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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權林地轉讓合同(精選16篇)

欄目: 轉讓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3W

林權林地轉讓合同 篇1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林權林地轉讓合同(精選16篇)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見證人(以下簡稱丙方):

為了可持續開發雞籠山生態資源,落實阿拉斯加人民政府的規劃,好望角林源生態農業發展有限責任公司擬對雞籠山腹地進行種植、畜牧、旅遊休閒深層次開發。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經友好協商,甲方將其擁有合法經營權的坐落於的百分之百林權(含林地永久使用權、林木所有權和經營收益權)約畝(附詳細資料為附件)全部轉讓給乙方經營;雙方議定如下條款,必須遵照執行:畝,實際面積以林權證登記面積為準。該宗地的具體位置見附件(衛星航拍圖),其地理經緯度座標分別為。

二、甲方先期提供縣林業局同意流轉的批文原件資料給乙方永久儲存,並保證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

三、林權轉讓款人民幣萬元,雙方訂下轉讓協議後,乙方即向甲方支付20萬元作為訂金。全部林地過戶完畢,甲方要為乙方申領新林權證,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負擔,待全部手續辦結,相關證件交給乙方,雙方即行結算全部轉讓費用,扣除前述訂金轉為轉讓林權款後,乙方應在60工作日內將餘款付清給甲方。

四、甲方與該林地周邊的群眾產生的矛盾糾紛由甲方自行解決,與乙方無關,若因甲方未能取得本宗轉讓所涉的林地經營權等情形而致本協議書無法履行的情形,甲方按本協議之訂金規則承擔違約責任。

五、乙方因開發該林地與周邊的群眾產生的矛盾糾紛,或需要承包、租賃相鄰屬於其他集體的林地,甲方必須積極協助乙方與周邊林地集體協調解決矛盾或承包、租賃事宜,若因甲方故意製造障礙,影響乙方的開發,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給付相應的補償。

六、林區道路由乙方自建。乙方修建林區路如須從未流轉給乙方的地面上通過,甲方保證從中協調乙方修路用地,任何一方不再向乙方收取修路用地的費用,甲方保證乙方在使用甲方已修好的公路時,甲方不再收取任何費用。

七、甲方應提供該宗地界內所有的林地資料。如各類摸底調查表、勘查外業調查表。測量記錄表、勘界公示表及林權登記申請表等等資料可以是影印件,但必須由縣林業局加蓋鮮章以證明與原件相符。雙方根據上述相關林地資料另行編制面積、邊界的勘查、確認工作進度表;如有必要,雙方還應會同編制工作進度附表,以利於勘查、確認工作的順利進行。

八、乙方因深度開發該宗林地,需要丙方辦理相關的行政許可事項,丙方須積極為乙方向好望角省林業廳辦理好各項行政許可事項,併為乙方爭取相關的政策、財政扶持資金的支援。

九、因乙方已於 年 月日向甲方支付了20萬元訂金,故自當日起甲方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轉讓其名下與本宗轉讓有涉的任何林權,否則甲方按本協議之訂金規則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十、本協議一經雙方簽定,相關權益即轉移給乙方,乙方依法自主經營,獨立享有經營權益。乙方對本宗林權進行再流轉、砍伐、林木結構調整等,甲方不得干涉。

十一、在協議轉讓期內,林權被依法徵用,所得土地補償費歸乙方享有;林權附著物補償費歸乙方享有。

十三、本協議簽訂後,雙方必須嚴格遵照執行,如發生違約責任,違約方除賠償對方經濟損失外,還須向對方支付 20萬元違約金。

十四、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本著依法、合理、公平的原則另行商定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協議的附件與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五、本協議書正本一式五份,經丙方見證後,甲、乙雙方各持兩份,送一份給縣林業局備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丙方

年 月 日

林權林地轉讓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根據林業生產需要,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自願將自己合法擁有的林木所有權和林地使用權轉讓給乙方,林權證號為水府林證字(20_)第000004號,為明確甲、乙雙方責任,特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政策簽訂本合同,內容如下:

一、轉讓林權簡況:

轉讓山場坐落在貴州省水城縣紙廠鄉前進村,小地名甘家墳,總面積493畝,

山場四至:

東:構木底農地;

南:何家農地;

西:甘家墳至國小馬路;

北:甘家墳後山山脊

(以上四至詳見地形圖)

二、轉讓期限

20_年九月一日至20_年十二月一日。

三、轉讓價款

轉讓價款計人民幣伍拾萬元整。

四、付款方式

1、本合同簽訂後,甲方辦理完林權證過戶手續和林場交接手續後,乙方支付轉讓價款的5%給甲方;在乙方取得新的林權證一個月內乙方支付轉讓價款的50%給甲方;乙方接管林場5個月內,甲方無遺留債務糾紛,乙方將餘下轉讓價款一次性付清甲方。

2、本合同中涉及的相關稅費根據國家的規定,各自承擔。

五、甲方責任

1、在乙方配合下辦理各種相關手續。

2、若出現與該林權相關或影響該林權證權利行使的糾紛,由甲方負責,林權證變更前的債務由甲方承擔。

3、甲方保證本合同簽訂後至林場移交時,林權範圍內甲方所屬權利的完整性,並且未經乙方同意,不能擅自處理,否則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六、乙方責任:

1、按期按時付款;

2、配合甲方辦理相關證照。

七、違約責任: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後生效,雙方共同遵守,任何一方不得違約,若甲方違約,必須賠償乙方的全部損失,並以雙倍已付轉讓款作為違約金賠償乙方;若乙方違約,不按照合同約定支付轉讓款,須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承擔逾期支付利息。

2、如因政府原因或政策的因素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雙方合同自然終止,甲方將乙方已經支付的轉讓款返還乙方,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相關林業部門

備存一份。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十、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20_年9月1日

林權林地轉讓合同 篇3

出讓方:(簡稱甲方),身份證號:

住址:___電話:

受讓方:(簡稱乙方),身份證號:

住址:___電話: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商,現就甲方林地使用權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轉讓標的

甲方承包的林地名稱小地名為李子坪楊柳凹偏山,坐落在芒市鎮下東村獨田小組東:山約坡單腰進小橫路下樑子到兩交水;南:兩交水順楊柳凹對小樑子單腰楠木樹樁轉窩子上三鍋腔Y口;西:三鍋腔順總樑子到深溝交路口;北:深溝叉路口順窩子下楊柳凹上樑子到李連九墳順樑子下山約坡單腰。面積為35。8畝,林權證號為潞林證子(__)第5114號_________。

第二條、轉讓價款及付款方式

1、轉讓價款:

轉讓價款為14360元。

2、付款方式:

乙方於合同簽訂之日將全部轉讓價款一次性付清。

第三條、雙方權利義務:

1、林地轉讓後,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甲方確認上述承包給乙方的林地林木產權清晰,沒有林權糾紛,不是甲方債務抵押物,如林地林木在轉讓期內發生四至權屬糾紛及其它糾紛,均由甲方負責解決。

2、林地轉讓後,甲方應維護乙方的林地承包經營權,不得干預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3、甲方必須積極配合乙方辦理林權證變更手續。

4、乙方按林業政策辦理生產採伐指標等手續時,甲方應協助辦理,費用由乙方負擔。

5、乙方在管理林地及組織生產中遇他人影響生產及發生火情、偷盜等行為,甲方應協助乙方要求村委會、村小組負責人及相關部門及時配合處理,直至處理完畢。

6、乙方對受讓的林地享有使用權、經營權、收益權,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權和處置林木及其它產品。

7、在承包期內附著於該林地的所有國家優惠政策和扶持金歸乙方享受,如遇林地被徵用、徵收、佔用的,所有補償款歸乙方所有。

第四條、爭議解決:

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首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受訴法院為潞西市人民法院,勝訴方與訴訟相關的訴訟費、律師費等由敗訴方根據敗訴比列為對方承擔。

第五條、合同效力

1、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交公證處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的附件及補充協議,作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期限為35年,自20_年1月1日起至20______________年1月1日止。

4、本協議自20_年1月1日起生效。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協議簽定後,若乙方違約,應書面通知甲方,並自違約之日起五日內向甲方支付違約時該林地市場最高價總額20%的違約金,可從已支付的轉讓款中直接扣除;若甲方違約,應書面通知乙方,除全額退還轉讓款外,還應自違約之日起五日內向乙方支付違約時該林地市場最高價總額20%的違約金,並按農村信用社最高貸款利率支付乙方所付轉讓費的利息。

2、由於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其他損失的由違約方賠償該損失。

第七條、附件

1、森林、林木、林地狀況登記表。

2、林權證附圖。

甲方:___乙方:

年月日

林權林地轉讓合同 篇4

甲方(出讓方):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規範山林流轉行為,維護流轉雙方當事人合法權益,根據《森林法》和《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有關規定,本著自願、平等、有償的原則,甲方願將所屬山林經營權轉讓給乙方,現經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此合同。

一、轉讓山林的狀況

1、地址: 。

2、四至: 詳見地形圖。

二、轉讓期限及用途

合同期限: XX年 ,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止(以林權證登記為準),甲方必須提供證據以保證轉讓給乙方林地上的林種是商品林、用材林、經濟林、能源林,若甲方轉讓的林地是生態防護林、公益林視為轉讓無效,視為甲方違約。

三、轉讓價款及支付方式

轉讓總價款 萬元。付款方式為:第 年,乙方向甲 方付款 萬元;第 年,乙方向甲方付款 萬元;第 年,乙方付給甲方 萬元。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保證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保證林地林權無抵押、無擔保、無賬務,所屬權無爭議,確保可辦理林地林權使用權證轉讓過戶。

甲方將上述山林經營權轉讓給乙方後,甲方與發包方在上述地塊上得山林承包關係自行終止,不再享受和履行原有的在該山林上經營權利和義務。

2、.甲方享受 年 月 日以前已確定的退耕還林優惠補助金,以後爭取國家有關補助與甲方無關。

3、如果在乙方未付清所有款項時,該林地被依法徵用、佔用的,相應的補償款歸乙方。

4、甲方應將與該山林有關的合同、資料嫁給乙方,並負有協助乙方的義務。

5、 本合同簽訂後,甲方協助乙方到林業管理部門辦理《林權證》及相關規定手續,並在本協議書籤定後 個工作日內辦妥。

6.負責解決地界糾紛, 制止侵權行為, 維護乙方的合法經營權。

7.為乙方生產生活提供方便。

8.合同期內若乙方需要修築道路或建築物,甲方無權干涉,且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處理相關事宜。

9.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搞好護林防火、防盜工作。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上述山林的使用、收益、經營權流轉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置產品,獨立享受國家各級部門關於林地開發的相關優惠政策,該林地內所有的林木(含經濟林)全部歸乙方所有。

2、林地被依法徵用、佔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3、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改變林地性質。積極做好森林防火、病蟲害防治及森林資源的管護工作。需採伐林木的,必須依法申請《林木採伐許可證》。

4、享受和履行甲方原來在該山林地上得權利和義務。

5、在合同期限內,乙方有權轉讓,甲方不得干涉。

6、合同到期後,乙方若繼續使用,同等情況下,甲方優先轉讓給乙方。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六、違約責任

1、當事人一方違約,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 萬元整支付。

2、當事人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損失額超過違約金的,還應向對方支付其他賠償金。

七、其他事項

1、在協議轉讓期內,林權被依法徵用,林地林權附著物補償費歸乙方享有。但自本協議書籤訂之日起不滿兩年被徵用的,須從所得土地補償費中支付剩餘年份轉讓費給乙方。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管理部門備案一份。

3、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簽訂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簽訂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林權林地轉讓合同 篇5

甲方:

住址:

身份證號碼:

乙方:

住址: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協商、自願有償、誠實守信的原則按照《農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合同法》、《民法通則》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特訂立本林地的承包經營轉讓合同。

一、林地名稱、坐落、面積、用途

林地名稱:合同檔的為該林地的承包經營權

林地所有人:

甲方林權證號:

坐落:

林地型別:

面積: 畝,共一宗。

第一宗( 畝),四至界限為:東至 責任山;西至 責任山,南至

責任山;北至 責任山。

詳細四至界線見本合同附件1的附圖。

用途:本轉讓林地必須用於林業生產,未經縣級以上林業行政管理部門依法批准,不得改變林地用途,用於非林建設。

二、轉讓期限和起止時間

以轉讓方式流轉,流轉的期限為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依法轉讓已登記取得林權證的林地承包經營權。

2、按照合同約定收取轉讓費。

3、向發包方提供乙方的有關情況。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權利。

(二)甲方的義務

1、本和同生效之日交付林地(法律規定保護的珍貴、瀕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動物、植物和地下礦藏、埋藏物除外),向縣級以上人民政策申請權屬變更登記,並幫助乙方申領林權證,處理有關流轉的事宜;確保轉讓林地產權清晰、未設定擔保;第三人對本合同轉讓的承包地主張權利的,由甲方負責處理,並不得影響乙方的權利。

2、尊重和維護髮包人的林地所有權,既是報經發包方同意。

3、轉讓承包經營權不得損害相鄰森林林地權利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義務。

(二)乙方的權利

1、於本合同生產之日接受林地(法律規定保護的珍貴、瀕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動物、植物和地下礦藏、埋藏物除外),向縣級以上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申領林權證。

2、依法享有甲方對發包人享有的林地承包經營權等權利;對承包的林地佔有、使用、收益權及其承包經營權的依法流轉權、收益權(承包經營權可以依法再行轉讓,也可出租、入股或者以其它方式流轉,其它方式承包的,還可抵押);

享有國家相關扶持、優惠政策;

承包林地被依法徵收、徵用、佔有的,有權利依法獲得相應補償;

對在承包期內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收回承包林地的行為進行抗辨,依法行使損害賠償請求權。

3、知悉甲方承包經營情況和林地的有關情況。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它權利。

(四)乙方的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交付轉讓費。

2、全面履行甲方對林地的發包人應當履行的各項義務;維持承包林地的林業用途,未經縣級以上林業行政主管部門依法批准,不得改變林地用途,用於非林建設;

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林地,不斷加大對承包林地的投入,提高其生產能力,提升其使用價值,推進開發利用進度;

不拋荒承包林地,不損害林地和森林資源,不給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不自行或准許他人在承包林地內毀林開荒、採石、取土、建窯等;

保護法律規定保護的珍貴、瀕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動物和植物;

採伐林木應有計劃地依法進行;

制止在林地違章用火的行為,一旦發生森林火災和病蟲害、林木盜伐事件,應積極採取措施,並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服從、支援縣(區)、鄉(鎮)林地利用總體規劃;

接受發包人依法進行的監督、指導。

3、向發包人通報有關情況,善意履行合同有關附填義務。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義務。

四、轉讓費及支付時間、方式

轉讓費每年 元,合計 元,(大寫: ),自 年 月 日起以一次性付方式支付。

五、違法責任

甲乙雙方在合同生產後,應當善意履行義務,不符合規定且無合理事由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元(大寫:

);若造成損失的,應當採取補救措施,履行減損義務,承擔賠償責任,是否繼續履行合同由守約方決定。

六、爭議的解決

本轉讓合同履行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也可以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調解,若當事人不願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可向林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七、其他事項

1、本轉讓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成立,經甲乙雙方確認簽字後生產。

2、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鄉人民政府、林地承包合同管理機構(簽證單位)各執一份,發包方備存一份。

轉讓方(蓋章): 受讓方(簽名):

代表人(簽名): 代表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證單位(蓋章) 簽證人(簽名):

年 月 日

林權林地轉讓合同 篇6

轉讓方(甲方)

受讓方(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森林法 》、《農村土地承包法 》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著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充分協商,訂立本林地轉讓合同書範本。

一、 林地基本情況及轉讓期限

1、甲方將坐落在 的林地 畝,依法轉讓給乙方經營管理。該林地四至是:南至 ,北至 ,西至 ,東至 .森林類別 ,地類 .

2、轉讓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林地面積、四至以林權證及其附圖為準。

二、轉讓林地的用途

轉讓林地必須用於林業生產,不得改變林地用途。

三、雙方的權利、義務

1、轉讓後,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 .甲方確認上述轉讓給乙方的林地林木產權清晰,沒有權屬糾紛,不是甲方債務 的抵押 物。

2、乙方對轉讓林地依法享有經營權、收益權,有權依法自主生產經營和處置林木及其產品。

3、在合同生效後,甲方終止與發包方的承包關係,由乙方與發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係。

四、轉讓價格及支付方式和時間

本合同林地轉讓價格為 元/畝,合計 元。支付的時間為。

五、其他條款

1、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如一方當事人 違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違約金數額為元。

2、本林地轉讓合同書範本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3、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_____

4、本林地轉讓合同書範本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制定補充協議 ,依法訂立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本林地轉讓合同書範本一式五份,甲乙雙方、發包方、鄉政府、縣級林業主管部門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鑑證單位(簽章)

鑑證人:

年 月 日

林權林地轉讓合同 篇7

甲方: 住址:

身份證號碼:

乙方: 住址: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協商、自願有償、誠實守信的原則按照《農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合同法》、《民法通則》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特訂立本林地的承包經營轉讓合同。

一、林地名稱、坐落、面積、用途

林地名稱:合同檔的為該林地的承包經營權

林地所有人:

甲方林權證號:

坐落:

林地型別:

面積: 畝,共一宗。

第一宗( 畝),四至界限為:東至 責任山;西至 責任山,南至

責任山;北至 責任山。 詳細四至界線見本合同附件1的附圖。

用途:本轉讓林地必須用於林業生產,未經縣級以上林業行政管理部門依法批准,不得改變林地用途,用於非林建設。

二、轉讓期限和起止時間

以轉讓方式流轉,流轉的期限為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依法轉讓已登記取得林權證的林地承包經營權。

2、按照合同約定收取轉讓費。

3、向發包方提供乙方的有關情況。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權利。

(二)甲方的義務

1、本和同生效之日交付林地(法律規定保護的珍貴、瀕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動物、植物和地下礦藏、埋藏物除外),向縣級以上人民政策申請權屬變更登記,並幫助乙方申領林權證,處理有關流轉的事宜;確保轉讓林地產權清晰、未設定擔保;第三人對本合同轉讓的承包地主張權利的,由甲方負責處理,並不得影響乙方的權利。

2、尊重和維護髮包人的林地所有權,既是報經發包方同意。

3、轉讓承包經營權不得損害相鄰森林林地權利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義務。

(二)乙方的權利

1、於本合同生產之日接受林地(法律規定保護的珍貴、瀕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動物、植物和地下礦藏、埋藏物除外),向縣級以上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申領林權證。

2、依法享有甲方對發包人享有的林地承包經營權等權利;對承包的林地佔有、使用、收益權及其承包經營權的依法流轉權、收益權(承包經營權可以依法再行轉讓,也可出租、入股或者以其它方式流轉,其它方式承包的,還可抵押);享有國家相關扶持、優惠政策;承包林地被依法徵收、徵用、佔有的,有權利依法獲得相應補償; 對在承包期內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收回承包林地的行為進行抗辨,依法行使損害賠償請求權。

3、知悉甲方承包經營情況和林地的有關情況。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它權利。

(四)乙方的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交付轉讓費。

2、全面履行甲方對林地的發包人應當履行的各項義務;維持承包林地的林業用途,未經縣級以上林業行政主管部門依法批准,不得改變林地用途,用於非林建設;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林地,不斷加大對承包林地的投入,提高其生產能力,提升其使用價值,推進開發利用進度;不拋荒承包林地,不損害林地和森林資源,不給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不自行或准許他人在承包林地內毀林開荒、採石、取土、建窯等;保護法律規定保護的珍貴、瀕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動物和植物;採伐林木應有計劃地依法進行;制止在林地違章用火的行為,一旦發生森林火災和病蟲害、林木盜伐事件,應積極採取措施,並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服從、支援縣(區)、鄉(鎮)林地利用總體規劃;接受發包人依法進行的監督、指導。

3、向發包人通報有關情況,善意履行合同有關附填義務。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義務。

四、轉讓費及支付時間、方式

轉讓費每年 元,合計 元,(大寫: ),自 年 月 日起以一次性付方式支付。

五、違法責任

甲乙雙方在合同生產後,應當善意履行義務,不符合規定且無合理事由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元(大寫:);若造成損失的,應當採取補救措施,履行減損義務,承擔賠償責任,是否繼續履行合同由守約方決定。

六、爭議的解決

本轉讓合同履行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也可以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調解,若當事人不願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可向林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七、其他事項

1、本轉讓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成立,經甲乙雙方確認簽字後生產。

2、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鄉人民政府、林地承包合同管理機構(簽證單位)各執一份,發包方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權林地轉讓合同 篇8

縣(市、區) 鎮(鄉) 村委會

合同編號: 村 組林地流字[ ]第 號

簽訂日期:二O 年 月 日

廣 東 省 林 業 局 監製

廣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甲方(轉出方):

住址:

乙方(轉入方):

住址:

為規範林地流轉(包括非“四荒地”上的非家庭承包林地)行為,維護林地流轉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有關法律規定,經甲乙雙方自願平等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流轉林地標的、形式、期限和交付現狀

甲方將其享有的坐落在 的下列林地(具體見下表及附圖)面積共 畝的林地使用權、經營權以(承包再流轉形式為轉包、出租、互換、轉讓、租賃、抵押、入股和作為合資合作形式出資或條件;非“四荒地”非家庭承包形式為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的方式,從 年 月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流轉期限共 年,流轉給乙方用於林業生產經營活動。

上述林地、林木交付現狀: 。

第二條 林地流轉價款和支付方式及時間

(一)林地流轉價款採取以下第 方式支付,如需具體收

取可在本合同第七條作補充約定。

1.一次性付款方式。林地使用權流轉價款按每年每畝 為 元,面積 畝,共計為 元,如林地上的林木一併轉讓的,按每年每畝 元,共計 元,支付時間為 年 月日。

2.分期付款方式。共分為 期,每期 年,每

期林地流轉價款遞增 %。合同生效後 天內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第一期的流轉價款 元,以及林地上的林木轉讓款 元,共 元。以後每 年於當年 月日前由乙方向甲方支付下一期的林地流轉價款。

(二)本合同生效後 天內,乙方向甲方支付 元

作為合同定金。採取一次性付款的,定金在流轉合同期滿後 天內一次性返還。分期付款的,定金在最後一期的流轉價款中抵扣。

第三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依法獲得流轉收益,有權要求乙方按合同規定繳交林地

流轉價款。監督乙方依照本合同約定的林地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好林地;

2.有權在本合同約定的流轉林地期限屆滿後收回流轉林地經營權或使用權;

3.所提供的林地林木權屬應清晰、合法,無權屬糾紛和經濟糾紛。如在流轉後發現原轉出的林地林木存在權屬糾紛或經濟糾紛的,由甲方負責處理並承擔相應責任;

4.提供所流轉林地範圍的全國統一式樣的林權證、原轉出方合法的集體決議紀錄或與集體經濟組織簽訂的原承包、流轉經營合同等證明材料;

5.不干涉和破壞乙方的生產經營活動。協助乙方做好護林防火和林區治安管理工作。協助乙方申辦林地林木權屬登記或變更登記、林木採伐手續,有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享有對流轉林地的自主生產經營使用權、林木處臵收益權;

2.按合同約定及時支付流轉價款。如該流轉林地被依法徵佔用的,有權依法按規定獲得相應的補償;

3.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給該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不得改變林地用途,不得用於非林業建設。依法做好森林防火和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4.必須做好造林培育,其採伐跡地應在當年或者次年內完成造林更新,不得閒臵丟荒,並保護好生態環境和水資源。

5、依法按規定申辦林地林木權屬登記或變更登記、林木採伐審批手續,不得非法砍伐林木。

第四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在流轉期內,乙方不得擅自將林地再次流轉,如乙方確實需要將合同約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經營權再次流轉的,必須經甲方同意,並依法辦理相關手續。再流轉的期限不得超過該林地扣

除已使用期限後的剩餘年限。

(二)合同有效期間,如因政府依法徵佔用該流轉林地,或者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全部不能履行時,本合同自動終止,甲乙雙方均不負違約責任,甲方將合同終止日至流轉到期日的期限內已收取的林地流轉款退還給乙方;致使合同部分不能履行的,其他部分繼續履行,流轉價款作相應調整。

(四)合同期滿後,如乙方繼續經營該流轉林地,必須在合同期滿前60天內書面向甲方提出申請。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擁有優先繼續經營使用權,但須與甲方重新簽訂合同。如乙方不再繼續流轉經營,在合同期滿後天內將原流轉的林地交還給甲方,乙方必須將原流轉經營林地的林木妥善處理。未採伐林木的處理約定為 。

(五)合同終止或解除後,原由乙方修建的道路、灌溉渠等設施,處臵方式為 ; 修建的房屋及其他可拆卸設施,處臵方式為 。

第五條 違約責任

(一)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都必須認真履行。如甲方違約致使合同不能履行,須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如乙方違約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所交付定金歸甲方所有、不予退還。因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違約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二)甲方應按合同規定按時向乙方交付林地,逾期一天應向乙方支付應繳納的流轉價款的 ‰作為滯納金。逾期個月,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三)甲方流轉的林地手續不合法,或林地林木權屬不清產生糾紛,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四)甲方違反合同約定擅自干涉和破壞乙方的生產經營,致使乙方無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五)乙方應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向甲方支付林地林木流轉價款,逾期一天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本期(年)應付承包或流轉價款的 ‰作為滯納金。逾期個月,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六)乙方給流轉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或者擅自改變林地用途或者造成森林資源嚴重破壞,經縣級以上林業主管部門確認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違約損失、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該林地經營使用權,所收取的定金不予退還。

第六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發生爭議,可由甲乙雙方自行和解;和解不成的,可由村民委員會、鎮(鄉)政府等政府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和解、調解不成的,可採取以下第種解決方式:

(一)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向 人民法院申請訴訟。

第七條 其他約定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對上述條款的修改或補充) 。

第八條 附則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起生效,如需經鎮(鄉)政府批准或經主管部門備案(簽證)的,經自批准或備案(簽證)後才生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原發包方和鎮(鄉)政府以及縣級林業主管部門各執一份。

身份證號碼: 聯絡電話:

乙方(簽名蓋章):

身份證號碼: 聯絡電話:

簽訂日期: 二O 年 月 日

附件:

1.甲、乙雙方(負責人)身份證影印件;2.流轉林地四至範圍附圖(萬分之一地形圖);3.甲方《林權證》影印件;4.屬非“四荒地”非家庭承包的集體統一經營林地對本村、組外承包的應提供:依法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村民代表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對外承包的票決記錄影印件和鎮(鄉)政府批准意見書;5.屬承包再流轉的,轉出方應提供原承包方同意流轉的書面意見和發包方書面同意(或方案)的相關證明材料。並在合同生效後終止原有的承包關係。

甲方(如屬集體發包的由村委會主任或村民小組長簽名、村組蓋章):

林權林地轉讓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1. 為了維護甲乙雙方的自身權益,甲乙雙方在公平、自願、誠信、合作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

2. 甲方將粵林證字 第 號,編號 林權證,林地所有權權利人,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除原有桉樹外),林地使用權轉讓給乙方。

3. 林地原有桉樹歸甲方所有。甲方在辦理過戶前負責砍伐原有林地桉樹,砍伐期為本協議簽字付款後 月。

4. 粵林證字 第 號,編號 林權證,林地所有權權利人,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除原有桉樹外),使用權利人 轉讓費 萬元人民幣。甲方前期收取乙方轉讓費萬元人民幣,辦理過戶給乙方姓名等手續,依收據為證(若過戶不成功,甲方全額退還乙方)。待林權證過戶給乙方姓名後,乙方將剩餘款項及時轉到甲方賬戶上。

5. 林地面積、四至及林權證及其附圖為準。

6. 轉讓後,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權、林地所有權。甲方確認上述轉讓給乙方的林地林木產權清晰,沒有權屬糾紛,不是甲方債務的抵押物。

7. 乙方對轉讓林地依法享有經營權、收益權、有權依法自主生產經營和處置林木及其產品。

8.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一份,甲方委託人一份,乙方一份),簽字付款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權林地轉讓合同 篇10

轉讓方(甲方)

受讓方(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森林法 》、《農村土地承包法 》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著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充分協商,訂立本林地轉讓合同書範本。

一、 林地基本情況及轉讓期限

1、甲方將坐落在 的林地 畝,依法轉讓給乙方經營管理。該林地四至是:南至 ,北至 ,西至 ,東至 .森林類別 ,地類 .

2、轉讓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林地面積、四至以林權證及其附圖為準。

二、轉讓林地的用途

轉讓林地必須用於林業生產,不得改變林地用途。

三、雙方的權利、義務

1、轉讓後,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 .甲方確認上述轉讓給乙方的林地林木產權清晰,沒有權屬糾紛,不是甲方債務 的抵押 物。

2、乙方對轉讓林地依法享有經營權、收益權,有權依法自主生產經營和處置林木及其產品。

3、在合同生效後,甲方終止與發包方的承包關係,由乙方與發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係。

四、轉讓價格及支付方式和時間

本合同林地轉讓價格為 元/畝,合計 元。支付的時間為。

五、其他條款

1、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如一方當事人 違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違約金數額為元。

2、本林地轉讓合同書範本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3、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4、本林地轉讓合同書範本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制定補充協議 ,依法訂立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本林地轉讓合同書範本一式五份,甲乙雙方、發包方、鄉政府、縣級林業主管部門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鑑證單位(簽章)

鑑證人:

年 月 日

林權林地轉讓合同 篇11

轉讓方:

受讓方:

甲乙雙方按照《森林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著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充分協商,訂立本林地轉讓合同書範本。

一、林地基本情況及轉讓期限

1、甲方將坐落在畝,依法轉讓給乙方經營管理。該林地四至是:南至北至,西至

2、轉讓期限,從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林地面積、四至以林權證及其附圖為準。

二、轉讓林地的用途

轉讓林地必須用於林業生產,不得改變林地用途。

三、雙方的權利、義務

1、轉讓後,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甲方確認上述轉讓給乙方的林地林木產權清晰,沒有權屬糾紛,不是甲方債務的抵押物。

2、乙方對轉讓林地依法享有經營權、收益權,有權依法自主生產經營和處置林木及其產品。

3、在合同生效後,甲方終止與發包方的承包關係,由乙方與發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係。

四、轉讓價格及支付方式和時間

本合同林地轉讓價格為元/畝,合計元。支付的時間為。

五、其他條款

1、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為元。

2、本林地轉讓合同書範本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3、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4、本林地轉讓合同書範本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制定補充協議,依法訂立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本林地轉讓合同書範本一式五份,甲乙雙方、發包方、鄉政府、縣級林業主管部門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

______年____月____日年月

鑑證單位

鑑證人:

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日

林權林地轉讓合同 篇12

甲方(原林地使用者):

乙方(原林木所有者):

丙方(現林地使用及林木所有者):

甲、乙、丙三方根據《林業法》、《合同法》在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基礎上經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乙方將面積為100畝的橡膠林地及膠樹3000株轉讓給丙方,轉讓期限為 年,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林權證》規定的使用期到 年止,使用期屆滿後甲方負責辦理《林權證》使用期的延續手續,並保證合同繼續履行至 年 月 日。

二、橡膠林地四界:東至 膠地為界;南至 膠地為界;西至 為界;北至 為界,林地面積及四至以《林權證》及其附圖為準。

三、橡膠林地轉讓金額為元( ),支付的時間為 年 月 日。

四、本合同履行期間,丙方享有對林地的經營管理權、使用權、收益權,轉讓權。

五、甲、乙方確認上述轉讓給丙方的林地、林木產權清晰,沒有權屬糾紛,不是甲、乙方債務的抵押物。

六、本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後,林木由丙方自行處理,土地歸還甲方。

七、在承包期限內,丙方法定繼承人及丙方的合作者享有本合同的繼承權和處置權。

八、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方不得對轉讓的林木進行任何砍伐及損壞;不得再行割膠及採集林地內的滋生物。

九、其他條款

1、甲、乙、丙三方必須嚴格遵守合同,未經對方同意,不得變更和終止合同,違約者必須支付對方違約金,其違約金金額按本地違約時同等橡膠樹市場價格的五倍支付。

2、本林地轉讓合同書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3、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1) 國家徵收的稅費由丙方承擔,丙方不再承擔鎮政府及村(居)民委員會、村民(居)小組的一切費用。

(2) 甲、乙方負責協調和處置本林地與周邊林地可能發生的矛盾糾紛。

4、本林地轉讓合同書未盡事宜,可經甲、丙雙方協商制定補充協議,依法訂立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一旦發生訴訟由當地縣人民法院受理。

6、本林地轉讓合同書範本一式六份,甲、乙、丙三方、鎮政府、鎮級林業主管部門、村民小組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權林地轉讓合同 篇13

甲方(原林地使用者):

乙方(原林木所有者):

丙方(現林地使用及林木所有者):

甲、乙、丙三方根據《林業法》、《合同法》在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基礎上經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乙方將面積為100畝的橡膠林地及膠樹3000株轉讓給丙方,轉讓期限為 年,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林權證》規定的使用期到年止,使用期屆滿後甲方負責辦理《林權證》使用期的延續手續,並保證合同繼續履行至 年 月 日。

二、橡膠林地四界:東至 膠地為界;南至 膠地為界;西至 為界;北至 為界,林地面積及四至以《林權證》及其附圖為準。

三、橡膠林地轉讓金額為元( ),支付的時間為 年 月 日。

四、本合同履行期間,丙方享有對林地的經營管理權、使用權、收益權,轉讓權。

五、甲、乙方確認上述轉讓給丙方的林地、林木產權清晰,沒有權屬糾紛,不是甲、乙方債務的抵押物。

六、本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後,林木由丙方自行處理,土地歸還甲方。

七、在承包期限內,丙方法定繼承人及丙方的合作者享有本合同的繼承權和處置權。

八、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方不得對轉讓的林木進行任何砍伐及損壞;不得再行割膠及採集林地內的滋生物。

九、其他條款

1、甲、乙、丙三方必須嚴格遵守合同,未經對方同意,不得變更和終止合同,違約者必須支付對方違約金,其違約金金額按本地違約時同等橡膠樹市場價格的五倍支付。

2、本林地轉讓合同書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3、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1) 國家徵收的稅費由丙方承擔,丙方不再承擔鎮政府及村(居)民委員會、村民(居)小組的一切費用。

(2) 甲、乙方負責協調和處置本林地與周邊林地可能發生的矛盾糾紛。

4、本林地轉讓合同書未盡事宜,可經甲、丙雙方協商制定補充協議,依法訂立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一旦發生訴訟由當地縣人民法院受理。

6、本林地轉讓合同書範本一式六份,甲、乙、丙三方、鎮政府、鎮級林業主管部門、村民小組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權林地轉讓合同 篇14

轉讓方(甲方):

受讓方(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森林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著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充分協商,訂立本林地轉讓合同書範本。

一、 林地基本情況及轉讓期限

1、甲方將坐落在*村麻子衝口的村屬公共山林地 畝,依法轉讓給乙方經營管理。該林地四至是:南至 ,北至 ,西至 ,東至 。森林類別 :混雜灌木叢。

2、轉讓期限為長期,從 年 月 日起。

3、林地面積、四至及其附圖為準。

二、雙方的權利、義務

1、轉讓後,乙方終生享有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甲方確認上述轉讓給乙方的林地林木產權清晰,沒有權屬糾紛,不是甲方債務的抵押物。

2、乙方對轉讓林地依法享有經營權、收益權,有權依法自主生產經營和處置。

三、轉讓價格及支付方式和時間

本合同林地轉讓價格總計 元。支付的時間為年 月 日。

四、其他條款

1、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不得違約。

2、本林地轉讓合同書範本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3、本林地轉讓合同書範本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制定補充協議,依法訂立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林地轉讓合同書範本一式3份,甲乙雙方、鑑證人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權林地轉讓合同 篇15

轉讓方(甲方):

受讓方(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森林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著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充分協商,訂立本林地轉讓合同。

一、林地基本情景及轉讓期限

1、甲方將坐落在的林地______畝,依法轉讓給乙方經營管理。該林地四至是:南至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東至____________。森林類別____________,地類____________。

2、轉讓期限,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林地面積、四至以林權證及其附圖為準。

二、轉讓林地的用途

轉讓林地必須用於林業生產,不得改變林地用途。

三、雙方的權利、義務

1、轉讓後,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甲方確認上述轉讓給乙方的林地林木產權清晰,沒有權屬糾紛,不是甲方債務的抵押物。

2、乙方對轉讓林地依法享有經營權、收益權,有權依法自主生產經營和處置林木及其產品。

3、在合同生效後,甲方終止與發包方的承包關係,由乙方與發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係。

四、轉讓價格及支付方式和時光

本合同林地轉讓價格為____________元畝,合計____________元。支付的時光為____________。

五、其他條款

1、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為元。

2、本林地轉讓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3、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______

4、本林地轉讓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制定補充協議,依法訂立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本林地轉讓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發包方、鄉政府、縣級林業主管部門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鑑證單位(簽章)

鑑證人: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林權林地轉讓合同 篇16

甲方(出讓方): ;住址: ;

乙方(受讓方): ;住址: ;

為規範山林流轉行為,維護流轉雙方當事人合法權益,根據《森林法》和《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有關規定,本著自願、平等、有償的原則,甲方願將以下山林經營權轉讓給乙方,現經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此合同。

一、山林的基本情況

1、地址:

2、面積:

3、山界: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

二、轉讓期限及用途

1、轉讓期限:

2、轉讓後的用途:

三、轉讓價款及付款方式

1、轉讓總價格為 萬元整(¥ ),在簽訂合同時乙方先支付總價格的5%作定金,金額為 萬元整(¥ )。其餘金額待甲方辦理好林權證,並把林權證交給乙方時,乙方一次性把剩餘金額交付給甲方。

2、乙方收到甲方的每一筆款項時,乙方要出具已收款憑證給甲方。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將上述山林經營權轉讓給乙方後,甲方不再享受和履行原有的在該山林上經營權利和義務。

2、自簽署合同之日起,該林地被依法徵用、佔用的,相應的補償款歸乙方。

3、甲方應將與該山林有關的合同、資料嫁給乙方,並負有協助乙方的義務。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上述山林的使用、收益、經營權流轉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臵產品。

2、林地被依法徵用、佔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3、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林地,積極做好森林防火、病蟲害防治及森林資源的管護工作。需採伐林木的,必須依法申請《林木採伐許可證》。

4、享受和履行甲方原來在該山林地上得權利和義務。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六、違約責任

1、當事人一方違約,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 元整支付。

2、當事人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損失額超過違約金的,應向對方支付雙倍的賠償金。

3、如果乙方沒有按時支付合同款則甲方有權無償收回該山林地並其上所有資產,已付款項不再退還。

4、在乙方未付清所有款項之前,未經甲方同意該林權證不得抵押不得轉讓,否則視為乙方違約。

七、其他事項

1、其它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管理部門備案一份。

3、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簽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簽訂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簽訂日期: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