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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墅家庭居室裝修協議(精選3篇)

欄目: 裝修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1.2W

別墅家庭居室裝修協議 篇1

發包單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別墅家庭居室裝修協議(精選3篇)

承包單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有關事項,並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共同守約。

第一條、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內容(附工程設計圖紙及文字說明和工程預算書)

裝飾內容以圖紙和預算為依據,實際施工如有增減應徵得雙方同意,並以書面形式予以確認,增減部分按實際結算。

承包方式:經充分協商雙方確定為_______________類承包方式。

a類為包工包料;b類為包工不包料

根據設計圖紙及工程預算書內容和承包方式。

雙方確定合同額為____元,金額大寫(人民幣)____.

設計費為____元,金額大寫(人民幣)____.

施工期限:根據國家建設裝飾工程工期定額、雙方商定。

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竣工

如遇下列情況,工期相應順延。

按施工準備規定,不能提供施工現場場地,電源線路未能接通,障礙物未能清除,影響進場施工。

不屬於係數範圍內的重大設施變更,提供工程資料不準致使設計方案改變或出於施工無法進行而影響進度。

在施工中如因停電、停水而影響正常施工的。

甲方現場負責人監理簽證不及時而影響下一道工序施工。

因甲方材料供應不及時而影響施工。

未按合同規定撥預付款,工程進度款或代購材料差價款而影響施工。

因政府行為、自然災害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誤工期。

第二條、工程監理

若本工程實行工程監理,甲方與監理公司另行簽訂(工程監理合同),並將監理工程師的姓名、單位、聯絡方式及監理工程師的職責等通知乙方。

第三條、甲方義務

開工前_______________天,為乙方接通施工現場、電、水、交通、負責直協調工作

施工期間:甲方需派現場負責人會同乙方對隱蔽工程進行____小時檢查驗收,合格後並簽署意見,由乙方儲存作為竣工驗收依據。

不拆動原建築承重結構,如需拆改原建築的非承重結構或裝置管線,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相應的審批手續。

做好及時供應工作,發現材料不足時需立即補足。

參與工程質量和施工進度的監理負責工程竣工驗收。

第四條、乙方義務

施工中嚴格執行安全施工操作規範、防火規定、施工規範及質量標準,按期保質保量完成工程。

保證施工現場的整潔。嚴格執行市(區)縣有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不得擾民及汙染環境。

第五條、工程變更

工程專案或施工方式如需變更,雙方協商一致,鑑定書面變更協議同時調相關工程費用及工期。

第六條、工程驗收

隱蔽工程:甲方需派技術負責人會同乙方對隱蔽工程____小時進行檢查,驗收合格並簽署意見,由乙方儲存作為竣工驗修依據。

工程竣工後: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甲方自接到驗收通知後,兩天內組織驗收,填寫驗收單,逾期即視為該工程驗收合格,在工程款結清後辦理移交手續。

第七條、工程款交付方式

第一次於合同簽訂之日,甲方支付合同總額的_______%,即_______元。

第二次於工程進度的_______%時,甲方支付合同總額的________%,即______元。

第三次於工程進度的_____%時,甲方支付合同總額的______%,即________元。

工程驗收合格後,由乙方應向甲方提出工程結算,並將有關資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資料後三日內如未有異議,即視為同意。雙方填寫工程結算清單,________日內付清餘款。

第八條、違約責任

合同雙方當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約定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受到罰款或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均由責任方承擔責任,並賠償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未辦理驗收移交手續,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負責。

因單方原因,造成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該方應及時通知另一方,辦理合同終止手續,並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相應的經濟損失。

甲方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誤一天向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由於甲方原因,工期延誤,每延誤一天向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_____元。

由於乙方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乙方負責修理工期不予順延。

由於乙方原因,工期延誤,每延誤一天向對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_____元。

第九條、保修

本工程保修期為____年,自驗收合格雙方簽字之日起計算。

乙方提供終身維修服務,保修期外的維修費用由甲方負責。

人為破壞及外來因素,甲方指定或提供材料的質量原因,自然災害和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等原因造成的損失不在保修範圍。

第十條、糾紛解決方式

本協議執行中如發生糾紛,雙方可以提請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仲裁或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其它專案具體規定

因工程施工而產生的垃圾,由乙方負責運出施工現場,並負責將垃圾運到指定的地點,甲方負責垃圾清運費(此費用不在工程價內)

工程竣工決算以實際工程量計算為準。

增減專案由雙方協商,雙方簽證為依據。

第十二條、附則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乙雙方直接鑑定合同,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份。

本合同在工程竣工驗收和款項結清後自動終止。

本合同實行當事人自願簽證原則,可將合同文字提交所在市(區)縣有關簽證部門進行簽證,以保護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第十三條、其它約定條款

發包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別墅家庭居室裝修協議 篇2

贈與人: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效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受贈人: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效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願將其下所有的不動產贈與乙方。按照有關法律定,雙方達成贈與協議如下:

第一條 不動產的坐落位置及其他自然情況

本合同所指不動產位置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贈與人的權利與義務

(一)贈與人的權利

1.不動產所有權轉移於乙方前,甲方有權使用該不動產或將其出租給第三人且有權獲取因出租該不動產所產生的收益;

2.甲方可根據需要要求乙方在合同生效且接受贈與之同時履行一定的義務;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可以撤銷贈與:

(1)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贈與人的近親屬;

(2)不履行對贈與人的扶養義務。

(二)贈與人的義務

1.按合同約定轉移不動產所有權於乙方;

2.附義務贈與中,贈與財產有瑕疵的,應在附義務限度內承擔與出賣人相同的責任;

3.故意或重大過失導致合同所指不動產毀損、滅失的,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三條 受贈人的權利與義務

(一)受贈人的權利

本合同生效後,乙方依法取得合同項下不動產之所有權。

(二)受贈人的義務

1.若贈與合同附義務,乙方應按合同約定履行所附義務。

2.甲方依合同約定撤銷贈與時,乙方應向甲方返還不動產。

第四條 贈與標的登記

甲乙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共同辦理不動產轉移登記手續。

第五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兩份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

別墅家庭居室裝修協議 篇3

甲方:

乙方:

茲經雙方協議訂立房屋租賃契約條件列明於:

第一條甲方房屋所在地及使用範圍與設施:

第二條租賃期限經甲乙雙方洽訂為______年______個月即自民國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民國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三條租金每學期新臺幣______元整乙方每年不得藉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納。

第四條租金應於每月以前繳納,每次應繳年個月份乙方不得藉詞拖延。

第五條乙方應於訂約時,交由甲方新臺幣萬千元作為押租保證金,乙方如不繼續承租,甲方應於乙方遷空、交還房屋後無息退還押租保證金。

第六條乙方於租期屆滿時,除經甲方同意繼續出租外,應即日將租賃房屋誠心按照原狀遷空交還甲方,不得藉詞推諉或主張任何權利,如不及時遷讓交還房屋時,甲方每月得向乙方請求按照租金二倍之違約金至遷還完了之日止,乙方及連帶保證人丙方,絕無異議。

第七條租賃期滿前二個月甲乙雙方應就是否繼續租賃達成協議,俾利甲乙雙方處置其房屋與家。或辦理繼續租賃契約。

第八條契約期間內乙方若擬遷離他處時乙方應賠償甲方未到期之一個月房租,並應無條件將房屋照原狀還甲方,甲方即同意解除契約另外招租。

第九條房屋有改裝設施之必要時,乙方取得甲方之同意後得自行裝設,但不得損害原有建築,乙方於交還房屋時自應負責回覆原狀。

第十條甲方如有正當理由需進入房屋,除有緊急事故外,必須於二十四小時前通知,否則乙方得拒絕甲方進入。

第十一條房屋不得供非法使用或存放危險物品影響公共安全。

第十二條乙方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使用房屋,除因天災地變等不可抗拒之情形外,因乙方之過失致房毀損,應負損害賠償之責。房屋因自然之損壞有修繕必要時由甲方負責修理。如甲方不於相當期限內修繕者,乙方得終止契約或自行修繕而且請求出租人償還其費用或於租金中扣除。

第十三條乙方若有違約情事,至損害甲方之權益時願聽從甲方賠償損害,如甲方因涉訟所繳納之訴訟費,應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十四條乙方如有違背本契約各條項或損害租賃房屋等情事時丙方應連帶負賠償損害責任並願棄先訴抗辯權。

第十五條甲乙丙各方遵守本契約各條項規定,如有違背任何條件時,甲方得定一個月以上期限通知解約收回房屋,因此乙方所受之損失甲方概不負責。

第十六條印花稅各自負責,關於房屋之一切捐稅由甲方負責。

第十七條本件租屋之綜合所得稅,若較出租前之稅額增加時,其增加部分,應由乙方負責補貼,乙方絕不異議。

第十八條租賃期滿遷出時,乙方所有任何家雜物等,若有留置不搬者,應視作廢物論,任憑甲方處理,乙方絕不異議。

第十九條本租金憑單扣繳由甲乙方負責向稅捐稽徵機關負責繳納。

第二十條本契約未規定之事項,悉依民法及相關法令之規定。

上開條件均為雙方所同意,恐口無憑爰立本契約書參份各執乙份存執,以昭信守。

立契約人

簽名蓋章

身份證號碼立契約人簽名蓋章

身份證號碼乙方連帶保證人簽名蓋章

身份證號碼

地址

簽訂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