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合同由以下雙方於
年 月 日在北京市簽訂:
甲方:資訊產業部電子發展基金管理辦公室
乙方:
(專案承擔單位)
鑑於:
1、乙方向資訊產業部申請承擔
專案的執行;
2、財政部(文號:
)、資訊產業部(文號:
)已批准支援乙方承擔專案的執行;
3、資訊產業部已授權甲方處理與本專案有關的具體事宜,並與乙方簽訂本專案合同;
4、甲、乙雙方同意根據《電子資訊產業發展基金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法規、規章的規定,共同訂立本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並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標的
甲方因乙方承擔
專案的執行而給予乙方總額為
萬元的資助。
第二條 資助的實施
1、 甲方在乙方保證完整、正確履行本合同第四條、第五條的規定的情況下給與乙方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資助;
2、 按資訊產業部批覆金額,乙方向甲方報送專案實施方案,實施方案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甲方視乙方配套資金落實及專案進展情況,決定撥款時間及金額;
4、 甲方資助資金按以下開支範圍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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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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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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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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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裝置、儀器、軟體購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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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原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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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燃料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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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資料、印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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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租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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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鑑定、驗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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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財務費用(貼息專案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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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人力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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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調研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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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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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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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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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條 專案目標
1、 專案的實施期為資金到位至驗收完成;
2、 專案的目標為
a、總體目標:在本專案執行期內,完成投資____萬元;本專案完成時,專案達到______生產階段,年生產能力達到______;企業資產規模達到_______,資產負債率達到____;省級以上刊物發表論文___篇,專著___冊;申請專利___項;並通過甲方的專案驗收。
b、經濟指標:在本專案執行期間,累計實現銷售收入_____萬元、新增效益_____萬元、上交稅金_____萬元、淨利潤_____萬元、創匯_____萬美元、社會貢獻率____。
c、技術指標:專案產品的主要效能指標
d、其他指標:
第四條 乙方保證
1、 乙方為依法成立並有效存續的法人,若為聯合投標專案,必須明確投標法人主體,參加投標單位之間必須簽定有關協議;
2、 乙方有實施本專案所必需的技術人員、研發和生產裝置;
3、 乙方已取得實施本專案所需的基礎性科研成果;
4、 乙方就本專案向甲方提供的所有檔案、資料都是真實、完整、有效的。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乙方在保證完全遵守本合同的前提下,取得甲方資助;
2、 乙方應保證按照《電子資訊產業發展基金管理暫行辦法》和本合同的規定實施本專案,使用資助資金;
3、 完成第三條規定的專案目標;
4、 配合甲方及其委託的中介機構對專案進展和資金使用情況的檢查;
5、 根據甲方的要求向甲方報送資金使用情況調查表和專案資金年度決算報告;
6、 在專案完成後按甲方要求向甲方申請專案驗收;
7、 按要求配合甲方進行基金的宣傳和推廣工作;
8、 凡利用甲方提供的資金購買的國外先進裝置,乙方應配合甲方組織行業力量消化、吸收其先進技術,由甲方選擇性提供給行業使用。
第六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應根據《電子資訊產業發展基金管理暫行辦法》和本合同的規定,視乙方配套資金到位的情況,撥付款項;
2、 甲方隨時有權檢查專案進展和資金使用情況;
3、 如乙方違反《電子資訊產業發展基金管理暫行辦法》和本合同的規定,甲方可隨時暫停或終止資助款項的撥付,並追究乙方其他違約責任;
4、 甲方應依法保守乙方不涉及專案的其他商業祕密。
第七條 專案成果
1、 本專案的所有科研成果和智慧財產權歸甲乙雙方共有;
2、 經甲乙雙方同意,甲方對上述科研成果和智慧財產權有使用、受益、處分的權利。
3、 經雙方同意,上述科研成果和智慧財產權轉讓給第三方時,雙方按商定的比例分享收益。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 如乙方違反《電子資訊產業發展基金管理暫行辦法》和本合同的規定的,甲方有權暫停或終止資助款項的撥付,並要求乙方返還已撥付款項;
2、 如乙方違反《電子資訊產業發展基金管理暫行辦法》和本合同的規定的,應根據實際佔用資助資金的時間,每日向甲方支付資金總額的千分之三的違約金。
3、 如甲方違反《電子資訊產業發展基金管理暫行辦法》或無故停撥合同規定的款項,乙方有權停止合同的執行,甲方不得追回已撥付的款項。
第九條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指本合同訂立時,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但不限於地震、火災、颱風等自然災害及政府行為、法律修改等;
2、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不可抗力事件,雙方可根據不可抗力對本合同履行的影響程度協商變更、終止本合同,於此情形不追究任何一方的違約責任;
3、遭遇不可抗力而提出變更解除合同的一方,應於不可抗力發生之日起七日內書面通知對方,並提供不可抗力事件發生的相關證據。
第十條 合同的解除和變更
1、 本合同一經生效,未經雙方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乙方不得擅自變更;
2、 本合同生效後,甲方有權根據國家法律和政策的修訂和調整,以及公共利益的需要,單方變更和解除本合同;
3、 甲方單方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乙方可不返還已撥付的款項;
4、 乙方要變更合同須徵得甲方的同意。
第十一條 通知
任何一方向他方發出關於本合同的任何通知均應採取書面形式。
第十二條 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在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名並蓋章後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兩份,乙方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經協商一致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代表:
乙方:
代表:
注:
戶
名:
開戶行:
賬
號:
法人代表:
專案負責人:
聯 系 人:
電 話:
傳
真:
電子郵件:
地
址:
郵
編: