老宅進行拆除運走,對老宅基地進行平整,老宅周邊樹木及植被保留原狀。

第六條 土地轉讓給乙方後,乙方對本土地及地上附著物有完整的支配、收益、使用、等全部處置權利,甲方不得干涉。

第七條 甲方權利義務

1、如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調整或政府行為需徵用上述使用權,甲方有權收回。

2、如因不可抗力原因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不予賠償。

3、如因乙方不按時交納轉讓費,經甲方向乙方書面催款通知30日後,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__元。

4、不因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調整或政府行為,甲乙雙方可協議解除本合同,轉讓費據實結算,甲方不可單方無故解除合同。

5、甲方應保證乙方正常使用上述使用權,確保供水、供電、通行,並提供辦理使用權變更手續相關證明材料。

第八條 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根據需要在辦理相關許可證件後有權在受讓土地上搭建建築物及修建附屬設施,甲方不得干涉。

2、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搭建的建築物及修建的附屬設施由乙方佔有、使用、受益、處分,甲方無權干涉,合同期滿後,乙方同等條件下有續訂合同的優先權。

3、乙方有權轉讓受讓的土地及地上附著物使用權。

4、因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調整或政府行為徵用、甲方單方收回使用權、合同期滿後,乙方建築物或設施仍能夠使用,甲方應折價補償乙方經濟損失_________元。

5、乙方可與甲方協議解除合同,轉讓費據實結算,解除合同乙方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甲方,乙方向甲方書面通知60日後合同自動終止。

6、乙方應按時支付轉讓費用並不得違法使用上述使用權。

第九條 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任何一方不得違反本協議或者反悔,如有違反或反悔,違反或反悔一方必須承擔對方投入、以及日後發展及可預期收益等一切責任及全部經濟損失。

第十條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工業廠房土地轉讓合同 篇11

農村個人成片土地轉讓協議書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按照《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著依法、自願、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土地轉讓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轉讓標的

1、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位於______縣鎮村組小地名叫______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永久轉讓給乙方。

2、地塊四至

東齊:______;西齊:______;

南齊:______;北齊:______。

3、面積:______平方米。

二、轉讓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轉讓費:共計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元整(¥:______元)

四、支付方式和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一次性付清。以甲方收據為證。

五、雙方約定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印)之日甲方收款後即生效。

2、自協議生效之日起,該地塊的管理權及使用權完全歸乙方所有,甲、乙方及其家屬、親屬人等不得以任何藉口反悔,否則,視為違約。違約者,按該地塊轉讓費的三倍價付給對方。

3、乙方在使用該地塊的過程中,如出現與該地塊的爭端問題或受到外人干涉阻礙等事端,甲方應立即出面排解,直至平息糾紛,排除障礙為止,為乙方順利使用該地創造有利條件。若因甲方化解無效導致乙方不能順利使用該地或因貽誤時間所造成的損失,應由甲方負責。

六、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業承包合同管理機關調解;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其他條款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雙方和村委會各執一份。

轉讓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業廠房土地轉讓合同 篇12

甲方(出讓方):。

負 責 人:

乙方(受讓方):

為了規範山林流轉行為,維護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林業健康快速發展,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本著平等協商、自願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自願訂立本合同。

一、流轉山林的概況

1、林權證號:

2、四至界畔(以林權證為準):

3、流轉物:山林和林地及林地之上的白竹、松樹、杉樹、柏樹、雜樹等附著物。

4、流轉山林總面積:

二、流轉期限及起止時間

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三、流轉價款和支付方式

1、價款:流轉總價款(山林流轉的一切費用)共計人民幣33萬元(大寫:叄拾叄萬元整)。

2、支付方式: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15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其全部流轉費。

四、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1)有權按本合同的規定收取流轉費。

(2)有權在本合同期滿後收回流轉山林經營權。

2、義務

(1)確認上述流轉山林的產權清晰,沒有山界不明等權屬糾紛和經濟糾紛;不是甲方債務的抵押物。如在流轉後發現原來存在林地、林木權屬糾紛和經濟糾紛的,由甲方負責處理並承擔相應責任。

(2)積極協助、配合乙方解決與本組村民及周邊環境所發生的邊界爭議,並維護乙方對其山林的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其流轉合同。

(3)不得干涉乙方對其山林的自主經營權,不得毀損山林內的竹木和到該山林中採集竹木和竹筍,不得將牛、羊等牲畜牽進山林中放牧。不得使用該山林中的樹木。本組村民除編制其生活用具在經乙方允許的情況下,方可使用少量的白竹外,甲方均不得贈與、出售和使用其山林中的竹木。

(4)負責提供相關資料並協助乙方辦理林木採伐手續和營造山林規劃、並大力支援山林的防火及病蟲害防治等工作。

(5)對其流轉費自行分配,因內部的分配問題所產生的糾紛由甲方自行解決,與乙方無關。

(6)在流轉期內,因乙方生產經營需要新修或擴建公路,甲方必須予以積極配合、併為乙方提供土地和做好協調工作。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1)依法享有山林和林地及林地之上的白竹、松樹、杉樹、柏樹、雜樹等附著物(流轉物)的使用、收益和對該山林經營權進行再流轉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依法處置竹木及產品。有權與其他農戶聯合經營,將經營權入股,從事林業合作生產。

(2)有權享受國家優惠政策和扶持。

(3)流轉山林和林地被依法徵用、佔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賠償和補償。

2、義務

(1)維持流轉山林的林業用途,不得用於非林建設或者閒置荒蕪。

(2)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自行或准許他人在流轉林地內毀林開墾、採石、挖沙、取土等給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行為。

(3)依法做好森林防火和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4)流轉合同期滿,乙方向甲方交還山林時不能有天窗的現象出現,必須保留竹長 米以上,樹木直徑不得小於 cm。

(三)雙方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1、甲乙雙方均可行使和履行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2、根據乙方生產經營的需要,雙方持原有林權證書和本流轉合同,共同到原辦證單位作林權變更登記。

3、其他:

五、違約責任及其他約定事項

1、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本合同,如一方當事人違約,違約方除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10萬元(大寫:拾萬元整)外、還應當賠償守約方的一切損失。

2、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不因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的變更而影響本合同的法律效力。

3、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經雙方協商,協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其他約定事項:

5、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一致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鎮人民政府、縣級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各執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甲方負責人:

甲方村民代表:

年月日

工業廠房土地轉讓合同 篇13

轉讓方: (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貴州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辦法》和國家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轉讓給乙方的地塊位於 ,總佔地面積為 平方米,建築佔地面積為平方米。其位置與四至範圍如本合同附圖所示,該附圖已經甲、乙雙方簽字確認(詳見所附宗地圖及宗地圖的經濟指標),該地塊的開發狀況已經雙方踏勘認可。

第二條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為50年,讓渡年限為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減去甲方已經使用年限後的剩餘年限。

第三條 本合同項下的轉讓地塊,按照批准的總體規劃是建設商住專案,乙方受讓後按照規劃進行建設。

第四條 乙方同意按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權轉讓費以及乙方自願承擔該部分土地轉讓雙方發生的所有稅費。

第五條 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轉讓價款為每平方米 元人民幣,總額為 元人民幣。

第六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 日內,乙方須以現金支票或現金向甲方繳付土地使用權轉讓費。

乙方應在簽訂本合同後60日內,付清全部土地使用權轉讓價款,逾期30日仍未全部支付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可請求乙方賠償。

第七條 在乙方向甲方付清全部土地使用權轉讓款後10日內,甲方依照規定辦理該部分土地使用權過戶手續。

第八條 乙方同意從簽訂合同之年開始,按政府規定逐年繳納土地使用費。

第九條 除合同另有規定外,乙方應在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將合同要求支付的費用匯入甲方的銀行賬號內。開戶銀行: 。

第十條 乙方受讓該地塊後,受原土地出讓合同的約束。

第十一條 任何一方對於因發生不可抗力造成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不負責任。但必須採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造成的損失。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48小時內將事件的情況以信件或電報(電傳或傳真)的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且事件發生後7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十二條 如果乙方不能按時支付任何應付款項,從滯納之日起,每日按應繳納費用的0.1%繳納滯納金。

第十三條 乙方在本合同簽定後必須在一年內動工修建。

第十四條 如甲、乙雙方違反以上任何一條款,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均可向違約方追究違約責任。

第十五條 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和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實際收到起生效。

第十七條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人簽字後生效。

第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交土管部門備案一份。

第十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為合同附件。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甲方 代表人/代理人 乙方 代表人/代理人

(簽章) (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業廠房土地轉讓合同 篇14

轉讓人:郭建華 (簡稱甲方)

受讓人:王辛華 (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在自願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房屋土地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自願將座落在縣城郵電局對面橋北市場旁,西靠105國道,門面(二層,計165平方)房屋土地轉讓給乙方。

二、乙方願意以陸拾捌萬元整(¥:680000.00元)的房屋土地購買甲方上述的房屋土地。甲方應證件齊全、保證無他人有爭執。

三、乙方購買甲方的房屋土地將房產範圍的土地使用權一併隨房產轉讓,房產土地使用,建築面積以產權證件登記的為準。乙方付清房款後,房屋土地歸乙方所有。

四、甲方在協同辦理好房屋土地轉戶登記手續後,乙方在取得房產證和土地使用證時房款一次付清給甲方。

五、甲、乙雙方共同到房屋土地交易管理部門辦理轉戶登記手續,辦理登記手續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六、甲方轉讓房屋土地時,房屋內的固定生活設施一併轉讓給乙方,乙方適當折舊給付費用,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七、日後若乙方要加、改建房屋應與相鄰方洽商進行,甲方應協調好相鄰雙方關係,避免糾紛發生。

八、乙方購得房屋土地後,有使用、管理、處分的權利,甲方無權干涉。房屋土地轉讓後,甲、乙雙方不得另有爭執。

九、本合同是雙方自願簽訂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登記部門備存檔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商定,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轉讓人: 受讓人:

年 月 日

工業廠房土地轉讓合同 篇15

甲方:土地方

乙方:

經各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自願、有償、誠實信用原則,就土地轉讓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地塊概況

1、該地塊位於海口市,土地面積為×平方米(折×畝)。宗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詳見附件《土地使用權座落及現狀》。

2、現該地塊的用途為商住用地,屬開發用地。

二、轉讓方式

1、甲方與乙方共同出資成立××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合作公司),甲方以所售賣的土地作價470萬入股認繳註冊資本,佔70%股權;乙方以貨幣出200萬一次性出資註冊資本,佔30%股權。

2、甲方所出讓的土地保證在合作公司營業執照下發後,一個月內辦理完成土地過戶至合作公司名下事宜。並確保該地塊的容積率大於等於2.0,綠化率不少於30%,建築密度不小於25%,土地用途為商業、住宅用地。

2、土地的轉讓價為××萬元/畝[包括級差地租、市政配套費、開發補償費、建築物和構築物的拆遷安置費、青苗補償費、空中或地下的管線(水、電、通訊等)遷移費和土地管理費],轉讓總價為人民幣670萬元。

3、乙方同意按以下時間和金額分四期向甲方支付土地價款:第一期定金,地價款的5%,計人民幣33.5萬元,付款時間及條件:雙方簽訂協議書,且已辦好合作公司營業執照手續和完成貨幣入資。第二期,轉讓土地在國土局登記受理辦理過戶於合作公司名下時,雙方簽訂股份轉讓協議,乙方再行支付地價款的30%,計人民幣200萬元。第三期,辦結該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證後10個工作日內支付地價款的55%,計人民幣368.5萬元,餘下10%的尾款待土地辦理完規劃許可證後十天內付清。

4、為保證前款第一期地價款的及時支付,甲方應先行辦理合作公司購買轉讓土地的出讓協議,以確保過戶等工作的實施進度與本協議相吻合。

5、該專案由乙方獨立運作,盈虧自負。甲方願意幫助乙方解決有關開發指標、稅費返還及政策協調。

三、違約責任

1、甲方誠邀乙方參與其×畝土地的第三方轉讓事宜,並承諾創造條件讓乙方取得該塊土地,若乙方未能取得該地塊,甲方願意雙倍返還定金,計67萬元,甲方應在確認乙方不能取得該土塊的土地使用權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支付此款。

2、乙方未能按時支付地價款,應以每日未付部分的萬分之二點一作滯納金支付給甲方。如未能按時付款超過20個工作日,視同終止履行本協議,並有權處置已付定金。

3、甲方、乙方分別承擔合作公司註冊的相關費用。

四、其他

1、在土地出讓過程中,乙方僅承擔應由受讓方承擔的土地契稅和交易費用,其他有關營業稅等均由甲方另行承擔。

2、乙方的開發建設應依法律、法規和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3、本協議未盡事宜,須經各方協商解決,並簽訂相應的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矛盾、爭議,經協商無效時,提請法院裁決。

5、本協議經各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6、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蓋章):

代表:

乙方(蓋章):

代表:

年  月 日

(文章摘自網路侵權聯絡刪除)

工業廠房土地轉讓合同 篇16

轉讓方:

1、農村集體:

戶代表數: 戶

2、負責人: 職務:

3、負責人身份證號碼:

受讓方:

單位:

2、法定代表人:

3、單位地址:

4、法人居民身份證號碼

為了明晰產權,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本著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通過公開協商方式,特訂立本轉讓合同。

一、荒山荒地名稱、坐落、面積

荒山荒地名稱: (小地名)。

坐落: 面積: 平方(大寫)四至界限為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二、流轉方式、

以轉讓方式,雙方商議確定為:每平方計200元,共 平方,應支付轉讓費合計 元(大寫: )。。

1、甲方應該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2、甲方轉讓後,不得非法變更、解除轉讓合同和收回土地。

(三)乙方的權利。

1、對轉讓的荒山荒地依法享有佔有、使用、收益權,其轉讓經營權可以依法轉讓、出租、入股、抵押或者以其它方式流轉;經營活動不受干涉。

2、對轉讓期內非法變更、解除轉讓合同、收回轉讓地的行為進行抗辯,依法行使損害賠償請求權。

3、享受國家有關扶持、優惠政策;經營地被依法徵收、徵用、佔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四、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後,應當善意履行合同,如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義務不符合規定且無免責事由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元(大寫: );若造成損失的,應當採取補救措施,履行減損義務,承擔賠償責任,是否繼續履行合同由守約方決定。

五、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一)以下條件成就時,可以變更或解除承包合同:

六、其他事項

1、本轉讓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成立生效,不因甲方或負責人及乙方代表人的變更而影響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制定補充協議,依法訂立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村民委員會備存一份。

轉讓方(蓋章): 受讓方(簽名):

負責人(簽名): 代表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業廠房土地轉讓合同 篇17

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轉第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雙方就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與受讓事宜,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特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轉讓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受讓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第一條:甲方將位於的地塊國有土地使用權(土地證號為:字第地使用權中的號),總面積為國用聯絡電話:聯絡電話:平方米的土平方米轉讓給乙方(轉讓地塊1 位置詳見紅線圖或宗地圖)。

第二條:轉讓地塊的土地用途為年限為月年,建設年限為日。年月,原土地出讓日至年

第三條:甲方轉讓給乙方的地塊,其地上建築物及其他附著物所有權也隨之轉讓給乙方(房屋轉讓契約另訂),並向房產交易中心辦理過戶登記手續。

第四條:乙方受讓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年限為甲方出讓合同規定的使用年限減去已使用年限的剩餘年限。即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五條:本合同項下地塊土地使用權轉讓金每平方米為元(幣種:寫))。總金額(大元(幣種:)。

第六條:乙方受讓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時,願意承擔甲方原出讓合同(合同號:及其全部附件和登記檔案中所載明的權利義務。

第七條:本合同自批准之日起壹拾伍天內,甲乙雙方應按有關規定向縣國土局和稅務部門及財政部門繳納有關稅2號) 費,土地使用權交易服務費由甲乙雙方各半承擔。

第八條:本合同項下地塊的土地使用權轉讓後,乙方須嚴格按照原出讓合同中所規定的土地使用規則進行開發利用,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用途和規劃要求,如需改變須經縣國土局和縣規劃部門的批准。

第九條:甲乙雙方須在本合同批准之日起十五天內向縣國土局申請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付清全部稅費後,換領《國有土地使用證》。

第十條:任何一方違約,均應向另一方支付轉讓總額%的違約金,並承擔實際損失的賠償金。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均應認真履行本合同各項條款,如發生爭議或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提請仲裁機構仲裁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本合同須經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單位蓋章。

第十三條:其他事項。

(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國土資源局執一份;

(2)本合同簽訂時間3;

(3)(4)本合同簽訂地點;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協商訂立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公章:

工業廠房土地轉讓合同 篇18

一、甲方轉讓位於_____________村民的承包土地給乙方從事_____________使用。

二、轉讓地界

三、轉讓期限、金額及支付辦法。

(一)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年限為乙方永久性擁有本土地的使用權及所有權。

(二)轉讓該地的金額:價格___________畝,後面___________畝___________/畝,合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元整

(三)付款辦法:乙方籤合同時一次付清給甲方。

四、承包經營權轉讓和使用的特別約定:

(一)乙方獲得土地經營權後,承包期內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經營決策、產品處置和收益等權利。乙方生產所需要的人員必須_____________村聘用60%。

(二)合同簽訂後,五天內要將乙方租用地的界址範圍處理清楚,以利於乙方使用。

(三)若國家及其他單位將該地開發佔用,土地的一切賠償屬乙方所有,與甲方無關。

(四)若國家及其他單位將該地開發佔用,乙方裝置的賠償屬乙方所有,與甲方無關。

(五)乙方獲得土地經營權後,如國家對該租用土地以及廠房出售的貨物、產品收取各種稅款,一切由乙方負擔。

五、違約責任

本合同簽訂生效後雙方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相關義務。如有一方當事人違約,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造成的一切損失由違約方賠償。

六、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雙方應協商積極,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請村民委員會、鄉人民政府、農業承包合同管理機關調解。

(二)提請仲裁委員會仲裁。

(三)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其他條款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雙方、見證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簽章)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簽章)

乙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

見證方:_________________(簽章)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

工業廠房土地轉讓合同 篇19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方轉讓土地一塊給乙方,訂立協議如下:

一、甲方將座落在宜春市金園街楓林居委會新屋下組,轉讓土地一塊給乙方建房壹棟,面積240平方米。

二、 該土地的使用狀況平整為建房基地,土地轉讓總價人民幣為陸拾萬元整(含總土地證、水電開戶所有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辦理。以後辦理證時,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三、 乙方付款方式: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乙方首付人民幣伍拾萬元整(¥:500000元)整。餘款拾萬元整待房屋上架建成封頂、內外粉刷後一次性全部付清。

四、 土地交付時間:乙方第一次付款後,甲方將土地交給乙方動工建房,乙方所建房壹棟,每棟為七層,乙方建房期間或當地百姓有任何糾紛而引起拖延施工時間或停工,以及其他任何事件造成的一切損失費用,由甲方全部承擔。

五、 甲方負責乙方的三通(路通、電通、水通)、乙方不負責通路的費用,只負責通水、通電的費用,按正式發票付款。甲方負責乙方的排汙、排水,其費用由乙方承擔。

六、 甲方負責建房手續的審批以及費用,批准後建房一切手續由乙方保管,房屋按審批手續即日起兩年內建成上架。

七、 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辦理房產證。 甲方承諾協議簽訂後可以馬上動工建房,如甲方未能拿到建房審批手續給乙方,甲方應退還乙方所付土地款和動工建房所用的一切費用,再賠償動工建房所有費用的雙倍,如乙方未按協議付款,甲方有權停止乙方施工。

八、 如遇政府徵收,如在未動工建房之前徵收,政府徵收賠償由甲方所得,甲方應歸還乙方所付款,如在動工後徵收,政府賠償由乙方所得。

九、 協議簽定後,雙方不得反悔,如甲方悔約,應賠償乙方雙倍款,如乙方悔約,所付款項不退還。

十、 甲方負責乙方享受本村村民的同等待遇。

十一、 關於手續費時間:甲方交付給村裡的建房款,兩天內要把建房手續交付給乙方,三個月內把土地證、建房證交付給乙方,逾期未拿到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

十二、 房屋建成一層,如政府徵收,買土地的總價是人民幣為陸拾萬元整減去壹拾萬元整,乙方只要支付甲方伍拾萬元整。

十三、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業廠房土地轉讓合同 篇2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合同當事人雙方:

出讓人: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____市(縣)_____________;

受讓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雙方本著平等、自願、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出讓人根據法律的授權出讓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的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對其擁有憲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轄權、行政管理權以及其他

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由國家行使的權力和因社會公眾利益所必需的權益。地下資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設施均不屬於土地使用權出讓範圍。

第二章出讓土地的交付與出讓金的繳納

第三條出讓人出讓給受讓人的宗地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宗地編號為__________,宗地總面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寫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出讓土地面積為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寫___________平方米)。宗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見附件《出讓宗地界址圖》。

第四條本合同項下出讓宗地的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出讓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將出讓宗地交付給受讓人,出讓方同意在交付土地時該宗地應達到本條第___款規定的土地條件:

(一)達到場地平整和周圍基礎設施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周圍基礎設施達到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但場地尚未拆遷和平整,建築物和基礎地上物狀況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現狀土地條件。

第六條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期為_________________,自出讓方向受讓方實際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原劃撥土地使用權補辦出讓手續的,出讓年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算。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為每平方米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元);總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八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___日內,受讓人須向出讓人繳付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元)作為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抵作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九條受讓人同意按照本條第____款的規定向出讓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一)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日內,一次性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二)按以下時間和金額分___期向出讓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一期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二期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期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期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分期支付土地出讓金的,受讓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後各期土地出讓金時,應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出讓人支付相應的利息。

第三章土地開發建設與利用

第十條本合同簽訂後___日內,當事人雙方應依附件《出讓宗地界址圖》所標示座標實地驗明各界址點界樁。受讓人應妥善保護土地界樁,不得擅自改動,界樁遭受破壞或移動時,受讓人應立即向出讓人提出書面報告,申請復界測量,恢復界樁。

第十一條受讓人在本合同項下宗地範圍內新建建築物的,應符合下列要求:

主體建築物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

附屬建築物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

建築容積率___________________;

建築密度___________________;

建築限高___________________;

綠地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土地利用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受讓人同意在本合同項下宗地範圍內一併修建下列工程,並在建成後無償移交給政府: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受讓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之前動工建設。

不能按期開工建設的,應提前30日向出讓人提出延建申請,但延建時間最長不得超過一年。

第十四條受讓人在受讓宗地內進行建設時,有關用水、用氣、汙水及其他設施同宗地外主管線、用電變電站介面和引入工程應按有關規定辦理。

受讓人同意政府為公用事業需要而敷設的各種管道與管線進出、通過、穿越受讓宗地。

第十五條受讓人在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之日起30日內,應持本合同和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支付憑證,按規定向出讓人申請辦理土地登記,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出讓土地使用權。

出讓人應在受理土地登記申請之日起30日內,依法為受讓人辦理出讓土地使用權登記,頒發《國有土地使用證》。

第十六條受讓人必須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其在受讓宗地上的一切活動,不得損害或者破壞周圍環境或設施,使國家或他人遭受損失的,受讓人應負責賠償。

第十七條在出讓期限內,受讓人必須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利用土地,需要改變本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的,必須依法辦理有關批准手續,並向出讓人申請,取得出讓人同意,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變更協議或者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相應調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辦理土地變更登記。

第十八條政府保留對本合同項下宗地的城市規劃調整權,原土地利用規劃如有修改,該宗地已有的建築物不受影響,但在使用期限內該宗地建築物、附著物改建、翻建、重建或期限屆滿申請續期時,必須按屆時有效的規劃執行。

第十九條出讓人對受讓人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在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前不收回;在特殊情況下,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權的,出讓人應當依照法定程式報批,並根據收回時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的價值和剩餘年期土地使用權價格給予受讓人相應的補償。

第四章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

第二十條受讓人按照本合同約定已經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出讓土地使用權後,有權將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但首次轉讓(包括出售、交換和贈與)剩餘年期土地使用權時,應當經出讓人認定符合下列第__款規定之條件:

(一)按照本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完成開發投資總額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二)按照本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形成工業用地或其他建設用地條件。

第二十一條土地使用權轉讓、抵押,轉讓、抵押雙方應當簽訂書面轉讓、抵押合同;土地使用權出租期限超過六個月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也應當簽訂書面出租合同。

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抵押及出租合同,不得違背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的規定。

第二十二條土地使用權轉讓,本合同和登記檔案中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轉讓後,其土地使用權的使用年限為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減去已經使用年限後的剩餘年限。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權出租後,本合同和登記檔案中載明的權利、義務仍由受讓人承擔。

第二十三條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隨之轉讓、出租、抵押;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轉讓、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權隨之轉讓、出租、抵押。

第二十四條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的,轉讓、出租、抵押雙方應在相應的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持本合同和相應的轉讓、出租、抵押合同及《國有土地使用證》,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辦理土地登記。

第五章期限屆滿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本合同項下宗地的,應當至遲於屆滿前一年向出讓人提交續期申請書,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本合同項下土地的,出讓人應當予以批准。

出讓人同意續期的,受讓人應當依法辦理有償用地手續,與出讓人重新簽訂土地有償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償使用費。

第二十六條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沒有提出續期申請或者雖申請續期但依照本合同第二十五條規定未獲批准的,受讓人應當交回《國有土地使用證》,出讓人代表國家收回土地使用權,並依照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登出登記。

第二十七條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未申請續期的,本合同項下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築物及其他附著物由出讓人代表國家無償收回,受讓人應當保持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的正常使用功能,不得人為破壞,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失去正常使用功能的,出讓人可要求受讓人移動或拆除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恢復場地平。

第二十八條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提出續期申請而出讓人根據本合同第二十五條之規定沒有批准續期的,土地使用權由出讓人代表國家無償收回,但對於地上建築物及其他附著物,出讓人應當根據收回時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的殘餘價值給予受讓人相應補償。

第六章不可抗力

第二十九條任何一方對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負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三十條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____小時內將事件的情況以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且在事件發生後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七章違約責任

第三十一條受讓人必須按照本合同約定,按時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如果受讓人不能按時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自滯納之日起,每日按遲延支付款項的___‰向出讓人繳納滯納金,延期付款超過6個月的,出讓人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土地,受讓人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出讓人並可請求受讓人賠償因違約造成的其他損失。

第三十二條受讓人按合同約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出讓人必須按照合同約定,按時提供出讓土地。由於出讓人未按時提供出讓土地而致使受讓人對本合同項下宗地佔有延期的,每延期一日,出讓人應當按受讓人已經支付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___‰向受讓人給付違約金。出讓人延期交付土地超過6個月的,受讓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讓人應當雙倍返還定金,並退還已經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其他部分,受讓人並可請求出讓人賠償因違約造成的其他損失。

第三十三條受讓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進行開發建設,超過合同約定的動工開發日期滿一年未動工開發的,出讓人可以向受讓人徵收相當於土地使用權出讓金20%以下的土地閒置費;滿2年未動工開發的,出讓人可以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但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關部門的行為或者動工開發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動工開發遲延的除外。

第三十四條出讓人交付的土地未能達到合同約定的土地條件的,應視為違約。受讓人有權要求出讓人按照規定的條件履行義務,並且賠償延誤履行而給受讓人造成的直接損失。

第八章通知和說明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和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實際收到時起生效。

第三十六條當事人變更通知、通訊地址或開戶銀行、帳號的,應在變更後15日內,將新的地址或開戶銀行、帳號通知另一方。因當事人一方遲延通知而造成的損失,由過錯方承擔責任。

第三十七條在締結本合同時,出讓人有義務解答受讓人對於本合同所提出的問題。

第九章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第三十八條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三十九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條第___款規定的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章附則

第四十條本合同依照本條第___款之規定生效。

(一)本合同項下宗地出讓方案業經_________人民政府批准,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項下宗地出讓方案尚需經_________人民政府批准,本合同自_________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一式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讓人、受讓人各執___份。

第四十二條本合同和附件共___頁,以中文書寫為準。

第四十三條本合同的金額、面積等項應當同時以大、小寫表示,大小寫數額應當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寫為準。

第四十四條本合同於___年___月___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_______市(縣)簽訂。

第四十五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為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讓人(章):

受讓人(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簽字):

(簽字):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電報:

電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郵政編碼:

工業廠房土地轉讓合同 篇21

房屋土地轉讓協議樣本,在這裡由小編整理分享給大家。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合同當事人雙方:

出讓人: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____市(縣)_____________;

受讓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雙方本著平等、自願、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出讓人根據法律的授權出讓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的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對其擁有憲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轄權、行政管理權以及其他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由國家行使的權力和因社會公眾利益所必需的權益。地下資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設施均不屬於土地使用權出讓範圍。

第二章出讓土地的交付與出讓金的繳納

第三條出讓人出讓給受讓人的宗地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宗地編號為__________,宗地總面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寫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出讓土地面積為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寫___________平方米)。宗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見附件《出讓宗地界址圖》。

第四條本合同項下出讓宗地的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出讓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將出讓宗地交付給受讓人,出讓方同意在交付土地時該宗地應達到本條第___款規定的土地條件:

(一)達到場地平整和周圍基礎設施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周圍基礎設施達到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但場地尚未拆遷和平整,建築物和基礎地上物狀況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現狀土地條件。

第六條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期為_________________,自出讓方向受讓方實際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原劃撥土地使用權補辦出讓手續的,出讓年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算。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為每平方米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元);總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八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___日內,受讓人須向出讓人繳付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元)作為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抵作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九條受讓人同意按照本條第____款的規定向出讓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一)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日內,一次性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二)按以下時間和金額分___期向出讓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一期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二期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期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分期支付土地出讓金的,受讓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後各期土地出讓金時,應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出讓人支付相應的利息。

第三章土地開發建設與利用第十條本合同簽訂後___日內,當事人雙方應依附件《出讓宗地界址圖》所標示座標實地驗明各界址點界樁。受讓人應妥善保護土地界樁,不得擅自改動,界樁遭受破壞或移動時,受讓人應立即向出讓人提出書面報告,申請復界測量,恢復界樁。

第十一條受讓人在本合同項下宗地範圍內新建建築物的,應符合下列要求:

主體建築物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

附屬建築物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

建築容積率___________________;

建築密度___________________;

建築限高___________________;

綠地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土地利用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受讓人同意在本合同項下宗地範圍內一併修建下列工程,並在建成後無償移交給政府:

第十三條受讓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之前動工建設。

不能按期開工建設的,應提前30日向出讓人提出延建申請,但延建時間最長不得超過一年。

第十四條受讓人在受讓宗地內進行建設時,有關用水、用氣、汙水及其他設施同宗地外主管線、用電變電站介面和引入工程應按有關規定辦理。

受讓人同意政府為公用事業需要而敷設的各種管道與管線進出、通過、穿越受讓宗地。

第十五條受讓人在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之日起30日內,應持本合同和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支付憑證,按規定向出讓人申請辦理土地登記,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出讓土地使用權。

出讓人應在受理土地登記申請之日起30日內,依法為受讓人辦理出讓土地使用權登記,頒發《國有土地使用證》。

第十六條受讓人必須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其在受讓宗地上的一切活動,不得損害或者破壞周圍環境或設施,使國家或他人遭受損失的,受讓人應負責賠償。

第十七條在出讓期限內,受讓人必須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利用土地,需要改變本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的,必須依法辦理有關批准手續,並向出讓人申請,取得出讓人同意,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變更協議或者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相應調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辦理土地變更登記。

第十八條政府保留對本合同項下宗地的城市規劃調整權,原土地利用規劃如有修改,該宗地已有的建築物不受影響,但在使用期限內該宗地建築物、附著物改建、翻建、重建或期限屆滿申請續期時,必須按屆時有效的規劃執行。

第十九條出讓人對受讓人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在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前不收回;在特殊情況下,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權的,出讓人應當依照法定程式報批,並根據收回時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的價值和剩餘年期土地使用權價格給予受讓人相應的補償。

第四章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第二十條受讓人按照本合同約定已經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出讓土地使用權後,有權將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但首次轉讓(包括出售、交換和贈與)剩餘年期土地使用權時,應當經出讓人認定符合下列第__款規定之條件:

(一)按照本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完成開發投資總額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二)按照本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形成工業用地或其他建設用地條件。

第二十一條土地使用權轉讓、抵押,轉讓、抵押雙方應當簽訂書面轉讓、抵押合同;土地使用權出租期限超過六個月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也應當簽訂書面出租合同。

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抵押及出租合同,不得違背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的規定。

第二十二條土地使用權轉讓,本合同和登記檔案中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轉讓後,其土地使用權的使用年限為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減去已經使用年限後的剩餘年限。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權出租後,本合同和登記檔案中載明的權利、義務仍由受讓人承擔。

第二十三條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隨之轉讓、出租、抵押;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轉讓、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權隨之轉讓、出租、抵押。

第二十四條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的,轉讓、出租、抵押雙方應在相應的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持本合同和相應的轉讓、出租、抵押合同及《國有土地使用證》,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辦理土地登記。

第五章期限屆滿第二十五條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本合同項下宗地的,應當至遲於屆滿前一年向出讓人提交續期申請書,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本合同項下土地的,出讓人應當予以批准。

出讓人同意續期的,受讓人應當依法辦理有償用地手續,與出讓人重新簽訂土地有償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償使用費。

第二十六條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沒有提出續期申請或者雖申請續期但依照本合同第二十五條規定未獲批准的,受讓人應當交回《國有土地使用證》,出讓人代表國家收回土地使用權,並依照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登出登記。

第二十七條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未申請續期的,本合同項下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築物及其他附著物由出讓人代表國家無償收回,受讓人應當保持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的正常使用功能,不得人為破壞,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失去正常使用功能的,出讓人可要求受讓人移動或拆除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恢復場地平整。

第二十八條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提出續期申請而出讓人根據本合同第二十五條之規定沒有批准續期的,土地使用權由出讓人代表國家無償收回,但對於地上建築物及其他附著物,出讓人應當根據收回時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的殘餘價值給予受讓人相應補償。

工業廠房土地轉讓合同 篇22

經各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自願、有償、誠實信用原則,就土地轉讓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地塊概況

1、該地塊位於__________,土地面積為__________平方米。宗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國有土地使用證。

2、現該地塊的用途為住宅、工業、綜合和商業用地。

二、轉讓方式

1、甲方保證通過土地掛牌形式把該地塊轉讓給乙方,並確保該地塊的容積率大於等於__________,綠化率不少於__________%,土地用途為商業、住宅用地。

2、土地的轉讓價為__________萬元/畝[包括級差地租、市政配套費、開發補償費、建築物和構築物的拆遷安置費、青苗補償費、空中或地下的管線遷移費和土地管理費],轉讓總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

3、乙方同意按以下時間和金額分二期向甲方支付土地價款:第一期定金,地價款的_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付款時間及條件:雙方簽訂協議書,且已辦好土地掛牌手續並在本條第四款規定的抵押登記手續辦妥後__________天內支付;第二期,付清餘款,計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付款時間及條件:在乙方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協議,取得該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證後個工作日內支付。

4、為保證前款第一期地價款的及時支付,丙方同意提供兩宗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作為抵押擔保,抵押的土地使用權面積為__________平方米字第__________號和成國用字第__________號),抵押擔保的範圍與甲方承擔的責任的範圍相同。雙方同意在本協議簽訂後______天內到當地土管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抵押期限至乙方取得機投鎮________畝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證之日止。

5、該專案由乙方獨立運作,盈虧自負。甲方願意幫助乙方解決有關稅費返還及政策協調。專案開發結束並經審計後,專案淨利潤率超過_______%的,超過部分淨利潤乙方同意與甲方五五分成。

三、違約責任

1、甲方誠邀乙方參與其_______畝土地的公開掛牌處理事宜,並承諾創造條件讓乙方取得該塊土地,若乙方未能取得該地塊,甲方願意雙倍返還定金,計_______萬元,甲方應在確認乙方不能取得該土塊的土地使用權之日起____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此款。

2、乙方未能按時支付地價款,應以每日未付部分的萬分之二點一作滯納金支付給甲方。如未能按時付款超過_____個工作日,視同終止履行本協議,並有權處置已付定金。

3、甲方應對乙方承擔連帶責任。

四、其他

1、在掛牌出讓過程中,乙方僅承擔應由受讓方承擔的土地契稅和交易費用,其他有關營業稅等均由甲方承擔。

2、乙方的開發建設應依法律、法規和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3、本協議未盡事宜,須經各方協商解決,並簽訂相應的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矛盾、爭議,經協商無效時,提請法院裁決。

5、本協議經各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6、本協議一式六份,三方各執兩份。

甲方:

代表:

乙方:

代表:

丙方:

代表: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工業廠房土地轉讓合同 篇23

甲方:馬龍井村彎子組村民蘇貴民

乙方:浙江省台州市黃巖區上洋鄉沈嶴村翁根申 甲乙雙方協議如下:

一、 甲方自願將自己承包村民小組政府開發的荒山坡改梯荒土轉讓給乙方開發種植中藥材。

二、乙方承包後,土地使用權歸乙方使用和經營管理,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如甲方以及甲方家屬干涉乙方,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損失。

三、 乙方承包期限為叄年,承包土地(地名王港坡),現種植烤煙以及石牛坡水井路上左邊玉米地,全部大約壹佰畝地,全部轉讓給乙方。

四、 乙方承包土地轉讓費捌仟叄佰元為一年,叄年內乙方必須各年付清各年的土地轉讓費,乙方才能使用,如不付清,甲方有權干涉乙方使用。

五、 甲方轉讓期限為叄年,如期限已滿,乙方還要繼續承包,甲方要先給乙方承包,如乙方不願承包,甲方自行處理,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甲方。

六、 乙方在承包的期限內如遇到政府和群眾的任何干涉,造成乙方的經濟損失,甲方要負債乙方的全部經濟損失。

七、 如甲方不執行協議,甲方要負責賠償乙方所有經濟損失。

八、 如乙方不執行協議,甲方不退還乙方所有經濟損失

九、 如乙方在承包期限內,甲方負責乙方的運輸暢通,如遇到堵塞,甲方負責一切損失。

十、 承包的期限從20_年10月1日起到20_年10月1日止

此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蘇貴民

乙方:翁根申

甲乙雙方證人:簡崇富

合同日期:20_年7月3日

工業廠房土地轉讓合同 篇24

轉讓方: (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 (以下簡稱乙方)

擔保方: (以下簡稱丙方)

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互利共贏、友好協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轉讓甲方私有的房屋土地一事,達成以下合同條款,以供雙方遵守和履行。

第一條 甲方對產權的宣告

甲方根據國家規定,已依法取得址在 土地使用權,分別是:《國有土地使用權證》,面積 ㎡,土地性質均為工業用地,土地出讓金已繳清。甲方在該五宗土地上建設房屋幢,合計建築面積為 ㎡,其中㎡已取得頒發房屋產權證,《房屋所有權證》,其中 ㎡未取得產權證。甲方對上述土地房屋享有合法的使用權和所有權,甲方確認上述土地房屋不存在任何產權瑕疵,因取得該土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所應支付的一切費用均已支付完畢,不存在任何債權債務。

第二條 土地房屋的售價

雙方同意上述土地房屋售價為人民幣 元(大寫佰萬元整),該售價為土地房屋的整體打包售價,雙方對於該成交價並未明確土地和房屋的分別定價。該售價包含辦理土地及房屋所有權證過戶所需的一切稅費(單指根據法律規定需由甲方承擔的部分)。雙方以土地房屋的現狀交易,乙方已熟知土地房屋的現狀。

第三條 付款方式

1、付款方式

(1)本協議生效之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人民幣 萬元定金轉首付款;

(2)在甲方與乙方擬辦理土地使用權、房屋所有權過戶手續,經向市、區國土資源局及房管局確認收件完整,乙方應在過戶手續辦理完畢即甲方將土地使用權證及房屋所有權證辦理至乙方名下,乙方取得自己名下的土地使用權證及房屋所有權證的 天向甲方再支付轉讓款尾款 萬元。

2、甲方收取本協議轉讓價款的開戶銀行為:帳號為:;甲方亦可書面通知乙方有關甲方收款或委託第三人收款的新的銀行及帳號:

3、甲方收取乙方款項,應按規定開具普通的收款收據予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單位或個人。

第四條 土地房屋的交付

1、土地房屋以現狀交付乙方,於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和房屋行政主管部門開具受理轉讓通知單之次日交付。

2、乙方支付首期轉讓款之後,可以裝修裝璜但不得入住。甲方目前使用的房屋商定在 之前交付給乙方。

第五條 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保證該宗轉讓土地及房屋權屬清楚,界址明確,甲方有權對該土地使用權及房屋進行處分,保證該宗地及房屋轉讓不存在權屬糾紛或債務糾紛。

2、甲方保證有權轉讓本合同項下的地塊及房屋,並具有與乙方簽署本合同的完全能力。

3、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4、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5、甲方此前已將出售的土地房屋向銀行設臵貸款抵押,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且收到首付款之日起天內進行解押。

6、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7、甲方應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個月內將本合同項下的地塊及房屋所有權過戶至乙方或乙方所指定的企業名下,但乙方應當履行相應的配合工作。

8、甲方應負責處理好與相鄰土地的邊界糾紛,若因邊界權屬不清所引起的一切糾紛均由甲方負責處理並承擔相應的責任,乙方對此不負任何責任。

9、甲方應按照約定時間交付土地房屋及相關產權證件。

10、土地房屋交付日之前的水電費(其中不包括乙方進場裝修裝璜所產生的水電費)、與土地房屋有關的稅費由甲方承擔,並負責交清。交付日之後所產生的水電費及其他費用(除法定應由甲方交納的交易稅費包含在售價中外),由乙方負擔。

11、除土地房屋過戶外,雙方應在合理期間內,辦理其他需要過戶的手續,如水電戶等。具體做法由雙方另定。

第六條 稅費的負擔

因本案交易(過戶)所需的稅、費,由甲方承擔;辦理新證的稅、費由乙方自理。雙方按照約定各自交納稅、費。

第七條 轉讓的法律狀況

1、甲方轉讓本協議所涉及之土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後,該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及登記檔案中載明的權利和義務隨之轉移給乙方;

2、在土地使用權的轉讓登記以前,有關該地塊及房屋產權瑕疵所引起的風險、責任,由甲方承擔;自房地產登記機關核准轉讓登記之日起,有關該地塊及房屋的風險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3、甲方為取得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房屋所有權所需支付的一切款項、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政府回填綠化費)、債務、責任,由其自行承擔,不因本協議的生效及轉讓登記手續的辦理而轉移。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在本協議生效後,任一方均不能單方面解除本協議,或拖延履行本協議應盡義務超過天,視為構成根本性違約。守約方有權單方自行解除合同,啟用定金罰則,並追究違約方的其他違約責任。

2、因甲方隱瞞事實真相,出現第三人對本協議所指的土地使用權、房屋所有權主張權利或其他甲方原因,致使本協議不能履行或不能過戶登記至乙方名下的,視甲方單方違約,甲方應支付乙方相當本合同價款 % 的違約金。

第九條 特別宣告

本合同簽訂後,若辦理土地房屋過戶登記時,需按照相關政府職能部門要求另行填寫表格、簽訂其他轉讓合同範本的,如與本合同內容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為準,包括但不限於售價、交易稅費承擔者等。

第十條 保證責任

1、甲方法定代表人,願以個人名義及其財產對甲方因本合同須承擔的民事責任包括土地轉讓款、違約金、賠償款提供連帶保證擔保,對上述民事責任承擔連帶責任。

2、丙方,願以個人名義及其財產對甲方因本合同須承擔的民事責任包括土地轉讓款、違約金、賠償款提供連帶保證擔保,對上述民事責任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一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且甲方收到乙方支付首付款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

工業廠房土地轉讓合同 篇25

甲方:(戶代表人)

乙方:

為適應_____新農村建設的發展要求,成全乙方發展事業,經雙方充分協商一致,甲方自願將位於北塘公王爺承包經營權和使用權有償轉讓給乙方。為免日後糾紛,特立協議如下:

一、轉讓土地座落、四至和麵積

甲方轉讓土地給乙方的土地位於北塘公王爺所承包的部分土地。具_____置(由雙方現場認定)為:第一塊,東至路,西至唐,南至國修田,北至唐。第二塊,東至路,西至路,南至公益理事會,北至國育田。第三塊,東至四英田,西至國益田,南至河堤,北至四英田。面積約為:287.5平方米。

二、轉讓價款

1、該土地承包經營和使用權的轉讓價為每平方米人民幣70元。

2、該土地承包經營和使用權的轉讓款一次性共計人民幣:貳萬零仟壹佰貳拾伍元整(¥_________5.00元)

三、付款方式和使用權移交土地承包和使用權轉讓?款於簽訂協議之時一次性付清。轉讓款付清之時,該土地的承包經營權和使用權即永久轉為乙方所有。

四、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土地承包經營和使用權轉讓後,乙方有根據需要合理使用土地的權利。

2、土地承包經營和使用權轉讓後,甲方及其家屬不能干涉乙方對該土地承包經營和使用權的行使。

3、乙方承包經營和使用該土地時,如有權屬糾紛甲方應負責協調解決。

五、違約責任

土地承包經營和使用權轉讓後,甲方及其家屬不得反悔,或以任何理由收回該土地,否則退還轉讓款的雙倍給乙方?,並賠償由此引起乙方所有經濟損失。

六、本協議自簽訂之日期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戶代表簽名):

乙方:

訂立協議時間:年?月?日

工業廠房土地轉讓合同 篇26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著依法、自願、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事宜,訂立本協議:

一、轉讓標的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位於 、小地名 畝土地的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乙方根據工地需要,進行工程建設,地下開採等生產經營。畝用作中轉場地利用,但不能進行開採和其它用途。

四界:

二、轉讓期限

轉讓的土地經營權年限為 年,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轉讓費

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讓金為 元,大寫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 角 分(含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償費、青苗補償費、經濟林木四項之和)。

四、支付方式和時間

乙方採用現金方式一次性支付轉讓定金,支付的時間以甲方出具的收條為準。

五、承包經營權轉讓土地的交付時間為乙方支付甲方轉讓定金的當天,甲方收到轉讓定金後將轉讓給乙方的土地到現場指界並交付於乙方。若甲方交付給乙方的土地與第三方發生權屬糾紛,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全部承擔。

六、承包經營權轉讓和使用的特別約定。

1、甲方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須經發包方的同意。

2、甲方交付的轉讓土地必須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

3、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承包期內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經營決策、產品處置和收益等權益。

七、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後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10萬元,大寫拾萬元整。

2、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具體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確定。

八、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經甲乙方簽字並支付轉讓金後即為生效日期。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各執一份,發包方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